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⑴——⑷题
研究《红楼梦》第一人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周汝昌先生庶几近之。这位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5月31日在家中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周伦苓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当年胡适将他领入红学研究的殿堂,他于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及开创性,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他的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
因痴迷《红楼梦》,老人的书斋就叫脂雪轩,那自然是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合称。当年曹雪芹著红用了10年时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研红则用了近70年,有两句诗为证:“借玉通灵存翰墨,为芹辛苦见平生。”周汝昌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正如老人所言,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几十年下来,老人著述等身,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继《周汝昌红学精品集》之后,《红楼夺目红》5个月内连续7次印刷,创下学术书畅销15万册的纪录。2004年出版的十卷本、500万字的《石头记会真》,是他和四哥周祜昌字字校订、56年才得以酬愿的心血结晶。
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右眼只有0.01的视力。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周先生使曹雪芹《红楼梦》的真思想、真艺术大白天下。有了周汝昌的研究,读者才理解了真正的《红楼梦》,而不是被原来真假合一的《红楼梦》所蒙蔽。
周汝昌不仅仅是个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历任四川大学讲师,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中国艺术研究院顾问、研究员。治学以诗词理论及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后从事曹雪芹及《红楼梦》研究。
老人年轻时酷爱曲艺、民族乐器,尤爱京剧,喜听反二簧,还曾粉墨登场,在《春秋配》、《虹霓关》、《三堂会审》中扮演过小生。老人晚年有两大爱好,一是作诗,二是书法。1970年,周汝昌由干校调回北京后,想到曹雪芹的诗连一首也未能流传至今,不禁无限惋惜。忽然想到雪芹为他的好友敦诚题的《琵琶行传奇》只剩末二句,就异想天开,斗胆续补,一共试补了三首,后来其中一首传了出去,竟使一位红学家认定是雪芹原作,险些闹出大笑话。周汝昌所作的诗,数量极大,涉及方方面面。其中咏红诗最为世人推重。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周汝昌的书法也自成一体。他长期致力于中国的书法理论研究,曾和朋友讲过:“平生在书学上所下功夫,比红学要多得多。”有人当面夸他的字是“瘦金体”,他不以为然,说:“‘瘦金体’是宋徽宗所创字体,法出薛稷;我习右军,与之无涉。”
老人一生淡泊名利,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老人不喜欢对着录音机口述,而是坚持在纸上笔走龙蛇,然后由女儿打印出来,一方面是为了亲近笔墨纸砚,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文字的个性。
《周汝昌梦解红楼》有一首封底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如今斯人已逝,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红楼的奇情异彩,还有中华文化的一瓣心香。
2012年06月01日 徐怀谦 来源:人民日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开头引用陶渊明的诗句意在说明周汝昌淡泊名利、不慕虚华的品质。这从他的遗愿中也可以得到证实。 |
B.曹雪芹为他的好友敦诚题的《琵琶行传奇》只剩末二句,周汝昌斗胆续补,一共试补了三首,后来其中一首传了出去,竟使一位红学家认定是雪芹原作,周汝昌的咏红诗也因此最为世人推重。 |
C.《红楼梦》问世以来,红学研究出现很多流派,其中以胡适、周汝昌为代表的考证派享誉海内外。周汝昌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研究红楼梦的人。 |
D.周汝昌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但研究成果却呈现井喷之势。其中堪称红学版本研究之最的《石头记会真》就是晚年的研究成果。 |
E、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年轻时喜爱京剧,扮演过小生。晚年喜好作诗和书法。诗歌造诣很高,书法也自成一体。根据本文所述,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有哪些贡献?
周汝昌先生对红学研究的痴迷精神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概括。
《周汝昌梦解红楼》有一首封底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作者说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红楼的奇情异彩,还有中华文化的一瓣心香。有人认为这瓣心香就是周汝昌先生留给后人形诸文字的精神遗产;也有人认为是他治学和为人的精神品质。你的看法如何呢?请简要说明。
走近芦苇
陈所巨
①清寒的早春,阳光已经有些灿烂了,风却依然凛冽,丝丝地割人。
②滩上有一大片芦苇,大概可以称为“芦苇荡”了。早些年,一到秋天,芦苇就被人砍了去,或当柴烧,或作造纸原料。不知是因为忙碌,还是其他什么原因,这片芦苇没有在秋天里被砍去,就这样以整体的阵势,经历了一整个冬天。寒冷无疑征服了它们,改变了它们。那种征服与改变是强有力的,无法抵御的,你只有接受它,听凭它摆布。你能做到的只是心中有数,紧紧地守住你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本质的东西。
③你这样做了,所以你才能这样依然故我,那寒冬只改变了你的外在,你的容颜,你的服饰。而你的心已经沉入脚下的泥土,在那里顽强地越冬,如那些同样在泥土中越冬的小动物。生命的顽强在于有它保留自己本质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它不必告诉别人,它必须守住这至关重要的秘密。
④但芦苇毕竟真的变得苍老了,一片褴褛,一片令人心酸的枯衰,只那一声不响的沉默还在显示着它本性的强硬。枯叶在风中呜咽,枯干的芦花在风中摇曳,似乎都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这大片的无可奈何是不是让我也受了感染,情不自禁地无可奈何了呢?
⑤人生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就像那些无可奈何的芦苇一样,我们经历过,也可能为此沮丧过。我们同样在被岁月与生活征服和改变的时候,裹紧身子,守住信念与信心,摆出一副越冬的样子。或许我们的外在形体也确实被改变了,褴褛和枯衰了,但我们的心也在厚厚的泥土之中,那泥土就是我们无边的智慧和倔强的秉性。我们失去些什么,得到些什么呢?我们无疑是战胜了,保住了我们的本性与本质。我们无疑会为此庆幸,为此作为胜利者而越发目光敏锐、坚定不移、信心百倍。
⑥走近芦苇,想跟芦苇说些什么?芦苇无言,我亦无言,无言是否也是一种理解,一种沟通,一种心有灵犀呢?脚下泥土松软,头顶阳光充沛,泥土与阳光都是春的样子了。芦苇和我近在咫尺,这是怎样的一种亲近?生命的亲近,身体的亲近,思想和心灵的亲近,或者另外一些我们尚且弄不明白的思维的和行为的亲近。我们同样在越冬之后,带着褴褛和枯衰走进早春的,在没有欢呼和荣誉的寂静之中,在容易被遗忘的一隅,在往往可能遇到的误解和鄙视的目光之下,我们是不是由衷地涌起一缕无可奈何呢?也许不会,这时候的我们已经因经历太多,明了和洞悉一切而宠辱不惊了。我们明白了自身的价值和崇高之处,我们还需要那些烟云一霎的掌声和鲜花吗?
⑦脚下松软的泥土弹跳着,暗示我行走的节奏。我便感觉到了我的轻盈和愉悦,一种解透人生,战胜自己的轻盈与愉悦。这是一种越冬乃至更深层次的脱胎换骨的过程,涅槃的过程,也是自我解脱、自我净化的过程。我们经历过,战胜过,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了。也只有在这时候,我们才真正感觉到了理解自己,在滚滚红尘之中守住自己善的本质,原来是最难的事情。
⑧猛然地发现脚下泥土的表层有些异样的东西,是密匝匝的褐色的小尖锥,那是芦苇的笋尖,那是又一茬新生的芦苇尖锐的宣言,那宣言同样是强大的、无可置疑和不可抗拒的。那就是生命,那就是新生的思想和人生方式,那就是我们从痛苦和迷惘中越冬时所期盼的目的。要不了多久,那些越冬的苍老的芦苇就要倒伏下来,代之而起的将是更加年轻的欣欣向荣的强大的阵势。
⑨我知道这才是必然,才是世间万物历尽苦难生死更替的本质。
选自《品味书香》文章中“我们就可以说我就是‘我’了”一句中的“我”应如何理解?
阅读文章第②段,联系文章内容回答:
(1)寒冷“征服”“改变”了芦苇什么?
(2)芦苇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本质的”东西是什么?选文在抒写作者对生命的感悟中,多次提到“泥土”,试分析文章中作者写泥土的用意是什么。
本文结尾提到芦苇笋尖的新生和苍老芦苇的倒下,意在向人们说明什么?请联系实际作简要分析。
记忆力
申 平
这帮老人家都已年过六旬了,这日却突发奇想,要搞小学毕业50周年同学会。50年,整整半个世纪。岁月的风霜早已染白了他们的头发,揉皱了他们的面庞,如今他们再见面,彼此还能认得出来吗?他们是否把珍贵的少年时期的友谊埋藏心底?
于是就打电话、发通知,足足折腾了半个月,还真的把人给弄齐了。全班除4人提前去了另一个世界聚会以外,其余41人都答应一定来。
聚会选在一家酒店的一楼,门口挂了标语和彩球,显得非常隆重。来得最早的当然是几个发起者。他们发现,这家酒店的服务真不错:门外有侍应生开门;一进大厅,服务员就把热毛巾递了过来;还有一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给每个人都发一包纸巾。显然,这是为他们流泪准备的。发起者连连赞叹:好,真是想得太周到了。
同学们陆续来到。每一个人的到来,都会引发一阵激动。大家先是静静审视来人,然后突然有个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于是就是一阵欢呼,就是一阵热烈拥抱。也有一些人实在认不出来了,但当他自己一报家门,大家立刻恍然大悟。这种激动就更热烈,因为其中还包含着惊喜。
想想吧,50年一聚,容易吗?人生会有第二个50年吗?昔日的少年,今天的老人,你拉着我的手,我搂着你的腰,说啊、笑啊、哭啊……那场面真的是太感人了。
那位小老头儿发给大家的纸巾真的派上了用场,而且有人发现,这个小老头儿竟然也被他们感动得热泪纵横。他也频频用篮子里的纸巾擦自己的眼睛。
激动过后,发起者开始清点人数,发现已经来了40人,就差一个人没有来。大家都在询问:他是谁呢?
那个提着篮子的小老头儿此时突然放下了篮子,走上前来说:是我啊,你们谁都没有把我认出来啊!
“刷”地一下,众人齐齐把惊讶的目光向他射去:你?你是谁啊,有没有搞错啊?
小老头儿在40双眼睛的审视下有点发窘,他急忙挺了挺腰,大声地说:我是陈大福啊,你们再看看、再想想。
发起者赶紧去查名单,果然有陈大福这个名字,可是……40双眼睛又从头到脚把他审视了半天,有个发起者忍不住说:你不是酒店……干这个的吗?他指了指老头儿的篮子。接着他又说:你别开玩笑,我们可是同学聚会……
小老头儿就显得有点着急:我知道是同学聚会,这种事情谁会冒充啊。我明明就是陈大福嘛,你们睁大眼睛好好认认嘛!小老头儿随后又有点委屈地嘟哝道:这纸巾是我自己给大家买的——酒店还管你这个!
于是40双眼睛再次聚焦,恨不能看穿了他的骨头,可结果还是失望地摇头。小老头儿这回可真有点急了,他说:你们的记忆力……怎么这么糟呢?你们仔细回忆一下,那时咱班每天是谁最早来搞卫生的?你们再想想,学校开运动会,是谁给你们看衣服,是谁给你们打开水?班里组织劳动,又是谁干得最卖力气……
众人仍然半信半疑。突然,一个女同学尖叫了起来:哎呀,我想起来了,他的确是陈大福,他是我们的同学啊!
众人就一齐把目光投向女同学,显然希望她拿出证据来。女同学就有点兴奋地说:大家还记不记得,有一次他偷了学校附近农民的地瓜,让人家抓住,押到学校门口来示众…
噢——!众人齐发一声喊,他们的记忆闸门一瞬间呼啦啦全部打开。现在再看陈大福,怎么看怎么像他们的同学了。
但是此时的陈大福却没有半点兴奋,反而像中了枪一样痉挛了一下,他张大嘴巴,面部扭曲,用颤抖的声音说:天哪,你们还记着这件事啊!我做了那么多好事,就是想让你们忘了这件事,可是你们太……太伤人了!
陈大福慢慢转过身去,提起他的篮子,摇晃着向门外走去,任凭后面喊破了嗓子,他也一直没有回头。小说第一段写到这群老人“岁月的风霜早已染白了他们的头发,揉皱了他们的面庞,如今他们再见面,彼此还能认得出来吗?他们是否把珍贵的少年时期的友谊埋藏心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4分)
联系全文,简要分析小说人物之一的陈大福的形象特点。
本文标题为“记忆力”,有什么深刻的内涵?
山水为何给人美感
梁 衡
人类与自然的交流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类从自然中索取物质,维持生命,同时又从它身上感悟美感,培养审美能力。大自然为什么给人类以美感呢?因为它蕴含有许多美的要素,如对称、和谐、奇巧、虚实、变化、新鲜等等。这些要素在我们人类的精神产品中,如小说、戏剧、绘画、音乐中都可以找到,而在大自然中早就存在,并且更为丰富。这些东西再简化一点,就是三样:形状、颜色、声音。形、色、声这三样基本东西经对称、和谐、奇巧等等的变化组合,就出现无穷无尽的美。美的要素在自然中最多,远远多于人为的创造,所以艺术强调师法自然,杜甫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刘海粟十上黄山“搜尽奇峰打草稿”。
人类怎样融合客观景物而创造一件艺术品呢?是通过与自然的交流,通过艺术家的观察,再创造。刘勰说,“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是通过眼睛观察,内心思考,经过一番酝酿吐纳之后才加工出来的。这些要素作用于人,从而激活人的美感。我们看到鲜艳的花朵,奇伟的山峰、行云流水,就会被这些美好之物吸引。不论是人还是山水,只要美,人就喜欢。有学者称研究动物也有趋美厌丑的本能。不过与动物不同,人还能将这种美感上升到感情,并形成一种定式,于是相应于景色的明暗便有心情的好坏,物象之异可转化为情感之别。小石潭的凄清,荷塘月色的宁静,范仲淹所谓物悲物喜,这就是意境。
人们不只是满足于自然中的形向主观的情的转化,又进而求理。因为哲理本身的逻辑美,在自然中也能找到相似的形象,它们灵犀一点可相通。如山之沉毅,海之激荡,云之多变等,人们从美的形、色、声中不但可以悟到美好的情感,达到美好的意境,还能悟出一种哲理的美,逻辑的美。周敦颐见莲花就悟出“出淤泥而不染”的做人之理;朱熹:“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是讲做学问的理。又像练气功常说的精、气、神,炼精化气,炼气化神。在散文写作上就是美的三个层次:描写美、意境美、哲理美。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山、水、树、木、草、石都有产生美感。大自然如人群一样,美人罕见,好景难求。因为美是一种巧合,不管人,还是自然,是由无数因素随机地排列组合而成,最佳的组合机会只有那一瞬。在人,便有倾城之美,绝代佳人;在景,便有了奇峰秀水、天下胜境。贵州的黄果树、天星桥就是这样的。自然美景不可多得,不能再造。而文物古迹之所以珍贵,就是因为宏观世界不能重复。滕王阁被火烧了,只有到《滕王阁序》里去体验“滕王阁独为第一”(韩愈)之壮美了。只有保护才能开发,开发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旅游开发,卖门票,拉动消费这是物质方面的开发。把山水的美感挖掘来,转化为文、诗、歌、影、画等艺术品,提高人们的审美,这是精神方面的开发。名山名水游人去得多,是因为它的审美价值大,便于开发成精神财富。过去讲人战胜自然,现在讲人与自然和谐这是一种进步,但这只是一小步,是物质层面的生态平衡,其实下面还有精神层面的交流,审美方面的挖掘利用。一个小康社会,除了物质的充裕,还应精神丰富,精神财富中审美是一大内容。
大自然是一个最大最好的美育课堂,山水会像绿树释放氧气一样,不停地为我们释放美感,会像书本润泽我们的心田一样,不停地润泽我们的灵魂。人类要永葆一种崇敬、虔诚之心,向自然汲取美感,这是更高层次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符合的两项是(5分,选对一项2分,选对两项5分,多选0分)
A.对称、和谐、奇巧、虚实、变化、新鲜都是大自然中美的要素。 |
B.不论是人还是山水,观察者都能从中获得美感并能上升到感情。 |
C.哲理本身的逻辑美,在自然界中能找到相似的且可相通的形象。 |
D.山、水、树、木等物的美是由无数因素随机地排列组合而成的。 |
E.名山名水游人去得多,所以审美价值大,便于开发成精神财富。对文中所举事例或引用诗文的作用,解说不正确一项是
A.举刘海粟十上黄山的事例,说明艺术强调师法自然的道理。 |
B.引用刘勰的话“目既往还,心亦吐纳”,说明美感产生的过程。 |
C.举周敦颐见莲花悟得做人之理事例,说明诗歌能蕴含哲理的美。 |
D.引用韩愈的话“滕王阁独为第一”,说明当年滕王阁的壮美。 |
作者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应包括哪两个方面的内容?
简要说明客观景物作用于人,激活人的美感的三个层次。
刘伟:我的双脚
最初的梦想
刘伟出生于1987年,上小学的时候,正是中国足球职业化的肇始,成为职业球员是他的理想。一切想象在10岁的一天终止,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不就是截肢吗?好了再接上不就行了。”脱离生命危险之后,刘伟被告知,他永远失去了双臂。“当时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傻了。”
在医院做康复的那段时间,他遇到了一位同样失去双手的病人。“他能自己吃饭、刷牙、写字,而且事业上也非常成功,他教了我很多。”这个人叫刘京生,北京市残联副主席。面对有着同样遭遇的人,刘伟的感受是:“如果你一出生就有两个脑袋,别人都觉得很奇怪,怎么有两个脑袋呢?无所适从。但当你遇到一个同样有两个脑袋的人,而且你发现他过得很好,那你肯定会想,他过得好,我也可以。”失去双手半年后,他就学会了用脚刷牙、吃饭、写字。
生活被放到了没有双手的断点上。他在12岁时开始学游泳,进入了北京市残疾人游泳队。仅仅两年之后,他就在全国残疾人游泳锦标赛上获得了两金一银。刘伟对母亲许下承诺:在2008年的残奥会上拿一枚金牌回来。
残酷青春
在为奥运会努力做准备时,高强度的体能消耗导致了免疫力的下降,患上了过敏性紫癜。医生告诉过他母亲,高压电对于刘伟身体细胞有过严重的伤害,不排除以后患上红斑狼疮或白血病的可能,他必须放弃训练,否则将危及生命。“只能放弃,不能为了比赛,命都不要了吧。”
在放弃了足球、游泳之后,他把希望置放在他的另一项爱好上——音乐。家人反对他走音乐这条路,但没有成功。“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能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所以我最终选择了音乐。”
找到一家私立音乐学院,校长给他们的回应是:刘伟进我们学校学音乐只能是影响校容。刘伟对校长的回应是:谢谢你这么歧视我,我会让你看看我是怎么做的。
用脚弹琴是艰难的,这需要勇气和想象力,许多人用手弹都需要很多年才有起色,何况是脚。刘伟每天练琴时间超过7小时。“我是三点一线的生活:练琴、学音乐、回家。我家在五道口,练琴的地方在沙河,学音乐的地方在四中,那时真是精神和体力的双重考验。”
在脚趾头一次次被磨破之后,刘伟逐渐摸索出了如何用脚来和琴键相处的办法。奥运会时,只学了一年钢琴的刘伟上了北京电视台的《唱响奥运》节目,当着刘德华的面,弹了一曲《梦中的婚礼》。接着,他弹着钢琴,与刘德华合唱了一首《天意》。
一个“达人”的诞生
《中国达人秀》并不是刘伟第一次参加选秀。今年5月,他参加了《快乐男声》济南赛区预选赛,“我的歌还没唱几句就被打断,当我们把钢琴抬进来表演时,不到一半,评委就很不耐烦地打断了演奏。我觉得这些都不算什么,眼前的天空会出现5个字:多大点事啊。”
8月,在《中国达人秀》的现场,刘伟空着袖管走了上来,坐到钢琴前。那首《梦中的婚礼》响了起来。曲子结束,全场起立鼓掌。当评委高晓松问他这一切是怎么做到的时候,刘伟说了一句:“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
当刘伟被命运再一次放到一个耀目的舞台上,他有些像自己写的歌词那样:“我站在这里送给你/送你我最美丽的回忆/送你我的努力/你的鼓励永远都清晰/我站在这里拥抱你/抱你我最真实的身体/抱你我的约定/你的美丽永远都很清晰”。(节选自《南方人物周刊》,有删改)概括刘伟能够获得成功的原因。
文中多次引用刘伟的原话,作者这样安排的意图是什么?试作简要分析
“我觉得我的人生中只有两条路,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地活着。”结合本文与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谜
(俄罗斯)阿纳托里特卢什金
上周,我和妻子做客后往回走,又饿又冷。天空下着毛毛雨,风吹打着脸。我们俩,就这么一起走着,走了四公里。
走着走着,妻子笑了。她总是爱笑。搞不懂她笑什么,真是莫名其妙。我看着她笑也跟着笑起来。我笑什么呢?我自己也不清楚。
快到家门口时妻子把脚给崴了,她坐在柏油马路上还是笑。两条腿叉开,两只鞋跟弄掉了。她喜欢穿高跟鞋,却穿不到好处!
我们找到了一只鞋跟就往家走,另一只鞋跟根本就没有找,就她那走路姿势,穿一只和两只都一个味儿。
到家了,打开灯,瞧我们俩脏兮兮、湿漉漉的样子,妻子立刻笑了起来。我看着她也笑了。接着,妻子看了鞋跟又笑了,我看了一眼鞋跟,咦,不是鞋跟,是一个小盒,一个装钻石的盒子。
我们俩赶紧把门全部检查一遍,看锁上了没有。然后像老鼠一样坐下来,不笑也不动。干什么无缘无故地走动呢?邻居可能会听到,寻思着,这两口子干吗三更半夜突然走动起来?难道找到了钻石不成?妻子悄悄地对我说:“明天去打听打听,值多少钱。”
我们把钻石藏在袜子里,用手帕包好,然后将手帕装进小盒里,最后把小盒藏进靴子里。晚上妻子问我:“打听了吗?”“打听了,”我说,“不久前,十个人因为比咱们小一点儿的钻石丧了命,因为比这大一点儿的枪毙了二十人。”
那就是说,现在对于我们来说,最主要的是不能让任何人猜到我们是百万富翁。
妻子去邻居那儿挨家挨户地借钱,尽可能地能借多少借多少。
我赶紧把过道的地板拆了,撕掉墙纸,敲碎过道的灯泡,把门从合叶上卸了下来。妻子回来了,皱着眉头:“这样不行呀,还是能看出我们是百万富翁。”我用小锤敲碎了镜子,拆掉所有的墙脚板,然后把天棚稍微熏黑了些,锯断了椅子腿。这样的话,一旦有人进来,他立刻就想溜。妻子看了看说:“哎,这下差不多了。”
也就从这天起,为了不给来人留下任何好感,我们家当然是一点吃的东西都没留。如果有人讨水喝,就关掉水龙头。不用说了,钻石每天换一个地方藏着,这样比较放心些。
然而,昨天我回到家,钻石竟然不见了!我抓起大锤子,在屋里跑来跑去,可还是没找到钻石。
妻子早该下班回来了,可为什么她不在家呢?这时我觉得后背冷飕飕的。忽然我猜想妻子拿着钻石跑了!原来如此呀!多么的狡猾!可耻的叛徒!多么的卑鄙!我怎么就没先想到拿钻石跑了呢!
但,这时候妻子走进了屋子,说:“坐在办公室我恍然大悟,如果有人进了咱们家,马上会猜到钻石就藏在洗浴盆的下水管里,于是我便赶忙跑回了家。”
“然后呢?”
“然后?当然是把钻石换了个地儿藏起来了呗。”
我说:“干得不错,藏哪儿了?”
她回答说:“不记得了。”
“怎么会不记得了呢?”
妻子说:“算了吧。咱们吃饭吧,然后我再想一想。你喝水果糖水吧。”
我说:“你先喝吧。”
“我不想喝。”
“我也不想喝。
“那你吃饺子吧。”
我说:“你先吃吧。”
“你干吗手里拿着锤子?”妻子问我,哭了起来,然后说,“让钻石见鬼去吧。”
“那它在哪儿呢?”
此时,妻子想起来了,钻石在水果糖水里!
我们把钻石扔进垃圾管道里,在屋里尽情地狂欢。当然啦,我们小心翼翼地,以防摔断了脊梁骨。一切都过去了,妻子说:“上帝呀!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呀!”
然后,她笑了。
(原载《百花园》2008年第5文章开头多次描写妻子的“笑”。妻子为什么“笑”?分析这些描写的作用。
捡到钻石之后他们的生活发生了什么变化?
小说为什么以“谜”为标题?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