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25分)
守在科学的屋檐下
王 波
1913年,普朗克担任柏林大学校长不久,便将爱因斯坦请到柏林大学,并为他设立了一个新的教授职位。在他看来,“把更多有天赋的科学家留在德国”是一名科学家应尽的责任。
当然,对普朗克来说,一切并不是“责任”两个字这么简单。在这个路德教徒心中,科学是他的另一个上帝。而终其一生,他一直守在科学的屋檐下。
1878年,20岁的普朗克已在慕尼黑大学小有名气。名声来自他的音乐天赋,这个大二学生曾为多首歌曲和一部歌剧作曲。但在选择专业时,他选择了物理。一位物理学教授试图劝说年轻人另走他路,这样或许更容易有所成就。普朗克拒绝了教授的好意,他回应道:“我并不期望发现新大陆,只想把现有的物理知识搞清楚。”
第二年,当为自己以“论热力学的第二定律”为题目的博士论文答辩时,年轻的普朗克被一位知名化学家进行了近乎讽刺的批评。幸运的是普朗克最终通过答辩,并获得了慕尼黑大学的教职,可以继续从事他的教职,可以继续从事他的理论物理研究。
普朗克所不曾期望的“新大陆”,则在22年后浮现。1900年,普朗克提出黑体辐射问题,进而提出了量子概念,这给物理学带来巨变,也在18年后给普朗克带来了诺贝尔奖。
只是,此时的奖励,已难以抚平普朗克内心的千疮百孔。他的妻子和女儿先后离世,大儿子则死于一战战场。
战争带给普朗克的,不仅是家庭的巨变,还有事业的动荡不安。1914年,在军国主义分子的操纵和煽动下,德国科学和文化界发表了《文明世界宣言》。普朗克在德国物理学界享有最高声誉,不得不在这个臭名昭著的宣言上签名。很快他便后悔了。两年后,他再次签名,不过是反对军国主义。
与此同时,德国的科学研究也陷入了困境。为了让局面改观,普朗克向同事们呼吁“坚持到底,继续工作”。1920年10月,他和犹太化学家弗里茨·哈伯创建德国科学临时学会,以求募集资金支持科学研究。
纳粹的上台,则让普朗克的努力几乎化为乌有。身为威廉皇家学会主席的普朗克,眼睁睁看着大批犹太朋友和同事被驱逐和羞辱,数以百计的科学家被迫离开德国。部分人在普朗克的劝说下,留了下来,其中包括哈伯。
只是,这些为科学而留下来的人,几乎处处饱受屈辱。普朗克曾直接找到希特勒,抗议哈伯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但丝毫于事无补。德国科学的屋檐下,已无这些人的容身之处。哈伯最终在1934年死于流亡途中。爱因斯坦则在1935年远走美国。弹钢琴时,由爱因斯坦拉小提琴伴奏的的场景,也从此成为绝响。
那些在皇家学会研究所内工作的犹太科学家,在失去了普朗克竭尽全力的保护后,不得不离去。普朗克则选择留在德国,在他看来,自己“有责任”留在国内,保护已经支离破碎的科学研究。他无力反抗纳粹的暴行,但当二战的战火燃烧到柏林时,他似乎看到了希望。他写到:“要度过危机,一直活到重新崛起的转折点那天。”
可惜的是,在1944年2月的一次空袭中,普朗克在柏林的家完全被摧毁,他留在家里的论文手稿和藏书化为灰烬。5个月后,他的二儿子埃儿温·普朗克因参与密谋暗杀希特勒,被逮捕关入盖世太宝的总部,并在1945年被处决,曾经幸福的家庭,只剩下一位87岁的老人,在屋檐之下体会着家国的凋零。
而为了“扩大科学的影响”,老人不顾健康问题的困扰,前往各地巡回演讲。在演讲中,他呼吁人们“向上帝走去”,这个“上帝”不是他信仰了一生的耶酥,而是他为之付出了一生的科学。下列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在表现普朗克对科学的坚守的同时说:“科学是他的另一个上帝”,文末进一步提到普朗克的呼吁——“向上帝走去”,这正暴露出人性的两面性。 |
B.在作者看来,20岁的普朗克凭借他的音乐天赋已在慕尼黑大学小有名气,可是选择专业时,他选择了物理,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
C.文章运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普朗克在两才次世界大战中的苦难经历,塑造了一位执着爱国的物理学家的形象。 |
D.虽然普朗克不曾期待在物理学上有“新大陆”般的发现,但他在1900年,却提出了黑体辐射问题,进而提出了量子概念,这正是因为他对科学的始终不渝,坚持探索。 |
E.尽管做出了最大努力,普朗克还是不能使那些为科学留下来的人免受屈辱,同时他本人,也不得不在《文明世界宣言》上签名。文章第四段提到普朗克在进行博士论文答辩时被一位知名化学家进行了近乎讽刺的批评一事,这一事件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文章是从哪些方面表现普朗克终其一生一直守在德国科学的屋檐下的?请举例表述
在其他科学家选择了“不得不离去”后,普朗克则选择留在德国,他的这个选择给了你什么样的启发?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丹培拉”与东方意蕴
程俊礼
绘画材料与作品的画面品质及技法、语言有着紧密的联系。纵观西方绘画,材料几经变更,语言也从客观写实转向艺术家主观情感的自由表达。西方艺术家曾从日本浮世绘等亚洲艺术中汲取营养,但是对于中国画水墨意蕴和中国画所特有的精神情感的表意方式却鲜有深入探究。为了寻求更广阔的艺术表达空间,我尝试运用“丹培拉”这一西方传统绘画形式来表现中国画的意象韵味,以求赋予这一传统绘画形式以新的面貌,借此展开我的艺术探索。
“丹培拉”是英语Tempera的音译,通常称作“蛋彩画”,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是欧洲最古老的画种之一。丹培拉主要以蛋清或蛋黄等易融水媒介作为绘画颜料的调和剂,有多种混合方式。它多水时薄如水彩,透明流畅;少水时则饱满沉稳,速干的特性适于多层次的细腻描绘。在中世纪基督教美术中,丹培拉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并在文艺复兴时期达到顶峰,16世纪随着油画的兴起逐渐衰退,但至今仍广为流传,成就了伦勃朗、波提切利、弗朗西斯科、安德鲁·怀斯等绘画大师和他们的传世经典之作,体现出丹培拉独特的艺术魅力。
多层次的描绘让传统丹培拉绘画的制作过程耗时费力。但其速干的特性是否也适用于主观情感的即时宣泄?是否为表现中国画的意象韵味提供了可能性呢?我在艺术实践中常常思考,如何将丹培拉和中国传统绘画的思想表述相融会,如何以一种中国式的写意观,在丹培拉色彩的流动中表达个人生存体验和对大自然的审美解读。
中国画强调“意在笔先”。“意”与意境、意象相关,是画家在情景交融的状态下物我合一的艺术表达。正是在“意”的挥写中,画家将自然的存在状态与人的生命形态进行了链接,就像孔子“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阐释一般。“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我试图在丹培拉的色彩挥写中,追求客观描摹和主观精神的发挥中主客观统一的审美意境,体悟王国维的“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在中国油画家主动追求油画本土化、民族化的今天,以丹培拉这一西方绘画形式追求中国传统文人画意韵的“西语式表达”,写“胸中逸气”,表“象外之意”。
为此,我以中国式的写意形式,对适合细腻描绘的传统丹培拉绘画材料进行了颠覆式运用,在自然风景的描绘等艺术实践中,更注重色彩运用的直觉性、随机性,强调西方表现主义和东方表现性绘画异质同构的审美特质。我希望通过作品传达一种更加接近东方古典哲学精神的境界,在色彩的流动中,让西方的丹培拉更多一抹东方意蕴。
(选自《人民日报》2014年02月16日12 版)下列关于“丹培拉”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丹培拉是一种西方传统绘画形式,作者借它来表现中国画的意象韵味。 |
B.丹培拉起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通常称作“蛋彩画”。 |
C.丹培拉绘画颜料采用的调和剂主要是蛋清或蛋黄等易融水媒介,有多种混合方式。 |
D.丹培拉在中世纪基督教美术和文艺复兴时期发展并达到顶峰,16世纪逐渐衰退。 |
下列对丹培拉至今仍广为流传的原因的分析,恰当的一项是
A.丹培拉有独特的艺术表现魅力,成就了一批著名的绘画大师及其传世经典之作。 |
B.具有适于多层次的细腻描绘的速干特性的绘画颜料让传统丹培拉绘画制作耗时费力。 |
C.丹培拉绘画的速干性适于主观情感的即时宣泄,为表现中国画的意象韵味提供了可能。 |
D.中国画家想对丹培拉绘画材料的进行颠覆运用创作更接近东方古典哲学精神境界的作品。 |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西方绘画材料的变更,语言也从客观写实转向艺术家主观情感的自由表达,说明绘画材料决定着作品画面品质、技法、语言。 |
B.西方艺术家曾汲取了日本浮世绘艺术的营养,却没有探究中国画水墨意蕴和精神情感的表意方式。 |
C.作者试用“丹培拉”来表现中国画的意象韵味,是想赋予丹培拉以新的面貌,更多一份东方意蕴,寻求更广阔的艺术表达空间。 |
D.作者在艺术实践中已将丹培拉和中国传统绘画的思想表述相融会,以一种中国式的写意观表达个人生存体验和对大自然的审美解读。 |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
春声和春深
林斤澜
⑴我写过北国的春风。记述在冰雪沉睡的山沟里,忽然一夜间,呼啸咆哮,“卡卡”折枝,“砰砰”冰裂,沙石扑窗如机枪扫射,木头梁、柱、椽、檩“格拉格拉”如山神大虫冬眠初醒,伸腰伸腿,骨节作响…… 天亮起来一看,冰雪依旧,只是趴下来点贴近地皮。
⑵春风告退。忽又从千里外,从沙漠,从戈壁起跑,跨栏一般生猛,跨越崇山峻岭,踢蹬起黄沙黄土,高天朦胧,太阳淡化……这样一而再三,麦苗才吐青,冰雪也还在角落里、背阴里、洼里坎里龇着白牙。
⑶我服了。后来也爱了。说到爱,我又是江南水乡出身,那里的春风叫历代诗人写完了,不用也不能再写了,“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字,“池塘生春草”的“生”字,“吹皱一池春水”的“吹皱”二字,都是千古赞为绝话,咱还啰嗦什么呢。说到爱,却又是一番天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是极好的诗句,不过我不爱。“随”字好,江南水乡的春风和春雨,是紧相随的,“潜”字好,“润”字好,“细”字更好,风也细雨也细也。但“无声”二字惹翻了我的爱心。
⑷我久居北国,有个弟弟久居北大荒。我们壮年时都不大思乡,俨然四海为家了。有回我问他,有没有偶然心动,念及家乡的时候?他思索。
⑸我追问好比说一刹那?我这里有过一刹那来去如闪电,闪电就够了,不必比做晴天霹雳。他说有。有时候炕上睡醒,不知身在何处,忽听屋顶“瓦背”阵雨扫过——沙、沙、沙……江南绝无炕,北大荒没有“瓦背”,有雨也不会“沙、沙、沙”。那是江南的春风春雨了,你说你没有思乡,那是故乡思念你了。你这个游子不但不知身在何处,还不知道童年永不离身。
⑹我耳朵里不大出现弟弟的“沙沙”声,现在耳朵到了春天,到了雨天,到了黑天,都少不了“苏苏苏”。江岸“绿”,是苏苏“绿”的。春草“生”时,春风“吹皱”时,“随”时“潜”时“润”时,都必定苏苏地响。“润物细无声”,“无声”两字不能接受。 好好听吧,幼苗拔节,童年拔长,那也是苏苏响着拔上来的。耳朵里苏苏不绝,那是春的回声。那是故乡故土的呼叫。
⑺这是春声。
⑻北京俗话说:“春脖子短”。意思还是“春短”,中间加个“脖子”,妙!杨树刚上叶子,柳树刚吐絮,桃花“暄”,杏花“旧”,都才看见就暴热起来了。头连肩膀,无所谓脖子的德性,可以是极壮健的人如拳击勇士,也可以是缩头缩脑如武大郎者。不过有那猛烈的春风在,漫天的黄沙在,就算做勇士形象吧。但也不无可惜,不无可笑。春天就这样勇了,夏日炎炎怎么处,冰冻三尺的寒冬又怎么称呼。
⑼我问久居北大荒的弟弟,江南老家的春天怎么样?他立刻回答很长,长到过不完的样子。故乡的遥远,童年的朦胧,春天的深沉,无意过筛过箩却过了,无心淘洗也梦游一般澄清提纯了。只落下一个字:长。我疑心这一长字是思乡的单相思,不一定实际。写信去问一位蛰居家乡的小伙伴,他一生困顿,现在是混得最好的时候,在乡下做机修生活。回信来了,说只觉得做生活手冷,快点热起来好。 可见实际长还是长的。手冷希望快点热起来,那是一个老手艺人的话。
⑽少年时候我们没有这种想法,那手总是热的。“大地春如海,男儿国是家,龙灯花鼓夜,长剑走天涯。”那时候我们喜欢这样的诗。现在敢说经历了沧海桑由,细细想来敢说春深如海。只有海的意味深长,才包罗万象,一个浪花冷一个浪花热,这个手冷那个手热,都不过是浪花中的泡沫。“春深如海”,在诗里文里看得多了,也看俗了。其实这个“深”字好,“深”字也就是弟弟说的“长”字吧,不过也还有不同。
⑾少年时正是战争岁月,我在乡下跑来跑去。花花草草没人管,没有人理。淡淡的阳光,蒙蒙的细雨。阳光只管照,细雨只管下,谁也不理谁,忽然,山坡上映山红开了,人走不到的石头岩上开了,人走来走去踩得稀烂的黄泥路边也开了,牛羊吃草的坡上开了,水泥坟圈石头坟坛那里拱着水泥拱着石头开了。映山红,满山红相映。到了北方,叫做杜鹃,栽在盆里,放在暖房里过冬,湿度、温度、光度样样伺候合适了,才开个五天八天。江南也有大晴天,单薄的映山红当天发干,再晒一天,减色。晒上三天,山上残红映不成了。可是江南春天的细雨,不等阳光收走,自会潆潆一片。映山红一挂上针尖般大的水珠,全副精神又出来了。时雨时晴,同时雨同时晴,晴雨没有休时,映山红没有休日。这是长了。
⑿在艰难的岁月,我在北国风沙里,忽然遇上个不得不文化交流的外国画展。我没有了接受的兴趣,匆匆一走而过。忽然,我被吸引了,站住了。那画灰蒙蒙,细雨看不见,可又扑面。一道漫坡,坡头一圈矮矮围墙,墙里有些石头堆又不够废墟,说不清。坡下边有两头牛,边吃草边瞌睡,牛毛上当挂着针尖水珠,要不,怎么朦朦胧胧。我在草地上找红色,也朦胧似有似无,我认定是有,还是映山红。
⒀我看见了少年时代,看见了“龙灯花鼓夜,长剑走天涯”。看见了老手艺人,手冷望天。在艰难的风沙里,忽然看见了想也想不起来的故乡的春天,又朦胧看不透,看不透又盛得住一生所有的思念。
⒁这是春深了。对本文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A.拟声词“沙沙沙”和“苏苏苏”的不同表明作者听觉更细致入微。 |
B.作品叙述杨柳桃杏时暗含时光的流动,表现北京“春脖子短”。 |
C.写“手冷”和“手热”的用意在于揭示岁月已经改变了人生处境。 |
D.“春长”和“春深”一动一静彼此呼应,衔接巧妙而且结构严谨。 |
E. 本文结尾意味深长,空谷回音中留给读者思考和想象的空间。根据文章内容,回答下面的问题。
(1)第⑴、⑵段画线部分都用了的修辞手法,形象地表现出____。
(2)第⑸段中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空间和时间的角度,分析第⑾段中作者是怎样描写映山红的。
作者从“春声”写到“春深”,表达了怎样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节选自《奥巴马传》结合本文和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
E.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
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
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本文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父亲
胡德斌
一个老者蹲在阳光里,从清早开始,他在这儿蹲了整半天了。
此刻,他正清点他半天的收获,一张张皱巴巴的票子在他的膝盖上展平,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他是来卖油果儿的。自从儿子娶了那个女人回来,在家里他日益显得碍手碍脚了。然而,他总得谋一个生计。于是,他想出个主意,每天到对门店里揽一篮儿油果,拿到这儿来卖。行人如潮,谁也不去注意他。
一天,她背了画夹子偶尔经过这儿,目光一下子被他吸引住了。她胸前别着枚好看的校徽。这些日子,她正为毕业作品犯愁。
她走向他,像株小白杨。小白杨轻轻叫了一下:“老人家,我给您画张像,好吗?”
画像?他瞪起眼,脸绷得紧紧的。继而,他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一会儿,嘴角狡黠地咧了一下:
“好吧。不过,这些油果儿你全买了。”
“嗯。”她应着。
“五毛一个,十个,拿五块吧!”他转而一想,忽然想“敲”她几个。她踌躇了一会儿,掏出钱递过去。他犹豫了片刻,将五块钱捏在手里。
他往阳光里挪了挪,背靠着一截老树。她打开画夹子,用恬静、温柔的眼睛注视他。他让她看得浑身不自在,避开她的目光,朝远处看去。远处,有些迷蒙,一位年轻的父亲牵着他的儿子,一路上蹦过来,那顶小花帽真漂亮。他叹了口气,眼底闪过一丝温情。然而,温情一瞬间便过去了。
她合上画夹子,将十个油果儿留给老人,要了他的地址和姓名,像一朵云飘走了。
两个月后,他收到她寄来的信,信中还有一张市美术馆画展的参观券。
展览厅里,许多人围着一幅画,他也好奇地挤了进去。画面上一个苍老、寂寞的老人,蹲在一株老树下,老人的目光阴沉而悲哀,一缕阳光留恋地停在他的脸上,他的眼里透出一丝慈祥与温情。他和他对视着。他猛然间发现这个老人正是自己,他的脸陡然羞得绯红。半天,他将目光游移出这幅画,在一张小纸片上,吃力地读到那两个字:“父亲。”
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有那么好几次,他的儿子、儿媳带着冬冬经过他这个卖油果儿的老头的身边,竟离得远远的,像躲瘟神。他痛苦地哽咽起来,浑浊的老泪像虫一样爬出眼眶……
好些日子过去了,美术馆前,有个老者总蹲在那儿,手里捏了把皱巴巴的票子,说是要给女儿的。选出对小说理解鉴赏不当的两项
A.文中的“她”是一个即将毕业的美院大学生,正为作品发愁时,热情的“父亲”主动为“她”解决了这一难题。 |
B.“他”是一个被儿子及儿媳遗忘了的慈祥、温厚、孤独、苍老的老人。展览馆的素描正是他真实形象的写照。 |
C.结尾一句“手里捏了把皱巴巴的票子”与开头“一张张皱巴巴的票子在他的膝盖上展平”相照应,形成鲜明对比,有力地揭示了“呼唤人间亲情”的主题。 |
D.小说以“父亲”为题的原因,“他”既是被儿子、儿媳厌弃的父亲,也是那位大学生追求的理想的父亲。 |
E.本文运用了描写、映衬、对比等手法,将父亲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感人至深。第2段中画线的“那个女人”改为“媳妇”好不好?为什么?
第9段画线处的描述语句在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说倒数第二段中的“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中“熟悉”指什么内容?“遥远”又有什么含义?怎样理解“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
请简要回答。
①“熟悉”。
②“遥远”。
③分析:
论述类文本(9分,每小题3分)
浩瀚无垠的海洋似乎是永远也不会干涸的。大海中的水是怎么来的呢?
有学者认为,这些水是地球本身固有的。在地球形成之初,地球水就以蒸气的形式存在于炽热的地心中,或者以结构水、结晶水等形式存于地下岩石中。那时,地表的温度较高,大气层中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水分也较多。地球在最初的5亿年,火山众多且活动频繁,大量的水蒸气通过火山口喷发出来,冷却之后便渐渐形成河流、湖泊和海洋,即所谓的“初生水”。
为了探寻地球水的渊源,人们还把目光投向了宇宙。科学家托维利提出假说:地球上的水是大阳风的杰作。大阳风即太阳刮起的风,但它不是流动的空气,而是一种微粒流或带电质子流。根据托维利的计算,从地球形成至今,地球已从太阳风中吸收了17亿亿吨的氢,若把这些氢和地球上的氧结合,就可产生153亿亿吨水。
科学家路易斯·弗兰克也提出了一个新理论:地球上的水有可能来自迄今为止还未观测到的由冰组成的小彗星。他在分析卫星图片时发现了一些黑色小斑点,而这些黑斑是高层大气中大量分子聚集而形成的气体水云。他认为,小黑斑现象是许多小彗星不断地把水从高层注入大气,形成彗星云团,而后化作雨降至地面。不久,在600多千米上空,他又发现了带状发光物,即含水破碎物留下的“尾流”。而这一高度恰好是此类彗星可能徘徊的地带。1990年,一块冰体从天而降,落在中国无锡梅村乡。我国专家潜心研究后认为,此冰块就是来自彗星。弗兰克理论还为一些未解之谜提供了解释。例如可能就是有大量的小彗星倾泻而下,造成地球气候剧变,才使恐龙及其他一些物种灭绝。1998年美国科学家打开了一块来自彗星的陨石,结果竟在里面发现了少量的盐水水泡!不久又发现另一块陨石里布满了奇怪的紫色晶体,这些晶体里竟然有水!
对于小彗星是否为地球带来过大量降水,科学家们正在不断地观察,不断地试验。下列对“所谓的‘初生水’”表述准确的一项是()
A.存在于炽热的地心中的水蒸气 |
B.存于地下岩石中的结构水、结晶水 |
C.大气层中以气体形式存在的水分 |
D.由火山喷发的水蒸气冷却后形成的水 |
下列选项中,不能支持弗兰克理论的是()
A.地球上的水有可能来自由冰组成的小彗星 |
B.在彗星可能徘徊的地带发现了含水破碎物留下的“尾流” |
C.经我国专家研究,落在中国无锡梅村乡的冰块来自彗星 |
D.有的陨石里含有盐水水泡或含水的紫色晶体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根据托维利假说,人类有可能利用太阳风获取更多的水 |
B.根据弗兰克理论,人类有可能借助彗星云团进行人工降雨 |
C.对地球水源的研究,有助于预见地球气候还将发生剧变 |
D.对地球水源的研究,有助于了解其他行星是否有水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