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洗 礼 ①
[法]莫泊桑
男人们打扮得漂漂亮亮,在农庄门前等候。五月的太阳把它明亮的光辉倾泻在开着花的苹果树上。苹果树周围,不断有雪片似的小花瓣撒下来,落入深深的草丛,草丛中蒲公英盛开如火,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
一只乳房饱满的大肚子母猪睡在厩肥堆边;一大群小猪在它周围转来转去,它们的尾巴像绳子似的卷曲着。
突然间,在那些庄院的大树后面,响起了教堂的钟声,当当当,这微弱而又遥远的召唤在欢乐的天空里播送着。燕子像箭一样地掠过蓝色天空。牛圈的气味掺杂着苹果树甜蜜蜜的气息不时飘过。
那些男人中间的一个转身对着房子喊道:“快点,快点,梅利娜,打钟啦!”
他大约三十岁光景,是个魁梧的庄稼汉。他的父亲,一个老头儿,像橡树的躯干那样虬劲盘结,说道:“女人家总不肯早点准备好。”
老头儿的另外两个儿子笑了,其中一个对刚才高声叫喊的大哥说:
“去催催吧,波利特。不然到了中午也出不来。”那年轻人走进房子去了。
这当儿,保姆在门口出现了,裹在白襁褓里的两个月的婴儿睡在她的肚子上。
随后,那母亲也挽着丈夫的胳膊出来了。她长得高大壮实,才十八岁,气色红润,面带笑容。亲属都跟在后面出发了。
保姆抱着怀里的小生命,小心地避开路上的水洼。老人们规规矩矩地走着。年轻人却想跳舞了,他们望着路边那些来看热闹的姑娘们。婴儿的父亲和母亲一本正经地跟在孩子后面,这孩子日后要在人世上代替他们,要继续他们的姓氏,当蒂这个姓氏在全区是有名的。
现在可以望见有尖顶钟楼的教堂了,那钟声在召唤新生的婴儿第一次到天主的家里来。
一条狗跟着他们。有人扔给它几颗糖杏仁,它就围着人欢蹦乱跳。
教堂的门敞开着。神父正在祭坛前面等候。他是个高个子、红头发的年轻人,瘦而结实,也姓当蒂,是孩子的叔叔,孩子父亲的另外一个兄弟。
他按着仪式给他的侄子施了洗礼。
洗礼完毕,这一家人在门口等着神父脱掉祭披又上路了。现在大家走得很快,因为心里惦记着那顿饭。保姆对走在旁边的神父说:
“喂,神父先生,你肯不肯替我抱抱你的侄子,让我活动一下。”
神父接过孩子。孩子的白衣裳衬在黑道袍上,像一大块挺耀眼的斑迹。虽然孩子并不重,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所以感到很窘。大家都笑起来,一位老奶奶远远地问道:“你是永远不会有这么个小东西了,你说,你就不难过吗?”
神父没有应声。他大步走着,凝视着这个蓝眼睛的婴儿。
那父亲嚷着说:“我说,神父,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接着大家就像庄稼人平素那样开起玩笑来了。
从坐上饭桌起,那种乡俗的笑闹就像一阵暴风雨似的开始了。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都在场,是特意请来一起吃饭的。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把姑娘们说得满面通红吃吃地笑着;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
神父已经看惯了乡下人这种放纵的场面。他一直静静地坐在保姆旁边,用手指逗弄侄子引他笑。他就像从来没见过孩子似的,感到很惊奇。他若有所思、全神贯注地端详着他,带着一种心事重重的严肃神气,怀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慈爱。对这个脆弱的小东西,他哥哥的儿子,他产生了一种从来未曾有过的奇特、强烈而又带点忧郁的慈爱之情。
他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他一心一意地望着这个孩子。他很想再把他抱在膝上。面对着这个人类的幼芽,他一直心里很感动,好像是面临着一种他从来没有料到的、言语无法形容的神秘,一种既庄严而又神圣的神秘,一种新的灵魂的化为肉身,生命肇始、爱情觉醒、种族延续和人类永远前进的伟大的神秘。
保姆不停地吃着,神父对她说:“把他交给我,我不饿。”
他把孩子又抱了过来。于是他周围的一切都不见了,变得无影无踪了。他的眼睛一直盯在那张胖嘟嘟的红脸蛋上。渐渐地那小身体的热气透过襁褓和呢道袍,传到他的腿上,就如同一种非常轻柔、非常幸福、非常纯洁的抚爱,一种使他热泪盈眶的甘美的抚爱,一直透进他的心里。
吃饭的人们越发喧闹起来。孩子被这种吵声吓得哭起来。
那母亲站起来,把儿子抱到隔壁房里。几分钟后,她回来说,孩子在摇篮里睡得很安稳。
喝咖啡的时候,已经天黑。神父早就不见了,可是谁也没有注意到。
后来,年轻的母亲起来去看看孩子醒了没有。她摸索着走进房间。可是一种奇怪的声音吓得她立刻站住。她回到饭厅,面色非常苍白,打着哆嗦把这件事告诉大家。男人们乱纷纷地站起来。那父亲端着灯,蹿了进去。
只见神父跪在摇篮旁边,把头放在孩子的枕头上,正在呜呜咽咽地哭着。
(据郝运译文删改)
【注】 ①洗礼:信奉基督教的欧美家庭在教堂为新婴儿举行的仪式,主持洗礼的神父应当是亲友中的基督教徒,礼毕后,要举办午宴。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开头描写虞美人“好像点点血滴”,以及两次写到教堂的钟声,这些细节一方面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另一方面也暗示了故事必然有一个出人意料的悲惨的结局。
B.文中显示,“老头儿”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生子,另外两个儿子也快要结婚,他们的未婚妻也来参加“洗礼”后的宴会,还有一个儿子就是主持“洗礼”的神父。
C.小说写了农庄午宴,饭桌上“暴风雨似的”乡俗笑闹,“客人们不断地说着笑话,都是些粗话”“男人们笑得直不起腰来”,这些描写旨在表现农庄人朴素的生活和豪放的性格。
D.“神父接过孩子”,但由于他是一个神父,从未抱过孩子,所以“不知道怎么抱,怎么放”“感到很窘”;神父的父亲也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你也想要一个,只管说一声就行”。

E.小说通过大量的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了神父看婴儿、抱婴儿时独特而复杂的感受,揭示了他的内心世界;也正是这个可爱的婴儿,唤醒了深埋在神父心底的人性之爱。
小说前三段所写“农庄”之景有怎样的特点?写这样的景象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神父”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有人认为,小说题目是“洗礼”,但对“洗礼”却一笔带过,主要内容是写神父人性的觉醒,因此,可将题目改为“觉醒”。你认为哪个题目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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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共9分)
十九世纪的为王尔德所喜闻乐“谈”的“看不见”的艺术世界,时至今日,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它依然值得谈论。如果要找一个与之对应的“世界”,那就是网络世界。准确点说,这便是一个由Facebook,Youtube,Twitter以及国内的微博、开心网等各种类型的社交性网站,也即所谓的SNS所构成的同样“虚拟”的世界,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新艺术世界”。
王尔德在艺术世界里更喜欢谈论的是莎士比亚;而我们的“新艺术世界”中,诱惑的色情、血腥的暴力、异国的情调乃至无厘头,才是让人神往的主题。
显然,今天的人们在SNS这个“新艺术世界”里所追求的或所热衷谈论的东西已不是身为唯美主义者的王尔德所喜欢的“艺术”了。他当年冀望以蕴含有美的“看不见”的艺术世界,来弥补那个“看得见”的由粗粝的物质所构成的庸俗的现实世界。举凡生活中一切有艺术因素的或者可以转化为艺术的东西,他都乐于谈论。然而,在现在这个网络世界里,人们虽然也在谈论这些,但却不再像王尔德那样为了把生活艺术化而努力,而是更乐于把生活粗鄙化、恶俗化与色情化。
昔日的艺术世界,那些贵族们的沙龙和代表知识精英的纸面文化,如今已“沉沦”为芸芸众生的电脑屏幕和智能手机。
其实,在这个“看不见”的世界中,改变的还不仅仅是谈话的主题、交流的途径,随之改变的还有谈话的“主体”。王尔德及其朋友们当年喜欢的那个艺术世界是奢侈的、高雅的,那还是个印刷文化占主流的时代,没有几个人受过他那样的教育,同样,也没有几个人读过莎士比亚,可想而知,能够与其一起谈论并分享那个看不见的世界的人能有多少了。可是,现在,谁没有或者说谁看不懂《杀死比尔》《生化危机》呢?在这个影像时代,只要我们看到了能够看见的东西,几乎人人都可以参与讨论并在言谈中建立那个“看不见”的“新艺术世界”。
米歇尔·福柯曾在一篇谈论社会空间问题的文章里指出,与“乌托邦”这样的不现实的纯虚拟空间相比,还存在着一个“异托邦”。“异托邦”与现实生活相对立并相互依存,而且,它真实存在,是对现实生活的一种补充。在今天,网络或者说SNS所提供的那个真实存在的“虚拟世界”,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异托邦”。在这里,人们多变,易怒,尽情地释放着自己在白天工作中被压抑的情感,同时也都在坦露着自己的真实的恐惧与怨恨。当然,这其中也有爱,可是爱意会很快被转化为轻薄的玩笑、荒谬的误识。所有那些在白天严肃的东西一旦进入这个属于夜晚的世界便会土崩瓦解。在这个世界里,白天的一切都会因无数话语的“加工”而融化,而变形。
因此,网络世界的话语,会有意无意对现有的词语进行“反动”。有时,它会以一种稚气的错别字,来代替词语已有的固定组合。如“同学”成为“童鞋”,“怎么”变成“肿么”。同时,它又像一个担心被父亲责骂的小孩,懂得让污言秽语“去污化”,以当面说脏话的方式来获得亵渎神圣的快感,又不被责骂,如变“你妈”为“尼玛”就是一例。
SNS所构成的虚拟的世界,成为话语的深渊。我们深陷其中,因为恐惧自己没有个性而试图以与他人不同的话语来声嘶力竭地表现自己的个性,可是当每一个人都想与他人不同时,话语本身的价值就会逐渐被掏空,只剩下空洞的声音,不再具有任何实质的意义;而同时,每一个人也都在其中失去了个性,坠入话语的深渊而不可自拔。
(选自2013年4月11日《文汇报》文章,有删改)
下列能够概括说明当今时代艺术世界“依然值得谈论”原因的一项是

A.为王尔德所喜闻乐“谈”的艺术世界,时至今日,正在朝着糟糕的方向变化。
B.由所谓的SNS所构成的“虚拟”的世界,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新艺术世界”。
C.今天人们在SNS里所追求或热衷谈论的已不是为王尔德所喜欢的“艺术”了。
D.在现在这个网络世界里,人们不再像王尔德那样为了把生活艺术化而努力了。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王尔德生活的时代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并不多,能够与其一起谈论并分享那个看不见的世界的人寥寥无几。
B.在“异托邦”中,人们多变,易怒,尽情释放自己在白天工作中被压抑的情感,并坦露真实的不快情绪。
C.稚气的错别字和污言秽语的“去污化”都表现出网络世界会有意无意对现有的词语进行“反动”的特点。
D.当每一个人都想与他人不同时,话语就会逐渐失去本身的价值,只剩下空洞的声音,不再具有任何意义。

概括“新艺术世界”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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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墨水的上游
陈启文
①汨罗江,是湘江在湘北境内最大的一条支流。她有两个源头,一个源出江西修水,另一个源自湖南平江,这两股支流在平江城西合流之后,从东南向西北流到这里,就要流到洞庭湖口了。离湖口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水潭——河泊潭。我知道,我已走到了屈原投江的地方。屈原在这里写完《离骚》的最后一章,就投江了。可怜屈子,想死也死不了,投江后怎么也沉不下去。他顺着河流漂了一阵,又被水浪推回了岸边。他在这里嚎啕了一阵,仿佛突然清醒过来了,但不是清醒了怎么活,而是清醒了怎么死。这次,他在衣裤里填满了泥沙,他和这些泥沙一起沉了下去。他给这里创造了一个地名——沉沙港。
②早先的沉沙港,早已被土埋了。我记得这里有一个渡口,可以一直渡到河那边的屈子祠,一个人站在对岸看着这条河流,眼睛里流露出某种神圣的哀伤。那是屈原,一尊默然矗立的雕像。在老百姓那里,他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好人,一个实诚人。越是好人特少的年代,他就越是被人想起。
③还有杜甫。杜甫也是一个好人,一个实诚人。他坐着一条船,从湘江到汨罗江,然后他好像是在这里迷路了。他一路上可遭罪了,但他不想死,可他还是死了,他是饿死的。杜甫墓,就在汨罗江上游的平江境内。这两个诗人以不同的死亡方式,把湘江的一条支流,变成了一个伟大民族诗歌的上游,——蓝墨水的上游,是汨罗江。
④第一次读到余光中这句诗,我正在这条河边求学。我们那个学院,正处在平江青冲到汨罗古镇长乐之间,同我故乡的那条大河相比,那时的汨罗江,碧清碧清的,感觉比空气更清澈,更透明。她给我生命中留下了最美好的一段记忆。在恍惚如梦的追忆之中,每天黄昏我都要去那条河里游泳。那里的河滩,平缓,辽阔,河水在河中静静流淌,河床的颜色极为鲜艳,那里有各种植物,有各种动物,它们大都是水陆两栖的,属于生命中最暧昧的种群。河床上最多的植物是木蓿,一种匍匐生长的野菜,一种牲口最爱吃的野菜。埋头吃草的水牛,有鲜绿的草汁从它们的嘴边流出来。那时这里有很多的树和鸟,鸟落到了枝头,枝头上便有了歌唱。听见鸟唱,但看不见鸟。鸟躲在绿荫里。它旁边可能还有一只。我听见另一只鸟,在唱。每天黄昏,当我们赤膊走向河流时,一行行碧树,全都默不作声地披着霞光,每一片叶子轮廓分明。一泓清泉,就被这样一大片碧绿的树掩映着,水中投下斜长的树影,水于是透明,碧绿。而河流总是愈明净,愈深邃。干净的河水里,晃动着我们年轻的身影,晚霞透过繁茂的枝叶照在我们身上,那时我们的身影也是干净的。是的,我曾潜入很深的水里,那么深,也有神奇的阳光照进来,照亮了水底下的动物和植物,一条条鱼闪亮的鳞片,在最深的地方闪烁出来。还有风,神奇的风,仿佛从另一个世界刮过。我之所以对这一切感到神奇,只因为我是人,我误入了一个不属于我的世界,很快我就支持不住了,我从水底下冒了出来,而我纯粹因为好奇的短暂进入,已给那个碧清碧清的世界制造了一场不小的恐怖,那一泓清泉突然变得浑浊了,很多的鱼惊恐万状地跳起来,它们可能被我搅浑的水呛着了,想换口新鲜空气。但它们活泼跳跃的样子却是人类很欣赏的,甚至觉得是很诗意的。
⑤那些年我写了很多诗。
⑥但现在,这条河流已经毫无诗意和灵气了。河里漂满了船,但不是为屈子招魂的龙舟,也不是杜甫坐过的那一叶扁舟,那是淘金船,挖沙船。金子是好东西,现在,沙子也变成了好东西。我一路上看到的是坍塌的江岸,连绵的沙堆,倾倒在河谷里的垃圾。更有大量的矿砂、尾堆,把这条河流挤得越来越逼仄,汨罗江只剩下了半边水,半条命了。这条昔日的黄金水路,现在几乎看不到一条渡船,船已经很难走通了,连河流自己也走不通了。那如水的温柔,被日复一日地逼得严厉起来,河岸被她日夜冲刷得支离破碎,江畔的农舍,田地,正在裂开了一道道缝;河边的土路,狭窄而倾斜,也是到处布满了裂缝。这条路,正在被人类走成一条真正的绝路,你感到它随时都会断裂,塌陷,随时都会跌入更深的疯狂。
⑦不仅是汨罗江。我已经穿越了无数的河流,都已经很难觅见一泓清泉了。流失的不仅是水土,我感到血管里的血也在流失,——渴。渴得最厉害时,嗓子里有腥甜的味道,那其实是血的味道。血是腥甜的,只有最干渴的旅人才能感觉到。
作者第③段中说:“这两个诗人以不同的死亡方式,把湘江的一条支流变成了一个伟大民族诗歌的上游。”其中的“上游”该怎样理解?
分析第④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赏析第④段中画线的句子。
作者在第⑥段中说:“这条路,正在被人类走成一条真正的绝路。”作者为什么这样说?
如何理解文章最后一段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请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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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非戴“科学”这帽子?
《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这篇报道经网络转载后,又引发了对中医的新一轮争议。这篇报道也受到反中医论者的指责,原因是FDA的文件中并没有认同中医为“独立科学体系”。于是争论又回到老问题上去了——中医是科学,还是“伪科学”?
确实,“独立科学体系”云云,不是FDA文件的原话。报道所引用的美国人那份文件的原文是:传统医学体系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西方主流医学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的——美国人确实没有这样说。本来中医已经被中科院院士、物理学家何祚庥戴上了“伪科学”的帽子,现在这篇报道想替中医说句好话,没想到又给了反中医论者攻击的口实。
要“科学”,不要“科学主义”
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现代科学,以及获取知识的“科学方法”,源于西方,有其若干基本准则,如通过观察、假设、实验等手段进行研究的方法,可以测量、计算的数量原则,可以重复验证的机械性原则等。在“科学”的领地之外,不使用这一套科学方法获取的知识,是“非科学”的知识,比如中医。“非科学”的中医戴上“科学”这顶帽子,自然有“伪科学”的嫌疑了。
但是,还有一个广义的“科学”。受了那么多年的“科学教育”,国人已经习惯了用“科学”来指称那些好的、有用的、合理的事物;用“不科学”来指称坏的、有害的、不合理的事情事物——“科学”在我们心目中早已取得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了我们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美国人的这份文件,在某种意义上毕竟是对中医的一种承认和肯定。如果是广义地使用了“科学”一词,并无大错;断然以“伪科学”责之,似乎忘记了“科学”一词在中国的历史语境。
科学是个好东西,但科学也是有其边界的。在“科学”这个知识体系之外,还存在着其他的、“科学”所不能解释的知识。但是,有些人过于抬举“科学”,认为“科学”可以解释、评判一切事物,世上一切都逃不出“科学”的手掌心;如果某个事物不能被“科学”所解释,所兼容,那不是“科学”的错,而是这个事物的错,说明你不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科学主义”;这是客气的说法,说得不客气一点,这是“科学霸权”,或“科学帝国主义”。
振兴中医要靠谁?
报道中提到了“中国中医科学院陈可冀院士”;这个头衔颇有某种象征意味。“中医科学院”,好像是将“中医”和“科学”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硬拉在一起;“院士”及院士制度,也取自西方。在“科学主义者”看来,这个头衔用词很可能同样有“伪科学”的嫌疑。但是,这个名称后面,是建国以后中国人对科学的推崇,并力图将中医现代化、“科学化”的真诚努力。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西医结合”是全体医疗界的努力方向,“中西医结合”在当时几乎是家喻户晓的一个“热词”;也许理念不一定对头,方法很不完备、不够“科学”,但这种努力是值得尊重的,是有价值的。一百多年前,科学技术还被大清帝国鄙为“奇淫机巧”,一百年后,中国人给予科学如此崇高的地位,并努力学习之、掌握之;哪怕其中有谬误,有偏差,一个民族的历史性努力,仍然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中医不在现代科学的体系之内,就要将它赶尽杀绝,这种做法和逻辑本身就很不“科学”。
当今中医的弱势地位,不是中医本身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与很长时期以来对待中、西医政策导向有问题有关,其中就有受“科学主义”的影响,不顾中医自身的特点,没有平等、客观地对待中医和西医,“中西医结合”当中,更多的做法是用西医的理论和方法来“收编”中医,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西医对中医的“科学殖民”。振兴中医,还是要靠卫生部门当局者能够用恰当的“科学观”来看待中医,在恰当的理念的指导下制定出恰当的政策来。否则,中医这门古老的医学真的有可能在“伪科学”这顶帽子下面咳血而死。
(选自《钱江晚报》,有删改)
下面不符合判断中医是否符合“科学”的基本准则的一项是()

A.可通过观察、假设、实验等手段进行研究的原则。
B.可以测量、计算的数量原则。
C.可以重复验证的机械性原则。
D.可以由权威机构认证的原则。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医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不在现代科学的体系之内,有不能被“科学”所解释、所兼容的一面。
B.本来中医在国内的科学地位就备受质疑,原本好意的《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报道又给了反中医论者攻击的口实。
C.使用“科学”一词在某种层面上表现了对中医的一种承认和肯定,并无大错,所以不能断然以“伪科学”责之。
D.振兴中医,需要相关部门在恰当理念的指导下制定出恰当的政策,根据中医自身的特点,平等、客观地对待中医和西医。

文章最后说“振兴中医,还是要靠卫生部门当局者能够用恰当的‘科学观’来看待中医”,这个“科学观”的具体内容是什么?请你根据文章内容进行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失去风景的时代
曹文轩
⑴我们不无悲哀地看到:现代小说却已经不再注目风景。当年,川端康成称他与自然的关系是“幸运的邂逅”。他在谈到《伊豆的舞女》时,惟一的遗憾是觉得风景描写还是少了些。从前的小说家,虽然没有太多的人去自觉地谈论风景的意义,但在实际写作中,风景始终是他们的小说的重要元素。他们的写作,几乎形成一个定论:风景描写是小说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然而现代小说就是抛却了这一元素。
⑵人类进入现代之后,对自然实际上已经失去崇拜之心。古人面对自然,是一种宗教的姿态,他们虔诚静听与默察,是要在万籁俱寂中读出其奥义。因此,自然对他们来说不能有须臾的分开。而现代人尽管作出各种各样亲近自然的样子,并有许多赞美之词,但骨子里,现代人还是只相信自己。自然已不再具有神性,它只不过是物质,是被看的。小说也就可以不必在意自然了。
⑶工业文明、人口难以抑制的增长而不断加大的消耗,使自然在日甚一日地退却与贫化。现代,有越来越多的人生活在失去风景的空间里。有些人,从一出生,就是在一片缺乏绿色、缺乏蝉声与鸟鸣的水泥钢筋的世界里。他们的肉体与灵魂从一开始就缺乏自然所给予的灵气与湿润。他们的记忆里没有什么像样的风景,更没有对风景的深刻感受。因此,小说也就没有了风景。
⑷然而,最根本的原因,却在于现代人的审美趣味、审美意识的历史性变异。
⑸文学艺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酷爱思想。现代之文学艺术,新生了许多特质,但同时也丢失了许多特质,比如意境、诗性等。在现实生活与现代哲学思潮的双重作用下,现代文学艺术将更多的心思用在了对深刻思想的追求上。现代哲学的发达并由此带来的思想观念的众声喧哗,使文学艺术陷入一个庞杂无绪的思想大网之中而不可自拔。追求思想的新颖,直至追求思想的乖戾,已成时尚与习惯。在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一些现代的文学艺术家们在冥冥之中达成一个共识,这就是:思想的深刻只能寄希望于对丑的审视中,而不能寄希望于对美的审视上;美是虚弱的,苍白而脆弱的,甚至是矫情的,美的浅薄决定了它不可能蕴藏什么深刻的思想,就更说不上蕴藏什么惊世骇俗的思想了;而丑却是沉重的、无底的、可被无穷解读的,那些非同寻常的思想恰恰藏匿于其背后。因此,在现代艺术家那里,思想的挖掘,也就是在丑之上的挖掘,丑成了思想的矿脉。丑的物象(比如溃烂的脓疮,比如苍蝇),丑的人性(比如窥探癖,比如自虐狂),纷纷涌入文学艺术家的视野。现代文学艺术家就这样与荒诞、怪僻、邪恶、阴鸷、猥琐等联系在一起了。这虽然并非现代文学艺术的全部,但却是主流——至少是它留给人们的主要印象。
⑹作为人们追求雅致、雅趣、雅兴的文学艺术,现在背离的恰恰正是这一切。现代文学艺术正是将粗俗、丑陋、阴沉、冷漠的事物作为自己观照的对象。风景的被注意,是与雅致、雅趣、雅兴联系在一起的,既然雅致、雅趣、雅兴已被冷淡与放弃,风景也就自然消失了。
⑺恶心的感觉、阴冷的感觉,不可能来自冬日的太阳、月下的清泉、雨中的草莓。
⑻现代小说因为缺乏古典小说中自然与风景,使人感到焦灼、枯涩,怎么说也是缺憾。
文中“现代小说却已经不再注目风景”的原因有哪些?
文章第五段划线部分用了哪两种论证方法?有什么效果?请简要分析。
文章第七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看法?它对论述文章中心有什么作用?(6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 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么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
死了,是的,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我默念道。
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
“死了,是的,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死了……”这句话除了有“画家老早就疯了”这一意思以外,还有哪两层含义?
“记者”这一人物形象在文中起哪些作用?请分点简要概括。
小说以“沼泽地”为题,除了作为小说线索串联情节外,还有哪三点用意?请概括说明。
结合小说内容,谈谈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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