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高贵的生命不卑微
朱国勇
①他是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②十三岁的那一年,有一天,父亲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着气说。父亲的目光真诚又透着渴求:“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的妈妈。”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是不一定能卖掉。”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衣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平板上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六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
③过了十多天,父亲突然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样才能卖到二十美元?”怎么可能?这么一件旧衣服怎么能卖到二十美元,他最多只值两美元。“你为什么不试一试呢?”父亲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自己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孩子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又给了他五美元的小费。二十五美元,这无疑是一笔巨款!
④回到家后,父亲又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他卖到两百美元吗?”父亲目光深邃,像一口老井幽幽地闪着光。这一回,他没有犹疑,他沉静地接过了衣服,开始了思索。
⑤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当红电影《霹雳娇娃》的女主演拉佛西来到了纽约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推开身边的保安,扑到了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她签个名。拉佛西先是一愣,但是马上就笑了①。没有人会拒绝一个纯真的孩子。拉佛西流畅地签完名。
他笑了②,黝黑的面庞,洁白的牙齿:“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么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他“哈”的一声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两百美元!”经过现场竞价,一名石油商人以一千两百美元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⑦回到家里,他和父亲,还有一大家人陷入了狂欢。父亲感动得泪水横流,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我原本打算,你要是卖不掉,我就派人买下这件衣服。没想到你真的做到了!你真棒!我的孩子,你真的很棒……”父亲接着说道,“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一美元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什么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穷一点,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就在这一刹那间,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什么理由妄自菲薄呢!”
⑧从此,他开始努力地学习,刻苦地锻炼,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二十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选自《读写月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①段交代了男孩的身份和他的自卑心理,引出下文;而且与结尾形成照应,使得文章结构严谨。
B.父亲三次让儿子去卖衣服,第一次用亲情打动儿子,使他勇敢地走出自我;第二次进一步激发儿子的潜能,提高儿子对自我能力和自我价值的认识;第三次鼓励儿子思考探索,进一步增强儿子的自信心,挑战自我。
C.本文以事件为线索,通过男孩三次卖衣服,走出了自卑,增强了自信,对自我、对生活、对未来充满了希望,这正是文章着力要表现的主题。
D.“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 这句话中的“太阳”就是信心和希望,“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指的是男孩终于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对未来充满了希望,相信自己一定能摆脱贫穷,成为一个高贵富有的人。

E.父亲是儿子的精神导师,儿子的成长离不开父亲的精神引领,正因为父亲的精心引导,才使儿子克服了自卑心理,正因为有这样的父亲,才会有后来名满世界的儿子。
文中有两处“笑了”,其内涵不同,请加以分析。
答:                                                                                     
为什么说“高贵的生命不卑微”?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解。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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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
笑说蟹文之灾
流沙河
老夫银行排队,恭缴电、气、话之三费。站立久了心烦,不免游目四顾,用以杀死时间(Kill-time就是汉语说的“消遣”)。忽睹一妇,夏衫华丽,背绣英文曰Special lady,即特殊太太,不禁莞尔,心情为之一振。乃自思忖:“既然特殊,又何必来排队?”
一自国门乍开,英语涌入,其势滔滔,不可逆挡。要现代化,要和先进文化接轨,就得容之纳之。道理大家明白,何须我来饶舌。但窃以为被动容纳同时,也该主动疏之导之,莫让蟹行文字泛滥成灾才好。所谓泛滥成灾,别以为指的是“特殊太太”之类。笑话罢了,那不算啥。我指的是考试。学生要考英语,考吧。读硕士读博士而研究古汉语者,或中国古史者,或中共党史者,也非考英语不可吗?争取当公务员之非涉外事者,也要考英语吗?各行各界评专业职称,也要考英语吗?是不是太看重英文了?
英文应该学,但不能都去学waiter英语,一辈子做低级舌人,侍候商董,至多爬上洋买办的阶梯。试看今日外文系的,几人能译学术著作。听他口语多么地道,不过高等waiter罢了。《颜氏家训·教子篇》云:“齐朝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观今鉴古,人情不二。我心窃忧之,有不忍言者。
更值得忧心的是汉语。早在英语高烧之前,译体文风已经常见报刊文字。今则变本加厉,坏我汉语生态,竟造出这样笨拙的译体病句来。罗列如下,请共赏之。
这本书已被我读过了。(这本书我读过了)
当我早晨起床的时候。(早晨我起床时)
作为政协委员的我。(我当政协委员)
浙江女子似乎就像花朵般的娇艳。(越女如花)
我出门去的同时,看见他正在哭着。(我出门,见他在哭)
必须加以严厉的惩办。(必须严办)
你有吃过午饭了吗?(你吃午饭了吗)
对我说来,她是我的妻子。(她是我妻)
译体恶风劲吹,从大作家到小学生,同受其愚弄而懵然不觉。更可怕的是报刊上一窝蜂去学样,还觉得有趣,真要教前辈大师们,鲁胡老梁沈赵,地下同声一哭。写到这里,猛想起余光中。他是外文系老教授,一辈子弄外文。看看他笔下吧,食洋而化为中华的灵与肉,那文字多纯粹,多典雅,多准确,多活泼。
蟹文透过译体病句侵入报刊,我们拿啥武器去抵抗呢?我答:拿文言文。这武器能逢长化短,逢繁化简,逢深化浅,逢晦化显。笔下仍写现代汉语,但应掌握传统文言,择其铦利者而用之。必如此,方不至于被蟹文的语法攻占了我们的头脑笔下,杂交出怪胎来。不是教人排外,是用自家之本,赚取他家之长。若相反,便是自家无主,尽拾别人的敝屣了。
各种洋文不滥用,择地而用之,那是必要的。见洋文而反感,义和团心态,贻祸邦国,愚昧可笑。但是,当今街市上好多店招,货物上好多标识,都来英汉对照,有这个必要吗?余非新左人士,不会上纲批判所谓文化帝国主义,只是觉得市井流风趋新可笑而已。还有更可笑的,语文教师引导学生沿街检举店招上的繁体汉字,必铲之而后快,却放过那些毫无必要的洋文招牌字,真有点“相煎何太急”的意味,不免一叹。
(选自《含笑录》,有删改)
从全文看,“蟹文之灾” 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第三段中“舌人” 指什么人?该段引用《颜氏家训》的用意是什么?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文学类文本阅读(22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
被春天染红的小溪
莫景春
⑴不知有多久没回桂西北的故乡了。春天来了,故乡突然像刚冒出地面的青草在心底疯长起来,思念溢满整个心窝。于是沐着习习的春风,回老家住了几天。
⑵村前有一条弯弯的小溪,像故乡的一条脐带,从村后的大山里潺潺流出。溪水清澈见底,即使是狂风暴雨的夏天,也绝没有那种狂奔怒流的混黄,总是那样的文文静静,只是在寒冷的冬天有些消瘦,但蓬勃的春天一来临,它便盈盈地丰满起来。
⑶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到小溪边捧一把清水,肆意地泼到脸上,让那种清凉淌满整个脸,让自己和故乡作最亲密的接触,再跟大伯大婶们聊聊,听听他们亲切的话语,感受久违的乡情。
⑷一个春意盎然的早上,我惊呆了。小溪变了,那清亮可人的脸不见了,换成了粉红的脸,满溪满沟的粉红,红得让我心跳加快,又让我心里暖暖的。我伏到溪边的青石上,端详这一奇异的变化。那红红的溪水,缓缓流着,不再清澈的水倒映不出我的脸了。将脸再凑近些,一股淡淡的香味弥漫着,丝丝入鼻。我情不自禁地想将手伸进那缓缓流动的粉红,捧上一把细细品玩,又不忍心搅动溪水,也在担心那片红会不会是什么污染物。
⑸再看看早起的大伯大婶,他们若无其事地在那里洗脸洗菜。一位大伯似乎看出了我的迟疑和惊讶,跟我搭腔:“娃儿,没什么奇怪的,那漂在水上的是桃花。”
⑹什么?桃花?我心里猛然出现一片迷人的桃花灿烂的画面。
⑺“那是你家邻居大叔前两年在后山种的桃树落下的桃花。”接着他便告诉我邻居家大叔全家到村后的荒山上开垦桃林的事。
⑻听着大伯的叙说,手迫不及待地伸进了溪水,满满地捧了一把,扑到脸上,那样的清凉芬芳,我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便急急地往山后赶去。
⑼桂西北很多地方九分石头一分土,满是怪石嶙峋,只在石缝中窝着一点泥土。辛勤的乡亲们便在这石缝间抠出一点点泥土,连成巴掌大的地,便一窝一窝地种下玉米。由于土浅坡瘦,保不住水,若是十天半月没淋过一场雨,那玉米可能就枯黄了。近着小溪的可以挑上几桶水浇浇,远的只能望天兴叹,眼睁睁看着庄稼活活枯死。平日,便靠着养点羊、砍柴烧点木炭来补贴家用。乡亲们的日子就这样缓慢而沉重地过着。
⑽沿着小溪往上走,香气越来越浓。徜徉在迷人的芬芳中,我陶醉了,不知不觉间,眼前闪现出一片迷人的粉红世界。只见一棵棵粉红的桃树,枝连着枝,遮住了身下那高高低低的石头。尽管有的树花瓣已凋谢,青翠欲滴的嫩芽探头探脑的,但一眼望去,仍是迷人的粉红。哦,原先放牛的山谷变成桃花源啦!
⑾鸟儿在树林间鸣声不断,吱吱喳喳上下翻飞,真是一片热闹的海洋。我情不自禁地扑进了这片粉红。
⑿“回来啦,小春。”丛林深处传来熟悉的喊声。哦,是给果树打药的大叔。他放下喷雾器,满脸笑容地迎上来。
⒀原先乡亲们总是愁眉苦脸的,恨自己“生不逢地”。我也是在这种恨意中苦苦读书考到山外的,想不到如今他们变得神采飞扬。大叔眉飞色舞地说:“今年村里有收成的果园有好几个呢!我们这样的山地种别的都不行,种点果还不错。明年把路修一修,开个农家乐,让城里人到山里来亲自摘果观光。”多美好的想法呀!
⒁说话间,一阵温暖的春风轻轻拂来。桃树们兴奋起来,传电般地颤抖着,桃花像雪花般飞舞,纷纷扬扬的。霎时间,眼前满是迷乱的粉红,像是下起了一场桃花雨。我的头上身上都飘满了桃花,被淋成了一个粉红的桃花人。大叔花白的头发深蓝的衣服不见了,变成一个粉红的桃花人。香气更浓了,我们俩相视而笑,尽情地享受这桃花雨的芬芳。
⒂小溪被染得更红了,“叮叮咚咚”地跑着,快快乐乐地要跑出山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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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灾难也是累积文化财富
柯倩婷
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是典型的中国式灾难故事片。电影巧妙地通过亲情的离合来诠释灾难带来的痛苦,催泪的同时售卖廉价的亲情安慰剂。电影的结局,女儿埋藏了三十二年的对母亲的恨,融化为忏悔的泪水。这种浪漫抒情的灾难叙事,以虚幻的和解、团圆、安顿来逃避现实与心灵的重负,无助于我们理解灾难、治愈创伤。那些忘却了真实与残酷而粉饰太平的故事,就像一场覆盖了坑坑洼洼的烂路的大雪,积雪融化之后道路加倍泥泞。
灾难的毁灭力量在于它不仅摧残生命、夺走我们熟悉的家园,更在于它摧毁了我们对世界的信任,拆解了生命意义得以确立的信仰。灾难带来的创痛并不因遗忘得以抚平,而是潜藏在幸存者的内心最深处。对灾难的记忆应直面这个“伤口”,只有理解灾难,才可能有勇气去面对灾难,从而治愈创伤。如果幸存者的经历不为自己所理解,或者不为聆听者所认同,他就会如祥林嫂那般变得加倍恐惧与麻木。
万万千千的幸存者的记忆以什么方式保存,又以什么方式为后世的人所记起呢?个体的记忆一定要发生在集体的情境中,否则就等同于做梦。记忆如果要产生意义,就需要有人听到。因此,灾难记忆如果仅是幸存者的独白,会很快消失;它需要成为“集体记忆”,在社会框架中获得意义。历史事件要转化成为社会的“集体记忆”,就要进入到“文化记忆”的循环之中。只有幸存者的记忆进入了文化,例如口述历史、纪念馆、博物馆、纪念活动、文学、电影等等,它才开始进入“文化记忆”的循环,并为后辈所记起。“文化记忆”的方式越具有震撼力和创造性,越有可能在历史中留存,并获得丰富的意义。
物证是激活记忆的最有力量的媒介。印度的英迪拉·甘地纪念馆展出了她和她儿子被刺杀时的血衣;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有从“万人坑”中挖掘出的遇难者遗骨;二战期间纳粹党卫军屠杀了奥拉都尔的六百多名村民,战后法国政府保持了该村的原貌,没有进行修复,只是在村口立了一块写着“记住”的牌子。血衣、尸骨与废墟并不美丽,但真实而有力。
对于我们正在经历的灾难,我们在震惊之后,又该如何去面对,如何去记忆?关于汶川地震,我的一些艺术家朋友是这样记忆的:把遇难的孩子的名字刻在孩子们喜欢玩的弹珠上;收集死难者生前的用品、照片、文字,辅以他们的生平资料,让他们的生命变得丰富,而不仅仅是死难数字中的一个。这样的记忆方式,让我想起德国的艺术装置《绊脚石》:把二战时犹太受难者的名字和他们的生卒年月刻在黄铜上,将城市街道的砖头翻开,换上这些刻有名字的石头。
没错,灾难是人类发展的“绊脚石”。暂停赶路的脚步,关注脚下的“绊脚石”,倾听那些逝去灵魂的声音,尊重灾难记忆的文化价值,我们才不致再次摔倒,才会知道该往哪里走。
(原载《书屋》2010年第12期,有删改)
灾难记忆可以概括为哪几种形式?各有什么特点?
分析作者以冯小刚的电影《唐山大地震》、德国的艺术装置《绊脚石》为例所表明的态度。
作者认为记忆灾难如何才能累积成文化财富?(5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
南 山 雨
董 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莲香茶楼喝早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言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此。”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
“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
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
淡竹苏沧桑
初秋,我和他相遇在江南湖州一个叫“百草原”的山林中。
他是竹,植物中的另类。他看上去清瘦且憔悴,相对于百草原的其他植物,像一个混得不太好的中年人。
稻子,正是扬花灌浆的妙龄,名牌大学生般踌躇满志;银杏终于褪去了一身浓艳,和蓝天的高洁媲美;法国梧桐是老实人,沉浸在年代久远的优越感里,并不知道,有一种鹅掌梧桐要悄然代替它无敌的位置;兰花三七,像极薰衣草,却更美,所有的花都虔诚地朝一个方向,像被一种崇高使命蛊惑;浮萍无根,却有心肺,挣脱着随波逐流的命运。贪婪的蔓,不知羞耻地攀爬在高大的冷杉上,一边噬血,一边甜言蜜语
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攒足劲儿,在喊——我要生存!我要开花!我要结果!
甚至那口奇异的古井,都像藏着无穷的欲望,日夜暗涌不息的水,居然漫过高出地面一米的井沿。如果将井沿继续垒高,水会怎样?
他是竹,是植物中的另类。其实,名利、金钱、权势,如同阳光雨露的垂爱,蜜蜂花蝶的青睐,他不是不想要,可是,要弯下腰,要费心机——要将每一条根都变成利爪,团结土壤,虚伪地赞美越来越污浊的空气;要与昆虫讲和,与风霜妥协;对苍蝇漠视,对强加在身上的种种不公委曲求全,才能安身立命,才能有飞黄腾达的可能。
可是,他的节生来就是直的,他不能弯腰;他的心生来就是空的,他不愿费尽心机。
真的是空的吗?不。那一节节空里,早已成就一个美妙的小宇宙——有与生俱来的一些坚持,有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的豁达智慧,有对土地的感恩,有和另一棵竹的爱,与笋的亲,与周围无数青光绿影的促膝长谈,开怀畅饮,有鸟儿偶尔驻足的的呢喃,有清风明月的和唱……笑忘功名利禄,荒芜繁杂的每一秒时光都格外静谧而美好。
那一节节空里,是永远的盈满。
更让我惊异的,他不仅直,空,而且淡。他是淡竹——全球原始淡竹最大群落中的一员。从外表到骨子,都是竹子里的最淡——淡紫、淡红、淡褐、淡绿、淡泊。所以,他与世无争到看淡生死。
他可以很入世。生可以防风,成阴,美化环境;死可以做篾,成为最土最实用的晒竿、瓜架、凉席,竹桌、竹椅、竹篮。他可以很出世。他是箫与笛的前世,不死的魂魄随天籁之音往来天地之间,优雅散淡而隽永。
当然,这并不表示他逆来顺受,他会和压在头顶上的积雪抗争,他不允许荒草占领脚下的领地,他摇曳着枝竿向毒蛇示威,他告诉所有的竹要独善其身兼爱天下。
他是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是郑板桥,“盖竹之体,瘦劲孤高,枝枝傲雪,节节干霄,有君子之豪气凌云,不为俗屈”;他是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他是苏轼,“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他是疯疯颠颠的释道济公,“数枝淡竹翠生光,一点无尘自有香”;他是岳飞、辛弃疾,他是中国儒家,“山南之竹,不操自直,斩而为箭,射而则达”……
他是我们身边那些坚守着什么的人。他们懂得,浓墨重彩是一辈子,云淡风清也是一辈子。奴颜婢膝是一辈子,坦荡潇洒也是一辈子。他们选择了后者,等于选择了物质上的清瘦,心灵上的丰衣足食。
于是,这些自由快乐的心灵,站在一个孤寂的阵营里,成为人世间越来越弥足珍贵的另类,风雨过处,仰天长笑。(选自《散文》2009.12)
文章③一⑤段,用不少笔墨写淡竹之外的一些事物,这样写有什么目的?
解释下面句子中的加点词在文中的含意。
(1)那一节节空里,是永远的盈满。
(2)他可以很入世他可以很出世。
第⑬段用了哪些修辞方法? 这一段文字在文章中有什么作用?
文中多次写到淡竹是“植物中的另类”,作者在文中写到他的哪些特点? 请联系全文,分条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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