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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C.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与作品的别具一格所致。
D.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E.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概括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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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另一个肖邦
佚名
自从青年时代离开波兰,肖邦就一直漂泊异国,大部分时间在法国度过,直到长眠于巴黎的拉雪兹公墓,被运回故乡的只有他的心脏。出生于华沙省热那佐瓦沃拉的肖邦,虽然父亲是住在波兰的法国人,但母亲的波兰血统在他身上却始终占着优势。肖邦的音乐无论在外表上如何显现巴黎气质,但内在的精髓却更多地凸现出斯拉夫人的民族特质,“使用一架巴黎钢琴的波兰诗人”是对他的一个比较形象又恰当的描述。超绝的才情让肖邦从不依赖传统形式或手法进行创作,而波兰人特有民族气质和音乐素材成了他取之不尽的艺术灵感之源。15首波洛涅兹舞曲和56首玛祖卡舞曲是最具波兰气质的音乐作品,他们是英雄的赞美诗,是灵魂的舞蹈。
保罗·亨利·朗在他的权威音乐史专著中说,“没有肖邦,19世纪下半叶的音乐是难以想像的……肖邦的情感幅度广阔得惊人,从轻淡的、太空般的愁绪到灼热的光芒和赞歌般的意气风发。”肖邦的外表和纤弱的体质常常要给人一种阴柔、女性化的错觉,就像那些为数众多的肖邦的肖像画给我们留下的印象。而真正熟知肖邦音乐的人,会意识到只有肖邦好友德拉克罗瓦的肖邦肖像才表现出肖邦的某种内在精神气质。那是另一个肖邦,他让我们常常想探究外表纤弱忧郁的诗人到底哪儿来的英雄主义的悲壮和激昂。
无数个马略卡岛上海风吹拂的夜晚,无数个诺昂庄园田园间散步的黄昏,肖邦从未停止过思念他的故国波兰。无论是在艺术名流会聚的桑夫人的客厅中演奏,还是在西班牙古老修道院的小屋中作曲,肖邦的思绪始终被热那佐瓦沃拉故园的树林和小屋所牵引。乡愁已不是一种情绪,而成为他精神在别处的一种象征;波兰与其说是他念念不忘的故土,不如说是他内心深处为自己建立的一个精神家园。因为这样一种灵魂的独立和精神的超越,肖邦才成为肖邦——那个无愧于时代英雄称号的诗人肖邦。
为什么说“使用一架巴黎钢琴的波兰诗人”是对肖邦的一个比较形象而又恰当的描述?
答:                                   
                                     
请从文章中简要概括肖邦的情感特点。
答:                                   
                                     
文题“另一个肖邦”的含义是什么?
答:                                   
                                     
两篇文章同为写肖邦,却有着不同的风格,请与《肖邦故园》作比较,思考写法上的异同。
答:                                   
                                     

阅读下面语段,完成小题。
我们带着惊讶和柔情望着这幢实为波兰民族精华的朴素小屋。它像一只轮船,漂浮在花园绿色的海洋里,花园里的一草一木,都经过了精心的栽培,因为这花园也想与肖邦的音乐般配。
春天,栗树新叶初发,几乎还是一派嫩黄色,它们悬挂在屋顶的上方,犹如刚刚出茧的蝴蝶的娇弱的翅膀。粉红色的日本樱花,宛如在旭日东升的时候飘在庄园上空的一片云彩。如此娇嫩的色调,酷似一首最温柔的曲子,又如落在黑白琴键上的轻盈速奏。
夏天,水面上开满了白色和黄色的睡莲,那扁平的叶子舒展着,像是为蜻蜓和甲虫准备的排筏。睡莲映照在明镜般水中的倒影,宛如歌中的叠句。肖邦之家的夏,往往使人浮想联翩,使人回忆起肖邦那些最成熟的作品。尤其是黄昏时分,水面散发出阵阵幽香,宛如船歌的一串琶音,而那银灰、淡紫的亭亭玉立的树干,排列得整整齐齐,有条不紊,宛如f小调叙事曲开头的几节。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花园里充满了簌簌的声响。这簌簌声,这芬芳的香味,使我们心荡神驰,犹如是在聚精会神地倾听这独具一格的音乐的悠扬的旋律,清丽的和声。
秋天又别有一番风味。这是乡村婚嫁的季节,时不时有一阵小提琴声传到这里,飘到金黄的树冠下,飘到寂静的草坪上,它提醒我们,此刻正置身于马祖卡曲的故乡。当我们漫步在花园的林阴小道,当我们踏上玲珑剔透的小桥,落叶在脚下踩得沙沙响。作为悠悠往事“见证者”的树叶,就像忧伤的奏鸣曲结尾中令人难忘的三重奏,它们以自己干枯的沙沙声招来了那么多的思绪,那么多的回忆,那么多的乐曲。于是,我们开始理解那个客死远方巴黎的人的深沉的郁闷:久别经年,他只能依稀记得“国内唱的歌”。
然而,这里最美的是冬天。请看吧!四野茫茫,白雪覆盖的房舍安然入梦。花园的树木变成了水晶装饰物,且会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响声,就像昔日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如今既没有马,没有雪橇,也没有狐裘,更没有裹着狐裘的美女。没有母亲,没有姐妹——只有无边的静寂。一切都成为往事了。
只有他还住在这里,独自一人在雅致的房间里来回踱步。只有微弱的琴声在抗御风雪和寂静。只有音乐长存。
倘若你在这样一个隆冬季节,站在小屋的前边,望着被积雪压弯了的光秃秃的树枝、黑洞洞的窗口,你就会感到你是和肖邦在一起。
你是在和肖邦促膝谈心。
肖邦之家四季景色的特点是什么?请根据文章内容作简要概括。(不超过20个字)
答:                                   
                                     
面对肖邦之家的四季景色,作者为什么会认为自己和肖邦是在“促膝谈心”?试联系文章内容分条回答。
答:                                   
                                     
                                     
作者对肖邦、肖邦之家以及肖邦的音乐,分别表达了什么样的情感?
答:                                   
                                     
下列对这篇文章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正确的两项是(  )

A.本文语言优美,感情深邃,真挚感人。作者仿佛为我们演奏一首格调铿锵的乐曲,描绘一幅色彩浓烈的田园风景画。
B.“清风徐来,树影婆娑,花园里充满了簌簌的声响”,这一描写,写出了肖邦之家夏天景色的悠扬和清丽,使人心荡神怡。
C.作者从视觉、听觉、嗅觉等角度,分别描写肖邦之家四季的景致,从整体上能给读者一种直观、立体、综合的阅读感觉。
D.作者写冬天的风雪与寂静,是为了突出肖邦的孤独以及肖邦音乐的曲高和寡。但只要你理解了肖邦,就会感受到在和肖邦促膝谈心。

E.文章以细腻的笔触描写了肖邦之家春、夏、秋、冬四季的美景,并把它们与肖邦的音乐融合在一起,如歌如画,让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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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我想对你哭
武汉大学某教授在一次讲演中曾不无感慨地说到,汉语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种弱势语言、一种第二阶级的语言。在座的富有自由辩论精神的学子们一片哗然,纷纷以“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观点反驳。但在听了演讲者的“一个外国人晋职、升中学、上大学、考研究生、攻博,需要考我们汉语吗?”的反问之后,全场寂然。
我不否认,今天我们必须学习西方科技知识,掌握其语言、了解其文化。但是,如果我们普遍陷入对外国语言(这里主要是指英语)的畸形崇拜,那么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关系到本民族文化生存前景的严重问题。
大多听讲者也明白在那种狂热的气氛里,是难以学到什么新东西的,但他们认为,即便花费时间、金钱换来一种心理上的平衡也值得。因为,英语对于考研者来说,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它早巳成为考研游戏的前提。而且,随着竞争者日众,它的难度也不断水涨船高。具体地说,一个报考中国现当代文学甚至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考生,如果英语不迭“国家线”的话,即便专业再优异也是白搭。相反,专业平庸,英语成绩突出的考生,却往往成了录取的亮点。
然而,我们对英语的态度又是矛盾的。我们真的重视英语吗?2000年武汉大学博士生录取的英语线,划为:应届、往届的文科考生分别是55、50分,而理科应届、往届考生分别只需50、45分。也就是说大家同是博士生,在英语卷面分只有100分的情况下可以相差10分之巨。而且,更让人不解的是,一个研究空间物理的博士生与一个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博士生究竟哪一个更需要英语?
再看我们年轻一代对本民族传统文化态度冷漠,了解浅陋。我参加过湖南省的高考作文评阅工作,在所阅过的近2000篇文章中,很少能看到字句完全通顺的,更无从奢谈文采,而太多“准大学生们”在文字中所体现出的对题旨把握的模糊、表达的幼稚、取材的单一和价值观念的混乱真是让人惊叹!
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不可遏抑的世界趋势。面对强势文化的入侵,我们知道其他民族是怎样对待自己的语言和文化的吗?多数时间在美国教书的法国人德里达来北京大学作演讲的时候,开始打算应学生要求用英语,但法国领事馆坚持要他用法语,因为他是法国人。几十年前,美籍华人丁肇中先生在诺贝尔奖的颁奖台上致答词时,这位英语远比汉语讲得流利的科学家,却坚决要讲汉语,就因为那是母语。据说在德国的讲台上授课,政府规定一律都得用德语。而在许多最需要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国际讲坛上,我们却听到了中国代表的满口洋话。最近惊闻武汉某著名大学也要实行双语教学,据说包括其中文专业也不能幸免。如果这消息确实,那么在中国大学的课堂上使用英语讲授汉语言文学,将成为世界教育传播史上的一大奇观……
我们小时候都学过《最后一课》。我想这篇体现一种语言命运的著名短篇小说之所以引起全世界的共鸣,是因为那位老师在最后一课上,表达了一个超越民族界限的感叹: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这句话可以置换为: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都是最美丽的。遗憾的是,这种美丽往往只有在语言存在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体会得出。我们非得要扮演一回那个不成器的小学生么?
英语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狼来了”。来了一匹我们不能赶走也无法赶走的“狼”。但我想,即使我们没有气度、勇气、胆识、能力与之共舞,也不至于要把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身上的好肉都送到它的嘴里,任其撕咬吧?
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文章的题目是《汉语,我想对你哭》,而文章的最后一段为何说“汉语,我只有对你哭”?
作者在文中举丁肇中、《最后一课》的例子,各有什么用意?
武汉大学某教授讲演时,学子们先是一片哗然,而后全场寂然,其中的变化说明了什么?
你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好汉语与外语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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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中国顾客指出,麦当劳的就餐环境和优良服务是吸引他们来就餐的重要原因。在一些中国年轻人看来,麦当劳的就餐环境既浪漫又舒服。有些顾客把在麦当劳吃东西看成是很有意义的一种饮食经验。对那些有着高收入并希望多接触外边世界的年轻中国人来说,光顾麦当劳成为他们新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们参与跨国文化体系的一个途径。对于儿童来说,到麦当劳吃东西是最高兴,最值得向伙伴们炫耀的事情。它也是少年儿童与朋友一起庆祝自己生日的好地方。
麦当劳地方化过程,何尝不是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的体现。想想历史上所有其他外来文化的传入,不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吗?不论是外来的有形器物或是外来的无形思想,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中国的火药传到西方就被变成了制作快枪利炮的材料。中国的指南针传到西方就成为他们远航殖民扩张的工具。中国百姓日常用的笤帚到了西方往往变成挂在墙上的艺术品。20世纪80年代初,当西服重新在国内出现时,被赋予了开放的符号意义,穿不穿西服则有了保守和开放的符号含义。这和20世纪初源于西方的中山服被视作革命的象征有其相似之处。
“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最时髦的词之一。“全球化”指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它不是一种口号、一种主张或者一种信仰。它指的是世界上各种文化更加广泛、更加频繁、更加激烈、更加深入地相互接触和冲撞,并且是多向的、多层次的文化互动和吸纳。
文化冲撞所引起的变动从来就不是单向的。文化冲撞中,并没有哪一个文化是完全被动的。对麦当劳的研究,给人们提供了非常生动的例证。由此可见,“全盘西化”之说,不论对反对者或者提倡者来说,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它从来就不为,也不可能是一个事实。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作为生物体的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被克隆,但作为人创造的文化则是永远不可能被克隆的。
中国顾客特别是那些有着高收入的年轻人为何喜欢光顾麦当劳?
“全球化”是不是“一体化”?“全球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
作者为何说“‘全盘西化’是一种虚幻”?
你认为“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是如何互动的?

(二)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只是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炮枪和烟灯,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依次填入上段中划横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B.只有 虽然 倘使 但
C.虽然 但是 只要 但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的意思是
“大宅子”比喻“鱼翅”比喻
“烟枪和烟灯”比喻“姨太太”比喻
对于“鸦片”,采用不同于“鱼翅”“烟枪和烟灯”的态度,是因为“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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