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问题。
麦 香   
叶青才
①这是人间四月天,这是草莓吐出酸酸甜甜气息的流翠时节。
②我回乡看望一位老人,一位老了还能闻见麦香的庄稼人。
③他是我的尊长,也是最关心我的人之一;他是那块麦地的主人,同时也是一棵熬过冬天的麦子。
④ 我径直到他的麦地里,就像熟悉那棵苦丁茶那样,一眼就看见了他。我好久没有置身麦地了,好久没有闻见过这么浓郁的麦香。这味儿像槐花里掺进了蜜,像玫瑰里拌入了糖,还有点淡酒的余味。是的,麦粒成熟之后,渗入点水,发胀,抽芽,便是熬糖做酒的原料了。然而现在麦子正青,才抽穗扬花,这只能是麦花香。
⑤在麦花香里,我细细打量着这位教我割麦的人。他满头银丝,胡须也渐白了。身子骨似乎依然坚实,只是笑起来,没有了管风的牙,没有了细细的皱纹。他的纹路粗了,深了,长了,像地边的沟道,纵横牵连,总想寻个出处奔去。人一老,这沟道就流淌着岁月的回声,你没法将它阻住,也没法把它拽回。我想到我不要多久也会是这个样子,岁月的回声满耳,光阴的脚步匆匆,我会停留在哪一截道上呢,抑或在哪一块地边呢?
⑥他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荣伯了。你看他劳作的姿势虽然保留了过去一直有的那种利索和老到,但是明显力度不够,虚实交杂中虚的成分多了。剪除枯老的茶株,砍掉高高的茶桩,这样的活儿要是搁在前几年,荣伯是一抹不挡手的。他眼疾手快,手到心到,剪出的新茶棵像刚刚修剪的平头,齐崭崭,平覆覆,精神抖擞地立在麦地边上,衬托出四月特有的生机和活力。眼下,他似乎不愿在我面前显老,他动作的幅度很大却藏不住虚张的声势,吃力而现出连贯的破绽。那些他亲手种出的麦子,倒是一片青葱,仿佛荣伯的青春都让麦子给偷盗去了,这种活力与肤色的转移,直让我觉得一个人原来也不过是一棵麦子,一棵曾经锋芒毕露的麦子,走过了嗞嗞拔节的日子,走过了飞絮扬花的岁月,随后就走进了他枯萎与衰残的暮年。
⑦在乡下时,我也收割过麦子,并且手指被麦秸秆割破,眼睛被麦芒刺中,我却在那种潜在的伤害中闻到了麦香,那股成熟的带着馒头和挂面香味的气息,它一点点渗透到我的鼻孔里、肺腑里乃至梦幻里,而我青涩的汗味和冒冒失失的语言气息,反倒自个儿一点都不觉察,只有身边的大人,比如荣伯,才准确地把住了我突突的腕脉,并且通过镰刀和锄头将我那些蒲公英一般的欲念摁下去,让我接近麦茬和犁头草,接近土地上最切实的部分。现在想来,麦花香里那些醉人的芬芳和诱人的味道都不过是四月天落下的槐荚与桑椹,它们其实结不了什么果实,虽然不乏甘甜,却只能徒增味觉的依赖和幻觉的空乏。
⑧真正的麦香总是与镰刀在一起,与即将到来的梅雨在一起不久,荣伯新剪的茶棵又将长出青幽幽的茶叶来,把大片萎黄的麦子衬托得分外衰老。然而,整个村子在这时才激动起来,就像荣伯在黎明俯身于麦地一样,天空晴朗而高远,大地芬芳而宽阔。当青春的梦幻醒来,我发现,一个距离大地最近的人就是一把镰刀或扁担,一声动情的呼喝就是一阵麦浪或槐风。时节正值端午,太阳正在背脊之上,村庄正在麦香之中,而我正在麦粒之外。
⑨那时,成熟的麦子香气四溢,倘若旁边有梅子,它会落入梅香;旁边有李子,它会融进李馥。
⑩熟麦的香味曾经把我的乡居整个地淹没了。荣伯揉开一穗麦朵,在掌心,他细细地吹掉麦芒和麦壳,让一堆鼓胀的新麦裸露在五月的太阳下。他拈起其中一粒,放入嘴里,然后嚼起来,这时候,我看见天空蓝得有些承受不住,而荣伯眯缝的眼睛却成了两穴幸福的陷阱。
⑾一个能被麦香陶醉的人,他的幸福简单得很,也悠远得很,他的祝愿有时就是他的遗憾,他的挽留同时也是他在送行。他不知道有很多东西都是留不住的,像滑溜的时光、逃跑的庄稼以及跟欲望一起私奔的人,像他手把手教了16年割麦技术的那个瘦小的身影,到底还是在五月的麦芒直视下溜之大吉……
⑿一转眼30年,时光快得就如一地麦子从四月走进五月,从花香进入谷香。
⒀老了的荣伯面对我的到来,只能欢喜地连声说:你回来了,回来了!你看今年的麦子……他哪里知道,我原本就没打算看望这一地青青麦子,我不过是在麦地里寻找他罢了,就像那年我回去寻找当年我爬过的一棵青桐树,结果却找到了一条我从来没有放在心上的幽幽小路。
⒁是麦香帮了我的忙,让我找回了镰刀与麦茬旁边的自己,还有这位将庆幸和失望发酵在一起的荣伯。      (选自《散文百家》2012年第9期)
你是怎么理解第③段中“同时也是一棵熬过冬天的麦子”一句的?
请从描写手法和情感表达的角度,赏析文中第⑩段画波浪线的句子。
文章第⑦段写作者自己年轻时也喜欢麦香,这有什么作用?
文章以“麦香”为题,表达了什么主旨?请作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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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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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时分林子间不缭绕着一团团带状的雾气,相距不足百米的两人几乎同时发现了对方。逃犯起身就跑,刑警吴一枪则抢先对天空鸣枪,警告对方“站住”。吴一枪心里明白,刚才自己打的那一枪,是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
这个犯罪团伙的小头目全身一个战栗,随着吴一枪的喝令立即钉在林子间那片空地的中央,却并没有按吴一枪的命令把枪扔掉,而是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吴一枪心里一惊,看着歹徒慢慢地转过身来与他相对而视,并用手中的枪对准他。歹徒脸上挂着绝境逢生的笑容,声音沙哑地说:“枪神,可惜你没子弹啦……”
吴一枪不动声色,只是用枪精确地指向对方。他是有名的神枪手,不仅公安内部,就连罪犯们都称他“枪神”。吴一枪望着对方有些慌乱的眼神,轻声说:“你很清楚,我们两人此时,枪里都只剩最后一颗子弹……那么,让我们较量一下枪的准头吧!”
“嘿嘿嘿……不可能!我计算了你的子弹。你昨晚四次对天鸣枪,两次开枪打伤我的兄弟。刚才是你的第七次鸣枪,也是你枪里的最后一颗子弹。嘿嘿嘿……没想到吧,枪神今天要死在我的手里啦……”歹徒虽然满脸狰狞,却流露出一丝令人难以察觉的心虚。这并没有逃过吴一枪敏锐的眼神。
“是吗?那么,我们来数一二三,开枪。”吴一枪轻松而镇定地说。他的右臂有力而笔直地举着,黑洞洞的7.62毫米枪口坚定地指向对方。
歹徒身子向后一倾,说:“不可能!别骗人啦……你的枪里根本没有子弹……”
“放下武器!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你。否则,你,将是我职业生涯中,第一个被现场击毙的罪犯!”吴一枪的脸上写满了自信,一字一顿清晰地说。这句话刚出口,吴一枪感到对方明显地全身打了一个激灵。
“一………”
吴一枪手中的枪一动不动,铿锵锐利的声音顿时划破凝滞的空气传递开来。
歹徒紧盯吴一枪,慢慢地抬起有些发抖的左手,双手握紧那支沾着泥草晨露的手枪,他似乎看到吴一枪眼里另一个举枪的影子。
“二……”声音依然宏亮、坚定而自信地穿透林子间。一位警察与一名逃犯共同演绎着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在以往的刑警生涯中,吴一枪曾遇到过各种情形,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次。昨夜他记住了歹徒慌乱中开枪的次数,可以准确地断定对方枪中只剩最后一颗子弹,而自己却没了子弹。如此近的距离,就形成了一种空前的赌局,是赌就有赢有输,他赢得起,当然也输得起。没了后路的吴一枪特别地想把射击动作做得完美一些。上一次因为追求完美和动作漂亮让同事献出了生命,现在,他还是希望自己在歹徒面前能够成就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完美绝唱……
吴一枪嘴角挂着微笑——就让这不易察觉的微笑永远留在自己的脸上吧。同时,他注意到,对方枪口明显地虚晃了一下,额头浸出一层亮闪闪的白色,一粒汗珠清晰地从鬓角先慢后加速度地滑过脸颊。
“三!”吴一枪在身后的一束阳光突然射向林子间的空地的一刹那,斩钉截铁大喝一声,就像刚才命令对方“站住”那样威严有力,声震长空。
“叭……”枪声清脆地回响在林间山谷。
歹徒匍匐向前一头栽倒……
子弹一声呼啸从吴一枪的头顶飞过——在他发出”三”的同时,歹徒全身披着迎面而来的阳光,竟然再次打了一个激灵,扣动扳机时,子弹打飞了。
吴一枪迅速跃向对方,反铐住对方的双手。令他吃惊的是,对方竟没有任何反应。用手枪拨过来歹徒那沾着草屑露水的脸,吴一枪才发现,歹徒已没了呼吸。
事后法医检查发现,歹徒死于过度紧张造成的大脑及心脏不能供血,病变的心脏收缩得像石块一样坚硬,苦胆也裂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一枪发现追捕的歹徒起身逃跑时,立即对天空鸣枪,并命歹徒放下手中的枪,如果持枪不放,他就开枪射杀。
B.鸣枪示警后,歹徒虽然站住不动,但并没有把抢扔掉,而且发出一阵哈哈的大笑。这说明歹徒根本不惧怕吴一枪。
C.吴一枪面对歹徒的一系列表现,给歹徒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甚至使歹徒产生了自我怀疑。
D.歹徒虽然狡猾凶狠,但因平时缺乏严格的射击训练和心理训练,以致林子间的带状雾气就可以干忧他的射击精度。

E.这篇小说叙述了刑警吴一枪智斗歹徒的故事,着重描写了双方对峙的场面,情节虽简单,但环环相加,气氛紧张,十分吸引读者。
小说首段所写内容,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请简要概括吴一枪这个人物的特点?
小说结尾对歹徒死因的交代,有人认为是多余笔墨。你同意这种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并说明理由。

贫困却不潦倒的风度
天 歌
张罗同学聚会时,我们这些混得不错的同学很自觉很有风格地把费用划为三等:混得一般的交300;混得不好的,一分钱都不用出;混得好的,聚会缺多少,补多少,兜底。大家图的就是个乐儿,不想让自家兄弟姐妹为几两银子犯难。
尽管这样,班长还是颇为担心地说:九度能来吗?
是啊,九度是那样好面子的一个人,这些年,先是在有着大好前途的机关里受了牵连下岗,后是爱人查出了淋巴癌,再后来跟人合伙开饭店,饭店没开起来,借来的钱却全让人卷走了。九度这些事都是在校友录上,同学们辗转相传的。九度也来校友录,留言却总是说些好事:姑娘考了第一名(尽管那只是小学二年级的期中考试);妻子终于不用再去化疗了。还有,他给报社提供的新闻线索被采纳了,人家给了50块钱。
有同学提议大家凑些钱帮帮九度,好歹阶级兄弟一场。却不想班长乘兴而去,败兴而归,他说:那家伙说他还想捐点钱出来给谁呢!人家的日子过得好着呢!
同学说:你看九度,日子都过成那样了,还是绷着,还装,死要面子活受罪。
是的,九度上学那会儿就是瘦死不倒架的那种人。按照规定,九度是可以申请贫困贷款的,他却硬撑着不肯,同学中一度流传着他的一句名言: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并把这句话演变成各种版本:把不及格的机会留给渴望人生完美的同学吧!把失恋的痛苦留给没有痛苦过的漂亮女生吧!
那年冬天,东北那叫嘎嘎冷,连件旧棉衣都没有的九度走路全靠跑。他说:本来在零度边缘,这一跑,温度“噌”地蹿了九度。其实,九度说的是39度,不过冻得嘴一哆嗦,“30”就吞了下去。这话风行了起来,九度就叫了九度,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淹没了他的本名。
聚会那天,九度还真来了。不光来了,还穿得特别利索。一身浅灰色的西装配了一条红格子领带,比好些混得不错的同学收拾得还像成功人士。有同学上去就是一拳,说:你个九度,不装能死啊?咱们哥们儿,谁还笑话你不成?
九度打着哈哈,跑前跑后张罗着。席间,大家喝酒聊天,牢骚怨气差点就把酒店的天花板顶起来:什么股票太没谱了,说套牢就套牢,十几万转眼就打了水漂儿;什么现在的孩子太难管了,钢琴说白买就白买,那玩意儿放家里死占地方,又不能当写字台使;什么现在的官场简直就没法混,大领导之间都别扭着,听谁的话站谁的队,有学问着呢!九度笑着给大家布菜、倒酒,一哥们儿喝得有点大,硬着舌头说:九度,你说你点背的,啥啥没赶上,要不咋也弄个副局干干。
我们都拦着那哥们儿不让他哪壶不开提哪壶,如果同学聚会整成富人对穷人的颐指气使就没劲了。没想到九度却端起酒杯,对大家说:“我九度这些年是遇到些事,但是,还好,都扛过来了。我正有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呢,今年我闺女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省重点,学费全免。”我的天!我暗叫一声,给儿子找了4个补习老师,结果连市重点的门都没摸着。九度说:“我也重新上岗了,电视台聘我当特约记者,咱也混进新闻界了。还有,我爱人从得癌症到今天已经8年了,也就是说,我们每一天都在创造着生命的奇迹……”
九度一口干掉了杯里的酒,不知为什么,刚才那些牢骚满腹或者臭显摆的哥们儿都有点蔫,咋好像自己的日子过得没九度带劲呢?
聚会结束时,班长拿出了账单。账单上,九度的名字下面没有写交钱的金额,而是写着一行字:物品搬放、保管,接送……班长说:九度不肯白白占大家的便宜,他没交钱,一定要以别的方式补偿回来。
还有,他的那身西装是他从前在机关时做的,他的妻子最近很不好……
看着依旧忙忙碌碌送同学的九度,我说:换了我们,谁可以做到像九度那样贫穷却不潦倒,活得生气勃勃的呢?
是的,我们眼里要面子的九度,其实要的是一种有尊严的生活方式。贫穷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到生活里的温暖,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在这一点上,九度表现得相当有风度。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A.毕业后的九度生活境遇不佳,却在校友录上只报喜不报忧,并且拒绝大家的帮助,都是因为他死要面子,这为他后来的转变作了铺垫。
B.一句“把钱留给更困难的同学吧”被同学们演绎出了各种版本,这虽然是在开九度的玩笑,但玩笑中却包含着大家对九度“瘦死不倒架”的敬佩。
C.小说运用倒叙的叙述方式,肖像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描写手法,塑造了主人公九度的形象。
D.小说第二段班长的担心,为后文故事情节的发展设置了悬念,激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E.小说通过塑造九度这一人物形象,表现了人生中,重要的不是生活境遇,而是面对生活的态度这一主题,引发了我们对人生的思考。
小说的主人公九度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条陈述。
答:
结尾两段,有人说是画蛇添足,有人说其必不可少,你的观点是什么?请结合全文进行探究。
答:

有人说,十七世纪的北京,既是康熙大帝的,又是纳兰性德的。一个乃一代英主,雄韬伟略,皓如皎月;一个是御前侍卫,却诗才俊逸,灿若朗星。  
纳兰性德,字容若,号楞伽山人,其显赫家世足以令世人瞠目。他的父亲,就是权倾朝野的武英殿大学士明珠。纳兰性德本人也是少年英才,十八岁中举人,二十二岁时参加进士考试,中二甲第一名,康熙当即龙颜大悦,钦点其为御前侍卫,很快就由三等晋升为一等,可算是少年得志,前途无量了。
  世人皆知纳兰为清代的大词人,且清词以他为最,似乎无人能出其右。但这位豪门公子不但能文,而且还是个武将。既然是御前侍卫,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纳兰性德从小练就了一身搏击之术,并精于骑射。康熙皇帝自己就是一个勇武、强悍的骑手加射手,所以,他身边的侍卫也应该是一流的角色。这样看来,纳兰性德倒是个文武全才。当然,纳兰骨子里还是个文人。
他身上有众多的矛盾之处:生为满人,他却痴迷于汉文化;骨子里是个文人,从事的却是武将这个行当;身为宰相公子、皇帝身边的一等侍卫,置身于姹紫嫣红、朱门广厦之中,心却游离于繁华喧闹之外,“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他是地道的满族八旗子弟,结交的却都是一些年长的汉族落拓文人,“以风雅为性命、朋友为肺腑”;他人在仕途,却一生为情所累……这样一位才情充沛、人格健全、绝世超然的“翩翩浊世公子”,竟不是缘自小说家的杜撰,竟是中国文化史册里的一位真实人物。
纳兰性德留下的是两本词集:《侧帽集》和《饮水词》,他二十多岁时就已经名满天下了,靠的不是皇帝的威风,而是他的词。后人从中精挑细选了三百四十二首,另外结集,以《纳兰词》命名。
说纳兰性德是个文人,此话一点不假。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他没有李白那种“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豪迈气概,也不可能拒绝“皇恩浩荡”,他还是捧着文房四宝上了天子的船。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做着职业以外的工作:吟诗填词。而他的不务正业照样赢得了皇帝的宠信。康熙爱读性德的诗词,经常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由于长年待在皇帝身边,纳兰性德应该算是真正的“御用文人”,但是,后人却并未将他归入“犬儒派”或御用文人的行列。这可能是因为他的大多数作品都是写给自己的,情真意切,言辞优美。
纳兰性德是个真性情的人,他对“侍卫”这个职位其实并没有什么兴趣。他得到过皇帝无数次的赏赐,但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苦于仕宦漂泊,厌恶金阶伫立的侍卫生涯。率真的诗性遭遇混浊的政治,自然是徒增“胸中块垒”。
纳兰性德能入康熙法眼,外表应该也是个很重要的因素。他的人同他的词一样“纯任灵性,纤尘不染”,当得起“玉树临风”一词。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同是康熙皇帝的侍卫,和纳兰性德是同事关系。曹寅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忆昔宿卫明光宫,楞伽山人貌姣好。”楞伽山人就是纳兰性德的号。
  曾经有人说,纳兰性德就是《红楼梦》中贾宝玉的原型。曹雪芹写《红楼梦》,稿未完而人先亡。和珅将文稿呈献给乾隆皇帝,乾隆阅后说了一句:“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虽然此说有捕风捉影之嫌,但纳兰性德与贾宝玉确有许多相似之处,而曹雪芹的《红楼梦》也确实受到了纳兰性德的词的影响。  
  康熙二十四年,纳兰性德在跟随皇帝南巡后回到北京,不料想突染重疾,至此一病不起。1685年5月,年仅三十一岁的纳兰性德溘然长逝。在他身后留下的仅有三百四十二首《纳兰词》。  
纳兰性德依然是那个性灵高洁的词人,他并没有受到污浊时世的浸染,生前没有,身后也没有。那一本《纳兰词》读来还是令人唇齿留香,三百年都不曾消退,因为他“不是人间富贵花”,当围绕在他身旁的繁华如云烟般散尽之后,诗人如愿以偿地回归到了诗人本身——也许,这才是世上最幸运的事情。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纳兰性德文武全才:在清代词人中,无人能出其右;他善于搏击,精于骑射,被康熙钦点为御前侍卫。
B.纳兰性德由于家庭出身的原因,步入仕途,一边为皇帝保驾,一边吟诗填词,正是凭借着他不务正业的超逸脱俗的禀赋,赢得了皇帝的宠信。
C.纳兰性德虽侍从帝王,但作为诗文艺术的奇才,他在内心深处厌倦官场的庸俗和侍从的生活,无心功名利禄。
D.纳兰性德应该是一个真正的“御用文人”,因为他长年待在皇帝身边,康熙也经常由于读到纳兰的诗词,赏赐给他金牌、佩刀、字帖等礼物,以资鼓励。

E.纳兰性德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一样,有着不同于一般满清贵族纨绔子弟的远大理想和高尚人格,这就显然使得他的举动别离了社会主流,从而成为后世的一个研究焦点。
作者说,“武功定是十分了得”的御前侍卫——“纳兰骨子里是个文人”的根据是什么?(6分)
纳兰性德能得到康熙恩宠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给这篇传记加一个题目,你认为应该是什么?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活着的伤疤
牛汉
从口外草地回来的人,身上多半带着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伤疤。如果伤在手上脸上,谁都看得见,而有些伤是很难看得见的;首先,他就不愿让谁看见,而有些伤,即使让你看,你也看不见。这些伤,痛在骨头里,只能从他们艰难的步态(并非由于衰老,他们大都不过三十几岁的人)和深重的哮喘声中,猜想到他们曾经遭受过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病痛,小灾小病难不倒他们。
秃手伯失去双手,一目了然,他无法瞒过谁,但是他那满胸脯的伤,却从来不让人看。
我也只见过一回。
有一年夏天,他一人在河里洗身子,我悄悄地游到他身边,想帮他擦擦后背,才第一次窥见他胸脯的伤疤(只听说狼差点把他的胸脯撕开)。不见则已,一见真把我吓得目瞪口呆。这哪里是伤疤?我心想,他回来已有两三年,再早的伤也早该结疤,但现在看见的是血淋淋的一个胸脯。我觉得血还不住地在流,映着夕阳的光辉。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
我惊奇地对秃手伯说:“伤口还在流血,可不能见水!”
秃手伯很平静地说:“不碍事,早已不见血了,这叫红疤。很不吉利。”
秃手伯用“手”抚摩着自己多难的胸口,叹了口气,说:“红疤,就是说这伤还没有死。”
“还没死?”伤还有不死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是的。没有死,伤还活着。天阴下雨时它不让我安生,整个心口还像那只狼在咬我撕我。”
我禁不住想去摸摸秃手伯痛苦的血红的胸脯,他没有阻拦我。我不敢用手摸,生怕血冒了出来。
“愿意摸就摸摸,不碍事。”
“疼吗?”
“不疼。”
是的。伤疤显然没有死。我觉得它还在折磨他,哪有不疼的伤?尤其这红疤,还活着的伤疤,更不能轻信它。
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
一条条隆起的弯曲的伤疤里,似乎都生出了自己的筋骨,自己的血管,自己的神经,自己的记忆,难怪它不死!
几十年过后,我才知道伤疤也是一种生命。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
记得过了好多天,我问秃手伯:“你胸脯上的那些伤疤为什么不愿意让人看见?”
他皱着眉头说:“伤疤千万不能露给别人看,不能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
以后我再不向他提伤疤的事。我跟他常常一起吼唱西口调。
…………
有关伤疤的道理,半个多世纪之前,秃手伯就对我讲过,当时我并不理解。直到我的身上心灵上,带上了许多伤疤,也很大,也很深,而且有的到我死后,可能仍然活着不死,我才真正地悟知了伤疤这个活东西。
(选自《小小说选刊》)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的情节比较简单,仅简单地交代了秃手伯是被狼咬伤的,却以人物间的对话突出了秃手伯的“坚强和倔强”性格,不被伤痛所击倒,不愿让人为自己承担痛苦,更不愿让谁可怜,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立体感强的硬汉形象。
B.“秃手伯的满胸脯伤疤,像多年之后我见到的红珊瑚,从形象到颜色,都十分相像”和“几乎没有摸到一点光滑的好皮肤,蚯蚓似的隆起的密密的伤疤,仿佛在蠕动着,它们比好皮肤还要硬得多”都运用了细节描写和比喻的修辞格,细致地描绘了秃手伯胸脯上的伤疤,突出其色泽之红,形状之怪,面积之大,质地之硬,从而说明他所遭受的痛苦之深重。
C.作者曾说:“所有的伤疤下面,都有深深的根啊。”这篇小说似乎在昭示曾经的劫难;似乎在提醒拥有的幸福,似乎在展演一种坚忍的精神,似乎在告诫未来不再重蹈覆辙……
D.这篇小说主要运用了描写、记叙、议论和抒情的表达方式,写了“看得见的伤疤”,“看不见的伤疤”与“活着的伤疤”,并且把小说描写的重点放在了“活着的伤疤”上。

E.伤疤的根究竟在哪里?本文作者通过对秃手伯的非常传神的描写,引领我们一起来思考关于生命的隐忍与刚毅,思考怎样做一个好人和坚毅的人,并且在人生路上怎样正确认识自己与他人。
“看得见的伤疤,有许多一直活着,看不见的伤疤,有的也一直不死”,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
“伤疤”是肉体创伤愈合后留下的印记,为什么说是“活着的伤疤”呢?请分析本文题目的作用。
有人认为小说结尾段多余,应删去。你觉得是否该删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谁淘汰了胡雪岩
台湾作家高阳在小说《红顶商人》中,把胡雪岩的克星锁定为盛宣怀。该书把盛宣怀描述为一个“冷血杀手”,盛每次出手,都能让胡惊出一身冷汗,最后还令胡搭上了身家性命。
诚然,在晚清红顶商人排行榜上,盛宣怀与胡雪岩不相上下,他们之所以成为“冤家”,不仅是因为同行,更因为所走的“线路”不同——胡雪岩走的是湘系左宗棠的路线,盛宣怀走的是李鸿章淮系路线。利益与路线的博弈,导致盛宣怀与胡雪岩这对冤家积怨越来越深,决战时刻终于在盛宣怀刻意、胡雪岩不经意间发生。
光绪八年(公元1882年),盛宣怀采用“窃听、掺沙子、挖墙脚”这三招,对对手胡雪岩发起暗战总攻。
窃听即盛宣怀通过电报掌握了胡雪岩的商业秘密情报。知道胡雪岩要高价尽收国内生丝、企图垄断丝业的动向。掺沙子指盛宣怀一边收购生丝向胡雪岩的客户出售,一边联络各地商人和洋行买办偏偏不买胡雪岩的生丝,致使胡雪岩的生丝库存日多,资金日紧,苦不堪言。挖墙脚即挖断资金链,拖死胡雪岩。胡雪岩80万两借款正好到了还款期限,外国银行向胡雪岩要钱。本来这笔钱是胡雪岩为左宗棠代筹的军饷,应由各省协饷来补偿给胡雪岩。但盛宣怀找到上海道台邵友濂,打着李鸿章的大旗,指使上海缓发这笔协饷,然后又让人四处放风,说胡雪岩银行倒闭在即,造成挤兑风波。
盛宣怀的“三板斧”,让胡雪岩防不胜防,四面楚歌的胡雪岩穷途末路,即便卖房产清仓,但最后还是没挨过挤兑风潮。银行门槛被踩破了,门框被挤歪了,无力回天的胡雪岩终于破产。
胡雪岩的克星,看似是另一个利益集团的对手盛宣怀,然而,事情真的如此简单吗?不要忽视整个事件中还有另一个人——朝廷……
成也官场,败也官场。晚清著名官商胡雪岩的主战场,始终不在“商场”,而在“官场”。胡雪岩的命运始终不掌握在自己手里,他的所谓“传奇”,只不过是“寻租权力”而后又被权力吞噬而己的一场电视连续剧。
胡雪岩的商才最突出的表现是“整合能力”,他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一度手眼通天。
不过,胡雪岩的天就是左宗棠,而这位时任两江总督的左帅,虽然威风八面,但毕竟不是最高的那片天,比起朝廷来,他仍为一小巫,而“大巫”不保,小巫又奈之若何呢?
胡雪岩的倒掉,看似湘淮两派斗争的结果,胡雪岩看似李鸿章“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策略的牺牲者,实则是朝廷早就垂涎的一块肥肉。
尽管晚清通商对外开放,但统治者的本质没有改变。他们依然是地主主宰“末业”的“打劫”态度,区区一个胡雪岩,即便有个地方大员照顾,也注定蹦跶不了多久。
慈禧太后下令革职查抄,严追治罪——从清廷对胡雪岩的最后处置不难看出,他们对彼时这位最大商人是不保的。
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注定是要被洗劫的,这主要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
下列有关胡雪岩失败的原因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盛宣怀实施“三板斧”的策略,令胡雪岩防不胜防,是其最终陷于四面楚歌、无力回天的境地,终至破产的重要原因。
B.“排左先排胡,倒左先倒胡”,胡雪岩依附左宗棠,仰赖官场势力庇护才得以生意红火;然而他的失败,与湘淮两派的斗争脱不了干系。
C.胡雪岩库存的生丝卖不出去,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自己的银行又抽调不出钱返还外国银行的钱款,这也是他失败的一个原因。
D.巨商如猪,养肥了注定是要宰的。官商也是商,本质为商人的胡雪岩实力不断扩大,危及到李鸿章的利益,势必要被淘汰出局,这是由封建王朝的统治哲学所决定。

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介入了淮湘两派的斗争,就注定他已经从生意竞争转入了政治斗争。而生意竞争和政治斗争又是两回事,生意竞争无非是你赚我赔,而政治斗争则是你死我活,所以说他的命运已经不是自己掌控的了。
B.胡雪岩虽然挤进官场,勾结上朝廷大员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书写了自己的人生“传奇”。
C.清朝政府是不会任由胡雪岩实力无限膨胀的,从清廷对胡雪岩最后的处置态度不难看出,他的悲剧是必然的。
D.胡雪岩的发迹史,是对那个特殊时代“官商一体”的腐败制度的最好诠释,胡雪岩商界的“红顶”传奇,不过是一部官商勾结的丑剧。

联系全文内容,下列理解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胡雪岩与盛宣怀是同行,加之二人在政治上所走的“线路”不同,导致积怨越来越深,所以双方的决战在不经意间爆发了。
B.盛宣怀以胡雪岩为帮左宗棠筹饷而向外国银行借款为突破口,打着李鸿章的旗号,一方面煽动外国银行向胡雪岩催讨借款,一方面暗中阻止上海道台拨款归还胡雪岩,以此切断胡的资金链。
C.胡雪岩整合官场、商场、黑道各种势力,同大小官员与漕江帮派打成一片,这是他商才最突出的表现,也是他最成功的一面。
D.当统治者还是强加在百姓头上的征服者、压迫者的时候,他们以国家为自家私产,作为被统治者胡雪岩,永远摆脱不了被打劫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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