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悼夏丐尊先生
丰子恺
犹忆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像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后来我扶老携幼,仓皇出奔,辗转长沙、桂林、宜山、遵义、重庆各地。夏先生始终住在上海。初年还常通信。自从夏先生被敌人捉去监禁了一回之后,我就不敢写信给他,免得使他受累。胜利一到,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见他回信的笔迹依旧遒劲挺秀,我很高兴。字是精神的象征,足证夏先生精神依旧。当时以为马上可以再见了,岂知交通与生活日益困难,使我不能早归;终于在胜利后八个半月的今日,在这山城客寓中接到他的噩耗,也可说是“抱恨终天”的事!
夏先生之死,使“文坛少了一位老将”,“青年失了一位导师”,这些话一定有许多人说,用不着我再讲,我现在只就我们的师弟情缘上表示哀悼之情。
夏先生与李叔同先生(弘一法师),具有同样的才调,同样的胸怀。不过表面上一位做尚,一位是居士而已。
犹忆三十余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李先生教我们图画、音乐,夏先生教我们国文。我觉得这三种学科同样的严肃而有兴趣。就为了他们二人同样的深解文艺的真谛,故能引人入胜。夏先生常说:“李先生教图画、音乐,学生对图画、音乐,看得比国文、数学等更重。这是有人格作背景的原故。因为他教图画、音乐,而他所懂得的不仅是图画、音乐;他的诗文比国文先生的更好,他的书法比习字先生的更好,他的英文比英文先生的更好……这好比一尊佛像,有后光,故能令人敬仰。”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夏先生初任舍监,后来教国文。但他也是博学多能,只除不弄音乐以外,其他诗文、绘画(鉴赏)、金石、书法、理学、佛典,以至外国文、科学等,他都懂得。因此能和李先生交游,因此能得学生的心悦诚服。
他当舍监的时候,学生们私下给他起个诨名,叫夏木瓜。但这并非恶意,却是好心。因为他对学生如对子女,率直开导,不用敷衍、欺蒙、压迫等手段。学生们最初觉得忠言逆耳,看见他的头大而圆,就给他起这个诨名。但后来大家都知道夏先生是真爱我们,这绰号就变成了爱称而沿用下去。凡学生有所请愿,大家都说:“同夏木瓜讲,这才成功。”他听到请愿,也许暗呜叱咤咤地骂你一顿;但如果你的请愿合乎情理,他就当作自己的请愿,而替你设法了。
他教国文的时候,正是“五四”将近。我们做惯了“太王留别父老书”“黄花主人致无肠公子书”之类的文题之后,他突然叫我们做一篇“自述”。而且说:“不准讲空话,要老实写。”有一位同学,写他父亲客死他乡,他“星夜匍伏奔丧”。夏先生苦笑着问他:“你那天晚上真个是在地上爬去的?”引得大家发笑,那位同学脸孔绯红。又有一位同学发牢骚,赞隐遁,说要“乐琴书以消忧,抚孤松而盘桓”。夏先生厉声问他:“你为什么来考师范学校?”弄得那人无言可对;这样的教法,最初被顽固守旧的青年所反对。他们以为文章不用古典,不发牢骚,就不高雅。竟有人说:“他自己不会做古文(其实做得很好),所以不许学生做。”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多数学生,对夏先生这种从来未有的、大胆的革命主张,觉得惊奇与折服,好似长梦猛醒,恍悟今是昨非。这正是五四运动的初步。
李先生做教师,以身作则,不多讲话,使学生衷心感动,自然诚服。譬如上课,他一定先到教室,黑板上应写的,都先写好(用另一黑板遮住,用到的时候推开来)。然后端坐在讲台上等学生到齐。譬如学生还琴时弹错了,他举目对你一看,但说:“下次再还。”有时他没有说,学生吃了他一眼,自己请求下次再还。他话很少,说时总是和颜悦色的。但学生非常怕他,敬爱他。夏先生则不然,毫无矜持,有话直说。学生便嬉皮笑脸,同他亲近。偶然走过校庭,看见年纪小的学生弄狗,他也要管:“为啥同狗为难!”放假日子,学生出门,夏先生看见了便喊:“早些回来,勿可吃酒啊!”学生笑着连说:“不吃,不吃!”赶快走路。走得远了,夏先生还要大喊:“铜钿少用些!”学生一方面笑他,一方面实在感激他,敬爱他。
夏先生与李先生对学生的态度,完全不同。而学生对他们的敬爱,则完全相同。这两位导师,如同父母一样。李先生的是“爸爸的教育”,夏先生的是“妈妈的教育”。夏先生后来翻译的“爱的教育”,风行国内,深入人心,甚至被取作国文教材。这不是偶然的事。
我师范毕业后,就赴日本。从日本回来就同夏先生共事,当教师,当编辑。我遭母丧后辞职闲居,直至逃难。但其间与书店关系仍多,常到上海与夏先生相晤。故自我离开夏先生的缘帐,直到抗战前数日的诀别,二十年间,常与夏先生接近,不断地受他的教诲。其时李先生已经做了和尚,芒鞋破体,云游四方,和夏先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我觉得仍是以前的两位导师,不过所导的范围由学校扩大为人世罢了。
李先生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他是真正做和尚,他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而“行大丈夫事”的。夏先生虽然没有做和尚,但也是完全理解李先生的胸怀的;他是赞善李先生的行大丈夫事的。只因种种尘缘的牵阻,使夏先生没有勇气行大丈夫事。夏先生一生的忧愁苦闷,由此发生。
凡熟识夏先生的人,没有一个不晓得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看见世间的一切不快、不安、不真、不善、不美的状态,都要皱眉,叹气。他不但忧自家,又忧友,忧校,优店,忧国,忧世。朋友中有人生病了,夏先生就皱着眉头替他担忧;有人失业了,夏先生又皱着眉头替他着急;有人吵架了,有人吃醉了,甚至朋友的太太要生产了,小孩子跌跤了……夏先生都要皱着眉头替他们忧愁。学校的问题,公司的问题,别人都当作例行公事处理的,夏先生却当作自家的问题,真心地担忧。国家的事,世界的事,别人当作历史小说看的,在夏先生都是切身问题,真心地忧愁,皱眉,叹气。故我和他共事的时候,对夏先生凡事都要讲得乐观些,有时竟瞒过他,免得使他增忧。他和李先生一样的痛感众生的疾苦。但他不能和李先生一样行大丈夫事;他只能忧伤终老。在“人世”这个大学校里,这二位导师所施的仍是“爸爸的教育”与“妈妈的教育”。
朋友的太太生产,小孩子跌跤等事,都要夏先生担忧。那么,八年来水深火热的上海生活,不知为夏先生增添了几十万解的忧愁!忧能伤人,夏先生之死,是供给忧愁材料的社会所致使,日本侵略者所促成的!
以往我每逢写一篇文章,写完之后总要想:“不知这篇东西夏先生看了怎么说。”因为我的写文,是在夏先生的指导鼓励之下学起来的。今天写完了这篇文章,我又本能地想:“不知这篇东西夏先生看了怎么说。”两行热泪,一齐沉重地落在这原稿纸上。
1946年5月1日于重庆客寓。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本文主要记述了夏丐尊先生教授作者时的儿件往事,语言平实,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夏先生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
| B.文章开头写夏先生分别时“愤然”的回答和“凝注的目光”,作者却笑他多忧,流露出对夏先生消极、悲观心态的不认同。 |
| C.“木瓜”本是因批评学生招致反感而得的外号,但当学生们看到他把学生的请愿全当作自己的请愿时,绰号就变成了爱称。 |
| D.文章写李先生并非“走投无路,遁入空门”,而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行大丈夫事”,这彰显了李叔同先生的高尚品质。 |
E.文章名为“悼夏丐尊先生”,却用了大量笔墨来写李叔同先生的行为品性,既有对比,也有类比,突出了夏先生的品格。第二段在记述夏先生赞美李叔同先生的话后,作者为什么说“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多次提到“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的“多忧善愁”源于他的爱,他的爱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把李叔同先生与夏先生的教育方式分别称为“爸爸的教育”和“妈妈的教育”。你喜欢哪位先生的教育方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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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美国) 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翰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 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腿,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这块伤疤到底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也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他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像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 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这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像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相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并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像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像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吴正龙译)摩根实际上是一个怎样的人?小镇的人们把他看成危险人物的根据是什么?
“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砸的。” 这个句子同前文哪些内容形成了对照。(不超过40字作答。4分)
说明下列加点文字的意义或作用。
(1)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晴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文中加点的词语表现了小镇的人怎样的特点?
(2)“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了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腿。”
联系全文看,这样写摩根有什么作用? 如果要在文中横线处对牧羊人作些叙述或描写,根据主题表现的需要应怎样写?试着写2—4个短句。
小说的细节必须真实可信,经得起推敲。参照示例,对下例内容的合理性加以解说。
示例: 牧羊人小老头甘布尔为什么敢找危险人物摩根的碴?作者答:是在一种酒劲很大的威士忌的作用下。
(1)摩根很多年来在小镇人心目中一直是个神秘人物。摩根为什么能“神秘” 那么多年?
(2)在牧羊老头之前,镇上竟没有一个人想“ 试试” 摩根。作者的解释是: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13分 )
宋诗选注·序(节选)
钱钟书
南宋时,金国的作者就嫌宋诗“衰于前古……遂鄙薄而不道”,连他们里面都有人觉得“不已甚乎”。从此以后,宋诗也颇尝过世态炎凉或者市价涨落的滋味。在明代,苏平认为宋人的近体诗只有一首可取,而那一首还有毛病,李攀龙甚至在两部从商周直到本朝诗歌的选本里,把明诗直接唐诗,宋诗半个字也插不进。在晚清,“同光体”提倡宋诗,尤其推尊江西派,宋代诗人就此身价十倍,黄庭坚的诗集卖过十两银子一部的辣价钱。这些旧事不必多提,不过它们包含一个教训,使我们明白:批评该有分寸,不要失掉了适当的比例感。假如宋诗不好,就不用选它,但是选了宋诗并不等于有义务或者权利来把它说成顶好,顶顶好,无双第一,模仿旧社会里商店登广告的方法,害得文学批评里数得清的几个赞美字眼儿加班兼职、力竭声嘶地赶任务。整个说来,宋诗的成就在元诗、明诗之上,且超过了清诗。我们可以夸奖这个成就,但是无须夸张、夸大它。
据说古希腊的亚历山大大帝在东宫的时候,每听到他父王在外国打胜仗的消息,就要发愁,生怕全世界都被他老子征服了,自己这样一位英雄将来没有用武之地。紧跟着伟大的诗歌创作而起来的诗人准有类似的感想。当然,诗歌的世界是无边无际的,不过,前人占领的疆域愈广,继承者要开拓版图,就得配备更大的人力物力,出征得愈加辽远,否则他至多是个守成之主,不能算光大前业之君。所以前代诗歌的造诣不但是传给后人的产业,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向后人挑衅,挑他们出来比赛,试试他们能不能后来居上,打破纪录,或者异曲同工、别开生面。假如后人没出息,接受不了这种挑衅,那么这笔遗产很容易贻祸子孙,养成了贪吃懒做的膏粱纨绔。有唐诗作榜样是宋人的大幸,也是宋人的大不幸。看了这个好榜样,宋代诗人就学了乖,会在语言和技巧方面精益求精;同时,有了这个好榜样,他们也偷起懒来,放纵了模仿和依赖的惰性。瞧不起宋诗的明人说它学唐诗而不像唐诗,这句话并不错,只是他们不懂这一点不像之处恰恰就是宋诗的创造性和价值所在。明人学唐诗是学得来惟肖而不惟妙,像唐诗而不是唐诗,缺乏个性,没有新意,因此博得“瞎盛唐诗”“赝古”“优孟衣冠”等绰号。宋人能够把唐人修筑的道路延长了,疏凿的河流加深了,可是不曾冒险开荒,没有去发现新天地。用宋代文学批评的术语来说,凭借了唐诗,宋代的作者在诗歌的“小结裹”方面有了许多发明和成功的尝试,譬如某一个意思写得比唐人透彻,某一个字眼或句法从唐人那里来而比他们工稳,然而在“大判断”或者艺术上的整个方向没有什么特著的转变,风格和意境虽不寄生在杜甫、韩愈、白居易或贾岛、姚合等人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落在他们的势力圈里。
(选自钱钟书《宋诗选注·序》)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从整体创作成就上看,作者认为宋诗虽不及唐诗,却在元、明、清诗之上。 |
| B.宋人在唐诗面前“学乖”“偷懒”,结果是落在前辈的“势力圈里”。 |
| C.明诗之所以不如宋诗,是因为它在学唐诗时学得外表十分相像却缺乏个性。 |
| D.与明诗比,宋诗的创造性和价值就在于它的那一点学唐诗又不像唐诗之处。 |
对文中画线句子中的“大幸”、“大不幸”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大幸“指的是唐代诗人给宋代诗人开拓了宽广的创作领域, “大不幸”指的 是宋代诗人无法在唐代诗人的基础上再去开拓。 |
| B.宋代诗人有接受挑战的机会是“大幸” ,而在挑战中难以打破唐代诗人创造的记录,又是宋代诗人的“大不幸” 。 |
| C.“大幸”指的是宋代诗人以唐代诗人为榜样并在此基础上可以有更好的发展, “大不幸”是唐诗的超越之难和宋人因模仿和依赖产生了惰性。 |
| D.能够模仿唐代诗人创作的作品是宋代诗人的“大幸” ,而唐代诗人难以企及的高度使宋人难以超越又是宋人的“大不幸” 。 |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严羽是南宋诗歌评论家,他的诗歌论著一定会有反对苏轼、黄庭坚诗风的观点。 |
| B.江西派为诗歌流派,其风格自成一家,黄庭坚为其主要代表。 |
| C.同光体是同治光绪年间发展起来的一种诗歌体类,没有达到宋诗的水平。 |
| D.明代诗人李攀龙看不起宋人对唐诗的模仿,提倡创新。 |
(1)“宋诗也颇尝过世态炎凉或者市价涨落的滋味”。解释“世态炎凉或者市价涨落”的具体含义
(2)作者认为“批评该有分寸,不要失掉适当的比例感”,对宋诗评价,作者“适当的比例感”表现在哪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王乃彦:“中国式”科学家
2008年初,王乃彦等院士一行到天津大学参加有关科学教育的研讨,回京路上与天津大学校长龚克同行,这一次同行让龚克校长有了意外收获:原来王先生的哥哥从北洋大学(天津大学前身)毕业,尚在读初中的他读了很多哥哥寄来的参加“反内战、反饥饿”的学生运动照片,印象深刻,说起这些往事,龚校长连忙向王先生打听这些照片是否还在,他认为这是珍贵的校史资料。
福建出院士。据了解,目前闽籍和在闽工作的院士多达110多位。像福建许多20世纪二三十年时代的家庭一样,王乃彦读书的种子早在家庭的熏陶下就种下了,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惟有读书高”的信念是家庭生活的根。大舅和二舅都是学化工的,二舅当时是著名化学家侯德榜的助手,从事制碱工艺。受此影响,王乃彦的哥哥姐姐都是学化工的。
“爸爸特别喜欢读书”,听王乃彦先生讲自己的父亲和家族,你会感觉中国传统家庭父慈母爱的力量。他的祖父去世很早,父亲能由中国当时最高的测量学堂毕业,全靠姑姑做衣服纳鞋底的收入。父亲在生活上克勤克俭,在子女的读书上却决不吝惜。
王乃彦兄妹四个,他排行老三。哥哥上大学后,姐姐也考取了上海交通大学。这样一来使本不富裕的家境更加捉襟见肘。一天深夜,父母亲的谈话让还没睡着的王乃彦听到了:父亲说,我手边还有一点钱,用它给孩子当学费吧。这差不多是这个六口之家的家底了。他还记得那时国民党垮台后,父亲失业,他们家上午和晚上都是稀饭,家里人要分着吃一点点主食。
王乃彦初中三年级的时候,福州解放了。他从福州三中考到了福州一中,这两所学校都是福州最好的。高中时福州一中用的英语课本是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原版英语教科书,价格比较贵。买书成为这个家庭做不到的事情。他清晰地记得,父亲在开课前想办法从别人那里借来了英语课本,将其中要上的课,用笔把单词一个一个抄下来,而王乃彦就拿着这手抄本去上课。父亲对他说,再艰难的日子也得念书。这手抄的课本,1952年王乃彦上大学时从家带到北大,可惜的是后来失落了。
他学习外语,真是一个有意味又贯穿了从王先生初中时期到现在的故事。
初三毕业的暑假,经济拮据的父亲还是省出钱来请人为王乃彦补习外语,父亲的办法现在看来依然简单而有效。买了两本原版的《汤姆索亚历险记》,老师一本,王乃彦一本,一个假期学完了这本书。高中以后,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以后,学生们不学“美帝国主义的语言”,王乃彦记得教他们英语的是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的时尚女老师,可是他们几个班干部却一起交了白卷。直到大学毕业,他的英语依然是初中水平。
20世纪80年代初,一次到美国参加学术会议,却深深刺激了王先生。邀请者请他们做学术报告,却因为英语不好,只能请美国人代讲。虽然后来的国际学术会议王乃彦可以用英文报告,但是最害怕的是提问和交流。
当时他63岁了。每天早晨5点起床以后,晚上睡觉之前都是固定的学英语时间,走到哪学到哪。最多的时候一天学5个小时。2002年退下来的时候,他曾经想还要不要继续学英语,毕竟付出了太多的心血,他说,英语对于他,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他现在用自己的经历鼓励那些从小没有学好英语的人。
2000年在汉城。王乃彦成为世界核理事会正理事长的时候,要发表正式的就职演说,王先生脱稿而讲,现场发挥。与会者给与了热烈的掌声。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王乃彦家境困难,但在家庭的熏陶下,仍然培养出了一个又一个人才,他的哥哥毕业于北洋大学、姐姐毕业于上海交大,他自己毕业于北京大学。 |
| B.王乃彦的父亲不仅在生活上克勤克俭,供养子女读书,而且身体力行、言传身教,亲自为儿子手抄英语课本,这对子女的影响是深远的。 |
| C.由于受“不学‘美帝国主义的语言’”的影响,以及在当时背景下对时尚女教师的反感,因此,“直到大学毕业,他的英语仍然是中学水平”。 |
| D.作者选取王乃彦的英语学习作为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完全是因为这些材料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王乃彦学习生活的曲折,使得文章波澜迭起。 |
E.文章写王乃彦老年学习英语的经历“美国参加学术会议的刺激——高龄坚持学习——汉城会议的热烈掌声”,不加评论而运用事实说话,给读者深刻的印象。结合本文,简要叙述王乃彦“有意味又贯穿了从王先生初中时期到现在”的学习英语过程。
作者在写王乃彦的学习生活时,用了很大篇幅写他的家人的事,是否节外生枝,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一块木板的存在方式
候德云
新居比旧居敞亮多了,也雅致多了,这是我和妻子精心设计的结果,也是瓦工和木工师傅们辛苦劳作的结果。住在里面,挺舒服。
也有不太舒服的时候。每天进进出出,看见放在楼道拐角处的那条长凳,心里就有点不太舒服。 那条长凳,现在名义上是属于我家的。它原先只是一块木板,木板不是我家的,而是附近一个建筑工地上的。 这事我看还得从头说起,不然,大家都让我弄糊涂了。
装修房子一开始,我请来了瓦工。瓦工笑嘻嘻对我说:“东家,你能不能弄块木板来,要厚一点,给我搭个桥,你看我施工不方便。” 哪弄呢?我犯了愁。我又不是开木匠铺的。 “喏”,瓦工指着窗外,“你到那儿看看,兴许能借一块来。”
窗外是一个整天叮叮当当的建筑工地,一座大楼正拔地而起。 我硬着头皮去了那里,心里惴惴不安。人家能借么? 工地上有很多忙忙碌碌的人,我插进人空中,转了两圈,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一块厚木板。足有两米长,两寸厚,稍有点腐,不过载一两个人没问题。我挺高兴,走近一个正在筛沙子的人。 “师傅,我家装修房子,想借块木板用用,行么?” 那人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干活。 我以为他不同意,急忙追了一句:“最多用两天,用完了就还。” 这次他连头也没抬,仍然干着手中的活。 我愣了半天,心想,这人是不是有毛病,不如换个人问问吧。 这一换,就换了五六个人。怪了,没一个跟我搭话的。我有些茫然,这是怎么啦? 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头蹭了过来,压低了声音说:“小伙子,他们不会跟你搭话的。这活儿,是包工不包料,用多少原料跟他们无关,他们既不能说借你,也不能说不借。你要用什么,拿去就是了,跟谁也别打招呼。” 我半信半疑,扛起木板,走几步,四处望望。我看见有几个人向我扫了一眼,却没有一个过来阻止的,就壮了胆,大步流星扛回了家。
想不到麻烦事还在后头。两天后,我又去了工地,还那块木板。我以为这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就径直走到老地方,放下木板,对离我最近的一个人说了声:“师傅,这是我两天前借的,现在还给你。”那人扭过头,盯了我一会儿,突然放开嗓门喊起来:“我没借你木板,快扛走!” 我顿时噎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那个人的一嗓子,吸引来无数的目光。我看见一个披着工作服的人走了过来。 “老胡,怎么回事?”披工作服的人声调很冲。 那个被称作老胡的人就急了:“队长,这人说在工地上借了一块木板,来还。可我没借他,真的没借。不信,你问他!” 队长就看着我。 我嗑嗑巴巴半天,也没说出句囫囵话来。 队长显然有点生气,回头朝那边的一群人嚷:“谁借给他的?” “没借。没借。” 那边零零落落扬起了同一种声音。 队长白了我一眼:“你是不是弄错了?” “我……” “扛走吧,扛走吧,别在这添乱。”众人催促我。 我气呼呼地把木板又扛了回来。心里直骂,真见鬼! 请来的木工师傅倒乐了,梆梆梆,一阵敲敲打打,给木板钉上四条腿,把它变成一条长凳,派上了新的用场。
于是这块不知来自哪座山哪棵树的木板,就以一条长凳的方式呆在我家里,直到装修结束。后来,我嫌它碍手碍脚,就搬到楼道的拐角处。我知道,这肯定不是它的最终存在方式,至于它的最终方式是什么,我无法预料,也懒得预料。 这件事我琢磨过好长时间,最后总算明白了点什么。明白了,就叹一口气。 我曾经把这事说给妻子听,她听完了,就狠狠地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脑门:“傻冒,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再借点别的东西?”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要“我”去弄木板的瓦工,原本就知道到别的工地弄块木板是件很简单的事,所以才提出这个让“我”颇感为难的要求。 |
| B.这篇作品情节设计精当,有些看似无意的地方很具匠心,尤其是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头,在全篇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
| C.如果不是那满脸皱纹的老头提醒,“我”就不会遭遇还木板时的种种尴尬。本文实际是借一块木板的故事批评那老头。 |
| D.“我”去还木板时,老胡说没有借给“我”木板,还着力辩解,对此,队长有些生气,因为他认为老胡说的是假话。 |
E.文章结尾说以凳的形式放在楼道里肯定不是这块木板的最终存在方式,意在表明“我”还在等待着把它还给人家的时机。 文章不 以“我”借木板的经历开头,而是从住在新居中的矛盾心情说起,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我”最后“总算明白了"什么呢?为什么“明白了,就叹一口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2题。
家风是文化传承的基因
储朝晖
①人是一种文化存在,人类历史是一种文化的历史。人类之所以超出其他动物,一是由于有个发达的大脑;二是由于有文化,以及文化对基因发生的诱变作用。
②家风是文化在家庭中的体现,是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一种满足家庭成员可持续成长与发展的精神需求,并实际引领这种需求的意识存在。它使家庭成员能从中寻找到精神归属感,使家庭文化得以延续。与众多文化相同,家风的核心是价值取向,并以价值为焦点向各个方向弥散开来,是常态家庭重要的文化资源。
③家庭成员在日常生活中进行代际之间传播家风就成为家教,对家教进行文字的提炼就成为家训。所以,家教和家训都是家庭文化的一种传播方式,也是在家庭内部发生的文化过程。中国古人十分注重“正本”“慎始”,强调“正其本,万物理”“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并试图从男女婚姻对象的选择上实现这一目标,因为父母本人及其家族的血缘族姓关系、品格操行、胎孕情况这些都是子孙成长发展之本。
④在中国数千年家风内容的组成中,“慈幼”是最基础的部分,简而言之就是“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的爱护幼儿意识。慈幼在中国古代即实现了由家庭观念转变为社会习俗和国家制度的过程,中国历代政府常将慈幼观念见诸政策和法令,春秋战国时期甚至将“慈幼”与“王霸”基业密切联系起来,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
⑤家风的其它基本组成包括俭朴,强调勤俭为本;自立,“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自律,如“戒多言”“与善人居”“慎交游”;立志,“志不立则智不迭”;还有忠厚等。
⑥从另一个方面说,家风又是整个社会文化的亚文化,以家庭为纽带促进个体文化化,并使个体的精神世界与外在的既有文化融为一体,培养完美的人格。家风与社会主流文化有所不同,又有积极与消极之分,是整个社会文化谱系的组成成分。
⑦在一个良性社会里,政风、学风、民风、家风是相互影响的,端正家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摘编自《光明日报》)下列对文章所 说‘‘家风”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家风是在家庭生活中形成的,是文化在家庭中的体现,它能满足家庭成员的精神需求,并让家庭成员从中找到精神归 属。 |
| B.家风是常态家庭重要的文化资源,它使家庭文化得以延续。它的核心是价值取向,并以价值为焦点向各个方向弥散开来。 |
| C.家风就是家教,对家教进行文字的提炼就是家训。家教和家训就是家庭文化的一种 传播方式,也是在家庭内部发生的文化过程。 |
| D.家风的内容非常丰富,“慈幼”是最基础的部分,勤俭为本是家风的基本内容,此外,自立、自律,立志、忠厚也是家风的内容。 |
文章第⑥段说“家风又是整个社会文化的亚文化”,请简要阐述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文章是从哪些方面来阐述“家风是文化传承的基因”这一观点的?请简要概括。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