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没有天堂
赵鑫珊
在东西方宗教中都有一个假设:在地球之外某个地方有一个天堂,那里尽是金碧辉煌,尽是山珍海味,没有尘世的种种苦难或悲惨。这假设中的天堂,纯属子虚乌有,纯属幻想。要知道,除了地球,我们没有其他任何星球可去!
月球、火星、金星……是万万去不得的。人类只能生存在地球上;在别的星球上,人类无法生存,更无幸福可言——这就是“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句口号的涵义。
如果人类能够快乐地生活在月球、火星或金星上,并且还可以把60亿人统统移民过去,那么“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的口号就是多余的。
摆在人类面前的出路只有两条:坚决控制地球上的人口,下决心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或将人类统统移民到别的星球上去居住。
但这后一条出路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在月球表面上如何建造密封式的居住空间就是个大问题。月球上没有大气,它是一个完全没有生命的世界——夜间极冷(-166°C),白天奇热(99°C)。
在世界工业化之前,地球只能供给10亿人的温饱。假设我们现在决定不搞工业化,那么50亿人就必须离开地球。而在决定哪50亿人离开地球这场混战中,我们所有的人都会死去。
把我们的工厂搬离地球生物圈,进入太空,让它们高悬在我们头顶上几千公里之外,那也是不现实的。
火星同样不适合人类生存。那里的昼夜温差达100°C,气候极寒冷而且干燥,大气非常稀薄,主要是二氧化碳;火星大部分的水贮存在冻土圈的地壳层中,地表到处是干旱的荒漠。
金星的英文名称是维纳斯,听起来很美、很温柔,但名不副实。其大气和表面对人类的生存亦抱有敌意。金星稠密云层的下面,是个巨大的、炎热的、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气体的海洋,或者说是一层厚厚的碳酸气浓雾——除非是一些特殊植物,动物是无法呼吸、生存的。
更有甚者,金星的表面温度高达465°C,大气压力比地球高出90倍。这样的生存环境,简直像个酷热的地狱。今天的金星地层还在不断发生地震,熔岩四溢,且伴有雷鸣闪电。
过去,金星上也有氧气,两极也有冰雪,只因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日渐积聚,形成温室效应,入射的太阳光不能向外散发,表面温度日渐增高,氧气的生成越来越少,两极的冰雪全部融化、蒸发,从此河川消失,地面日渐沙漠化,生物亦被一扫而空,成了今日干旱的不毛之地。如果21世纪地球的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那么金星的今天便是地球的明天。为此,我们大家有理由不寒而栗。
最近我读了一些鼓吹人类到地球以外的行星上去另谋生路的文章,其中最著名的是美国德克萨斯大学艺术和人类学教授透纳的《到火星上去生活》,文中乐观地声称,将火星改造成一颗可供人类居住的行星正在变得越来越可行。他的口号是:“把火星改造成花园吧!”——通篇都是诗人的幻想,而不是严谨的科学论证。
如果我们对火星或金星的严酷自然环境缺乏想象力,那就请把目光转向新疆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流动沙漠,“塔克拉玛干”的蒙古语意思是“进去出不来”。这是一片32万平方公里的死亡沙海!我可不愿看到整个地球有朝一日变成塔克拉玛干。
在宇宙太空中,地球原是一条很安全、很舒适的小飞船。如今它因人类的错误触了点礁,漏了些水,人类理应积极行动起来,亡羊补牢,拨正航向,这才是唯一的出路,而不是弃船逃走。
听听在航天飞机上负责地球观测、摄影的飞行专家斯普林格说的话吧:
“实际上,在飞船上你能一瞬间瞥见整个大陆,至少是从东到西的大陆。你能看到,最有价值的财富是陆地;你还能看到,地球环境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你看到到处都有被砍伐了森林的地块时,心里真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迫使人们认识到,我们必须开始保护我们的环境,要比现在做得更好些。”
因为,天堂是没有的。(选自《天地徜徉录》,有删改)
作者在文章开头描述东西方宗教中“天堂”的目的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题。
乐书
宗 璞
多年以前,读过一首《四时读书乐》,现在只记得四句:“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读书之乐乐无穷,瑶琴一曲来熏风。”这是春夏的情景,也是读书的乐境。
经常读书,接触的都是别人的精华。读书本身就是一件聪明的事,也是一件快乐的事。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
我不是一个做学问的读书人,读书缺少严谨的计划,常是兴之所至。虽然不够正规,也算和书打了几十年交道。我想,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
分就是要把各种书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有一个选择的过程。现在书出得极多,有人形容,写书的比读书的还多,简直成了灾。我看见那些装帧精美的书,总想着又有几棵树冤枉地献身了。开卷有益可以说是一句完全过时的话。千万不要让那些假冒伪劣的“精神产品”侵蚀。即便是列入必读书目的,也要经过自己慎重选择。有些书评简直就是一种误导,名实不符者极多,名实相悖者也有。当然可读的书更多。总的说来,有的书可精读,有的书可泛读,有的书浏览一下即可。书经过区分,选好了,读时就要合。古人说读书得间,就是要在字里行间得到弦外之音,象外之旨,得到言语传达不尽的意思。朱熹说读书要“涵泳玩索,久之自有所见”,“涵泳”就是在水中潜行,也就是说必须入水,与水相合,才能了解水,得到滋养润泽。王国维谈读书三境界,第三种境界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豁然贯通,便是一种会心。古时有人自外回家,有了很大变化,人们议论,说他不是遇见了奇人,就是遇见了奇书。书对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要从合中跳出来,再有一次分,把书中的理和自己掌握的理参照而行。虽然自己的理不断受书中的理影响,却总能用自己的理去衡量、判断、实践。
其实,这些都是废话,每个人有自己的读书法,平常读书不一定都想得那么多,随意翻阅也是一种快乐。因为从小在书堆中长大,磕头碰脑都是书,有一阵子很为其困扰,曾写了《恨书》、《卖书》等文,颇引关注。后来把这些朋友都安排到妥当或不甚妥当的去处,却又觉得很为想念,眼皮子底下少了这一箱那一柜或索性乱堆着的书,确实失去了很多。原来走到房屋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触到各种宏论,感受到各种情感,这里那里还不时会冒出一个个小故事。虽然足不出户,书把我的生活从时空上都拓展了。因为思念,曾想写一篇《忆书》。近几年来眼疾发展,几乎不能视物,和书也久违了。幸好科学发达,经治疗后,忽然又看见了世界,也看见经过整顿后书柜里的书。我拿起几部特别喜爱的线装书抚摩着,一部《东坡乐府》,一部《李义山诗集》,一部《世说新语》,还有一部《温飞卿诗集》,字特别大,我随手翻到“捣麝成尘香不灭,拗莲作寸丝难绝”,不觉一惊,现在哪里还有这样的真诚和执著呢。
寒暑交替,我们的忙总无变化,忙着做各种有意义和无意义的事。我和老伴现在最大的快乐就是每晚在一起读书,其实是他念给我听。朋友们称赞他的声音厚实有力,我通过这声音得到书的内容,更觉得丰富。书房中有一副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四时读书乐,另两时记不得了。乃另诌了两句,曰:“读书之乐何处寻?秋水文章不染尘。”“读书之乐乐融融,冰雪聪明一卷中。”聊充结尾。
(略有改动)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引用《四时读书乐》中的诗句作为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使首尾呼应,文章结构显得十分完整。 |
B.作者认为,读书有一个分—合—分的过程,不过要使书真的为自己所用,就定要活学活用。 |
C.文章提到曾写《恨书》、《卖书》、《忆书》等文,表达了作者对卖书的悔恨及对书的思念之情。 |
D.对联“把酒时看剑,焚香夜读书”运用对偶修辞格写出了读书的快乐心情,亦使文章典雅脱俗。 |
E.本文语言纯朴雅致,读之如同品味一杯清淡甘醇的新茶,慢慢为其内在的真情实感所吸引。阅读文章第四段,简要概括“分—合—分”的读书过程。
结合文章,解说下面这句话的含义及作用。
我们也焚香,不过不是名贵的龙涎香,而是最普通的蚊香,以免蚊虫骚扰。古人焚香或也有这个用处? 文章第二段中作者说,“陶渊明说:‘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金圣叹读到《西厢记》‘不瞅人待怎生’一句,感动得三日卧床不食不语。这都是读书的至高境界。”请你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谈谈你对“读书的至高境界”的体会。(200字左右)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汉代画像石、泥俑、古墓壁画刻画的形象多是一种粗线条粗轮廓的形象,然而汉代艺术就在粗轮廓的整体形象的飞扬流动中,表现出力量、运动、气势之美。
在汉代艺术中,力量、运动、气势就是它的本质。在汉代艺术品里,动物形象狂奔乱跑,活泼跳跃,不像唐代那样尽管威武雄壮却静态伫立。人物形象虽然有时形态是静止的,却包含着内在的力量、运动、气势。人物不是以其精神、心灵、个性或内在状态而是以其事迹、行动来表现他存在价值的。一往无前不可阻挡的力量、运动和气势,构成了汉代艺术的美学风格。它与六朝之后安详凝练的静态姿势和内在精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正因为是靠动作、情节而不是靠细微的精神面容、声音笑貌来表现对世界的征服,于是粗轮廓的写实、不需要细部的忠实描绘,便构成汉代艺术的“古拙”外貌。汉代艺术形象看起来是那样笨拙古老,但这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增强了力量、运动、气势的美,“古拙”反而是构成这种气势美不可分割的因素。如果没有这种笨拙,也就很难展示出那外在动作姿态的力量、运动、气势感了。过分弯的腰,过分长的袖,过分显示的动作姿态“笨拙”得不合现实比例,却非常合乎展示力量、运动的夸张需要。“气势”与“古拙”在这里浑然一体。
如果拿汉代艺术品与后代艺术品相比较,汉代艺术尽管处在草创阶段,显得幼稚、粗糙、简单和拙笨,但是那种运动、速度的韵律感,那种生动活跃的力量、运动、气势,就愈显优越和高明。汉代艺术那种蓬勃旺盛的生命,那种整体性的力量和气势,是后代艺术所难以企及的。
汉代艺术不懂后代讲求的“以虚当实”、“计白当黑”之类的规律,画面总是塞得满满的,几乎不留空白。然而,它却给人们以后代空灵精致的艺术所不能替代的丰满朴实的意境。它更使人感到饱满和实在。与后代的巧、细、轻相比,它确实显得拙、粗、重。它以简化的轮廓为形象,使粗犷的气势不受束缚而更有非写实的浪漫风味。它因气势与古拙的结合,充满了整体性的力量、运动感而具有浪漫风貌。当时民间艺术与文人艺术尚未分化,汉代艺术呈现出来更多整体性的民族精神。如果说唐代艺术更多表现了中外艺术的交融,那么汉代艺术则突出地呈现着中华本土的传统:那由楚文化而来的天真狂放的浪漫主义,那在满目琳琅的人对世界的行动征服之中的古拙气势的美。
(取材于李泽厚《美的历程》)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汉代艺术品中的动物、人物形象均以运动姿态出现,表现出强烈的力量、气势之美。 |
B.汉代艺术品表面上呈现出幼稚、简单与粗糙,实际上正是一种成熟与完美的表现。 |
C.与汉代艺术风格相比较,后代轻、细、巧的艺术风格就显得过于写实没有浪漫气息。 |
D.与唐代艺术不相同,汉代艺术突出地体现着中华本土的传统以及整体性的民族精神。 |
汉代艺术品中的形象是如何表现出内在的力量、运动、气势之美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17题。
残雪断想
岑 桑
残雪不甘沦落,东一堆,西一堆,在那坑坑洼洼的地方,还积得老深,散发出令人战栗的寒气。所以,你还不相信隆冬已尽,春天已经来临了吗?
那时候,朔风凛冽,周天寒彻,我们这个世界埋在坚冰底下,气息奄奄。人间是喑哑的欢乐和树木一起凋零。希望蜷缩在冻土的深处冬眠;生活的光彩都已褪尽,歌声都已隐没,只有叹息,只有风声和寒鸦的啼叫。人们心碎了,神经都麻木了。绿色的信念随着枯枝败叶慢慢地枯萎,如果说世界还有鲜丽的色彩留存,指的也许就是雪原上的斑斑血迹了。
那简直是一个漫长的冰川时期呵!长夜里人们习惯于在苦寒和无望中生活,以致到了冰消春暖的时光,对于时序的迁流竟还有人木然不敢置信。莫非正是因为这样,你才不相信春光就在眼前?
残雪不甘逝去,这里一滩,那里一滩;在那背着阳光的角落,还积得很厚,发出咄咄逼人的余威。所以,你还不承认隆冬已尽,春天已经来临了吗?
那时候,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们这个世界委实凝结得太久太久了。人们屈处于冰雪的淫威之下,痛苦地期待着、期待着。对于春天的渴望,使他们焦灼得快要撕裂自己的胸膛。
呵,什么时候,才有彩蝶蹁跹,才见群莺飞舞?什么时候呵,才让繁花竞放,树木葱茏,蜂房酿满蜜汗,人心注满情谊?……
美丽的期待,在人们心怀里跳荡不安,因为生活荒凉已久,谁也难以继续忍受了。人们祈求一夜之间冰化雪消,花繁叶茂;而坚冰毕竟太厚,最初的春色毕竟还不够浓艳。现实并无点化而成的奇迹,得以满足人们可以理解的迫切心愿,以致到了飞燕衔泥的时光,竟还有人感觉不到如今已是换了人间。
莫非正是由于这样,你才不承认春光就在眼前?
残雪以它白皑皑的回光刺痛我们的眼睛;然而它正在崩溃,再也堆不起几个雪罗汉了。
残雪以它冷冰冰的神态,傲然盘踞在依旧可容立足的东边一角﹑西边一隅;然后它正在没落,再也不能无休止地扼杀大地的生机了。
残雪啊,你是丑恶势力不甘心退隐的明证;也是它摆脱不了败亡命运的象征。你是属于冬天的,有着冷酷而凌厉的本性;然而你以自身残缺的形象,反证了春天的胜利,我们因之得以透过你的寒光,探寻到切切实实的春意。
隆冬溃退了,残雪是为它殿后的。
时间无情,却也深情,它让该死的死,该生的生;让该诅咒的归于毁灭,该赞美的郁郁葱葱。
春天从天外轻盈地飞了回来,化作柔风和云雀。
春天从地里悄悄地冒了出来,化作草叶和芽苗。
春天从山间喧闹地奔了过来,化作溪流、河川和波光潋滟的湖泊。
春天化作一千一万种生命的形式;还化作歌声,还化作微笑,还化作温暖和美丽的色彩……
久违了,春天,你这生机萌发的美妙时节!今天我们贴起春联,挂起灯笼,架起高矗的彩楼,点起不眠的灯火;孩子们还点起他们的爆竹和烟花,姑娘们还戴起她们的蝴蝶结,穿起她们的花衣裳,高高兴兴,衷心把你欢迎。
呵呵,春天,唱不尽的大好时光!比起我们对你的如此激动的情怀,这一切加起来又算得上什么?
我想最好还是用我们刚刚苏醒过来的希望,来把你欢迎吧!
我想要用自己的志气,把希望点燃,煽得它通明透亮,煽得它烈焰飞扬,把那希望的火炬高高地举起,插上泰山之顶,树在昆仑之巅。
残雪呵残雪,当希望之火越烧越旺,我们将怀着宽慰的心情,看见你呵,你这隆冬的余孽终于彻彻底底溶入泥泞,坠于沟壑,化作滩滩污水。
就在那样的时刻,我们那绿色的梦幻,将会在现实中明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一天浓似一天,一层浓似一层……
1980年2月文章开头说“残雪不甘沦落”,如何理解“不甘沦落”一词的含义?
答:(1)“残雪”和“春天”有什么象征意义?
答:
(2)文章多次写到“春天已经来临”、“春光就在眼前”,但人们却“不相信”、“不承认”,为什么?
答: 作者用了哪些修辞手法来写春天的到来?以其中一种为例分析其作用。
答:请结合全文概括作者“断想”的脉络。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7题。
盲人可重见光明
今天的一项治疗失明的技术为更多的盲人带来了希望。
数十年来研究人员都在寻找一种能替代覆盖在眼睛后面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的方式。以治疗眼病,如视网膜色素变性和黄斑视力退化。方法之一就是寻找一种视细胞,移植进眼睛后,使其能正常感光。为了能找到这种类型的细胞,美国密执安大学的阿纳德·斯瓦鲁普和英国伦敦大学的罗宾·阿里等人进行了长期研究。他们在小鼠胚胎孕育和出生后能正常产生光受器的不同时期,从视网膜提取细胞,然后把这些细胞注入成年鼠的视网膜中,并计数有多少新的光感受器能够生长出来。
他们发现,把从出生后最初几天的小鼠提取的视网膜细胞移植到成年鼠后能产生最多的新的光感受器,而且能与视网膜正确的相连接。这些细胞最终注定要成为光感受器。但是还没有完全发育成视杆细胞,后者感知暗光。
随后,研究人员在眼科医院进行试验,把这些细胞移植进部分眼盲的成年鼠眼中,结果改善了这些盲鼠的视力,成年鼠的瞳孔对光有了反应。参与这次研究的眼科医生罗伯特·麦克拉伦认为这对于盲人和各种原因失明的人是一个极大的福音。因为,他们都有可能通过这样的方式重见光明。
不过,这项技术要从小鼠转移到人还存在很多因难。比如,很难获得相同的人的细胞供移植,因为这样的细胞需要从3—6月的胎儿身上提取。但是,研究人员认为,这个难题可以从两方面来解决。一是从人的成年干细胞培养适宜的视网膜细胞。二是从胚胎干细胞培养视网膜细胞。
在以前有过这方面的许多研究。一些研究人员还把动物胎儿的全部视网膜移植到成年动物眼中。这种方法在对人的试验中有较好的结果。但是,移植完整的视网膜并不能恰当地融入到受者的破损的视网膜中。而移植干细胞也不能有效产生新的光感受器或恢复视力。所以,移植胎儿视网膜细胞可能是迄今所有这方面研究中最好的一种。
麦克拉伦认为新生儿或胎儿的视网膜细胞更适宜移植,因为他们刚刚从干细胞向前发育了一步,成为一种定型的细胞,因此能从一个眼睛移植到另一个眼睛。而且由于其新生的特点。可以在移植后继续生长为光感受器。
这一研究结果同时也为其他医疗项目提供了有益的启示。过去医学界曾认为干细胞移植才是最好的治疗方法,因为干细胞可以分化生成各类组织细胞。但是,这项研究证明新生成的细胞才是理想的移植细胞,因为它们已经长成某种类型,已经定性,而且又由于是新生成的,具有定向生长的能力,所以比干细胞移植更直接、更有效。
(选自《百科知识》2007.4)下列属于美国的阿纳德·斯瓦鲁普和英国的罗宾·阿里等人研究内容的一项是
A.从人的成年干细胞和胚胎干细胞培养视网膜细胞。 |
B.把小鼠胎儿的视网膜全部移植到成年盲鼠眼中。 |
C.将小鼠的干细胞移植到成年盲鼠的视网膜中。 |
D.将新生小鼠的视网膜细胞移植进成年盲鼠眼中。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过去医学界认为移植干细胞才是最好的治疗疾病的方法,但目前这一观点受到了挑战。 |
B.几十年来研究人员都在寻找一种能替代视网膜上的感光细胞的方式,以治疗眼病,在所有这方面研究中,移植胎儿视网膜细胞是迄今最好的一种。 |
C.视网膜细胞移植成功至少应具备两点:一是能产生新的光感受器,二是能与视网膜正确的相连接。 |
D.经过试验,把胎儿完整的视网膜移植到成年盲人的眼中尽管结果不错,但也存在着不能恰当地融人等问题。 |
根据原文的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根据本文理论,对于治疗脊髓损伤疾病而言,把新生儿刚长成的脊髓神经细胞,移植到病人的脊柱中,比移植干细胞更直接和更有效。 |
B.目前,运用视网膜细胞移植的技术,可以使失明的盲鼠完全恢复原来的视力。 |
C.只要解决了如何获得人的相同的可供移植的细胞问题,通过移植视网膜细胞使盲鼠重见光明的技术就可以成功地运用于人类了。 |
D.新的研究已充分证明,移植胎儿的细胞治疗疾病,比移植新生儿的细胞效果更好。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3、24题。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不过那一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
之一的世纪,即使是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裾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暗了下来,城市像罩在一块巨幅的毛玻璃里,阴影在户内延长复加深。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在空间,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感觉得到,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远远近近,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或是在江南的泽国水乡,一大筐绿油油的桑叶被啮于千百头蚕,细细琐琐屑屑,口器与口器咀咀嚼嚼。雨来了,雨来的时候瓦这么说,一片瓦说千亿片瓦说,说轻轻地奏吧沉沉地弹,徐徐地叩吧挞挞地打,间间歇歇敲一个雨季,即兴演奏从惊蛰到清明,在零落的坟上冷冷奏挽歌,一片瓦吟千亿片瓦吟。
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注]余光中,台湾作家。
通读全文,作者为什么要选“雨”作为自己情感的寄托?为什么要加“冷”字?
大量使用叠词叠句是本文语言运用的一大特色,请你举出实例赏析其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