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题。
宝贝
⑴贝蒂终于在一个街头咖啡店找到了唯一的空座位,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叹了口气。今天下午她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提前下班痛痛快快去购物。这不,转了一个下午,此时此刻,她只想喝一杯冰咖啡。
⑵“不必拘束,小姐,尽管坐。”贝蒂突然发现,她不是一个人坐在桌子旁,她忘记问一声,这个座位是否有人。她朝这位和她分享这张桌子的男子微微一笑,表示歉意。
⑶可惜的是她早就看中的那条裙子没有适合她穿的尺码,而与裙子相配的上衣也没买到,好在她搞到了裁剪的样子和漂亮的料子,准备自己缝制。更让她感到欣慰的是,她买了一双时髦的便鞋,半高跟,软牛皮的。比她脚上穿的那双高跟凉鞋不知要高多少个档次呢。眼下,她正在桌子底下暗暗把这双有些挤脚的新鞋子脱掉,光脚享受一下石块路面的凉意。
⑷“冰咖啡……”服务生轻声说道,并将一大杯冰咖啡放在她对面的男子面前。“不,不,是给这位年轻女士的。”
⑸贝蒂尴尬地清了清嗓子说:“这怎么好意思呢?”这时她才发现,对面这位男子一直在笑嘻嘻地打量着她。“我只是想表示一点好客的意思。”“也许我只能给你泼冷水。”“没有关系的,对吗,我的宝贝?”“你说什么?”“我的意思是,大热天会影响一个人的情绪。”他微笑着说。
⑹贝蒂故意不断地观察那些热得冒汗的过路人,以此回避他的献媚和放肆。时而她也会瞥上他一眼,这个男子穿着讲究,保养得体,眼神机灵,微笑时和他微翘的鼻子很相称。要不是他胆敢狂妄地称她“宝贝”,她决不会反感他的,难道是她听错了?
⑺“走吧,我的宝贝,我们走吧!看看我们还能干些什么。”
⑻简直太过分了。贝蒂站了起来,一记耳光扇到他的脸上,然而他忍耐着。“走,宝贝!我们快走,”他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否则另一面还会挨上一记。”贝蒂还没来得及重新站起来,桌子对面露出一个狗的脑袋,友好地看着她。她感到惊讶的不是这条狗的大个头,而是它的嘴上还叼着被它咬坏的那双新鞋。
⑼她立即明白了,为什么其他桌都坐满了人,偏偏这张桌子还有空座位。
⑽“它个头虽大,但岁数还小。”他颇带歉意地解释,“这双鞋不会特别贵吧?”“你根本不知道它值多少钱。”“说不定我知道。”说完他把两张20欧元的钞票放在桌子上,带上他的狗走了,“鞋就留给我了。”
⑾到了家里,她的恼怒,主要是对自己的恼怒,慢慢消退下来。要是她没有给这个家伙一记耳光,说不定会产生一种愉快的友谊,甚至更多……但她怎么会知道他所说的“宝贝”正在桌子底下。
⑿又一天,贝蒂来到她买过鞋的鞋店。老天保佑,总算买到了最后一双同样款式和尺码的便鞋。回家后她打算马上把新鞋换上,免得再被另一条什么狗叼走。她打开盒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里面是那双她熟悉的、被咬破的便鞋以及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快回去取你的鞋。”
⒀她立马收拾好盒子跑回去,在打烊前赶到了鞋店,看见“宝贝”蹲坐在地上,嘴里叼着一个装鞋盒的塑料袋。它的主人从里面走出来:“不好意思,那天我忘了做自我介绍,我刚从父亲手里接管这家鞋店。我可以请你吃晚饭吗?”“当然可以。”贝蒂用手挽住了他的手臂。
(《读者》2013年第20期)
小说的主人公是谁?为什么?(4分)
第三自然段主要采用了哪种表达方式?结合文章分析其作用?
“巧合”是这篇小说构思上的特点,请在文中找出两处,然后说说它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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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总与一缕炊烟有关
写下这题目,仿佛又看到母亲从一缕炊烟中走出来,用树皮般粗糙的双手,拍打掉衣服上的灰尘,理净发丛里的草渣。然后静默在老屋的矮檐下,像一只窝旁守候的老鸟,若有所待地张望着村前的小路。时间往往是黄昏,彩霞满天;或傍黑,薄暮冥冥。父亲还在田地里劳作。我和妹妹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时,最迫切的愿望,便是能望见自家屋顶上的炊烟――那甜暖的香,再远,也能点亮了我们的眼睛和脸庞。
母亲等饭熟了,就在夕光薄岚里,在飘散的几缕炊烟中,默默地守望着。
其实,母亲所能煮的,也就是“饭”而已。自每年春三月下秧,到秋八月才有新谷入仓。在这段漫长的青黄不接的日子里,一天三顿,都只是红苕稀粥,或稀粥红苕。有时,就忍不住要冲母亲撒气。每到这时,母亲总是默然无语,仿佛她真是不该只煮出这样的饭食。
虽然如此,粮食却仍不够吃。吃饭时,母亲总是先给我们盛上满满一大碗,再舀自己的。饭桌上,母亲也总是坐在靠近灶屋那“挂角”(方桌的四角)的位置上。①捧了碗,慢腾腾地举箸援筷,似乎在品尝美味,又似乎难以下咽。每当看到父亲或我们的碗空了,便抢着去给我们添饭。倘若锅里也没了,脸上就又是一丝愁苦和讪然,沉重得令人至今难忘。那时,母亲最大的快乐,或许也和我们一样,就是逢年过节。因为,她终于能给我们煮出一顿好吃的饭菜来。饭菜终于上桌了,母亲便会兴奋地宣布:“开饭啰,开饭啰!”那时,母亲总是很少动筷,而是凝望着我们,嘴里喃喃着,说:“真想天天都能这样!”
终于能够天天都这样了。我和妹妹,却不能天天都吃到母亲做的饭菜了。我到外地求学了,然后工作了,成家了。妹妹也到异乡打工,然后出嫁了。母亲仍在老家,里里外外地忙碌着,一日三餐地烧火做饭。我们偶尔回家,母亲总要亲自下厨忙乎。②饭菜自然丰富多了,母亲脸上,却依旧常有黯淡和讪然。父亲来信讲,你妈每顿饭都要念叨,不知娃们吃饭了没。父亲又讲,家里杀了猪,心舌肚都留着。你妈说看啥时能回来,她做给你们吃。
“又见炊烟升起……”每听到这歌声,都恍惚觉得,有一缕缕绵绵的炊烟,在眼前袅袅地飘升起来,那淡蓝淡蓝的烟里,满是最平常的人间气息,朴素、温暖而芳香,叫人莫名地感动、惆怅。眼睛里,也禁不住一阵潮湿,依稀看见,我苍老而慈蔼的母亲,正站在老屋的矮檐下,站在一缕缕炊烟的背景前,远远地望我,暖暖地喊我。
那炊烟,我想,该就是母亲生命的光束了。而它,我知道,也正是我生命的初源
文章写了哪些与“一缕炊烟”有关的人事,请分条概括
请说说第一段中画线句子的含义和表达效果.(4分)
文中两处写母亲神情的句子句子有什么不同?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一下
①倘若锅里也没了,脸上就又是一丝愁苦和讪然
②母亲脸上,却依旧常有黯淡和讪然。
文章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①关于读书的目的,苏东坡的朋友黄山谷所说的话最妙。他说:“三日不读,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说,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整个目的,而只有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才可以叫做艺术。一人读书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进心智”,因为当他开始想要改进心智的时候,一切读书的乐趣便丧失净尽了。
②依黄山谷氏的说法,那种以修养个人外表的优雅和谈吐的风味为目的的读书,才是唯一值得嘉许的读书法。
③一个人的谈吐有没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读书方法。如果读者获得书中的“味”,他便会在谈吐中把这种风味表现出来;如果他的谈吐中有风味,他在写作中也免不了会表现出风味来。
④我认为风味或嗜好是阅读一切书籍的关键。
⑤同一本书,同一读者,一时可读出一时之味道来。其景况适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读名人文章,未见面时,是一种味道,见了面交谈之后,再看其相片,或读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层深切的理会。或是与其人绝交以后,看其照片,读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学《易》是一种味道,到五十岁看过更多的人世变故的时候再去学《易》,又是一种味道。所以,一切好书重读起来都可以获得益处和新乐趣。我在大学的时代被学校强迫去读《西行记》和《亨利埃士蒙》,可是我在十余岁时候虽能欣赏《西行记》的好处,《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却完全体会不到,后来渐渐回想起来,才疑心该书中的风味一定比我当时所能欣赏的还要丰富得多。由是可知读书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读者。对于所得的实益,读者由他自己的见识和经验所贡献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样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谈到孔子的《论语》时说:“读《论语》,有读了全然无事者;有读了后,其中得一两句喜者;有读了后,知好之者;有读了后,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⑥我认为一个人发现他最爱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识发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间确有一些人的心灵是类似的,一个人必须在古今的作家中,寻找一个心灵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读书的真益处。一个人必须独立自主去寻出他的老师来,没有人知道谁是你最爱好的作家,也许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这跟一见倾心一样。人家不能叫读者去爱这个作家或那个作家,可是当读者找到了他所爱好的作家时,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关于这种发现作家的事情,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证。有许多学者似乎生活于不同的时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们思想的方法和他们的情感却那么相似,使人在一本书里读到他们的文字时,好象看见自己的肖像一样。以中国人的语法说来,我们说这些相似的心灵是同一灵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说苏东坡是庄子或陶渊明转世的①,袁中郎是苏东坡转世。
摘自:林语堂《读书的艺术》,有删改。
作者把“抱着这种目的的读书”称之为“艺术”意在强调什么?这句话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怎样理解第⑤段里画线句子的含义?

下面是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解说,其中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作者开篇以黄山谷所说的话为引子,提出了一个关于读书艺术的话题。
B.第⑤段引用宋儒程伊川谈《论语》的例子,是为了说明《论语》对不同的人有不同作用。
C.第⑥段“以中国的语法说来”,其中“语法”在文中有特定的意思,是指语言习惯。
D.本文语言平实,如同朋友闲谈一般,但旁征博引,见解深刻独到,思路明晰。

林语堂先生认为读书的关键是“风味或嗜好”,对此你是怎么认识的?简要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下列各题。(共14分)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再笼上一层 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再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的僧庐下,这更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偁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和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黯,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选自余光中《听听那冷雨》
在选文第1段空格里填入一组词语,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凄清凄楚凄迷 B.凄清凄迷凄楚
C.凄迷凄清凄楚 D.凄迷凄楚凄清

第2段画线句“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含义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 )

A.雨打在屋瓦上,就像乐器在演奏,韵律清脆可听,这种美妙的音乐,只有在中国古代才能欣赏得到。
B.早在北宋时期,文学家王禹偁就写下《黄冈竹楼记》,描写在竹楼听雨的独特感受,作为传统保留至今。
C.雨声之美只有在中国的瓦屋里才能领略,在台湾日式的古屋里也可以听雨,但那古屋是模仿中国的。
D.现代社会,瓦屋迅速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平顶的高楼,在高楼里无法听雨,听雨的诗意也随着消失。

第2段联想王禹偁《黄冈竹楼记》,对其作用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

A.引用具体材料来证明“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之观点。
B.这是一笔相当自然的过渡,作者借助王禹偁的听雨,转入描写在瓦屋听雨。
C.在竹楼听雨,雨声怕会加倍夸大,令人耳朵过敏,这样写反衬出在瓦屋听雨。
D.作者活用典故,涉笔成趣,丰富了作品的古典文化内涵,增添了诗的韵味。

从修辞角度赏析选文第3段划线句,不超过50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无形中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舍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用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阴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成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答:
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
本文笔墨多集中在槐树上,而倒数第二段又写到作者对北京城改造的看法,你认为这段内容是否可以删去,请谈谈你的见解
答:

现代文阅读(9分,每小题3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9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陈雍君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2010年8月5日)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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