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冬虫夏草》,完成下面各题。
⑴不是什么幼虫都能成为冬虫夏草菌的寄生体。
⑵小虫活动的天空是如此高阔,土地是如此辽远,小虫更是如此之多,何以冬虫夏草菌偏要选择蝙蝠蛾幼虫作为寄生体呢?选菜青虫就不行吗?——其形象并不怎么高雅,但毕竟还是虫,还能够化蝶,翩翩然上下,亦虚亦实,恍兮惚兮,饶有诗意的。蝙蝠蛾幼虫作为冬虫夏草茵的“培养体”,是被宠幸还是命运的安排?
⑶也不是任何真菌都能生长在蝙蝠蛾幼虫的身体里。
⑷我们比较熟悉的真菌如蘑菇、霉菌,还有酵母菌等,谁也不会想到要深入如此逼仄、窄小的“虫体环境”。冬虫夏草菌寄生于蝙蝠蛾幼虫体内,也不一定是出于什么冤家路窄。我想,一开始也可能只是一种偶然事件,只是这种偶然多了,才逐渐养成一种习惯,最后形成如此特定的自然选择。
⑸寒冬是萌生冬虫夏草的季节。雪野洁白,四野寂静,千山鸟飞绝,野渡雪自白。这样的日子,蝙蝠蛾幼虫只能躲藏在寒冷的泥土里,随着体质的下降,冬虫夏草菌终于强行钻入它的身体,吸取体内的营养,在体内萌发菌丝体。经过隆冬到初夏漫长的日子,可怜的幼虫终于被“吃”得只剩下一袭皮,皮中全是密密实实的菌丝体(菌核)。入盛夏,菌核茁壮成长,不久,便从“虫”嘴巴那头伸出一根中间肥两头略尖、表面上生着一些小球体、里面隐藏着不少冬虫夏草后代(子囊孢子)的棒子。这棒子窜出泥土以后,怎么看都像夏天的草叶。
⑹也不是任何地方都能生长冬虫夏草。
⑺江南烟雨,天潮潮地湿湿,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岭南天气,风热温湿,也不适合冬虫夏草的生长。根据科学考察,冬虫夏草只适合生长在我国四川、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一带森林草甸或草坪上。想来,这真使经济至上的尘世短了不少冬虫夏草的产量。
⑻成为冬虫夏草绝不是菌的美德,而是菌的鸠占鹊巢,菌的侵略行径,菌的霸权主义;是冬天开始的弱肉强食,冬天里的强盗作为,生物界的罪恶逻辑。菌将自己的幸福生活乃至未来建筑在其他生物的死亡之上,谁能想像得出虫的死亡过程有多痛苦?
⑼世上不是有“披着羊皮的狼”吗?我以为冬虫夏草不折不扣就是“披着虫皮的狼”。友人从西藏归来,带给我一小包冬虫夏草,说是世界上最好的冬虫夏草,因为是从生态环境最好的西藏出产的。我想,迄今为止人类的所谓生态学观念,本质上仍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对于蝙蝠蛾幼虫来说,即便生活在西藏那样的土地上,生态环境也未必能说是好。
⑽冬虫夏草使菌的身价得了道升了天。冬虫夏草入药,性温味甘,极具补肺益肾功能。优质的冬虫夏草,药店已售数万余元一斤。
⑾在地球村,新的冬虫夏草依然在产生……                           (选文有删改)
根据文章内容,概括冬虫夏草形成的必要条件。
文中第⑨段加点的“迄今为止”能否删掉?为什么?
第⑨段中作者为什么说“冬虫夏草不折不扣就是‘披着虫皮的狼”’?
清代药物学著作《本草从新》中说:冬虫夏草若夏天不摘取,到冬天又会变成虫。读完本文后,你觉得这种说法科学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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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文段(二)晨
①淡淡的朝阳刚把树梢照亮。顺了石柱攀缘到三层楼上来的老藤树比来时茂盛多了,有些柔韧的枝蔓伸展开来,带着绿叶,向人轻拂,似在表达它的欣快之感。在露珠晶莹的树叶丛中,一只小蝉用稚哑的嗓门,轻轻嘶叫。愈来愈明亮的阳光却显示:将要来临的又是十分炎热的一天。但,不论回头将怎样火热,甚或会从燠(yù)热之中来一阵风掣电闪,现在这早晨却如此清新、宁静。
②如若仔细地分析一下,这清晨之可爱究竟在何处呢?是这清凉,是这朝露,是这潮湿泥土的芬芳,是这云霞烂漫的宁静。是的,我想是这一切。但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新的起点。在一个人的生活之中,

勃勃的,还是气息奄奄的。这个“朝气”就是从永远给人清新之感的早晨发展而来的。朝气——使人想到:精力充沛,双眸明亮,两颊鲜红,向新的未来迈开脚步。也许这未来之中充满莫可测的事变,而那早晨总还是那样令人欣喜,令人振奋,以无限情意督促人们起步。
③今天早晨就是这样可爱,我望着它就像第一次看到早晨。那几片朝云,给阳光照得像嫩红的玫瑰花瓣一样轻柔、绰约、缥缈、悠然。病中,我常常感觉到:愈是在困苦的时候,愈觉得清晨之可贵。因为我们送走了一天,而又开始了新一天的生活。这一天的逝去与一天的来临,便标志着人生又迈出了新的一步。我现在浸沉于晨光的快感之中,我思索着,这个清晨像什么?很像早霞中升起来的一片白帆,也就是每一个早晨都在我们生活的航道上的白帆。它是那样洁白,它是那样漂亮,但它标志着永远向前,而且标志着坚定不移的方向。
④在我沉思默想时,不知不觉的,那一片片的云由红色而变得发白发亮,像给强烈光线照得透明的、轻柔的羊毛卷一样,它们朝着蓝天远处冉冉飞去,就如同白帆朝远天航去一样。
⑤突然,一切一切,偌大的天空和地面都变得出奇的宁静,蝉声没了,人声没了,那赫然闪耀的宇宙中充满一种庄严肃穆之感。一个真正的早晨开始了。
第①段依次描写淡淡的朝阳、沾满露珠的藤树的绿叶、轻轻嘶叫的小蝉等景物,主要想表现了早晨的什么特点?

第②段和第③段,把清晨比作“新的起点”、“生活的航道上升起的白帆”这一比喻对人生有何启迪? (3分)

第③段和第④段,先后用“玫瑰花瓣”“羊毛卷”作比喻,描述了朝云怎样的变化? (2分)

文末为什么说“一个真正的早晨开始了”?请结合上文,谈谈你的理解。(3分)

这篇文章不只是描写清晨的景物,通过你的阅读,你认为还写了什么? (3分)

文段(一) 剥豆
一天,我与儿子相对坐着剥豌豆,当翠绿的豆快将白瓷盆的底铺满时,儿子忽地离位新拿一个瓷碗放在自己面前,将瓷盆朝我面前推推。
看他碗里粒粒可数的豆,我问:“想比赛?”
“对”。儿子眼动手剥,利索地回答。
“可这不公平,我盆里已不少了,你才刚开始。”我说着顺手抓一把豆想放在他碗里。
“不,”他按住我的手:“就这样,我才能试出自己的速度。”
一些喜悦悄悄在我心里散开
一时,原本很随意的家务劳动有了节奏,只见手起豆落,母子皆敛声息语。
“让儿子赢,使他以后对自己多一些自信。”如是想,手不知不觉就慢了下来,俯拾豆的机会稍停一下。
“在外面竞争是靠实力。谁会让你?让他知道,失败成功皆是常事。”剥豆的速度分明快了。
小儿手不停,眼却时时在两个容器中睃。见他如此投入,我心生怜爱:学校的考试名次,够他累的了……剥豆的动作不觉中又缓了下来。
“不要给孩子虚假的胜利。”节奏自然又紧了许多。
一大袋豌豆很快剥光。一盆一碗、一大一小不同的容器难以比较,凭常识,我知道儿子肯定输了,正想淡化结果,他却极认真地新拿来了碗,先将他的豆倒进去,正好满一碗,然后又用同样的碗来量我的豆,也是一碗,只是凸出了,像隆起的土丘。
“你赢了。”他朝我笑笑,很轻松,全没有剥豆时的认真和执著。
“是平局。我本来有底子。”我纠正他。
“我少,我就是输。”没有赌气,没有沮丧,儿子认真和我争。脸上仍是那如山泉般清澈的笑容。
细想起来,自己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实在是多余了。
文中划线句说“一些喜悦悄悄在我心里散开”,作者“喜”的是什么?

文中母亲剥豆的速度时快时慢,请简要分析原因。

本文刻画人物采用的主要描写方法有哪几种。试用其中一种说说其作用。

儿子的性格特征表现得十分鲜明,其中最突出的两个特征是什么?

阅读本文,用简要的语言归纳本文的主题思想。

文段(二)雾
①雾是一种常见的天气现象。秋冬时节,当低层大气中的水汽达到饱和状态时,低层大气中出现的水汽凝结物悬浮在空中,并使能见度的水平距离小于1千米,气象学上把这种天气称为雾。
②雾是怎样形成的呢?原来,空气中能容纳一定量的水汽,气温愈高,空气中所能容纳的水汽愈多,反之愈少。白天的温度一般比较高,空气中可容纳较多的水汽;到了夜晚,地面热量散失,使地面温度下降,同时影响接近地面的空气层,使空气中的温度也降低,当温度低到空气不能容纳原先所有的水汽时,过剩的水汽便凝结成小水滴或小冰晶,浮游在近地面的大气中,雾就形成了。
③大雾天气对交通影响很大。在大雾天气,飞机不能起飞和降落,汽车、船舶等也因能见度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雾对农业生产也有一定的危害,如果连续数天大雾,将使农作物缺乏光照,进而影响生长,诱发病害。如小麦抽穗时遇上连续3天以上的大雾,就容易引起赤霉病。雾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危害。据测定,雾滴中含酸、碱、盐、胺、酚、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的比例,比通常的大气水滴高几十倍。人们如果在雾中活动,就会吸入雾中的这些有害物质,从而可能诱发或加重气管炎、咽喉炎、结膜炎等诸多疾病。
④既然大雾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怎样才能消除它呢?
⑤针对雾形成的过程,我们可以进行人工消雾。所谓人工消雾,就是指用人工影响的方式消除局部区域内的雾滴以提高能见度的方法。一般采用三种方法:一是加热法。对小范围雾区采取一定的措施,加热空气使雾滴蒸发而消失。二是吸湿法。播散盐、尿素等吸湿物质作为催化剂,产生大量凝结核,使雾滴在凝结核上凝结成大水滴形成降雨或降雪,从而达到消除的目的。三是人工扰动混合法。用直升飞机在雾区顶部缓慢飞行,把雾顶以上干燥空气驱赶下来与雾中空气混合,促使雾滴蒸发消失。2002年12月,陕西就曾通过播散液态二氧化碳来改变雾的存在形式,使其变成雪后降落。经过现场勘查,在第一次作业20分钟后,距离作业下风方1.2千米处开始降雪,降雪时间持续约3小时。降雪后有小区域内能见度由原来的不到20米增加到300米。(选文有改动)
请概括雾的形成过程是怎样的。(不超过50字)(3分)
文章第③段中加着重号的“容易”能否去掉?请说出理由。(3分)
文段第③段介绍了雾在哪几方面的危害,请分条陈述?(3分)
文章第⑤段画线部分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好处?主要说明了什么内容。(4分)

文段(一)成功是一种感受
①说到成功,人们有一个错误观念:成功只等于成名。有人认为,只有扭转乾坤的壮举,才算是成功的举动;有人认为,只有领袖、名人,称的上“家”的人,才算是成功者;有人则干脆断言,世界上没有一个成功者,因为人生最终的结局是悲剧——后人肯定会超越前人。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自卑。
其实,我们都是成功者,因为成功只是一种感受,一种自我意识的主观感受。如果我们把自己的每一点进步,哪怕只是微小的进步,都看作是一次成功,都认认真真的品味一番,那么,幸福和快乐就会常伴我们身边,我们的人生也就会因此而变得格外的丰富和生动。不是吗?作为一名学生,他考试及格了,成绩提高了,这是成功,也应该感到高兴;作为一个农民,他播下的种子发芽了,庄稼收割了,这也是成功,也应该感到高兴。在更多的时候,成功无需旁人认可,更不许别人来裁判,我们也不要把成功的刻度划得太高,不要把成功看得过于神圣。
③然而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不可避免要遭受这样那样的挫折和失败,每经过一次失败,对事物的认识就深入了一步,对人生的感悟就加深了许多,自己的意志就增强了不少,这种种经历和感受,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成功?不也应该感到快乐吗?否则,我们就会对人生失去一份应有的信心,面对困难,我们就会望而却步。
④大胆而自豪的承认成功吧。认认真真的品味自己的每一次成功,从品味中,汲取动力,开启智慧,从而获得更大的成功,这也许就是人生的意义所在。
第一段中“这实在是一种可怕的自卑”中的“这”指代什么?
从内容和结构两个方面说说第②段中划线句的作用。
内容:
结构:
下列的名言中,不能作为本文道理论据的一项是()

A.”你努力了,尽力了,即使摘不到诱人的金苹果,也同样能赢得人们的尊重,享受到人生的快乐。”
B.“成功的关键不在成功的结局上,而在不懈追求的过程中。”
C.“每一次选择,每一次出发,……每一种结果,都是人生的体验,都是一首耐唱的歌。”
D.“不想当元帅的,不是好士兵。”

生活中,你对成功的感受是什么?请简要地谈谈你对成功的感受。

泥泞(迟子建)
①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源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
②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缄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③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客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撤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蔓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弭.——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农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已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混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弦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采……
④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饿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走、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唐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⑥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丸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八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采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⑦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选自《知识窗))2012年第3期,选文有改动)
文章重在写泥泞,但第①②段却从北方漫长冬季里的雪着笔,为什么?
阅读文章②③两段,说说雪的“美丽”和“丑陋”的含义是什么?
对文章第⑤段划线句子,你是如何理解的?
文章第⑥段说作者在融雪的季节,走在农贸市场久违的泥泞路上.为什么会陷人另一种怀想?
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脏乱不堪,我讨厌它;有人说,春日雪后的泥泞浑然天成,我喜欢它。你赞成哪一个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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