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鲁迅眼中的怪人
余世存
⑴苏曼殊是清末民初的活跃人物。他是作家、翻译家、诗人、革命家、和尚、艺术家……他身世不幸,谋生能力极弱,却跻身于时代的弄潮儿之列,跟革命者们交往,自己也算是追求变革的仁人志士。他敢于玩命,孙中山称其“率真”;但跟那些玩命而修成正果的人物相比,在苏曼殊身上,难以看到人生的健全成绩,他是长不大的孩子,对人对事不免任性。他在世上只活了34年,他的天才跟他的短命形成了最经典的反差。
⑵1905年,苏曼殊受聘于南京陆军小学。第二年,他回到长沙,住进庙里,同时在明德学堂讲课,学生中有后来出名的陈果夫。苏曼殊这个21岁的年轻人,行踪不定,浅尝辄止。仅3个月,他又赶往安徽,到南京、上海,随后与陈独秀一起东渡日本,然后又很快回国。1907年元旦后,他到日本跟章太炎同住,折腾几个月后回上海,11月又回日本。鲁迅曾感慨道:“我的朋友中有一个古怪的人,一有了钱就喝酒用光,没有了钱就到寺里老老实实过活。”
⑶苏曼殊似乎没有定性,任意西东,匆匆地来,匆匆地去。他的生活就是写作、画画、访友……他翻译了《梵文典》、《拜伦诗选》等作品,还用英语写成《潮音自序》。其中《拜伦诗选》的翻译堪称一绝。
⑷苏曼殊言行怪诞。有论者说:“他时而楚楚长衫,设坛讲学,以人师的身份化育学子;他时而西装革履,风度翩翩,以诗人才子的仪态现身诗坛歌榭;他时而激昂慷慨,奋勇振臂,以天下为己任,欲誓死一搏;他时而袈裟披身,青灯黄卷,万念俱灭,潜心向佛。”
⑸他的怪诞其实是种孩子气。他贪吃,对美食不加节制,据说曾把自己的金牙敲下来换糖吃,有“糖僧”之称。他的饮食习惯极为任性。有一次,著名诗人、革命者,也是苏曼殊好友的陈去病买回一包栗子,和苏曼殊一起吃。吃完后,陈去病休息了,苏曼殊又买了一包回来。陈去病劝他少吃,他根本不当一回事,结果,肚子胀得不行,一直呻吟到第二天天亮。还有一次,诗人柳亚子送他20个芋头饼,他一顿吃下去,肚子痛得不能起身。有人和他打赌,一次吃下60个肉包子,他欣然应诺,一口气吃了50个,友人劝他不能再吃了,他非坚持吃完不可,还跟劝他的朋友吵了起来。
⑹对苏曼殊,人们一般会评之为性情中人。但性情中人也知物理、人情,懂得家国的责任并知道如何落实。苏曼殊虽然多少也通晓这些道理,却无力自控。他是一个大“情种”,换句话说,他是一个任情使性的大孩子。
⑺这个“情种”种情于朋友之间,使朋友们觉得他有时可爱,有时不可理喻。1905年春,苏曼殊的朋友赵伯先向他求画。苏曼殊当时急着东渡日本,未能兑现承诺。1911年,广州爆发了黄花岗起义,牺牲者甚多。赵伯先是革命党人,为起义失败而忧愤成疾,不久便呕血而死。苏曼殊得知噩耗,含悲作了一幅《荒城饮马图》,焚于故友墓前,以示悼念。
⑻有一年冬天,陈去病到上海,只带了一床薄被,苏曼殊当时没有被子,就把陈去病的薄被强要了去。类似的例子极多,如他偷朋友章士钊的钱,据说是因为没有路费,然后留信告别,只身去了香港。
⑼这个“情种”种情于革命,就是冲动、大言、自我纠结。他曾醉心于无政府主义,赞同暗杀。1903年,他一度打算刺杀保皇党首领康有为,因恨后者保皇,何况作为同乡的康有为假冒另一同乡孙中山之名向华侨募捐,这在苏曼殊看来,就是该死。后经友人相劝,他才恨恨作罢。
⑽到袁世凯称帝时,苏曼殊发表《讨袁宣言》,以一个和尚的名义教训袁,“今直告尔:甘为元凶,不恤兵连祸结,涂炭生灵,即衲等虽以言善习静为怀,亦将起而褫尔之魄!尔谛听之。”
⑾这个“情种”种情于世间,则是不事恒产,不留恋一时一地,这种奔波也是痛苦的宣泄。他和陈独秀合译《悲惨世界》,未译完即要出走,并送陈独秀诗:“契阔死生君莫问,行云流水一孤僧。无端狂笑无端哭,纵有欢畅已似冰。”
(节选自《环球人物》)下列各项对原文所做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苏曼殊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对人对事不免任性,因此孙中山称其“率真”。 |
B.苏曼殊是清末民初的人物,他有着多重身份,例如作家、翻译家、诗人、革命家、和尚等。 |
C.在袁世凯称帝时,苏曼殊以一个爱国热血青年的名义发表《讨袁宣言》来教训袁世凯,言语中充满了愤激之情。 |
D.苏曼殊是性情中人,他知物理、人情,懂得家国的责任并知道如何落实,但他面对社会现实时,却无力自控。 |
E.苏曼殊的言行极为怪诞,他一会儿身着西装在教室上课,一会儿就会奋臂高呼以天下为己任,而一会儿,他又可能身披袈裟潜心向佛。 苏曼殊为什么被称为一个大“情种”,他的这一性格表现在哪里?
鲁迅先生为什么称苏曼殊为“怪人”呢?
对于苏曼殊的怪诞,有人认为是“荒谬”,有人却认为那是一种“率真”,你对此有何看法呢?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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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半生叛逆,一生传说……
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
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
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
作者为什么说文末引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话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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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献给妇女节的礼物)
莫纳·加德纳
一场关于男人比女人谁更加勇敢的争论,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了。
——题记
我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是在印度,那儿的人们今天讲起来仍好像确有其事似的——尽管任何一位博物学家都知道这不可能是真的。后来有人告诉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不久,一家杂志社曾刊登过这个故事。但登在杂志上的那篇故事以及写那篇故事的人,我却一直未能找到。
故事发生在印度。某殖民地官员和他的夫人正举行盛大的晚宴。筵席设在他们家宽敞的餐厅里,室内大理石地板上没有铺地毯;屋顶明橼裸露;宽大的玻璃门外便是走廊。跟他们一起就座的客人有军官和他们的夫人,另外还有一位来访的美国博物学家。
席间,一位年轻的女士同一位少校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年轻的女士认为,妇女已经有所进步,不再是过去那样一见到老鼠就吓得跳到椅子上的时代了。少校则不以为然。
他说:“一遇到危急情况,妇女的反应便是尖叫。而男人呢?虽然也可能想叫,但比起女人来,自制力却略胜一筹。这多出来的一点自制力正是真正起作用的东西。”
那个美国人没有参加这场争论,他只是注视着在座的客人。在他这样观察时,他发现女主人的脸上显出一种奇异的表情。她两眼盯着正前方,脸上肌肉在微微抽搐。她向站在座椅后面的印度男仆做了个手势,对他耳语了几句。男仆两眼一下睁得大大的,迅速地离开了餐室。
在座的客人中除了那位美国人以外谁也没注意到这一幕,也没有看到那个男仆把一碗牛奶放在紧靠门边的走廊上。
那位美国人突然醒悟过来,在印度,碗中的牛奶只有一个意思——引蛇的诱饵。他意识到餐室里一定有条眼镜蛇。他抬头看了看屋顶上的橼子——那是最可能有蛇藏身的地方--但那上面空荡荡的。室内的三个角落里也是空的,而在第四个角落里,仆人们正在等着上下一道菜。这样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地方了——餐桌下面。
他首先想到的是往后跳开,并向其他人发出警告。但他知道这样会引起骚乱,致使蛇受惊咬人。于是他很快讲了一通话,其语气非常威严,竟使得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
“我想了解一下在座的诸位到底有多大的自制能力,我数三百下——也就是五分钟——你们谁都不许动一动。动者将罚款五十卢比。准备好!”
在他数数的过程中,那二十个人都像一尊尊石雕一样端坐在那。当他数到“280”时,突然从眼角处看到那条眼镜蛇钻了出来,向那碗牛奶爬去。他跳起来把通往走廊的门“砰”地紧紧关上,室内响起了一片尖叫声。
“你刚刚说得对,少校!”男主人大声说."一个男子刚刚为我们显示了从容不迫、镇定自若的范例。”
“且慢。”那个美国人一边说着一边转向女主人。“温兹太太,你怎么知道那条眼镜蛇在屋子里呢?”
女主人脸上显出一丝淡淡的微笑,回答说:“因为它当时从我的脚背上爬过去。”请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文中两处画线部分表现了女主人怎样的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说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结束了男人、女人谁更勇敢的争论,那么你认为究竟是谁更勇敢呢?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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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阅读信仰
数字出版与电子阅读的出现,图书品类与数量的增加,丰富了我们的阅读视野。这是一个为阅读准备了各种条件的时代,却也是遭遇阅读不断下降的时代。我们不能说图书像商品一样出现了通胀,因为人类对于精神世界的需求与对物质的需求是不同的。商品有供大于求的时候,思想的探索则没有止境。我们可以容忍一件商品的随意组合,但不会容忍一本书的思想凑泊。于是在各种载体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格外需要阅读者作为主体的觉醒和信仰的重构。
阅读信仰的重构是指我们面对更多的阅读选择、更方便的阅读工具时要有自己的主体性觉醒与抉择。这种主体性觉醒实际上是一种阅读者的个体价值主张。为什么读书的人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会读书了,或者是我们对于阅读本身需要的基本要素缺乏认知。
首先要走出开卷有益的认识误区,学会鉴别和挑选真正有价值的图书。在实用阅读与快餐文化盛行的今天,出现了很多遮蔽我们双眼的垃圾书。那些内容拼凑的图书正在摧毁我们对于书籍的敬畏。安德烈·希夫林认为,20世纪上半叶,出版人坚信让读者接触到真正的好书是出版的使命,20世纪下半叶,出版业正在盈利的驱使下沦为第二个娱乐业。图书的特殊属性不像一首歌一听即觉出喜不喜欢,也不像一部电影看下来只需要一两个小时。我们借助于畅销榜单买书是有风险的,因为编撰一个好书名拼凑一堆杂内容的书不在少数。所以,在这样的情形下,买书相信名家或书评已经不足据,更需要自己对图书在购买之前作必要的阅读与鉴别。把时间花在一本没有价值的书上是对生命的浪费。
其次是在多元选择中独立抉择自己的阅读取向。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阅读取向也应当如此。网络阅读背负了不应有的“浅阅读”的诟病。我们知道,无论是内容还是方式的选择最终还在于读者本人。对一个有阅读主体性的人来说,网络是新闻阅读的最佳选择,电子书是旅游阅读时最佳的携带,图书在家里或图书馆里仍然是一种享受,书中泛黄的纸有一种淡淡的香。所以,何必去夸大技术的危害呢?恰恰,一个没有主体性的人,他对于网络浅阅读的沉湎是他个性缺失的某种延伸。所以,阅读主体应当掌握各种阅读载体所对应的阅读方式和阅读风格。就像在网络上不适宜读长篇巨著一样,我们也没有必要在可以借助电子书检阅文献时非得一部一部找。简而言之,让阅读工具或载体服务于你而不是牵着你的鼻子走。据报道,航天科技集团将用卫星发行数字正版图书,这将使我们的阅读产品的获得更为便捷。可见,科技之于阅读利弊,原是要辩证看待的,关键在于人作为阅读主体的选择。阅读主体意识一旦丧失,那么科技的先进就容易成为他加速迷失的工具了。
阅读信仰的重构更在于将阅读与自己生命体认结合起来。阅读是人类独自用心灵觉照世界的方式,只有个人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方式和确立自己的阅读价值,才能真正发现阅读之妙。欧阳修认为,“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古人认为读书是学问与修身的根本。即读书是要与自己的身心发生联系而并不仅仅是知识的获取。从这一点来说,读书是本分事、老实事,与他人无关、与外在无关、与炫耀无关,是用来培育性情与启迪思想的。所以,构造自己的阅读信仰,必须自己问自己,个人读书与涵养身心与气质变化有无相关。那种以为随大流买几本畅销书就已经算是读书的人,其实是自我麻痹。只有阅读与身心结合,阅读才算有了信仰。
(选自2010年04月30日《人民日报》,作者刘伟见)下列不属于作者所说的“阅读不断下降”的情形的一项是
A.实用阅读与快餐文化盛行 |
B.编撰一个好书名拼凑一堆杂内容的书不在少数 |
C.阅读者的主体意识丧失 |
D.阅读产品的获得更为便捷 |
E.图书品类和数量的增加下列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数字出版与电子阅读容易使读者迷失主体意识。 |
B.商品可以随意组合,思想无法凑泊成书。 |
C.买书不应该仅凭畅销榜单作决定,也不应该依赖名家或书评。 |
D.数字出版物的阅读是“浅阅读”,适合于阅读新闻。 |
作者针对什么阅读现状而提出“重构阅读信仰”的主张?
作者提倡的阅读信仰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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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得春风度玉关
唐代诗人王之涣在《凉州词》中写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这一情形在1000多年后有了根本的改观。光绪五年(1879年),新任帮办甘肃、新疆善后事宜的杨昌浚目睹了左宗棠在西北的所为,赋诗一首:“大将筹边尚未还,湖湘子弟满天山。新栽杨柳三千里,引得春风度玉关。”
左宗棠不仅是个军事家,他对于发展西北的经济也颇为关注。鉴于甘肃“地气高冷,节候暑少寒多,物产甚稀,……民间无衣之苦,甚于无食”的状况,他建议广种棉田,以解决穿衣问题。他认为甘肃凡是可种罂粟的向阳肥暖之地,都适宜种棉花。于是,他不仅通令下属各地严禁种植罂粟,劝告农民广种棉花,还采购纺车织具,设立专门机构,雇请民妇来教习纺织,并刊行《种棉十要》及《棉书》,分行陕、甘两省,目的在于“拔恶卉而植嘉苗,为一举两得计也”,期望这些举措能“为甘省开万年之利”。
左宗棠在西北注意修河、治路,于沿河、沿路“广种榆柳”,“数年来陇中遍地修渠、治道、筑堡、栽树”。尤其是植树绿化举措颇得后人称赞,他命令“自径州以西至玉门,夹道种柳”,这些柳树“连绵数千里,绿如帷幄”,被后人艳称为“左公柳”。
收复新疆之际,为解决粮食供给问题,左宗棠主张开荒屯田和兴修水利。这固然出于军事目的,却也具有开发大西北的用意。他令张曜率军在哈密办屯垦、水利,垦得荒地19000余亩,获粮数千石。他还善于因地制宜,依据新疆许多地方“可渔可牧,不必垦田种粟亦可足民”的特点,认为“西北之利,畜牧为大;而牧利又以羊为长,其毛可织,其皮可裘,肉可为粮,小民日用所必需用也,何必耕桑然后致富?长民者因其所利而利之,则讲求牧务,多发羊种宜矣。”这些主张对他后来率军收复新疆极为有利。
把近代机器生产引入西北,更是左宗棠的一大功绩。同治七年(1868年),左宗棠在参与镇压捻军后抵西安,他为解决所部使用的军火从上海等地采办价值甚昂的问题,决定在西安设立机器局。同治十一年,左宗棠进住陕甘总督任所,他将西安机器局的机器搬至兰州,创办了兰州机器局,以精通西洋枪炮制作的记名提督赖长为该局总办,并从福建、浙江、广东等地抽调了技术工人,主要生产枪、炮、子弹、炮弹。兰州机器局的设立,既有镇压回民起义的用意,更有收复新疆之图,因为在该局创办前一年,俄国已派兵占据伊犁,左宗棠便在筹划收回伊犁时提出“精求枪炮”的主张。很明显,他在兰州设局是为了实现这一主张。
光绪三年(1877 年),赖长在兰州机器局内试制了一台织呢机,用甘肃所产羊毛织成一块绒布,呈送给左宗棠验看,受到了左宗棠的称赞。于是,左宗棠打算从国外购买全套织呢机,他写信并附赖长所绘织机图给在上海的采办委员胡光墉,以甘肃羊毛、驼绒均易购取,煤也易得,只要有机器便省工力等由请他从德国访购织呢机器。直到光绪五年,织呢机器才全部运至兰州。织呢局正式开工,中国第一家纺织工厂在西北诞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创办兰州织呢局被左宗棠视为“气象更新”之举,高兴之余,他还费尽苦心就地取原料,想以成本低廉来抵制洋呢进口。但是,兰州织呢局的生产并不像他预期的那样理想,所织成的呢绒品质很坏,几乎不能出售,品质上和价格上都比不上外国呢绒,即便把产品运到各通商口岸,也比从欧美输入呢绒要贵多了,再加上局中被安置了大批“干领薪俸”的冗员,兰州织呢局在创办后仅4年就被迫停办。左宗棠经营近代民用企业的这次尝试未能成功,但他勇于在风气未开的情况下把机器生产率先引入西北,已是一个创举。
(摘编自孙占元《左宗棠评传》)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鉴于甘肃的气候特点,左宗棠建议首先解决穿衣问题,并通令下属各地禁植罂粟而改种棉花,最终收到一举两得之效。 |
B.左宗棠主张开荒屯田和兴修水利,还主张在新疆许多地方不必只是强调“耕桑然后致富”,还应该“讲求牧务,多发羊种”。 |
C.左宗棠设立兰州机器局,有对内和对外两个意图,但“精求枪炮”的主张表明他更重视以武力收回被俄国军队占领的伊犁。 |
D.赖长用试制的织绒机织成了一块绒布不仅受到左宗棠的称赞,还促使左宗棠委托胡光墉最终从国外购回了全套织呢机。 |
E.生产的呢绒品质不好,价格上比不上外国呢绒,再加上局中大批冗员消极怠工,兰州织呢局在创办后仅4年就被迫停办。左宗棠“发展西北的经济”有哪些显著的具体成效?请简要概括。
结合全文来看,第一段引用杨昌浚的诗有哪些作用?请简要分析。
左宗棠在发展西北经济时,善于开发和利用自然环境,勇于在风气未开的情况下率先引入先进生产技术。在“善于”和“勇于”中你更认同哪种品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佳配偶
[美]斯蒂芬·麦克勒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叠纸,就像在搬弄着一叠煎饼。
“我相信,你准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我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听着,心想要是来这儿之前先冲个淋浴,那该多好。这儿的办公室整洁宜人,不过那张椅子令人坐得不太惬意。
“好,来啦……”他说着,像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美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
“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
“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事情发展的结果感到满意。
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
“我,三十一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
“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
“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
“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札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札“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每翻阅一页,都要发出很大的声响。
“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
“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
“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看书、看球赛,看电影爱坐前排,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爱养狗、养猫、养金鱼、养金枪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穿着朴素,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喜欢住在郊外,爱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
“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讲话拘谨,属于贤妻良母型。
“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
“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
“栏目里没有提到啊。”
“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
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像。”
我和邓菲尔德结婚整整九年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叙述了弗兰克借助计算机筛选结婚对象,进而结识邓菲尔德小姐并与之结婚,到后来厌倦了完美的婚姻生活想要离婚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 |
B.本文叙述平淡无奇,但构思巧妙,别具匠心。短短千余字,浓缩了一对夫妻美满和谐的生活,人物塑造以语言描写为主,通过对话展现人物性格。 |
C.这篇小说启示我们:在生活中我们应抛弃机械的、程式化的生活,还原人的鲜活生动的本性,重新回到多层次多角度的、可期待可变换的世界中去。 |
D.“我”在和邓菲尔德小姐见面时“唯唯诺诺”,表现了主人公“我”懦弱无能、胆小怕事,这也是“我”在婚姻生活九年后才打算离婚的原因。 |
E.这篇小说借助一个婚姻故事告诉我们:被简单地贴上标签从而变成扁平的标签人,过着乏味的、已经计划好的生活,只会让人沉闷窒息。文章多次提到两人“相像”“一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的结局非常出人意料,你认为这样的安排好不好?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