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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
宣金学
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加拿大人。她也是在该奖项设立的100多年里,第13位获此殊荣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门罗觉得,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在过去的大半生里,“我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
她生活在加拿大西部一个只有3000居民的小镇,这是她第二任丈夫出生的地方。家境贫寒的门罗只完成了大学前两年的课程,随后就嫁给詹姆斯·门罗,来到温哥华的郊区,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在随后几年里,她连生4个女儿。怀孕期间,门罗一直“像疯了一样”写作,因为她觉得,“以后有了孩子,就再也不能写作了”。
写作对主妇门罗来讲变成一件奢侈的事。孩子们还没到上学年龄之前,门罗在她们睡午觉的时候写作。等孩子上学了,她就在她们上学之后写。她和第一任丈夫开了一家小书店,去打理书店之前,在家做完家务后的空余时间也用来写作。
她对自己每天的写作页数有一个定量,强迫自己完成,“这是一种强迫症,非常糟糕”。
有一段时间,她要照顾4个孩子,她试过一直写到凌晨1点,然后第二天一早6点起床。
在她有些绝望的时候,1968年,门罗37岁,她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快乐影子舞》终于问世——这部集子的写作时间差不多和她大女儿年龄相仿。而这本迟到的处女作一炮而红,为她第一次赢下加拿大最高文学奖——总督奖。
随着声名鹊起,她反而成了加拿大文学圈一个不折不扣的“逃离者”。她搬回了自己出生的安大略省,在克林顿小镇定居下来。
有记者称她在避开与文学界的接触方面是个“高手”。“我想我是个友善的人,但不好交际。”门罗淡淡地回答道,“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已经丧失了自信。我会听到太多我不理解的谈话。”
她从不把自己定位为一个公众意义上的作家,她说:“唯一会阻止我写作的就是把写作当成一份职业。”
门罗是个绝好的聆听者,她小说中的许多素材,都来自她听到的小镇上的故事。她写的基本都是在这个小镇上演的平民爱情、家庭生活。
门罗共创作了11部短篇小说集和1部类似故事集的长篇小说。
“我从不为寻找素材发愁。我只要等,素材就会冒出来,唯一让我犯愁的是如何处理这些海量的资料。”她说她永远都不会离开这个小镇。
“她的作品地域性非常强,同时,她在小说中为我们呈现出这些地方人们的普遍共通的人性。”《纽约客》小说编辑黛博拉·特瑞斯曼评价道。
但是很久以来,加拿大作家都不太敢触碰与加拿大相关的题材和小城镇的故事。“我们被告知这些题材在市场上销量惨淡。”加拿大作家联盟的执行主任约翰·德根表示,“爱丽丝·门罗则为我们照亮了这条道路,让我们知道我们可以写我们来自哪里,我们是谁。这是她成功的秘诀。”
门罗每天坚持走很远的路。门罗给自己定的目标是5公里,如果哪一天不能走这么多,以后必须在其他时间补回来。
“你是在保护自己,这么做会让你觉得如果你遵守所有好的规矩和习惯,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像每天坚持散步一样,门罗也从没停止写作。其实,门罗所害怕的“不是放弃写作,而是放弃那种兴奋,或者失去想要写作的冲动”。
她一直疑惑:一旦不需要一直工作了,大多数人会干什么?“我唯一用来填补生活的就是写作,我没有学会如何多姿多彩地生活。”面对法新社的记者,她谦虚地讲道,“我想我在文学方面成功,或许是因为我没有其他的天赋。”
在出版最后一本小说集《亲爱的生活》之后,门罗宣布封笔。该书获得了安大略省的延龄草图书奖。“在欢呼中离去,感觉很美。”门罗自我安慰道。
获得诺奖,似乎又让她燃起了写作的冲动。门罗笑着说:“我实在工作太久了,我想也许自己该放松放松了。但是,获得诺奖或许会让我改变封笔的主意。”
宣布门罗获奖的彼得·英格伦评价道:“短篇小说一直处于长篇小说的阴影中,门罗选择了这种艺术形式,她将它很好地开垦,接近完美。”
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兹克曾称她为“我们时代的契诃夫”,“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很多人想知道,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
(选自《中国青年报》2013年10月16日)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门罗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性作家。而在此之前,她3次荣获加拿大总督小说奖,以及英联邦作家奖,欧·亨利奖,还有布克国际文学奖等。
B.门罗是加拿大文学圈一个“逃离者”,因为害怕听到她所不理解的谈话,失去自信;但她创作的许多素材又都是聆听来的,作者这样写有点前后矛盾。
C.门罗写作臻于完美,却不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美国作家奥兹克认为她是当代短篇小说大师,她将会比同时代的其他作家更长久地被读者记住。
D.门罗认为如果你遵守了你认为的好的规矩和习惯,那么你是在保护你自己,因为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打败你。

E.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客观、直白、真实地讲述了加拿大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门罗的故事,语言朴实,同时引用了许多名家的评价,使文章更具说服力。
门罗是2013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她的作品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门罗成功的秘诀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门罗为什么说“写作是一场绝望的竞赛”?赢得诺贝尔文学奖,对门罗来讲是否算是赢得了这场“绝望的竞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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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她只能活七小时"[注] [美]保罗·舍恩斯坦

本市新闻编辑台上电话机的指示灯闪烁着微弱的白光,时间是下午3点40分。

本市新闻主编接了电话,他听到这些内容:"我的小女儿在路德医院。医生说她只能活7小时,除非得到新药青霉素。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医生已经使用了磺胺以及他每一种药。

我必须找到某人有足够能力的人帮她。你能帮我吗?"

打电话的人通报了他的身份,他叫劳伦斯·马隆,职员,家住杰克逊海茨,第34大道第83号。濒临死忙的小孩是他的女儿,叫帕特立夏,两岁,先就诊于路德医院,在曼哈顿,第144街和康文特大道交汇处。

找到青霉素并非易事。因为这个被医学界誉为"创造奇迹"的奇药是如此的稀少,以几乎不能找到它。即使是军方,也只能得到他们所需的一小部分。

然而,这位父亲恳求帮助两分钟之后,本市新闻编辑台决定开始投入这项救援工作。这是一场残酷的斗争。"只能活7小时,除非……"

电话打到路德医院,证实了那个小孩几乎不能活了,她患的是一种罕见的血液病,即葡萄球菌引起的败血症,一种血液中毒。磺胺制剂已用过了,输了两次血,都无济于事。有人提出青霉素是唯一的希望。

通过电话向华盛顿的美国公共卫生局局长托马斯·帕伦请示,并详细调查了纽约的药品公司后得知,施贵宝公司生产青霉素。
打给帕伦博士的电话被A.N.理查兹博士听到了,他在华盛顿负责科学发展局的研究工作。"新泽西州新布伦瑞克的施宝贵实验室能提供青霉素。"查理兹博士说,"我将打电报,请他们立即定量发放。"

与此同时,人们获悉斯特·基弗博士这位波士顿外科医生和战时生产委员会委员有直接命令发放民用珍贵药物。他是由路德医院的外科医师丹特·柯利蒂大夫通过电话取得联系的。

"你将得到青霉素。"基弗大夫向柯利蒂大夫许诺。那是下午4点钟。医生们对在红头文件的作用下找到青霉素的来源并被予以发放的速度感到惊异。

现在,计划正在实施之中,由两个州的警察护送青霉素这个仁慈的东西从新布伦瑞克运到这个奄奄一息的女孩的床头。下午6点30分,柯利蒂大夫在霍兰隧道的入口处碰到了一群焦急的记者。当那辆仁慈之车停在施贵宝实验室前面时。时间是下午7点30分。

3个卫兵等在那里。其中一个走向汽车:"是柯利蒂大夫吗?给你青霉素。"

柯利蒂大夫接过那硬纸匣,由冰裹着的青霉素放在里面。"现在,"他说,"我们有了一个战斗的机会。"

最后一段路程是从霍兰隧道到路德医院,只用了8分钟,这是创纪录的速度,行驶在西区高速公路时,车速器始终指向65英里/小时。汽车就要停在医院门口之前,柯利蒂大夫说:"今天,你们做了一件世界上所有的医生都做不了的事。"

"也许是。"一个记者说,"但是从现在起。大夫,靠你了。"

此后,记者们踮着脚尖走进四楼那个失去知觉的孩子房间,他费力地呼吸着,但在蓬松的丝一般的棕发下面的小脸上,并没有痛苦的表情。"她是个可爱的病孩子。"一个护士低声说。

帕特丽夏·马隆的父母哭了。

"谢天谢地。"凯瑟琳·马隆低语着,"至少,我的小丫头又有了一次机会。"

(选自《普利策新闻奖名篇快读》,有删改)

[注]这篇报道发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1943年8月,获1944年普利策新闻奖。

1.

这篇报道以顺叙的方式写作,并特别突出的时间,有什么好处?

2.

柯利蒂大夫为什么说"今天,你们做了一件世界上所有的医生都做不了的事"?

3.

新闻语言一般是客观平实的,而这篇报道却有所不同。请对文中画线部分做简要分析。

4.

这篇报道具有很高的社会价值。请结合文本和新闻背景谈谈你的理解。

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的四种境界张世英
按照人的自我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人生境界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最低境界为"欲求境界"。人生之初,在这种境界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故以"欲求"称之。当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是境界低下而"趣味低级"的人。
第二种境界为"求知境界"。在这一境界,自我作为主体,有了进一步作为认知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大大提升了一步。所以,求知境界不仅从心理学和自我发展的时间进程来看在欲求境界之后,而且从哲学与人生价值、自由之实现的角度来看,也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
第三种境界为"道德境界"。他和求知境界的出现几乎是同时发生,也许稍后。就此而言,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但从现实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角度和实现精神自由的角度而言,则道德境界之高于求知境界,是不待言的。发展到这一水平的"自我"具有了责任感和义务感,这也意味着他有了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能力,把自己看作是命运的主人,而不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小卒。但个人的道德意识也有一个由浅入深的发展过程:当独立的个体性自我尚未从所属群体的"我们"中显现出来之时,其道德意识从"我们"出发,推及"我们"之外的他人。
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境界"。这是因为此时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的认识关系,它把对象融入自我之中,而达到情景交融的意境;审美意识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这样,审美境界即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这四种境界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他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高级境界、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真正诗人、真正的艺术家……
(节选自2009年12月31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关于"人生境界"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他存在于人的自我发展历程中,体现着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
B.它由四个层次组成,从幼年到成年,人的每一个时期都要经历这四个层次。
C.现实的人生中,它是一个整体,是由从低到高的四种境界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的。
D.每个人的人生境界表现错综复杂,不同层次的人生境界分别主导着人生的不同阶段。

2.

对于 "求知境界"与"道德境界"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并不意味着前者就一定比后者出现得晚。
B.达到了"求知境界",人具备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为"道德境界"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C.责任感与义务感使"道德境界"不同于"求知境界",并高于"求知境界"。
D."求知境界"虽也把"自我"作为主体,但这个"自我"却不同于"道德境界"中的"自我"。

3.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欲求境界"是人生的最低境界,这种境界是任何一个具有高级境界的人所极力排斥的。
B."求知境界"中的"自我"已不再仅满足于个人生存所必须的最低欲望,而对规律与秩序有了认知的要求。
C."道德境界"中的人不再关注自我,而已经有意识地把"我们"作为自我选择、决定时的中心了
D."审美境界"是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到了这一境界就能自由地超越并摒弃其他三种境界。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巩乃斯的马
周涛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1970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
一天夜晚,我和一个上士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随着马的奔驰、起伏和跳跃,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泪水……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
我喜欢看一群马,尤爱看群马的首领,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厮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
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心灵寂寞。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我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草的群雕,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也并不过分。
纵览马的历史,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
作者不喜欢牛、骆驼主要原因是什么?写巩乃斯的马为何从牛、骆驼写起?
“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在文中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分条陈述。
暴雨中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十分精彩,作者除直接描写马群的奔跑,还写了哪些内容?作用是什么?
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在某种程度上,马已经成为一种精神图腾,联系全文,作为群体的马,作者着重表现了它们的哪些优点?表达了一种怎样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生物技术推动“绿色革命”
被称为第二次“绿色革命”的转基因工程是这次国际农业科技部长级会议的热门话题。
东道主美国不仅是转基因良种和食品的发源地,也是当今世界上转基因良种、食品生产和出口最多的国家。在美国的主导下,会议对转基因良种和食品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多数与会者认为,转基因技术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但会上也有一些代表对转基因作物给人类可能带来的灾难以及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提出疑议。有人以转基因棉花为例提出,转基因的抗棉铃虫棉花可能会导致某种更加厉害、对作物危害更大的害虫出现,会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美国科技界权威人士反驳说,转基因抗虫害棉花已经问世十多年,到目前为止地球上还没发现有新的“更厉害”的病虫出现。即便这种假设的棉虫出现,我们也可以再改变棉花或作物基因,使它增加新的抗御能力。也有人提出,转基因食品可能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危机,会导致癌症、肝病等各种难以想象的疾病。另有专家反驳指出,转基因作物问世、发展已20年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它给人类健康带来问题。美国孟山都公司副总裁罗伯特•弗雷利博士说,事实上,转基因作物和食品应该更有利于人类健康并继续向这个方向探索和发展。他举例说,在日本由于人们常吃鱼,可以预防心脏病,因为鱼身上含有多种不饱和脂肪酸。那么现在有专家已找到一种和鱼身上同样存在这种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然后把这种植物的基因放到其他可食用的作物中,此作物的食品同样可以起到预防心脏病的效果。
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富含提高人体免疫力、降低胆固醇和抗癌等作用的转基因作物相继问世。美国科技界官员补充说,转基因作物由于少用或不用化学药剂,有利人体健康。他举例说,在种植土豆、瓜果时,将这些作物中的成熟基因进行改变,使它们在收获后就不再继续成熟,使它的保鲜时间自然延长,可避免像现在许多商贩使用化学药剂保鲜。另外,转基因作物还可以避免虫类给人类带来病毒。比如转基因玉米,不仅能排斥害虫,而且可以防止昆虫给植物带来的一种毒素———镰刀霉。牲畜吃了受这种毒素感染的玉米会染上致命疾病,是人类患食道癌的罪魁祸首。
多数与会者认为,在一种新的技术出现之前,我们不能以种种坏的想象和假设来把自己束缚起来。转基因技术为农民提供了新的选择机会,它并没有强迫所有人接受。但鉴于世界人口、土地和水等资源的现实和未来状况,这一技术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不言而喻,发展趋势将无法阻挡。
转基因工程被称为第二次“绿色革命”,从文意看,不能体现“绿色”二字的含义的一项是()

A.现在有专家已找到一种和鱼身上同样存在一种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然后把这种植物的基因放到其他可食用的作物中,此作物的食品同样可以起到预防心脏病的效果。
B.目前问世的转基因作物不少富含提高人体免疫力、降低胆固醇和抗癌等作用。
C.转基因技术为农民提供了新的选择机会,鉴于世界人口、土地和水等资源的现实和未来状况,这一技术的发展空间和潜力不言而喻,发展趋势将无法阻挡。
D.在种植土豆、瓜果时,将这些作物中的成熟基因进行改变,使它们在收获后就不再继续成熟,使它的保鲜时间自然延长,可避免像现在许多商贩使用化学药剂保鲜。

对转基因作物和食物有人持反对态度,不属于他们反对理由的一项是()

A.转基因作物可能会给人类带来灾难,转基因食品不安全。
B.转基因作物可能会导致某种更加厉害、对作物危害更大的害虫出现,会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
C.转基因食品可能会导致癌症、肝病等各种难以想象的疾病,会给人类健康带来潜在危机。
D.转基因玉米中的镰刀霉牲畜吃了会染上致命疾病,它也是人类患食道癌的罪魁祸首。

下列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有人认为转基因植物会导致某种更加厉害、对作物危害更大的害虫出现,会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
B.也有人认为转基因抗虫害棉花已经问世十多年,到目前为止地球上还没发现有新的“更厉害”的病虫出现,这说明,一些人的担心是多余的。
C.在日本,有专家已找到一种和鱼身上同样存在某种不饱和脂肪酸的植物,然后把这种植物的基因放到其他可食用的作物中,此作物的食品同样可以起到预防心脏病的效果。
D.在转基因技术这样一种新的技术出现之时,我们以种种坏的想象和假设来把自己束缚起来是不对的;勇于面对,正确选择,才是正确态度。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蓝调
朱以撒
①在漫长委婉的海岸线上,暮色渐渐地飘落下来。已经是深秋的海滩,清寒随之而起。依然是裸足在沙滩上走,这些洁净的细碎颗粒,被温热的脚底揉搓着、摩擦着,沉了下去,显出一串歪歪斜斜的脚印。
  ②眼前的蔚蓝色调,至少可以和这几个词联系在一起——空旷、清澈、洋溢,还有岑寂、萧瑟。永远持有一种节奏的是那一层层皱纹般的海浪,带着摩擦的力道,涌到沙滩上,消失,又复始。这种单调和机械般的持续,让人体会到了自然界的耐性,无始无终。简单产生了大美,在我们的视野里、耳听中,也就是这种推移的单调,表达了一种敞开式的阔大,毫无掩饰,不会是习惯地躲在面具的后面,把假相给人。一座城市被海洋环抱着,本来是可以设计成为个性城市的,却很遗憾,格局狭促,街巷潦草,多拐弯抹角少畅快通达,多花里胡哨少单纯简约。
  ③我住在海边,懒得跟车到市里转上一圈。海与海有许多不同,城市和城市却有太多的雷同,它们反蓝调而行,它们和嘈杂、拥挤、脏乱这些词有关,也和脂粉、艳冶连在一起。一座城市和环抱它的海洋如此大的区别,可见生活是以相互对照的方式展开的。一个人从城市到海边,开始了几天止息的、向下的、解脱的日子。心境、举止,连说话的口吻、言说的内容都有所更变。夕阳眼看着又一次西颓,有些亚麻色的光线,让眼前荡漾着的蓝色液体,更多了一层心理上的冰凉。所谓的休闲就是这样,休闲服、沙滩鞋只是改换了肢体上的行头,更要紧的是自身的节奏律动,像被抽走了绷紧的那根筋,一下子松松垮垮。
④远处有人在昏暗中吹着一只小号。缓缓地把一个柔和圆转的中音送了出来,而后是主旋律随之跃起。吹奏者的技巧不高,只是心气随和,透过空旷,传到耳边已经十分的柔软。烧烤的营地里燃起了篝火,舔着夜色的火舌将暗中的一角轻轻撩开。这是我少年时熟悉的一串动感,只有在学期末了,该考的全都过去了,才会有心思举办一场篝火晚会。少男少女围坐在篝火旁,唱歌或者起舞,没有忧虑,却有无数漫无边际的幻想。一个人成长并有生存意识之后,他的劳累就开始了,像一首歌,没有休止符,调子又那么高,唱起来尤其吃力。人在篝火前,就有一些年少,像眼前千万年的海水,每一次目击都是汪洋恣肆,一直没有能力看出有何变故——不变也是会让人生出感慨的,因为不变比变要更困难。这些在篝火前满脸稚气的少男少女,也许下次来时,已经是计较油盐的小丈夫或者少妇了。似乎一只小号曲未了,人事已多错舛。
  ⑥我还看过一本地理杂志,撰写者显然亲身到达了这几个地方,他提到了塞班、圣托里尼、塞舌尔、马尔代夫,在他细腻的描述中,我感到了他的陶醉。这是一种纯粹之蓝,与我今生所见过的蓝调不可相比。那是我从未见过的蓝调啊,我不知用哪一个词汇可以贴近,它们在词汇之外,在人的破坏之外。许多的河流污染了,对此我并不惊奇,河流毕竟太小,一家造纸厂、石板材厂就足以改变它的颜色。可是大海大洋,它的浩瀚无边,天水相接,能使大海变色,这需要多大的一种能量。每一个临海的国家,都有被怀疑的理由,就像常在海边走的沙滩鞋,一定会被海水浸润。古代的海洋是什么样的色调,如果要追问,就有一堆类似的问题要牵扯出来——天空、云彩、空气、气候是否都如这般混混沌沌?那时的眼力可以穿透到多远?你我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追问远古永远是浪漫的,远古的环境绝不像今日的生存环境,让人在追问中变得不开心了。
  ⑦月亮升上了海面,使沙滩上那些毫无关联的景、物都浑然一体,带着水淋淋的清洁。立秋之后,沙滩上已经没有行者的影踪了,越往后的日子,它越发走向冷清,在冷清中慢慢清洗盛夏带来的杂沓和纷乱,沉淀污浊,在冷下去的氛围中,大海得到了歇息。
⑧只有很少数的人乐意反季节而行,这使他们行走在静谧之中。当我孤零零面对如此浩大的海面,并不会有孤寂感——人之初始大抵也是如此。让一个人变成一滴晶莹的宿露,会比化为一缕青烟更有诗意,更为透亮,当它垂落海中,刹那被无声地收藏着。
作者在文中写了哪两种“蓝调”?用意何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像一首歌,没有休止符,调子又那么高,唱起来尤其吃力。
(2)追问远古永远是浪漫的,远古的环境绝不像今日的生存环境,让人在追问中变得不开心了。
作者在第二段中写海浪的“单调”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下面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简单产生了大美”,这“大美”是开放阔大,是真诚坦荡,是畅快通达,是单纯简约,是热闹至极的曲折表达。
B.“生活是以互相对照的方式展开的”,这说明城市和海洋互相彰显着对方的美,暗示城市和海洋各具鲜明的个性与美的特质。
C.“似乎一只小号曲未了,人事已多错舛”,作者运用想象和夸张手法,着意表现了人生的无常,抒发了对现实生活的失落感。
D.“使大海变色”“需要多大的一种能量”,但大海的眼色还是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含蓄地揭露了人类发展对自然的破坏力之大。

E.本文多处使用了对比和衬托的手法,如以大海的简约来对比城市的拥挤、脏乱,以大海的静谧来突出城市的喧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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