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种树小记
于 坚
①有一天读希腊神话,尤利西斯流浪一生,经历无数磨难,几十年后回到故乡,认出了童年时跟着父亲种下的树。这是一种幸福。我小时候特别崇拜我们大院里的一位爷爷,他总是很得意地告诉我们,院子里的老枇杷树是他种的,然后咧嘴一笑:那个枇杷鬼也是我放进去的。我们在黄昏里吓得四处逃开,躲到母亲的背后。有一天与黑人诗人阿发聊天,他老家在美国,他说他的家门口有一棵老柳树,他母亲去世时,老柳树也倒下死了。
②我平生第一次种树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是1964年的春天,我正上小学,有一天,学校宣布,要种树了!我们高兴着,盼望着。那天,艳阳高照,我们提着水桶,扛着比我们的个子还高的锄头,唱着歌去种树。对我来说,这是个非常神圣的时刻。我有一种父亲般的感觉,少年时的一件大事开始了,我坚信我自己种下的树在我长成大人的时候,也会长成一棵高高的大树。我们种的是银桦树,我把种那棵树的坑挖得很深,埋下树苗,培土,浇水,最后把红领巾系在树脖子上,让它飘扬了一回。我激动而严肃,像在寺院里面对着佛像,我相信这是一件与永恒有关的事情,我的生命有了一个具体的期待,我埋下的那一小片黑暗是将来的一个丰功伟绩。树种好以后,我过几天就要提一桶水去浇,放学回家也要去看看,摇摇它,看它长结实了没有。
③几个月后的某日,忽然发现我们种的几百棵树全部被拔了出来,丢在地上,被太阳暴晒着。几辆推土机停在附近。这里已经成为一个建筑工地,后来盖起了春城饭店。那个早晨我看见这情景的时候,脑袋嗡嗡地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这件事情,也从来没有人向我解释过这件事情。大人们根本没有把这当回事,谁会向一个三年级的少年去解释什么呢?但一个少年却遭遇了世界猛力的一击。我种的树啊,我人生第一件完全是我自己干的正大光明的大事情。
④这个世界还有比我的树更强大的东西,那一天我模糊地感觉到了这点。它可以根本不与我商量,哪怕我的事属于真理,它就那么在黑暗里咔嚓一下。春城饭店的设计师也一样,他一定严肃认真,以设计百年大计的激情干了一个夏天,在我的树坑上设计了他的“树”,那是昆明上世纪60年代最早的高级饭店。但10年后,我发现那里再次成为一个巨大的坑,他的“树”也被拔掉了。
⑤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一天,我去滇池游泳,忽然发现水是臭的。我才3个月没来啊,这里已经成了臭水坑!这不是一个盆,一个洗澡堂,一个水库,这是一片海啊!那个下午我仓皇逃出滇池,回到岸上坐着发呆。我又一次感觉到那个巨大的力量,它比滇池都强大啊!我看着太阳,说不定它什么时候会被一把大刷子刷成黑的,我不以为这是神话。
⑥后来我又种过许多树,我几乎是在回家的路上就永远忘记了它们种在哪里,我不想像个守财奴或者庄园主那样把它们视为自己的财产。生命中还有无数的树等着我去种呢!种树只是生命的无数过程之一,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种树的时候你体验了某种喜悦或者悲痛。人生的意义并不在这些具体的事件中,种树只是种树这件事而已,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根本的意义,它将来是否会死掉,或者长成一棵大树,那是另一件事情,那是宇宙的事情。天地无德,宇宙大千不是按照人类此一时彼一时的价值观、主义、尺度、喜怒无常的情绪来安排世界的。
⑦多年前我曾经在澳大利亚的荒野漫游,看见一棵树。不知道是谁种的,那么遥远,那么自由蓬勃地生长着,那荒原上没有人,风吹过的时候,把树上的一点什么带去了远方。那些风就是荒原上的种植者,它们从来不在乎结果、意义,天地无德,因此它们的树遍布大地。
⑧而且,也许,它们就是1964年的春天种下的。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赏析第②段中画线的句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⑤段写的与“滇池”有关的内容似与“种树”无关,作者安排这一内容的
用意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从“种树”这件事中悟到了哪些道理?请联系全文,任选两点进行探究。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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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英文
韩少功
玉梅是一个热心女人,与左邻右舍处得很热闹的。
她家门前有一水泥坪,遇到邻家的金花来借坪晒谷,二话没说,满口答应,让出了一片明净的场地。她还兴冲冲地忙前忙后,将自家的大堂屋腾空,以便傍晚时就近收谷入门,避开露水和雾气,好第二天再晒。
不料第二天一大早,她就立在坪前高声叫骂。先是骂鸡:养不亲的货呵?吃了老娘的谷,还要上灶拉屎怎么的?就不怕老娘扭断你颈根拔你的毛?接着骂狗:你贱不贱?老娘请你来了吗?老娘下了红贴,还是发了轿子?你三尺厚的脸皮赖在这里,有本事就死回去发你的瘟呵!最后还骂到树上的鸟:你这老不死的贼!你上偷瓜下偷菜,偷惯了一双爪子还贼喊捉贼。有本事你就到法院去告,叫十八路人马来抓呵。阴计烂肚的,算哪门本事?……
她骂得鸡飞狗跳日月无光。远处的金花听得心疑,脸渐渐拉长了,上前来问:“玉梅姐,你骂谁呢?”
玉梅没好气地说:“谁心中有鬼,就是骂谁!”“没……没什么人得罪你吧?”“谁得罪了,谁知道!”这就等于把话挑明了,把脸撕破了。
金花扭歪了一张脸,咚咚咚大步离去,叫来了帮手把稻谷搬走。她的尖声也在篱笆那边隐隐传来:“……以为没有她一块坪,我就只能糠拌饭么?神经病,脑膜炎,一大早踩了猪粪吧?”
帮手中的一位私下问玉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玉梅开始不说,实在气不过,才道出心中悲愤。原来,这天早上天气不错,玉梅打算帮那妖婆子搬谷入坪摊晒,一心做点好事。却发现谷堆上画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顿时就气炸了肺:呸,什么意思呵?留暗号不就是防贼么?留在她家屋里不就是防她么?怕她认出来,居然不写汉字,还写成了英文,就是电视上那种洋字码……也太小看人了!我玉梅别说有吃有穿,就算穷,就算贱,就算讨饭,也不会稀罕你几粒谷吧?
冤仇就这样结下了。金花事后不承认什么暗号,声称对方血口喷人,居然诬她写洋字码!天地良心,她要是写得了洋文,还会嫁进这个倒霉的八溪峒,还会嫁给一个烂瓦匠,还会黑汗横流地晒谷?……
两家断了往来,连鸡鸭也不再互访。一旦它们悄悄越界,必有来自敌方的石块,砸得越界者惊逃四散。一些妇人曾经想从中调解,但怎么也说不通,只能摇头叹气。
玉梅还说,那贼婆子曾经约她进城去看戏,抢先掏钱给她买了车票和戏票。她以前一直心怀感激,现在也算是想明白了:那哪是什么看戏?不就是要显摆自己有钱,显摆娘家有人发了财并且让她沾光,要当众戳她的痛处吗?……往事历历在目,件件滴血,桩桩迸泪,眼下都恍然大悟,反正什么事都往心里堵。
数日以后,住在山坳里的公公找来了,什么话也不说,要玉梅跟着走一趟。她来到了公公家的谷仓,顺着老人的手看去,发现那里的谷堆表面也有一些弯弯曲曲的沟痕,与她不久前见到的完全一样。谷仓前有两三只地鳖虫,大概是爬过谷堆、留下沟痕的,已被踩死,散发出一种刺鼻的酸腥味。
公公嘟哝了一句,听不太清楚。但媳妇捂住嘴,愣住了,冒出一张大红脸。她低着头回了家。去菜园里锄草,顺手把金花家的两块地也锄了。去扎稻草人赶鸟,也顺手在金花家的田边戳了一个。去撒谷喂鸡,见邻家的鸡过来了,也不会再次厉声驱赶,让两窝鸡快快活活地啄在一起。
但金花没见到这一切,而且她那张门一直紧闭,悄无声息。玉梅事后才得知,收完稻谷后,金花就外出打工了,去了很远的北方。
第二年,金花没有回来。
第三年,金花还是没有回来。
第四年的一天,人们悄悄传说,可怜的金花回不来了,不久前在一次工厂的火灾中已不幸遇难。丈夫怕她婆婆和女儿伤心,迟迟没有说破。不过,她女儿后来上学时骑的那辆红色自行车,玉梅知道,大家也知道——是用一个女人的赔命钱买的。女儿不知道这个来由,骑车飞驰时经常放声大笑。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写玉梅骂鸡骂狗的一段话,言语犀利、流畅,表现出她的能说会道,显示出她的泼辣性格,为其后她与金花争吵并获胜做了铺垫。 |
B.本文刻画玉梅的形象,是通过她的行为渐次向读者展示:先是言语辱骂,再到驱赶对方的鸡鸭,进而写她对过去的交往事件产生谬想。 |
C.从玉梅“捂住嘴”这一细节可以看出她的醒悟和吃惊,而“冒出一张大红脸”则表现出她为自己误解金花并做出错事而惭愧、内疚的感情。 |
D.本文多处使用伏笔的手法,金花在玉梅骂后的回应、事后不承认暗号、曾给玉梅买车票和戏票等情节都巧妙预示了金花的悲剧结局。 |
E.本文语言朴实无华,情节跌宕起伏,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反映了人与人之间因沟通不畅而产生误解、矛盾这一社会现象。
(2)小说中的玉梅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乡村英文”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结尾描写金花女儿骑着红色自行车飞驰大笑的情景,有人评价说“画龙点睛”,也有人认为是“画蛇添足”。对此你怎么看?请结合作品陈述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说话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天天说话,不见得就会说话;许多人说了一辈子话,没有说好过几句话。所谓“辩士的舌锋”“三寸不烂之舌”等赞词,正是物稀为贵的证据;文人们讲究“吐属”,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并不想做辩士、说客、文人,但是人生不外言动,除了动就只有言,所谓人情世故,一半儿是在说话里。一句话的影响,有时是你料不到的,历史和小说上有的是例子。
说话即使不比作文难,也决不比作文容易。有些人会说话不会作文,但也有些人会作文不会说话。说话不是作文,不能够一个字一个字地推敲,因而不免有疏漏散漫的地方,不如作文的谨严。但那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却决非一般文章所及,是怎样一个不易达到的境界!我们的文章哲学里虽有“用笔如舌”这样一个标准,可是古今有几个人真能“用笔如舌”呢?
我国人很早就讲究说话。《左传》《国策》《世说新语》是我们的三部说话的经典。一是外交辞令,一是纵横家言,一是清谈。你看他们的话多么婉转如意,句句字字打进人心坎里;还有一部《红楼梦》,里面的对话也极轻松、漂亮;此外汉代贾君房号为“语妙天下”,可惜留给我们的只有这一句赞词;明代柳敬亭的说书极有大名,可惜我们也无从领略;近年来的新文学,将白话文欧化,从外国文学中借用了许多活泼的、精细的表现,同时暗示我们将旧来有些表现重新咬嚼一番。这却给我们的语言一种新风味、新力量。这时期说话的艺术确有了相当的进步。论说话艺术的文字,从前著名的似乎只有韩非的 《说难》,那是一篇剖析入微的文字。现在我们能够随口举出的例子就有俞平伯君的三篇《文训》和鲁迅君的《立论》,这些都是精警之作。
我国人对于说话的态度,最高的是忘言,但也还免不了说话。其次是慎言,寡言,讷于言。这三样又有分别:慎言是小心说话,小心说话自然就少说话,少说话少出错儿;寡言是说话少,是一种深沉或贞静的性格或品德;讷于言是说不出话,是一种浑厚诚实的性格或品德。这两种多半是生成的。第三是修辞或辞令。至诚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彻一切的阴暗;他用不着多说话,说话也无须修饰。只知讲究修饰,嘴边天花乱坠,腹中矛戟森然,那是所谓小人;他太会修饰了,倒教人不信了。他的戏法总有让人揭穿的一日。我们是介在两者之间的平凡的人,没有那伟大的魄力,可也不至于忘掉了自己。只是不能无视世故人情,我们看时候,看地方,看人,在礼貌与趣味两个条件之下,修饰我们的说话。这儿没有力,只有机智;真正的力不是修饰所可得的。我们所能希望的只是:说得少,说得好。
(选自朱自清《说话》,有删改)下列对本文主旨的概括,最为恰当的一项是()
A.说话很重要,有时能够产生很大的影响。 |
B.说话如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是不易达到的境界。 |
C.说话不是一件容易事,要讲究说话的艺术。 |
D.国人很讲究说话艺术,也重视说话艺术的研究。 |
根据文意,下列事例不属于“讲究说话”的一项是()
A.《祝福》中,当祥林嫂追问灵魂有无时,“我”回答“究竟有没有魂灵,我也说不清”。 |
B.《烛之武退秦师》中,烛之武劝说秦伯时指出“焉用亡郑以倍邻?邻之厚,君之薄也”。 |
C.《林黛玉进贾府》中,宝玉问是否读书时黛玉答复“未曾读书,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 |
D.《我与地坛》中,史铁生向朋友谈及初学写作的动机时说“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 |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普通人不同于辩士、说客和文人,说话不需要句句字字婉转如意,但人情世故不能无视,所以也要注意说话的艺术。 |
B.《左转》是外交辞令的典范,《世说新语》是古人清谈的经典,《红楼梦》的对话非常精彩,作者对其都高度评价。 |
C.君子至诚,不善言辞;小人虚伪,巧言令色。平凡人说话无须过于讲究修饰,但也要根据对象和场合说少,说好。 |
D.古人对于说话的态度主要有三种:忘言;慎言,寡言,讷于言;修辞或辞令。“忘言”是一般人难以达到的境界。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毕淑敏
(1)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我还说,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妈妈,你经常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2)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这个人就是你。
(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的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4)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5)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 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6)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7)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8)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哪怕它将苛烈10倍。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9)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10)我从不用那些工具。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会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致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11)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而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12)孩子,听了你的话,我终于决定不再打你了。因为你已经长大,因为你已经懂了很多的道理。毫不懂道理的婴孩和已经很懂道理的成人,我以为都不必打,因为打是没有用的。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得?下面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第5段中“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表明作者也和天下所有的父母亲一样试图用成人世界的一些条条框框来束缚自己的孩子。 |
B.第7段中“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说明在作者看来父母责打孩子永远都是天经地义的。 |
C.第11段中“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表明这位母亲即使因为不得已责打了孩子,内心也是充满了痛楚之情的。 |
D.这篇情真意切的散文主要抒发了一位“经常”责打自己孩子的母亲的那种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忏悔之情。 |
E.从写法上看,这篇散文巧妙的使用了第一、第二人称,这样更易于表达作者内心的真情实感。这位母亲“经常”打孩子,试分析她打孩子时复杂的内心世界。
结合上下文,解释下面两句话的含义。
①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
②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本文是一位母亲对孩子的真诚的内心独白,读完全文,你是否认同文中关于“打孩子”的观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治疗细菌性疾病,人们往往借助于各种抗生素。如果药物治疗不彻底,病菌表层细胞受损缺失但并未死亡,此时症状虽有所缓解,但痛根未除,这样会造成疾病的慢性迁延或反复发作。
细胞外壁缺损在医学上称为缺壁型或L型菌,称L型是由于该菌最早发现于LISTER研究所。以青霉素治疗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例,在剂量充足,作用时间充分时,葡萄球菌因其细胞壁合成严重受阻,终至不能繁殖而死亡;若抗生素剂量不足或疗程太短,葡萄球菌中可有部分耐力强者,以细胞壁缺损形式保存下来,这种细胞称为金黄色葡萄球菌L型。这些“体无完肤”的病菌依然可以繁衍后代,而且迟早还会修复成原先的病菌。事实上,凡是妨碍细胞合成的因子,均可导致出现L型,常见的物理、化学、生物因子有抗生素、溶菌酶、补体、抗体、胆汥等。各种病菌均可以以L型形式残存下来。
近几年研究发现,过去所谓“病因不明”的患者,有一部分正是由于各种细菌的L型引起的。这是由于细菌一旦形成L型后,不能耐受外界低渗环境,需要在含有血浆和高浓度盐分的培养基中生长,若仍用常规的培养技术,常因生长不良或存活时间不长而作无细菌生长论处,导致临床上病原不明。
防治细菌L型疾患也值得注意,因该菌缺损细胞壁,使作用于细胞壁而起抑杀作用的抗生素类药物无用武之地,只有那些作用于细胞浆质及核酸合成的抗生素和药物才能达到功效。但为全面起见,医学专家建议,最好将作用于细胞壁和细胞质的两类抗生素联合应用,以期收到良好的治疗效果。对文中“体无完肤”的含义,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病菌表皮受损 | B.病菌细胞壁受损 |
C.病菌失去表皮 | D.病菌失去细胞壁 |
下列说法,能作为“L型菌会导致一些疾患病因不明”原因的一项是()
A.细菌表层细胞壁受损缺失导致L型菌出现。 |
B.L型菌生命力顽强,可以修复成原先的病菌。 |
C.L型菌未能在含有血浆和高浓度盐分的培养基中生长。 |
D.各种妨碍细胞合成的因子,均可导致病菌以L型形式残存下来。 |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金黄色葡萄球菌不能耐受外界低渗环境。 |
B.细胞壁合成严重受阻将导致多数病菌死亡。 |
C.L型菌会造成疾病的慢性迁延或反复发作。 |
D.本文介绍了L型菌的成因,特性及相关疾病的治疗方法。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叶宗盛
章毅
宗盛搞小说,出身书香门第。其祖父为清末最后一茬翰林,只是做了三两年,大清便倒台了,这位遗老偏又随了张勋的“辫子军”光复朝廷,直至无望,才迁回小城。祖父便日日拖了花白辫子,去大户人家纵论诗文,写写对子,也不过是为了换得一碗米酒。
好在遗老留下一堆古籍,宗盛受益匪浅。宗盛熟读经史子集,一部《资治通鉴》,口若悬河。讲到现在,回回有新花招,从不重样。
宗盛的小说,便也来得厚重。
宗盛的妻子教书,人极好,讲一口好听的嘉兴话。宗盛写小说时,埋头不出,妻子便餐餐裹了棕子。粽子里有核桃、乌枣、腊肉,蛋黄。小巧好看,且又耐吃。
宗盛好论时事,又是政协常委。每次开会,总是借古鉴今,就如何发展本县经济,发表宏观大论,常常一矢中的。但提案上去,往往只是被签上“此提案极有价值,请某某部门研处”,便没了下文。宗盛却不气馁,照提不误。
眼下文人的日子多过得艰难,宗盛也不例外。两个儿子均已大了,一家四口,仍挤在一间斗室。妻子常说自己裹得一手正宗的嘉兴粽子,应该到街上摆个摊儿试试。宗盛倒不清高,他说 “为商不耻,只要不奸”,却反对妻子卖粽子。宗盛一腔雄才大略,做生意也是如此。
果然有文学圈里的人来找宗盛,商议合伙做生意的事,这生意往往大得令人瞠目结舌,且往往唾手可得。宗盛便很激动,时常与来人商议至深夜,却从没有做成的时节。
时间久了,妻子不见有钱进来,且往往要打扫满地烟蒂,不免有了些怨言。机会终于来了。
乡下某山发现银铜矿,省地质部门来测定,品位极高,只是蕴藏量不大,不值得大工程队开采。有文学青年兴冲冲地找来,手持着省里的测定文书,说已与村里讲定,承包此山,每吨矿石只需交给村里十八元,运到外地却可卖出高价。
宗盛立时激动不已,翻开县志,果有记载,说民国十六年,有南洋巨商准备投资采矿,柰何运输机械的船只在海上遭海盗劫掠,只得作罢。宗盛再细读测定文书,记载的数据与来人所说无二。有史可查,又有现代科学鉴定结果为据,还能有假?宗盛便七拼八凑借来三万元,与来人合股开矿。
没料想,几个月过去,第一车矿石出来,运到矿厂,一测,却品位极低,以十八元一吨卖给矿厂,人家也不愿收。连运几个矿厂,皆是如此。
宗盛觉得自己像这矿石。
背了三万元债,宗盛无心再写小说。
妻子却仍是极好,也不多言。
这时,县城的小吃兴起粽子热,一色儿挂着黄色小旗,上书“正宗嘉兴五芳斋粽子”。一元钱一只,生意极是红火。
妻子对宗盛说:“我们去卖粽子,好哦?”言语极轻,犹犹豫豫地望着宗盛。
宗盛却极爽快,说:“行!”
又说:“古时有卖药老人,卖的药货真价实,几十年‘言无二价’,生意却始终红火。《镜花缘》里又有一君子国,君子国里,卖的人总是嫌自己的东西不好,卖的价钱又高,请买方担待;买的人总是说卖的东西太好,卖的价钱又低,实在无法承受。我们虽不是君子国,但一要货真,二要言无二价。”
妻子也极看重品行,说:“这个自然。”
妻子裹粽子时,宗盛便在一旁督工,核桃、乌枣、腊肉、蛋黄一样不少,工艺也只只讲究,裹得严严实实,不松不垮。
宗盛便放心了。每到夜晚,便在街上摆一竹椅,置一煤炉,炉上安一钢精锅,一锅粽子热气腾腾。粽子九毛一只,一晚上能卖几百只,生意极为红火。
一星期下来,宗盛和妻子一结账,却发觉每只粽子要亏一毛钱。
妻子说:“要加价,一只一块一,好货不怕贵。”宗盛却说:“言无二价,我不卖!”
妻子又说:“价不变,那料要减几成。”宗盛更是不肯:“这样岂不欺了后买的客?我不卖!”
妻子恼了,说:“你以为君子国里做得成买卖?”宗盛坚持不卖。
后来,倒是合伙开矿山的文学青年和宗盛妻子一道,将粽子生意又做了起来。他们租了个店面,料不但减了,价格也不再是言无二价,一年里都有了四个价,都是往高里涨,生意却依然红火。
初始,宗盛也时时去店里走走,忍不住要看看原料,说说言无二价和君子的买卖。妻子和文学青年自是不理。一年下来,非但将债还了,还略有结余。
宗盛不再去店里了,又写起了小说。写作时,妻子仍然餐餐另做了粽子给他端来.核桃、乌枣、腊肉、蛋黄,依旧一样不少,宗盛吃起来,却总觉得少了些许风味。
不知怎的,宗盛的小说竟难发起来。写时,眼前总拂不去那位翰林先祖,拖了辫子纵论诗文,以换一碗米酒。
(选自2015年第1期《短篇小说》,有删改)请简要概括叶宗盛的形象特点。
文中画线的句子,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1)宗盛忽然觉得自己像这矿石。
(2)妻子对宗盛说:“我们去卖粽子,好哦?”言语极轻,犹犹豫豫地望着宗盛。小说倒数第二段,叶宗盛吃着妻子做的与先前完全一样的粽子,为什么会“总觉得少了些许风味”?
小说结尾意味深长,含义丰富,可以引发读者的多种理解。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