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宇,完成后面题。
红玫瑰
李敖
①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②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③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④主人站起身采,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三十七朵,十六棵。”
⑤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⑥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慢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⑦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⑧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⑨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⑩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11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12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与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13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14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 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
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
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
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15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16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因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凋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棵“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17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18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注】蔷薇:蔷薇科,蔷薇属中某些观赏种类的泛称。桃、梅、杏、玫瑰、月季、樱花等植物均属蔷薇科。
这篇文章讲述“我”与一株孤单的玫瑰花的故事,构思颇具艺术特色。请对此作简要分析。
第12段的幻境,是现实中从未出现过的,文章却对它作了详尽的叙说,作者的用意是什么?
那朵重开的孤单的玫瑰,在“我”和玫园主人的眼中有着怎样的不同?文章结尾处的对话,折射出了“我”怎样的心情?
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盛开的花儿只引发了“我”苦涩的笑容,正体现“我”对玫瑰的“微妙的敏感”,也反映了“我”这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颓废、畏惧现实的心态。
B.“我”喜欢那朵孤单、美丽、柔弱的玫瑰,对它格外的关切与怜爱;在“我”眼中,女友也就是玫瑰的化身,因而极希望给她一切小心的呵护关爱。
C.“我”的女友是一个负心人的形象,她轻易就辜负了“我”深挚的爱,刻意地疏远“我”,回报给“我”的是狡猾与恶意,让人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
D.“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这句话反映出梦幻与现实的落差和矛盾,也折射出“我”在一段萍水相逢的情感诉求中的失望与痛苦。

E.“风格即人”,这篇文章展示的是“我”心中最柔软的部分,怜花人的文人气质,使文章笼罩着浓郁的悲情、感伤的氛围。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捉贼
张爱国
天地间一片死寂,只有大朵大朵的雪花落地的“沙沙”声。虽然裹着厚厚的棉袍棉裤,但还是无法抵御彻骨的寒气。我弓腰缩背,双手紧拢,踩着没过脚踝的雪,跟着父亲走向村外的后岗。父亲仿佛看出了我的怨气,说:“今晚一定能捉住那个贼。”
“不就几捆稻草吗?大半夜还出来受冻!”我没好气地说,我总以为父亲是小题大做。
“你说得轻巧,没了稻草,开春后咱家大牯牛吃什么?”父亲说着就愤愤起来,“再说了,不要脸的贼你不捉住他,还不知要祸害多少人呢!”
到了后岗,父亲用手电筒四下照了照,茫茫雪地里,只有我家一大一小两个草堆,顶着厚厚的雪,静静地矗立着。我和父亲钻进小草堆洞里,茫然地看着黑咕隆咚的雪的世界。
草堆洞里虽然比外面暖和了许多,但绝比不上家里,更比不了暖和的被窝,我的双脚很快就冻得生疼。“今晚不会有贼了吧?”我说——我想让父亲同意我们早点撤退,可父亲却传出了轻微的鼾声——他天天劳作不闲,今儿又推了一整天的磨,实在太困了。
不知过了多久,雪停了,却下起了冰子,纷纷扬扬地撒进草堆洞。草堆洞俨然成了冰窖,没有一丝温度。我正要推醒父亲回家,却见一窝微弱的灯光向这边慢慢移来。很快,我看到了,是两个孩子,一大一小,提着防风的煤油灯,径直来到我家大草堆前。
“从里面拉,轻点,别拉倒了草堆。”小个子低声对大个子说,还挥了挥右臂——半截的右臂!天啊,她不是孩子,是矮婶啊!我忘记了推醒父亲:矮婶怎么会干这种事?怎么干这种事还带着儿子小江——小江比我还小一岁啊。
小江双手抓着一捆稻草使劲往外拉,一个没注意,重重地滑倒在雪地里。矮婶急忙上前扶起,叫他接着拉。小江嘴里却愤愤地嘀咕着什么,站立一旁,不愿拉了。寒风中,母子俩僵持着,浑身颤抖——小江上身穿一件破棉袄,下身是一件旧单衣,而矮婶上下身穿的都是破旧的单衣。
矮婶放下煤油灯,用左手吃力地拉着小江刚刚拉过的那捆稻草,可稻草压得太紧,她发了好几次力也拉不下。小江终于不忍,上去帮忙,母子俩好不容易才拉下了一捆稻草。然后,他们又合力拉下一捆。矮婶提起一捆稻草就要回家,小江却犹豫着说:“娘,再拉一捆吧,够牛吃三天了。”矮婶看看草堆,摇着头说:“算了吧,你四伯家的牛也要吃草呢。”说完,母子俩就提着稻草一前一后地往回走。
我已经决定不叫醒父亲让他们走了,可父亲却突然醒来,一声大叫,明亮的手电筒的光就照上了三四丈开外的母子俩身上。我急忙抓住要往外冲的父亲,与此同时,父亲刚出口的“不要脸的……”也硬生生地吞回了半句——他也似乎明白了什么,慢慢地坐回原地。
手电筒的灯光里,矮婶怀抱稻草,弯着腰,脸紧紧地贴着稻草,一动不动。呼呼的北风已掀翻她单薄的衣服,枯瘦的后背整个地裸露在寒风中,任由密密的冰子肆无忌惮地击打。小江更是吓坏了,提着稻草,浑身颤抖得异常厉害。
“是矮婶。”我贴着父亲的耳朵低低地说。
“哦,拿草的是二柱三柱吧……你们……”父亲关了手电筒,大声地说,“你们拿回去吧,明天……明天我再找你们算账……”
回到家,母亲还坐在床上纳鞋底,问我们抓没抓到贼。见我们谁也不说话,母亲才发现我们的神情很凝重,就一再追问到底发生了什么。
“哎,老天造孽啊!”父亲长长地叹口气说,“你这就起来,给桂香送稻草去……”
“是桂香啊?”母亲吃惊地大张着嘴,继而猛拍脑门,懊恼地说,“我应该早就想到是她娘几个了——秋天草堆失了火。”母亲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喃喃地说,“一个女人家,一见人就脸红,手又不便,还带着那么多孩子,再加上牲口,这冰天雪地的草不够用,可怎么熬啊……”
此后,每隔两三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母亲就带着我,将几捆稻草悄悄地放到矮婶家的门口。
有一晚送草回来,我睡觉做梦,竟梦见矮婶家的四周长出了青草,一大片一大片的,莲蓬勃勃,青翠碧绿……
(选自《天池小小说》2013年第1期,有改动)
1. 小说的结尾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粉身碎骨不必怕,只留清白在人间”
张昌华
马寅初有句名言:“言人之所言,那很容易;言人之所欲言,就不太容易了;言人之不能言,那就更难了……我就要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不敢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甚而做的比说的更精彩,直至耄耋之年。
马寅初擅演讲。他的讲词不仅语言幽默,而且词锋犀利,天马行空,素不把任何大人物放在眼里。他是中国经济学社老社长,孔祥熙是一般社员。1938年岁末,学社在重庆召开年会,马寅初特地邀请孔参加。会上马寅初当众质问孔祥熙:“请问部长先生,在法币已经贬值,物价不断上涨的时候,财政当局不设法稳定币值,制止物价上涨,反而突然宣布大幅度降低法币对美元的比价,推波助澜,造成财政大混乱,使物价更猛烈地上涨,我们学识浅薄,不知是何用意,要请部长指教。”这当头一棒,打得孔祥熙不知如何作答时,马寅初又“刺刀见红”,直指国民党要员们的贪赃枉法:“听说这次调整美元比价公布之前,那些洞悉内情的人,都拼命向市场上抢购美钞、黄金,还通过种种办法套购外汇,抢购物资,不顾人民死活,一夕之间大发国难财,请问部长先生,这又作何解说?……”这一板斧更砍得孔祥熙呆若木鸡。尴尬之际有人建议休息十分钟,才缓解了僵局。孔氏乘机溜之大吉。
蒋介石闻讯十分恼火,怯于马寅初的社会名望不便“动武”,改为利诱。马寅初拍案而起:“不就是说了句真心话,写了几篇文章吗?要赶我走?没门!要以高官厚禄收买我?休想!”后奋笔疾书一则“严正声明”,文末说:“有人想要封住我的嘴,不让我说话,这办不到!”
另一次震撼人心的演讲,是1940年在重庆对陆军大学将官班作的“抗战财政问题”。马寅初说: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共赴国难,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但是,现在是“下等人”出力,“中等人”出钱,“上等人”既不出钱,也不出力;还有一种“上上等人”,依靠他们的权势,利用他们掌握的国家机密,从事外汇投机,大发国难财。真是剑指四大家族。会上马寅初还呼吁撤孔、宋的职,把他们的不义之财拿出来充作抗日经费。这“狮子吼”,震得台下掌声雷动,但吓坏了主持会议者,对马寅初连声“谢谢”都不敢说,便把他请上车送回家。
1940年11月10日,在黄炎培主持的中华职业教育社的“星期讲座”上,马寅初登台劈头就说:“兄弟今天把儿子女儿都带来了,我今天的讲话,就算给他们的一份遗嘱!为了抗战多少武人在前方流血牺牲,我们文人也不惜死于后方!”这爆炸性的开场白引起场下骚动。马寅初打罢“苍蝇”又打“老虎”:“蒋委员长有人说他是‘民族英雄’,我看充其量是一个家族英雄,因为他庇护他的亲戚家族,危害国家民族……”
  1948年金圆券币制改革之初,马寅初一针见血指出:“妄图用高压政策把物价限制在硬性规定的水平上,这既不是币制改革的成功,也不是管理物价的办法。”他调侃蒋介石不懂经济常识:“因为蒋介石是行伍出身,只懂得立正稍息那一套。他喊一声立正,他的部下官兵就不敢稍息。打内战他是内行,但是搞经济就外行。这个物价就不听蒋介石的命令,他喊立正,而物价还是要向前跑。”
对蒋介石要把黄金收归国有,原定五万元一两,后只付四万元一两而引起的“黄金风波”,马寅初怒指此举是违背“经济学法则”的流氓行为。演讲时他巧打比方:“我同蒋介石做了一笔生意,买他每包十支装的哈德门香烟,我同他已经签订了‘使用合同’,我已经照价付款了;但他交货时,每包烟里却只有九支,这岂不是明明白白地‘敲人竹杠’吗?”
马寅初的风骨随处可见,敢作敢当。1955年因《新人口论》遭围剿时,他悲壮声明:“我虽年近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至战到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力压服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们投降!”正如郭沫若在1940年说:这个马寅初,可是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
“粉身碎骨不必怕,只留清白在人间!”——1946年马寅初为重庆大学学生许显忠题词。
(选自张昌华《故人风清:文化名人的背影)
划线部分作者引用郭沫若的话起什么作用?
马寅初的敢“言人之不敢言”具体体现在哪些地方?
如何理解标题“粉身碎骨不必怕,只留清白在人间”的含义和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听雨的奢侈
林如求
近日夜雨,雨水顺着防盗网上的铁皮一层淌下一层,响声随着雨势,时骤时疏,时轻时重,朦胧中陡生一种静谧、和谐、悠远的美妙情感。
就像“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一样,古时的雨与今时的雨自然无太大的区别,今时的雨点拍打树叶、细润花草、敲击河滩、筛落水面的声音与古时也决无二致,所不同的只是对雨声的感受会因人因时因境因情而异。例如,同样是春雨,忧国忧民的诗人杜甫高兴放声高歌:“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而晚唐的李建勋对春雨的感受就要复杂得多:“春霖未免妨游赏,唯到诗家自有情……闲忆昔年为客处,闷留山馆阻行行。”春雨所引发的是诗人对过往岁月的一种深情的怀念和咀嚼。南宋词人蒋捷写的那首《虞美人·听雨》,对雨从感怀到慨叹,更是把人生的悲凉况味传递至今,简直痛入心髓。
我没有经历过历史上山河破碎、家破人亡那样凄风苦雨的日子,自然也就没有如古人那般“秋来叶上无情雨,白了人头是此声”,对雨声会那么地百感交集和痛彻心髓,可在物质生活匮乏和丰裕时的感受却迥然不同。
回想小时住在乡下,最恼的就是雨天。雷鸣电闪风狂雨骤,令我惶恐万分。因此,每逢雷雨夜,我常龟缩在被窝里,以幼稚的心灵感受大自然的神经,带着惊恐惶惑,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即令是和风细雨,我也不太喜欢。因为我家离学校有好长一段路程。那时,家里穷,没有雨伞,只有一个锅盖大的大竹笠,以它遮阳尚可,遮雨则只遮个头脸,衣裤难免要淋湿。冬春时节,没有雨鞋的我雨天赤脚踩在凉冰冰的地上,更难受!所以那时夜半听到嗒嗒的雨声,在我绝不是一首抒情诗,它带给我的是一种湿漉漉的难受和一层苦涩涩的无奈。
长大以后,我读了许多书,特别是参加工作后,生活渐渐好起来,渐渐也喜欢起雨来了,不仅喜欢和风细雨,而且更喜欢狂风骤雨。因为此时在我看来,只有雨,没有风,没有雷电,也就缺乏了震撼心灵的力度。别的无庸费言,在中国文学史上,要是只有狂风骤雨,而无雷鸣电闪,恐怕屈原就写不出那奇谲瑰丽的杰作《天问》。正是大自然的雷电风雨触动了大诗人心灵深处的怨屈、激愤、忧虑、沉痛、苦闷、彷徨、坚贞、无畏……才有了这篇流传千古的杰作。由此我也悟出了后世许多大文学家如莎士比亚、巴金、曹禺等所以喜欢写雷写电写风写雨的真谛。
身居闹市多年,已经难得再见山村那种雷鸣电闪的豪雨,除了台风登陆,也少见那种狂风拔树的骤雨和暴雨;水泥屋顶也使夜雨没了那种“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的韵致。因此每逢下雨,我常因此生出一种遗憾。但我还是喜欢雨,不论是“细声巧作蝇触纸”,还是“大声铿若山落泉”,自是一种难逢的天籁。宁心静气地倾听那淅沥的雨声,对当今污染严重,整日笼罩在电视卡拉OK歌声和汽车摩托喧嚣声中的城市人来说,不啻是一种休息,一种调节,一种陶冶,一种享受。那雨声是大自然与你的絮语,它轻轻地搓揉着你的心,消去你因忙忙碌碌争名夺利而生的郁闷和烦乱、疲惫和冷漠,唤醒你回归大自然的亲情,找回你那颗失落的平常心,带给你一份平和的心态,让你变得更加青春妩媚、安详可人,从此迈向生命的圆满。因此,每当久晴不雨时,我就特别盼望着下雨。这时,不论是在白天还是在夜晚,听到那呼呼的风声,就好像在倾听大幕揭开的前奏;听到那嗒嗒的雨声,仿佛是在欣赏一首大自然的赞美诗;而此时的闪电犹如闪烁变幻的舞台灯光,隆隆的雷声自然就是高亢激越的黄钟大吕了……
如是,我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你也就不会觉得无稽和过分了吧。
                     (选自《品中国散文》,有删改)
从全文看,作者举杜甫、李建勋、蒋捷等例子,在内容和结构上分别起了什么作用?(4分)
作者为什么把“听雨”说成是“一场难得的奢侈”?(5分)
儿时的“我”和长大后的“我”,对雨的感受有什么不同?你认为造成不同感受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意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
饥饿是我们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这种情况持续了几千年,习惯成自然,已经制度化,见怪不怪。饥饿一旦成为我们的基因,渗入我们的血脉,铸造出我们的人格,那么我们对世界上的一切就采取了“吞下主义”和“实用主义”的态度。“吞下主义”会让人丧失理智,不管它能不能消化,先一口吞下再说,哪怕被撑死,有俗语为证 ——“死也要做个饱死鬼”。
既有饥饿的尖锐记忆,又有“民以食为天”的潜移默化,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中国人的口腔一刻也难以停止运动,形成了习惯。形形色色的“饥饿后遗症”仍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稍微注意一下我们的日常生活,就会发现,但凡餐厅、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以至于中国人的那种热闹不能称为兴奋,而应该叫亢奋。很多外国人到中国餐厅吃一次饭都像经历了一场世界末日。
一日三餐还不够,宵夜还不够,即使在工作、开会、学习、谈恋爱的时候,中国人也是茶水、水果、瓜子甚至各种糖果和糕点吃个不停。在中国,任何事情到最后,都演化成了“吃”这种仪式,连死人也不放过,让外国人百思不得其解。西方人扫墓不过一束花而已,中国人却将宴席摆到坟头上,酒、食、器皿、仪式等一样也不能少,可谓“以饥民之心,度鬼神之腹”。不过,这些行为也使“吃”具有了丰富的文化内涵,成就了中华美食文化。
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大街上到处都是鲁迅先生所说的那种鸭子般伸长了脖子的人在寻找一切猎物。我们像蝗虫一样,争抢着眼前的一切,即使这些东西已经过剩,我们还是要抢,就像一些暴发户买来“茅台”或者“人头马”,喝一口吐一口。
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个体人格和普遍国民性,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形态和社会风气。这个特征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饥民特征”。在历史和现实中,中国的商人擅长官商勾结、投机倒把,而不是创新和开拓;企业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采取的是掠夺式的开采;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政府部门出现种种短期行为,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老百姓信奉“明哲保身”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等人生哲学。中国人在世界上拥有最高的储蓄率,建立起奢华的“殉葬”制度,中国人在宴请、祭祀时的铺张浪费等怪现象,折射出来的,何尝不是内心深处对明天就会发生饥饿的恐惧和投机心理。
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这一切才是鲁迅先生关于中国历史“吃人”论断的最深层、最残酷的社会根源。这种人格已经藏不住,可以外化为文学形象。鲁迅先生曾经塑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形象来高度浓缩蒙昧的中国人,对于病入膏肓的国民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内容有删改)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A.“饥饿后遗症”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但凡聚会、婚宴等场合,总是人声鼎沸,欢声笑语,碰杯猜拳声不绝于耳。
B.文章第二段和第三段将中国人和外国人在用餐及扫墓时的表现进行对比,突出了中国人对“吃“的美好感情。
C.官员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老百姓信奉“今朝有酒今朝醉”等,实际上就是“饥民特征”的表现。
D.“饥民特征”是一种变态的心理,争抢着眼前的一切,就像一些暴发户买来“茅台”或者“XO”,喝一口吐一口。

E.饥饿是藏在中国文化内核里的永动机,是我们的个体人格和民族魂,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中国文化的发展。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A.“饥民特征”是几千年来逐渐形成的、制度化的、习以为常的畸形的民族魂和病态的国民性。
B.当饥饿渗透到我们的灵魂深处、影响到我们人格的形成的时候,我们就会非理智地“吞下”一切。
C.因为“饥饿后遗症”普遍存在着,所以中国人的味觉和肠胃系统异常敏感和发达。
D.我们进餐时抢,乘车时抢,入学时抢,分配时抢……即使这些东西都已经过剩,还是要抢。

中国文化中的“饥民特征”对中国文化有何影响?
中国人喜欢储蓄,据说以前在山西,家家户户都有一间屋子专门用来存放粮食,哪怕是富商大户也会囤积一屋子粮食,并一直保持着这样的储存量。请用文中观点分析中国人喜欢储蓄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宇宙是唯一的吗?
吴炎
上世纪70年代,一些科学家提出了一种假设,即我们的宇宙只不过是许多宇宙之一,它们都有着各自的物理学定律和错综复杂的结构,生命就在其中一切条件都恰好适宜的宇宙中出现。到了80年代,现代宇宙学中的某些理论则证明,这样的“平行宇宙”的确可能存在。近年来,英国科学家发现了另一个“宇宙”在我们的宇宙中遗留的痕迹,他们认为有可能证明了多元宇宙的存在。
“宇宙膨胀”产生更多宇宙?
科学家通过宇宙大爆炸遗留下来的辐射证实,宇宙曾经历过一个转瞬即逝的超高速扩张阶段,科学家将这个阶段称为“暴涨宇宙”模型。简单地说,就是宇宙在极其短的时刻(远小于1秒),将其体积瞬间扩大,就像吹气球一样。而如果膨胀的速率稍微改变一点儿,那我们的宇宙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了。因此,许多科学家开始怀疑“暴涨宇宙”模型。他们提出,我们现在观测到的宇宙空间,更贴切的说法是类似一个泡沫,在宇宙之外还存在无数个泡沫,也就是说,存在无数个宇宙。所有的宇宙有着同样的或者说类似的机制进行各种限制,每个宇宙都经历了一次大爆炸,他们都是在大爆炸中诞生,并且存在着相同的物理定律。但是,并不是说所有的宇宙都能“存活”下来,只要将大爆炸的“参数”进行细微的调整,各种宇宙就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了。
多元宇宙论的观点
支持“宇宙永恒膨胀论”的科学家认为,我们所在的宇宙只是一个更大宇宙中的其中之一,不管是我们的宇宙还是其他的宇宙都处于不停地膨胀当中,同时之间也有更多宇宙产生,此论点也被称为“多元宇宙论”。其他宇宙的特性与我们存在差异,但与我们所处的宇宙共存。虽然宇宙膨胀说仍然没有切实的理论模型,但理论表明,的确可以有若干宇宙以不同的速率同时膨胀。在这个更为广大的“多元宇宙”中,我们的“宇宙”只不过是极渺小的一个单元罢了。其他的宇宙中可能无法产生银河系、恒星、行星和生命,甚至根本无法产生物质。然而我们所认为的必备条件也许并不唯一,同时修改若干常量或定律,组合得出的物理学定律体系与我们的条件大相径庭,但却可能营造同样宜于生存的和谐世界,甚至可以有生命在其中诞生。
另一个“宇宙”被发现的证据
不久前,英国科学家罗杰·彭罗斯称已经发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还存在另一个宇宙的证据。他在对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研究中,发现了神秘的同心圆现象,可以认为宇宙诞生之前还有宇宙,并且提供了在前一个宇宙中所发生事件的痕迹。根据他的研究报告称,一共发现了12个同心圆辐射“印迹”,其中有5个圆具有特别的意义,分别对应着宇宙演化历史上5次大规模的事件。出现星系团附近的神秘“圆环”的变化幅度在背景辐射上看却显得非常低。因此研究人员似乎开始抛弃“暴涨”宇宙模型,“暴涨”理论认为宇宙诞生于一次大爆炸中,并在将来会继续膨胀直到一个临界点,这种宇宙模型不仅有开端,也有结束。
这一发现并非是对大爆炸理论的否定,相反,它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大爆炸可能发生过很多次。科学家们解释说我们生活于一个“循环”的宇宙中——当我们的宇宙终结,标志着一个“世代”的结束。但是它会立即引发一次大爆炸,从而产生一个新的“世代”,也就是一个新的宇宙,这样永恒循环。两位著名宇宙学家——普林斯顿大学的保罗·斯泰恩哈特和牛津大学的尼尔·图洛克曾出版图书表示:“无论是时间还是宇宙都没有开始或者结束。宇宙进化过程是循环往复的,‘大爆炸’每一万亿年发生一次,每一次都伴随着新物质和新辐射的产生,并形成新的星系、恒星、行星以及生命。我们不过是最近一次循环的组成部分。”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除我们的宇宙之外的宇宙都有着各自的物理学定律和错综复杂的结构,生命就在其中一切条件都恰好适宜的宇宙中出现。
B.科学家通过宇宙大爆炸遗留下来的辐射证实,宇宙曾经历过一个在极其短的时间(远小于1秒)内其体积瞬间扩大的阶段。
C.“多元宇宙论”指的是我们所在的宇宙包含着众多的宇宙,所有的宇宙都处于不停膨胀当中,同时之间也有更多宇宙产生。
D.罗杰·彭斯在对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的研究中,发现了宇宙大爆炸之前还存在着另一个宇宙的证据,这一发现是对大爆炸理论的否定。

E、有科学家认为宇宙进化过程是循环往复的,一个“时代”结束后,就会立即引发一次大爆炸,从而产生一个新的“时代”,也就是一个新的宇宙。
文章标题“宇宙是唯一的吗?”有何妙处?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根据文意,你认为这些科学家的研究成果是否可以证明多元宇宙的存在?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