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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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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中国心
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就职大典上曾经说过这样一句震撼天下亿万人们心灵的话语:“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什么。”这句话在时时刻刻以祖国利益为重的香港金利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曾宪梓先生的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饱受旧中国内忧外患之苦的曾宪梓此生此世最大的幸福莫过于祖国的繁荣昌盛,莫过于中华民族以擎天盖世、锐不可当的活力,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不过,曾宪梓更深深知道,只有依靠海内外中国人同心协力,共同奋斗,才能够真正振兴历经磨难的中华民族,才能够实现这种并不遥远的幸福。
曾宪梓常说:“我是做领带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人生在世,来时两手空空,去时也不能带走什么。我只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为祖国多做一点好事,为家乡的人民留下我的一片爱心。” 七十年代中期,当曾宪梓创立金利来、在香港站稳脚跟。他首先以投石问路的方式向家乡梅县的华侨大厦赠送了两部汽车。  
那一天,曾宪梓怀着激动的心情,返回阔别多年的故乡,并受到故乡人民的热烈欢迎,当曾宪梓怀着复杂的心情,看到经历文化大革命后的学校已变得破烂不堪、教室的桌椅板凳只剩下三只脚、足球场早已荒废用来种番薯,乡间学校的数目还不及解放前的时候多时,忍不住热泪盈眶,想到自己深受祖国培育之恩,但却未能留在国内参加建设,心里更是觉得十分难受,一种儿子对深爱的母亲未尽天职的惭愧之情油然而生。
曾宪梓从此更加坚定了自己一定要努力从商、一定要继续节衣省食的信念,他渴望创造和积累更多更大的财富,为祖国的经济腾飞作出应有的贡献。从一九七七年开始到一九九四年这十几年来,在家乡以及全国各地的捐资总额已经超过二亿三千多万元,捐赠的大小项目超过二百项,内容包括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体育事业、医疗等方方面面,并带头在穷乡僻野的梅州山区投资设厂,为海外的华侨、港澳同胞关心和参与祖国和家乡的建设起到了极大的鼓动和促进作用。
曾宪梓常对人们说:“解放前我的家里很穷,从小被人瞧不起,小学毕业后就没有机会读书了,新中国成立后,我才有机会重返校园。我就是靠着国家的助学金才得以顺利读完中学、大学的。所以,我要尽职尽责地回报祖国、回报家乡。”一九七七年,曾宪梓给母校东山中学捐建了第一座在当时首屈一指的教学大楼。从那时候起,曾宪梓就规定自己每年要按实际能力为家乡解决各种难题,开始每年五十万以上,以后每年逐年递增,从一百万、三百万、五百万、一千万……他决心这样一路捐赠下去。他希望在有生之年实现自己多年的理想,帮助振兴祖国的教育事业。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曾宪梓捐资一亿港元、与国家教委合作设立的曾宪梓教育基金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基金会”将奖励内地的优秀教师,其中主要侧重于师范院校的教师。
曾宪梓多年来在为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同时,更为体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一份诚挚的爱心。他觉得只有体魄强健的民族才有可能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于是,曾宪梓利用家乡“足球之乡”的优势,投资兴建足球场,捐资举办足球邀请赛,资助各大足球队外出比赛。热爱足球的曾宪梓不仅仅只局限于对中国足球事业的关注上,对于中国的整个体育事业,他都不遗余力地倾注了他的满腔热情。
无论是洛杉机奥运会还是汉城奥运会,曾宪梓都亲自设计、亲自选料,制作出数千条绣有中国奥委会会徽的深红色优质领带,赠送给中国体育代表团。 一九九二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中国运动员满载而归,获得辉煌的成绩,名列世界第四,曾宪梓兴致勃勃地给每一位荣获金、银、铜牌的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工作人员发放巨额奖金。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曾宪梓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宣布,他决定出资发起“金利来、银利来偕百家名店支持北京申办二0OO年奥运会”大型活动。曾宪梓说:“我们可以挺直腰板,向世界宣布:中国有条件、有能力举办奥林匹克运动会。”
曾宪梓说:“祖国和家乡是生我、养我、育我成长的地方,祖国有恩于我,我必须终身回报祖国。只要金利来不破产,曾宪梓不死,我对祖国的回报就不会停止。”
曾宪梓,一个将自己的躯体、灵魂、金钱、乃至生命与中国的繁荣昌盛、中国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人,似乎随时都可以为他的祖国喷洒满腔热血、奉上一颗爱心。
在今天这样一个功利社会里,曾宪梓的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高风亮节,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做。中国,响当当、亮堂堂的中国,正在以不可估量的凝聚力、走向崛起、走向腾飞的中国,应该为成功地拥有和培养出这样杰出、这样忠心的儿子而自豪。
(节选自夏萍《曾宪梓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错误的两项是(    )(   )

A.曾宪梓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传统的道德规范里最首要、最核心的“忠孝”二字,也就是对国家要忠诚、对家乡人要孝悌。“中国”这两个字,在曾宪梓的心中有着很重的分量。
B.曾宪梓也知道,靠他一个人是不能拯救整个中华民族的。但如果通过个人的努力,影响和团结众多的人一道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出力,那么这种力量就非同小可了,中华民族赶超世界先进民族也就为期不远了。
C.曾宪梓对家乡的捐助是多方面的。在家乡投资建厂,是帮助家乡人民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道路;而资助体育事业的目的则不同,是为了维护中国人民的尊严,是比物质层面更高的精神层面的东西。
D.曾宪梓以拳拳赤子之心,倾力回报祖国的高风亮节、大义之举,与当今社会某些人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形成鲜明对比,是所有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同的骄傲。

E.记述重要人物,特别讲究客观、真实、准确。本文没有采用总分总结构方式,而是采用对照式结构,将曾宪梓在解放前家里穷,从小被人瞧不起的悲惨遭遇和解放后在香港创业的辉煌形成对比,表达了强烈的爱国之情。
请指出本文是从哪几个方面论述曾宪梓先生对祖国回报的,并简要分析。
简析曾宪梓先生的心路历程。
有人说,曾宪梓先生如此大规模的捐资,不否认有爱国之心,但更主要的目的是巧妙地做商业广告,因为他毕竟是企业家。你同意这种说法吗?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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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耳顺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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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人都曾是他的“精神家人”,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内心非常不愿意。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他自己新婚不久,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D.余光中在回忆《乡愁》创作时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话中表达出一种对祖国的深情。

E.余光中重游垦丁时,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像小孩子一样打起了水漂,而且还传授诀窍,这是童心未泯的表现,也是对女儿的深切怀念。
余光中的许多诗歌,包括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被杨弦拿去谱曲并引发了台湾校园民谣风潮。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余光中诗歌能够引发民谣风潮的原因。
记录余光中日常工作、生活状态的纪录片以“逍遥游”为题。为什么说余光中是“逍遥”的?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①故乡在一个作家那里代表了什么呢?这使我想起了电影《魂断蓝桥》中男主人公带着女朋友到他的庄园(亦即他的故乡)时说的一句话,童年是无穷无尽的。那是一个人面对自然,一个小生命面对无穷的大生命时的种种历险,是一个生命本真时期对本体世界的有趣探索。人长大后,便探讨人的世界,于是,名利、哲学、艺术等都充塞着一个实体,即人。文学即人学,这一命题在人文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将人这一实体高高地举了起来,使人类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崇高与潜能,但是,它同时也遮蔽了人的虚体,即人在面对无限时的虚无,在面对死亡时的绝望,在进入梦境后的潜在。而那个虚体,往往是与故乡在某个深谷里相遇并潜伏着。在某种意义上,作家就是在描述人的实体存在时,尽最大可能地寻找、记忆甚至想象人的虚体存在。《红楼梦》看似在对人的日常生活进行写实,实际上最后落在了人的虚体存在上,是中国文学中对人的虚体存在进行了最大可能描述与寻找的作品。西方人将虚体存在称为“彼岸”,中国人则将其称为“虚境”,是道的另一面存在。因而,故乡对于文学的意义具有了形而上的色彩。
②中国古人的文学方式是人与自然的对话,讲究的是物我两忘、天人合一。这样的传统使中国人始终对自然有一种对应的本能,将有限的自我融入无限的宇宙之中,将死亡的恐惧化为对道的信仰,而最终将人的实在与空虚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种传统一直持续了上千年。也许因为诗歌的体量小,不能像小说那样大面积地描述故乡,所以在古典诗歌中,我们很少听说李白的什么地方或杜甫的什么地域。小说不同,它用庞大的文字创造了一个世界,一个与那个作家的童年、故乡、知识、经历、愿望甚至梦境等相一致的世界。
③这种现象到新世纪时似乎变得“自觉”,作家群的地域现象越来越突出。与其说是作家的自觉,倒不如说是作家的增加使作家群和地域特色越来越明显。比如,拿西部来说,在现代文学史上,连一个西部作家的影子都未掠过,但是,自延安成为红色革命根据地之后,不久便有柳青出现。之后一段时间,先是路遥捧出了《平凡的世界》,接着是陈忠实推出了《白鹿原》,再是贾平凹奉献了《怀念狼》《高兴》《古炉》《带灯》等,将陕西那片深厚的土地挖得越来越深。再往西走,便是刘亮程的村庄。刘亮程的散文和小说似乎都在建设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一个孤独的人做着一件孤独的事,即感悟世界。
④这样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意义?它能否成为一种文学现象?这是值得思考的向题。但是,另一个问题也随之产生,即全球化语境下,地域文化有多大的生存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从反面证明人类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小,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存在变得日渐严峻。也许在过去的几千年间,人类想方设法使文化趋同,今天这样一种方式仍然在进行,如对工业文明的全球化推进。但是,这样一种工业化的进程在为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为人类带来更大的困境。当文化的差异越来越小,当地域文化消失殆尽之时,也就是人类被新的庞大的文化体制复制和工具化的时期,尤其是人类被物化和异化将是不可避免的命运。在这样的境遇下,文学能做点什么?
⑤也许一些作家已经回答了这个问越。贾平凹说,他要为家乡立传。雪漠说,他要把正在消失的故乡记录下来,让后来的人们知道,人类曾经如此生活过。自然,文学是可以超越这些的,但是,文学在故乡驻足、落泪、留影、深思,最后将故乡写成一种文学形象,永久地留存于文学的天地,也是极其伟大的,尤其是在今天。
(选自2013年7月30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从原文看,下列对“人的虚体”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人的虚体是相对于人的实体而言的,指的是人面对死亡时候的绝望,在进入梦境之后的潜在,在面对无限时的虚无。
B.人的虚体是作家在描述人的实体存在时尽力去找寻、记忆甚至去想象的对象。它与故乡在某个深谷里相遇并潜伏着。
C.人的虚体在西方被称为“彼岸”,在中国是道的另一面存在,在中国文学中,它在《红楼梦》中得到最大可能的体现。
D.人的虚体与人的实体在作品中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与中国古人讲究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文学方式是密切相关的。

下列对原文结构和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第1段从设问人手,举例分析故乡之于文学的意义,接着简要阐释了人的虚体的概念,最后明确故乡对文学的意义具有形而上的色彩。
B.第2段先阐明古典文学中实体和虚体结合的原因,再介绍中国古人的文学方式,接着指出小说更适于表现故乡,并在第3段举例为证。
C.第4.5段紧承上文,深入分析了地域文化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下的出路,指出了文学作品中对故乡的记录与描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D.文章阐述了中国文人执拗于故乡写作的深层原因,提出新时期日趋突出的作家群的地域现象,最后探寻工业文明下文学故乡意义所在。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童年时代一个人对自然,对无穷的大生命时的多种历险,是个体生命对本体世界的有趣探索。这种探索的内容中也包括人的虚体。
B.文学即人学的命题使人类认识到自身的崇高与潜能,同时使作家开始对人的虚体的探寻,故乡对文学的意义便具有形而上的色彩。
C.小说中创造故乡世界在新世纪作家群中日益明显,除了作家的增加这一因素外,对故乡的写作成了作家的自觉追求也是重要原因。
D.当今,人类的文化差异越来越小,文化多样性存在遇到了巨大挑战。将故乡写成一种文学形象,保护地域文化就可以超越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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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
小张和小李同时分配到一个山区乡工作,两人相处得挺不错,工作上也你追我赶,领导对他俩常常露出几分赞许。
乡政府一侧有条阴沟,附近的居民常把垃圾倒进沟里,经水一浸泡,便有一股恶臭的怪味。小张就常常地掏那阴沟,干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小李也时时帮着干。领导开会时顺手就抓了这么一个典型:你看人家小张,当然,还有小李,人家能掏那阴沟,你们整天吊儿郎当,像个啥。后来还是小李不知从哪找来几块废旧水泥板盖严了那沟,掏阴沟的故事才算告一段落。
小张主动到一个偏远村蹲点。有三户人家住得更远,离那村子还有八九里山路,不通公路不通电,骑个自行车有时还要驮着过岭,一年到头最大的愿望就是混个肚儿圆。小张经常去那儿,教他们一点种养技术,引导他们因地制宜搞发展,像种高山茶呀,贩野菜、挖药材,给这三户人家增加了不少收入。有时看人家小孩上学交不出学费,小张还自个儿掏腰包。领导知道后大加赞许,亲切地拍着小张的肩,意味深长地说:不错。后来那三户人家从山里迁了出来,据说是小李花了半年的口舌才说服了他们。
那一年,小张入了党;接着,小李也入了党。
每年6.7月,最怕的就是洪水。山区乡没有大江大河,别的还好些,让人悬心的是那分布在全乡的十多座山塘水库。由于年久失修,个个都像定时炸弹在那摆着。那年雨水特多,有两座水库泄洪道排水不畅,暴满告急,随时有倒库的可能。一场水库保卫战在一片吼声中开始了。小张和小李一马当先,奋不顾身,为了抢堤护坝两天两夜没合眼。领导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抗洪表彰会上两人双双评为先进。
第二年,乡镇换届,小张和小李变成了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
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分别带队下村蹲点。张副乡长雷厉风行,抓计划生育,清理尾欠税费……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李副乡长完成任务就要勉强一些,但他经常往水库上跑。后来水库维修工程就上了马,李副乡长天天跑工地……
一年复始,张副乡长和李副乡长仍在各自村蹲点。
这年6月底,天像是豁了口子,雨哗哗地下个没完。县乡不停地召开抗洪抢险工作会,抗灾成了当前最大的政治,并且制定了严格的组织措施,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打响了。乡党委书记在会上严厉要求各副科级领导,各自蹲好自己的点,各负其责,并要求把被子背到库坝上……
张副乡长不敢怠慢,组织群众准备好麻包,运到库坝,并组织120名青年突击队,分三批轮流值班,而自己干脆在库坝上搭了间茅屋,吃住都在那,日夜巡视。这事被县报的一名记者登在报上。县长见报后动了去看一下的念头,于是一个庞大的车队开进了张副乡长蹲点的村。领导们不顾车马劳顿,换上高统靴,冒雨亲赴库坝。到了坝上,领导们被感动了:那山一般的麻包;几十名干部群众正在深挖泄洪道,个个淋得不成人形……还有那间风雨中的茅屋……县长握着疲惫不堪的张副乡长的手,用力地摇着,许久说不出话。
乡长见县长高兴,脸上光彩,执意请领导们到乡里吃顿饭。县长豪爽地一挥手:“可以。”
车队经过李副乡长蹲点的村,秘书多事,说附近也有座水库,要不要去看看。县长说:“去嘛。”可一到库坝,县长的脸就黑下来。这里冷冷清清,唯有泄洪道哗哗的流水声唱合着没完没了的雨声
“这是谁蹲的点﹖”
“是,是我们的一个姓李的副乡长蹲的点。”
“人呢﹖”
“……”
“你去查一下,要从严处理。”县长望着大家,痛心地说,“这是一个多么深刻的对比!”
天晴了,一切都过去了。张副乡长出席县抗洪抢险表彰会去了;李副乡长收到了一纸处分决定书。
又一年,乡镇换届。张副乡长就地提拔,当了乡长,李副乡长调到一个更穷的乡任副乡长。
临别,两人在小酒馆喝酒,喝到深处,两人都有点醉。张拉着李的手,哽咽地说:“李子,你,你,委屈你了……只有我了解你啊! ”
“别,张哥,我不怨谁。我也高兴啊,这次你能提起来,我也算心服了。真的,我高兴!”
下列对本文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张常常掏阴沟,干得热火朝天,汗流浃背,小李也时时帮着干,可以看出他们追求上进,工作上是你追我赶。
B.小张经常去很偏远、很贫穷的三户人家那,并教他们种养技术,引导他们因地制宜搞发展,恰恰体现了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和阴险的用心。
C.小李花了半年的口舌去说服偏远的三户人家从山里迁出来,是想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
D.李当了副乡长“经常去水库”和“水库维修工程上马后天天去工地”的行为,可以从上文“水库保卫战”那一语段中找到解释。

E.文章最后李的话,表现了李的无奈,伤心,也暗含了李对张通过这种表面政绩获得提拔的不满。
请分析两处划线句子的作用。
答:

文章最后,张说李是委屈的。请结合本文分析李的“委屈”,并探究本文的主旨。
答: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回声
水兵
①五月的麦浪就要在隆隆的机声中倒下,田野里充满新麦的清香,外出的人们回来了,连老人孩子也出动了,村庄再一次因麦芒和成熟的歌唱,热热闹闹,排排场场。可再有一二场夏雨或一二声炸雷,麦客们依次而去,乡村又将空空荡荡。
②在城市的深处,在一幢楼的高层,在一个深夜,我听到了一种隐隐的声响,这声响仿佛发自天边或大地深处,引起一阵沉闷孕育的震荡。
③那是去年,我正走在深秋的乡下,乡下寂静得有些吓人,外出打工的青壮年还没有返回村庄。田野似油画,亮色是那满枝的的棉花、金黄的谷穗和红红的高粱。这些曾被遗弃的庄稼兄弟重又回到了我的村庄,它们羞涩地挂在枝头上。这时,有噼剥的豆荚炸响,几粒忧伤的豆子在我眼前坠落。我听到的那种隐隐的响声,肯定是来自于这个过程,我知道,那是土地发出的回声。一株庄稼在角落里的成长会引来阳光下的回声,这种回声甚至携着土地的名字穿越历史,长久地留在一代一代农人的记忆中。
④土地是能发出声响的,它承载着万物,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它的声响。春耕时,稻田水响,那是冬眠后的土地舒展筋骨的声响;七八月问,原野上一片金黄,风过处,谷穗点头,沙沙作响,土地奏起金子般的乐章。就是这声响,唤醒炊烟,于是,每个清晨,每家每户的主人将大门推开,“吱呀”的一声,震开薄雾,村庄就醒了。老村长燃一筒旱烟走在田埂上,他的咳嗽声在田野里回荡。春天里,我们都能听到杨柳枝条摩挲的声音,听到花苞抽长的声音。而在夏夜,小河泛着月色在村旁流过,叮叮咚咚,那是土地在为我们的梦境伴唱……’
⑤而现在,你走在乡间,你会惊讶于那红红的大枣柿子为何老挂在枝头,你也许觉得那是风景,根本没有察觉到土地的黯然神伤。我常常在梦里返回村庄,那枝叶问的果实,像一颗颗晶莹的泪珠,欲滴未滴,那其中的一颗,两颗,终于坠落下来时,有谁能倾听到那是来自土地的回响?
⑥有个在城里打工的女孩曾这样告诉我,她一天只要洗脚三个人,就可以挣得六十元,一月两千多,一年可挣几万元,那是她父母种地十年的积累,她家的柿子、红枣都挂在树上,让它红,由它落。即使麦收秋忙,她也不回去。她很热爱城市。我们无法去责怪这个现实的女孩,我们只能垂下头颅,面向土地。从什么时候起,我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依偎和亲昵,而把城市崛起作为现代的标志?一座座的城市就要联成一体,城与城之间的土地,一座小桥、一条小溪、一汪水塘、一片草地,就在这机声隆隆中被吞噬;当打桩机将钢筋水泥柱深深地刺入土地时,你听到了土地发出的阵阵呻吟了吗?
⑦我庆幸我在城市的一角,在一幢楼的高层大凉台上,还藏有来自家乡的泥土,在一个个深夜,还能听到果坠叶落的声音,并通过我的笔端,把大地的回声传递给外界。
⑧一个人,一株植物,都会有青春和浪漫的季节,但随着时间和岁月,亮色、光泽、力量都会慢慢消失,直到形容枯槁,肢体变得比榆树皮还要皲裂。惟有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哈尼夫库雷在《身体》这部小说中警告:你终究会发现,世间只有一件无价之宝,既非金子,亦非爱情,而是时间。而我要说:世问最金贵的,既非金子,亦非时间,而是土地,能发出声响的土地。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土地上万物发出的声响就是土地的回声,这些回声本应当是自然愉悦的欢歌,但在现代化进程中,却变成了令人闻之垂泪的呻吟。
B.文章的第⑥段写了一个不愿意回乡的打工女孩对城市的热爱,表达了对乡村失落的隐忧,批判了本应回归乡村的人对土地的背叛。
C.由于现代人越来越现实,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越来越淡漠对土地的情感,这种对土地的淡漠很可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恶果。
D.土地永远青春和浪漫依旧。曾经,土地以生长在它上面的农作物养育了我们;如今,又以现代化的城市,给人们提供崭新的生活。

E.作者在文章中不止一处描写了秋天的乡村田野飘香、果挂枝头的丰收景象,是为了告诉我们:养育我们的许多物质都来自于土地。
文章第①段写五月的乡村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概括“回声”的具体内容。
现代化进程正在对传统的生产方式提出挑战,土地作为农耕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其最基本的粮食生产功能正在被人们忽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

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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