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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尚:普罗旺斯的紫蓝色符号   [陈爱萍]
塞尚1839年生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地区。精明能干的父亲由帽子匠起家,一跃成为银行家。母亲是敏感的妇人,有着世俗的伶俐,将热情大半给了眩晕在色块、立体中,长着宽大额头和鹰钩鼻子的矮胖儿子塞尚。   
中学毕业时,塞尚得到美术学校的素描二等奖。母亲快乐得尖叫,父亲失声惊呼:“孩子,孩子,想想将来,天才是要饿死的!”在父亲焦灼的念叨声中,塞尚勉强在埃克斯大学法科听了两年课。
1861年4月,洞察儿子内心躁动的母亲说服丈夫放塞尚到巴黎去寻觅艺术之路。
他狂爱的颜色在闹别扭,初期作品不能令人满意。情知“滥用颜色”却又舍不得向时人低头,使他始终未能考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作品落选官方沙龙。人们批评他:好像把一支装满各种颜色的手枪向着画布狂扫。至少在他本人看来,这是丢脸的事:如何向父亲交代呢?
父亲以精明商人的笃定拥抱着金不换的“回头浪子”,儿子的碰壁似在他的预料之中,父亲一把将儿子搡进银行,兴冲冲来检查儿子的工作进程时,他惊愕地张大了嘴巴:账簿上、墙壁上涂满了速写或素描,他不费力地找到了自己的画像,还有塞尚的自画像。一对面容酷似而内心迥然的父子。父亲绝望了。
1862年11月,塞尚再次回到巴黎。他欣赏德拉克洛瓦和库尔贝的作品,此时的画颇为浪漫,他自嘲地称为“杂烩”。笔下的画和周围的人,都不像大自然那般赏心悦目。他结交画友,并以频繁的迁居方式而自动斩断交情。他能听到色块和立体尖叫的声音,苦于抓不住,这使他抵抗既定的画理及前人或时人的画风。
30岁时,他遇到了马利奥尔丹斯·菲格,她以极大的耐心面对他的孩子气的反复无常。她是一家装订工厂的女工,业余为塞尚做模特,赚外快贴补家用。她的温柔使在模特处多次碰壁的塞尚感动不已。两人同居。
她未必符合他意念中的贵族少女形象:金色头发,栗色肌肤,面容姣好,诱人的明亮眼睛,纤细的手脚,薄纱裙子,姿态优雅。但,却是困窘中的他所能抓住的最切身的温情。
消息传到家乡,父亲震怒,以断绝生活费相胁。
此后,她操持家务,精心照料他的起居,且将模特角色持续下去。他留下来的作品中,以她为模特的有25件,《红沙发上的塞尚夫人》,她还是少女的容颜。红色沙发和身上的蓝绿色调相冲,就像他乱糟糟的画室,就像他在艺术上的横冲直撞。  
后来的画,她便是辛苦的小妇人。在做家务的空隙给他当模特,在黯淡的旧绒沙发上低头缝衣服,紧束的发髻,紧绷绷的生活,她咬牙撑着做一个不被家庭接纳的穷艺术家的太太。孩子和债务同时来了,而成功犹遥不可及,一时一刻都放松不下来啊。
卖画让他觉得有辱自尊,也让从不识人间愁滋味的他感到委屈,连话都说不连贯了。
真正让他日子充裕的还是父亲创下的家底。1886年父亲过世,留给他两亿法郎的遗产,使他一跃成为法国的大富翁,甚至欧洲最有钱的画家,塞尚的内心一定很复杂。
或许,正是妻子脸上的疲惫才让他决定接受这笔遗产的。
一生不离不弃,且让妻子永远定格在画史上:他的婚姻观和画理同样坚实。
塞尚绘画的主观性改变了整个西方艺术的进程,对以后的艺术家产生了观念上的震撼,导致了艺术思想的全面解放。可以说,现代艺术起始于塞尚。他追求形式观感的艺术手法,为后来出现的现代油画派提供了引导。因他对运用色彩、造型有新的创造,晚年为许多热衷于现代艺术的画家们所推崇,并尊称他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
塞尚和薰衣草一样,是一个紫蓝色符号,是普罗旺斯的骄傲。
(《青年文摘》)
下列对传记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自幼酷爱绘画的塞尚,在中学时代便显露出艺术天赋。由于父亲的强烈反对,他被迫在埃克斯大学学习了两年的法律。
B.在母亲的支持下,塞尚于1861年第一次到巴黎,开始寻觅艺术之路,但由于自己的对绘画的错误理解而“滥用颜色”,最终遭到别人的批评。
C.1862年塞尚再次来到巴黎,此时他的画“颇为浪漫”,但由于他对即定画理及当时画风的抵抗,致使他的作品仍未被世人理解,他的性格由此变得反复无常。
D.从以马利奥尔丹斯·菲格为模特的25件作品中,我们看到了这位塞尚夫人的容貌的变化,也反映塞尚穷困潦倒的一生。

E.塞尚对艺术的执着追求,最终导致了西方艺术思想的全面解放,他被尊称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
“塞尚和薰衣草一样,是一个紫蓝色符号”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塞尚晚年为许多热衷于现代艺术的画家们所推崇,并尊称他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结合文本分析,塞尚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现代艺术的画家们尊称塞尚为“现代艺术之父”“现代绘画之父”,有人却说塞尚是一个孤独者,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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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实用类文本的阅读(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后面的题目,共16分)
院子里的杨绛先生
严欣久

初识钱钟书、杨绛先生是在1988年夏。那年,我刚调回北京,院子里的月季花开得正艳,婆婆吴瀚将每种颜色的月季剪下一根,扎了一把,要我送给钱钟书、杨绛夫妇。两位老人非常高兴,笑吟吟地把我迎进了屋。钱先生说:“你送我们礼物,我们也要送礼物给你。”说着取出一本《围城》,用毛笔写上“欣久同志览存 钟书奉”,杨绛先生送了我一本她的译作《小癞子》,是用圆珠笔签的字。我真是喜出望外,连声道了好几声谢谢。见两位老人如此平易近人,我提出有机会想写写他们。这时,钱先生显得有些严肃起来,郑重地说:“不要,我们是朋友,不要搞这套东西。”我这才知道,他们谢绝一切采访,以集中精力做该做的事。

《我们仨》出版后,引起了读者的关注。出于对杨先生的尊重,有几天杨先生家的电话快打爆了,使这位92岁的老人感到很疲惫。7月5日,她本要吃完晚饭,散步时顺便到我家,看望一下我婆婆,并取一张她要的报纸,可那晚,她没来。阿姨来取报纸时说,杨先生太累了,一天接了太多的电话,又忙着查出版社要的资料,就不出来了。我们都很理解,也并未在意,谁知第二天晚上,杨先生在阿姨的陪同下真的来看望她的老学友了。我们说她客气,她则说,说了的事一定要做到。两位老人手拉着手坐到了一起,我和婆婆称赞《我们仨》写得好,真挚、感人,特别是第二部分最艺术化,非常打动人心。杨先生连声说:“谢谢,谢谢你们欣赏这本书。”

《我们仨》面世前,我在报上看了部分摘登,其中写道1949年,钱杨夫妇应聘于清华,杨先生考虑到爱女钱瑗身体羸弱,需要恢复,决定让她休学,自己来教她初中的课程。我感到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杨先生是个文人,数理化也能教得了么?恰好那天看了文章,散步时遇见了杨先生,便问她,“您让钱瑗休学,自己给她当老师,您年轻的时候理科一定很好吧?”杨先生笑了,说:“我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和老师都认为我是学理科的料呢,后来我选择了文科,老师们都感到很遗憾。”“那您为什么要从文呢?”“因为我喜欢文学,喜欢读书,而我父亲主张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杨先生的父亲杨荫杭是江南有名的才子,精通音韵学,并是一位著名的律师,思想民主、激进,家传的博学,培养出杨先生这样的才女。“只要我对什么书表示兴趣,我父亲就把那部书放在我书桌上,假如我长期不读,那部书就不见了„„”
杨先生记忆力惊人,对北京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如“张勋复辟”、“五·四”运动都还有印象,尽管当时她还是个小孩子,由于她的父亲经常在家议论时政,在她幼小的心里也早早地萌发了民主与科学的种子。

杨先生很注意锻炼,只要天气好,她一定会出来走走。院子里的人说她能活120岁,她听了笑笑说:“活那么久太苦。”可见她对生死的豁达。
杨先生散步时,遇上人总是笑眯眯地打招呼。她对小孩子尤为喜爱,见了孩子会停下脚步,与他们玩玩,遇上院子里的绿化员工,她也会提个建议,指出哪些树的布局不够合理,相互遮挡阳光,枝叶枯萎了,应该梳理。
体力好的时候,杨先生有时也会走出院子,看休闲的老人放风筝,也要亲手放一放。 我还知道的一件事就是,杨先生在全力完成了钱先生的遗著遗稿出版善后之事,捐出毕生积蓄给清华,设立了“好读书”基金,以激励好读书的年轻人,使好读书的精神永远承传下去。这里,我想引用一段杨先生《回忆我的父亲》的文字,以彰显杨先生的读书精神。“父亲一次问我:‘阿季,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我说,‘不好过’。‘一星期不让你看书呢?’我说,‘一星期都白活了„„’”至今,她依然如此。
下面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钱钟书夫妇拒绝接受采访,是因为他们认为朋友之间应该以诚相待,搞这套东西太虚伪。
B.《我们仨》出版后,杨绛先生家的电话快被打爆了,一方面看出读者对杨先生的尊重,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写出了读者对这本书的喜爱。
C.本文介绍杨绛先生的父亲,不仅丰富了传记的内容,更主要的是说明了杨先生成功的原因。
D.杨绛先生从小就具有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参加过北京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如“五·四”运动。

E.这篇传记的标题是“院子里的杨绛先生”,所记叙的传主事迹也是发生在院子里,标题在结构上有统帅全文的作用。
从文本看,杨绛先生身上体现出了哪些人格魅力?请概括分析。
这篇传记选材独特,作者没有介绍传主在文学方面的巨大成就,而是选取生活中的几件小事来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谈谈杨绛先生所说的“一星期不读书就等于都白活了”对你的启示。

论述文本阅读(完成后面的题目,每题2分,共6分)
项羽究竟死于何地
《太史公书》问世至今已两千年,随着这部巨著的流传,项羽自杀于乌江似是无疑的了。其实,这是历史上的讹误。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是乌江而是东城,即今安徽定远东南.(距乌江约三百里)。
《史记 项羽本纪》论赞中就曾点明,项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只不过一般人不去注意这点罢了。《汉书 灌婴传》也记载:“项籍败垓下去,婴将车骑追项籍至东城,破之,所将卒五人共斩项籍。”那么,司马迁何以在《史记》中有“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一段生动的描述呢?
这段描述仅为民间传闻,理由有三。一、项王垓下被围时已兵疲食尽,“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又“汉军围之数重”。当时,项羽已“自度不得脱”,又何以能忽而来到三百里之外的乌江呢?再说,项羽垓下之败,其势是急转直下的,纵乌江亭长有救籍之心,又何以会料事如神,预先舣船以待?二、《史记项羽本纪》通篇叙事谨严而缜密,尤其是对战事的描述,双方渡江涉河、斩关夺隘时的地理形势,都能于回旋曲折之中,给人以条理分明、江山如望之感。东城之后却为何三百里沙场竟无所交待,情节亦淡然松驰了呢?司马迁只说“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巧借一“欲”字将流传在乌江的一段民间佳话与东城真实的血战情节缝缀弥合了。这就是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多年来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的根源所在。三、项羽崛起于吴中,“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在南征北战中,吴中子弟以及江东父老与项羽是建立了感情的。因而,在他死后即传说起“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司马迁曾游历过此地,自然有充分的机会采撷到这些民间传闻,以完善这个英雄形象,也实在是十分自然的。
其实,项羽“身死东城”,从来有史迹为证。高达数丈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定远县志》载:“虞姬墓即嗟虞墩,县南六十里近东城。”阴陵、东城两地,《定远县志》记载则更为明确:“阴陵城,县西北六十里,镆邪山南,周围二里。……羽溃围南驰,汉骑将灌婴追羽过淮,羽过阴陵迷失道即此。”“东城,县东南五十里。项羽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羽复引而至东城即此。”
项羽殉难前在定远县境内留下的遗址遗迹,除阴陵、东城,至今仍存十余处。从霸王寨(项王迷路处)到刘会桥(为汉军追及处),从下马铺到嗟虞墩,构成了项王在这块土地上与汉军周旋的一条完整路线。
从文中看,下列不属于项羽殉难于东城的证据的一项是()

A.《史记》《汉书》等史书中都有项羽兵败并死于东城的记载。
B.据史料记载来看,项羽东城突围的可能性极小。
C.定远县内的许多遗址、遗迹均证实项羽“身死东城”。
D.项羽崛起于吴中,兵败垓下,愧对江东父老,无颜东渡乌江。

下列各项不属于对项羽同情或肯定的是()

A.《史记》中有“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的生动描写。
B.乌江一带流传着项羽欲东渡,乌江亭长舣船待的佳话。
C.江淮一带的专家、学者频频质疑并作出种种臆度误解。
D.作者认为司马迁利用民间传闻来完善项羽这一英雄形象。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司马迁知道项羽真正的殉难地不在乌江而在东城。
B.项羽从嗟虞墩到阴陵,再到东城,最后死在东城。
C.《史记》记述项羽败至东城和东城到乌江的细致程度不一样。
D.项羽战死前的主要活动在安徽定远县境内。

现代文阅读: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共19分)
九 公
凡 夫
你要是到村子里去打听九公,无论大人小孩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九公是全村年龄最长、辈分最高的老人,是远近有名的有趣人,他的趣事就如同他的胡须,多得数也数不清。
九公九岁的时候,被送去读私塾。九公对那些摇头晃脑的“之乎者也”十分反感。先生也不喜欢这个调皮的学生,时不时出一些难题难为他。一天在讲曹植七步成诗时,九公却和周公秘密会谈去了。先生十分生气,就让九公当场作诗一首,不然就挨板子。九公望着窗外的瓢泼大雨,歪着头,略作思索,遂以《雨》成诗。
盆泼也
瓢倒也
一滴雨
一个大豆也
全班同学笑成一团,先生气得差点背过气去。
九公的学业也就到此结束了。
“扫盲”的那几年,九公也和大伙一起去村小学学习。那节语文课,老师教学“人”字,九公再次拜会周公,呼呼大睡。老师辈分低,既要严肃课堂纪律,又要给爷爷辈的九公脸面,便耐心地开导他。
“其实汉字很容易学,一人为‘人’,二人为‘从’,是说两人在一起,三人为‘众’,是说很多人的意思——多形象!多生动!”
九公走上讲台,边说边在黑板上写。
“如果人上边有人,人下边也有人,人左边也有人,人右边也有人,人加人,人叠人,人连人,念什么字?”九公在黑板上写了密密麻麻、歪歪扭扭七八个“人”字。
老师有点生气。“这不是字!”
“不是字?”九公面向大伙,手一挥,如同一位镇定自若的将军。“这个字念——一堆人!”
从去年入冬以来,天气持续干旱,许多地方遭遇五十年一遇的干旱袭击,大片大片的庄稼开始枯黄。我们这里也不例外,大伙开始忙着抗旱保收。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匮乏,加之抗旱又是个费时费力的活儿,所以效果不明显。人人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时,九公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天,九公带领四个六七十岁的老伙计来到河边求雨。九公说,河中心有个千年鳖精,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他年轻时曾见过有人在这里求雨,当天就电闪雷鸣,大雨倾盆。方圆几里、四面八方的人都赶来看热闹。
九公在河边支起一个供案,上面摆着供品,然后点燃三炷香,双手捧着擎过头顶,对着上天三叩九拜,口中还念念有词,不知说些什么。
之后,真正的求雨过程开始了。
九公身背一个簸箕——此时他就是千年鳖精的化身。四个帮手分列东南西北,围成一个圈,每人手中还提着一壶水。
九公就在中间爬来爬去。爬到东面,就抬头问:“东海龙王下不下雨?”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浇一阵。爬到西面,九公又问:“西海龙王下不下雨?”西面的帮手忙说:“有雨!”提起壶在九公身上又浇了一阵子。“南海龙王”“北海龙王”也都声称:有雨!九公就这样爬来爬去,衣服渐渐湿透了。
说来也怪,天真是渐渐地阴沉下来,起风了。甚至还滴下几滴雨来。
轰隆隆,轰隆隆!
一阵响过一阵,一阵急过一阵的巨响在天空回荡。
“打雷了!要下雨了!老天爷显灵啦!”九公激动得老泪纵横。“都别傻站了,快跪下来求老天爷吧!”九公向周围的人群喊去。有两个老太太当即就跪下了。
就在众人不知所措的时候,村支书刘义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别瞎闹啦!部队趁着今天的有利天气正在人工降雨呢。炮弹已经打过了,马上就要下雨。谁要是不想饿肚子,就赶快去地里挖沟引水,我只通知这一次啊!”刘义说完又转头跑掉了。
人群一哄而散。九公慌忙喊:“哎!别走!哎!”九公的四个帮手最后也随着人流不见了。
九公一下子瘫坐地上。
雨足足下了一天一夜。雨过天晴,天空升起一道美丽的彩虹。
从此,九公就常常坐在村头的那棵大柳树下,对着那些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学生,不厌其烦地说:“娃呀,好好读书。将来有知识才能长本事!”
小说中的九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详细描写了九公“求雨”的过程,请分析其作用。(6分)
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最后一段画蛇添足,有人却认为此结尾画龙点睛,你怎么看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7分)

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2分,共4小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生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吗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像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
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转角照相馆
[香港]东瑞
晨风刮着,落叶在地面上滚动着,发出沙沙沙的声响。
这一区都是五十年以上的唐楼。前面一条大马路,行人稀少,大半天不见一个人影。大约在中段,有一条横街,密集并排着一列都是五六层高的唐楼。唐楼窗外,架满横七竖八的晾衣长竹竿。横街偶然有一两只流浪狗走过,对空乱吠几声,之后,就静得犹如死寂的墓地。
照相馆就在大马路和横街交界处的转弯。木门很残破,除了馆主上班。每天发出悉悉索索锁匙钻锁孔、然后“咿呀"的一声的开门声,到了一天将尽再次重复之外,不再有任何其它声音了。
最令人魂销的是傍晚时分,太阳的余辉照在照相馆外面的橱窗,反射出残黄的余辉,与橱窗内泛黄的、四角卷起的旧照片相得益彰,构成一种天然的怀旧色彩,也慢慢地退出人们的视野了。
照相馆的丘老板今年已六十岁。老伴在十几年前离世时,他失去了一个好帮手,加上生意清淡,本来就要把照相馆结束掉,但他舍不得。尽管已几乎没有什么生意,他还是准时每天早上九点就到照相馆上班。储蓄的老本快要吃光了,一年前他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将唐楼上的居屋卖掉了。过几天就是交楼的日子。他就要搬到照相馆来住了。
新儿不久就要三十岁了,在厨艺学院学做厨师,还没毕业。丘老板想,这家照相馆留传给儿子不现实也不合适,何况十几年前儿子就已多次激烈地劝老爸将它结束,他就是不肯。儿子的话如今还在耳际响着:爸,照相技术大革命,数码机越出越新。如今人人玩自拍,连做证件的相片、全家福的照片都是自己拍了……谁还上我们照相馆照相!……在事实面前,他无法和儿子辩论,是的,早就该结束了。只是四十年来的感情,这儿的每一件过时的工具,包括那些老爷摄影器材,什么蒙头摄影机啦,打光伞啦,老爷椅子啦……都像有生命似的,令他不忍遗弃。
记得六十年代末期,他从父亲手中接棒时,父亲就跟他说起转角照相馆的“威水史”——照相馆拍得最多的是全家福。但有一次,一位父亲牵着一个十一二岁的漂亮女孩来此拍合照,他将洗出的相片贴在橱窗里,大约一年后,一个电影公司的老板走过,看中了女孩,联络上父亲,从此,女孩被发掘出来做明星还频频获奖,改变了一生的命运。还有一次,也是一个女孩,不过这次是由母亲带着,年龄更小,约是八九岁光景,拍的是个人照,父亲拍得很满意,见女孩天真可爱,将她的大头像贴在橱窗内,一个著名导演走过,被女孩的笑容吸引住?也走进了照相馆。从此,小女孩成了著名的童星,演戏一直演到成年。父亲说,他仍记得,母女家庭经济不好,取像付款时还要求优惠些呢。两件新闻在报纸上刊登后,非常轰动,一时间,不知多少做明星梦的少女争先恐后到与“明星”有缘的转角照相馆拍照,并要求父亲相片洗好贴在橱窗内。那几年,照相馆的生意如日中天,不知有多少人跟风,也开起照相馆。“什么生意、行业都是有起有落的……你要坚守着。”这是父亲的最后一句话。完全没想到从父亲那里接过手,竞也四十年过去了。他苦苦支撑到现在,已没有退路了,连住屋都卖掉来贴生活费了。儿子的学费他仍在负担呢。
看报纸看到一半,丘老板打起盹,想的竞都是这些不堪回首的陈年旧事。
中午,他叫外卖,一盒饭不过二十元,他也分两餐吃,留一半给晚餐。他将二十元纸钞交到送饭的小伙子手中时,还多给了一只二元硬币。小伙子将二元搁在台面上不取,反而问:“什么时候搬下来?要帮忙吗?”他答:“后天,家具基本上都不要了。一个小衣柜,较重,帮帮我。其它我一个人就行了。”小伙子问:“阿新毕业了吗?听说在拍拖?”“再过一个月就毕业,打算一年后就结婚。”小伙子在破沙发上闲坐了一会,与丘老板相对无言,站起,向他告辞走了。
住处卖掉后,小新也跟着老爸,在照相馆打地铺。
父子俩夜夜沉默。父亲不能给儿子留下什么,心中有愧;儿子学艺未毕业,无法供养父亲,内心也感隐痛。他说:“儿子,我没什么给你做结婚贺礼,照相馆以后你把它卖掉吧。”小新心想:“这偏僻地方的唐楼能值多少钱,照相馆又那么小。”但他没说出来。
一个午夜,丘老板睡不着.摇醒儿子:“帮爸爸拍一张半身照。”小新感到突然。数码机,一部两万多元的,他玩得出神入化,而五十年前的、仍要用黑布盖头的老爷机大家伙,他就不知所措了。老爸如此这般教他,新很快上手拍了一张。
照片中的丘老板,精神奕奕,露出丝丝忧郁中的淡淡微笑。这是丘老板一生中的第一张相片,也是他最后一张头像。因为一星期后他心脏病发,突然去世了。
丘老板死后半年,小新接到爱护文物事务署的署长的电话,约他商谈有关收购“转角照相馆"的事宜。他们开价一千万,修葺后会向公众开放,他们认为像这样的历史几乎将近一百年的古董照相馆,在现代都市里已很少了,观赏价值很高。小新认为对文物的保存和流传有益,没有异议。
这样,父亲对他的结婚贺礼,除了一个新楼的海景单位外,还有一场盛大体面的婚礼晚宴。新婚夜,他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
[注]①“威水史”:粤语“了不起”的意思。
小说开头两段描写横街秋景有什么作用?( 5分)
小说用了较大篇幅叙述“丘老板关于转角照相馆昔日辉煌的回忆",请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用意。
小说结尾处写到“小新愧悔交织,流下了男儿泪”。结合全文,你怎样理解小新的这一行为?( 5分)
小说在社会变化的背景下,展现了一间照相馆的沧桑历史和身处其中的人物的心灵历程。关于小说主题,读者看法不一,请谈谈你认为比较合理的两种见解。(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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