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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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艺人帕齐
(芬兰)彭蒂·哈恩帕
(1)荒山野岭,杳无人迹,只有原始森林发出悲哀的叹息。在这个远离尘世之地,人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忧郁,乃至虚度年华的念头。真正的生活不在这里,而在那人烟稠密、充满阳光笑语的远方……莽莽丛林,像一架巨型乐器,伐倒一棵树,如同切断了它的一根琴弦。伐树、剥皮、修整原木;伐木工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周而复始,枯燥无味。有时,碰上连日阴雨,树梢上挂满了晶莹的雨珠,森林里充溢着潮湿的寒气;你也只好躲进伐木场的小屋栖身。坐落在密林深处的这些低矮的小屋,阴森恐怖;在这里,你看到的是熟悉、呆滞的面孔,听到的是粗野无聊的对话。无须对方开口,你就能猜到他要说些什么了。玉米粥是伐木工人一日三餐充饥度日的食粮,又黑又脏的煮饭锅倒人胃口,里面的食物可想而知。那些用来消磨时光的纸牌也沾满了污垢,令人作呕!看到伐木工人的这种生活,你会感觉到自己也被玷污了
(2)……然而就在这时,帕齐来了。人称“疯子”的帕齐,经过数日徒步跋涉,穿过密林,从人烟稠密的地方来到这里。当然,我们当中的一些人很了解这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从来也没有人把他当作傻瓜……“想吃点什么吗?”有人会问他。
(3)“如果有的话……”各个小屋之间相隔甚远,伐木工人的粮食来源有限,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可是帕齐是不会忘记那句老话的:民以食为天。当你亲眼目睹了帕齐是怎样饮海吞山的话,你很快就会知道世界上的确有这样的大肚汉。面包、黄油、烤肉,顷刻之间就会被他扫荡无余,如果还有汤和菜,帕齐也不会放过。等到他吃饱喝足,在裤腿上擦净佩刀,插回鞘里,再打上几个饱嗝儿才开口说道:“现在,轮到我给你们逗逗乐了。”
(4)帕齐是一位艺术家,一个真正的喜剧大师;尤其是他的面部表演,堪称一绝。他的面皮和头皮灵活得似乎与整个骨头互不粘结。两耳能自由地动;鼻子可以朝任何一个方向随意变形;嘴巴既撅得出,又收得进,忽而斜扭,忽而前伸,好像一个旋转的陀螺。帕齐惊人的演技尤令初次领略的人们惊服。当你睁大眼睛,坐在那里目睹他的表演时,往往会感觉到眼前的奇景令人难以置信……帕齐带着他的“绝技”从一个小屋来到另一个小屋。你或许要问,他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对一个孤苦伶仃的伐木工人来说,在这片与世界隔绝的原始森林里,遭受艰苦生活的煎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而这张能随意扭动的脸,这些奇形怪状的面部表演,有时,的的确确能给他寂寞的心灵带来一丝安慰:是啊,这就是人,人生即此——十足的傻瓜。
(5)“疯子帕齐”是一位艺术家,像那些周游世界的传教士一样,凭藉自己的一技之长糊口谋生。伐木工人都心甘情愿将自己的口粮同他一起分享,有时还给他一两个铜板。于是,帕齐马上就会报答他们:“现在,轮到我给你们逗逗乐啦。”
(6)帕齐在他的旅途中可谓饱经风霜了。一次,他和另外两个人同行来到一个偏远的林区。他们是第一次到这儿来,所以,这里的伐木工人从未听说过“疯子帕齐”——鼎鼎大名的森林艺人。……他要为这个林区不讨人喜欢的工头表演他的“绝技”。帕齐上路了,那个新来的工头对帕齐一无所知。当这个从来也没有人把他当成傻瓜的矮小的男人出现在门口时,工头冷冷的望了他一眼。
(6)“你是来找活儿干的?”工头上上下下打量着帕齐问道。
(7)“不,”帕齐说,“我是来给您逗乐的。”
(8)说着,他开始表演自己的绝技。两耳前后飞动,鼻子拧作一团,嘴巴由左耳咧到右耳,然后转了一圈,又从下颏咧到前额,工头看呆了,瞪圆了眼睛,半晌说不出话来。但是,他终于意识到自己遭受愚弄,而且是被这么一个流浪汉愚弄——好大的胆子呀!
(9)工头暴跳如雷,一阵拳打脚踢,把帕齐赶了出去。受到如此虐待,帕齐十分痛心,这样的“绝技”竟然得不到工头的赏识,他感到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帕齐没有向任何人辞行,独自一人,愤愤离去,重新开始他的流浪生活,去寻找知音,哪怕走到天涯海角……那些孤独的伐木工人,在与世隔绝的原始森林里,遭受艰苦生活的煎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当他们看到帕齐那惊人的面孔,绝妙的表演,也许有人会突然从内心深处萌发出一声惊呼:唉,的的确确,这就是人的生活——十足的傻瓜!      (选自《外国文学》有删改)
请分析文章开头对森林景物描写的表达特色及其作用。(4分)
为什么说“帕齐是一位艺术家,一个真正的喜剧大师”?
“十足的傻瓜”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两次,结合语境,试分析它们的不同含义。
文章用第三人称“帕奇”来叙述故事,这是什么叙述角度,这种叙述方式有什么好处?
读了这篇文章你有什么人生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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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玩 笑
法国 莫泊桑
世界上有什么比开玩笑更有趣、更好玩?有什么事情比戏弄别人更有意思?啊!我的一生里,我开过玩笑;人们呢,也开过我的玩笑,很有趣的玩笑!对了,我可开过令人受不了的玩笑。今天我想讲一个我经历过的玩笑。
秋天的时候,我到朋友家里去打猎。当然喽,我的朋友是一些爱开玩笑的人。我不愿结交其他人。我到达的时候,他们像迎接王子那样接待我。这引起了我的怀疑。他们朝天打枪,他们拥抱我,好像等着从我身上得到极大的乐趣。我对自己说:“小心,他们在策划着什么。”
吃晚饭的时候,欢乐是高度的,过头了。我想,“瞧,这些人没有明显的理由却那么高兴,他们脑子里一定想好了开一个什么玩笑。肯定这个玩笑是针对我的,小心。”
整个晚上人们都在笑,但笑得夸张。我嗅到空气里有一个玩笑,正像豹子嗅到猎物一样。我既不放过一个字,也不放过一个语调、一个手势。在我看来一切都值得怀疑
时钟响了,是睡觉的时候了,他们把我送到卧室。他们大声冲我喊“晚安”。我进去,关上门,并且一直站着,一步也没有迈,手里拿着蜡烛。我听见走廊里有笑声和窃窃私语声。毫无疑问,他们在窥伺我。我用目光检查了墙壁、家具、天花板、地板。我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我听见门外有人走动,一定是有人来从钥匙孔朝里看。我忽然想起:“也许我的蜡烛会突然熄灭,使我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于是,我把壁炉上所有的蜡烛都点着了。然后,我再一次打量周围,但还是没有发现什么。我迈着大步绕房间走了一圈——没有什么。我走近窗户,百叶窗还开着,我小心翼翼地把它关上,然后放下窗帘,我并且在窗前放了一把椅子,这就不用害怕有任何东西来自外面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坐下。扶手椅是结实的,然而时间在向前走,我终于承认自己是可笑的。我决定睡觉,但这张床在我看来特别可疑。于是我采取了自认是绝妙的预防措施。我轻轻地抓住床垫的边缘,然后慢慢地朝我的面前拉。床垫过来了,后面跟着床单和被子。我把所有的这些东西拽到房间的正中央,对着房门。在房间正中央,我重新铺了床,尽可能地把它铺好,远离这张可疑的床。然后,我把所有的烛火都吹灭,摸着黑回来,钻进被窝里。有一个小时我保持着清醒,一听到哪怕最小的声音也打哆嗦。
一切似乎是平静的。我睡着了。我睡了很久,而且睡得很熟,但突然之间我惊醒了,因为一个沉甸甸的躯体落到了我的身上。与此同时,我的脸上、脖子上、胸前被浇上一种滚烫的液体,痛得我怪叫起来。落在我身上的那一大团东西一动也不动,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我伸出双手,想辨明物体的性质。我摸到一张脸,一个鼻子。于是,我用尽全身力气,朝这张脸上打了一拳。但我立即挨了一阵耳光,我从湿漉漉的被窝里一跃而起,穿着睡衣跳到走廊里,因为我看见通向走廊的门开着。啊,真令人惊讶!天已经大亮了。人们闻声赶来,发现男仆人倒在我的床上,神情激动。原来,他在给我端早茶来的时候,碰到了我临 时搭的床铺,摔倒在我的肚子上,把我的早点浇在了我的脸上。
我担心会发生一场笑话,而造成这场笑话的,恰恰正是这些预防措施。那一天,人们笑够了!
(有删改)
小说中的“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概括。
小说主要运用了哪两种描写手法刻画人物形象?请分别举例分析这样描写的好处。
简要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说结尾,“我”认为“造成这场笑话的,恰恰正是这些预防措施”。对此你是怎样认识的?请结合小说内容,具体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概括分析题
欣赏中国书法,意义存在于忘言之境。在这种纯粹线条美与结构美的魔力的教养领悟中,中国人可有绝对自由以贯注全神于形式美而无庸顾及其内容。在这片绝对自由的园地上,各式各样的韵律的变化,与各种不同的结构形态都经尝试而有新的发现。中国之毛笔,具有传达韵律变动形式之特殊效能;而中国的字体,以千变万化的结构布置,留待书家自己去决定创造。如是,中国文人从书法修炼中渐渐认识线条上之美质,像笔力、笔趣、蕴蓄、精密、遒劲、简洁、厚重、波磔、谨严、洒脱;又认识结体上之美质,如长短错综、左右相让、疏密相间、计白当黑、条畅茂密、矫变飞动;有时甚至可由特意的萎颓与不整齐的姿态中显出美质。因是,书法艺术齐备了全部完美观念的条件。
中国书法探索了每一种可能出现的韵律和形式,这是从大自然中捕捉艺术灵感的结果,尤其是来自动植物。每种动物都有其运动机能的和谐,每种植物都有其美的素质。中国文人接触了这些,把其神韵融会于自己的书法中。自然界的美是动态的美。中国书法的美是动的,它表现生动的美,具有生气,同时也千变万化无止境。这种运动的美正是理解中国书法的钥匙。运动的动态原理生发出一种结构原理,这是理解中国书法的要旨。
现代艺术为寻求韵律而试创结构上新的型体,然至今尚无所获。现代艺术家们,如果你研究下中国书法,也许能够获得新的启示。
(节选自林语堂《中国书法》,有删改)
为什么说中国“书法艺术齐备了全部完美观念的条件”?请分点概括。
根据文意,概括中国书法中所融会的“神韵”的具体内涵。
在作者看来,中国书法可以给志在创新但迄今尚无所获的现代艺术家们以怎样的启示?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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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蜜的事业
1930年,吴明珠出生在湖北武汉一个教育世家。昊明珠从小就立下了报国之志,上初中时,她在作文中写道:“长大要为人类作贡献。”父亲启发她:“你靠什么为人类作贡献?要作贡献,首先要学有所长,第二做事要脚踏实地。”父亲的话像一粒种子,落在她的一心里。上大学后,21岁生日那天,她在日记中郑重写道:“人生最美好的是,你创造出的一切都能为人民服务。”
1953年,吴明珠从西南农学院园艺系果蔬专业毕业,她要求分配到祖国最需要的边疆地区。作为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她,却被选送到了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但吴明珠心里总有一个念头在涌动:应该到一线搞科研、作贡献。1955年,正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急需各娄科研人才、技术骨干,自治区向中央寻求支援,请求借调一批干部。经过几番软磨硬泡,昊明珠终于从首都北京来到了新疆。到了乌鲁木齐,她不满足于在实验室里搞研究,又是一番软磨硬泡,一头扎进了条件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鄯善县。从此吴明珠就成了鄯善人,在火焰山脚下开始了她毕生为之奋斗的西瓜、甜瓜育种事业。
育种是一项艰苦的连续性工作,摸清家底,是研究工作的第一步。它的前期准备工作首先就是收集地方品种。从1958年开始,吴明珠就带着一壶水和一块馕,顶着风沙烈日,长年奔波在人迹罕至的戈壁沙漠里。她常常要穿过火焰山和大戈壁,到百里以外的地方去收集品种。尤其在夏季,那一望无际的大戈壁,像炼丹炉一样,烫得连毛驴都不敢下蹄子。吴明珠不顾艰辛,一块地一块地普查,一个生产队一个生产队地跑,整整用了3年时间,她走遍了300多个生产队,将全地区的甜瓜资源分类整理成44个品种。从此,吐鲁番的甜瓜有了基本档案。吴明珠坚信这是一个物种宝库,一定可以从中选育出优质新种!从收集的优良材料中,她系统选育提纯了缸,心脆、香梨黄、小青皮等品种,这些品种后来都成为最佳育种亲本。她所做的这项基础工作,使哈密瓜从小农经济走向商品化,为新疆甜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吴明珠也被誉为新疆甜瓜品种改良的创始人、奠基者。
在新疆的成功让吴明珠更加充满信心:“我觉得,应该让更多的人吃到哈密瓜,要让哈密瓜走出新疆,走向全国!”1973年,43岁的吴明珠又踏上了自己的创新之路,像我国著名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样,选择了去海南“南繁”,进行甜瓜的南部育种工作。与此同时,有人开始发出质疑的声音,认为植物的生长不应该违背自然规律。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就如春秋时期齐国名相晏子所说的那样“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而吴明珠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海南秋冬季节气温暖湿、光照充足的特点进行种子繁衍、种质研究等方面的科学实验。最终她让南方长出了北方的瓜,实现了甜瓜一年三熟甚至四熟的梦想。
昊明珠不只是在实验室里搞研究,,从选种、播种、打埂、铺地膜、授粉,到考种、鉴定品样、测糖度,每道工序都亲自动手,样样都是行家。数十年的坚持和不懈努力,让她在这个行业取得了重大成就:在世界上首先转育成功单性花率100%的脆肉型哈密瓜优质自交系,创造出一种新的种质资源,把中国特色的甜瓜系列品种和完整的育种创新体系推向世界。
昊明珠把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和大半生的年华都奉献给了最甜蜜的事业,她开创的甜瓜育种事业,促进了哈密瓜优种的大面积种植,优质哈密瓜从此“飞入寻常百姓家”。回忆往昔,吴明珠总是淡淡地说:“这一生,就是一直没有背叛自己的理想。”
(摘编自《中国科学报》2013.08.26)
相关链接
①吴明珠(1930.1.3-)目艺学专家,新疆西甜瓜育种事业的开创者。选育出优质抗病的西甜瓜新品种,创造了一批新的种质资源。1999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摘自《中国工程院走近院士》)
②吴明珠对瓜几乎到了如醉如痴的程度,她最爱做的事,就是到地里看瓜。在戈壁绿洲高温闷热的环境下,吴明珠常常从早晨五六点一直忙到中午十一二点。她培育的甜瓜新品种覆盖面积曾占新疆商品瓜区总面积的80%,涌现出一批甜瓜致富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难以用数字体现。(摘自《人民日报:新疆农科院西甜瓜育种专家吴明珠》2013.08.26
吴明珠从北京欣然来到艰苦的吐鲁番盆地都善县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园艺学家,吴明珠的突出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吴明珠在为其“甜蜜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有哪些闪光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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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北的鹰
杨春山
⑴ 在地处边地的滇西北,阳光不知疲倦地映照着红土高原,也映照着每一个村庄和山寨。有了明媚的阳光,红土高原的村庄和山寨就拥有了斑驳的色彩和浑厚的表情。碧蓝如洗的天际,是红土高原对外亮出的金字招牌,上面写满了“纯澈”“清新”“圣洁”这些词语。偶尔掠过的几丝浅云,仿佛是看到天空太寂寞,刻意为它增添的点缀,在游移之中,不经意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⑵ 鹰是高空的舞者。飞翔时,它有着优雅的身姿和从容的倩影。滇西北的天空,以特有的气度接纳了鹰的飞翔。这样洁净而开阔的天空,为鹰的飞翔提供了敞亮的舞台。而鹰也用锐利的目光守望着乡土,有了飞翔的鹰,红土高原的庄稼就会露出开心的笑容。
⑶ 滇西北的鹰是寂寞的。它们从不呼朋引伴,总是特立独行,有时俯冲,有时滑翔,用强健的翅膀为滇西北的天空增色。
⑷ 滇西北的鹰是高傲的。它们栖居于峭壁,隐身于丛林,锐眼和利爪的完美结合,让它们能够坦然地享受生活中的美好。自食其力的飞鹰,也就拥有了在滇西北自由翱翔的底气。它们从不需要在污浊的尘世里,用哀怜的目光,去获得果腹的食物,这就成全了鹰的高贵。
⑸ 滇西北不缺乏陡峭的山岭。而鹰的一生,就是与峭壁互相依恋而又不停搏击的一生。从它们羽翼未丰之时起,就开始在悬崖边一次次地练习飞行。千摔万跌之后,才会拥有一对傲视蓝天的翅膀。滇西北不缺乏激情的江河。鹰用优雅的身姿,在浩渺的江面上纵横,用无尽的孤傲衬托着江的孤傲,一升一降,时缓时急之间,鹰用它的飞翔,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⑹滇西北的鹰,喜欢和乡村厮守在一起。在乡村上空飞翔的鹰,不时发出几声鸣唳,清越,苍劲。鹰的呼啸,经常穿越了时空,抵达了人们的内心。儿时,每当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就会赶快跑到后园里,去守护家里养着的那几只小雏鸡,生怕它们被凶猛的鹰抓到空中。多年之后,看到天空中的飞鹰,我仍然会对它产生一种敬畏。它的坚毅、勇猛、担当,让它在我眼中幻化为神灵的替身。鹰是离天最近的鸟,是红土高原上的精灵。
⑺看到飞鹰,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鹰猎。看到这些自然界中的骄子,在人类的驯养之下,消磨了锐气,涣散了眼神,无精打采地站在人们的手臂上,我的心里就会掠过几丝忧伤。鹰的舞台是天空和草原,鹰的战场是丛林和乡野,鹰的归宿是悬崖和峭壁,但人们的手臂,却囚禁了它们冲天的梦想,让它们的翅膀,紧紧收缩在了一块块肉食的诱惑之下。这是鹰的悲剧,也是飞翔的悲剧。很多民族都曾经驯养苍鹰,作为捕捉猎物的臂膀。而我认为,没有哪一只鹰不想拥有自由的飞翔。它们的呼吸和畅想,都只能在广阔的天空展现。被驯养得乖巧异常的鹰,已经丧失了空中勇者的称号。还是把自由还给飞鹰吧,“左牵黄,右擎苍”的场景,就让它深深的隐藏在典籍里。
⑻拥有了飞鹰的滇西北,让红土高原平添了几份狂野的气息。奔涌的江河,茂密的丛林,莽莽苍苍的横断山,只有接纳了飞鹰,才会变得更加完美。那些野向日葵灿然开放的山坡,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加斑斓的底色;那条曲折漫长的茶马古道,让鹰的飞翔拥有了更为精彩的传奇。
⑼ 选择用文字来表达与诉说,就是为了把自己历练成一只飞鹰。在凶险的环境里千锤百炼,在寂寞的日子里自我折磨,从而获得一对矫健的翅膀。然后,在山崖之间,在乡野之上,以从容的心态翱翔。遇到不平之事,用劲利的俯冲,涤荡弥漫的雾霾;遇到可赞之景,用清越的鸣唳,唱出高亢的歌声。
⑽ 苍天眷恋着边地飞鹰。给它一对利眼,就是要让它用敏锐的目光,捕捉人间的卑污;给它一双利爪,就是要让它用冲天的豪情,撕裂尘世的丑恶;给它一个尖喙,就是要让它用无穷的力量,叼取世间的虚伪;给它两只翅膀,就是要让它用坚定的信心,搏击生命的极限。作为一只边地飞鹰,应该拒绝被奴役,拒绝被豢养。牧人的手臂,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舞台;喂来的肉块,不应该是边地飞鹰的美食。
⑾ 边地飞鹰,只能以浩瀚的天空为背景,只能以苍茫的山岭为舞台,哪怕撞向山崖,也要用绝美的姿态,完成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冲刺,体现出生命的壮美与凄凉。在红土高原上盘旋的边地飞鹰,用真诚的守望,让这里的庄稼更加丰美;在红土高原上翱翔的边地飞鹰,用自由的舞姿,让这里的山河更加雄壮。
⑿ 在神秘的滇西北,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也愿意成为一只边地飞鹰,伴随着这里的山河、乡野、庄稼自由飞翔,摒弃丑恶与奴役,留下一地豪情一路高歌。
(选自2014年2月 22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请简要分析第(1)段在文中的作用。
请赏析文章第(10)段划线的句子。
文章第(12)段说“我读懂了边地飞鹰的情怀”,请联系全文,分析边地飞鹰有怎样的情怀。
请结合文章,探究作者的写作意图。

材料概括分析题
人们常以没时间为由不读书。然而,孩子读图文、漫画的,成人读盗墓、穿越的却越来越多。这些读物不仅释放出缺乏维生素和蛋白质的“空热量”,还产生干扰素,不断输送继续摄入的错误信号,让人生出上瘾般的依赖。为防止这种“浅阅读”导致的杰出头脑离开思想,叔本华峻刻地指出,“凡为傻瓜写作的人,总会有一大群读者”。经典阅读则全然不同,它是“心灵的探险”“灵魂的壮游”,能让自感处处受限的我们在身心解放中拓展视野,能助人疏浚心源,检点小我,滋生出宽广的社会关怀。诚如罗曼·罗兰所说“从来没有人为读书而读书,只有在书中读自己,在书中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经典阅读要祛除功利的考量,事实上,朱自清在《经典常谈》中强调的“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的道理,仍未被人理解。现在有人提倡“慢读”,主张不仅在时间上,更在心态上保持清静闲适走进经典。其实,中国古人自来就多闲来读经。如今社会浮躁,阅读之风在沦丧,但经典的魅力从未因此而消退。只有悠闲淡泊之人,才能保持最高尚的阅读品质,才能体会到“至乐莫过读书”。
(选自汪涌豪《经典阅读的当下意义》,有删改)
请依据材料,为“浅阅读”下一个定义。
请用自己的话概括说明“经典阅读”的意义。
结合材料,说说怎样才能让“经典阅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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