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灯下草虫鸣
潘纤云
①倚灯夜读,有虫声从院角黄菊丛内传来,时停时续,忽高忽低,带点诗词里的平仄音律,不紧不慢地在秋夜里弹唱。“灯下草虫鸣”(王维《秋夜独坐》),想着这几个字,指尖慢慢滑过书页,伴着秋虫的浅吟读书,心里更觉温暖得很。
②古人说,春听鸟声,夏听蝉声,秋听虫声,冬听雪声。我觉得,这四种声音里,春的鸟声和夏的蝉声过于激烈,浮躁张扬了些,冬的雪声又过于清寂,单调孤寒了些。而端坐在秋虫声里,听虫们一唱三叹的唧唧声,不紧不慢,清越激昂,犹如诗人们的雅集聚会,内心不由自主地抒情起来,或捧卷展读,或邀友煎茶,才不负这诗意秋声。
③“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里描述了季节的转变。西风起,月冷霜寒,虫呜断续,伴着捣衣的砧声,夜风中的箫声,思妇远望征人,秋虫的低吟亦如她的心声:唧——唧唧,分明是“盼——盼啊”。她仰头观天,雁阵穿过暗夜的云朵长鸣而去;她俯首聆听,草丛里秋虫声声低语,天地间响彻它们的叫声。大雁知道南飞,蟋蟀知道归家,良人又在哪里?她的身影在秋灯里愈发孤凄。
④这种意象定格在诗书里,便是一幅幽凄伤情的画卷,极富文学里的抒情美,如叶圣陶所言,虫声会引起劳人的感叹,秋士的伤怀,独客的微喟,思妇的低泣,是无上的美的境界,让人回味有加。而常人世界里的秋虫声,又是另一首音韵动人的美好诗篇。幼时在乡下,跟着婶婶到田野里守秋。我们爬上木柱搭成的高高的草棚,田野里的作物尽收眼底。红薯、山药、玉米的藤蔓黑黝黝的,静静地伏在野地里。伴着习习的凉风,有新稻的清香从远处飘来。婶婶略有睡意,让我注意有无田鼠野獾出来偷食。我静静聆听,耳中灌满的却都是虫声,分不清哪是蟋蟀,哪是蚂蚱,哪是蝈蝈……有的若大提琴,有的若竖琴,有的若风笛,仿佛一场绝妙的交响曲,此起彼伏响个不停。当时头顶上有金黄的秋月,田野里有成熟的庄稼,草棚里有醒着的我,我们都是虫们肃穆的听众。那晚我着迷于这秋之天籁,到黎明方才睡去。
⑤有时觉得,尘世萧瑟的秋里,因了虫音而生动起来。一个秋夜经过小区的桂树下,听几个女子唱小曲。他们都是乡下来的保姆,夜晚得闲,唱一些做姑娘时的俚曲消磨时间。在桂花香的包围中,我坐在她们中间,陶醉地听。其中一个唱着唱着,却突然静默下来,我发现她眼里有泪花闪烁。问原因,她说,听到草丛里的虫子叫,想起年轻时一个秋天的晚上,和邻村的二牛哥在田埂头唱《摘石榴》,当时虫子就这样唧呀唧呀叫个不停。她的脸上闪过一丝羞涩笑意,又继续唱:“听说下扬州正中我心头,打一个包袱跟上你就走……”她有没有和她的二牛哥下扬州,我没有问;但阵阵虫鸣,让她记忆中的爱情倏然被唤醒,让她回到了曾经的某个美好时刻,已使得这个秋夜温馨满满。
⑥我钟情秋天的虫声,还因为它们谱在大自然的音符,更能令我内心充满宁静。我品味着刘墉的这句话:“秋虫声就是要这样聆听,在那细小的音韵中感触,即使到了极晚秋,只要以心灵触动,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音响。”通常,在这样的细小音韵中,沏一杯滚烫的茶,捧一本心仪的书,窗前的灯影里,我在阅读,窗外的草丛里,秋虫们在吟唱。它们的话语和我心灵的声音汇合,那是无比美妙的体验。
简要赏析第②段中加横线的句子。
文章是从哪些角度表现“秋虫之声”充满诗意的?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简要分析第⑤段文字在文中的作用。
结合文本,谈谈本文以“灯下草虫鸣”为题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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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谏名臣杨继盛
杨继盛(1516~1555),明代容城(今河北徐水容城镇)人。七岁丧母后边放牛边读书,由于刻苦勤奋,学业极为优异。在国子监深造期间,得到祭酒(管理京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官员)徐阶的赏识。嘉靖二十六年(l547)登进士,授官南京吏部主事。在南京,他向学识渊博的兵部尚书韩邦奇学习,不久,被提拔为兵部员外郎。
这时,俺答(鞑靼族的首领)围攻北京,帝都告急。嘉靖皇帝委派成宁侯仇鸾为平虏大将军,节制各路兵马,想依靠他击退入侵之敌。但仇鸾贪生怕死,只求保持个人的禄位,于是上疏主张与鞑靼通商,向他们购买马匹。他以为,这样一来,鞑靼从卖马中获得厚利,便会自动撤消对于明朝的入掠。这一愚懦的建议,却颇得到一批苟且偷安的大臣和昏庸愚蠢的明世宗的首肯。与此相反,杨继盛主张坚持抗击外侮,反对妥协辱国。他深知仇鸾、严嵩把握朝政,自己的主张是难以实现的,但为了国家利益,他毅然于嘉靖三十年(1551)上《请罢马市疏》,列举了向俺答互市议和的“十不可”和“五谬”。强调只有坚决抵抗,才可望打击俺答,保障边境的安全。
由于他的奏章论据充分,情真意切,使冥顽如石的世宗皇帝也“颇心动”,因而转发给仇鸾、严嵩、吕本、赵锦等权臣传阅。仇鸾恼羞成怒,那班腐败无能的官员于是随声附和。当此时,仇鸾利用皇帝的宠信,进密疏,诬告继盛有图谋不轨之嫌。这样,杨继盛就被投进“诏狱”,接着又贬为狄道(今甘肃临洮)典史(知县下面掌管缉捕、狱囚的下级官吏)。
不久,俺答毁约,又屡次进犯,仇鸾的奸佞暴露无遗,急病而死,被处以戮尸之刑。嘉靖皇帝这才想到杨继盛当日所说是正确的,于是把他稍为提升,作山东诸城知县。一个多月后,调南京户部主事。接着又封为刑部员外郎。
当时,严嵩专权,他痛恨仇鸾曾在世宗面前讲过自己的坏话,所以内心非常赞赏杨继盛带头对仇鸾发难,要迅速提拔他。于是又擢升他为兵部武选司。可是,杨继盛并没有受宠若惊,他痛恨严嵩比对仇鸾有过之而无不及,所以上任一个多月后,冒死上《请诛贼臣疏》,弹劾严嵩“盗权窃柄,误国殃民”的“十大罪”和“五奸”,要求早加诛戮,以清朝政。疏中有“伏望皇上听臣之言,察嵩之奸。群臣于嵩畏威怀恩,故不必问也”。疏入,明世宗大怒。他十分宠幸严嵩,认为杨之上疏弹劾他,是因“谪官怀怨,摭拾浮言,恣肆渎奏”,又将继盛下予诏狱。
被投进特别监狱后,杨继盛遭受了毒打一百棍的酷刑,交由刑部定罪。刑部侍郎王学益是严嵩的死党,他根据严嵩的密令,要诈传亲王令旨处杨以绞刑,遭到刑部郎中史朝宾的抵制。严嵩怒而贬史朝宾为泰州通判。刑部尚书何鳌不敢违抗,根据严嵩的意愿判杨继盛死刑,但明世宗却没有马上杀死他的意思。
在牢房三年间,屡有正义之士设法营救,但严嵩必欲根除后患。刚好都御史张经、李天宠受诬陷入狱,严嵩揣摩皇帝必杀这二人,等到朝审时,就把继盛的名字一并附上呈批。这,杨继盛是清楚的。但他大义凛然,视死如归。他从容不迫地给儿子写了信。在信中,他对儿子叮咛周至地训诫,要他们好好学习,不必迷于仕途,“若是做官,必须正直忠厚,赤心随分报国……不可因我为忠受祸,遂改心易行,懈了为善之志”。表现了与屈原一样“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气概。
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月一日,杨继盛在北京西市慷慨就义。临刑前,他口占一绝;“浩气还大虚,丹心照千古;生平未报恩,留作忠魂补!”“天下相与涕泣传颂之”。
不久,有以杨继盛为主人公的著名传奇《鸣凤记》问世,于是杨继盛的名字“虽妇人孺子亦知”了。傅维鳞的《明书》又把杨与沈炼、海瑞合传,列为明代著名直谏朝臣之一。赞美他的诗歌更是数不胜数,杨继盛以其正直刚强而长久地为人所传颂。
(摘编自彭妙艳《浩气常余百炼刚——明朝直谏名臣杨继盛》)
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杨继盛从小学习刻苦勤奋,学业极为优异,进士及第之后,加之得到国子监祭酒徐阶和兵部尚书韩邦奇的赏识,很快由南京吏部主事提拔为兵部员外郎。
B.仇鸾在俺答入侵时上疏主张与鞑靼通商,想让鞑靼人从卖马中获得厚利而自动撤消对于明朝的入侵,杨继盛则认为只有坚决抵抗,才可保障边境的安全。
C.从仇鸾被处以戮尸之刑,而杨继盛则由一个典史提升为刑部员外郎来看,嘉靖这个皇帝虽然昏庸,但他还是认识到了杨继盛这位敢于直言进谏臣子的价值。
D.从杨继盛对儿子叮咛、训诫上看,他的内心是非常矛盾的,他既想让儿子做官“赤心随分报国”,又希望儿子不迷恋于仕途,怕儿子因为自己而受到连累。

E.文章写杨继盛死后不久著名传奇《鸣凤记》问世,《明书》又把杨与沈炼、海瑞合传,列为明代著名直谏朝臣之一,说明他死后得到了朝野的一致赞誉。
文章写仇鸾把持朝政、奸佞误国,对表现传主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从杨继盛弹劾严嵩一事,可以看出杨继盛是怎样一个人?请简要分析。
杨继盛因直谏而死,对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体贴”——中国传统文化的真正特质
张再林
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实际上说的就是这种“体贴”,这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按明代学者杨复的解释:“恕者,如心之谓,人己之心一如也。”故“恕”即将心比心,以心度心,也即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然而,在这里,我却宁愿使用“体贴”这个词。在我看来,我与他人的真正交流与沟通,与其说是一种“心思”的运用,不如说是一种“身体”的践履;与其说是一种人心思的“移情”,不如说是一种人生命的“互动”。
我们中国古人更多地是通过“身体语言”,通过“体贴”这一方式和人打交道的。医生给人看病,不是辅以诸如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视病人为“看的对象”,而是贴入对方的身体,即所谓的“望、闻、问、切”,调动自己身体的一切感觉器官与病人身体直接接触,以期使自己的生命与病人的生命融为一体,并在这种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这种全身心的投入,也说明了为什么医生自身的“麻木不仁”成为医家之大忌,说明了中医为什么可以运用气功进行生命互植的“介入疗法”,因为在这里,医患双方业已形成为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
医患关系是如此,其他的一切人际关系也不例外。中国古人所谓的“道之以礼”,通过“礼”来和他人进行交往就是雄证。“礼”就其原初义而言,与其说是今人所理解一种专制社会中旨在强化一种统治的等级森严的行为规范,不如说是一种生命共同体中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它同样是古人的“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故《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体现了年少者对年老者的体贴,“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则体现了生者对死者的体贴。在这里,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身体的一个姿态,脸部的一个表情,已不再是纯粹做作客套的东西,而是以一种既亲切可感又沉默无声的动作语言,传达着人们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他人的体贴与关爱,并使社会借以形成为一个温情脉脉、相濡以沫的爱的共同体。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古人不仅用“体贴”这一方式把握人际关系,而且从“天人合一”之道出发,把该方式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使自然的万事万物犹如身旁的人一般,同样成为我们“体贴”的对象。因此,古人对自然事物的把握,不是像西人那样,把其看作是异己于人的“自在之物”,用科学的逻辑分析之,剖析之,用工业的机器征服之,利用之,而是把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并使之最终成为与自己息息相通、休戚相关乃至生死与共的生命伴侣。故在古人的心目中,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有生老病死,乃至人有两性,自然有阴阳,人有四体,自然有四时,人有五伦,自然有五行,乃至每一次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被视为所谓的“天的震怒”,所谓的“天象示儆”,乃至“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的生命的每一次感动,都会同体感通地在自然现象中引起微妙的连锁反应。
因此,“体贴”是洞开中国文化神秘大门的一把钥匙,舍此我们就不能理解中国的“人我不二”的伦理观、中国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观乃至中国的“神美同义”的宗教观。舍此我们也就不能理解古人的“无之不体”的人生境界和追求。乃至于可以用“手足”喻兄弟,用“腹心”喻朋友,用“同胞”喻众生,用“父母”喻天地,乃至其使无论我们人类还是整个宇宙都成为我自身生命机体的生动的隐喻和象征。当然,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并不意味着我们否认孔子的“恕”、孟子的“恻隐”、王阳明的“良知”这些概念同等的重要性。它仅仅是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一切其他概念将失去了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并有流于“唯心主义”的嫌疑,因为真正的中国文化实际上是一种“近取诸身”、“反求诸身”的文化,一旦舍弃了这种“身体”,中国文化中的任何东西都无从谈起,因为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一旦无视这种“身体语言”,中国文化中的一切语言都会苍白无力,并使人莫明其真正的内涵。 (选自《民办教育研究》2010年第6期,有删节)
下列选项与文中“体贴”的概念不一致的一项的是

A.中医的“望、闻、问、切”。
B.借助血压计、X光机等仪表仪器,对病人进行诊断。
C.《论语》中的“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D.用“手足”喻兄弟,用“父母”喻天地。

下列对本文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被称为儒家金规则的所谓“恕”之道,是指我心与他心的交流与沟通。
B.“礼”也可以视为生命共同体中一种旨在促进人们之间亲和的“身体语言”,是中国古人 “体贴”的行为方式的一种具体体现。
C.因为中国的医患双方构成一种无间尔我、情同手足的生命共同体,所以,中医疗法能在生命的一体共振中把握病人的所患所疾,所痛所苦。
D.中国古人把“体贴”运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认为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和人一样,不仅有生命、有两性、有家庭,而且有喜怒哀乐、生老病死等。

根据本文内容,下列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

A.中国自古以来把自然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称性的生命主体。用身体自身体认之,体悟之,用身体语言交流之、互动之,就会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B.推出“体贴”这一概念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词,意味着离开了“体贴”二字,“人我不二”“天人合一”等概念将失去其解释的生命学依据,必然陷入“唯心主义”泥潭。
C.中国文化的特质更多强调的不是认知,而是身体践履,是一种生命体验。因此也可以说中国文化中的真正语言实际上是一种“身体语言”。
D.要想走进中国文化的大门,真正明白中国文化的内涵,就必须领会中国文化中的“身体语言”的内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大回
冯骥才
(1)大回姓回,人高马大,手大脚大嘴大耳朵大,人叫他大回。叫惯了大回,反倒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2)大回是能人,专攻垂钓。手里一根竹竿子,就是钓鱼竿;一个使针敲成的钩,就是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用的上了蜡的细线绳,就是鱼线;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拴在线绳上,就是鱼漂。只凭这几样再普通不过的东西,他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钓光了,连鱼秧子也逃不掉。
(3)甭管水里的鱼多杂,他想要哪种就专上哪种鱼;他还能钓完公鱼钓母鱼,一对对地往上钓。他钓的大鱼比他还沉,钓的小鱼比鱼钩还小。
(4)人说钓鱼凭的是运气,他凭的是能耐。
(5)钓鲫鱼用的红虫子,又小又细,好赛线头,而且只有一层薄皮儿,里边一兜儿血红的水。要想把鱼钩穿进去,那可不易;弄不好钩尖一斜,一股红水出来,单剩下一层皮儿了。可人家大回把红虫子全放在嘴里,在腮帮子那里存着。用的时候,手指捏着鱼钩,张开嘴把钩往里边一挂,保管把那小红虫漂漂亮亮穿在鱼钩上。就这手活,谁会?
(6)他无论钓什么都有绝法,比方钓王八。
(7)钓鱼时勾到王八,都是竿儿弯,线不动,很容易疑惑是勾上了水下边的石块。心里急,一使劲,线断了!大回不急,稳稳绷住。停了会儿,见线一走,认准那是王八在爬,就更不急着提竿。尤其大王八,被鱼钓勾住之后,便用两只前爪子抓住了草,假若用力提竿,竿不折线断。每到这时候,大回便从腰间摸出一个铜环,从鱼竿的底把套进去,穿过鱼竿一松手,铜环便顺着鱼线溜下去。水底下的王八正吃着劲儿,忽见一个锃亮的东西直朝自己的脑袋飞来,不知是嘛,扬起前爪子一挡,这便松开下边的草。嘿,就势把它舒舒服服地提上来!
(8)这招这法,还在哪儿见过?
(9)天津卫人过年有个风俗,便是放生。就是把一条活鲤鱼放到河里。为的是行善,求好报。放鱼时,要在鱼的背鳍上拴一根红绳,做个记号。倘若第二年把这鱼打上来,就再拴一根红绳。第三年照样还拴一根。据说这种背上拴着三根红绳的鲤鱼,放到河里,可以跳龙门。一切人间的福禄寿财,就全招来了。
(10)可是鲤鱼到处有,拴红绳的鱼无处弄到。鱼要是给鱼钩勾过一次,就变得又灵又贼。拴一根红绳的鲤鱼在鱼市上偶尔还能看见,拴两根红绳的鲤鱼看不见,拴三根红绳的连撒网打鱼的也没瞧见过。你想花大价钱买,他会笑着说:“你有本事把河淘干了,我就有本事把它弄上来。”
(11)怎么办?找大回。天津卫八大家都是一进腊月,就跟大回定这种三根红绳的鲤鱼了。
(12)大回站在河边,看好鱼道。鱼道就是鱼在水里常走的路,大回有双神眼,能一眼看到水里。他瞧准鲤鱼常呆的地界,把一个面团扔下去。这面团比栗子大,小鱼吃不进嘴,大鱼一口一个。贼乎乎的大鱼冒着危险试着吃,一吃没事,第二天再来一个,胆儿便渐渐大起,以后见了面团张嘴就吞。半个月二十天后,大回心想差不多了,用鱼钩勾个面团扔下去。错不了——一条拴红绳的大鲤鱼就结结实实绷住了。
(13)可是这法子最多只能钓到拴两根红绳的鲤鱼。三根红绳的鲤鱼决不上钩。这三根绳的鲤鱼已经被钓到三次,就是吃屎也不敢再吃面团了。使嘛法子?就用小孩的巴巴做鱼食!大回是不是把鱼琢磨透了?
(14)南门外那些水坑,哪个坑里有嘛鱼,哪个坑里的鱼大小,哪个坑的鱼有多少条,他心里全一清二楚。他能把坑里的鱼全钓绝了,但他也决不把任何一个坑里的鱼钓绝了。钓绝了,他玩嘛?故而,小鱼不钓,等它长大;母鱼不钓,等它潲子。远近钓者就称他“鱼绝后”,这可不是骂他,是夸他。
(15)这外号并不好——
(16)民国三年,夏至后转一天。大回钓了一天鱼,人困马乏。多半辈子,整天站在坑边河边,风吹日晒,身子里的油耗得差不多了。他在鼓楼北的聚合成饭庄,吃饱肚子喝足酒,提着一篓子鱼摇摇晃晃回家。走不动就靠墙睡会儿。他家在北城根,这一段路不近,他走走停停直到午夜,迷迷糊糊就趴在大街上了。这时街上走过来一辆拉东西的马车,赶车人在车上睡着了。但就是醒着也瞧不见他——凑巧这段路的几盏街灯给风吹灭了。这真是该活死不了,该死活不了。马车从他身上压过去时,车夫那老家伙睡得太死,居然也没觉出来,转天亮才叫人发现,大回给车压成一个片儿了,赛张纸似的贴在地面上。奇怪的是,人压瘪了,鱼篓子却没压着,里边的鱼还都活着。等巡警一追查,更奇怪的是,那车上拉的东西,竟然是一车鱼!这事叫人听了一怔一惊,脖子后边冒出凉气来。
(17)有人说,这事坏就坏在他那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叫“鱼”把他“绝后”了。但也有人说,这是上天的报应,他一辈子钓的鱼实在太多了,龙王爷叫他去以命抵命。可事情传到东城里的文人裴文锦——裴五爷那里,人家念书的人说的话就另一个味儿了。人家说:
(18)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
简析小说第二段在内容上的作用。



通观全文,分析大回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4分)



小说第九段介绍了天津卫人过年“放生”这一风俗,其作用是什么?(6分)



小说的最后一句话:“能人全都死在能耐上。”令人深思,你是否同意? 结合全文和现实生活,谈谈你的感受。(6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背在背上的井
谢 云
在俯首弯腰、面向井口时,倏地想起故园那口暌违已久也淡忘已久的井来。
在汉语里,“井”实在是个美丽的字眼儿。对井的系念和牵挂,也是农业中国的一份朴素、挚切而恒久的感悟。井田制、庭院经济乃至村落文化,莫不惠益于井水的沾濡和滋润。也许正因如此,汉语里才有“饮水思源”、“吃水不忘挖井人”之类说法;也许正因如此,人们才把迫不得己到外地谋生叫做“离乡背井”。而那些漂泊海外、流落异域的人,在远行前,也总要包藏一撮“乡井土”带在身边。在游子心中,一口故园的井,甚或只是故园井中的点泥土,庶几便是故园的全部,是别井去乡前所有悲欢苦乐生活的全部。
在诗人墨客笔下,“井”也一直是个惯常的意象,沉重、凄寂而哀怨。因为它总与乡愁和怀旧有关,与故园纷纭人事和已然远逝的岁月有关。台岛诗人有诗《乡愁》,起笔便是:“故园那口井、竟住到我的心中来了。”井,实在是乡愁的最恰切的象征。故园的那口井,滋润了游子的往昔生活时,也一定在他心底孕下了怀念的根须。那根须,柔弱而坚韧,撩拨得他一夜夜做梦:梦见那幽邃的井水,梦见那缠绕在井旁的丝丝缕缕。那时候,天涯夜凉,家国路遥,而一滴故园井水的温意,便仿佛一剂灵丹妙药,能释解他沉疴痼疾般的乡愁,也能慰藉安妥他焦渴烦躁的灵魂。
这真是再美好不过的理念,纯粹中国式的理念。
我便是在这样的理念中,梦幻般回到那井边的。它就在故园屋后,沉稳、静谧,一如许多年前那样。井旁也照例是一圈树以及一些叫不出名字的灌丛、藤蔓,牵牵绊绊地拥簇着那井。井里深幽的,四壁用大小不一的石块砌了,零乱中显出整饬。石间罅隙里,洞天福地温生着喜湿爱水的苔藓、青草,一年四季都绿茵茵的。或许便是因了这井边的竹树灌藤和井壁的葱郁苍翠,那水格外清澈甘洌,入口还微微的回甜。
和北方不同,故园的井没有护栏,水便长年累月地敞豁着、明朗着,映照着日月、天家、树木和汲水人的倒影。也没有辘轳,只一根竹竿,或带了桠杈的树枝,随意地斜倚在井旁竹树上,乡人谓之“井竿”。汲水时,便拿它套了桶绳,或勾了桶梁,直入入井中。空桶吸满水后,会发出咕呼的声响,像人们吃罢饭时的愉快饱嗝。汲水人便面朝井底,躬俯了腰脊,交错着用双手去拔动井竿,水桶便一点点点地走上来了。汲水人的身子随了手上的节奏,高高低低地起伏着,仿佛是虔诚地对着水井致意。
有时挑水的人多,但需等待。倘非锅里急着用,便都会谦和地你推我让。实在推让不过,那率先汲水的人便会自觉地将井边所有水桶一一盛满。这当儿,那些一旁等着的,便会鸡毛蒜皮地随意拉几句,信口开开或荤或素的玩笑,没遮没拦的声音,在井口荡来撞去,鸟儿一般,也就会有几滴诗意或一截故事洒落在井边或井里。事隔多年,正是这些朴素零星的诗意,这些一鳞半爪的故事,构成了我对那口井的所有怀念中最温馨、也最动情的部分。
也还有枯水的时节。我们这些孩子,便要早早去井边“守水”。那往往是冬天。风大而硬,凛冽砭骨。我们便会沿了井壁的石间罅隙,一节节缩到井底,虔诚地守望着,厮候着那细细弱弱的涓涓水滴渗流出来。到积得多了再一瓢瓢舀入桶里。那时,凄厉的冷风在头顶尖啸而过,井便像一只硕大的竖笛,含混地奏出些断断续续的乐音,沉闷而雄浑,极具共鸣感……
我也曾喝着那井里的水活着,我生命的那段时光,也缠绕着那口井的周围。在这远离故园的地方,我像所有漂泊异乡的游子一样,执拗地怀念着那样的一口井,怀念着那纯净透明的水,怀念着与那井水有关的纷纭往事。
离开故园的人,心里都实实在在地“背”着一口故园的井。虽然沉滞苦重、疲惫不堪,却终究不愿放下。因为异乡没有故园的井水,而他们的灵魂,有着永远的渴意。
(节选自《散文》1996年第12期)
在作者看来,故园的井为什么值得人们怀念?请结合原文简要回答。(6分)
答:

文中说:“这真是再美好不过的理念,纯粹中国式的理念。”请简析这句话的含义和作用。(4分)
答:

文章通过哪些场景写“故园屋后”那口井?
答:

结合选文,回答下面问题。
(1)文章的标题有什么特点?
答:
(2)文章的最后一段有哪些作用?
答:

谁是谁的痛
①几年来,父亲从没到过儿子所在的城市。因为去一次需步行好几里的山路,然后坐几个小时的汽车,再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父亲老了,不舍得花钱,况且还有严重的晕车毛病。当儿子打电话来问能否去参加他的婚礼时,父亲骂道:“浑小子,订日子了才给我说,这样的事就是出国我也得去啊!”
②父亲穿上了那件笔挺的西装,把皮鞋擦了一遍又一遍,看着鞋面上映出他满是皱纹的脸,嘿嘿地笑。儿子是这个小山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毕业后留在了城市,并且很快成了单位的领导,又找了一个天仙一样的城里媳妇。
③当父亲赶到时,宾馆里早已宾朋满座。儿子亲自开车从火车站把他接来,迅速穿过出出进进的人群,安排他到了一间安静的小屋里,说:“爸,你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也累了,就在这里歇歇吧。”父亲连连说:“我大老远来了,应该见见你的朋友啊!”“今天太忙,以后再说吧!”儿子说着,走了出去,随手把门给关上了。忽然门又开了,儿子探出一个脑袋:“爸,你别乱跑。”紧接着又是关门声。
④婚礼在一片祝贺声中进行着,伴随着一阵喧天的锣鼓,司仪走到前面,宣布所有的亲友就位。然后主婚人证婚人等在接连不断的掌声中送出了自己的祝福。忽然听到一声:“请新郎父亲讲话!”
⑤ “来了!”一个声音传来。人们纷纷扭转头,只见一个乡下老头从后面正拨开人群急匆匆地往前面走来。这时,有的人已经忍不住笑出声来。只见他挽着西装的袖子,露出了黑黝黝的臂膀。
⑥新郎慌了,快步走到司仪跟前小声地说了什么。只听司仪道:“由于老爷子一路劳顿,嗓子变得沙哑,但他依然带来了对儿子儿媳最真诚的祝福……”儿子走到父亲跟前,皱着眉头小声说:“你怎么这个时候出来了?你不会讲话,心里就没数……”正说着,只听到司仪又高声宣布:“今天,公司的董事长梅先生也来到了我们的现场……”儿子赶紧离开父亲,笑容可掬地向梅先生迎去,赶到前面的父亲僵立在那里,在众人面前挤出了尴尬的笑……
⑦父亲回家了,他买了好多喜糖分给乡亲们。晚上,他把妻子的遗像又擦了一遍,说:“老婆子,你交给我的任务我完成了。我把咱们的儿子养大,供他上了大学,如今也娶媳妇了。”然后他后退了一步,整了整那身西装,毕恭毕敬地站在那里,大声说:“请新郎的父亲讲话!”接着又向前迈了一步,朗声背出了自己的贺词。
⑧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就打听到城里人结婚都要让父母讲话的。父亲是个文盲,从没到过隆重的场合。他发誓不能给儿子丢脸,便特意找到本乡最有名的教师,为他写了篇讲话稿,还让人家一句一句地教会他,每天都要背诵一遍。
⑨父亲对着妻子的遗像一口气背了几遍,背着背着,不觉泪流满面……
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因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加之还要花钱,所以有严重晕车毛病的父亲几年来一直不愿意去儿子所在是城市。
B.打电话问父亲“能否去参加”婚礼时,其实儿子的内心觉得父亲不去也可以,而父亲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他必须去。
C.第⑥段中,“皱着眉头小声说”这一语言描写,真实地表达出儿子对自己父亲此刻出现在婚礼现场的尴尬、懊恼和愤怒。
D.儿子对父亲是有感情的,他于情于理都觉得父亲应该参加自己的婚礼,但是他和父亲之间已经有了隔阂,他不了解父亲对儿子的爱。

E.这篇小说以婚礼为线索,深刻揭示了农村与城市的差异,既赞美了农村人的淳朴善良,又流露出对他们缺乏文化的忧虑和无奈。
第⑧段插叙的内容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小说标题“谁是谁的痛”有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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