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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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 骗
[俄罗斯]米哈依尔·扎多尔诺夫
没有一辆出租车肯停下来。我都快冻僵了。我甚至想,要是有车快点把我送回家的话,我愿意付两倍的车钱。突然,有一辆空车像从地下冒出来似的停在了我面前。我扑了过去,还没等我说要双倍付钱呢,司机就从车里出来了。他打开车门后对我说:
“请上车吧!您冻坏了吧?”
“什么?”我没明白,身子甚至不由自主地向后闪了一下。
“我说您快上车吧。”他微微一笑说,“我把取暖器打开,要是不管用的话,我再给您一条毯子,您把腿裹上。”
我扫了一眼这辆车,顶灯、牌照都有,好像是出租车啊。
“我是去切尔塔诺沃啊,那可挺远啊!”我犹犹豫豫地说。
“切尔塔诺沃就切尔塔诺沃!远就远呗!”司机又温柔地一笑,“乘客要去哪儿,我们就去哪,走吧。”
我忐忑不安地钻进了车里。
“如果您同意的话,我们抄近路吧。”司机说。
“不用。”我一直保持着警惕性,“通常怎么走就怎么走吧。”
“好,您别紧张,休息吧。”司机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咱们该怎么走就怎么走。”
我的腿渐渐地暖和了起来。后视镜上方挂着的收音机里正在播放肖邦的乐曲,但我的心情一点也没轻松起来。“为什么他那么极力地劝我上他的车,现在还要走这条我不熟悉的路?”我把手提包紧紧地抱在胸前想,“我应该坐在后座上,那儿能安全点儿。我有老婆,还有一对双胞胎,大孩子也才上学!”
司机首先打破了沉默:
“您喜欢肖邦的哪首曲子?”
“什么?”我正胡思乱想,一时没反应过来,为了不让他发现我的窘态,我赶紧补了一句,“我都喜欢,您呢?”
“我喜欢那首《寂静的夜》。”司机回答。
“他要把我怎么样啊?”我一听心里更害怕了,脑子迅速地转着,猜想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想跟我多要点儿小费?还是要干别的?”
这时,司机又给我讲起了肖邦在巴利阿里群岛的那段生活。有时讲到兴头上,他还说起了英语,过一会儿醒悟过来了,又改说俄语。
“他怎么知道这些?”我心想,“一个开出租车的有那么多时间读这些东西吗?肯定没有!那谁有时间呢?在哪读的呢?难道是……”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在监狱!那儿有的是时间!就是说他是逃犯!所以他才这么热情,就是让人别怀疑他。他肯定是把真正的司机打晕、捆上、藏起来了,然后自己开车出来打劫了,抢够了钱就逃到国外去。听说,这种事经常发生。肯定是这么回事了!所以还学了英语。他在监狱里呆了肯定不止十年。咳!我认倒霉吧!钱都给他,只要他不杀我就行!”
“到了!”我正想得入神的时候,司机突然笑着告诉我。
我看了看窗外,又看了看计价器。确实是我家门口到了,而计价器上的车费比往次少很多。“他是个惯犯!就要动手了!”我想到这儿,小心翼翼地把钱递了过去,想尽快从车里逃出去。可车门怎么也打不开!而这时街上正好一个人也没有,就我们俩……
“别开车门。”司机温柔地说,“我还没……”
“我身上没钱了!就剩下点儿香肠了!”我喊了一句,准备用手提包自卫。
“我还没给您找钱呢。”司机打断了我的话,把钱递了过来。然后他下了车,绕到我这边,打开车门说:
“谢谢您!您到家了。祝您晚安!如有不周之处,请您原谅!”
我惊愕地呆立在人行道上。我被骗了!真的被骗了!可到底怎么被骗了呢?我不知道。
我正发呆的时候,又有一个行人朝车跑了过来,急匆匆的问:
“司机,到梅德韦多克去吗?”
“您好!请上车吧!”司机走下车来,给他打开了车门。
那个人为难起来,不知如何是好,无助地看了我一眼,但还是钻进了汽车。车开动了。又有一个人“落网”了!但我的心情却随之轻松了起来。
(选自《青年文摘》)
根据全文,分条写出“我”怀疑司机是个坏人的理由。(3分)  
体会下面句子中黑体词的含义。 
又有一个人“落网”了。   
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小说中司机这一形象的特点。(3分)
心理描写是这篇小说的特色。细读全文,请梳理“我”心理变化的过程。                                         
有人把小说的结尾三段作了如下改动:
我惊愕地呆立在人行道上,一股暖流涌上心间。是的,生活中也许需要警惕,可是毕竟还有善意。我为自己一路的想法而感到羞愧。
又有一个人急匆匆地朝车跑了过去,我知道另一个相同的故事即将发生。
善意遍洒人间,真好!
请你从小说主题和情感的角度谈谈哪一个结尾更好,并说明理由。(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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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去了,母亲放飞的手
刘心武
从1950年到1959年,我8岁到17岁。家里平时就我和母亲两人。回忆那10年的生活,母亲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对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寻常的。
物质上,母亲自己极不重视穿着,对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母亲做得一手极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说她能独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亲的那些见过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等,也足以叫邻居们啧啧称奇。有人就对我发出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
母亲在饮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邮件大户。如果那几十种报刊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为我订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为儿子花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
1959年,我被师范专科学校录取,勉勉强强地报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万幸”是,这所学校就在市内,因此我觉得还可以大体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饭和睡觉。我满以为,母亲会纵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样生活。但是她却给我准备了铺盖卷和箱子,显示出她丝毫没有犹豫过。母亲不仅把我“推”到了学校,而且,也不再为我负担那些报刊的订费,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学校的阅览室和图书馆。
1960年春天,有一个星期六我回到家中,进门就发出情况异常,仿佛在准备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亲奉命调到张家口一所军事院校去任教,母亲也随他去。我呢?父亲和母亲都丝毫没有犹豫地认为,我应当留在北京。问题在于:北京的这个家,要不要给我留下?如果说几间屋都留下太多,那么,为什么不至少为我留下一间呢?但父亲却把房子退了,母亲呢,思想感情和父亲完全一致,就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开始完全独立地生活。父亲迁离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识到我在北京除了集体宿舍里的那张上铺铺位,再没有可以称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铺位上,呆呆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块污渍,没有流泪,却有一种透彻肺腑的痛苦,难以言说,也无人可诉。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学任教。就在那个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亲将我放飞时,亲手给我缝制是的被子。它在为我忠实地服务了几年后,终于到了必须更换的极限。于是我给在张家口的母亲写信要一床被套。这对于我来说是自然到极点的事。母亲很快寄来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时我也就接到了母亲的信,她那信上有几句话我觉得极为刺心:“被套也还是问我要,好吧,这一回学雷锋,做好事,为你寄上一床……”睡在换上母亲所寄来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种悲凉感:母亲给儿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学雷锋,做好事”,仿佛是“义务劳动”呢?现在我才醒悟,母亲那是很认真很严肃的话,就是告诉我,既已将我放飞,像换被套这类的事,就应自己设法解决。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尽量自己独立解决”。
母亲将我放飞以后,我离她那双给过我无数次爱抚的手是越来越远了,但她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1)文章的结尾一段“母亲将我放飞以后……”其中“放飞”一词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答:
(2)文中共写了几次“放飞”,请作简明概括。
答:

作者认为母亲“所给予我的种种人生启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从细小处,挖掘出珍贵的宝藏来”,请结合全文,谈谈母亲给予了“我”哪些人生启示。
答:

(1)“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这句话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
(2)母亲注重孩子的饮食,对衣着和家中摆设却毫不讲究,却给孩子订“几十种报刊”,你能从中悟出母亲的“育子”之道吗?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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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生物学
(1)1970年奥地利科学家贝塔朗菲创立的“一般系统论”对于我国知识界来说并不陌生。尽管贝塔朗菲是以生物学家的身份去思考、研究并提出系统论的,但他的系统论并不仅适用于生命科学,它同样适用于物理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等各门学科。如果说过去所谈论的是在哲学层面上的、普适性强的一般系统论,那么这里所要介绍的系统生物学,则是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一门新兴学科。
(2)在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发起人也是系统生物学的创始人之一的美国科学家莱诺伊·胡德看来,系统生物学和人类基因组计划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孕育了系统生物学。相对而言,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了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由此,胡德认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基于这一信念,胡德在1999年底辞去了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教职,与另外两名志同道合的科学家一起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随后,系统生物学便逐渐得到了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3)什么是系统生物学?它不同于以往的实验生物学——仅仅关心个别的基因和蛋白质,它是以整体性研究为特征的。这在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中反映得很清楚。
(4)系统生物学的基本工作流程分为这样四个阶段:首先是对选定的某一生物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描绘出该系统的结构,包括基因相互作用网络和代谢途径,从而构造出一个初步的系统模型。第二步是系统地改变被研究对象的内部组成成分(如基因突变)或外部生长条件,然后观测在这些情况下系统组成成分结构所发生的相应变化,包括基因表达、蛋白质表达和相互作用、代谢途径等的变化,并把得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整合。第三步是把通过实验得到的数据与根据模型预测的情况进行比较,并对初始模型进行修订。第四阶段是根据修正后的模型的预测或假定,设定和实施新一轮的改变系统状态的实验,并在重复第二步和第三步后,不断地通过实验数据对模型进行修订和精炼。系统生物学的目标就是要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使其从理论上能够反映出生物系统工程的真实性——即一个生物系统中所有组成成分(基因、蛋白质等)的构成,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这些组成成分间的相互关系。

胡德之所以提出“系统生物学将成为21世纪医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核心驱动力”这一论断,不属于其原因的一项是

A.“一般系统论”必将影响生命科学,使系统生物学成为新兴学科。
B.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新型大科学的发展,孕育了系统生物学。
C.系统生物学的诞生进一步提升后基因组时代的生命科学研究的能力。
D.世界上第一个系统生物学研究所成立并获得许多生物学家的认同。


结合文意,用最恰切的语言为“系统生物学”下一个定义。
答:系统生物学是研究的学科。

根据文意,对第(4)段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的四个阶段进行压缩与归纳,保留最重要的信息并用符号“”将结果连接起来。(不超过80个字)
()→得到一个理想的模型

根据本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错误的一项是

A.科学研究的新思路,常常表现为将普适性较强的一般原理、规律应用于特定学科(如生命科学),从而产生很多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学科。
B.要想全方位地描绘某一生物系统的结构,只有通过对系统的所有组成成分进行了解和确定,否则,就无法反映出这一生物体系的真实性。
C.只要严格按照系统生物学基本工作流程规定的“四个阶段”一步步走下去,就能够得到一个理想的系统模型,从而达到既定的研究目标。
D.当前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学科内部的综合与学科之间的综合,在探求彼此的关联中使原有的学科研究向着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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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铁质
刘向民
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远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的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梨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冤天忧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选自《散文选刊》2006年1期)
14.乡村的“铁质”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体现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情感?
答:
15.文章的第五段运用了连用了三个“哪怕”,有何作用?
答:
16.如何理解“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续”?你如何评价作者这样的观点?
答:
17.整篇文章在写作上有何个性特点?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文章中心有何作用?
答:
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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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三坊七巷
①早就听说福州“三坊七巷”的历史文化地位与江苏周庄、山西平遥、云南丽江齐名,在建筑界被誉为“明清建筑博物馆”。但省里每次接待北京和外省的客人时,参观的目的安排表上却未出现“三坊七巷”。带着疑惑,我拨通了福州大学陈晓博士的电话,约他周末与我去“三坊七巷”看个究竟。
②我们相约在塔巷的老字号“永和鱼丸店”集合,穿过塔巷到了南后街。陈博士边走边说,“三坊七巷”由白墙、灰瓦、亭台、楼阁等组成。具有典型的闽越民居特色,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标志性建筑,占地约40多公顷。它始建于西晋末年,到唐代逐渐形成规模。当时在南街建起了“七巷”,后来隔了一条街(南后街)又建起了“三坊”,形成了以南后街为中轴的“非”字形结构的大型建筑群。“三坊七巷”是南后街两侧从北到南依次排练的十条坊巷的统称。
③听了陈博士绘声绘色地介绍,我建议说,那我们就按古人的建筑顺序先去“七巷”再走“三坊”吧。陈博士摊开双手摇了摇头遗憾地告诉我,杨桥以后改造的杨桥路了,遗址上仅留存黄花岗烈士林觉民的故居,盛下的全是高楼和商业街。
④站在南后街与杨桥路的岔路口,面对车水马龙的杨桥路和衣锦坊的建筑工地,我们和“三坊七巷”一道仿佛一同被挤在高楼大厦的夹缝中。“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派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
⑤不经意间我们走进了郎官巷.这里与最繁华的东街口只一步之遥,却是两个世界,一边是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一边是幽深古老的庭院,它静谧地躺在高楼大厦之中,散发出古老的芬芳。郎官巷20号是严复的故居,那是一幢三进三开式的古建筑群,白墙灰瓦,精致的木雕,土筑的马鞍形风火墙。这里的每块砖瓦仿佛都透露出浓浓的书卷味,让人释怀。参观结束时,为了纪念这位近代史上的启蒙思想家,我还专门买了一本《天演论》。
⑥现在的南后街成了一条时装街。据说,每一种时装新款刚上市,在南后街就能买到它的仿制品,而且价格十分便宜,每到节假日,满街都是购物者。在福州这片最古老的坊巷里,我们仅看到一家字画装裱店。这是南后街唯一的文化窗口。店内正中挂着一副精致的匾额,上写“米家船”三个字,我走进店内向林师傅请教,他递给我一张名片后解释说,该店建于1865年,由清代著名学者何振岱题匾。取意北宋书画家米芾携带书画作品游览山水,以船为家。
⑦漫步在“三坊七巷”中,仿佛置身于明清时期,浮躁的心境也会随着挂钟不慌不忙的摆动而平和下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杨桥巷和吉庇巷已分别扩建为杨桥路和吉庇路,衣锦坊的一大半已被推倒拆建为现代化住宅小区。“三坊七巷”成了“二坊半五巷”。但尽管如此,“三坊七巷”宏大的规模和别具一格的建筑群,仍然掩不住昔日曾有的气派和辉煌。
⑧在宫巷我们慕名来到林聪彝的故居。据说它是明清以来福州最大的私宅,占地面积约3000多平方米。现今里面住了二三十户人家,内有十多个小天井,天井里栽培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把整个庭院衬托得更加妖娆。
⑨院外却是另一番景象。那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建筑风格的坊巷,两边的高墙有已倾斜的、白粉墙有的已脱落,坊巷里的名牌有的已残缺,蓝天被凌乱的电线分割得支离破碎。经过历史沧桑,昔日辉煌的历史文化景象如今已黯然失色,再也很难寻找到往日的风采。“三坊七巷”不知不觉地变得浮躁起来,那浓重的商业味,把整个坊巷压得透不过去来,承载着福州久远的历史文化的“三坊七巷”渐渐被现代文明吞没。福州是否在远离多样性、差异性和历史性文化特色中逐渐失去了记忆。
⑩建筑学家黑川纪章说:“建筑是一本历史书,我们在城市中漫步,阅读它的历史。把古代建筑遗址留下来,才便于阅读这个城市,如果旧建筑都拆光了,那我们就读不懂了,就觉得没有读头,这座城市就索然无味了。”城市现代化不仅仅意味着高楼大厦,更重要的是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
当人类砍倒第一棵树的时,文明就诞生了;而当人类砍倒最后一棵树的时,文明结束了。难道城市不也是如此? (选自《美文》2005年第11期,有删改。)
在作者看来,福州的“三坊七巷”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整合文意作答。
三坊七巷”成了现代建筑群中的孤岛,现代家居豪华大厅中的一件小古董。”结合上下文,说说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本文的标题是“福州的三坊七巷”,文中又多出将“三坊七巷”与“高楼”,“商业街”,“现代化小区”联系在一起,请说说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
作者引用了黑川纪章的话的目的是什么?
能否将文章的最后一自然段删去?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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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的5月9日
东方莎莎
我在俄罗斯工作的那段日子,有过一位房东。这个与托尔斯泰笔下的那位穿黑裙的亮丽女人有着同样名字的妇人,初看上去,似乎并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大花的三角头巾围着她一头不听话的白发,一件旧格子呢大衣罩在那面粉口袋一般肥大的连衣裙上,她脸上的皱纹使人想起沟沟坎坎的荒地,满是沧桑和悲凉。
安娜是一位普通的退休医生,年逾七旬,孤身一人,正好需要一个伴,所以,我成了她的房客。
安娜的生活极为简朴,是常年养成的习惯,也是由于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穷于应付飞涨的物价。可有一天,安娜竟奢侈地一次拎回一条鳟鱼、一瓶红鱼子酱、两只鸡仔、三瓶甜酒和一些现成的牛肉卷、她一边在厨房忙碌着,一边哼起了《喀秋莎》这首歌。一缕阳光透过稀疏的刚长出嫩芽的树梢射进厨房,又斑斑驳驳地映在安娜的脸上,我发现她的眼睛在放光。
“大娘,今天一定有喜事吧?”我按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安娜看也不看我一眼:“小姑娘,你忘了,明天是5月9日胜利日呀!”
哦,5月9日!不管是过去、今天,还是将来,它对俄罗斯来说,都是一个永恒的节日。五十年前的这一天,德国法西斯的投降书正式签署生效,它标志着苏联最后取得了伟大卫国战争的胜利。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来之不易,英雄的苏联人民经过四年多的浴血奋战,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两千多万人为国捐躯。安娜的丈夫瓦夏就是其中之一。
这个节日,安娜总是要庆祝一番的。通常是对着瓦夏的照片,喝一会儿酒,唱一会儿歌,苦一会儿,笑一会儿,还要去广场的烈士公墓站上一会儿。虽然公墓里并没有瓦夏的遗骨,但她喜欢在这一天来公墓旁看燃烧不息的“长明火”,寄托一份哀思。
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子里却颇有暖意。安娜端出丰富的晚餐,这些都是当年瓦夏最爱吃的。她又拿出瓦夏的照片,轻轻地抚摸着,眼睛里又放射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光芒。
瓦夏原来和安娜同在一个厂里工作,就在他们共度蜜月的日子,战争开始了,安娜亲手送瓦夏参军上了前线。瓦夏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也是一个5月9日,他牺牲在波兰。安娜虽接到了他阵亡的通知书,但仍在战争胜利后,去迎接凯旋的战士,希望有奇迹出现。当然,她的希望最终落了空。从此,安娜将所有的化妆品一律扔进了垃圾箱,任凭白发和皱纹爬满一头一脸,因为她的心早已跟随瓦夏到天堂去了。
“我和瓦夏都渴望有一群孩子,可我们结婚时买的那辆童车一直是空空的。”安娜说着,不禁老泪纵横。
我一边替她拭泪,一边说:“大娘,别难过。我也有亲人在当年的抗日战争中为国捐躯,他们和您的瓦夏一样,都是英雄。如果您愿意,我就做您的女儿。等我将来有了小宝宝,一定抱他来坐您和瓦夏伯伯买的童车。”
“好哇!好哇!”安娜挂着泪花的脸上又泛起了笑容,“我有了一个中国女儿,我还会有一个漂亮的中国孙子。到时候,我一定会用童车推着他到烈士墓前,告诉瓦夏,他的血没有白流,我们的下一代在幸福地成长。”安娜手舞足蹈,又快活地唱起了《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
我发觉此时的安娜,美到极至。
(节选自《散文》2005年10期)
文章开篇描写了安娜的肖像,请根据这种肖像描写概括出安娜的形象特征,并简要分析作者这样描写安娜在文章中的作用。
答:
文章两次提到歌曲《喀秋莎》,为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
文章在第七段连用了五个“一会儿”,请分析这样写的好处有哪些?
答:
根据文章,回答问题。
(1)“5月9日的夜,还伴着丝丝寒风,可屋里却颇有暖意”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2)文章开始说安娜“没有任何使人一振的风采”,但结尾说安娜“美到极至”。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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