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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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生日礼物
[美]罗伯特·莫伦
妈妈来到波洛的床前,微笑着说:“孩子,我想去趟雷利家,去把他们家的收音机借来听听,你说好吗?”
波洛下意识地摸了摸睡衣口袋里的一封信,拉住妈妈的手,说:“不,您别去了。妈妈,您已经很累了。”
妈妈从床边站起来,说:“今天电台里有一档令你吃惊的节目。我很快就会回来的。”她微笑着解下身上的围裙放在一边,走出屋子,走进风雪之中。波洛看到妈妈瘦弱的背影消失在雪白的世界里,忽然觉得喉咙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他低下头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
这是邮递员白天送来的,那时妈妈不在家。他认出是妈妈写给市广播电台的,急忙读下去——
先生们:
本月26日是我儿子波洛11岁的生日,我知道在每天晚上8:30的“快乐家庭”节目里,你们会念出生在这天的人的名单和祝福词。因此我想请你们帮助我,能否在我儿子生日那天在广播里念他的名字,并为他的生日祝福?
他病在床上已经10个月了,但他从不抱怨,坚持学习学校里的课程。我希望你们能在广播里这样说:泽西市的波洛·哈特同学,今天是你的11岁生日。祝贺你,波洛,因为你是一个勇敢而乐观的孩子,应该有好运气。祝你生日快乐!
信纸的顶端是电台的答复: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快乐家庭”节目中的“生日祝贺”拟于本月25日取消。对不起。
正在这时,波洛看见妈妈挎着一只收音机朝家里走来,她走得很慢,雪花落满了全身。妈妈走进屋子,把收音机放在桌上。“还有20分钟节目就要开始了。”妈妈说着打开了收音机。于是,屋子里飘满了温馨的音乐。音乐一停,“快乐家庭”节目就要开始了。
“妈妈。”波洛轻轻地叫了一声。
“怎么了,孩子?”
“哦,没什么,妈妈,您休息吧。”波洛咬了咬嘴唇。
音乐终于停了,波洛的表情有点紧张。
“现在是‘快乐家庭’节目时间,请父亲、母亲和孩子们注意了……”收音机里传来了电台播音员醇厚的男中音。
波洛屏住了呼吸,妈妈的手正紧握着他的手。
“首先,”播音员说,“我们广播一项启事。本来我们打算取消‘生日祝贺’节目……
哦,计划变了!可是妈妈的信怎么给退回来了呢?除非他们改变计划之前就把信退回来了,或许他们已经把我的名字记下来了吧。
“今天过生日的有:马丁·泰特、查瑞斯太太、史密斯先生……”
但应该还有更多的名字,至少还有一个名字没念呀!波洛的身子有些颤抖。直到节目全部结束了,波洛始终没有听到播音员念自己的名字。
波洛的眼泪流出来了,他慢慢地回过头去看妈妈,忙碌了一天,妈妈早已睡着了,睡梦中,她的脸上还带着微笑。
波洛擦干眼泪,摇了摇妈妈,大声说:“听见了吗?妈妈,您听见他们说什么了吗?”“天哪,我怎么睡着了!”妈妈醒来了,“什么,孩子,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说我是勇敢而乐观的孩子,并祝我生日快乐!哦!我多么高兴呀,妈妈!……”波洛把头埋进妈妈怀里。妈妈微笑着,眼睛里闪耀着爱怜和自豪的光芒。
波洛也含着眼泪笑了。他觉得自己收到了一份足以珍藏一生的生日礼物。
(选文有改动)
文中“波洛下意识地摸了摸睡衣口袋里的一封信”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品味“‘妈妈。’波洛轻轻地叫了一声”这句话,揣摩此时波洛的心理。
                                                                                            
波洛是个怎样的孩子?请作简要的分析。
                                                                                            
文章的结尾说波洛“觉得自己收到了一份足以珍藏一生的生日礼物”,这份礼物是什么?他为什么这样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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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康奈尔的玉米地里
文/王波
密苏里大学决定把助理教授芭芭拉·麦克林托克扫地出门。在院长看来,这个38岁的未婚女人虽然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却是个“制造麻烦的人”。
麦克林托克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疯狂:周末到办公室忘带钥匙,她爬上楼边的建筑物,从窗子里钻进去;学校明令禁止晚上11点后学生留在实验室,但她总鼓励学生继续干下去。
同事们也不大喜欢与她相处。这个女人思路敏捷得让人跟不上,而她又缺乏耐心,不愿跟同事解释和争辩。这让周围的人觉得麦克林托克“自以为是”。
当然,更让校方难以接受的是,每当她认为学生到其他地方更有发展前途,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密苏里大学。
这是1940年的夏天,院长希望麦克林托克离开。一年前,这位助理教授刚刚当选美国遗传学会副主席,在生物学界名声显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只能在密苏里做一名助理教授,这还有赖于朋友的帮助。
院长一年后就对自己的决定追悔莫及。他听说麦克林托克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就劝说她回来并承诺为其升职。但为时已晚,麦克林托克去了冷泉港实验室。那里被视为生命科学的圣地,她已经在那里种了一块玉米地。
传言在不久就变成了现实。1944年,麦克林托克不仅成为院士,还当选遗传学会的主席。而她那身打扮,几乎不曾改变——宽松的衬衫和裤子——这身男人一样的打扮只是为了方便她在地里观察玉米。
“我从来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结婚,我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有这种需求。”晚年,她曾回忆道。
这个短发女人的全部需求,就是从事遗传研究。1927年,25岁的麦克林托克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便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
女儿“奇怪的”选择和行为,一度令父母非常犯愁。几年后,忧愁的父母前往欧洲度假,在船上结识了英国遗传学家克鲁。他们这才知道小女儿从康奈尔的玉米地里,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此之后的10多年里,她更是成为遗传学界的中坚人物。在女人被歧视的年代里,这可以给麦克林托克带来赞扬和尊敬,却不能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只有在冷泉港的玉米地里,她还可以安静地做研究。
偶尔她会和实验室的人打网球。一次与她打球的人叫谈家桢。她当时发现了玉米的“跳跃基因”,这个中国年轻人则发现了瓢虫色斑镶嵌显性现象。据说麦克林托克对谈家桢的发现极感兴趣,还向他提出了可供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假说方案。
然而,在1951年冷泉港的夏季学术讨论会上,麦克林托克与人分享她的发现时,发现精心准备的演讲被台下听众漠视。很多人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高声抱怨:“这个女人在忙些什么呢?”
这些后来被人评价为“表达准确而优雅”的论文,当时被一些遗传学家视为“发疯”之作。这个遗传学界最耀眼的女人,开始被学界主流所不解和抛弃。
只有她自己在坚持。“我知道我是对的。”麦克林托克后来回忆说。也正因为如此,在5年后的讨论会上,她又将自己的发现作了一次介绍。
这一次,换来的是比5年前更多的蔑视。委婉一点的同行称她“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一位著名的遗传学家则直接称她为“冷泉港闲置了多年的旧手提包”。
这也是麦克林托克一生中最孤立的时刻。有人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具有对科学的洞察力。麦克林托克在此时保持了克制和沉默,不再谈论自己的发现,也很少发表文章。
而她对玉米的研究,一刻也不曾停止。直到几年后,法国科学家在细菌中也发现“跳跃基因”并获得1965年诺贝尔奖。固执的麦克林托克才再次赢来人们的赞扬。
18年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决定将当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81岁的麦克林托克。评委会评价她“在不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完成了研究工作”。
一个人坚持战斗的老人,此时不再觉得孤立,而是感觉“一下子被关注得太多了”。坐在一屋子记者面前,她感到“非常不自在”,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出名,只想躲进实验室的一个僻静角落里”。
(选自《视野》)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麦克林托克作为一位遗传学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她的特立独行和自以为是让院长和同事难以接受,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她。
B.因为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的巨大成就,麦克林托克不仅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和遗传学会的主席,还得到了到冷泉港实验室工作的机会。
C.麦克林托克选择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安静地做研究,并能够得到赞扬和尊敬。
D.本文通过对麦克林托克相关事迹的描述,表现了一位伟大科学家热爱科学、坚持真理、百折不挠、淡泊名利的崇高品格。

E.在冷泉港学术讨论会上遗传学界的专家们虽然认为麦克林托克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她的研究成果。
麦克林托克虽然被朋友和同事疏远,长期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她却毫不自私自利,请结合文本举例说明。
文章详细叙述了两次学术讨论会上遗传专家们的表现,这些事实对人物形象的凸显有什么作用?
有人认为麦克林托克的行为是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也有人认为这正是她专注于事业的体现和她的不同寻常之处,你如何看待这些评价?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并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起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地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地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大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旁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联觉,是指各种感觉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是一种感觉兼有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联觉最常见的现象是通过温度、形状、气味、声音或味道感知色彩。比如,红、橙、黄,类似于太阳和烈火的颜色,往往引起温暖感,是一种暖色;蓝、青、紫,类似于碧空和寒水的颜色,常常引起寒冷感,是一种冷色。前者是进色,给人向前方突出的感觉;后者是退色,给人向后方退让的感觉。色调的浓淡也使人产生远近之感:深色调使人感到近些,浅色调让人感到远些。
联觉是一种真实稳定的感受。最初,人们认为联觉不过是对儿时的认知记忆和联想。也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说数字5是红色、数字6是绿色的时候,这种联觉描述是一种比喻形式。但是,都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拥有联觉能力。于是,科学家们开始提出也许这种现象可以从生物学上得到解释。有研究者认为,这种紊乱现象是由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或者说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这是一种所有人都会产生的现象,只不过一些人对此有意识。西班牙实验心理学研究员阿莉西亚·卡列哈斯说:“建立在客观数据基础上的所有理论都认为,联觉现象是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的。”
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似乎可以证实以下的假设:对于正常人来说,当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就会被激活。但如果是一位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上述区域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科学家们认为,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可能存在更加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这种互相联系可能存在于所有人的大脑中,但只有联觉者的被激活。
对于这种能力,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疑问,即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会发生联觉现象。一些人用基因来解释这个问题。有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如果一个家族中有一人具有联觉能力,那么很可能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人。研究结果显示,42%的联觉者在家谱的同一等级中有一位亲属具有同样能力。
科学研究指出,联觉现象大多出现在数学较差的人身上,此外,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的人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也有人认为,联觉能力与一个人的创造力有关,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和艺术家都具备联觉能力。
联觉现象对于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的研究,具有特殊意义。许多专家指出,联觉现象的研究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打开了大门。一些针对联觉现象的研究提出,使声音和物体形状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可以成为语言和抽象思维发展的一粒种子。
下列关于“联觉”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联觉是一种人人都会产生的紊乱现象,它是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和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
B.联觉现象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存在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
C.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已经证实: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会被激活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
D.联觉是许多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有的能力,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者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联觉作为一种感官混合现象可以表现为:声音能够“看”到,色彩能够“触摸”到,形状能够“嗅”到,等等。
B.颜色感觉极易产生联觉,色调的浓淡往往使人产生远近之感。“近山浓抹,远树轻描”的画法,就是利用这种心理效应。
C.联觉现象只在一部分人中出现。研究结果显示,联觉者的同辈亲属中,有42%的人具备同样能力。
D.联觉现象的研究对于探索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文意,下列诗文中,不含联觉现象的一项是(  )

A.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B.清香落在人的心灵上比秋雨还要阴冷。(牛汉《悼念一棵枫树》)
C.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杜牧《阿房宫赋》)
D.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吕本中《采桑子》)

现代文阅读
①世上有好多地方,到过一次就不想再去;惟有一处,我去了不仅依然向往,而且岁月愈久,迷恋愈深。它就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中的那一片胡杨林。
②八月的南疆,难躲热浪。为品赏胡杨。我们奔波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熊熊燃烧的烈日将大漠当成硕大无朋的锅,金黄的沙砾成了锅中热炒的花生,“毕毕剥剥”的声响不时爆起。一种好想划拳下酒的感觉充盈心房。
③遥遥望见塔里木河畔的胡杨林,眼眸便倏地一亮:在无休无止的干旱瘦瘠、无始无终的沙尘风暴的折腾下,竟会有如此灿烂的胡杨——巨帚般的树冠撑天摩云,浓浓的翠绿在天幕上写意般地勾勒出波涛似的线条;巍巍身子把脚下的戈壁绿地护卫得严严实实,好一派“泰山石敢当”模样。在目力所及的无边无际中,这里简直是一个最为苍凉壮丽的生命场,铺天盖地的是生命和自然的交响。
④陪同的友人介绍说:“戈壁滩,独领风骚的乔木就是胡杨;它们只生长在这一带;胡杨,生是戈壁的精灵,死是戈壁的魂魄;它以磐石般的信念独守千年岁月,你走近它、体味它,方知什么是真汉子,什么是伟丈夫……”听罢,旅途的疲惫和困顿霎时成了过眼烟尘。于是,我一马当先,跃入胡杨林,让这卓尔不群的雄奇浸润自己的眼睛和心房。
⑤越往前行,越显幽静。蓦地,一泓波平如镜的海子裸呈在我面前。阳光轻洒,映现高天流云的碧水便忽闪出锦缎般的光来。掬一口,每一根神经都透着清冽怡爽。在这仿佛混沌初开的漠野中,除了胡杨,还有什么能护住这晶莹透亮的海子呢?感动间,友人的话语又在耳畔回响:胡杨,早在一亿三千五百万年前的上白垩纪就已问世,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它的躯干是优质建材,嫩枝树叶是牛羊的饲料,流出的碱汁既可制皂又可食用;国际自然保护协会宣布的“绝对保护珍兽”野骆驼,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黑鹳,世上罕见的蜂鸟,珍稀名贵的新疆大头鱼全赖胡杨林庇护生存。面对此情此景,不善诗词的我也不禁吟哦:“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胡杨写在尘世的生命;“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尘世写给胡杨的诗篇。
⑥怀着依依不舍的心绪,我驱车赶往另一片已然死去的胡杨林。
⑦那是一幅怎样惊心动魄永难忘怀的景象啊!
⑧放眼望去,千姿百态的胡杨,在静默中挽一抹斜阳,被岁月消弭了生命颜色的身躯紫黑发亮。有的似骆驼负重;有的如龙蛇蜷地;有的似狮虎雄踞;有的如骏马嘶鸣;有的虽树冠被摧,肢断骨折,却依然挺起足以使世人瞠目的脊梁。大气中闪耀着“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威光。站在它的面前,你的心灵会接受庄严与神圣的锻打,你会忽然悟彻生命的壮丽与永恒其实是无声的——无声无息地成长,无声无息地壮大,无声无息地辉煌。
⑨据说,世界上,似这般活着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烂的胡杨林已是屈指可数的了。所以,我特别珍惜,将它当成城市中的绿化地,小心翼翼地逡巡,认认真真地思量。我忆起了劬(qú)劳的张骞、艰辛的玄奘、骁勇的霍去病、刚正的林则徐……一股干云豪气洋溢胸腔。是的,不深入胡杨林,也许永远不会清楚什么是生命的坚忍和昂扬,什么是生命的风采和永恒,什么是震撼人心的本相……
⑩这时,“打道回府”的唤声响了!从沉思中猛醒的我只得随车离去,然而心却是留在胡杨林中迟迟难归。
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②段画线句
第④段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中的内容,介绍胡杨(50字以上)
下列对胡杨卓尔不群的雄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杨在沙尘风暴中独立干旱瘦瘠的戈壁荒滩,展现苍凉壮丽的生命场。
B.胡杨在世界上,据说已是屈指可数的珍稀树种,数量日渐减少,特别值得珍惜。
C.胡杨是树中的真汉子、伟丈夫,它坚守信念,耐得千年寂寞。
D.胡杨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至今仍在经济与生态等方面默默奉献。

第⑨段写忆起张骞等人,其意图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独
【意】卡尔维诺
我停下来打量他们。
他们在干活,晚上,在一条冷僻的街上,在商店的门板上动手脚。
这是一块很重的门板:他们正用一个铁门闩当杠杆,但是门板就是一动不动。
我当时正在闲荡,一个人,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我就抓住那个门闩帮他们一把。他们挪了点地方给我。
我们不是同时在使劲。我就叫:“嗨,往上!”站我右边的人用他的肘子捅了捅我,低声说:“闭嘴!你疯了!你想叫他们听见吗?”
我晃了晃我的脑袋,就好像是说我不过是说漏了嘴。
这事儿颇费了我们一点时间,大家都浑身是汗,但最后我们把门板支到足够一个人从下面钻进去的高度了。我们互相看看,十分高兴。然后我们就进去了。他们让我提着一个口袋,其他人把东西拿过来放进去。
“只要那些狗日的警察别出现!”他们说。
“对!”我说:“他们真是狗娘养的!”“闭嘴!你没听见脚步声吗?”他们每隔几分钟就这么说一次。我很仔细地听着,有点害怕。“不,不,不是他们!”我说。
“那些家伙总在你最不希望他们出现的时候到来!”其中一个人说。
我晃了晃自己的脑袋。“把他们统统杀了,就行了。”我回答说。
然后他们派我出去一会,走到街角,看看有没有人过来。我就去了。
外面,在街角,另有一群人扶着墙,身子藏在门廊里,慢慢朝我移过来。
我就加入进去。
“那头有声响,在那些商店边上。”我旁边的人跟我说。
我探头看了一下。
“低下你的头,白痴,他们会看见我们,然后再次逃走的。”他嘘了一声。
“我再看看。”我解释说,同时在墙边蹲了下来。
“如果我们能不知不觉地包围他们,”另一个说,“我们就可以活捉他们了。他们没有几个人。”
我们一阵一阵地移动,踮着脚,屏着气:每隔几秒钟,我们就交换一下晶亮的眼神。
“他们现在逃不掉了。”我说。
“终于我们可以在现场捉拿他们了。”有人说。
“是时候了。”我说。
“不要脸的混蛋们,这样破店而入!”有人吼道。
“混蛋,混蛋!”我重复,愤怒地。
他们派我到前面去看看。我就又回到了店里。
“他们现在不会发现我们的。”一个人一边说着,一边把一包东西从肩上甩过来。
“快,”另外有人说:“让我们从后面出去!这样我们就能在他们的鼻子底下溜走了。”
我们的嘴上都挂着胜利者的微笑。
“他们一定会倍感痛心的。”我说。于是我们潜入商店后面。
“我们再次愚弄了那帮白痴!”他们说。但是接着一个声音响起来:“站住,谁在那儿?”灯也亮了。我们在一个什么东西后面蹲下来,脸色苍白,相互抓着手。另外那些人进入了后面房间,没看见我们,转过身去。我们冲出去,发疯也似的逃了。“我们成功了!”我们大叫。我绊了几次脚后,落在了后面。我发现自己混在了追赶他们的队伍里。
“快点,”他们说:“我们正赶上他们呢。”
所有的人都在那条窄巷里奔跑,追赶他们。“这边跑,从那里包抄。”我们叫着,另外那群人现在离得不远了,因此我们喊:“快快,他们跑不了啦。”
我设法追上他们中的一个。他说:“干得不坏,你逃出来了。快,这边,我们就可以甩掉他们了。”我就和他一起跑。过了一会,我发现只剩下自己一个了,在一条弄堂里。有人从街角那里跑过来,说:“快,这边,我看见他们了。他们跑不远的。”我跟他跑了一阵。
然后我停了下来,大汗淋漓。周围没人了,我再也听不见叫喊声。我站着,两手插在口袋里,开始走,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
文章开始“我”碰到的一伙人显然是在“盗窃”,但文中却说“他们在干活”,作者为什么用“干活”而不用“盗窃”?
“一个人,没什么特别要去的地方”这句话在文中出现了两次,这样的重复有什么作用?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在现实世界中显然不会产生如此荒诞的事情,但在小说中,“我”的一切却给人以真实感,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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