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蒂莫西·诺克斯是一位研究体育运动的科学家,并多次参加过超级马拉松赛。他的数据表明人类在奔跑时拥有无可比拟的散热能力。他同时也认为,人类的奔跑能力是进化而来的。这些有助于解释我们的运动能力以及我们对现代疾病的易感性。
人类的祖先是杂食性类人猿,其身体更适合生活在树上,而不是在开阔的环境中追捕猎物。过去的几百万年,地球气候经历了剧烈变化,非洲从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环境,改变成为视野更加开阔的热带稀树草原环境。我们的祖先在森林撤退的巨变中,渐渐脱离了树上的生活。200万年前,他们已经进化出可以直立行走和奔跑的骨架,可以支持他们连续几小时追逐猎物。在之后一百多万年的时间里,人类除了石头或削尖的木棍,没有更好的武器,所能仰仗的最好的“武器”就是自身耐力。在此过程中,人类的身体有了许多适应性变化,以适合长距离行走和奔跑,迫使猎物也不得不拼命地跑。由于四条腿走路的动物不能在奔跑的同时通过喘气散发热量,最终被逼到中暑而倒的绝境,人类才能以简单的武器获得战利品。
在短时期内,人类祖先的骨骼和大脑结构、空间跟踪能力、沟通能力和身体散热能力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以适应一个与之前完全不同的环境。人类祖先进化出了适合长途奔跑的身体结构:更长的腿,更短的脚趾,更宽的肩膀和更强壮的臀大肌,以及可支持长时间奔跑的较大的负重关节。另外,今天人类的代谢能力也胜过我们的祖先。作为唯一拥有长途奔跑能力的灵长类动物,现代耐力运动员能够实现每分钟每公斤体重90毫升的最大摄氧量。其他擅长长途迁徒的动物只限于马和羚等有蹄类动物和鬣狗、狼等群居食肉动物。
从树居类人猿进化成为智人,人类不仅拥有了精湛的运动能力,大脑也同时发生着重大改变。诺克斯认为,正是这些变化使我们需要通过锻炼来保持大脑健康。因为运动不仅锻炼了肌肉,还能激活大脑,提高神经元连接的数量。今天,绝大多数人不再像远古人类那样靠狩猎谋生,这导致人类成为许多现代疾病的“宿主”。肥胖症、糖尿病以及与大脑功能有关的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症,甚至暴力行为这类疾病正成为现代人类的威胁。
诺克斯认为,运动对肌肉和大脑的有益影响至少部分是由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DNF)引起的。运动可增加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的循环。在肌肉中,BDNF可以增加蛋自质的合成和脂肪代谢,这是运动的主要目标。BDNF可增加大脑中神经元的连接,是增强记忆的关键。BDNF对控制体重和能量平衡的大脑视丘下部也产生影响,还促使大脑线粒体更有效地利用氧气,提高人体最大摄氧量。BDNF的增加也有助于强化海马和前额叶皮质,保护人类大脑免受精神问题和暴力行为的不良影响。
虽然运动已不再是一些人群生活中的核心部分,但它仍然在我们的基础代谢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表明,锻炼至少对轻度抑郁症患者有抗抑郁作用。简单的锻炼计划,可能是你获得心理和身体健康的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投资。运动的成本很低,但如果忽略了它,你很可能要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摘编自《科学与文化》)下列有关人类奔跑能力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多次参加过超级马拉松赛的科学家蒂莫西·诺克斯通过分析研究一些数据,提出了“人类的奔跑能力是进化而来的”的观点。 |
B.200万年前森林生态系统逐渐变为少树的热带草原环境,人类的祖先在这一巨变中进化出了可以直立行走和奔跑的骨架。 |
C.人类的奔跑耐力直接源于身体结构:长腿、短趾、宽肩、强壮的臀大肌和较大的负重关节,与大脑结构、身体散热能力几乎无关。 |
D.人类追逐猎物时长距离奔跑的耐力,是远古人类将猎物逼到因奔跑中暑而倒的绝境,并利用简单武器获得战利品的最好“武器"。 |
“运动对大脑的有益影响部分由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引起”,下列各项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A.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可增加肌肉中蛋白质的合成和脂肪代谢,有助于治疗肥胖症和糖尿病等病症。 |
B.运动可激活大脑,增加脑源性神经营养因子(BDNF)的循环,增加大脑中神经元的连接,增强记忆。 |
C.BDNF对大脑视丘下部也产生影响,还促使大脑线粒体更有效地利用氧气,提高人体最大摄氧量。 |
D.BDNF的增加有助于强化海马和前额叶皮质,保护人类大脑免受精神问题和暴力行为的不良影响。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于远古人类,运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运动虽不再是一些人群生活的核心,但它在基础代谢中的作用仍很重要。 |
B.运动能锻炼肌肉,还可以让轻度抑郁症患者抵抗抑郁;而缺少运动是人类成为肥胖症等许多现代疾病的“宿主”的原因。 |
C.由于拥有精湛的运动能力,人类实现了每分钟每公斤体重90毫升的最大摄氧量,超过了有蹄类动物和群居食肉动物。 |
D.哪怕是简单的运动计划,只要坚持,我们就可能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身体和心理的健康,这也许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投资。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杜甫在夔州
杜甫在夔州最初居住的“客堂”,是在山坡上架木盖起的简陋的房屋;这类的房屋散布在山腰,好像鸟巢一般。他到这里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按照夔州人民的习惯,用竹筒把水从山泉引到他居住的地方。又因为乌鸡能医治风痹,他养了许多鸡,并且催促他的长子宗文在墙东树立鸡栅……对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他下了一番布置的功夫。
夔州是三峡里的山城,这里的山川既雄壮又险恶,杜甫一到这里,便开始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它们。他一再歌咏的是白帝城,他感到这座城是“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上白帝城二首》之一)。另一方面,给杜甫的印象最深的,是夔州人民的生活。他看见夔州的许多女子因为男丁缺乏,到了四五十岁还没有结婚,她们每天到山上砍柴背到市上出卖,供养一家,有时还冒着危险贩卖一些私盐回来。人们不深究原因,只说她们面貌丑陋,所以找不到丈夫;杜甫却反过来问:“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负薪行》)他看见峡中的男子,少数富有的驾着大船经商,大多数贫穷的终生充当劳苦的船夫,人们说,这里的人都器量狭窄,只图眼前的利益,杜甫也反过来问:“若道士无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最能行》)峡中的人民大部分过着穷苦可怜的生活,而夔州却是阔绰的估客胡商必经之地,这两种生活的对照杜甫也写得很清楚。
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作《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无论是刻苦努力,或是信口成章,由于他有充实的生活体验,都能写出像他天宝末年以后那样富有创造性的诗歌。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只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杜甫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三峡里山城的雄壮险恶,这说明诗人十分注重以恰当的文字形式表现作品内容。 |
B.《负薪行》和《最能行》等诗歌反映了峡中人民穷苦可怜的生活状况,是杜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优秀诗篇。 |
C.“晚节渐于诗律细”、“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说明杜甫晚年作诗时在字句和音律上下了很大工夫。 |
D.杜甫的一些注重音节与词藻的诗使读者迷惑与陶醉,以致于翻来覆去地诵读也难以知道诗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 |
E.“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诗人在老病时也没忘记国家的灾难和自己的责任,质朴的诗句中表现了诗人的品格。从传记中看,杜甫在夔州时的诗歌创作题材上具有哪些特色?请简要分析。
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影响作者创作的背景因素有哪些?
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你认为“变”在何处?这一改变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请依据文本加以阐述。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冰湖
陈彦斌
(1)“爹,遛网吧?”儿子猫腰拎起漂浮的大网漂子,扔到船上。刚遛了几下,就喊起:“大鱼!爹,上了一条大的!”
(2)“慢点儿,慢着点儿,别拽跑了!”他一别船桨,渔船贴过去,渔网紧挨在船的右舷边。
(3)绷得紧紧的网犁着湖面吱吱地响。一串气泡过后,一个阴影从湖底浮上。大鱼一见亮,吓得惊慌乱挣,宽宽的鱼尾巴击打得湖水四溅。他掂起抄罗子探过身去,连鱼带网一起抄到船上。
(4)“爹,咱们掏到白鱼窝子啦。”儿子说着,又把一条二三斤重的白鱼从网上摘下,扔进舱里。
(5)“打完这次鱼,回去,你就去上学,啊!”他看着儿子说。
(6)“不!”儿子一直没回头,还在遛着网,“我和你一起打鱼。”
(7)“我揍你……没出息的小兔崽子!”
(8)下午的时候,一小团乌云从湖西面升起。乌云越集越密,阴沉沉地徐徐往这面移过,他才觉出不妙,忙招呼儿子起网,可是已经不及了。他们刚把渔网起完拽到船上,划出还没有一里地远,铅灰色的乌云已低低地下沉,很快就覆盖住了整个天空,纷纷扬扬的大雪随着飘下,整个湖面都陷入阴沉沉的风雪中。
(9)翻起的湖浪骤然变得浑黄,像刚煮开锅的小米粥,变得稠糊糊的。气温骤降,湖水拍溅在船帮上,立刻结成了冰,渔船变得沉重起来。
(10)不好!他心里暗暗叫了一声,使劲儿地扳起桨往回划。可风浪太大了,他拼尽了全力,还是顶不动。船被风刮得一个劲儿往后退,渔船上下颠簸着,四周都是涌动的大浪,一个接一个扑向船舷。他不敢再硬顶着风划船了,怕大浪把船掀翻了,把两只船桨深深地插在水里,任凭风浪带着渔船一直往东南方向漂去……
(11)大雪是后半夜停的,风浪也渐渐小下。在风雪里挣扎了几个小时的爷儿俩累得话都懒得说了,脑子里一阵阵地犯糊涂,麻木的手也痛得发痒。他真想躺在儿子身边睡一会儿,却不敢。这么冷的天,湖随时都会封上。
(12)天快亮的时候,一阵可怕的寂静从四周蔓延过,眼睁睁地看着涌动着的浪,几乎在瞬间就凝固住了,滑行的渔船也冻结在冰里。船浆抵在光滑的冰面上,打着滑拢到船尾,船仍是一动没动。不好,封湖了,封湖了!他拿起船桨,疯狂地砸着冰。儿子被砸冰声惊醒,昏昏沉沉地爬起,拿起另一只桨朝冰砸下去。冰冻得还不太厚,一桨下去,冰碎了。渔船挤进窄窄的冰缝,一点点挤过去,船身被锋利的冰碴儿刮得“沙沙”响。
(13)他疯狂地砸着冰,儿子再把大冰块砸碎,渔船这才能前进一点儿。儿子没砸几下,“扑通”一声倒在舱里,挣扎几下没起来。他探手摸摸儿子的头,滚烫!可他已顾不上管儿子了,只是更狠劲儿地抡着船桨,朝冰砸下去。
(14)中午的时候,他终于看见有一条线般的暗影出现在远远的天边。此刻,棉衣棉裤已被汗浸透了,黏黏地贴在身上。他瘫坐在船舱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双手的虎口也震裂了,渗出的血,结成了紫黑色的血痂。他几乎再也举不动那支松木船桨了,只想就这么躺着,好好喘息一会儿。可当他看见蜷缩在舱里浑身瑟缩、脸色发青的儿子,又站了起来,举起船桨。
(15)“咔嚓”一声,桨断了。胳膊粗的船桨斜着劈断了,桨头甩在冰上,滑出好远才停下,孤零零地躺在冰面上。
(16)“他妈的!”他凶狠地骂了一句,看着手里攥着的那半截已经没有用的船桨,把它甩了出去。他直起腰朝湖岸那边看看,隐隐约约看得出那片深黑颜色的柳树林,而他家住的村子就在那片树林的后面。他默默地朝那边望了一会儿,扶着船帮把一只脚跨到船外,随着“咔嚓”的冰裂声,冰塌陷了,他掉进水里。他一只手紧紧抓住船,拖在身后,向湖岸的方向扑去。
(17)“爹,你怎么啦?”儿子被冰碎声惊醒,挣扎着爬到船边,看在水里游动的爹,一下抓住他的手,哭喊着往上拽,“爹,你上,上呀,爹!”
(18)“放开手,爹……爹送你……回去……上学!”他的左手紧紧抓住船头板,右手努力地向前扒着冰,两条腿也在身后使劲儿地蹬着,整个身子扑向前面的冰,压下去,冰碎了,把船拉过去,身子再向前挪,又压在冰上……
(19)儿子感觉到爹的手在不停地哆嗦,过电般地传到他的身上,儿子也哆嗦起来。可他还是用力地向爹点点头。
(20)湖岸那边有船过了,爹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起来,只有露在外面的左手更紧地抠住船帮,像是五根铁钉死死地抠进船板里。(选自《金奖小小说》,有删节)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第(8)段中有关天空、湖面的环境描写,寥寥数语,却细腻生动,暗示了暴风雪即将来临,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为下文的故事创设了背景。 |
B.小说的主人公为父子俩,小说描写了父子俩在湖上与暴风雪及湖冰搏斗的过程,故事情节曲折紧张,人物形象典型鲜活,个性鲜明。 |
C.小说中父亲的语言内涵极为丰富,如第(16)段中父亲骂人的语言“他妈的!”表现出了人物的心理,暗示了其身份及文化程度。 |
D.小说详略安排独具匠心,父子俩奋力划船回去、与风雪搏斗的过程写得很简略,父亲一人压碎冰面,奋力拖船的过程写得极为详细,这更能突显父亲的形象。 |
E.小说第(19)段中“儿子感觉到爹的手在不停地哆嗦”“儿子也哆嗦起来”,“哆嗦”这一细节描写暗示环境寒冷,表现了父亲筋疲力尽,濒临死亡。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说的最后一段对表现父亲形象有何作用?作者没有明确交待出父子俩是否获救,这样结尾有什么艺术效果?
弗罗姆在《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爱》中说:“母爱是无条件的爱,父爱是有条件的爱。”请结合本文内容谈谈你对父爱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①当今的艺术仿佛在兴致勃勃地享受一场技术的盛宴。戏曲舞台上眼花缭乱的灯光照射,3D电影院里上下左右晃动的座椅,魔术师利用各种光学仪器制造观众的视觉误差,摄影师借助计算机将一张平庸的面容修饰得貌若天仙……总之,从声光电的全面介入到各种闻所未闻的机械设备,技术的发展速度令人吃惊。然而,有多少人思考过这个问题:技术到底赋予了艺术什么?关于世界,关于历史,关于神秘莫测的人心——技术增添了哪些发现?在许多贪大求奢的文化工程、文艺演出中,我们不难看到技术崇拜正在形成。
②技术是艺术生产的组成部分,艺术的创作与传播从来没有离开技术的支持。但即便如此,技术也从未扮演过艺术的主人。《史记》、《窦娥冤》、《红楼梦》……这些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它们的思想光芒与艺术魅力,而不是因为书写于竹简,上演于舞台,或者印刷在书本里。然而,在现代社会,技术的日新月异造就了人们对技术的盲目崇拜,以至于许多人没有察觉艺术生产正在出现一个颠倒:许多时候,技术植入艺术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工业社会的技术消费,而不是艺术演变的内在冲动。换言之,这时的技术无形中晋升为领跑者,艺术更像是技术发明力图开拓的市场。
③中国艺术的“简约”传统隐含了对于“炫技”的不屑。古代思想家认为,繁杂的技术具有炫目的迷惑性,目迷五色可能干扰人们对于“道”的持续注视。他们众口一词地告诫“文胜质”可能导致的危险,这是古代思想家的人文情怀。当然,这并非号召艺术拒绝技术,而是敦促文化生产审慎地考虑技术的意义:如果不存在震撼人心的主题,繁杂的技术只能沦为虚有其表的形式。
④这种虚有其表的形式在当下并不少见,光怪陆离的外观往往掩盖了内容的苍白。譬如众多文艺晚会和其他娱乐节目。大额资金慷慨赞助,大牌演员频频现身,大众传媒提供各种空间……形形色色的文艺晚会如此密集,以至于人们不得不怀疑:这个社会真的需要那么多奢华呈现吗?除了晚会还是晚会,如此贫乏的文化现象通常预示了主题的贫乏——这种贫乏多半与技术制造的华丽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时的技术业已游离了艺术的初衷,众多的娱乐节目——而不是艺术——充当了技术的受惠者。
⑤技术是一个中性的东西,是一种工具,关键在于怎么使用。对于技术的盲目崇拜无异于对于工具的盲目崇拜,这种崇拜的实质,是重技而轻道,重物而轻人。如果任由其泛滥,容易遮蔽掉技术背后真正关键的东西——使用技术的人的作用与良知。前一段诸多社会事件引起舆论大哗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将这些社会事件与技术联系起来。从瘦肉精饲料、三聚氰胺奶粉、毒胶囊的制作到利用电话、互联网精心设计的钱财欺诈,舆论同声谴责的是无量企业、利欲熏心的商家、心狠手辣的骗子以及失职的监管机构,而技术研发者的责任似乎被轻轻放过,人们没有看到参与这些社会事件的技术人员出面道歉,这个环节成为盲点因而遭到遗忘——文化领域的事情也似乎常常如此。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需要让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重回人们的视野之中,如此我们方可避免陷入技术盲目崇拜的陷阱与误区。
(选自《新华文摘》2013年第23期,有删改)下列关于“技术崇拜”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从现象看,技术崇拜就是大型文艺晚会中声光电的全面介入和各种闻所未闻的机械设备等诸多技术手段的过度应用。 |
B.从原因看,技术崇拜过分强调日新月异的现代技术对艺术创作和传播的作用,许多时候源于艺术生产中的技术消费。 |
C.从结果看,技术崇拜所形成的华丽风格,弥补了娱乐节目艺术主题的不足,从而让娱乐节目成为技术使用的受惠者。 |
D.从实质看,技术崇拜无异于工具崇拜,重技而轻道,重物而轻人,忽视了艺术演变的内在冲动在艺术生产中的作用。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①段针对当前许多文化工程、文艺演出中技术应用贪大求奢的现象,对技术的作用进行了反思和追问,明确指出艺术领域中技术崇拜正在形成,自然引出本文话题。 |
B.②段先明确艺术和技术的关系,接着分析文学作品成为经典的原因,指出在现代社会艺术和技术本末倒置;③段联系中国艺术传统,进一步阐述艺术和技术的关系。 |
C.④段与②③两段形成递进关系,先指出光怪陆离的外观往往掩盖了内容的苍白,接着通过一些娱乐现象表明由技术主打的娱乐节目主题贫乏,技术游离了艺术的初衷。 |
D.⑤段首先指出技术的工具性,然后联系社会现象,揭示技术使用人员的作用和良知才是真正的关键所在,从而得出重新审视技术和道德关系的结论,与①段相照应。 |
下列对原文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艺术生产从来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如果艺术作品不存在震撼人心的主题,那么炫目的技术就只能是虚有其表的形式。 |
B.古代思想家反对“文胜质”,认为繁杂的技术具有炫目的迷惑性,“炫技”势必干扰人们对于“道”的持续关注。 |
C.技术是艺术生产的组成部分,艺术是技术发明力图开拓的市场,因而从事文化生产应该审慎地考虑技术使用的意义。 |
D.如果让技术和道德的关系重回人们的视野,就能避免陷入技术盲目崇拜的误区,就能实现社会的进步和文化的繁荣。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的各题。
“精神贵族”钱钟书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
C.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