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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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店
林清玄
我常常想,生活里的很多记忆像是一个个小小的旅店,而人像乘着一匹不停向前奔跑的驿马,每次回头,过去的事物就永远成为离自己而去的小小的旅店,所有的欢乐与悲痛,所有的沉淀与激情,甚至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在那些旅店里,到当天傍晚我们就要投宿另一个旅店了。
因此,对于古代那些有心思在旅店里题诗的书生,我是敬佩的。然而,他们纵是题了诗,又能真的印证什么呢?
我们把自己摊平在一条道路上,过去的记忆便成为五颜六色的屋舍绵绵穆穆地展延开来。堂皇富丽的楼宇固然鲜明,更教人怀念的是,植在荒山僻地飘酒香的野店。
有一回马蹄走过一枝枯了的凤凰木下,“最长的一日”的一幕电影便浮现出来,一支倒竖的步枪上,斜挂着暗草色的钢盔,一曲低沉的挽歌在晴空翻扬。那样的感觉一旦滋长便不再淡下去,一直到看到另一种美才平息下来;秋天的泥土散放着成熟的禾稻的香气,山风盈袖,秋阳展颜。
前人有前人的旅店,在我们的马蹄还没有迈步,那些旅店就存在,且永远地存在下去。有巢氏削木器而图轮圆;伏羲氏观星象鸟兽之迹而八卦;仓颉仰察星斗回曲之势,俯视山川蜿蜒之形,点画结绳为文字。
前人很多美丽的名字被流传下来,写在一本叫做“历史”的书上,愈是最先建立自己旅店的人,愈是散放古老沉厚的馨香。因此,读书是一种冒险,像骑在马上在充满旅店的路上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如果走入司马相如的店,别忘了沽一坛酒,万一走入曹操的店,就当心脑袋!
走入莎士比亚店,在炉边他会讲很多让人洒泪的故事。哈姆雷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在肃冷的寒夜,北风呼呼,许多军士站在城堡上守卫,使人一开始就有不祥的预感,可是由于莎士比亚用低沉的嗓音和充满诗的语言向我们说这个故事,在凄寒中竟被炉火烤出一种难言的美感。
哈姆雷特有自己的旅店,有自己不可解的道路,策马奔驰,尘土飞扬之处,就注定了他将投宿在刻骨凄凉的地方,他无可奈何地选择了荒家作为黄昏的客店。
哈姆雷特的野店和荆轲的客栈开在一处,我们从那里经过,就感觉到易水的萧萧风冷,荆钶的白衣裳飘在天际,那样清楚慑人的白颜色,衣袂动处便扬起让人沸腾的悲壮来。那个颜色是理智无法预期的,生命是一种赌注,赌天下苍生。
山鹰坠毁,选择高冈;荆轲选择白颜色配葬自己的死,只因为白色是素净的颜色,阳光的颜色,最宜于鲜血的颜色。人的风骨愈在面对危难和死亡时愈能显现,我们走在血迹斑斑的路上,一路上都散放着先人侠骨的香气。
即使像岳武穆那样铁铮铮的汉子,生活中充满了凄美,悲壮和狂歌,也不禁要感叹:“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马上弄笔之际,感知自己未来的历史命运,他也作了无可奈何的选择——把金牌一道一道纳入怀中,仰首天地,映现出满天满江的红霞。许多记忆写在旅店里,也有许多记忆在路上被遗失,吴弘道的《醉高歌》有这样两句,“风尘天外飞沙,日月窗前过马”,在无意有意问,很多事不都是这样吗?
我们往往没有时间或心思静下来欣赏两旁的风景,“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明月归”,再回首便是山水千重、两岸猿声的路上,我们要用什么样的心态,在马上、在风尘迢迢,各形各色的旅店中选择呢?
就把住马鞍叫劲!碧绿的草原上,我不停地奔向一轮不落的朝阳,朝阳之下原始的纯朴和亲情活在每一个山冈的野店里,鸟鸣、花开、鹰扬、大地醒转。
此际,我在马上,回首后顾,三十功名和八千里路的日月风尘,在一刹间都远去了,留下一种不可言说的美。
请分析开头一节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
结合文意赏析“哈姆雷特的野店和荆轲的客栈开在一处”这句话,并概括一下文中“前人的旅店”到底有着怎样的特征。
对于生命中的各色各样的旅店,作者有着怎样的人生感悟?请分条简析。
“旅店”作为小说的标题,请探究它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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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
龙应台
华安上小学第一天,我和他手牵着手,穿过好几条街,到维多利亚小学。九月初,家家户户院子里的苹果和梨树都缀满了拳头大小的果子,枝丫因为负重而沉沉下垂,越出了树篱,钩到过路行人的头发。很多很多的孩子,在操场上等候上课的第一声铃响。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铃声一响,顿时人影错杂,奔往不同方向,但是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就好像在一百个婴儿同时哭声大作时,你仍旧能够准确听出自己那一个的位置。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我看着他瘦小的背影消失在门里。
十六岁,他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他在长长的行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现在他二十一岁,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也戴上耳机——只有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有时他在对街等候公交车,我从高楼的窗口往下看: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眼睛望向灰色的海;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但是,我进不去。一会儿公交车了,挡住了他的身影。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立着一只邮筒。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到了我才发觉,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准备回去,明明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我看着他的小货车小心地倒车,然后“噗噗”驶出巷口,留下一团黑烟。直到车子转弯看不见了,我还站在那里,一口皮箱旁。每个礼拜到医院去看他,是十几年后的时光了。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护士接过他的轮椅,我拎起皮包,看着轮椅的背影,在自动玻璃门前稍停,然后没入门后。我总是在暮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这篇散文以生活中极为常见的一个镜头“目送”为线索,切入点很小,很普通,引发了对亲情、对人生的感悟,笔触精致,令人叹服。
B.“他们是幼稚园的毕业生,但是他们还不知道一个定律:一件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这句话揭示了在生命的成长过程中,一个终点必联系另一个起点。
C.本文在对亲情的叙写上倾注了太多感性,缺少理性的冷静审视与思索,使作者一直沉浸在悲伤之中。
D.“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作者以斜风细雨烘托惨痛别离的心情,再连用两个“深深”将自己对父亲的难舍和失去父亲的痛心直接抒写出,使深情的描写与抒情、议论自然融合到一起。

E.文中的“我”,是母亲,也是女儿。长长的牵引的目光中,那渐行渐远的背影,蕴积着的是目送者渐远渐浓的至深亲情。
作者围绕“目送”写了哪些情景?请简要概括。
文中出现两次“不必追”的文段,文字相同,那么,这两段文字包含的情感内涵和在文中结构上的作用也相同吗?请简要分析。
这篇散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朱自清的《背影》,但是《目送》与《背影》所表达的主题还是有所不同,请做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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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床为什么那么难
①对很多人说,早晨,尤其是双休日之后的周一早晨,有一件必须去做的让人痛苦万分的事——把自己从床上拽起。这种早上起床难的事,相信大部分人都深有体会。
②为什么起床这么艰难呢?恐怕不只是因为我们太懒吧。的确,起床的痛苦和我们生理节律的固定周期,也就是生物钟有着密切的关系。
③地球上的绝大多数生物,从藻类、真菌直到我们人类这样的哺乳动物,体内的细胞活动都会在生物钟的指挥下跟地球的昼夜变化周期同步。生物钟,实际上是生物体内的一系列蛋白质形成的分子钟。简单原核生物蓝细菌的生物钟只靠3种蛋白质就能形成,而人类需要20种蛋白质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在人体内不同的生物钟时间里,这20种蛋白质的浓度呈现不同的变化,有些蛋白质早晨起的时候浓度高,而有些则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浓度高。有科学家提出,测一测身体内这几种蛋白质的浓度,就能知道生物钟走到了几点。
④虽然我们身体里每个细胞中都有生物钟在滴答走动,但是就像全国的钟表都要和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一样,整个身体的钟也要和大脑中的一块区域——视交叉上核的钟对准。这个小小的区域由两个数千个神经元组成的团块构成,它内部的分子钟稳定运行,指挥着全身的生理节律。视交叉上核有时也会根据光照和黑暗,或是进食的时间调整生物钟的时刻。
⑤当人早上起床的时候,身体要按照生物钟的指示完成一系列艰巨的任务。当视交叉上核发现到了起床的时间,就会向一种专门负责叫醒身体的神经元发送信号,身体开始为新的一天做准备。先从肝脏释放出葡萄糖,提高血糖水平;然后身体中的激素,例如皮质醇和醛固酮也开始增加;神经元同时激活了自主神经系统;自主神经系统负责的是人体那些不靠意识支配的活动,例如你不用自己想着让心跳动,心也会自动输送血液,这就是自主神经在发挥作用,这时人肌肉紧张,血压升高、新陈代谢也加快,终于可以爬起床。
⑥如果生物钟和我们的闹钟精确同步,那起床倒也没那么难。问题就是,生物钟的周期和地球自转的周期并不是精确相等的,研究表明,人体内生物钟的时间一天要比地球的一天长10到20分钟,所以每天早上生物钟都要比正确时间慢上一会。科学家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让志愿者在离开地面很深的地洞里生活一个月,没有太阳光线,没有时间信息,完全与外界社会隔离,结果发现,这些人将会每天都比前一天晚起床十几分钟,到一个月实验期结束时,那些志愿者都成睡仙了。这说明人体生物钟的“睡眠—觉醒”节律的周期比地球自转的24小时长一些。人体为了使自己的生物钟周期保持与地球自转周期相一致,就会通过外部的太阳光调整自己每天早上的起床时间,这种努力校正自身节律以适应自然节律的方式,当然使自己起床很艰难。
⑦周一至周五的话,我们的生物钟虽然每天都慢一点,但每天也都会按照实际时间进行校准,这样只是早起了十几分钟倒也还能忍。而到了双休日就不一样了,要是你周六周日都睡到自然醒的话,到了周一,生物钟连续慢了3天没有校准,就已经比实际时间晚了最多有1个小时了。提早1小时起床,不用说也知道如同遭遇酷刑。所以,要是不想让周一早晨太难受,就不要在周六周日放纵自己,也按照平时的时间起床就好了。
(摘自《百科新说》2011年第5期)
关于“生物钟”的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生物钟是生理节律的固定周期,是生物体内的蛋白质形成的分子钟。
B.蓝细菌的生物钟只用3种蛋白质就能形成,而人类至少需要20种蛋白质才能形成。
C.人体内形成生物钟的蛋白质在生物钟的不同时间里浓度是不同的。
D.大脑中的视交叉上核会调整人体生物钟。

下列各项不属于人早上起床人体按生物钟完成的一系列任务的是()

A.肝脏释放出葡萄糖,提高血糖水平。
B.身体中的皮质醇和醛固酮等激素开始增加。
C.神经元激活自主神经系统,控制心脏输送血液到全身。
D.人肌肉紧张,血压升高,新陈代谢加快。

下列推断不正确的是()

A.要想让生物钟与自然节律相符,每天都要校准。
B.如果每天睡到自然醒,人们每天比前一天晚起一会儿。
C.想要起床不那么痛苦,最好不要放纵自己,尽量每天按时起床。
D.只要每天定时起床,我们就能控制生物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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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体型
李登建
父亲的体形很不好看——如果是别人,我可能会使用“丑陋”一词——父亲的脊椎严重弯曲,背部隆起拱形的大包;腿是罗圈腿,腿弯子下布满了筋疙瘩;手指头伸不直,酷似秋后的老豆虫,十冬腊月,这些老豆虫的纹路就裂开,吓人。今年冬天父亲到我这里住了两个月,晚上给他倒洗脚水时我发现,他的脚板竟也里凸外拐,脚趾变了形……
注意到父亲这样子我内心很不好受,老在头脑中盘旋、撞击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男人的骨头究竟能承受多大的重压?那年我在邻居家见过老槐大叔制作车边,把槐木解成一根根二寸厚的木条,放在谷糠火上熏烤,到木条滋滋冒油的火候,光着膀子的老槐大叔抓住木条两头,使劲往怀里窝。随着他绷得紧紧的三角肌上慢慢渗出细汗珠儿,槐木的细胞组织一点点遭到破坏,一根笔直的木条硬硬地窝出了弧度,再不能复原。我觉得,我父亲的骨骼就是被类似这样的一种力量扭曲了的。
远离了他的村庄,整天一个人困在我为他收拾的小屋里,父亲非常寂寞。神情呆滞,步履蹒跚,对什么都索然无味,连电视都懒得看,吃了饭就缩进沙发,一动不动地熬光阴,像一团暗灰。父亲有时实在憋不住,见我有闲空,就说他早年经历的事儿,说得津津有味,像一头老牛在倒嚼。从这里我了解了父亲年轻时贩过水果,夏天贩杏、桃,秋冬是山楂、柿饼。从南山里进货,到北乡走街串巷吆喝着卖。前后两只竹篓一般能挑一百多斤,微绿色的散着淡淡清香的槐木扁担一走一颤悠,看起来有些情调,但对这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来说,那滋味却是有一窝虫子趴在肩头上撕咬,疼痒难忍。乡下人吃水果谁舍得花钱买?都是拿末场粮食换。少年的担子始终不见轻,往往货物出手了,竹篓里又盛满了粮食。晚上回来肩膀像烂杏儿似的。一开始,少年吃不了这苦,想撂挑子,起码在家歇三五天,但都不行。次日找块棉垫子垫上又上了路。
逼父亲上路的,是他的父亲——我的爷爷。爷爷肩膀上的茧子早已有铜钱那么厚,噬咬父亲的那窝小虫儿是不敢到这里来的。爷爷嫌父亲磨蹭,急脾气的他走不了慢道,一抬腿一里路出去了。南山山腰飘下来的小道像风中的一匹布,东倾,西侧。全身的重量一会儿集中到两个脚趾尖,一会儿转移到脚孤拐上,脚板一会儿扯成锐角三角形,一会儿又扯成不规则的梯形。父亲正在山坡上战战兢兢,朝前一望,爷爷却没了影儿。他急得直想哭,可是哭不顶用,还得咬着牙、咧着嘴追上去。
后来爷爷老寒腿发作,就在家侍弄庄稼。父亲又有了新伙伴,是老槐叔的二哥二柏。人家当木匠的父亲专门给他打了一辆小推车,二柏推着这辆独轮车,吱吱扭扭地在乡路上留下一串串古调古韵。父亲与他年纪相仿,又生性要强,一起走路自然不甘落后,可想这是多么残酷。不过,这时父亲的肩膀上也结了爷爷那样的硬茧,而且磨出一个宽阔的“平台”,扁担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悠然地滑来滑去,走着路,说着话,担子不经意地就从左肩换到了右肩,就像蝴蝶扇了一下翅膀。如果高了兴,旁边有观看的,他还能让扁担在平台上转几个花儿。父亲和二柏起货回来,一路说笑、玩耍,颇多乐趣。
父亲的小贩生涯到实行土改才结束。村里成立了互助组,大伙选他当组长,他心气盛,很负责,搞得比别的组好。这也拴住他,出不了村了。但他那条油光放亮的扁担却仍不离身。下地,父亲像随手往水里丢一条鱼,把扁担往地头草丛里一丢,尽管干活去。中间休息或者收了工,他就去拔草。拔草,父亲可是个好把式,以手代镰,他有十个发绿的指头,简直就是锋利的铁钩,连草根都能抠出来。不大工夫,两捆草就有了。他抽出扁担,抹一抹上面的土,一头一个,不前沉不后沉。那年月,草就是好东西,能卖钱,虽然一大捆卖不了三五分,但积少成多,家里打酱油醋,姐姐买件花衣裳,后来我上学买纸笔,都靠它。实际上爷爷已置了一辆小推车,然而分家时父亲把这辆崭新的车子让给了他弟弟,他要了那条扁担,他说还是扁担好使。我记得有一年打棉柴,一上午夹完了棉柴,下晌打捆,父亲抱来一抱,我管着踩扁,如此一层层地加,直到我在柴垛上晕高儿,打好的柴捆大而结实。父子捋一把灰白头发上的草屑,穿上扁担,挑起两捆就走。我跟在他后边,父亲的整个身子都被柴捆挡住,我只看见他两个肩膀一晃一晃……
父亲就是这样晃着膀子,一步一步,走进了他生命的夕阳里。
父亲已经七十多岁,七十多年的沉重岁月完成了对父亲的雕塑,使他成为了一个“完美”的农人的形象。凝望着它我反复想,这座雕像应该是青铜质料的,只可惜没有高高的底座……
(有删改)
结合全文内容,简要概括父亲的形象特点。
作者为什么反复写父亲的扁担?
如何理解划横线的句子“凝望着它我反复想,这座雕像应该是青铜质料的,只可惜没有高高的底座”在文中的含义。
作者使用了多种写作手法,使父亲的形象更加突出。请举出本文最突出的两种写作手法并加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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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一股新的“传统文化热”在不断升温。这种“传统文化热”的意义在于它是中国人在高速的经济成长中获得新的“文化自信”的表征,也是告别近现代中国历史深重的“民族悲情”的表征。
改革开放的几十年的历史在相当程度上让我们有机会告别“落后”。我们终于有了在具体的层面上再度回到传统去寻找中国人的文化认同的历史机遇,而全球化的冲击又让我们感到一种强烈的“具体”的文化传统“空洞化”的危机感。一说起传统,我们往往可以“抽象”地谈论五千年的文明,谈论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但一旦我们在现实中寻找“具体”的传统文化的表征,却发现我们的传统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象征性的表现中都显得相当空洞,反而不及一些历史没有我们悠久、文化不如我们深厚的国家在这一方面对传统的保留更充分。
因此,这一波的“传统文化热”其实有其深刻的历史的合理性,也是一种“文化自信”的具体而细微的表征。这一波的“传统文化热”往往来自对于传统的许多具体方面的弘扬,如“祭祖”“读经”“汉服”的流行其实正是试图将传统的仪式、服饰乃至教育方式等等历史的具体形态加以复活的表现,这些行为是否得体和合适当然可以讨论,但毕竟显示了我们对于传统的“具体”的需求。应该说,“抽象”的民族精神从来也没有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丧失,但“具体”的文化形态的流失则是我们所讨论的中国“现代性”的必然。但今天的经济成长和和平发展让人们有了在文化的具体性上寻找传统复活的机会。这种“文化自信”当然也有相当的合理性,它是人们告别民族悲情,克服今天传统的“空洞化”的努力。
这里有三个方面值得我们关切:首先,我们要将“传统”视为一个发展和流动的概念,这就要避免贵古贱今和厚古薄今。我们不仅仅需要晚清以前的“传统文化”,也需要近代以来中国人追求“现代性”的新的传统,更需要几十年来中国加入全球化和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开放”的宝贵的文化资源。其次,弘扬传统其实更需要开放。这种对于传统的寻找,不是对于全球化的对抗,也不是简单地变成一种自大和自负。“自信”是好事,但自大和自负就会成为前进的障碍。第三,“传统文化热”也要避免一哄而起、一拥而上的心态。民间的弘扬传统的活动当然可以有多样发展的空间,但由政府主导的活动,却应该经过认真的论证和反复的讨论。
从原文看,下列对新的“文化自信”的理解不准确的一项是

A.新的“文化自信”是中国人在高速的经济成长中获得的。
B.新的“文化自信”是“传统文化热”的表征。
C.新的“文化自信”是告别民族悲情的努力。
D.新的“文化自信”可能也有其不合理之处。

下列选项,不能反映这一波“传统文化热”有深刻的历史的合理性的一项是

A.全球化的冲击让我们感到了整个文化传统“空洞化”的危机感。
B.我们对“具体”的传统文化的保留不如一些历史没有我们悠久、文化不如我们深厚的国家在这一方面做得更充分。
C.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经济条件。
D.国家的和平为“传统文化热”创造了有利条件。

下列选项,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现代性”一定会带来中国具体的文化形态的流失。
B.只要经济发展,国家开放,就能弘扬传统文化。
C.“祭祖”“读经”“汉服”等方式值得发扬光大和学习。
D.政府在弘扬传统文化的活动中应当起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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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圣陶在四川
佚名
1940年初夏,叶圣陶来到成都,在四川省教育厅教育科学馆工作。他白天去办公,晚上教儿女们写写文章。常常在晚饭之后,把油灯移到桌子中央,至善、至美、至诚就凑着光亮,认真地听父亲讲解。有时候,儿女们也和父亲热烈讨论。他们每人每星期交一篇文章。叶圣陶一向主张作文要说自己的话,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儿女们的作文,他也从来不出题目,随他们写去。这也是他们一天中最感兴味的时刻。叶圣陶一边看他们的文章,一边问:“这儿多了些什么?这儿少了些什么?能不能换一个比较恰当的词儿?把词儿调动一下,把句式改变一下,是不是好些?”遇到看不明白的地方,他就问孩子们:“原来是怎么想的?到底想清楚了没有?为什么表达不出来?怎样才能把要说的意思说明白?”他问得十分仔细,简直就是严格的考试,同时也是生动活泼的考试。孩子们都乐意参加这样的考试。
但是,对于叶圣陶,到了成都以后,使他格外高兴的事,却要算和朱自清的朝夕相见了。几十年来,这两位作家亲似手足。朱自清曾写过《我所见的叶圣陶》《叶圣陶的短篇小说》等文章。1931年8月,朱自清由北平动身访问欧洲,就是在叶圣陶鼓动下,才写出了《欧游杂记》的。朱自清在这本书的“自序”里,曾提到叶圣陶帮助“设计”、“题字”、“校对”等。叶圣陶曾写过《与佩弦》的散文,讲述他们之间的友情:
促膝谈心,随兴趣之所至,时而上天,时而入地;时而论书,时而评画;时而纵谈时局,品鉴人伦;时而剖析玄理,密诉衷曲……可谓随意之极致了。这当儿,名誉之心是没有的,利益的心是没有的,顾忌欺诳等心也都没有,只为着看出内心而说话,说其不得不说。其味甘而永,无所不领会,真可说彼此“如见其肺肝然”的。
现在,很难得他们同处一地,又在一起工作,还先后合编了《精读指导举偶》和《略读指导举偶》,作为中学生学习国文的课外读物,列入“四川省教育科学馆丛书”出版。
为了浇灌《中学生》这块抗战时期青年的精神家园,叶圣陶1945年9月离开成都到重庆,住在螃蟹井开明书店那个局促的小楼上。看稿编辑,和作者、读者书信联系,甚至校对都由他自己动手。他热情、认真、宽容,一心一意为作者和读者服务。来稿只要有可用之处,他就诚恳地提出修改意见。赵景深在《文心剪影》里说:“他的复信措词谦抑,字迹圆润丰满,正显出他那谦和而又诚实的心.”正如当年他主编《小说月报》曾精心培育了一大批后来成为新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时那样。他那公而忘私的精神和工作态度,给予年轻一代的教育、鼓舞的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当时《中学生》杂志一位年轻编辑后来回忆说:“他是实际的教育家,但不是取教训态度的老师,而是取辅导态度的顾问……他是热忱的事业家,在编辑部不是做官当老爷,而是脚踏实地、以身作则,放手让青年编辑在实践中锻炼,有合理的建议欣然采纳,对可用的稿件热诚支持,有忽略的地方及时提醒,有弄错的地方予以纠正。”这就是真正的教育者的榜样。在他身上似乎更多的是儒家思想,从他为自己的儿女取名至善、至美、至诚可以看出,他追求的是一种多么崇高的境界。但是,他又能把握时代的潮流而有所取舍,不断前进。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正是在叶圣陶的鼓动与热心帮助下,1931年8月朱自清才由北平动身访问欧洲,并写出了散文集《欧游杂记》。
B.列入“四川省教育科学馆丛书”的《精读指导举偶》和《略读指导举偶》,是叶圣陶和朱自清合编的中学生课外读本。
C.正如当年的《小说月报》那样,《中学生》这块抗战时期青年的精神家园,也曾培育了一大批新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家。
D.从叶圣陶为他的儿女取名为至善、至美、至诚,我们可以看出他追求真善美、憎恶假恶丑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

E.本文通过描写叶圣陶指导儿女们写作、编《中学生》杂志等事迹,勾勒了一位可亲可敬、踏实认真的教育家形象。
叶圣陶指导儿女们写作有什么特点?他对儿女们的作文又是从哪些方面评议的?请结合原文概括回答。
和朱自清见面,叶圣陶为什么会感到“格外高兴”?他们谈心时为什么能达到“随意之极致”?请简要分析。
叶圣陶晚年曾用“得失塞翁马,襟怀孺子牛”来自勉。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一方面已经体现了叶圣陶的“孺子牛”襟怀。请简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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