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斜视
毕淑敏
我上了一所自费的医科学校。开学不久,我就厌倦了。但拿了父母的血汗钱来读书,心里总有沉重的负疚感,加上走读路途遥远,每天萎靡不振的。
“今天我们来讲眼睛……”新来的身穿雪白工作服的教授拿出一只茶杯大的牛眼睛,解剖给我们看,郑重地说:“这是我托人一大早从南郊买到的。你们将来做医生,一要有人道之心,二不可纸上谈兵。”随手尽情展示那个血淋淋的球体,好像那是个成熟的红苹果。
给我们讲课的老师都是医院里著名的医生,但教授演示到我跟前时,我故意眯起眼睛。我没法容忍心灵的窗口被糟蹋成这副模样。从栅栏似的睫毛缝里,我看到教授质地优良的西服袖口沾了一滴牛血,他的头发像南海观音的拂尘一般雪白
下了课,我急急忙忙往家赶。换车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前面有一丛飘拂的白发。是眼科教授!没想到教授乘车的路线和我一样。只是他家距离公共汽车站很远,要绕过我家住的机关大院。
教授离开了讲台,就是一个平凡的老头。他疲惫地倚着椅子扶手,再没有课堂上的潇洒。我心想他干脆变得更老些,就会有人给他让座了。又恨自己不是膀大腰圆,没法给老师抢个座。
终于有一天,我在下车的时候对教授说:“您从我们院子走吧,要近不少路呢。”
教授不认识我,说:“哦,你是我的病人吗?”
我说:“您刚给我们讲过课。”
教授抱歉地笑笑:“学生和病人太多了,记不清了。”
“那个院子有人看门。让随便走吗?倒真是节约不少时间呢。”教授看着大门,思忖着说。
“卖鸡蛋的、收缝纫机的小贩,都所向无敌。您跟着我走吧。我们院里还有一座绿色的花园。”我拉着教授。
“绿色对眼睛最好了。”教授说着跟我走进大院。
一个织毛衣的老女人在看守着大门。我和教授谈论着花草经过她身边。我突然像被黄蜂蜇了一下——那个老女人乜斜着眼在剜我们。
她的丈夫早就去世了,每天斜着眼睛观察别人,就是她最大的乐趣。
从此,我和教授常常经过花园。
一天,妈妈对我说:“听说你天天跟一个老头子成双成对地出入?”
我说:“他是教授!出了我们大院的后门就是他的家。那是顺路。”
妈妈叹了一口气说:“妈妈相信你,可别人有闲话。”我大叫:“什么别人!不就是那个斜眼的老女人吗!”
不管怎么说,妈妈不让我再与教授同行。怎么对教授讲呢?我只好原原本本和盘托出。“那个老女人,眼斜心不正,简直是个克格勃!”我义愤填膺。
教授注视着我,遗憾地说:“我怎么没有早注意到有这样一双眼睛?”他忧郁地不再说什么。
下课以后,我撒腿就跑,竭力避开教授。不巧,车很长时间才来一趟。走到大院门口,教授赶到我面前,说:“我今天还要从这里走。”
知识分子的牛脾气犯了。“您要走就走吧。”我只有加快脚步,与教授分开走。我已看见那个老女人缠着永远没有尽头的黑毛线球,阴险地注视着我们。
“我需要你同我一起走。”教授很恳切很坚决地说。作为学生,我没有理由拒绝。
我同教授走进大院。我感到不是有一双而是有几双眼睛乜斜着我们。斜眼一定是种烈性传染病。
“你明确给我指一指具体是哪个人。”教授很执著地要求。
我吓了一跳,后悔不该把底兜给教授。现在教授要打抱不平。
“算了!算了!您老人家别生气,今后不理她就是了!”我忙着劝阻。
“这种事,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放过去了呢?”教授坚定不移。
我无计可施,况且我从心里讨嫌这种人。我伸长手指着说:“就是那个缠黑线团的女人。”
教授点点头,大踏步地走过去。“请问,是您经常看到我和我的学生经过这里吗?”教授很客气地发问,眼睛却激光般锐利地扫描着老女人的脸。
在老女人的生涯里,大概很少有人光明正大地来叫阵。她乜斜的眼光抖动着:“其实我……我……也没说什么……”
教授又跨前一步,几乎凑近老女人的鼻梁。女人手中的毛线球滚落到地上。这时听见教授一字一顿地说:“你有病。”
“你才有病呢!”那老女人突然猖狂起来。饶舌人被抓住的伎俩就是先装死,后反扑。
“是啊,我是有病,心脏和关节都不好。”教授完全听不出人家的恶毒,温和地说,“不过我的病正在治疗,你有病自己却不知道。你的眼睛染有很严重的疾患,不抓紧治疗,不但斜视越来越严重,而且会失明。”
“啊!”老女人哭丧着脸,有病的斜眼珠快掉到眼眶外面了。
“你可不能红嘴白牙地咒人!”老女人还半信半疑。
教授拿出烫金的证件,说:“我每周一在眼科医院出专家门诊。你可以来找我,我再给你做详细的检查治疗。”
我比老女人更吃惊地望着教授。还是老女人见多识广,她忙不迭地对教授说:“谢谢!谢谢!”
“谢我的学生吧。是她最先发现你的眼睛有病。她以后会成为一个好医生的。”教授平静地说,他的白发在微风中拂尘般飘荡。
从乜斜的眼珠笔直地掉下一滴水。
简要梳理小说的主要情节。
 
赏析文中第③段划线的句子。
我看到教授质地优良的西服袖口沾了一滴牛血,他的头发像南海观音的拂尘一般雪白。
小说以“斜视”为题,结合文章谈谈题目的内涵。
结合作品,对下列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1)文章第一段说“我”对学医厌倦,萎靡不振,而文末教授却说“我”以后会成为一个好医生。教授为什么会这样说?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2)小说最后一段写斜眼女人“从乜斜的眼珠笔直地掉下一滴水”,这样写有人物塑造、情节结构、主题思想等方面的考虑。请选择其中一个方面,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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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中国女足
主持人:丰色
参与人:凌微——妇联工作人员
艾子——业余足球爱好者
孙强——球迷
丰:今天我们来换一个视角,从民族和文化方面讨论中国女人和美国女人,讨论两国的女子足球。
孙:要我说中国的女性天生就是运动家。最近,女子羽毛球,中国包揽了前四名;女子乒乓球,夺个冠军就好像去买一把空心菜。(众笑)女子国际象棋,谢军吓得对手躲在美国跟个老鼠似的……为什么?因为咱们中国的女人有吃苦耐劳的天性,底蕴足。敢问世界上哪个国家的妇女像中国女人,承受了这么长期而又深重的苦难?没有!所以说运动成绩是上苍对中国妇女的一点安慰和补偿。想想吧,运动的艰难、训练的辛苦同几千年的生存考验相比算得了什么?别国妇女吃不了的苦,咱中国女人只当是度假休闲!
凌:眼下流行一种观点认为,别看目前中美女子足球势均力敌,再过若干年美国就会全面超越我们,因为美国现有800万女子在踢足球,而我国的几亿妇女却在忙于赚钱和美容。对此我不能苟同。不错,我们的足球人口是比美国要少,然而中国妇女的精神力量强大得可怕。秋瑾是一种什么精神?刘胡兰、赵一曼又是一种什么精神?法国一个圣女贞德,无非是不妥协不投降,就被西方国度尊为神明;那我们的女娲呢?敢补天,敢向上苍和大自然拼争。在中国女性中,这种强大的精神力量是一脉相承的,从女娲到孟姜女,从张海迪、桑兰到邵云环。所以我们的女足能在野狼出没的恶劣条件下起步,短短十几年就可以同世界任何强队分庭抗礼。美国女人行吗?她们缺乏壮士断腕的惨烈和牺牲精神,足球人口再多也仅属于技术层面,不足以转化为民族性的文化精华。
艾:足球是一种资源共享的通用文化,必须同本国的民族特性有机结合。挪威女足有“北欧海盗”的大刀阔斧,德国女足有“德意志战车”的精密严谨,巴西女足浪漫华美,尼日利亚女足激情奔放,中国女足玩得像太极,以柔克刚,绵里藏针,后发制人,敌不动我不动;敌欲动而我先动……美国女足有什么特点?谁都学,又谁都学不像,典型的“自学成才”,缺少师承门派,其特点近似于中国男足。(众笑)别看他们有八百万众,缺了底气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众笑,鼓掌)美国女人崇尚个性自由,中国女性惯于忍辱负重;美国女人受大工业分工协作影响,中国女性受团队精神熏陶,半斤八两,各有所长。要说区别,我们有几千年的文化,孟姜女一哭就把万里长城跟麻将“推倒糊”似地给哭倒了,眼泪比地震还厉害(众笑),换个美国女人试试看?她们的文化总共才有二三百年,还是从世界各地带过来拼凑成的,能编出一个汤姆叔叔就算不错啦。(众笑)我们学校有名美籍女外教,没事也喜欢和我们斗一斗“脚法”。她长得人高马大,有相当的“吨位”,净重大概超过一百五十斤。(众笑)和她踢球在对抗方面总吃亏,常想自己要像女侠会轻功就好了,或者会什么硬气功也行,一发功就让她变成“纸老虎”。(众笑)今天听你们这么一分析,才知道这就是民族性,这就是文化。真的,踢足球要把太极拳法融进去多好,哪怕你三头六臂我也自有办法对付。
丰:言犹未尽。中国女足的崛起的确有民族文化方面的因素,但也不排除博采众家之长,吸收世界足球先进手段的重要作用。实践证明:中国女性“玩得转”的远不止足球,中国女足仅仅是中国女性在文化特质上的一个缩影。
孙强、凌微的谈话的主要观点分别是什么?
作为访谈,本文的语言有何特点?请结合文本举出两点并加以分析。(6)
有人认为主持人丰色的话虽不多,却不可少。你的看法怎样?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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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罗兰的文学生涯从他个性中的矛盾体逐渐发展而成,他从父亲那里吸收的爱自由、爱挑剔的高卢人精神,和从母亲那里得到的艺术感受力使他具有了以下常被描绘得奇怪的特征:一个宗教社会主义者,一位反神权的神秘主义者,一位革命的理想主义者,一名非教条主义的基督徒。他还是一位在充满巨大国际竞争的世纪坚持国际合作主义者。罗兰爱法国,但他拒绝承认一个国家能够成为理性和必要的统一体。这样看来,他身上似乎具备一系列的悖论,而他又不断地在他的小说和随笔作品中将这些表现出来。
热切参与那个时代的知识界活动的罗兰探求着将信仰、希望、爱情以及勇气等品质带给他的社会,这种信念解释了他最初为舞台写作的原因----重新激发英雄主义和对他的祖国的信仰。这里最好的例子是他1898年的剧作《狼群》。
因为受挫于舞台条件的过分严苛,罗兰转向对著名人物的研究,他写的关于贝多芬的抒情生活的文章,以及米开朗罗和托尔斯泰的研究,这些对他心目中的英雄的纪念并非评论性传记,而是为获取这些伟人精神而做的充满诗意的努力。罗兰在描绘贝多芬肖像的同时,试图画出20世纪的肖像及其梦想。
罗曼·罗兰对传记的兴趣充分体现在他的《约翰·克里斯朵夫》之中。这部小说为20世纪力求捕获整个生命经历的伟大传记小说开辟了道路。罗兰否认这部作品是小说,作品松散的结构和问题也很自然地显示出他对形式的拙劣掌握。不过,在罗兰眼里,一个人的生活不能被关闭进文学形式的狭隘领地中。《约翰·克里斯朵夫》写的是一位音乐天才与自身、与艺术及社会之间的斗争;罗兰刻画了一个充满矛盾和不协调的性格,一位满怀生命热情却又遭到敌对世界误解的极其诚恳的艺术家。它被称为20世纪的最高贵的小说作品。另一方面,现代评论家对罗兰的这部最著名作品挑剔得最多,一些人认为它过于零碎、冗长。对另一些评论家来说,它缺乏文体感:语调方面有一定量的跳跃性,语言也总在狂欢式和严肃式之间变化不息。即便在有生之年,罗兰也经常遭到这些批评,他的辩护是:《约翰·克里斯朵夫》恰似生活本身一样充满插曲和偶然。对他来说,作品的意义在于生命的延续,从一个灵魂到另一个灵魂的火花。
《约翰·克里斯朵夫》牢固地奠定了罗曼·罗兰在20世纪早期文坛的声望。有趣的是,他在这部作品中预见了一场毁灭欧洲的战争的来临,作品完成不久,这样的战争就爆发了。此时他写了一系列文章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呼吁作战国的知识分子们去争取和平。这引起了有人对他的文学地位的强烈愤怒。有法国评论家们认为他只是个智商高的骂街文人,这成为他和法国年轻人之间的也许永难愈合的一条裂痕。
(节选自斯蒂芬·茨威格《罗曼·罗兰》)
请从精神和作品方面对罗曼·罗兰作出精要的概括。
根据作者的表述,请你对《约翰·克里斯朵夫》做出评价。
请结合文中划线的句子,另举例(本文之外),谈一下你对阅读意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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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檐(节选)
就建筑而言,屋檐是被利用的产物,从属于建筑学的范畴。建筑材料发达了,摩天大厦主体很少有在天顶盖凸出于边沿的屋檐。俗话说,别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代建筑已经让这俗话成为化石。
现代建筑物是矿物凝结的巢穴。它们不怕雨,屋檐萎缩了,不管该建筑物看上去如何金碧辉煌,它永远是一只被剪了尾巴而伤残了体魄的鸡仔,奔跑在另外一条没有雅致韵味的水泥道上。从造型上看,传统的屋子,屋檐绝不是简单的三角几何的累赘,而是屋子的裙摆,是它的神韵所在,给房子增添了三分精神。屋子给泥墙撑伞,泥墙给屋子撑腰,互利互惠,相得益彰。这是一种互为牵制达成共生平衡的美。这是表面的。而它的隐含的意义远大于建筑学上的意义。
当你在流浪途中需要别人的屋檐的时候,并且能找到屋檐,“低头”就是你的门票,你得到的是庇护和关怀。这在乡村还存活着,乡村会收留那些需要屋檐的人,假如你流落乡村而不是流浪在城市,这是你的造化。在乡下,虽然这种庇护和关怀是时候是不尽如人意的。我上初中时,每个星期总要在山路上遇雨,一顶斗笠只能负责个头部,如果不躲雨,那就要淋湿身子。而二十里山路只有中途有座荒废破落的山神庙,余留几处摇摇欲坠的屋檐,下面就是过往行人歇脚的地方。我有时算计不准,在大雨来临的时候,破屋檐或过之或不及,急急忙忙而不可得,只能借助近处虎蹲之势的岩石,取其歪斜向外伸展的部分权为“屋檐”,也有应急之妙。那时候不是低头的问题,而是找不到让自己低头的屋檐。即便有个低矮的屋檐,蛛网蒙尘,也胜过遥远的天堂。
前些日子,我外出活动,时近午夜,归途中狂风肆虐,飞沙扬尘,空中撕开几道耀眼炫目的闪电,迅雷震荡,各路灯火立时熄灭,豆大的雨点敲着路面冒起一层水雾,车灯映衬出周围浓墨一般的黑幕。发现路边有座旧式民房,遂弃了摩托车跑到屋檐底下,大雨即倾盆而下。这时候,这样巧。我突然感觉到屋檐的温暖和可爱,眼前重现几十年前上中学时代寻找岩崖避雨的情景。平常的时候,奇岩怪崖成为路人眼中的冰冷坚硬的风景,是传说中鬼怪出没的地方,但谁能估计到几万年几百万年以来,有多少生命得到它的亲抚?我每每发现巨石之下岩鼠攀爬的路径,小虫子吹砂的窝点,以及一些无家可归的动物歇夜的痕迹。而这一道屋檐非岩崖堪比,这好比莺雀装备了苍鹰的翅膀,护墙有余,明显的宽阔。它紧邻公路,是为了应付将来的路面拓宽,还是土木建筑师醒悟之后在耳边回响师傅的叮嘱所至?我相信几十年的光阴里,或秋行夏令,或冬行春令,难免风雨无常,总有缺少雨具的路人,进屋不方便,赶路又不合时宜,就可以在屋檐底下得到一点便利。而且,身后有一个小窗子,我嗅到特别的气味,里面应该是个卖糖饼酱醋香烟火柴的店铺。这地点莫非是乡民的娱乐聚会的场所?谈论妖魔鬼怪吗?还在更小的村庄,我见过屋檐底下摆放着条石,方便人们就座,场所虽然不是城市茶吧酒吧那样讲究铺张和蓄意,但是很踏实和随意。在那儿躲避风雨,抽一支烟,放松一下手脚,也是很闲适和安静的,其间似乎有点逍遥的趣味。
雨下得有些疯狂。不时有小车飞驰而过,明亮的车灯光映射着麻密的雨帘,我看到了没有雨具的行人,若无其事地行进;也看到骑自行车的,车后架还载着撑伞的女人,艰难地移动在雨幕里;也有冒着雨骑摩托赶路的勇敢的年轻人。各人忙着各人的事。我回城里去,而他们从城里出来,我知道他们一下在路边找不到屋檐,同样找不到什么岩崖巨石,甚至大树也没有。大概这样迅猛的暴雨普通雨具是不起作用的反正淋湿了,就不要再考虑避雨的选择了。
借助一晃而过的灯光,我仰望着屋檐,雨水就在一步之外,如果不是风的搅动,它不会溅湿我的鞋子,多好的屋檐,没有屋檐的房子那叫房子吗?我的心中随即产生一种对屋主的感激之情。
雷声隆隆,雷雨不停,还可以隐约听到相当远的地方有几道汽车防盗器不安分的声音。
在作者看来,“屋檐”有哪些方面的用途?请分条列举。
文章不惜笔墨写“我”在疯狂的雨中避雨的情景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本文是小题大做、无病呻吟,是个人情感的宣泄;;也有人说,本文是借对“屋檐”作用的交待,表达对保护与承传民族传统文化的思考。你是怎样认识的?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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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漫笔(节选)
宗璞
①平生最喜欢游山逛水。
②在足迹所到的地方,也有经过很长久的时间,我才能理解、欣赏的。正像看达芬奇的名画《永远的微笑》【注】,我曾看过多少遍,看不出她美在哪里;在看过多少遍之后,一次又拿来把玩,忽然发现那温柔的微笑,那嘴角的线条,那手的表情,是这样无以名状的美,只觉得眼泪直涌上来。山水,也是这样的,去上一次两次,可能不会了解它的性情,直到去过三次四次,才恍然有所悟。
③六月间,我第四次去到西子湖畔,距第一次来,已经有九年了。这九年间,我竟没有说过西湖一句好话。发议论说,论秀媚,西湖比不上长湖天真自然,楚楚有致;论宏伟,比不上太湖,烟霞万顷,气象万千。好在到过的名湖不多,不然,不知还有多少谬论。
④奇怪得很,这次却有着迥乎不同的印象。六月,并不是好时候,没有花,没有雪,没有春光,也没有秋意。那几天,有的是满湖烟雨,山光水色,俱是一片迷蒙。西湖,仿佛在半醒半睡。空气中,弥漫着经了雨的栀子花的甜香。记起东坡诗句:“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便想,东坡自是最了解西湖的人,实在应该仔细观赏、领略才是。
⑤正像每次一样,匆匆的来,又匆匆的去。几天中我领略了一个字──“绿”,只凭这一点,已使我流连忘返。雨中去访灵隐,一下车,只觉得绿意扑眼而来。道旁古木参天,苍翠欲滴,似乎飘着的雨丝儿也都是绿的,飞来峰上层层叠叠的树木,有的绿得发黑,深极了,浓极了;有的绿得发蓝,浅极了,亮极了。峰下蜿蜒的小径,布满青苔,直绿到了石头缝里。在冷泉亭上小坐,直觉得遍体生凉,心旷神怡。亭旁溪水铮琮,说是溪水,其实表达不出那奔流的气势,平稳处也是碧澄澄的,流得急了,水花飞溅,如飞珠滚玉一般,在这一片绿色的影中显得分外好看。
⑥西湖胜景很多,各处有不同的好处,即便一个绿色,也各有不同。黄龙洞绿得幽,屏风山绿得野,九曲十八涧绿得闲……不能一一去说。漫步苏堤,两边都是湖水,远水如烟,近水着了微雨,也泛起一层银灰的颜色。走着走着,忽见路旁的树十分古怪,一棵棵树身虽然离得较远,却给人一种莽莽苍苍的感觉,似乎是从树梢一直绿到了地下。走近看时,原来是树身上布满了绿茸茸的青苔,那样鲜嫩,那样可爱,使得绿荫荫的苏堤,更加绿了几分。有的青苔,形状也很有趣,如耕牛,如牧人,如树木,如云霞;有的整片看来,布局宛然,如同一幅青绿山水。这种绿苔,给我的印象是坚忍不拔,不知当初苏公对它们印象怎样。
⑦在花港观鱼,看到了又一种绿。那是满池的新荷,圆圆的绿叶,或亭亭立于水上,或婉转靠在水面,只觉得一种蓬勃的生机,跳跃满池。绿色,本来是生命的颜色。我最爱看初春的杨柳嫩枝,那样鲜,那样亮,柳枝儿一摆,似乎蹬着脚告诉你,春天来了。荷叶,则要持重一些,初夏,则更成熟一些,但那透过活泼的绿色表现出来的茁壮的生命力,是一样的。再加上叶面上的水珠儿滴溜溜滚着,简直好像满池荷叶都要裙袂飞扬,翩然起舞了。
⑧从花港乘船而回,雨已停了。远山青中带紫,如同凝住了一段云霞。波平如镜,船儿在水面上滑行,只有桨声欸乃,愈增加了一湖幽静。一会儿摇船的姑娘歇了桨,喝了杯茶,靠在船舷,只见她向水中一摸,顺手便带上一条欢蹦乱跳的大鲤鱼。她自己只微笑着,一声不出,把鱼甩在船板上,同船的朋友看得入迷,连连说,这怎么可能!上岸时,又回头看那在浓重暮色中变得无边无际的白茫茫的湖水,惊叹道:“真是个神奇的湖!”
⑨西湖也变得活泼热闹了。星期天,游人泛舟湖上,真是满湖的笑,满湖的歌!西湖的度量,原也是容得了活泼热闹的。两三人寻幽访韵固然好,许多人畅谈畅游也极佳。见公共汽车往来运载游人,忽又想起东坡的一首《江城子》:“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形容他在密州出猎时的景象。那时是“倾城随太守”,这时是每个人在公余之暇,来休息身心,享山水之乐。这热闹,不更千百倍地有意思么?
【注】即《蒙娜丽莎》。
作者写的是西湖,为什么文章开头却从《永远的微笑》写起?
结合文意,分析文章结尾“这热闹,不更千百倍地有意思么”一句的具体含义和作用。
阅读下面朱自清的散文《绿》中对梅雨潭“绿”的描写片段,回答问题
我曾见过北京什刹海拂地的绿杨,脱不了鹅黄的底子,似乎太淡了。我又曾见过杭州虎
跑寺近旁高峻而深密的“绿壁”,丛叠着无穷的碧草与绿叶的,那又似乎太浓了。其余呢,西湖的波太明了,秦淮河的也太暗了。可爱的,我将什么来比拟你呢?我怎么比拟得出呢?大约梅雨潭是很深的,故能蕴蓄着这样奇异的绿,仿佛蔚蓝的天融了一块在里面似的,这才这般的鲜润呀。──那醉人的绿呀!
《西湖漫笔》第⑤段至第⑧段详细描写了西湖的“绿”,与《绿》的选段进行比较,你认为哪个描写更好,并简要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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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美人
清丽、优美的芭蕾舞剧《睡美人》序曲奏响了。可是扮演公主奥罗拉的A角却突然“失踪”了。
“嘭”,化妆间的小门开了,一名女演员朝回过头来的导演一耸肩:“找遍了,哪儿也没
有。”导演阴沉着脸。心中紧扣着的一线希望也随着这声响给绷断了。突然,他的手指向了坐在一边的B角:“你上!”
B角激动地站直身,双手抚摩着短裙,眼里闪着倔强和自信的光。只见她,踮起脚尖,一个优雅的旋转,轻盈地提着舞裙,飘然来到台上……
导演余怒未息。A角有丰富的舞台经验,和扮演王子菲力浦的男A角又是老搭档,今天的汇报演出正是胜败定局的关键时刻,万一,万一B角腿一软……他不禁打了个冷战,不敢再往下想了。
B角在追光下独舞。多么雍容的舞步,多么飘洒翩翩的舞姿,她巧妙地把音乐的颤
动和灯光的光芒融会在一整套的芭蕾舞的语言里了……
……英俊的王子出现了,两人在月光如水的舞台上跳起了双人舞。导演紧张地眯起了眼。这是最令人担心的,B角和男A角是第一次同台演出。奇怪,导演的眼前B角分明已被爱情拥簇而起,漂浮在浪花之上,乘着白色双翼;她手臂的姿势犹如攻瑰花瓣的开放;她的双
脚和着音乐在踩踏,犹如树叶飘然落地。她和男A角的搭档真是天衣无缝!
导演的拳头松开了,他暗暗惊讶,我平时怎么会没有发现呢?是由于她的倔强和顶撞?是由于她的执著、自信大于技巧?是由于我对女A角的偏爱所形成的偏见?还是……
……B角弯曲着双腿,柔软的身子在向地面上倾倒。
……哀怨、激昂的主题乐如泣如诉在轻叩观众的心扉。一个个音符,飘坠在导演的心湖上,泛起圈圈涟漪。B角不是曾经要求和男A角搭档吗?而我却用“A”“B”角这首坚固的厚墙将一对“情人”隔开,导演了一出“悲剧”。唉!
……醒了,奥罗拉醒了!安睡了一百年后,由于菲力浦纯真的爱情,她,死而复生了!而B角,这位现实生活中的“睡美人”,恰似许多沉睡着的美,她,春花怒放了!
“哗——”,忽然,剧场里响起了热烈的掌声。B角噙着泪,微笑着向观众躬身回礼;可是,她的目光在某一观众席上凝滞了——
A角正微笑着坐在那儿鼓着掌……
第一段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述。
这篇小说以“睡美人”为题,有什么作用、效果?请谈谈你的看法。
有人说文中女A角才是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你同意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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