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病人》,回答问题。
病 人
(1)每天下午,她都要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身,但并不能掩盖住她的典雅的气质。
(2)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
(3)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
(4)楼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
(5)下一趟的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想:这人真多事。
(6)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蓝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呢?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
(7)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这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
(8)但她没有想到,她的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的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且触动了上行按钮。“神经病!”女士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
(9)“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
(10)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在第2段中,“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这一句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在第3段中,“起风了”这一句交代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说为了塑造“她”这个鲜明形象,凸现主旨,重点描写了电梯中的几个场景,请加以概括。
结尾处“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在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小说以“病人”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
阅读下文。
那盆水仙花
上学期我到横河村小支教。那天正在上课,突然,隔壁教室里传来了李老师愤怒的呵斥声:“你又来了,出去!出去!”很多学生也跟着喊。
嘈杂声影响了我的课堂,我连忙打开教室门,只见李老师正连拉带拽地把一个老头推出教室。老头六十来岁,满身邋遢,拖着个大麻袋,傻笑着一步一顿地离去。
课后,李老师告诉我,老头子是本地的孤寡老人,脾气古怪倔强,不管你上没上课,常常旁若无人地闯入教室乱找乱动,把垃圾桶翻得一片狼藉。
正说着,我班有个学生跑来,“杨老师,快,快去,陈业被那老头打了!”
当我赶到时,陈业已被老头推倒坐在地上哭喊着:“还我……我还没喝完啊,臭老头!”原来老头盯上了他手中的饮料瓶,没等他喝完就抢去了,在他眼里,能卖的垃圾简直就是“宝”。校长也赶来了,一边骂一边把老头踉踉跄跄地推出了校门。
几天后,我班正在朗读课文。“嘭”的一声巨响,教室门猛地被撞开,大家吓了一跳。一看,又是那老头。一手拖着麻袋,一手紧攥拳头,朝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大摇大摆地走去,那架势随时等着反抗我来推他。
“臭老头,出去!”“臭老头,快出去!”很多学生异口同声地喊着,整个课堂一片喧哗。当老头走近我时,我出人意料地让开了道,并向学生作了个安静的手势。
“继续朗读吧,不要打扰老爷爷捡东西了!”我平静地说。犹豫间,琅琅书声又逐渐响起。我们反常的举动让老头有些发愣。他从垃圾桶里翻出了几个饮料瓶后,竟加快了脚步往外走,饮料瓶掉出了一个也不知道。我捡起来送到他手中,他疑惑地看了看我……
又过了几天,我正在上课,教室的门又突然被推开,老头刚探进半个身子,一看是我,竟缩了回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离开了。我们发现老头和以前都不大一样了!
我问学生:“老爷爷为什么会变了呢?”
“我知道,因为前几天老头子没有被老师推出去。”
“杨老师没骂他,还帮他捡瓶子!”陈业若有所思地说,“老头……老,老爷爷好像知道杨老师对他好!”
我说道:“老爷爷一个人孤零零的,每天起早贪黑到处捡破烂不容易呀,老师有个办法可以帮帮他:大家平时把丢弃的那些废品专门放进一个袋子收集起来,送给老爷爷,谁愿意负责这件事?”
“我愿意!”“我也愿意!”……好多学生都争着说。没想到陈业也抢着举手,我把这件事交给陈业负责。
从那以后,我班无论上什么课,老头子再也没有闯进教室了。
临近期末的一天,我一进教室就看见讲台上多了一盆水仙花,我惊讶地问:“这花是哪位同学放在这里的呀?”陈业兴奋地说:“老师,花是老爷爷从菜市场买来的,他让我带到教室摆在讲台上,说是谢谢同学们,谢谢您呢!”这是我万万没想到的,那节课上得特别开心。
转眼间,一个学期就过去了。暑假里我又被临时通知回到原单位。教师节那天,遇到了李老师,我问起老头子的事。李老师说:“他死啦。”“啊,怎么死了呢?”我很是惊愕。
“暑假里,他跳入水中救上了一个小孩,自己却因体力不支被淹死啦。听村里人说老头也不怎么会游泳。”李老师补充道,“对了,他救的小孩就是你班的陈业……”
我听着,心里酸酸的,竟有些想流泪,朦胧间眼前就浮现出了那盆水仙花……请用简洁的语言在方框内写出相关的故事情节(每处不超过6个字)。
小说主要刻画了两个人物,一个是老头,一个是杨老师(“我”),你最欣赏哪个人物?请说明理由。
下列句子任选一句,请赏析句中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1)一看,又是那老头。一手拖着麻袋,一手紧攥拳头,朝教室后面的垃圾桶大摇大摆地走去。
(2)老头刚探进半个身子,一看是我,竟缩了回去,还轻轻地带上了门离开了。许多小说往往用第一人称“我”来讲故事,如《斑羚飞渡》、《我的叔叔于勒》……本文也是如此,请简要分析这种写法有什么好处。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共13分)
“不假思索”的肌肉记忆
①我们都知道记忆的功能是由大脑完成的,然而鲜为人知的是,当人们需要记忆一些必须由身体参与的技能和运动时,除了通过大脑进行记忆之外,肌肉自身也会自觉启动记忆功能。
②肌肉记忆虽然听起来很陌生,但在生活中却相当常见。用筷子、骑自行车、跳舞、做体操、演奏乐器等等,无一不需要肌肉记忆的配合。就拿弹钢琴来说,有时候一首曲子弹到一半,突然想不起后面的谱子了,这时候无论你怎么绞尽脑汁地回忆,都没有任何进展。但是,如果你能从头开始,再弹一遍曲子,很可能到卡壳的地方就自然而然地顺下去了,这就是你身体的肌肉记忆在起作用。
③再比如打羽毛球,所有人都可以用大脑记住一系列规则和技巧,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个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可能和林丹打得一样好吗?
④林丹之所以成为“超级丹”,不是因为他脑子里羽毛球理论记得比任何人都熟,而是因为他的肌肉在大量的练习中熟记了各种球的应对模式,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自动给出反应。其实不难理解,当外界刺激出现时,如果完全要靠大脑支配身体肌肉,需要的时间较长,而肌肉依靠自身的记忆支配身体就要快得多了。如果你恶作剧突然偷袭一位武林高手,即使这位高手是你的亲人,你也千万不要以为他会对你手下留情,因为身体的反应绝对要快过大脑,当他后悔时,你可能已经被打残了。“不假思索”就是肌肉记忆的真实写照。
⑤事实上,肌肉记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和普通记忆一样,也起源于大脑。当我们的身体学习某种新的技能时,大脑就会激活身体上所有需要配合的运动单元来帮助我们完成一系列的动作。
⑥一旦我们的肌肉纤维从大脑处获得了移动的信号,它们便会开始反馈信息。当我们做出某种动作时,肌肉、肌腱以及关节中的“传感器”便会持续不断地将身体当前的空间位置反馈到我们的中央神经系统当中,以便肌肉得到下一步行动的信息。
⑦这一过程是从大脑到肌肉的一个持续不停的反馈循环,久而久之,我们的大脑会创建一条穿过中央神经系统的路径,从此,肌肉的动作也就不再需要一次次通过大脑的指示,而是可以自动进行了。这些一次次经过的路径也就变成了所谓的肌肉记忆。
⑧从肌肉记忆的原理中我们不难看出,想要构建肌肉记忆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动作重复的数量。在刚开始学习某种技能或运动项目时,我们还是需要通过大脑来控制身体协调的,只有在一次次的大脑和肌肉反馈循环之后,才能构建出便捷的路径,形成肌内记忆。
⑨肌肉记忆有个特点,那就是形成以后便很难忘记了,即使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不再重复那些动作,肌肉记忆也会潜藏在我们的身体中,一旦需要使用就会被再次激活,其效率远比新学者的效率高得多。比如,专业的运动员即使中断训练长达20年,当其再次重新训练时,所需要的时间也比那些新手要短至少40%。
⑩一般来说,记忆花费的时间长,遗忘所需要的时间也就越长,而肌肉记忆是在长期的重复练习中形成的,因此遗忘得慢也是理所当然喽。
(作者:李苗苗。有删改)肌肉记忆为什么可以“不假思索”?
本文的说明顺序是什么?请结合文章内容具体分析。
下面这段文字介绍了一种利用肌肉记忆原理发明的新技术。如果你想用它为上文锦上添花,你会把它放在文章的开头部分还是结尾部分?为什么?
美国科学家发明了一种名叫“移动音乐触觉”的技术,你只需要戴上一款特殊的无指手套,把手放在琴键上,这副手套通过蓝牙与一台笔记本或是手机连接,科学家设计的计算机程序会将音符转换成震动,并刺激手指移动到正确的位置上敲击琴键。而在这期间,你完全可以背英语单词或者看部新上映的电影。实验证明,这期间背诵单词的效率与正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区别。[来你和小明一起去游泳,他虽然学过,但已经好几年没下过水了,有些犹豫。请你结合文章相关内容,鼓励他大胆游泳。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题。
方寸田园
琦君
一位文友自美归来,与朋友们畅叙离情以后,就悄悄地回到乡间自己经营的三间小屋中,读书译作,静静地度过农历新年。她可说真懂得众人皆忙我独闲的诀窍。难怪另一位文友欣羡地说:“真希望什么时候也有个田园可归。但又觉得自己仍不够那份淡泊,俗愿尚多,大概没有那种福分。”
玲珑的三间小屋隐藏在碧树果林之中,满眼的绿水青山,满耳的松风鸟语,整天里不必看时钟,散步累了就坐在瓜棚下看书,手倦抛书,就可以睡一大半天。太阳、月亮、星星,轮流与你默默相对,这份隔绝尘寰的幽静,确实令人神往。但若没有朋友共处,会不会感到寂寞呢?且看小屋的主人,住不多久,就匆匆赶回十丈软红的台北市,一到就打电话找朋友再次的“畅叙离情”。可见田园的幽静,还是敌不过友情的温馨。古代的隐士,在空谷中闻足音则喜。因为“鸟语”终不及“人语”可以互通情愫。陶渊明先生尽管嚷着“息交绝游”,但他在“乐琴书”之外,仍然要“悦亲戚之情话”。他的理想国桃花源中人,一个个都要设酒杀鸡,款待洞外闯入的陌生人,也关心着洞外的人间岁月。我想那时代如果已有电话,陶先生一定会在北窗高卧,酒醒之时,拨个电话和山寺老僧聊上半天,或是给他念一首新作好的长诗,彼此讨论一番。因为“得句锦囊藏不住,四山风雨送人看”的人,怎么离得开朋友呢?
我认为山水使人理智清明,友情使人心灵温厚。名山胜迹,总愿与好友同游;美景良辰,亦望与好友同享。张心斋把朋友分成五类,他说:“上元须酌豪友,端午须酌丽友,七夕须酌韵友,中秋须酌淡友,重九须酌逸友。”他固然妙语如珠,亦见得前人有此清闲。而我们如能于百忙之中,挤出一点时间,约二三知友小酌,琅琅笑语,畅话平生,其乐并不亚于徜徉于青山绿水之间。辛弃疾不是说吗:“我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溪山就是好友,好友胜似溪山。想起王安石与苏东坡在政见上是死对头,可是安石罢官退隐金陵以后,东坡去探望他,安石留他同住乡间。东坡答诗云:“劝我更谋三亩宅,从君已觉十年迟。”依旧是无限文章知己之感,可见友情是何等可贵。
人到了中年以后,心情由绚烂趋于平淡,本来都会倾向山水田园。可是生为一个忙碌的现代人,既无时间寻幽探胜,更不可能遁迹深山,倒不如安之若命地在现实生活中追寻一些那位文友所谓的“俗愿”,亦未始不可以充实一下心灵。否则居魏阙而思江湖,心情反而不能平静。杜甫虽然讴歌“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他自己并不甘心做个,“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的佳人。因为他既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驯”的大愿,也有“但愿我与汝,终老不相离”的小愿。人若没有了愿,就没有了热诚,也失去了生活的情趣,恐怕连山水田园之乐,都不能体会了。
说起我们这些人的俗愿,也是非常容易满足的。比如说,逛逛书店,买到自己心爱的书;观摩书画展,领略一下名家笔下意境;听听音乐会、演讲会,扩展一下胸怀;抽空出去买一点鲜花或小摆饰给小屋添点生机绿意;甚至研究一下化妆术使自己容光焕发一番;以至学习一下烹调术使全家大快朵颐,这些都不能说是奢侈的俗愿,倒可以说是极淡泊的雅愿,使自己活得健康,活得快乐。同时将快乐、健康与友人共享,如此则虽然身处都市之中,也不会感到都市的俗尘,令人生厌了。
最近在一位朋友家中小聚,他小小的客室壁间,挂着不同风格的书画;风雅的主人如数家珍似地为我们解说画法、笔意。他的书房里更有许多心爱的汉砚、青田石、陶器等等。闲来把玩,意兴无穷。最有趣的是书桌边一树枯藤,悬着一个葫芦。书架上一座老树丫杈,嵌着一块圆卵石。他将山中的盎然古意,移置几案之间,真是位懂得如何美化生活的雅人。
如此看来,我们暂时无田园可归时,无妨在方寸灵台之间,自辟一片田园。不但自己能徜徉期间,亦可以此境与朋友共享。那么,纵使“结庐在人境”,也可以“心远地自偏”了。 细心体会文章一二段,说说“自美归来”的文友为何“悄悄地回到乡间自己经营的三间小屋中”?又为何“住不多久”就匆匆赶回都市?
文中多次提及的“俗愿”,实为作者追求的平凡而淡泊的生活,试用简洁语句归纳其具体所指的是哪些内容。
文中画线句对朋友书桌上的摆设进行了具体描述,这在行文结构中有何作用?
这篇题为“方寸田园”的性灵散文写了多种田园,作者最推崇哪一种?从中可见她怎样的情感追求?
有首儿歌唱道“我的心中有亩田,种桃种李种春风……”,请结合原文,说说你将如何开辟并经营好自己的“田园”。
阅读下面的散文(共17分)
迷雾森林
①在夜晚的寂静中,我总能察觉到信仰的残缺,无奈、困境、迷惘。于是我便寻找,寻找一块能铸造生命棱角的金属,封住所有的灰白。
②清澈。营造空灵。阿尔卑斯山的原始森林、罗亚尔河的溪流,优雅芳菲。
③这是我对班德瑞一直以来的印象。我记得扬州芳菲渐尽时,街头巷尾到处都飘着这空灵的音乐。行人悄悄走过,扎一干折光的雨水,水滴悄悄地拌着那飘荡的光亮器皿,流进你的耳朵,接着便是一阵心的悸动。
④开始听班德瑞已是两年前的事了,当我惊奇地问舍友这是什么音乐时,他们大骂我无知庸俗,纯粹一只走斑马线的猫,弄得我一头雾水。现在想来,换做是别人,我会骂他是只抓耗子的斑马。
⑤江苏的一个朋友寄来一张刻录CD,上面几乎都是班德瑞的一盘《蓝色天际》中的作品,他让我听,一直听到能体会出那是十四首属于云端的故事。我很感动,感动音乐的唯美,更感动朋友的真挚。
⑥班德瑞赋予了朋友远方的问候,更代表了一种坚实的印象。
⑦去年和父亲去北京西单,最难忘的是一幅巨幅海报:亮蓝透明的天际,天边一丝耀眼的曙光,像玫瑰山麓那样美妙的地脉,弯曲东向的涌动,几只白帆正在收锚,布满着像英伦尼亚加拉的水雾,充斥着和煦春光的气息(事后发觉是冬天)。我脱口而出:“班德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会将一幅古典式作品和这个乐团联系起来的,只记得脑子里一闪,闪出了每个夜晚都会忘关的walkman中班德瑞的带子。旁边几个服务生惊奇又有些暖洋洋地笑了笑;“这是瑞士。”
⑧我抚然大悟,那是瑞士的罗春湖畔,那是罗亚尔河,那是一场世间万物轻灵美丽的邂逅,那就是诞生班德瑞的乡园。
⑨今年盛夏,我在胶南陪母亲看病。母亲在旅馆呆久了偶尔会哼一两声西湖小曲,渐渐也变闷了。我于是对母亲说:“我出去帮你解解闷。”马上我飞快地冲出房间,电梯也未及坐,一溜烟飞进城东闹市区,看看有没有音像店帮母亲买盘磁带。我脑子里充满了母亲的希冀和等待,耳朵只顾搜索重低音沉重的吼叫,在一个巷子东头,我发现了一家旧店,进去发现老板不在,我也顾不上那么多,开始翻找起来。很快,我发现了一盘已经拆包装的班德瑞的《仙境》,这简直是上帝给予的福音!看得出,老板听了很久了,我便开始找老板。墙后边,没有。店后边,没有。工作室,没有。问一问菜民,也都说没瞧见。我也不知哪来的灵感,就把磁带放进录音机,打开门口的功放,还习惯性地擦一擦音箱上的尘土:“VOX”哟,还是美产货!接着,潮水一般的乐曲流进巷末。整个巷子的菜农和顾客都静了下来。不出一会,老板归来。我们相视一笑,三两句搭讪后,我便以两块钱搞定,都是喜欢班德瑞的人嘛。
⑩后来,每听《仙境》的时候,我都要回味一下这可爱又温馨的事情,我把它比作《仅仅一个微笑》。
⑾后来,我开始变得更加从容,因为我总会记起《高飞》;开始变得更健谈,因为我常忆起《火战车》;开始变得果断爽快,因为我喜欢《老鹰之歌》。
⑿我开始忘记曾经的忧伤,开始不断走出失败的阴沉,开始走出已陷入很久的雷区。我于是更喜欢也更渴望生活,觉得一切都是美的。于是,我喜欢每天早上用新的目光看待这个世界,用更多的自信来对待生活。
⒀我经常会动心思为母亲做顿简单的饭,我经常会在早晨太阳升起之前出门跑步,我经常会悄悄用抹布擦擦朋友的桌椅,我经常会放进正午的阳光,一起享受班德瑞美妙的感觉。妈妈说我好像不再做懒猫,我说:没错,对待生活,我决不做一只懒猫。朋友说我好像不再做一枚忧郁的希冀针,我说:没错,班德瑞教我做一朵快乐的蒲公英。
⒁班德瑞给予了我变化,给予了我现实生活中唯一没有沾上世俗气的碎梦,她是如此偏执,颠覆了我所有苦闷的灰白。我常常会感激,感激瑞士花海的芬芳,感谢这个世界仙境的梦幻,感谢班德瑞给予我玫瑰的恩惠。
⒂这个暖冬,我会听《迷雾森林》,让班德瑞在冬日的每一个夜晚为我这个浮躁的灵魂弥补缺憾。阅读全文,谈谈你对标题“迷雾森林”的理解。(4分)
本文7-10段详细记叙了作者与班得瑞相关的两件事,请加以概括。(4分)
按要求分析句子。(6分)
(1)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⑾段加线句子的表达效果。
(2)分析⒁段加线句子的含义。请分析第⒂段在文章内容和结构上的作用。(3分)
阅读下文。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①“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②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尽管杜甫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③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而张爱玲也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在40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④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⑤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⑥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⑦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请概括说明“粉丝”这个名称的“可爱”之处。
文中举了歌德、本﹒约翰逊和夏志清等人作为例证,这三个例子在论述角度上有什么异同?
相同之处:共同论述了。
不同之处:
叔本华的例子论述了
本·约翰逊的例子论述了
夏志清的例子论述了结合文章内容,比较生活中的“粉丝”和“知音”的不同,请分条概括。
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