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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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村庄
黄辉
一个人的夜晚,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
茅草、镰刀、乌鸦和月亮,一叶瓦,半块砖,数缕轻薄的寒烟,几棵擎天的大树,那里栖满了我心灵的诗意。多年之后,当我在某一个城市的冬天的黄昏里独倚栏杆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我的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我看见在高楼之间漫天的雪花间飞翔着孤独的鸟,它已找不到归程和巢穴,它将在这样一个充满寒冷的浓黑的夜晚里死去吗?在那生命将尽的一刻它能梦到母亲雪白且温暖的胸膛吗?
我想起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栖居在我家低矮的草房里的一群纯洁的鸽子。它们在我和父亲用木材点燃的温暖的火炉旁欢快地歌唱,它们落在我和父亲的肩头,落在我的小妹妹伸开的小手掌上,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幸福。父亲打开那一坛母亲为他酿制的高粱老酒,醇香浓郁的酒味把我们熏醉,把雪白的鸽子熏醉,把我们的草房熏醉,把整个村庄的冬夜熏醉了。而门外正飘着大雪。父亲从墙角抱了一抱干草推开门走进马厩,我看见橘黄的灯光随着他的身影远去,跟着他拐进马棚,那儿隐约传来父亲和那一匹温驯的老马的窃窃私语。父亲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大雪瞬间把他覆盖,把我们温暖的草屋覆盖,白鸽子睁大滴溜溜的圆眼睛看着像飞花般飘落的雪片,想入非非。
那是一群冬天里幸福的鸟。栖居在村庄里的鸟都是幸福的鸟,即便是一群乌鸦。它们一起在冬天晃眼的阳光下飞起飞落,舞蹈,鸣叫和欢宴;傍晚,当夜幕下沉,它们又一起喊叫着归巢。它们没有迷失和孤独。村边的那一片树林,夜色已经来到,鸟们已经归巢,四周充满了如水的静谧和安详。在树林的上方,有星星和月亮。
空气开始逐渐地冷下来,虫子们也停止了鸣叫,只剩下泥土和树木的呼吸渐渐清晰,只剩下隐私和秘密充满柔情。树林旁的错落的房舍在银灰色的月辉下隐约可见。高高的屋脊上蹲着一两只眼光雪亮的猫头鹰,而檐下石台上满布青苔的小石洼里储满了上一场下的未干的雨水,白天里有鸡和鸟噘着小嘴来喝,到夜晚就都盛满了一枚枚晃动的水晶般的月亮。
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
它是诗人心中纯洁的纤尘不染的蓝月亮,它只能在诗歌里出现,只能在多年前的村庄夜晚的上方出现,只能在我的梦里和我的小妹的呓语中出现,它属于童年和梦,属于心灵和灵魂。
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到大衣里了。”这让我想象在一个有月亮的村庄的夜晚,月辉是那么皎洁,我们在晚饭后信步到村边的树林旁散步,我们的孩子睡在家里,出来时,她告诉我们要把月亮带给她,然后,等我们回家,一轮月亮就折叠在我的大衣里抖落在她的小手里了。这样的孩子是幸福的。她可以看到乡村最纯洁和最完美的月亮,她有一颗童稚的心。
当我背叛了村庄走进华灯闪烁的城市,在晚饭后漫步在人流熙攘的广场上,我牵着孩子的小手想在城市的上空指给她看哪是星星哪是月亮时,我失败了,我们的视力被刺眼的霓虹灯遮挡。我们的周围不再拥有寂静和月华,充满耳朵的是流行的噪音和声嘶力竭的喊唱。我知道也许我的这种言说带有某种矫情的成分,因为我现在已无法离开城市,但我的心灵承受的是背叛的煎熬和对那一轮出现在村边树林蓝月亮的无穷无尽的思念。
我知道,当我在广场上能时时看到白色的大理石雕塑和五颜六色喷泉的时候,那一枚属于村庄的蓝月亮已渐行渐远。
可怜的孩子!你不能认识月亮,还能认识什么?
我累了,疲惫已极。那一间童年村庄的低矮草房已成为我精神的天堂。
我在那一个春天出走,母亲赶着她洁白的羊群把我送到村口;然后,我离开羊肠小道,走向城市的方向,母亲转身赶着她的羊群走进草原。她知道有一天她的儿子还会回到她的身边吗?村庄,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为何年龄愈大我愈对它魂牵梦绕?
其实,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它是我的灵魂和根。我的根扎在村庄里,扎在乡野的有一搭无一搭的狗吠声里,扎在长满鸟群和月亮的天空、长满树木的大地上。
第二段中,作者“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时,为什么“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
文章的二、三、四段写到了鸽子、老马、乌鸦、虫子、猫头鹰等生物,说说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
作者说:“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为什么?请简析。
文章开头说“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而结尾又说“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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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了不起的怪老头:辜鸿铭
20世纪初,西方人曾流传一句话:到中国可以不看三大殿,但不可不看辜鸿铭。
辜鸿铭何许人也?他生在南洋,学在西洋,婚在东洋,仕在北洋,是一个标准的东西南北人。他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马来等9种语言,获13个博士学位。倒读英文报纸嘲笑英国人,说美国人没有文化,第一个将中国的《论语》《中庸》翻译成英文和德文。凭三寸不烂之舌,向前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大讲孔学。与文学大师列夫·托尔斯泰书信来往,讨论世界文化和政坛局势,被印度圣雄甘地称为“最尊贵的中国人”。
辜鸿铭博通西欧诸种语言、言辞敏捷的声名很快在欧美驻华人士中传扬开来。他给祖先叩头,外国人嘲笑说:“这样做你的祖先就能吃到供桌上的饭菜了吗?”辜鸿铭马上反唇相讥:“你们在先人墓地摆上鲜花,他们就能闻到花香了吗?”英国作家毛姆来中国,想见辜鸿铭。毛姆的朋友就给辜鸿铭写了一封信,请他来,可是等了好长时间也不见其前来。毛姆没办法,自己找到了他的小院。一进屋,辜鸿铭就不客气地说:“你的同胞以为,中国人不是苦力就是买办,只要一招手,我们就非来不可。”一句话,让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的毛姆立时极为尴尬,不知所对。
同时,作为东方文化的捍卫者,辜鸿铭的声誉也逐渐显赫起来。辜鸿铭在北京大学讲课时公开对学生们说:“我们为什么要学英文诗呢?那是因为要你们学好英文后,把我们中国人做人的道理,温良敦厚的品德,去晓喻那些四夷之邦。”在那个时候,他还称西方为“四夷之邦”。为此,许多人仅仅把他当成一个笑料的制造者,却忽略了他内心的痛苦,忽略了他对东方文化的积极思考,忽略了他对这片土地命运的深切关注,也忽略了他曾做出的坚定而绝望的挣扎。
辜鸿铭生活在一个不幸的时代,在那样一个时代里,只要你是一个中国人,你就只能是病弱的,任人宰割的。如果你是清醒的,你要抗争,就须付出分外沉痛的代价。面对当时内忧外患的祖国,辜鸿铭为中华传统之断落而忧患,为炎黄文明之涂炭而忧患。他在笔记《张文襄幕府纪闻》中表达了自己对中国文化的自尊与忧患的深层叹息。
辜鸿铭狂放的姿态,是他带泪的表演,是他以狂放来保护强烈自尊的方式。当时西方人见到中国街市当中遍挂“童叟无欺”四字,常对他说:“于此四字,可见中国人心欺诈之一斑。”辜鸿铭顿时语塞,无以自遣。实际上,因为眼界比同时代的人要开阔许多,那种不幸辜鸿铭比任何人都体会得更清楚、更深刻。由此,他不惜用偏执的态度来表达自己对中华文化的热爱。民国建立后,他在北大讲授英国文学,用偏激的行为方式——留辫子、穿旧服来对抗整个社会弃绝中华传统的畸形走向。辜鸿铭一生主张皇权,可他并不是遇到牌位就叩头。慈禧太后过生日,他当众脱口而出的“贺诗”是“天子万年,百姓花钱。万寿无疆,百姓遭殃”。袁世凯死,全国举哀三天,辜鸿铭却特意请来一个戏班,在家里大开堂会,热闹了三天。
辜鸿铭在北京大学任教,梳着小辫走进课堂,学生们哄堂大笑,他却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闻听此言,狂傲的北大学生一片静默。
(1)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概括与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辜鸿铭既是一个博学多才、言辞敏捷、具有强烈民族自尊的、了不起的人,也是一个顽固守旧、行为狂放的怪老头。
B.文中多处引用辜鸿铭的语言来表现他的性格和思想,第4自然段中他在北京大学的讲话,蕴含着对东方文化的积极思考。
C.面对西方人的嘲笑与无礼,辜鸿铭总是针锋相对,坚决反击,毫不留情,这令西方人对辜鸿铭很反感。
D.文章第5段承上启下,既揭示了上文人物言行反映的深刻思想,也阐明了下文人物狂放态度的根源,使文章内容收放自如。

E.辜鸿铭努力捍卫着中华民族的尊严,受到世界各国学者文人的尊敬,却在国内屡遭自己同胞和学生的嘲笑误解。
(2)从文章后5段看,辜鸿铭的“了不起”和“怪”分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3)结尾一段中辜鸿铭的话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有什么妙处?
(4)文中有“辜鸿铭生活在一个不幸的时代,在那样一个时代里,只要你是一个中国人,你就只能是病弱的,任人宰割的”之句,辜鸿铭生活的时代对他有什么影响?你认为我们现在生活的时代带给我们的影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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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贴”——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的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选自《民办教育研究》)
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

A.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B.中医的“望、闻、问、切”。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D.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B.“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C.“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根据本文内容,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中国自古以来把自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就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B.中国文化的特质更多强调的不是认知,而是身体践履,是一种生命体验。因此也可以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C.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
D.要想走进中国文化的大门,真正明白中国文化的内涵,就必须领会中国文化中的“身体语言”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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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春秋笔法”,也叫“春秋书法”或“微言大义”,最初是我国古代的一种历史叙述方式和技巧。即按照一定的义例,通过选择特定称谓或在叙述时使用某些字眼,是非分明而又简约、含蓄地表明对历史人物与事件的道德评判,以达到征实和劝惩的目的。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作为标准,在不隐晦事实真相的前提下,运用曲笔“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
春秋笔法来源于据传为孔子所撰的《春秋》。孔子编写《春秋》,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从当时的伦理道德出发,以定名分、明等级作为评判人物和事件的标准,“褒贬惩劝,各有义例”,有时一字暗含褒贬,由此就形成了所谓的“春秋笔法”。
左丘明发微探幽,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遗憾的是,限于体例,左丘明没有充分地展开,我们只能看到他思考问题的结果,而看不到他思考问题的过程,因而“春秋笔法”在这个时期还显得有些朦胧。
到了西汉,一代大儒董仲舒在他的代表作《春秋繁露》中,第一个结合《春秋》实例解说了这种笔法,这是一大进步。通过这样演绎,这种表现技巧具有了直观性和可操作性,加上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等政治措施的推行,这种表现技巧具有了在更大范围内传播的条件。只是董仲舒囿于汉初学术研究的陋习,行文多附会阴阳五行之说,后代不少学者把《春秋繁露》界定为哲学著作,因而也使得“春秋笔法”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最终完成“春秋笔法”普及工作的是晋代的杜预。他彪炳后世的著作是《春秋左传集解》,在序言中,根据《左传》的论述,结合《春秋》的实例,他加以详细解说,把这种表现技巧从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春秋笔法由写史“义例”变为文章楷模,成为一种写作与表达的常用范式。那就是追求语言的简洁和意蕴的丰富,寓褒贬于叙事之中,通过材料的选择、详略与显隐的不同,以及用词和语气的微妙差别,委婉曲折地透露出作者的是非和爱憎。
值得一提的是,春秋笔法只是委婉行文,并不是说谎,最多只是影射和隐瞒,而影射是靠词语的选择来表达的。隐瞒,仅是对比较小的事情所作的隐瞒,大事从简或者曲笔。春秋笔法一般都是遵从事实下的隐晦,婉转的陈述和评论以及有目的的选择;曲笔是曲折抒笔,这里的“曲”是曲折,并不是歪曲。能够在事实下有重点地描述人物和褒贬事件,以教化人民,在笔墨中又流露出更多的事实,让人看清真相,这是曲笔的最高宗旨和理想。
孔夫子写《春秋》,本来是要用“直笔”来使“乱臣贼子”害怕的,但是写来写去,他竟写出那么多的“曲笔”,可见写“直笔”是多么不容易!春秋笔法其实是一种妥协,是一种无奈!这种办法写出的史书开创了写史服务于政治的先河,为后世考证增加了难度。
下列各项中,其手法不属于“春秋笔法”的一项是

A.《林黛玉进贾府》中,刻画权倾贾府、笑里藏刀的王熙凤:“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B.《雷雨》中,周朴园对女仆梅侍萍始乱终弃,三十年后面对鲁妈,在回忆当年时说侍萍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
C.《鸿门宴》中写刘邦与樊哙、夏侯婴、靳强、纪信等四人从鸿门宴上逃走时,写道:“脱身独骑。”用了一个“独”字,来显示作者的态度。
D.《记念刘和珍君》一文,鲁迅先生描写烈士遇害时,写到“从背部入,斜穿心肺”,又写到“其一是手枪”“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孔子编写《春秋》,行文不直接阐述自己的看法,而用一些特别的手法来委婉表达,“褒贬惩劝,各有义例”,形成了所谓的“春秋”笔法。
B.左丘明最先对“春秋笔法”做了精当的解说,但他对“春秋笔法”的解说还有些朦胧,我们只能看到他思考问题的结果,而看不到思考过程。
C.董仲舒第一个结合《春秋》实例解说了“春秋笔法”,使其具有了直观性和可操作性,但行文多附会阴阳五行之说,给它蒙上一层神秘面纱。
D.杜预最终完成了“春秋笔法”的普及工作,这种表现技巧得以从经院哲学中解放出来,由写史义例变为文章楷模,成为写作与表达的常用范式。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春秋笔法,通过材料的选择、详略与显隐的不同,以及用词和语气的微妙差别,来表达作者的是非爱憎,因而为后世考证增加了难度。
B.春秋笔法虽用曲笔,但追求在事实下有重点地描述人物和褒贬事件,在笔墨中又流露更多的事实,让人看清真相,所以曲笔并不是歪曲。
C.春秋笔法以合乎礼法为标准,是非分明而又简约含蓄地表现对历史人物和事件的道德评判,以达到惩恶劝善的目的,这使乱臣贼子害怕。
D.春秋笔法除了使用“影射”的手法,还对一些小事做了隐瞒,对大事从简或曲笔,孔子用曲笔其实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可见秉笔直书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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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纯如:她用生命点亮历史
2004年11月9日,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在美国加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突然离去震惊了整个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美国,就有23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向这位年轻的华裔女子致以敬意。近年来,还没有哪一位华人的去世在美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
她就是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与篮球天才姚明、钢琴家郎朗一起被美国华文媒体誉为“最引人瞩目的在美华人青年”。
1968年3月28日,张纯如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一个华裔移民家庭中。纯如之名出自《论语》:“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纯如,意思是和谐美好,既有父母思念故国的苦涩,也有父母对女儿所寄托的期许。
张纯如1989年从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开始了专业写作的道路。她的第一本书《蚕丝——中国飞弹之父钱学森》广受好评。
1997年12月,南京大屠杀60周年。张纯如在此前用近三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访问了许多幸存者,参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在各种触目惊心的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版了英文版《南京暴行》。此书一经问世,就震惊了西方世界,在随后数年内再版十余次,迄今印数已近百万册。
在童年的时候,纯如与父母谈话时,父母经常会提到遥远的1937年,在大洋彼岸一个叫南京的城市里发生了些什么,她的祖父如何逃离那个人间地狱,滔滔长江水如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1994年12月,张纯如在加州第一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黑白照片时,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愤怒。的确有南京,的确存在大屠杀,但是为什么有人否认它?纯如为这一现象震惊了,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知道希特勒的罪行,却无人知晓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大屠杀。她为此感到阵阵心悸。
对于在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来说,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年轻人都要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不过,这位当时只有25岁的女孩有一个念头:“这本书能不能赚钱我不管,对我来说,我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了解1937年南京发生的事情。”
为了撰写《南京暴行》,纯如收集了中文、日文、德文和英文的大量资料,以及从未出版的日记、笔记、信函、政府报告的原始材料,她甚至查阅了东京战犯审判记录稿,也通过书信联系日本的二战老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卫星回忆说,1995年7月,张纯如在南京待了25天左右,“她那时才27岁,由于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但她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当时南京的天气很热,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把大部分时间用在采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寻访日军暴行发生地以及翻阅国内资料上,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以上。”当时担任纯如翻译的杨夏鸣副教授回忆说,“她很认真,更十分严谨,常常用美国材料与中文材料核对事实。她听不大懂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方言,但她全录下来了。她这个人通常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有时真觉得她有些偏执。”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最大的收获便是使中国人民找到了“中国的辛德勒”——约翰•拉贝先生,找到了拉贝详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今天,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的《拉贝日记》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保存在德、日、美、中等国家的档案馆里,成为历史的见证。
在完成《南京暴行》时,纯如有一个心愿,希望“这本书能够唤起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都能尽早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毕竟,这些来自过去的声音正在逐年减少并终将全部消失。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日本的良知,接受对这桩事件应负的责任”。
年仅36岁的纯如离开了,她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曾认真生活,为目标、写作和家人真诚奉献过。”她的墓碑上写有这样的话:“挚爱的妻和母亲,作家、历史学家,人权斗士。”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纯如有过多次交往,他一直很钦佩张纯如的执著、知性和追求真相的勇气。他曾对记者说:“对于纯如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失去的是女儿和母亲;对于中国人,他们失去的是一个正直的同胞和朋友;而对于整个世界,他们失去的则是一个勇于说真话并努力让别人相信事实的人。”
(文章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全文重点记叙了张纯如写作《南京暴行》的经过,真实感人。语言在叙事中充满抒情的张力,使文章更有感染力和可读性。
B.许多人不能理解张纯如这样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该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
C.引用一些友人对张纯如的回忆,可以使张纯如的形象更加真实,从侧面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张纯如的精神面貌。
D.张纯如自杀的原因是她在收集图片资料的过程中,对人类在战争中表现的残暴人性的绝望和抑郁让她不能自拔,而且外界的压力使她整日处于惊恐不安之中。

E.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发现了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并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的《拉贝日记》,这本日记成为历史的见证。
(2)张纯如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征?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
(3)张纯如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她写作《南京暴行》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当今世界仍不太平,恐怖主义和其他暴行仍然存在,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过去沉重不堪的杀戮和侵略的历史?请结合本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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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的压力
[英]克瑞斯·罗斯
我在大街上走着,步履匆匆,因为我快要迟到了,但是我想不起来是被什么事耽搁了。我注意到我手中拿着一只香蕉,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拿着这只香蕉,只是隐约觉得这只香蕉对我十分重要,而且肯定与耽误我的事有关。
然后,在一个拐弯口,我碰到了艾丝尔姨妈。这应该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姨妈,你好。”我对她说,“我们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面了!” 艾丝尔姨妈见到我后并不惊奇。“小心你手中的香蕉!”她说。我大笑,因为我知道这是一根重要的香蕉,我会小心的。她提出与我同行,这让我很为难,因为我快要迟到了,必须加快步伐,艾丝尔姨妈走得实在太慢了。
拐了一个弯,一头大象挡在我们面前。大象出现在别的城市大街上也许不算是奇怪的事,可这是曼彻斯特呀!然而,不知为什么,我并没有感到奇怪。我想的是:“糟糕,大象挡住了去路,我真的要迟到了,艾丝尔姨妈和我在一起,我手里还有一只重要的香蕉……”
我十分着急,然后就醒了。
“只是一个梦。”我长舒一口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怎么会梦到大象、香蕉和艾丝尔姨妈呢?收音机还在播放着节目,它每天早晨6点钟自动开启,起到闹钟的作用。我抬头看了一眼表,已经是7点7分了。我必须加快行动,我洗漱时听到一则新闻: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大街上,给行人带来了许多麻烦。我恍然大悟,或许我是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听到了这则新闻的,然后就梦到了大象。
我吃完早饭,准备去上班。我在一家电影公司上班,负责策划、创意、写剧本。我突然想,如果有一部关于大象出现在曼彻斯特大街上的电影,效果肯定会不错。我拿包的时候,发现包旁边有一张纸条,纸条上是我妻子的笔迹:“下班回家时,不要忘了顺路买一些香蕉!”我忽然明白梦中的香蕉为什么是重要的东西,因为我妻子最近在减肥,好几次让我买香蕉回家,而我每次都忘了。我想,我今天肯定会把香蕉买回家的。
在我刚出门时,手机响了。是我母亲的电话。“有一个坏消息,”母亲说,“你还记得你的艾丝尔姨妈吗?”“记得。”我说,“不过,我已经有20多年没有见过她了。”“是的,她昨天晚上去世的。她两周前就病得卧床不起,我对你说过的。”奇怪的梦终于得到了解释。
我匆匆赶路,但是发现我越是想走快,却走得越慢。我看了看手表,又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事,手表的指针往逆时针方向旋转。“这很有意思。”我想,“如果手表是逆时针旋转,这说明我上班就不会迟到了……”然后,我又醒了。这太奇怪了。我拧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很疼,确定这一次不是在梦境里,而是真的醒了。时间是五点半,收音机还没有自动开启呢。我不会迟到。
我看到了妻子,就问她:“你今天还需要买香蕉吗?”“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她显得很诧异。“我以为你要减肥呢?”“减肥?”她说,“我胖吗?”“哦,不……那么,你听说过大象的事吗?”我问。“大象?”“对,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出来了。”
“曼彻斯特没有马戏团,更没有大象。你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也许你需要在家里休息一下。”妻子说。“不过,我先要给母亲打一个电话。”我说。“现在才五点半,你为什么要去打搅母亲呢?”妻子不明白我的意思。“嗯,确实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我说。“好了,放松一点,行吗?”妻子说完就出去了。
我立即给母亲打了电话。“妈妈。”“哦,亲爱的,这么早打电话有什么事呀?”“你还记得艾丝尔姨妈吗?”“当然,不过,我已经有二十多年没有见过她了……” “她还好吗?”我打断母亲。“我不知道,你怎么突然关心起她了?”“哦,没什么,再见!”
放下电话,我想,也许妻子说的对,我需要好好休息一天,于是我拨通了老板的电话。“是这样的。”我说,“我今天身体不舒服,可能是这几天策划剧本过于劳累了。”“你病的真不是时候,”老板说,“我们刚刚有了一个很好的创意,我本想今天和你好好谈论的。这是一个动作片,故事情节也非常有意思。我简单说给你听一听:一头大象从马戏团逃到了一个大城市,它吃了一只被恐怖分子注射了具有放射性物质的香蕉后,变得焦虑暴躁……”
“我的艾丝尔姨妈什么时候在这部片中出现?”
“姨妈?什么姨妈?”老板很生气。我挂断了电话。希望这一切不过是一个城市人生活压力太大的症状。
(选自《小说中的小说》,译林出版社)
(1)下列对小说的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在梦境中,我遇到了二十多年没有见过的艾丝尔姨妈,却因害怕以致而对与她同行感到为难,这折射了城市人因紧张忙碌而无暇顾及亲情的现实。
B.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因为老是忘记给妻子买香蕉这件事情而心怀愧疚,所以才会在梦中觉得这是件重要的事,并提醒自己一定要把香蕉买回家。
C.在梦中,我拿着香蕉匆匆赶路,偶遇艾丝尔姨妈,又被一头大象挡住扶持路,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在后来的梦境中有了解释,并最终在现实中得到了证实。
D.当发现被大象挡住去路的状况并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后,我长舒了一口气,因为这样自己就不会因为上班迟到而被暴躁的老板训斥了。

E.小说主要是写“我”的压力,而以“城市人的压力”为题,突出“我”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使“我”的生存状态成为城市人生活的缩影,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2)小说为什么反复写到“香蕉、大象和艾丝尔姨妈”?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的“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4)这篇小说在构思上很有特色,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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