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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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曾孟朴先生
胡适
①我在上海做学生的时代,正是东亚病夫的《孽海花》在《小说林》上陆续刊登的时候,我的哥哥绍之曾对我说这位作者就是曾孟朴先生。
②隔了近二十年,我才有认识曾先生的机会,我那时在上海住家,曾先生正在发愿努力翻译法国文学大家嚣俄的戏剧全集。我们见面的次数很少,但他的谦逊虚心,他的奖掖的热心,他的勤奋工作都使我永远不能忘记。
③我在民国六年七年之间,曾在《新青年》上和钱玄同先生通讯讨论中国新旧的小说,在那些讨论里我们当然提到《孽海花》,但我曾很老实的批评《孽海花》的短处。十年后我见着曾孟朴先生,他从不曾向我辩护此书,也不曾因此减少他待我的好意。
④他对我的好意,和他对于我的文学革命主张的热烈的同情,都曾使我十分感动,他给我的信里曾有这样的话:“您本是……国故田园里培养成熟的强苗,在根本上,环境上,看透了文学有改革的必要,独能不顾一切,在遗传的重重罗网里杀出一条血路来,终究得到了多数的同情,引起了青年的狂热。我不佩服你别的,我只佩服你当初这种勇决的精神,比着托尔斯泰弃爵放农身殉主义的精神,有何多让!”这样热烈的同情,从一位自称“时代消磨了色彩的老文人”坦白地表述出来,如何能不使我又感动又感谢呢!
⑤我们知道他这样的热情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鼓励一个年轻的后辈,大部分是因为他自己也曾发过“文学狂”,也曾发下宏愿要把外国文学的重要作品翻译成中国文,也曾有过 “扩大我们文学的旧领域”的雄心。正因为他自己是一个梦想改革中国文学的老文人,所以他对于我们一班少年人都抱着热烈的同情,存着绝大的期望。
⑥我最感谢的一件事是我们的短短交谊居然引起了他写给我的那封六千字的自叙传的长信(《胡适文存三集》,页一一二五一—一一三八)。在那信里,他叙述他自己从光绪乙未(一八九五)开始学法文,到戊戌(一八九八)认识了陈季同将军,方才知道西洋文学的源流派别和重要作家的杰作。后来他开办了小说林和宏文馆书店,——我那时候每次走过棋盘街,总感觉这个书店的双名有点奇怪,——他告诉我们,他的原意是要“先就小说上做成个有统系的译述,逐渐推广范围,所以店名定了两个”。他又告诉我们,他曾劝林琴南(林纾)先生用白话翻译外国的“重要名作”,但林先生听不懂他的劝告,他说: “我在畏卢先生(林纾)身上不能满足我的希望后,从此便不愿和人再谈文学了。”他对于我们的文学革命论十分同情,正是因为我们的主张是比较能够“满足他的希望”的。
⑦但是他的冷眼观察使他对于那个开创时期的新文学“总觉得不十分满足”,他说:“我们在这新辟的文艺之园里巡游了一周,敢说一句话:精致的作品是发现了,只缺少了伟大。”这真是他的老眼无花,一针见血!他指出中国新文艺所以缺乏伟大,不外两个原因:一是懒惰,一是欲速。因为懒惰,所以多数少年作家只肯做那些“用力少而成功易”的小品文和短篇小说。因为欲速,所以他们“一开手便轻蔑了翻译,全力提倡创作”。他很严厉地对我们说:“现在要完成新文学的事业,非力防这两样毛病不可,欲除这两样毛病,非注重翻译不可。”他自己创办真美善书店,用意只是要替中国新文艺补偏救弊,要替它医病,要我们少年人看看他老人家的榜样,不可轻蔑翻译事业,应该努力“把世界已造成的作品,做培养我们创造的源泉”。
⑧我们今日追悼这一位中国新文坛的老先觉,不要忘了他留给我们的遗训!
一九三三年九年十一日夜半在上海新亚饭店
(选自《胡适文集》)
[注]①嚣俄:指法国文学家维克多·雨果(Victor·Hugo,1802—1885)。
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他从不曾向我辩护此书,也不曾因此减少他待我的好意”这两句表现了曾孟朴先生为人的谦逊宽容,对待后学的热诚厚道。
B.“我在畏卢先生(林纾)身上不能满足我的希望后,从此便不愿和人再谈文学了”这句话表明他对当时中国文学的绝望,可见出他孤傲清高的个性。
C.第⑥段叙述曾孟朴先生写给作者的自叙传长信中所介绍的学法文、开办小说林和宏文馆书店等事迹,表明他是一个梦想改革中国文学的志者。
D.曾孟朴先生对开创时期的新文学“不十分满足”是因为新文艺园地缺少伟大的作品,缺乏伟大是因

为多数年轻作家的“懒惰”与“欲速”。
E.本文运用顺叙的方式追忆了曾孟朴先生对年轻后学的奖掖、对革命文学的支持等事迹,塑造了一位
谦虚、勤奋、真诚、刚正不阿的文人形象。
第④段引用曾孟朴先生来信中的话,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根据文本,探析“把世界已造成的作品,做培养我们创造的源泉”这句话的涵义;并联系
当下社会现实,谈谈你从中得到的启发。  (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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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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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将阅读看成是一种宗教,一种超越任何宗教的一个宗教,把阅读看作是一个宗教行为。一个正当的、有效的阅读应当将对经典的阅读看作是整个阅读过程中的核心部分。人民教育出版社联合几家出版社共同推出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一共是六十种,乍一听是否觉得这么多的书对于孩子来说是不是太沉重了,可是我们如果把它反过来问一下,一个孩子,他念了三年初中,又念了三年高中,这六年的时间里边,看上六十本书,每年才十本,每个月才不到一本,还多吗?多看这六十本书与加重他们的负担,是毫无关系的。因为这些书仅仅是供他们阅读,而并不是作为课程被要求的,这种情况下的阅读其实是在缓解学习的紧张。
何谓经典?在阅读中,所谓的经典就是那样一种东西,是至高无上的。这里的阅读是一种仰视,就是事情到这里为止不能再过去了,就像来到一座高山下面。经典肯定是与时间有关系的,对于现在的东西,它可能成为经典。经典的作品肯定是能说出一些东西来的,不是不能把握的,比如说它的艺术性,比如说它反映的那个问题代表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等等。
对时尚文字的阅读是必要的,但一个人倘若将时尚文字作为阅读的全部,那么这种阅读注定是一种低质量的阅读。而事实是现在的阅读不论是成人的,还是孩子的阅读,往往为时尚的文字所包围,使他们无法接受经典,特别是孩子。这个现实是应当被我们关注的。
大家都知道,今天的社会是一个以享乐主义为主流思想的社会。大家看看今天为孩子所制造的文字,大部分是缺少经典的许多宝贵的品质的——它的忧郁感、它的悲悯、它的雅致、它的美感、它的圣洁、它的庄重和意境等等。大家去看看现在的少年儿童读物里边,经典的品质都是很少的,或者说是不具备的。而这些文字往往都流于毫无意义的嬉笑与一味的喧嚣和热闹,因为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是以享乐主义为主流思想的。
许多人认为儿童文学是给孩子带来快乐的文学,这个定义应该修改为:儿童文学是给孩子带来快感的文学。而这个快感包括悲剧性快感。你看安徒生的童话有几个是让你快乐的?不是!它是让你悲哀的,让你忧伤的,让你意识到这个世界存在的人的那种苦难,甚至说是巨大的苦难。一些人给孩子制造的那种快乐叫“傻乐”。一个小孩如果长期在傻笑中长大,那么长大了他不是个白痴,也是个准白痴。但是这个观念我们现在几乎是无法纠正的。一个以经典阅读为基础的阅读,才可能是一个理想的阅读。一个孩子如果不能使他回到经典性的文字,而长期沉落于这些轻飘的、快乐的、没有忧伤的文字,这种阅读在建构孩子的精神世界和培养孩子优良的心理素质方面,它会起到一个怎么样的作用?恐怕十分微弱。
一个孩子理想的阅读应该从这个地方开始。
下列关于“经典阅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经典阅读是对那种至高无上的作品的一种仰视,它可以帮助人们把握一些东西,如经典的艺术性,经典反映的问题代表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等等。
B.经典阅读只是把经典作品提供给学生阅读,而不是把这些作品作为课程来要求学生,因而不仅不会加重学生负担,反而会缓解学习的紧张。
C经典阅读应被看成是超越任何宗教的一个宗教,应当被看作是整个阅读过程中的核心部分,因为这样的阅读是正当的、有效的阅读。
D.经典阅读并不排斥对时尚文字的阅读,但如果我们把时尚文字作为阅读的全部,那么阅读就是低质量的,就会妨碍人们接受经典。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今天的社会以享乐主义为主流思想,为孩子们制造的文字大部分缺乏诸如忧郁感、悲悯、雅致、美感、圣洁、庄重和意境等宝贵的品质。
B.儿童文学应该给孩子们带来快感,包括悲剧性快感,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快乐,安徒生的童话没有几个是让人快乐的就证明了这一点。
C.现在的阅读往往为时尚的文字所包围,而这些文字往往又流于毫无意义的嬉笑与一味的喧嚣和热闹,缺少经典的品质,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D.悲剧性的经典作品可以让人意识到这个世界存在的人的苦难,而现实的那些时尚文字往往在给孩子制造“傻乐”,这种“傻乐”不利于培养孩子优良的心理素质。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从全文看,作者认为,一个孩子理想的阅读应该从能够给孩子带来快乐、忧伤,甚至苦难的文字开始,来构建孩子健康的精神世界和培养孩子优良的心理素质。
B.时尚文字的泛滥是与以享乐主义为主流思想的社会密切相关的,对时尚文字的过多阅读,容易使孩子们缺少经典所具有的许多宝贵的品质。
C.现实是许多人过多地追求文学应该给孩子带来快乐,却忘了也应该给孩子带去悲剧性的快感,但这个观念我们现在却几乎无法纠正。
D.经典作品就像一座高山,阅读经典就像是仰视高山。经典的东西一定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随着时间的迁移,现在的东西也可能成为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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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猴儿 (马步升)
①长鞭一甩,一道劲风割破空气的网,“啪”地上腾起一团黄尘,一只猴儿满地迅跑,刚挨了鞭子,猴儿转得快,在人的眼里,猴儿的两只眼睛叠成了一只。猴眼向着高天,匆遽地,一瞥,一瞥,又一瞥。如此快的转速,能瞥清楚个什么,眼里的乾坤一定是混沌的。那时候,我写作文时,常用天旋地转这个成语,实际上,至多是跌了一跤,或饿了一会儿肚子,目光有些恍惚,脚板有些虚飘,天哪里就旋了,地哪里就转了。我看见挨了鞭子的猴儿,转得快得一只眼睛赶上了另一只,我想只有当一只眼睛赶上另一只时,才算是天旋地转。
②两只猴眼渐分渐离,终于各是各时,又一记重鞭,又一团黄尘,猴儿又转快了,两只眼睛又叠在一起。
③鞭子在我手中,我抽,猴儿转。抽不抽,抽轻抽重,在我;转不转,转快转慢,由不得猴儿。
④这要看我的兴致。主动权在我手中,谁要我是手掌鞭子的人,而它是不由自主的猴儿呢。
⑤猴儿是木头刻的,头面平整,肚儿凸圆,腿脚尖短,通常用枣木或杏木作料,这两种木头坚硬光滑,有重量,材料家家都有。猴儿的两只眼是涂上的蓝黑墨水。墨水瓶上印着八个字:由蓝变黑,不会褪色。真的,一只猴儿挨了多年重鞭,用墨水画一次眼圈,仍是那般蓝黑蓝黑的,那种颜色是渗入木头里面的,好比人的眼睛,落地时是什么颜色,入土时也变不了多少。猴儿有些地方叫陀螺,我们叫猴儿。猴子身形矫健,好动,手脚没有闲的时候,挨了打,又奔跳不休。把陀螺叫猴儿,为没有生命的东西赋予了生命,颇有些隐喻成分。
⑥抽猴儿的鞭子也是就地取材。鞭杆是用红柳枝做的,颜色暗红,木质坚韧而圆润,很有手感,抓在手里就有攻击的欲望,如同手里有一副弓箭,一支枪,不瞄准个什么,不击落个什么,由不得人。鞭梢是用麻坯搓的,搓成三棱棒,抽在猴儿身上,能听见碎裂声,可以让人获得热血沸腾的快感。一只猴儿从刻成到交付使用,到老迈转而不灵,身上到处都是森森鞭痕。一鞭一痕,直到身体失去平衡,被主人随便遗弃在哪个荒凉的角落。碰到会过日子的主人,还会将它扔进火塘,发挥余热。
⑦而猴儿的主人大抵都是不谙世事的孩童。
⑧我从小学打猴儿,一直打到当生产队社员,不知抽断过多少鞭梢,不知抽烂过多少只猴儿。长大了,有力气挥鞭抽猴儿了,却不能再玩这种游戏。农村孩子长到虚岁十五,就算是大人了,就该独当一面为家分忧了。
⑨确实,长大了有长大了的事情,打猴儿的权利只属于孩童。
⑩过了多少年,蓦然回首,却发觉打猴儿的游戏从未中断过,与先前有别的是,我仿佛也是一只猴儿,鞭子却不知抓在谁手中。虽是无形之鞭,抽在身上却内外都痛。我不停地旋转、奔跑,稍作喘息,鞭子就来了。终于到了连挨鞭子的资格都没有时,缩在随便哪个角落,抚摸着身上森森鞭痕,举头向天,正感叹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时,猛然瞥见被扔进火塘婉转叫号的同类,心里倒涌上被饶恕的庆幸和感恩。
第九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文章从哪两个方面描写了猴儿不由自主,请加以概括。
请简要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特色。
请探究“打猴儿”的深刻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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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历史与城市记忆
金光耀
①口述历史在保存历史记忆方面具有其他形式的文献资料无可替代的价值,成为历史记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来源。人类在发明文字前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就是通过口述保存历史记忆的最早形式。
②在很大程度上,历史记忆是由于人们接受了对历史事件的叙述而形成的。在当代中国,主流意识形态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起着决定的关键性的作用,从而出现了对历史的宏大叙事的传统。但在这样背景下形成的历史记忆显然是不够全面的。
③我们知道,文献、档案等文字资料主要集中于政府层面和社会精英的政治活动,通常成为宏大叙事的资料来源。而即使对这些政治活动尤其是其细节,光靠档案或文字资料有时也是无法了解其详的。而丰富的历史细节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历史真相和本质的认识,有时甚至还会改变对历史本身的看法。至于社会生活尤其是底层民众的日常生活,传统意义的档案资料则记录更少。市民的日常生活、社会习俗、行为方式、价值观念是城市记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就需要通过口述历史的方式予以记录和保存。因此,口述历史在保存城市记忆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④当然,口述历史提供的信息也会有误差或失真。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原因。就客观而言,人脑不是电脑,人的记忆因时间久远发生误忆甚至失忆,可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主观方面的原因可分为两类。一类或是受个人经历、情感等因素影响,或是因时代变动导致后来的认识覆盖了先前的认识,这两种情况都会使口述者提供的信息失真,但作为当事人而言,是无意识的。另一类则是为了“隐恶扬善”,刻意遮蔽个人的不光彩一面,而着意提升个人的光辉形象。上述因素提醒我们对个别的口述历史应该谨慎对待。但当我们就同一个话题访谈一个群体,尽管这个群体中的个体间的口述存在差异、矛盾甚至冲突,这些不同的叙述却会产生抵消效应,从而可以提供较为接近历史真相的叙述。这有点像“盲人摸象”,摸象者提供的信息是相互矛盾的,但综合起来却是关于大象的较为完整的信息。
⑤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即便集体记忆也有发生偏差和失误的时候。“文革”期间因为存在过各种票证,许多东西需凭票供应,因此在绝大多数城市人中便有猪肉凭票供应的记忆。而事实上,在文革期间有些城市的猪肉是不凭票敞开供应的。之所以会产生凭票供应的记忆,是因为人们将“票证时代”的记忆与对“文革”的苦难记忆、创伤记忆、灾害记忆混同起来,从政治价值判断出发形成了失真的记忆。这告诉我们,历史学家在口述历史积淀为历史记忆的过程中应该主动地发挥积极作用,使口述历史能够真正承担起传承城市记忆的重任。
⑥成千上万的老年人是传承城市历史记忆的重要群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老年人开展专题性的口述历史采访,主动保存历史记忆,这也是让老年人“老有所为”的一种很好的形式。有组织的大规模口述项目可以做单兵作战无法做到的事情,可以对具有相同背景的老年人群体就同一个题目开展口述采访,这样一个访谈不是能很好地保存起我们的城市记忆吗?
作者认为口述历史在保存城市记忆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什么?
第四段中作者以“盲人摸象”为喻在表达什么意思?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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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几口大锅开始染布。爷爷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的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了有大染坊。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的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颗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颤巍巍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一小袋黄豆是什么了。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一小袋最后的黄豆。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
小说中哪些情节体现了爷爷的精明?
请简要概括小说中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说结尾部分写“我”宣布死后捐出全部财产,请探究其对于情节和主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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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胡杨林
周涛
进入到这一大片原始胡杨林里——哪怕是仅只涉足于它的边缘,也是相当费力的一件事。它具有所有的原始事物共有的那种远避、拒绝的特性。它不想见谁,更不想被人探访和宣传,结果,这些特性反而加强了它的神秘感和诱惑力。
有四台经过长距离奔波的汽车已经出现在它的一侧。那些汽车风尘仆仆,披满了大戈壁的干燥的沙尘。车上的人已经看见了这一片胡杨林,而且感到很近。
沿着汽车行来的方向,整片胡杨林的形势和布局可以看得很清楚——这片坐落于北塔山一侧戈壁深处的原始自然林,呈现出大面积的深褐、暗红、灰黄、浅绿的颜色。它的生态形势正与北塔山每年春夏雪水漫流而成的沟道相呼应,原因和结果就这样清晰地写在北塔山下,证明着世间没有什么奇迹会无缘无故地发生。
在戈壁上,孤立的胡杨往往会成为一种景观,似乎隐藏着某种含意、寓意或天意。百里空旷的大戈壁上,突兀地出现这样一个存在,而且往往特别高大,周围连一棵矮树都不长,这很容易引起人的敬畏,仿佛它不是一棵树,而是伟大和孤独。
但是要是不只是一棵树,而是片林子;不只是一片一般的林子,而是漫进戈壁深处、接连远处地平线的大片原始胡杨林生长区域的话,它给人带来的就不仅仅是敬畏了。
那是宇宙洪荒的感觉,或许还应该是太空人初次踏上月球的感觉。
非常陌生,十分寂静.仿佛进入了一个你不应该进入的领域,你觉得你在冒犯什么,随时都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奇怪事物发生。你将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当你听见了第一步空寥的回声。
然后,你会很快发现“感到很近”是一种错觉。汽车在接近这片胡杨林的时候,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容易。它看起来的确很近,近在眼前,但是走过去很费力。汽车从几十公分厚的浮土之上开过去,浮土虚尘里掺杂了枯枝败叶。灌木根系在下面纵横交错,汽车轮下不断发出压断枯树的脆响.秋黄的茅草凄然摇曳,芦苇丛丛或片片出现,红柳茂盛,有时拥簇成阵,显示着荒原上独有的明艳和旺盛。
终于,四辆汽车进入了胡杨林边缘。要想进入它的腹地似乎是不可能了,不过它的边缘已经足够让人领略。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各种形态,使无语的胡杨仿佛有形有灵,仿佛这些千年、百年的原始胡杨除了不能移动、不能开口说话之外,一切都了然于心。
千年的修炼果然能使树木成精怪么?不然为什么分明在树身之外已然具有了别的生灵的样子?像龙蛇盘踞的,似鹰鹤独立的;还有的像狗熊的背影,有的像骏马的惊立,有的干脆就是一只恐龙、一只海龟、一只鳄鱼、一只巨蜥……当然,还像人,像僧侣入定,像剑客远行,像几个人在一处密谋。
它给我们提供了想象的空间,给了我们相当广泛的猜测可能性,实际上它仍然是胡杨,只不过是“巨大的、苍迈的,奇形怪状的”胡杨。是流水无形也无心造就的生命。是漠风有声也有意雕镂的塑像。这些巨大的胡杨正在这片无人问津的荒原上空度岁月,纵有千姿百态,无人观赏。时光的足迹留在它们身上,是树皮上的皱褶翘起来,有人的一掌厚;树皮还是尘土已分辨不清,酥松如泥土了。不少高大的胡杨中心已成空洞,但伸展向四方的枝叶依然绿意蓬勃。
它死了,它活着。
在它一身之上也许叠合了祖孙数十代,它这样延续,它这样存在,它这样与漫长的时间对抗,以求不朽。
在处处衰朽的外貌下顽强地活着,在种种艰苦的压迫下扭曲地活着,在时时寂寞的荒凉下勇敢地活着,最终,获得不朽,获得奇迹般的伟大群体。
这,就是原始胡杨林。按《水浒传》里的话说,就是“前面兀地现出一片猛恶林子”。
——选自《十月》1999年第4期
文中的“原始胡杨林”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
文中画曲线的自然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胡杨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请说说文中的“原始胡杨林”包含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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