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木鱼馄饨
林清玄
①深夜到临沂街去访友,偶然在巷子里遇见多年前旧识的卖馄饨的老人,他开朗依旧,风趣依旧。
②四年多以前,我客居在临沂街,夜里时常工作到很晚,每天凌晨一点半左右,一阵清越的木鱼声,总响进我临街的窗口。那木鱼的声音非常准时,天天都在那刻敲响,即使风雨夜也不间断。刚开始的时候,木鱼声带给我一种神秘的感觉,往往令我停止工作,出神地望着窗外的长空,心里不断地想着:这深夜的木鱼声,到底是谁敲起的?它又象征了什么意义?难道有人每天凌晨一时在我住处附近念经吗?在民间,过去曾有敲木鱼为人报晓的僧侣,每日黎明就在街巷里穿梭,手里端着木鱼滴滴笃笃地敲出低沉但雄长的声音。我一直觉得这种敲木鱼报佛音的事情,是中国佛教与民间生活相契一种极好的佐证。
③冬季里有一天,天空中落着无力的飘闪的小雨,我正读着一册印刷极为精美的《金刚经》,读到最后“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一段,木鱼声恰好从远处的巷口传来,格外使人觉得苍天无极,我披衣坐起,撑着一把伞,决心去找木鱼声音的来处。
④那木鱼敲得十分沉重着力,从满天的雨丝里穿扬开来,它敲敲停停,忽远忽近,完全不像是寺庙里读经时急落的木鱼。我追踪着声音的轨迹,匆匆地穿过巷子,看到一个披着宽大布衣,戴着毡帽的小老头,他推着一辆老旧的摊车,正摇摇摆摆地从巷子那一头走来。随着道路的颠簸在微雨的暗道里飘摇。一直迷惑我的木鱼声,就是那位老人所敲出来的。
⑤一走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寻常卖馄饨的摊子。我问老人为什么选择了木鱼的敲奏,他的回答竟是十分简单,他说:“喜欢吃我的馄饨的老顾客,一听到我的木鱼声,他们就会跑出来买馄饨了。”我不禁哑然,原来木鱼在他只是一种再也简单不过的信号。
⑥是我自己把木鱼联想得太远了,其实它有时候仅仅是一种劳苦生活的工具。
⑦老人也看出了我的失望,他说:“先生,你吃一碗我的馄饨吧,完全是用精肉做成的,不加一点葱菜,连大饭店的厨师都爱吃我的馄饨呢。”我于是丢弃了自己对木鱼的魔障,撑着伞,站立在一座红门前吃了一碗馄饨。在风雨中,我品出了老人的馄饨,确是人间的美味,不下于他手中敲的木鱼。
⑧后来,我也慢慢成为老人忠实的顾客。和老人熟了后才知道他选择木鱼作为馄饨的讯号有他独特的匠心。他说因为他的生意在深夜,实在想不出一种可以让远近都听闻而又不致于吵醒熟睡人们的工具,而且深夜里像卖粽子的人大声叫嚷,是他觉得有失尊严而有所不为的,最后他选择了木鱼——让清醒者可以听到他的叫唤,却不至于中断了熟睡者的美梦。
⑨木鱼总是木鱼,不管用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即使用在一个馄饨摊子上。我吃老人的馄饨吃了一年多,直到后来迁居,才失去联系,但每当在静夜里工作,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
⑩老人是我们社会角落里一个平凡的人,他在这一带卖了三十年馄饨,已成为那一带夜生活里人尽皆知的人,他固然对自己亲手烹调后小心翼翼装在铁盒的馄饨很有信心,他用木鱼声传递的馄饨也成为那一带的金字招牌。木鱼在他、在吃馄饨的人来说,都是生活里的一部分。
⑾那一天遇到老人,他还是一袭布衣,还是敲着那敲了三十年的木鱼。入夜我还可以听见木鱼声从黑夜的空中穿过,温暖着迟睡者的心灵。
⑿木鱼在馄饨摊子里真是美,充满了生活的美。我离开的时候这样想着,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略删改)本文围绕“木鱼馄饨”展开故事情节,阅读作品,填写下面的表格。
回忆木鱼馄饨的过程 |
作者的感受 |
不识老人听木鱼 |
① |
② |
失望 |
熟识老人悟木鱼 |
③ |
为什么最初卖馄饨老人的木鱼声会给作者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 (3分)
第9段说“木鱼总是木鱼,不管用什么角度来看它,它仍旧有它的可爱处”,文章是从哪些角度来表现木鱼的可爱?请分条概括。
文章第10段“木鱼对他,对吃馄饨的人来说,都已成为生活里的一部分”,请简析这一句话的含义。(3分)
下列有关文章的鉴赏评价不正确的一项是 ( ) (3分)
A.本文作者由对木鱼声的误会和探究,引出了卖馄饨老人的故事,从而表达了对人生的领悟,构思巧妙到不着痕迹的程度。 |
B.文章前面写自己冬日雨天读《金刚经》颇有感悟,结尾说“有时读不读经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意在表明现实生活可以改变人的思想。 |
C.“我仍时常怀念着他和他的馄饨”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卖馄饨老人的崇敬,也使前后文形成自然的照应,使全篇浑然一体。 |
D.本文写一个小人物的生存状态和人生境界,充满了人性美的温情和馨香,更充满了生活的哲思和厚重感。 |
卖馄饨老人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分析“卖馄饨老人”的两个特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共16分)
西南为何如此干旱
①2009年秋季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降雨少、来水少、蓄水少、气温高、蒸发大、墒情差,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旱灾。其中云南、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五成以上,部分地区降雨偏少七至九成,主要河流来水为历史最少,水库蓄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二成以上,土壤含水量普遍仅20%左右,旱情极为严峻。目前云南全省、贵州大部、广西局部持续受旱时间超过5个月,且仍呈发展趋势,对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都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失十分严重。
②据有关专家称,此次西南气象干旱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③持续时间长。2009年9月中旬,云南、贵州、广西等地气象干旱露头,10月下旬出现了大范围中等以上程度的气象干旱,至今已持续5个月。在这次干旱中,云南出现重旱以上程度气象干旱的平均日数为84天,贵州出现重旱以上程度气象干旱的平均日数为50天,平均达到历史同期最多;广西出现重旱以上程度气象干旱的平均日数为32天,为历史第二多;四川出现重旱以上程度气象干旱的平均日数为25天,为历史第七多。
④影响范围广、程度重。长期温高雨少,致使云南大部、贵州大部、川西高原南部、广西北部和东南部出现重度以上气象干旱。2010年1月,云南省达到重旱以上级别气象干旱的县数百分比一度达到85%,3月,贵州省重旱县数百分比也达到了81%。
⑤灾害影响重。西南部分地区严重气象干旱已对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塘库蓄水、森林防火等造成极大影响。干旱导致云南、贵州、广西、四川部分地区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甘蔗明显减产,冬小麦的减产趋势已成定局。土壤缺墒以及江河塘库蓄水不足,对春播以及作物后期生长影响较大。
⑥哪些因素导致西南气象干旱如此严重?气象专家分析认为,去年秋季以来,由于青藏高原上空的气压场持续偏强,其南侧的印缅槽活动长时间明显偏弱,使得形成我国西南地区降水的印度洋暖湿水汽输送特别弱。同时,北方冷空气活动路径偏东,很难渗透到云贵高原腹地。这就导致我国西南地区冷暖空气很难交汇,降水持续偏少。2009年9月以来,云南等西南大部分地区雨季结束偏早,再加上秋季后气温又长期偏高,水汽蒸发量大,造成气象干旱持续发展。文章思路是:先写灾难概况,再写 ____ ,后写 __。从全文来看本文是一篇 ___说明文,其说明顺序是 ____顺序。
第③段划横线的句子主要采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目前云南全省、贵州大部、广西局部持续受旱时间超过5个月,且仍呈发展趋势。”划线词能删除吗?为什么?
哪些因素导致西南气象干旱如此严重?请概括作答。
面对西南旱灾,知名作家韩寒认为国人对西南人民最好的帮助是“监督好政府做好本职工作,发挥好舆论的作用”,而不是捐助。网民议论纷纷,你怎么看待他的这一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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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育杂陈
格 非
学校距离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因要自己准备课桌和凳子,母亲就将家里的一张枣木的长几抬到学校,权作课桌。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我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吹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哄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铁道卫士》的国民党特务马小飞。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九万里,不料因言获罪,落入人间城郭,屡遭贬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虽然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发不出声音了, 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了。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 有删改)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①崇拜() ②交涉() ③自高自矜() ④响遏行云()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
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样的情感?
“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
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过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达出对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
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自己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的经历令“我”终生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是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捅马蜂窝
冯骥才
爷爷的后院虽小,它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荫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蜢虫驱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属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大概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致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拿竹竿一捅就下来了。”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一种捅马蜂窝的强烈渴望。那多有趣!当我给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趁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下半张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做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来,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摇撼两下,只听“嗵”,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她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决心相撞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死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我抬手想挡住脸,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剧烈地一疼,挨蜇了!我捂着脸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进屋。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用眼瞧见。家里人轮番用了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也没能使我那肿疱迅速消下去。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复愈。这一下蛰得好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致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守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招唤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爷爷说:“这就是蜇你那只马蜂。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它要是蜇了你,自己也就死了。”“那它干嘛还要蜇我呢,它不就完了吗?”“你毁了它的家,它当然不肯饶你。它要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这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式;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出一死,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无家可归的一群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这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了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去年的旧窝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一个小巧的、银灰色的——第一间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1)青苔()(2)窗檐()(3)摇撼()(4)刹那()“捅马蜂窝”这个词语,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用到,你能说说它的意思吗?
选文开篇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花木丛生,鸟虫嬉戏的乐园,这就是爷爷家的后院。作者写捅马蜂窝,为什么要先描写爷爷家的后院?
为了捅马蜂窝,“我”做了哪些准备?可见“我”是个怎样的孩子?
选文中,围绕马蜂窝而产生“我”的心理和情感变化,像一条线牵动着故事的发展,揭示文章的主旨。你能用精炼的词语概括出作者的心理变化吗?(请将词语填写在横线处)
听到爷爷奶奶的对话,“我”对捅马蜂窝充满了,当准备好真的要去捅马蜂窝时,又有些,不过这种心理还是被强烈的渴望战胜了……病愈后“我”在爷爷的陪伴下来到后院,初见到地上的马蜂,内心十分。后来,爷爷的一番话使“我”恍然大悟,因为自己伤害了马蜂而心生,于是期盼着马蜂再来做窝。直至看到马蜂重建家园,“我”终于舒心地笑了。请品读“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决心相撞的战斗机”一句。作者把“马蜂”比作“战斗机”,两者有何相似之处?这个比喻形象地写出了马蜂怎样的状态?
马蜂窝中有百十来只马蜂,为什么选文只重点写了一只?
现代文阅读
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
朱成玉
那一年我上高中,家里正是水深火热的时节。屋漏偏逢连天雨,本来就家境贫寒,又遭遇了一场大冰雹,把地里所有的农作物都打成了残疾,这意味着一年的收成都泡汤了。父亲在一夜之间灰白了头发,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庄稼,也为了那个是否让我退学的难题。
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孩子中途退学。这是父亲对我和他自己的承诺。由于生活窘迫,我在学校里处处捉襟见肘,那点可怜的生活费我要精打细算到每一分每一毛。在食堂吃最便宜的饭菜,而且每顿饭都吃个半饱。即便如此,兜里的那点硬头货每月还是早早就“举手投降”了,向生活缴了枪。
同学们自发的一些活动我从不参加,我的“小气抠门”是我的“死穴”,在他们攻击我的时候常常令我无还手之力。但我也有自己的骄傲,那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还有我的篮球水平,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它可以让我一直挺直着腰板,永不低头。
学校里要举行篮球赛,作为班级的主力,我是必须要上场的,可是摆在我面前的一个难题是,我要穿什么鞋子去比赛?我羡慕同学们脚上那一双双白得耀眼的运动鞋,有阿迪达斯的,有匹克的,如果能穿上那样一双鞋子在篮球场上飞奔,该是多么潇洒,多么英姿飒爽啊。
可我只有两双布鞋,脚上的这一双和包里的那双新的,都是母亲自己缝制的,虽说那是母亲一针一线缝制出来的,但我并未感到舒适过。因为它只能踩在家乡的山路上,一旦踏上城市那做了各种标记的马路,我的脚就像踩到了炭火上,格外难受。因为我看到人们看我时总是先盯着我的鞋子看,我看到他们的脚上穿的都是漂亮的鞋子,那个时候我是气馁的,一双鞋子泄漏了我难于启齿的身世:一个穷酸的“土包子”。有一次父亲来,同学们喊我:“你爸在校门口找你。”我问他们怎么知道是我父亲,他们说:“因为他穿了和你一模一样的鞋。”接着是一大帮人肆无忌惮的笑,很坏的笑,能把人撕碎的笑。我看着脚下的鞋子,这贫穷和寒酸的象征,我恨不能一下子把它踢到南极去,让它再也不回到我的脚下。
所以我决定向父亲要一双运动鞋。尽管我知道它很贵,尽管我一向都很乖,很能体谅父母。那些天的夜里,我只做一个梦:我穿着白得耀眼的运动鞋,在篮球场上飞奔。我不停地扣篮、扣篮,我像长了翅膀一样,我飞了起来!
那时我还不知道家里遭了灾,在电话里还不忘跟父亲幽默一把:“老爸,您儿子山穷水尽啦!”父亲对家里的灾难只字未提,装做轻松地说,“别急,老爸明个给你送钱去,让你柳暗花明。”
我没想到父亲会亲自把钱给我送来,往常都是直接通过邮局就汇来了。我埋怨父亲糊涂,不会算账,这往返的路费要比那点汇费多很多呢。可父亲说他是搭别人的车过来的,没花钱。“那回去呢?”我还在为父亲的愚钝不依不饶,父亲却不恼,他一辈子都没有恼过,他憨笑着说,这不顺道还能看看你吗!
梦终归是梦,现实还是把它打回了原形。当我向父亲说出要一双运动鞋的时候,他显得很尴尬,他说他没带闲钱来,他支支吾吾地说对不起。“只要你球打得好,同学们就会给你鼓掌的,谁会在乎你穿什么鞋子呢?”父亲自己都觉得这个安慰有些牵强,所以说的时候声音很小,仿佛自言自语一般。
我哭了,当着父亲的面。其实我完全能预料到那样的结果,父母是没有闲钱买这些奢侈品的。但我还是哭了,哭得很委屈。父亲站在那里,不停地搓着两只手,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显得手足无措。没和父亲说再见,我扭头就回学校去了。
运动鞋的梦想从此彻底破灭了。我想我不能在全校的同学面前丢丑,不能让所有的人都因为我的那双布鞋而笑话我,我决定退出篮球队。老师找到我,要我说出退出的理由,我支支吾吾地说,只想抓紧时间学习。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是多么想在篮球场上奔跑啊!
就在比赛的前一天,门卫打电话过来,说有人找我。我在校门口看到了父亲,他的手里拎着一双崭新的运动鞋,耀眼的白,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以为自己仍然在梦中,直到父亲催促我穿上试试的时候,我才敢确定这是真的。尽管不是名牌,但足以令我爱不释手,它真漂亮,我愿意叫它“白色天使”。我忍不住问父亲,怎么舍得花钱买了它?
父亲说,自从那天听了我的心愿之后,他就忍不住去了商场,打听那些运动鞋的价钱,准备回家取钱给我买。可是每一双鞋的价钱都让父亲倒吸一口凉气。在柜台前,他盯着那些好看的运动鞋看,其实是在看他儿子的心愿。正巧人家在搬货,嫌父亲挡道,就一个劲地往边上撵父亲。父亲是个干活的人,看不惯他们干活的样子,像小孩子们过家家一样。他忍不住替他们搬起货物来,以一当仨。搬完后,老板非要给他些酬劳,他却不肯收。他说就帮了这么点忙,怎么好要钱呢?可老板却坚持要给他,他就指了指货架上的那双运动鞋,挠着头,不好意思地对老板说,俺给你干一星期活,换那双运动鞋行不行?老板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那一个星期对父亲来说,是一种多苦的煎熬啊。出力倒没有什么,关键是吃饭和睡觉的问题。因为口袋里没有几个钱,父亲只好每天吃一顿饭,而且每顿饭只吃一个馒头。晚上没地方住,父亲只好到桥洞里去对付,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
“就这样,鞋子到手了。”父亲不无得意地说着。我却再一次留下了眼泪。父亲慌了:“怎么了,不满意这个样式?那我可以去给你换……”我一个劲地摇头,说满意。“都大小伙子了,别总掉眼泪。”父亲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要趁早往家赶,要不晚上就到不了家了。100多里路,父亲坚持要走着回去。
我急了,一把拽住父亲,问他是哪个商场,我要把鞋退掉,为父亲换一张回家的车票。父亲死活不肯,我抱着父亲说,爸,相信我,没有这双鞋子,我一样可以堂堂正正地走路。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一下子就长大了,真正的长大了。
那场比赛,我穿着朴素的布鞋上场了。我不停地飞奔,不停地投篮,不断地把球投进篮筐,威力无比,势不可挡。仿佛长了翅膀一样,像是在飞翔。在飞奔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在投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父亲,我要让父亲知道,我是他最棒的儿子。
从此,我在学校里有了和乔丹一样的绰号:飞人。
从那以后,我更加勤奋地学习。终于在第二年的夏天,考取了梦寐以求的大学。我成了我们山村里飞出去的“金凤凰”,我真的会飞了,是父亲给了我坚强而自信的翅膀。
父亲,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只有你,可以让我飞翔。给下列划线字注音。
①窘迫()②泄漏()③酬劳() ④绰号()文章第一段作者写道:“父亲在一夜之间灰白了头发,不仅仅是为了他的庄稼”,你认为还有什么原因让父亲一夜之间有如此大的变化?
在文中,作者以朴实、真挚的语言再现了那段窘困的生活,读来倍受感动。请从修辞的角度分析下面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兜里的那点硬头货每月还是早早就“举手投降”了,向生活缴了枪。能把“苦”日子过“甜”的人,一定会拥有最富足的人生。面对生活中的“苦”,“我”是怎样克服的?我的“乐”又表现在哪些方面?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母亲亲手缝制的布鞋应该是很合脚的,为什么“我”并未感到舒适过?
文章主要围绕“一双运到鞋”来展开情节,请简要概括这一情节中“我”的心理变化过程。通过“运动鞋”事件表现了父子之间怎样的感情?
作者以“父亲,我唯一的翅膀在你那里。只有你,可以让我飞翔”一句结尾,既简洁有力,又意味深长。请联系全文分析其作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乡村教育杂陈
格非
学校距我们村庄只有一箭之遥。校舍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祠堂,甚至连屋顶的瓦楞上都长着芦苇和蒿子。我们唯一的老师姓薛,名字已忘了,只记得他略微有点驼背,乡亲们都叫他“薛驼子”。薛老师经常干完农活,挽着裤腿,赤着脚就来到教室,一本正经地掏出一本翻得烂糟糟的小人书来。用小人书作教材是薛老师的一大发明,等到我们差不多能够将这本小人书的故事都背下来了,老师就会弄来另一本。
会讲小人书,已经让我们对老师佩服得五体投地了,可他竟然还是一位远近闻名的篮球裁判。他有一枚亮晶晶的铁皮哨子,从不离身。有时,他正给我们讲小人书,大队里就有干部来请他去裁判,我们当然前呼后拥地跟着他前往观战。一般来说,只要薛老师在,我们大队的篮球队基本上就不会输球。人家刚得球,他就吹人家“走步”;人家明明是投进了两分,他把哨子一吹,说人家“犯规”在先;人家气急了,用篮球砸他,他手一挥,就将人家罚出场外。乐得我们这些围观的人拼命地鼓掌。在那个年代,会打篮球的人多的是,可要说裁判,除了他就没别人了。我们之所以会盲目地崇拜他,是因为他让我们很早就懂得了一个真理:真正重要的不是规则本身,而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可惜的是,不久之后,薛老师因为“误人子弟”这一莫须有的罪状,从学校里消失了。大队给我们一下派来了三位新教师,与此同时,学校也开始向所谓的“正规化”大踏步迈进了。
我们最喜欢体育课。可学校里没有什么体育设施,除了跑跑步,做做广播体操,就再没别的花样了。我们学校的操场不是被大队用来开群众大会,就是被附近的村民用来晒谷子。我们老师与大队交涉过好多次,总也没什么结果。若是晒谷子的人家刚好有小孩在学校念书,这个同学在上课之余,还得肩负驱赶麻雀的重任。有时,课上到一半,就会有同学猛不丁地站起来,朝窗外成群袭来的麻雀扔石头。老师也会终止上课,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哦嘘哦嘘”地轰鸟。
我们的语文马老师常让我们觉得他高深莫测。按照他的理论,写作文最重要的秘诀之一,就是要经常使用“突然”这个词。老师说,这个词具有魔法般的效果,一旦出现在文章中,往往能让人吓一跳,至少也会让人眼前一亮。我们试了试,还真是这样。去年我在美国爱荷华国际写作中心,听说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在教人写作时,竟然也是要求学生重视“突然”的妙用。这样一比较,我们老师在当年写作方面的造诣之深,是不难想见的。
不久之后,学校里来了一位“神仙”。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只是脸相有点凶。他从不体罚学生,因为他根本用不着。他成天神情肃穆,眉头紧锁,其长相很像电影里的特务。同学们见了他就害怕。可他一旦笑起来(这样的时候极少),我们就更害怕了。这个人的一切都是神秘的。我们都知道他是正规大学建筑系的毕业生,正欲鲲鹏展翅,不料因言获罪,最后被发配到我们这个荒凉的小村庄来了。他有些怀才不遇,因而自高自矜,不足为怪。我们当时并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犯了什么“罪”,只晓得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地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美术诸多名堂。
我们学校最值钱的家当是架旧风琴,解老师用它来教音乐,时间不长,那架风琴却突然不出声了,解老师的音乐课只能改教大合唱。那不是一般的大合唱,而是三声部轮唱。我被分在第一声部,歌曲快要结束时,我们要连唱三遍“干革命”,才能等到二、三声部同学的“靠的是”追上来,最后,三个声部合而为一:“干革命靠的是毛泽东思想”。声震瓦屋,响遏行云。我们第一次知道歌还能这样唱,感觉太奇妙了。
解老师最反感抄袭。有一天上课,解老师让一个同学站起来,问他知不知道作文为啥得了零分,那同学说不知道。解老师说,你的作文是抄的。那个同学大叫冤枉,发誓赌咒般地否认。解老师就不慌不忙地拿出了他的证据:原来那位同学的作文开头,竟赫然写着“本报讯”三个字。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一个一个地训练我们演讲。我们不知道他为何要这样做。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原来如此。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想不想看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日记,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选自《百花洲》2011年第2期有删改)给下列词语中划线的字注音。
①崇拜()②交涉()③自高自矜()④响遏行云()我们的第一位老师“薛驼子”是一个颇有喜感的人物,他有着毫无修饰的随意和率性,行事往往使人笑不可仰乐不可支,但人物又不失可爱。阅读文章第一、二自然段,谈谈老师“薛驼子”有哪些滑稽的表现?
在孩子眼中,每个老师都有其“高深莫测”之处。“我”成年之后,特别是做了大学教授之后,竟还能将自己乡村老师的写作秘诀,与美国著名作家雷蒙德.卡佛的“教法”相提并论,试分析此处表达了“我”对老师怎么样的情感?
“我”的三位老师风格迥异。文章对解永复着墨最多,因为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请结合文章第六、七自然段,谈谈在孩子心目中解老师为什么就是一位“神仙”?(答出两点即可)
作者在回忆自己代表学校在全大队社员大会上发言的经历时,写道“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这里除了表现出母亲看到儿子如此出息时骄傲激动的心理外,还有什么作用?
若干年后,当作者回忆起第一次看火车的往事时,当时的情景与心情依然清晰如昨,足见这次神奇经历令“我”终身难忘。下面的选句描写了“我”初见火车的情形,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进行赏析。
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忆普通人生活的文章做得好,还非常有看头的,此文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孤芳自赏,而是以精彩的文笔将你带入他的世界,构成了文章内外共同交织的人生图景。这是一篇很有特点的文章,请你从某一方面举例说明它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