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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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洪野
施蛰存
①洪野是个并不十分有名的画家,我认识他,是在一个薄暮,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他的画。我们立刻就很熟识了。他的殷勤,他的率直,我完全中意了。他展示许多国画及洋画给我看,因为是个门外汉,我只能不停地称赞着。他在逊谢了一阵之后,忽然问道:“真的好吗?那么,请教好在什么地方呢?”
②呸,有这样不客气的主人!我委实回答不上来了。在我的窘急之中,他却大笑起来道:“这些都不中看,这都是抄袭来的,我给你看我的创作。”
③于是他又去房里捧出七八卷画来。这些都是以洋画的方法画在中国宣纸上的,题材也由刚才的山水花卉之类变成《卖花女》、《敲石子工人》、《驴车夫》这些写实的东西了。我因为看惯了中国纸上的山水花卉和画布上的人物写生,对于他这种合璧的办法,实在有些不能满意,但最后,有一帧题名《黄昏》的画,却使我和他的意见融合了。虽然仍是用西洋画法画在中国纸上的一个条幅,但因为题材是几羽在初升的月光中飞过屋角上的乌鸦,蓝的天、黄的月、黑的鸦、幽暗的屋角,构成了这一幅朦胧得颇有诗意的画,我大大地称美了。我说:“我还是喜欢这个。”他点点头,微笑道:“我懂得你的趣味了。”
④后来,我曾经偶然地问他为什么不再在上海担任功课,他摇着头道:“有名无实的事我不愿意干。”这话,在以后的晤谈里,他给了我一些暗示的解释。大约一则是因为上海的学生,对于艺术大都没有忠诚的态度,二则是在上海虽则负了一个艺术教授的美名,但那时的艺术大学都穷得连薪水都发不出,他物质上既无获得,精神上又无安慰,倒不如息影江村,教几个天真的中学生,闲时到野外去写生,或在家中喝一盏黄酒之为安乐了。这样地心境自安于淡泊,画家洪野遂终其生不过一个中学教师。
⑤但是他对于艺术,却并没有消极。有一天,他很高兴地对我说:“我的画有几件已经被选入全国美术展览会了。”在参观“全国美展”的时候,我果然看见了他的几幅陈列品,而《黄昏》亦是其中之一。闭幕之后,一日清晨,他挟了一卷画到学校里来,一看见我,就授给我道:“这个现在可以送给你了。”
⑥我展开一看,竟就是那幅我所中意的《黄昏》。我看画幅背后已经在展览的时候标定了很高的价目,觉得不好意思领受这盛情,正在沉吟之际,他说:“不要紧,你收了罢。我早已要送给你了,因为要等它陈列过一次,所以迟到今天。至于我自己,已经不喜欢它了,我的画最近又改变了。”
⑦后来,他又吸收了新艺术理论,突变而为一个纯粹的革命画家了。曾画过几帧反基督教的小品,野外写生的对象,不再是小桥流水,或疏林茅屋了,他专给浚河的农民,或运输砖瓦的匠人们写照了。除了免不掉的应酬敷衍之外,他绝不再画中国画,他曾经招我去看一幅新作,画着一个工头正在机轮旁揪打一个工人。
⑧他在贫困的生活中,一个人寂寞地描绘他所同情的人物,直到死。
⑨我能够了解他,然而不能接受他,这是我至今还抱愧的。现在他死了,除了寡妇孤儿,以及几帧不受人赞美的画幅以外,一点也没有遗留下什么。社会上也决不会对于他的死感觉到什么缺少,而他生前的孜孜矻矻的工作亦未尝对于社会上有什么贡献。他就只是以一个忠诚的艺术家的身分而死的。在活着的时候,也未必有人会注意他,则死了之后,人们亦不会再长久地纪念他。一个水上的浮沤,乍生乍灭,本来是极平常的事情,但我却从这里感到了异样的悲怆,为了一个友谊,为了一个伟大的人格。
(选自《施蛰存散文集》,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写到“他的殷勤,他的率直,我完全中意了。”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答:                                  
文中第⑦说他后来“突变而为一个纯粹的革命画家了”,请结合全文,分析他的“突变”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通读全文,请概括画师洪野的性格特点?
答:                                  
请概括本文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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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二胡演奏家闵惠芬 琴音一曲余韵长
曹玲娟
5月12日上午10时05分,素有“二胡皇后”美誉的著名二胡演奏家闵惠芬因病在沪去世,享年69岁。这位“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最终挥手告别,留一曲琴音,缭绕人间。
年少结缘,终成一代“二胡皇后”
闵惠芬曾告诉二胡爱好者顾兆农,自己的第一把二胡是美术老师给做的,“用蛤蟆的皮做的,都不是蛇皮。”
从摸到二胡伊始,闵惠芬就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天赋。8岁,闵惠芬跟从父亲闵季骞学习二胡,13岁考入上海音乐附中,师从王乙先生,19岁跳级入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民乐系,师从陆修堂先生。1963年,闵惠芬便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可谓年少成名。
“她参加‘上海之春’那年还不满18岁。”上海民族乐团团长、艺术总监王甫建说,闵惠芬曾告诉他,那届比赛《二泉映月》是必选曲目,她正是凭借自己超出年龄的理解和演奏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闵惠芬出生在江苏,听惯江南丝竹吹打、民谣小调,跟阿炳也算同乡。对这首自己演奏的成名之作,闵惠芬生前似乎总还有点不够尽兴的感觉,“阿炳拉《二泉映月》其实是可以一直拉下去的,当时的录音技术只能录6分钟,所以人们现在听到这首曲子,在结尾时有点意犹未尽。”
随后的艺术生涯,闵惠芬获奖无数。她先后访问过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所到之处,均获高度评价。1973年,美国费城交响乐团指挥大师奥曼迪称赞闵惠芬是一个“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波士顿交响乐团听了她的演奏后,首席评论员撰文称赞她为“伟大的弦乐演奏家”。
“我也算二胡发烧友。”顾兆农说,同样拉二胡曲《赛马》,“一听就知道是不是闵惠芬,她的演奏特别有激情。”二胡在闵惠芬手里,热情内涵、动人而不媚,夸张而不狂,哀怨而不伤,情感气势与神韵合而为一。有人甚至如此评价,“听闵惠芬拉二胡,要跪着听。”
与病魔抗争三十三载,二胡拉出了她第二条生命
在艺术的道路上,闵惠芬有足够的幸运与成功。但她的身体,一直长期与病魔抗争。36岁时,闵惠芬就罹患皮肤癌,6次手术、15个疗程的化疗没能击垮她,这位坚强的艺术家康复后依然活跃于舞台,用她的音乐激励着观众。
“她很乐观,也很豁达。之前已经经历过一次生命的考验了,对人生有一种彻悟的感觉。对她来说,自己的事业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活着一切为了二胡。”王甫建回忆。
闵惠芬曾这样说过,“我的生命依恋着许许多多的生命,是二胡拉出了我第二条生命。民乐、二胡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生来就属于它们。”她悉心研究“器乐演奏声腔化”课题,推出了大量耳熟能详、韵味浓郁的二胡曲。她说,“二胡的声音,像中国人在说话。”也因此,由她演奏的《洪湖主题随想曲》《川江号子》等源于声乐素材的作品,无不体现出她声腔化演奏的特点。
闵惠芬常说,“民乐既要让外国人喜爱,也要让中国人喜爱,才算成功。”她的毕生精力,都用在二胡和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上。她曾提出“中西合璧”的观点。传承千年的民族音乐借鉴西方的音乐技术,用新的语言和方式来传达,或许更加能够使现代的观众接受。
“她重要的一个代表作,就是二胡协奏曲《长城随想》。”王甫建认为。
《长城随想》是作曲家刘文金与闵惠芬写就的经典之作,全曲纵横驰骋、延绵起伏,恰如长城龙行之势。王甫建说,每当乐队宏大的引子之后闵老师奏出第一个长音,那种气定神闲、大开大阖的演奏状态,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个有着半个世纪演奏经历、曾身患重病的老演奏家。
“无论是在海内外的任何一个演出场所,她每一次开始演奏时,几乎都是一样的神情和姿态——自信、专注、端庄,闭目凝神,音乐大气磅礴,挥洒自如。”这一影像,深深刻在王甫建与很多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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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闵惠芬演奏的东北民间乐曲《江河水》,曾使日本指挥大师小泽征尔感动得伏案恸哭,“拉出的人间悲切,听起来使人痛彻肺腑。”法国报纸评论她的演奏,“连休止符也充满了音乐”,“有不可抗拒的魅力”。
她是中国二胡艺术的一面旗帜,对二胡艺术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她在与病魔的抗争中,完成了艺术的升华。——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二胡演奏家胡志平
(选自2014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在开头就用“二胡皇后”“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来称呼闵惠芬,一方面让读者了解了传主的身份,另一方面也流露出对传主的离世的惋惜之情。
B.闵惠芬8岁开始学艺,她凭着满腔的热情和顽强的意志一路走来,终于成为“超天才的二胡演奏家”,并被盛赞为中国二胡艺术特殊的一面旗帜。
C.闵惠芬由于跟阿炳是同乡,所以她在第四届“上海之春”全国二胡比赛中选择了阿炳的《二泉映月》曲目来参赛,并获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D.在二胡演艺事业中奋斗的闵惠芬获得大奖无数,并先后访问过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所到之处,均获高度评价。

E.闵惠芬的一生都倾注在二胡和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上,她用“中西合璧”方法来发展二胡艺术,得到了国内外许多艺术家的赞誉。
(2)这篇传记中,作者多处引用闵惠芬的原话和他人的评语,简要分析这样引用的作用。
(3)闵惠芬演奏二胡的艺术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简要概括。
(4)闵惠芬艺术经历应给人们许多启示。请结合文本和自己的实际生活,谈谈这篇传记给你的启示。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共9分,共3小题,每小题3分)
漫谈“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品格
赵建成
孔子在后世被尊为圣人,享有至上的尊荣,然而在其所生活的时代,他却是处处碰壁,甚至发出了“知我者其天乎”的感慨。《论语》记录了时人对孔子的评价:子路宿于石门。晨门曰:“奚自?”子路曰:“自孔氏。”曰:“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
这个晨门与《论语》中其他的隐士都是勇于避世、果于忘世的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对孔子的评价虽在一定程度上含有一些讥诮的意味,是对孔子的否定,但对孔子的认识却十分深刻,非常准确地概括了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即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又具有悲剧美的意蕴。孔子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为的是实现他的政治理想。而在礼乐崩坏的春秋时代,他的政治主张并不为各国当政者所采纳,因此这只能是一件无法完成的伟业。但孔子并没有放弃,靠的就是这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孔子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原因之一也正是这种精神。
“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它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的原始先民时期,是对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中国古代神话的一些著名篇章如《山海经》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可以看作这种文化品格的最早源头。这虽然是神话传说,但反映的却是中国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可以说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先声。
然而,这种文化品格的确立是由孔子完成的,是他为之注入更为深厚和丰富的内涵,并通过具体的行动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知其不可而为之”是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自信。孔子为匡人所困,他说,文王去世后,周代的文化不都体现在我身上吗?上天如果想要消灭这种文化,后来的人就不可能掌握这种文化了;上天若不消灭这种文化,那么匡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可见,孔子是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的,这既为他提供了自信的力量,也使他的内心充满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对于孔子而言,他的一切行动不是建立在预判了结果的基础之上的,而是从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出发,去做他该做的事。当然在做之前,他可能已经预见了事情的结果,但这并不会影响他应有的行动。陈成子弑其君齐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鲁哀公而请讨之。哀公命其告夫季孙、孟孙、仲孙三子。孔子又告夫三子,不可。两次“告”的结果,孔子是早就知道的,但“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子路也曾经说过,君子出仕,要尽其应尽之职责,而其政治主张行不通,早就知道了。这种对于形势的认识,应来自孔子。
为与不为,都是一种人生选择,但孔子所确立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是一种更高的精神境界。朱熹《论语精义》曰:“……夫可不可在天,而为不为在己。圣人畏天命,故修其在己者,以听之天,未尝遗天下。圣人亦不敢忘天下。虽知其不可,得不为哉?”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卷七亦云:“知其不可而不为者,晨门之所以贤;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者,夫子之所以圣。晨门但知晨几,而不知夫子之为夫子者也。”他们都看到了这种文化品格的可贵之处与重大意义。
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代代相传,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身上集中体现出来。屈原和文天祥便是其中尤为特出者。“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些诗句是他们高洁品格、高尚人格的光辉写照。他们的言行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突出表现,
尤其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影响深远。
今天,“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仍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
(摘自2014年9月1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
下列对“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孔子确立了“知其不可而为之”文化品格的内涵,在孔子身上,这种品格体现为一种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是一种文化的自信。
B.孔子之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被众多优秀的代表人物继承,特别在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重大关头,起到了重大的精神支撑作用。
C.“知其不可而为之”是孔子一生的主流精神,他编订六经、广收门徒、周游列国,在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中产生重大的影响,靠的就是这种精神。
D.“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起源于上古时代,中国古代神话中的“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刑天舞干戚”等正是这种文化品格的前奏。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晨门讥诮孔子,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孔子;但他说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也肯定了孔子坚韧不拔、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和奋斗精神。
B.“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反映了上古时期原始先民的意志品质,是中国古代民族精神的继承和发展,因而是一种十分可贵的文化品格。
C.陈成子弑其君齐简公,孔子“告”鲁哀公,要求出兵讨伐,哀公也同意出兵,让他“告”季孙、孟孙、仲孙三子,结果不被三子许可。
D.宋代钱时认为晨门“贤”在“知其不可而不为”,但晨门不了解也不可能像孔子那样“知其不可而不可以不为”,因而晨门成不了“圣人”。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对于“为”与“不为”,孔子不是站在个人得失上所作出的功利性选择,而是“听命于天”,“不敢忘天下”,因而具有更高的精神境界。
B.孔子的“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文化品格,培养了中国士人主动承担历史责任的勇气,直到今天,仍是我们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C.孔子在其所生活的时代处处碰壁,主要原因是他总以文王、周公的继任者自居,他的自信使各国的当政者感到了威胁,从而不敢接纳他。
D.孔子的一切行动都不计后果,只要符合他所信奉的道德标准,即使在做之前明知会失败,他仍会毫不动摇,这也正是其人生悲剧所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万里外甥忆万里
父亲常和舅舅万里打网球,父亲曾悄悄告诉何凡说:“其实我能赢他,但老爷子脾气大,怕他赌气不吃饭,就让他赢。”外甥何平安在大连读书时,中途路过北京,去舅舅万里家里寄宿过几次,“印象中,舅舅特别和蔼、平易近人。”
7月16日下午3时,万里同志的吊唁仪式在北京举行。吊唁厅里数不清的挽联和花圈中,有这样一副挽联很特别,它来自四川通江正文小学的全体师生。
万里晚年奉行“不参加剪彩、奠基等公务活动,不再担任名誉职务,不写序言不题词”的“三不主义”。但在2005年,却“破例”为这所小学题写校名。“舅舅之所以‘破例’,一是因为通江县是革命老区,他有感情;二是他重视教育,心系山区的孩子们。”在外甥何凡的眼里,舅舅万里是一个和蔼、平易近人的人。
和蔼的舅舅
舅舅喜欢打网球 父亲悄悄让他
“舅舅喜欢打网球,家里人也都跟着打球。”何凡翻着家庭的老照片,指着父亲何正文与舅舅一起打网球的合影照,“那之前,两个老人都爱打网球,也会比赛切磋。常常是舅舅第一,父亲第二。父亲曾悄悄跟我说:‘其实我能赢他(万里),但是老爷子脾气大,怕他赌气不吃饭,就让他赢。’”
何凡说,舅舅去世前一个小时,母亲万玲、大哥何协定、妹妹何妮妮还进行过探视,“我们都以为他能够活过100岁,哪知道……”沉默了一会儿,何凡回忆起了关于万里的往事。
何凡与何平安,是何正文将军之子。何正文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原副总参谋长,夫人是万里的胞妹万玲。何凡与何平安都在成都长大,与远在北京的万里见面次数并不多,但是每一次见面,都让他们记忆犹新。
何凡还记得初见舅舅时的场景。1966年末,17岁的他从成都来到北京,几经周折找到了位于东单船板胡同的舅舅新家,并寄宿下来。“那是一个阴冷的冬日,当我穿着绿军装,叩开一扇油漆斑驳脱落的木门,一位中年人开了门。”何凡说,尽管是第一次见面,但他仍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舅舅。“我喊了他一声,并且作了自我介绍。他露出了轻松的笑容,热情招呼我快进屋。”何平安曾在大连工学院(现大连理工大学)读书,中途路过北京,去万里家里寄宿过几次,“印象中,舅舅特别和蔼、平易近人。”
严格的部长
自责工作没做好 紧急调动车皮
“对于舅舅来说,只要是对国家、人民有利的事情,他都会不遗余力去做。”何凡还回忆起了当年自己作为铁道兵,向时任铁道部长的万里申请调配车皮的往事。
1971年,何凡从插队的四川农村入伍来到铁道兵十师,进驻陕南山区修建襄渝铁路。1974年转战青海乌兰县,修建青藏铁路。1975年,当时何凡是师后勤部修理一连副指导员。一天,他接到了来自姜副师长安排的紧急任务。
原来,当时正是高原施工的黄金季节,可是全师官兵却已经停工待料10天了。缺什么呢?水泥。铁道兵在四川江油有一个大水泥厂,专门供应铁道兵十师。库房的水泥已经装不下了,却没有车皮运输。唯一的办法只能请铁道部批专列运输,万里当时正是铁道部部长。“全师官兵就盼着你把车皮给我们申请下来!”接到姜副师长交代的任务,何凡与物资科金科长一路从乌兰到西宁,后来又到兰州,乘飞机来到北京。到达北京第二天,何凡与金科长来到交道口南大街旁边的小院,见到了万里。金科长将二人此行的目的作了汇报。
“当他看完申请车皮的报告后,说了一席话让我很感动:‘怪我们工作没有做好。你们铁道兵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修路架桥,说近是为我们铁道部修的,说远是为人民造福,不能让为人民造福的人为难啊!’”何凡说,当时舅舅万里便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请运输局克服一切困难,用最快的速度调专列送铁十师所需的水泥。万里。”
何凡回忆,当他俩告辞并向万里表示感谢时,万里说:“应该谢谢铁道兵同志。我这个铁道部长是为你们服务的。”后来,那次调拨车皮运来的水泥,都用在了青藏线哈尔盖至乌兰站一线。
固执的老人
自定“三不主义”破例为山区小学挥毫
惜墨如金
晚年恪守“三不主义”
在何凡印象中,万里是个“惜墨如金”的人,从来不爱题字。
据人民日报报道,万里唯一的女儿曾说:“我们刚到美国的时候生活艰苦,生活压力相当大,就在这种困难的时候,美国的一所大学找到我,他们提出,想请万里为学校题个词,他们愿意出4万美元酬金。但我知道爸爸不会题字,所以我就当面拒绝了。4万美元呀,多大的数啊!当时正是我们最穷的时候,但我不后悔,万里不允许这样做。”
何凡看了报道,颇有感触。他说,由于舅舅万里的特殊身份,不少人和机构都曾想尽办法找他题词,但是都吃了闭门羹。“有一次,我母亲(万玲)去深圳,有一个山东老板建了一个‘万家庄’。想让我母亲请求万里题词,结果母亲把这事一说,立即遭到了万里的拒绝,‘锦上添花的事情我不做。他们这么有钱了,不需要我再为他们题词。’”何凡说,万里晚年给自己“出台”了三条具体规定:不参加剪彩、奠基等公务活动;不再担任名誉职务;不写序言不题词。离休以后,他严格遵守着自己规定的“三不主义”。
___________________(5字以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字以内)
2005年,为了四川贫困县的一所小学,万里唯一一次破例了。
何凡说,在听说老区的贫困、学校的艰苦后,舅舅即刻挥笔为小学题写校名。
时隔10年,当日的情景已经日渐模糊。由于万里的去世,何凡的母亲万玲仍然沉浸在悲痛之中,无法对题词的细节一一回溯。何凡说:“一向‘惜墨如金’的舅舅之所以这么爽快地挥笔,是因为通江县是革命老区,他有着情感在里面。而且他出身师范重视教育,关心山区里的孩子。这层层因素的综合作用,才让他破例。”
从2010年起,何正文的家人每年都会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学校的优秀学生和教师。如今,学校分为小学和幼儿园两部分,共计1000多位学生,60名老师。“这个办学规模,现在在全县来说,可以跻身前20。”17日,通江县正文小学校长曾庆超告诉记者。
缅怀老人
惊闻万里去世
全校师生致哀
“听闻万里去世,全校师生十分悲痛。”通江县正文小学校长曾庆超说,他曾给何协定(何正文大儿子)发短信,“请转达我们对万里爷爷逝世的深切哀思,请万玲奶奶保重寿体!请万里爷爷的家属节哀……”曾庆超说,他希望以全校师生的名义为万里敬献一个花圈,为此,万玲的亲属做了不少努力。
7月17日,在万里同志的吊唁厅,这个花圈终于被摆放上去。
曾庆超说,万里的题词对于这所学校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份题词特别珍贵,在四川乃至全国的小学来说都是绝无仅有的。他代表了万里同志对于贫困山区孩子的关切,对革命老区的深厚感情。”曾庆超说,学校常常以万里的题词来激励学生和老师,大家都很受振奋,也增强了凝聚力。“现在他逝世了,谨以这个花圈,表达我们全体师生对他的敬意和缅怀。”
(节选自华西都市报2015年7月20日,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要吃米,找万里”,这是曾在安徽流传的一句民谣。1977年6月,万里调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来到安徽后,万里走访乡村,实地了解农民的生活状况,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邓小平曾说,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的改革始于安徽,万里是有功的。万里因此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锋和闯将。后来,小岗村这个曾经微不足道的小村庄成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个符号。(中国新闻网)
②“老爷子告诉我们,过春节不要回来,要跟劳动人民在一起,要跟坚守在祖国荒岛的伟大战士,坚守在交通战线执勤的交通民警同志,坚守在高炉、炼铁的工人同志们一起过春节,这不仅不是一种遗憾,而是一种自豪”。万伯翱说。(网易新闻)
③万里同志为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贡献了毕生精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改革闯将,壮士暮年。(百度百科)
下列对本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本文从外甥的角度出发,主要通过插叙为大家刻画了一位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清正廉洁而又固执伟大的官员形象,语言华丽却又不乏质朴。
B.结构上文章采用小标题式,使得全文内容和结构更为清晰,主旨传达更为鲜明。表达外甥对万里同志的敬意和缅怀。
C.因为内心怀着对革命老区的深沉感情,所以惜墨如金、晚年恪守“三不主义”的万里才会破例给一所小学题名。在16日吊唁厅里数不清的挽联和花圈中,有这样一副挽联很特别,来自四川通江正文小学的全体师生。
D.小岗村这个曾经微不足道的小村庄成为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一个符号与万里的实地走访密切相关。没有万里,就没有小岗村。

E.作为国家领导人,万里始终和劳动人民在一起,他在春节期间也不回家,而是与工人民警一起过节。当得知库房的水泥已经装不下后,他下令紧急调动车皮来进行忏悔。
小标题格式应用于本文中。请联系上下文,在横线处填上恰当的小标题,注意横线后面括号内的字数要求。 “改革闯将,壮士暮年”用在万里身上是否合适,简述理由。
当万里看完申请车皮的报告后,他说了一席话让何凡十分感动。万里的话为什么能感动何凡?结合《严格的部长》一段文作简要分析。
7月16日下午3时,万里同志的吊唁仪式在北京举行。来送这位伟人最后一程的人络绎不绝。从万里的形象方面探讨为什么万里能赢得广大人民的尊敬。

阅读下面短文,完成后面题目。
马兰花
李德霞
大清早,马兰花从蔬菜批发市场接了满满一车菜回来,车子还没扎稳,邻摊卖水果的三孬就凑说:“兰花姐,卖咸菜的麻婶出事了。”
马兰花一惊:“出啥事啦?”
三孬说:“前天晚上,麻婶收摊回家后,突发脑溢血,幸亏被邻居发现,送到医院里……听说现在还在抢救呢。”
马兰花想起来了,难怪昨天就没看见麻婶摆摊卖咸菜。三孬又说:“前天上午麻婶接咸菜钱不够,不是借了你六百块钱吗?听说麻婶的女儿从上海赶过来了,你最好还是抽空跟她说说去……”
整整一个上午,马兰花都提不起精神来,不时地瞅着菜摊旁边的那块空地发呆。以前,麻婶就在那里摆摊卖咸菜,不忙的时候,就和马兰花说说话,聊聊天。有时买菜的人多,马兰花忙不过来,不用招呼,麻婶就会主动过来帮个忙……
中午,跑出租车的男人进了菜摊。马兰花就把麻婶的事跟男人说了。男人说:“我开车陪你去趟医院吧。一来看看麻婶,二来把麻婶借钱的事跟她女儿说说,免得日后有麻烦。”马兰花就从三孬的水果摊上买了一大兜水果,坐着男人的车去了医院。
麻婶已转入重症监护室里,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门口的长椅上,麻婶的女儿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马兰花安慰了一番,放下水果就出了医院。男人撵上来,不满地对马兰花说:“我碰你好几次,你咋不提麻婶借钱的事?”
马兰花说:“你也不看看,这是提钱的时候吗?”
男人急了:“你现在不提,万一麻婶救不过来,你找谁要去?”
马兰花火了:“你咋尽往坏处想啊?你就肯定麻婶救不过来?你就肯定人家会赖咱那六百块钱?啥人啊?”
男人铁青了脸,怒气冲冲地上了车。一路上,男人把车开得飞快。
第二天,有消息传来,麻婶没能救过来,昨天下午死在了医院里。麻婶的女儿火化了麻婶,带着骨灰连夜飞回了上海……
男人知道后,特意赶过来,冲着马兰花吼:“钱呢?麻婶的女儿还你了吗?老子就没见过你这么傻的女人!”
男人出门时,一脚踢翻一只菜篓子,红艳艳的西红柿滚了一地。
马兰花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从此,男人耿耿于怀,有事没事就把六百块钱的事挂在嘴边。马兰花只当没听见。一天,正吃着饭,男人又拿六百块钱说事了。男人说:“咱都进城好几年了,住的房子还是租来的。你倒好,拿六百块钱打了水漂儿……”
马兰花终于憋不住了,眼里含着泪说:“你有完没完?不就六百块钱吗?是个命……就当麻婶是我干妈,我孝敬了干妈,成了吧?”
男人一撂碗,拂袖而去,把屋门摔得山响。
日子水一样流淌。转眼,一个月过去。
这天,马兰花卖完菜回到家。一进门,就看见男人系着围裙,做了香喷喷的一桌饭菜。马兰花呆了,诧异地说:“日头从西边出来啦?”
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嘴快,说:“妈妈,是有位阿姨给你寄来了钱和信……爸爸高兴,说是要犒劳你的……”
马兰花看着男人说:“到底咋回事?”
男人挠挠头,嘿嘿一笑说:“是麻婶的女儿从上海寄来的。”
“信里都说了些啥?”
男人从抽屉里取出一张汇款单和一封信,说:“你自己看嘛。”
马兰花接过信,就着灯光看起来:
兰花姐,实在是对不起了。母亲去世后,我没来得及整理她的东西,就大包小包地运回上海。前几天,清理母亲的遗物时,我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本本,上面记着她借你六百块钱的事,还有借钱的日期。根据时间推断,我敢肯定,母亲没有还过这笔钱。
本来,母亲在医院时,你还送了一兜水果过来,可你就是没提母亲借钱的事……还好,我曾经和母亲到你家串过门,记着地址。不然,麻烦可就大了。汇去一千元,多出的四百块算是对大姐的一点补偿吧……还有一事,我听母亲说过,大姐一家住的那房子还是租来的。母亲走了,房子我用不上,一时半会也卖不了,大姐如果不嫌弃,就搬过去住吧,就当帮我看房子了……钥匙我随后寄去……
马兰花读着信,读出满眼的泪水……
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马兰花刚从市场接菜回来,三孬就急忙告诉她麻婶生病住院的事,还鼓动她到医院向麻婶女儿要钱,说明三孬好嚼舌,是个搬弄是非的人。
B.马兰花的丈夫因为六百元钱就耿耿于怀,收到一千元的汇款单后又主动为妻子做饭,这些细节惟妙惟肖地写出了这个人物的事故圆滑、反复无常。
C.小说以麻婶女儿来信作为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了故事留下的悬念,还巧妙地造成了情节的逆转,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从上海来信中可以看出,麻婶的女儿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又是一个精明的人,她内心深处很不愿意欠别人的钱。

E.发生在马兰花与麻婶两家之间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当下社会伦理道德和人际关系的忧虑与反思,这是小说的深刻之处。
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说在刻画马兰花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说三次写马兰花流泪,每次流泪的表现都不同,心情也不一样。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并说明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阅读下列文字,回答后面题目。
排队
梁实秋
如果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休想能从容办事,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就有顾客陆续进来,说不定一位站在你左边,一位站在你右边,总之是会把你夹在中间。夹在中间的人未必有优先权,所以,三个人就挤得很紧,胳博粗、个子大,脚跟稳的占便宜。夹在中间的人也未必轮到第二名,因为说不定又有人附在你的背上,像长臂猿似的伸出一只胳膊,越过你的头部拿着钱要买邮票。人越聚越多,最后像是橄榄球赛似的挤成一团,你想钻出来也不容易。
三人曰众,古有明训。所以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晋书·范汪传》:“玄冬之月,沔汉干涸,皆当鱼贯而行,推排而进。”水不干涸谁肯循序而进,虽然鱼贯,仍不免于推排。我小时候,在北平有过一段经验,过年父亲常带我逛厂甸,进入海王村,里面有旧书铺、古玩铺、玉器摊,以及临时搭起的几个茶座儿。
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尤其是几个朋友走出门口的时候,常不免于拉拉扯扯礼让了半天,其实鱼贯而行也就够了。我不太明白为什么到了陌生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便不肯排队,而一定要奋不顾身。难道真需要那一条鞭子才行么?
据说:“让”本是我们“固有道德”的一个项目,谁都知道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左传》老早就有这样的嘉言:“让,德之主也。”(昭·十)“让,礼之主也。”(襄·十三)《魏书》卷二十记载着东夷弁辰国的风俗:“其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当初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我们抛掷一根肉骨头于群犬之间,我们可以料想到将要发生什么情况。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从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窥察到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毕竟不太多。
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先是本能,一切动物皆不能免:让是美德,是文明进化培养出来的习惯。孔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此外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节选于《书摘》2015年01月01日,有删改)
根据文章内容分析,下列对“让”的理解不符合原文的是:

A.我们“固有道德”的项目有很多,“让”是其中之一。“争”是人之本性,“让”可以在后面慢慢培养形成。
B.孔融让梨、王泰推枣的故事体现古人“让”之精神,“让”之道德。日常生活中,懂得克己复礼的道理的人甚少。
C.“让,德之主也”(昭·十)“当仁不让于师”来源于《左转》《论语》,在赞赏“让”之行为的同时提倡只有当仁的时候才可以不让,否则一定当以谦让为宜。
D.避秦流亡海外的人还懂得“行者相逢皆住让路”的道理,所以史官秉笔特别标出,表示礼让乃泱泱大国的流风遗韵,远至海外,犹堪称述。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有关叙述,不正确的是:

A.因为柜台里面的先生小姐忙着开柜子,取邮票文件,调整邮戳,这时候人陆续进来,会把你夹在中间,所以即使你起个大早,赶到邮局烧头炷香,柜台前即使只有你一个人,你也不能从容办事。
B.古有明训:三个人聚在一起就要挤成一堆。排队是洋玩意儿,我们所谓“鱼贯而行”都是在极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所做的动作。小的地方肯让,大的地方才会与人无争。“争”与“让”需辩证对待,一切动物皆会“争”,让是发展到文明社会存有的习惯。
C.因为人为万物之灵,当不至于狼奔豕窜地攘臂争先地夺取一根骨头。但是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我们必“争”不“让”。
D.我们是礼义之邦,君子无所争,从来没有鼓励人争先恐后之说。很多地方我们都讲究揖让,但当我们混在陌生人人群中,我们便奋不顾身。

根据文章内容,下列事件或说法体现“让”的美德的是:

A.因父亲病危而五天没有公开露面的李总理,昨天来到丹戎巴葛民众俱乐部,神情自若地写下祝福父亲康复的祝语,并感谢该区居民连日来表达的关怀与慰问。(凤凰网)
B.“土气”跟“宁在宝马车里哭”的价值取向格格不入,却是艰苦朴素的精神体现。党的干部不该整天穿名牌、抽名烟、喝名酒,更应该让于甘愿淡泊、乐于清贫的精神,为“出无车食无鱼”的“土气”而欣慰。(人民日报)
C.协警要求男子驾车靠边接受检查,男子却开车将协警撞倒在地,并对协警大骂:“穿狗皮的宝儿(傻子),弄你狗日的。”后经查证,驾车男子为安岳城区某工商所所长刘涛,当时身着工商制服。(华西都市报)
D.往来车辆的驾驶人,一见Yield(“让”)这个牌示,把车停了下来,左顾右盼,直到可以通行无阻的时候才把车直驶过去。有时候路上根本并无车辆横过,但是驾驶人仍然照常停车。(《不淡定的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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