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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金体
雪小禅
①瘦与金,仿佛贫穷与富贵,凑在一起,居然有一种别致的味道和气息。
②是一个皇帝创造的一种书法体。
③但凡这种皇上,一定做不好皇上。果然,创造瘦金体的宋徽宗对书法和绘画的偏爱,让他沦为金兵俘虏。但正是心中这些对于书画的热爱,才使他在沦为俘虏时不至于落难到不堪的地步——人的爱好,在生死关头总会拯救他。因为漫长的时光是无法打发的,这些爱好,可以与时间为敌。
④喜欢瘦金体,是因为喜欢它的个色。
⑤就因这叫法,分外有几分落寞的荒意。
⑥像秋天长水。是寂寂的天空,有几声远走高飞的大雁,其实是含着人世间最饱满的情意的。远的东西总是充满了想象,而这瘦里,就有了山的寒水的瘦。这金里,又有了人世间最真实的沉重和亮色。
⑦第一次读到这三个字,就被吸引了。三个字里,跌宕出一种极为细腻的光滑与个色感。只这两个字联系起来,衍生出多么孤零的一种情怀啊。
⑧再看字。真是瘦。绝非牡丹的肥腻,而是一枝清梅的瘦。枯而不甘。我喜欢那支棱出来的样子,一撇一捺都彰显出不同凡响的意味。看着一点也不洋气,甚至有些乡土,可是,一腔子里的血全是清傲的。
⑨那份浓烈,那份傲岸,分外扎眼。
⑩也像宋徽宗这个人。偏偏不喜欢做皇帝,偏偏把心染在了琴棋书画里。
⑪另一个皇帝李煜,南唐后主。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诗词,一切如命,当然也会一江春水向东流。
⑫总觉得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的男子或女子会徒增一种莫名的伤感。于他的审美上或许是一种趣味的提升,于人生而言,并无多少益处。因为那样会使心灵过早地进入陡峭地带,过上一种看似平静实则颠簸的生活。虽然人生会因此厚了,肯定了,更值得揉搓和拿捏了。可是,它们带来的荒凉和皱折也一样多。——这些人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对时间的交待和对生活惘然的品味。
⑬就像瘦金体,看似锋芒毕露,实则是人生的无奈全在里面。
⑭能在哪里张狂呢?除了在文字中。在日子中,不得不收敛,不得从春到秋,从夏到冬。日复一日重复和交待的,其实是差不多的内容。
⑮那仿佛是经历过时光淬砺的女子,逆境让她一夜之间成长。被时光或打击过的石头、铁或人,往往更加光彩夺目。很多时候,顺境让人慢慢就沉下去了,而逆境,一经时间打磨,却可以散发出更加绮丽之光。即使是变得凛然了,突兀了,但那味道却是格外不同了。
⑯人们很难记得历史上那么多皇帝。但却容易记得宋徽宗。金戈铁马是留给岁月尘烟的,一个书法体的诞生却是永远永远地留下来了。尽管想起时恍如隔世,可是,如果看起来、写起来,却仿佛昨天。
⑰看过一个朋友临摹的瘦金体,分外古意。
⑱却觉得并不远,仿佛可亲可近的人。贴在脸上,有温热感,放在怀里,是那亲爱的人。远远地看她写,那中式的长衫,那手中的毛笔,仿佛都带着一种阔绿千红的诱惑。在少年,我是如何抵触着中国文化,那么现在,我就有多么热爱着它——你曾经反感的,或者隔阂的,在多年之后,也许会成为最亲近的。这恰恰是岁月所赐。心老了以后,往往会喜欢一些沉静下来的东西,比如书法、绘画,比如戏曲。
⑲因为不再有生活的节奏和韵律了,也渐渐失去争先恐后去要什么的意味。人生到后来,是做减法了。一步步减去那丰硕的气息,像瘦金体,只留下些风骨和枝桠就够了,那风骨,却更吸引人。因为隔着八百多年的烟尘与风雨,我仍然能感觉瘦金体的凛凛风骨。
⑳那是一个男人的心声。
21他更愿意臣服于书画之间的时间。那是属于他个人的时间。没有年代,没有界限……他似乎早就料定了。其实,他一定会比别的皇帝更多的出现在后代的书中或者文人们的嘴中。因为文化,从来是穿破了时间这层膜,而且,年代越久,味道会越醇厚,越有气象。什么东西一旦有了气象,便离成大器很近了。
22因了宋徽宗,我偏爱着寥薄清瘦的瘦金体。又因为瘦金体,我更高看这潦倒的皇上。有的时候,恰恰因为不堪和潦倒,才创造出一个个文字或书画里的奇迹。那些画牡丹的人,永远不会体味画竹或画梅的心境。潦倒,往往赐予人更高的灵魂品味和耀眼的光彩夺目,比如凡高,比如宋微宗。
23破掉了富贵之气的瘦金体,就这样支支愣愣地入了我的眼——异数,从来就有着别样的动人大美。无论是书画、文字,还是人。作者以“个色”一词来形容“瘦金体”,它的含义,可以用文中 ① 、 ② 等词语来解释。
作者认为喜欢上文字或者绘画书法,除了提升审美趣味外,对人生“并无多少益处”,她为什么这么说?请用自己的话表述。
文章写宋徽宗和他所创的“瘦金体”,却写到了李煜和临摹瘦金体的朋友,写此二人之事的目的分别是什么?
分析末段在文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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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种孤独
毕淑敏
①阅读的感觉难以比拟。
②它有些像吃。对于头脑来说,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当,不断溢出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宜于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
③头脑需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人愈是年轻的时候,愈是贪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吃得渐渐少了,但要求渐渐地精了。我们知道了什么于我们有益,什么于我们无补。我们不必像小的时候,总要把整碗面都吃光,才知道碗底下并没有卧着个鸡蛋。我们以为是碗欺骗了我们,其实是缺少经验。有许多长寿的人,你问他常吃什么食品,他们回答说:什么都吃,并无特殊的禁忌。但有许多东西他们只尝一口,就尖锐地判断出成色。我想寿星老的胃一定都是很坚强的,只有一个坚强的胃才能养活得了一个聪明的脑。读书也是一样,好的书,是人参燕窝熊掌,人生若不大快朵颐,岂不白在世上潇洒走过一回?坏的书,是腐肉砒霜氰化物,浪费了时间贻误了性命。关于读什么书好的问题,要多听老年人的意见,他们是有经验的水手。也许在航道的选择上有趋于保守的看法,但他们对风暴的预测绝对准确。名著一般多是经过了许多年代的考验,是被大师们的智慧之磨研磨了无数遭的精品。读的时候,像烈火烹油的满汉全席,为大享乐。
④它有些像睡。我小的时候,当我忧愁,当我病痛,当我莫名其妙烦躁的时候,妈妈总是摸着我的头说,去睡吧。睡一觉也许就好了。睡眠中真的蕴藏着奇妙的物质,起床的时候我们比躺下时信心倍增。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当我们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仿佛从酣然梦幻中醒来,重又生机盎然。
⑤它有些像搏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断同书的作者争辩。我们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在这种智力的角斗中,我们往往败下阵来。但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在读名著的时候,我常常在看上一页的时候,揣测下一页的趋势。它们经常同我的想象悬殊甚远。这种时候我会很高兴,知道自己碰上了武林中的高手。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人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只是江湖上的口诀藏之深山传之密室,各个学科大师们的真迹却是唾手而得。由于它的廉价和平凡,人们常常忽视了它的价值。那是古往今来人类最智慧的大脑留给我们的结晶啊!我一次次在先哲们辉煌的思辨与精湛的匠艺面前顶礼膜拜,我一次次在无与伦比的语言搭配之下惊诧莫名……我战胜自己的怯懦不断地阅读它们,勇敢地从匍匐中站起。我知道大师们在高远的天际微笑着注视着后人,他们虽然灿烂却已经凝固。他们是秒表上固定了的记录,是一根不再升高的横杆。今人虽然暗淡,但我们年轻。作为阅读者,我们还处在生命的不断蜕变之中,蛹里可能飞出美丽的天鹅。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
⑥阅读是一种孤独,几个人共看一本书,那是在极小的时候争抢连环画。它同看电影看录像听音乐会是那样的不同。前者是一块巨大的生日蛋糕可以美味共享,后者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他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说过同样的话,但你此刻只感觉到他在为你而歌唱。如果你不听,他也不会恼,只会无声地从书页里渗出悲悯的叹息。你“啪”地合上书,就把一代先哲幽禁在里面。但你忍不住又要打开它,穿越历史的灰尘同他对话。
⑦真正的阅读注定孤独。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锤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为你讲的故事。
(选自《我的人生笔记》)文章第④段为什么说阅读“有些像睡”?这样说有什么表达效果? (6分)
文章第⑤段画线句说“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又说“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进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这两句是否矛盾?为什么? (6分)
结合全文内容看,读书有什么要旨?请你作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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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草
刘翠婵
①这个时节,草是村庄最新鲜的主人,它惬意地盛开,有点乍乍乎乎。各种各样的草竞相开放,比花儿还要热烈。有的草小得只有米粒大,挤挤挨挨偎在一起,一个春天长下来,还是那么小,看着人心生疼。有的草大大咧咧地长,一个晚上不见,就会蹿出老高。后院一堵不大的矮墙上,就有十几种草在这里聚会。
②村子是离不开草的,人和牲畜都离不开。如果没有稻草,就长不出稻谷,没有稻谷,一年的希望又在哪里?如果没有各种各样的草,牛吃什么羊吃什么猪又吃什么?鸡鸭鹅不怎么吃草,但有草的地方,就有它们肥沃的粮食,各色虫子、蚯蚓随时恭候着它们的到来。
③稻草香甜。稻谷在草叶上扬花、抽穗,凝结一年的希望,从嫩绿到金黄,村人忧心忡忡地牵挂着。当金黄来临,村庄就丰硕,香喷喷的气息萦绕在村头村尾,像村口溪流哗哗的碎语,止也止不住。稻草在我心里是一种有温度的草,它恰到好处地温暖了我童年的许多个冬天。那时夏天收割完,每家每户都会在稻草堆里挑出一些长得好的草杆,晒干后扎成草垫,待到冬天铺在席子下,就暖和了。
④盛开的草,漫山遍野站着,站成村庄一季一季的依靠。很多不知名的草,长在村庄之上,墙头、瓦顶、乱石堆,无处不在且长势良好。长在屋顶上的草带着一身的侠气,春归时醉享天涯春风,夏日里骄阳烈焰缠身,挺到秋来又要饱尝风霜雨雪,冬临就化作檐角的一撮泥土。这样的草,孤独地长在高处的瓦上,是藏在村庄深处的魂魄。死了一拨,瓦就黑上一层,村庄就在它们一次次死去活来中渐渐老去。
⑤一些废弃的墙头上,每年都有不同的草在长。生在废墟上,便是野草了。伫立风中,它们的命运并不会随村庄的命运起伏。除了神,只有野草可以在废墟上歌唱。
⑥有了盛开的草,村子就像有了一件压箱子的衣料,大太阳底下一抖,就会抖出许多难言的气息。
⑦草的一生是一个四季轮回,村人的一生是六七十年或七八十年。村庄的一生又是多长?我以为,所有的村庄都应该是长生不老的。可是我看着它渐渐不在了,最初是人声在这里低落下去,接着是牲畜开始稀疏,最后是草爬满了老屋的许多角落。在屋里盛开的草,丧失了平原上的芬芳,因为此时的它已是荒草。
⑧村子里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在沉睡中死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最得体最幸福的死法,不用劳烦子女们奔波,不用拖着疲弱之躯苦等油尽灯枯。村庄又少了一个人,村上的草又多了一棵或一丛。老人们总说自己的命和草一样贱,到头来只有草可以做最后的陪伴,在灵魂没入土地的时候,一生的凄苦都化作了来年坟上青葱的草叶。
⑨草是有来生的,无论死得多么难看,春风一点染,它就又是芳草了。村庄和村庄上的人们没有来生,一旦离去,永不回头。
(选自《福建文学》2011年第1期,有删节)文章第①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描绘了怎样的情景?
在作者笔下,稻草具有怎样的特点?请概括说明。
文章第⑤段写生长在废弃墙头上的野草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本文蕴含着丰富的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探究。
文本材料概括分析
苏轼批评吴道子的画,曾经说过:“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这两句话也许可以现成的应用在他自己身上,概括他在诗歌里的理论和实践。前面一句算得“豪放”的定义,用苏轼所能了解的话来说,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用近代术语来说,就是:自由是以规律性的认识为基础,在艺术规律的容许之下,创造力有充分的自由活动。这正是苏轼所一再声明的,作文该像“行云流水”或“泉源涌地”那样的自在活泼,可是同时候很谨严的“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他在风格上的大特色是比喻的丰富、新鲜和贴切,而且在他的诗里还看得到宋代讲究散文的人所谓“博喻”或者西洋人所称道的莎士比亚式的比喻,一连串把五花八门的形象来表达一件事物的一个方面或一种状态。这种描写和衬托的方法彷佛是采用了旧小说里讲的“车轮战法”,连一接二的搞得那件事物应接不暇,本相毕现,降伏在诗人的笔下。在中国诗歌里,《诗经》每每有这种写法。唐代算韩愈的诗里这类比喻最多。但是我们试看苏轼的《百步洪》第一首里写水波冲泻的一段:“有如兔走鹰隼落,骏马下注千丈坡,断弦离柱箭脱手,飞电过隙珠翻荷”,四句里七种形象,错综利落,衬得《诗经》和韩愈的例子都呆板滞钝了。
苏轼的主要毛病是在诗里铺排古典成语,所以批评家嫌他“事障”,“如积薪”,“窒、积、芜”,而袒护他的人就赞他对“故实小说”和“街谈巷语”,都能够“入手便用,似神仙点瓦砾为黄金”。他批评过孟浩然的诗“韵高而才短,如造内法酒手而无材料”,这句话恰恰透露出他自己的偏向和弱点。
(节选自《宋诗选注》)这段材料对苏轼的诗有怎样的评价?
本文是如何看待苏轼诗的“豪放”的?用自己的话概括。
贺铸《青玉案》“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也是博喻的佳例,简要分析这组比喻如何使得“本相毕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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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
苗千
爱因斯坦(A1bert Einstein,1879—1955)这位出生于德国的犹太裔理论物理学家,因为对理论物理学的开创性贡献,早已成为“天才”的代名词和科学界的标志性人物。全世界研究爱因斯坦的专家和书籍多如牛毛,我们不可能通过一篇短文来总结爱因斯坦的天才或他的理论,如果只从科学史的角度去考量这位物理学家,就会发现他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
1879年3月14日出生于德国乌尔姆的爱因斯坦,在早期并不像很多传说故事中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智力发育迟缓且有语言障碍的小男孩,他很早就表现出了超强的领悟能力以及对自然界的好奇心。据他自己讲述,他第一次对自然界感到好奇,来自他爸爸送给他的一个小罗盘,那个始终坚定指向一个方向的罗盘指针使他第一次认识到了自然界的神奇。
15岁时爱因斯坦追随做生意失败的父母到意大利求学,后又转学瑞士,在学风开放的阿劳中学补习一年后考取了苏黎世理工学院,接受数学和物理学教育。随后,这位天才留在了充满着让他喜爱的自由气息的瑞士,却因找不到教职而成了专利局的一名小职员。当学术成就开始被全世界认可后,他开始执教于苏黎世大学,随后离开瑞士,执教于布拉格,后来又回到当时的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德国柏林。
回顾爱因斯坦早年的求学和执教经历,与罗曼•罗兰笔下的人物——音乐家约翰•克里斯多夫倒有颇多相似之处,他们都是在少年时期对德国的沉闷空气感到压抑,之后游历欧洲,吸收各国文化的精髓,但最终在他们的作品中仍旧体现了德国思想和文化的条理性和深刻性。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完全无法忍受德国的应试教育,他因此选择在瑞士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在工作轻松的伯尔尼专利局做小职员的同时,丝毫没有放弃对“同时性”进行不懈的、深刻的思考,最终发展成为狭义相对论,改变了人们对时间的认识。正是在瑞士放松自由的氛围中,他和几位好友成立了“奥林匹亚学院”,一起研读哲学和物理学的经典著作,以马赫、庞加莱和休谟等人的思想为后盾,对牛顿经典物理学发起挑战。
爱因斯坦在得到物理学界的认可之后,回到了德国。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他认识到德国在彼时仍然是世界物理学研究的中心,柏林聚集了世界上最出色的物理学家;另一方面,成熟的爱因斯坦可能对于表面显得僵化、教条的德国式思维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同。他的广义相对论,固然有着天才的迸发,但也有对于自然规律深刻的认识和艰苦卓绝的追求,这正是德国精神的体现。这位终生追求物理学和谐统一的物理学家喜欢莫扎特远胜于贝多芬,他认为贝多芬是在创造音乐,而莫扎特只是从天堂中把音乐“拿来”。他做出这个评论的时候,不会知道后人评价他开创广义相对论同样经历了像贝多芬一样孤独而悲壮的奋斗。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爱因斯坦受到德国纳粹政府的胁迫出走美国,他的再次出走成为德国作为世界物理学研究中心开始凋零和美国科学界崛起的标志。这位一生热爱和平的物理学家作为美国公民度过了他平静的下半生,他的经历,不仅是传奇,俨然成为20世纪人类科学发展的一个缩影。从全文看,文章第一段中爱因斯坦“在德国甚至是整个欧洲物理学发展过程中的符号意义”具体指什么?
文章先后提到罗曼•罗兰笔下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和莫扎特、贝多芬两位音乐家,有什么作用?
就本文来看,爱因斯坦在科学研究领域取得伟大成就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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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 鞋 的
筱敏
火车站喘息着吞吐人群,浓烟般的人群从甬道里喷出来,在广场上骤然散开。他便是一星尘末,随着气流的裹挟,被喷吐到城里来了。
他在广场张目一望,就失了方向。广场是令人心慌的大,像黄河出海处的淤滩,失了流速的泥沙一时张皇,也就失了方向。阳光是一种陌生的气味,它不是沁进去烘暖人和庄稼,却是在表皮上白晃晃贴着,镀银一样只管四处制造白晃晃的反光。方砖是这种反光,路面是这种反光,楼墙、街衢、汽车,每一扇门和每一页窗都是这种推拒人的反光。
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他没能把自己做颗种子种进那些光里,到底还是途中的流沙,在虚拟的目的地茫然地流徙。
于是,他蹲在路旁看见许多流徙的脚,于是,他成了一个修鞋的。
鞋摊占地一平方米,但这一平方米是城里人的,不是他的。他只是个非法闯入者,非法逗留者,他必须随时提防那些身着制服手提棍棒的管着这儿每一平方米的主人,他必须能在眨眼之间卷起他的摊子消失。在梦境之城里,他是一个必须以不断的逃亡证明自己不存在的非人。
这会儿修鞋的栖在一株路树下面。这树据说叫榕,大叶榕还是菩提榕,他不大认识,然而树荫倒是密密的结实。他的修鞋摊子张开,没有一点儿声响,他半蹲半蜷的坐态,更没有一点儿声响,惟独发出一点儿声响的,是那晨露一样的目光,在浑浊的街市里,以一种清澈的期待盯视着路人。
最好听的是鞋钉敲进鞋跟的声音,还有麻线纳过鞋帮的声音,还有粘合胶的小罐扑地一下撬开盖子的声音,还有卖烤红薯的女子的胶轮车吱吱呀呀来而复去的声音……
土地的气味从他体内散发出来,很浓郁,让他瞌睡,但土地这件事他是不想的,他就是被冲走了的土地。关于土地,如果说他也曾有过,他所能记起的就是荒旱,一颗汗珠子滴下去,溅起来的不是青苗,而是黄扑扑的浮尘。好容易有一场雨,却不是滋养土地的,而是毁坏土地的,他看见一片一片土地被冲走了,剩下一棱棱干枯的不长东西的沟壑,接着又是荒旱,接着又是一片土地被冲走了,最后他也被冲走了。不会再有一道水流反转过来,把他重新带回去。
他的腿屈起成一个作坊台面,在那里侍弄各色鞋子,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土地对于他永远是个神话。他的卑贱不可以耕耘神话,惟愿能平平安安侍弄那些游走在神话之上的鞋子。
他惟一理解的是这棵他叫不出名字的路树,他想对于这棵路树,他也已经是个面熟的人。他听见人说这种树命贱,贴着墙缝也能长,树身上挂下来的每一条气根都是一条命,触到地面就能长成新树,甚至可以独木成林。于是他时常欣悦地数头顶的气根。那些气根真是多啊!而且每天都有嫩生生的端尖冒出来,垂挂着向地面奔去。但修鞋的还是担心,毕竟这些气根不知道,它们要去往的土地,已经是水泥封严了的,水泥很光滑,一丝缝隙也没有,他不知道那样的地面怎么样挤得下一条命。他这么担心着,那些气根已经悠悠然垂到他的眉棱处了。
有一天,穿制服的人出现了,修鞋的卷起摊子拔腿飞逃。现在他知道他不必逃得太远,钻进一条岔道很多的小巷子大体就躲过去了,他还能找到一处断墙,掩着自己向外张望。他看见穿制服的人今天颜色不大一样,更不一样的是他们手里抄的是特大的剪子,扬手间金属声刮着空气刺骨地响,他们熟练地一路剪过来,把路树垂挂的气根和低斜的枝杈全都剪干净了,路面瞬时宽敞明朗,像灯箱广告里的画。修鞋的明白,无论有多少条命,也无论命有多贱,那些气根是再也扎不到地里去的了。
(节选自《捕蝶者•角落三章》)第一段中“喘息”和“喷吐”两个词隐含怎样的意味?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他梦里的目的地确是这样银光熠熠的,但银光熠熠的城市并不认识他。
(2)他宁愿膝头不断地长出来鞋子,他宁愿鞋油的气味盖过去土地的气味。简要概括修鞋者的遭遇和生存状态。
作品的最后两段关于路树气根的描写,有怎样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