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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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雪
①睡到半夜,忽然觉得好冷。也许,外面下雪了,我想。我蜷着身子,强迫自己再睡。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我听到了屋前屋后的惊叫声。睁开眼,天亮了,透进屋的亮光,冷冷地泛着朦胧。
②好久没见过雪了!我顾不上睡觉,一骨碌爬起来,小跑着跨出门。屋檐下,我极目远眺,整个世界全是一片白,白得晃眼。慢慢收回目光,我就看见了父亲。
③父亲站在屋对面的小路上。他眼下,是一丛一丛的雪枝。我知道,托着雪的,是密密麻麻的树枝。每到春天,那些树枝就开出一堆一堆的杏花、李花、桃花,五彩缤纷的,像一片花的海洋。花一天一天地谢了,青涩的果子藏在绿叶间,一天一天地长大了,泛红了。父亲的笑容也多起来,有时不知不觉就到了树下。开始,父亲轻轻掰下枝丫,寻找枝叶间还没完全长出来的果子,偶尔发现米粒大的一颗,也要小跑回家雀跃着向全家人报喜;后来,父亲就踮着脚尖,痴痴地看,痴痴地闻,即使枝丫垂到眼皮下,也舍不得动一指甲,生怕惊跑了它们。果子渐渐成熟了,父亲停了农活,从早到晚蹲在树下守着,守着我们的“书本”。我们兄弟多,家里又没有其它收入,读书全靠它。到了上市季节,父亲就在树下铺几床棉絮,说这样落下的果子就不会摔烂,能卖个好价钱。卖果子的钱,父亲一分一厘也不花,全存着,刚好够我们读一年书。所以,只要我们目不转睛盯着父亲担子里那些红嘟嘟的杏呀、李呀、桃呀的时候,父亲总是拍着我们的头说:“馋了吧?这可吃不得,它是你们的书本啊,不想读书吗?”我们一起点头:“想读!”“还想吃吗?”“不想!”我们一起咽口水,狠狠摇头。从此,我们就把那些杏呀、李呀、桃呀叫书本了。
④可是,这不是果树开花、结果的季节呀,父亲看那些雪树做啥呢?我很是不解。
⑤走到父亲面前,父亲看了看我,说:“星期天,多睡会吧?”
⑥我不回答父亲的话,不解地问:“你看这树干嘛?春天还早。”
⑦“真的还早么?快了快了!可是——”父亲顿了顿,脸上露出了忧郁,“这雪太大了,你看,树枝压断了好多。”
⑧我细细一看,真的,一些断枝落在地上或是横在树上,全被雪掩住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⑨“回去拿根竹竿来吧。”父亲沉吟了一阵,对我说。
⑩我怔了怔,一下子明白了父亲的用意,于是,忙不迭地回家找来一根稻田里赶鸭子用的长竿。父亲站在树下,竹竿伸到枝头,慢慢地,轻轻地把积雪一点一点敲下来……几十棵果树,父亲整整敲了一个上午。父亲回家,头上、脸上,身上,全是雪。给体温融化的雪水,湿透了父亲的衣服。我连忙烧起一堆旺旺的柴火,父亲骑在火上,还在瑟瑟发抖。
⑾这天晚上,父亲问我:“今晚还会下雪吗?”
⑿“下呀,老师说‘瑞雪兆丰年’,下得越大越好!”我说。
⒀“我娃儿有长进了,好,那就下吧!”父亲抚摸着我头,频频颔首。
⒁晚上,果真又下起了大雪。父亲怎么也睡不着,他耳朵支楞着,听着外面的风吹草动。“睡呀,你怎么了?”母亲不耐烦了。“你懂啥?这叫听雪!”父亲的声音很大,传进篱笆墙另一边的我们的耳里,我和弟弟就吃吃地笑,笑父亲不会用词,雪,是能听的么?
⒂半夜,父亲突然翻身跳下床,惊醒了我们。我们问他怎么了,父亲说:“我听到树枝又断了,一声连一声,我得敲雪去。”我们说这么远,听不到,你那是幻觉,睡吧睡吧。可是父亲不理会我们,拖着竹竿,打着手电就出了门。我们穿了衣服撵出去,在屋檐下看见的已是一束在树下晃来晃去的亮光了。看了一会,冷得不行,我们只得跑进了被窝。
⒃天亮,父亲回家,把我们全都摇醒,高兴地说:“一根树枝也没断,你们又能上学了,又有书本了。”父亲的牙齿咯咯直响,磕得不听使唤。
⒄第二天,父亲就病了。
冬天完了,春天来了,夏天也来了,杏呀、李呀、桃呀,比哪一年都大,都红。父亲的病却一直不见好转。我挑了两个又大又甜的桃,捧到父亲床前,说:“爸,你尝尝,好甜呢!”
⒆父亲挣扎着撑起身子,劈手打掉我手里的桃,怒气冲冲地吼:“谁叫你们吃?这是你们的书本哪!不想读书了?”
⒇“想!”我哭着说,“我们没吃,只想你吃一个,你的口味不好!”
〔21〕父亲叹了口气,拉过我,给我擦了一把眼泪,说:“拣起来吧,我吃一个!”
〔22〕我看见父亲咬了一口桃,父亲的眼泪也一下子流了出来。
                                                                                                                                                          
分析选文中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父亲站在树下,竹竿伸到枝头,慢慢地,轻轻地把积雪一点一点敲下来……
                                                                                                                                                               
选文第(18)段划线的句子属于什么描写?有什么作用?
                                                                                                                                                               
请分析选文中“父亲”这个人物,概括出他的性格特点。
                                                                                                                                                               
为文章结尾处补充一段能揭示文章主旨的议论性或抒情性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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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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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暗示
欧阳斌
①清凉的秋雨送走了一个燥热的苦夏,燥热的心总算静默下来了。在这秋虫唧唧的黑色的秋夜里,我骤然从昏睡中①惊醒。远方的钟楼上,响起了悠长的钟声。又一列火车隆隆驰过──
②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呢?是生命的暗示吗?
③我在想,秋虫因何要昼夜而鸣?是因为它强烈的生命意识吗?是因为它深谙生命的短暂,而必然高密度地显示自己的存在吗?是因为它生命的全部价值,都隐含在这微弱却令人感泣的生命绝响里么?那么人呢?仅仅是因为生命比秋虫千百倍的绵长,就可以以生理需求为由,将千百个最美丽最令人激动的黎明慷慨地遗弃么?
④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
⑤唯有钟声,以其绝对接近精确的殊荣,当之无愧地充当了生命的量尺。在它那周而复始的切切呼唤里,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提醒,然而昏睡了②的那些人是不知道的,在混混沌沌之间,生命是这样一部分一部分地丧失了。
⑥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丧失。
⑦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当它是最充分地展示黑暗、龌龊、卑鄙、虚伪一面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快乐的享受,当它展示出光明、纯洁、崇高、真诚一面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在这样两极之间交错延伸的。在它延伸的每一个区段里,似乎总是喜剧与悲剧同生,苦难与幸福共存。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渺小的存在,当物欲、情欲、贪欲在蝼蚁般的人群中横行恣虐的时候;有时,我们会觉得生命是一种伟大的结晶,当它在强暴、苦难、灾害中显示出牺牲的悲壮的时候。生命似乎永远是渺小和伟大的“混血儿”,由此我们也就没有理由产生绝对的崇拜和蔑视,再伟大的巨人也有他渺小的瞬间,再渺小的凡人也有他伟大的片刻。
⑧绝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有一种珍惜生命的本能,似乎没有一个人来到世上就梦寐求死。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生命在心中会无限地增殖,毕竟,生命只属于这一个人,而且仅仅只有一次。在人生的道路上,即使一切都失去了,只要有一息尚存,你就没有丝毫理由绝望。因为失去的一切,又可能在新的层次上复得。当然在极少数的时候,我们也渴望着悲壮的牺牲,那是因为苟且偷生已严重亵渎了神圣的生命。那时,死亡反而变得令人仰止,生命反而因死亡而延续,因毁灭而永生。
⑨钟声是生命长度的量尺,却不是生命价值的量尺。生命的价值只有在历史的天平上才能清晰地显示出它本来的刻度。一代又一代的人来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去了,他们的生命价值何在?有的人有一个轰轰烈烈的生,却留下一个默默无闻的死;有的人有一个默默无闻的生,却有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有的人显赫一时,却只能成为匆匆的历史过客;有的人潦倒终生,却成为历史灿烂星空的泰斗。这一切绝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生命价值的客观性和历史性,使不绝于耳的喧嚣显得极其微不足道。
⑩一时一事的得失,似乎永远困扰着我们,永远是生命的烦恼之泉。倘若能真正将其置之度外,烦恼就真正超脱了。其实,真正值得烦恼的命题在于:生命的价值究竟应以何种形式作何种转化。对于这个千古之谜,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却没有任何一本哪怕是世界上最权威的教科书能提出最完美的答案。人其实是最难认识自己的,也就难找自己生命的转化方式,这正是一些人拥有一个失败的人生之根源。更悲惨的结局则在于,自以为找到了答案而其实完全是南辕北辙。所谓天才,无非就是能最早最充分地认识自己的价值,从而以最直接的方式完成了生命由瞬间到永恒的有效转化。
11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生命,然而相当多的人直到濒临死亡也没有弄清生命是怎么一回事,这正是人类的悲剧所在。
12生命,这神秘而美丽,不可捉摸而异常珍贵的存在,你究竟隐逸着多少暗示?而哲人的终生存在,就是捕捉这样一些暗示么?
本文是一篇含义深刻、富有人生哲理的散文。请通读全文,谈谈作者所说的“生命的暗示”指的是什么?
文中两次提到的“昏睡”分别是什么意思?
本文第(4)段“这是一个荒诞的联想。”和第(6)段“这是一个无可挽回的丧失。”两句中的“这”分别指代什么?请用自己的话加以概括。
阅读本文第(7)段文字,说说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解读了对生命的认识与感悟?
阅读链接材料,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对人生的感悟,怎样让我们的生命更精彩、更有意义。(5分,不少于50字)
【链接阅读材料】
(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骑在人民头上的,人民把他摔垮;给人民作牛马的,人民永远记住他!(节选自臧克家的诗《有的人》)
(二)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当他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
(节选自《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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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污染:美丽外衣下的环境杀手
①现代社会,光照的不合理使用带来了一种可怕的灾难——光污染。对于污染,我们的思路是“先污染、后治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因人为因素造成的光污染主要有:玻璃幕墙反射眩光带来的是“白亮污染”,亮度过大的夜景照明是“人工白昼”,娱乐场所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
②建筑物外墙反射的眩光造成的白亮污染。当太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眩眼夺目。夏天,玻璃幕墙强烈的反射光进入附近居民楼房内,增加了室内温度,影响正常的生活。有些玻璃幕墙是半圆形的,反射光汇聚还容易引起火灾。烈日下驾车行驶的司机会遭到玻璃幕墙反射光的突然袭击,眼睛受到强烈刺激,很容易诱发车祸。
③亮度过大的夜景照明造成的白昼污染。夜幕降临后,商场、酒店的广告灯、霓虹灯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束甚至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天一样,即所谓人工白昼。当许多人为美丽城市夜景感到骄傲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些所谓的“不夜城”恰恰是光污染的重灾区。在这样的“不夜城”里,夜晚难以入睡,人体正常的生物钟被扰乱,导致白天工作效率低下。此外,城市内部生物多样性的消亡,很大程度上也是拜“不夜城”所赐。夜晚的华灯造成的光污染也给天文工作带来了阻碍,在远离城市的郊外夜空,可以看到两千多颗星星,而在大城市却只能看到几十颗。人工白昼还可伤害昆虫和鸟类,因为强光可破坏夜间活动昆虫的正常繁殖过程,光污染还会破坏植物体内的生物钟节律,有碍其生长。
④娱乐场所的彩色光源构成的彩光污染。舞厅、夜总会都安装有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据测定,黑光灯所产生的紫外线强度大大高于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对人体有害且影响持续时间长。人如果长期接受这种照射,可诱发多种疾病,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它癌变。彩色光源让人眼花缭乱,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使人出现头晕、恶心、呕吐、失眠等症状。最新研究表明,这种污染不仅影响人的生理功能,还会影响人的心理健康。
⑤改善城市形象的初衷或许可以理解,但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中,照明规划仍然处于无序状态。只为追求美丽城市夜景而没有考虑到这些所谓的“不夜城”所造成的光污染,其后果必然是惨重的。
⑥看美国大片,我们曾误以为纽约是一座不眠的城市。其实纽约市对夜间照明设计和规划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像霓虹灯这种设施只允许集中建在时代广场周围,其他地方要么不允许出现,要么对面积和亮度进行限定。纽约并非每天都是一种表情,只有在节假日才会出现灯火通明的景象,而且凌晨两点后必须关灯。站在帝国大厦俯瞰纽约全城,只见中心商业区有一大片亮光,四周很多地方是黑漆漆的一片。
⑦当国际上的城市开始摒弃“不夜城”思维的时候,国内大多数城市还在不惜重金打造一座座“不夜城”。面对日益严重的光害,我们难道又要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
⑧随着人类社会和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依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逐步解决困扰我们的光污染。
阅读全文,请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光污染的危害。(4分,不少于3点)
按照要求完成下列两小题。
(1)第④段划线句子“最新研究表明”一句能否去掉?为什么?
(2)第⑥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根据你所了解的,举一例具体说明结尾划线句子所谓的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及由此而造成的危害。(4分,除本文涉及的光污染)
假如要在非商业区的高速路旁,修建一座类似文中美国帝国大厦一样的地标式建筑。作为城市规划者,请你运用文中所学知识,针对如何尽量减少光污染的问题,提出你的建议并说明建议的原因。(至少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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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鬼
 【法】莫泊桑
别看他又穷又残废,当初却也有过几天比较好过的日子。
他本是皮埃特村的神甫在一条沟里捡着的弃婴,因为第二天正是亡人节①,因此赐他一个教名叫尼古拉·众圣。他仗着大家的慈悲布施长大,没受过任何教育;15岁那年,村里的面包房老板为了逗笑取乐,请他喝了几杯烧酒。他在通往瓦维尔的大道上,腿被一辆大车碾碎,成了残废。从那以后,他便晃晃悠悠架着两根拐子在路旁那些农庄里串来串去要饭为生;因为架拐日久,两肩就高耸到耳边,脑袋也就好比夹在两座山峰的中间。
在村镇里,人们是不大给他东西吃的;人们太清楚他的为人了;四十年来,老看见他那披着破烂衣衫的残废身体架在两条木拐上面在各家破屋里进进出出,人们早已感到厌烦。那些乡下人老在自己的田边或沟旁遇见他,感到心烦,常常这样高声问他:
“为什么你不到别的村子去走走,老在这儿拐来拐去?”
那时,他总是一言不答走了开去,心里突然涌起一种对陌生世界模糊的恐惧;穷人害怕的东西何止千百种,陌生的面孔,素不相识的人的斥骂和疑虑的眼光,大道上成对走着的宪兵,这一切都叫他害怕;他见了宪兵常常本能地钻进灌木丛中或躲到小石子堆的后面。
他没有藏身之处,没有家庭,没有茅屋,没有躲避风雨的地方。夏天他到处睡觉;冬天,他异常巧妙地溜进人家的谷仓或牛羊圈里睡觉。
他尽管生活在人群中,却跟林中野兽一样,一个人也不认识,一个人也不爱,在那些乡下人中间只引起他们一种冷酷的轻蔑和无可奈何的反感。大家给他起个绰号叫“挂钟”,因为他在两根木棍当中摆来摆去,活像悬在木架中间的挂钟。
两天以来,他一点东西也没有下肚。现在没有人再给他吃的了。大家终于不要这个人了,农妇们站在自己门口一看到他,就老远地喊道:
“你还不走开,你这个下流东西!不是三天前我刚给过你一块面包吗?”
他于是架着木拐转过身去,走到旁边的人家,那里,他受到了同样的接待。
妇人们站在各人门口互相表示意见说:
“我们不能整年养着这个一事不做的懒汉啊。”
可是这个懒汉每天都需要吃东西。
他已走遍了圣底赖尔、瓦维尔和皮埃特,没有讨得一个小钱或一块面包皮。
那时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方。残废人慢慢地走着,很费力地一先一后移动着两支拐棍,一面用留下的那条弯曲的腿支着身子,这条腿的下端还留着一只畸形的脚,果着一块破布。
他不时地在沟边坐下来休息几分钟。他的昏乱的、沉重的心灵里感到饥饿的悲哀。他只有一个念头:吃;可是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法弄到吃。
他在这条漫长的大路上奔波了三个钟头,在雨水泡软了的地上走来走去,疲倦得简直拿不起他的拐子。他摊倒在希盖老爹庭院外面一条长沟的角角上,也不知他在那儿等待什么。
一群黑母鸡从他身旁经过,“挂钟”先是心里什么也不想地看着它们;后来忽然在肚里,而不是在脑子里发生了一个念头;不,仅仅是一种感觉,他感到如果用枯枝生上火,把这些动物弄一只过来烤熟,一定很好吃。
他丝毫没想到他这就要犯窃盗罪了。他抄起了手边的一块石头;他本是很能干的人,扔出去之后,一下子就把离他最近的那只鸡打死了。“挂钟”摇摇摆摆,走去拾他的猎获物。
他刚走到那个头上带着血迹的小黑东西身旁,就觉得有人在背上重重地推了他一下,木拐也拿不住了,身子便跌翻在十步开外。希盖老爹怒火冲天地向这个小偷扑了过来,在这个无力抵抗的残废人整个身上,像发了狂似地打起来。
农庄里的长工们也出来了,帮着东家狠狠地揍这个乞丐。等他们打得累了,才把他从地上抓起来抬走,关到堆木柴的屋子里,一面派人去叫宪兵。
“挂钟”已是半死,躺在地上,流着血,饿得要命。先是黄昏来临了,继而是夜,继而是黎明。他始终也没吃东西。
快到正午的时候,宪兵出现了,那两个武装的人于是毫不客气,抓住了他的肩膀,硬把他架在他的拐子上。
他非常害怕,这种恐惧是对黄色军用皮带的天生来的恐惧,是飞禽走兽遇见猎人时的恐惧,是老鼠遇见猫时的恐惧。他在两个宪兵夹持之下走远了,他的神智已不清楚,他害怕得什么事也不明白了,因此自己究竟遭到了什么祸水也不知道。
傍黑的时候,他们来到了府的首镇。他从来没到过这个地方。他一句话不说,因为他已有这么多年没跟任何人谈过话,他差不多已经失去了使用语言的能力;他的思想也过于混乱,无法用话语表达出来。
他被关到镇上的监牢里。宪兵们想不到他会需要吃东西,就这样把他撂到第二天。
不过等到一清早,人们来审讯他的时候,却看见他已经死在地上。这多么出人意外!
①亡人节是天主教的节日,在这一天教堂里要为所有死去成圣的人念经祈祷。
“穷鬼”尼古拉在被宪兵被关到监牢前经历了哪些悲惨的遭遇,请分点概括。
“那是正是十二月,寒风在田地里刮着,在光秃秃的树枝间呼啸着;低暗的天空里云块飞驰,匆匆地不知要奔向何处。”这一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综观全文,“挂钟”是一个怎样的人?请概括出他的三个特点,并举例分析。
“挂钟”被关在镇上的监牢里,会想些什么呢?请展开想象,把“挂钟”在牢里的心理活动写出来。
小说结尾处,村民和警察们都认为“穷鬼”的死是出人意料的,“穷鬼”的死真的是出人意料吗?请说说你的看法?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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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听写热背后的文化误区
              宋诗婷 沈硕
  谁也想不到“汉字听写”会成为一种综艺节目类型,而且还如此受欢迎。
  从这一季收视排行榜来看,除《中国好声音》、《快乐男声》两档王牌选秀节目稳坐收视率头两把交椅外,《汉字英雄》和《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两档汉字听写类节目杀出重围,成为综艺节目时段最大的黑马。
汉字以综艺形式走红,似乎让大家重新发现了方块字所承载的文化内涵。而网友惊叹于参赛学生的识字能力之余,也发现自己提笔忘字到了何种地步。
芫荽、嘧啶、耒耜、颛顼……在两档节目的现场,演播厅变成了语文课堂:台上的中学生轮番执笔,台下观众在小本子、大腿上比比划划。有人忍不住瞄别人一眼,有人更较真儿,掏出手机查字典。
“汉字被认为是中华文明的精髓。《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以大众喜闻乐见的选拔方式,唤醒了国人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王于飞说。
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曾获得“当代汉语贡献奖”的学者毛喻原认为:“文字是用来传播信息的,如果一种文字是因为它书写的复杂性而被珍视,那它本身就是落后的。”他曾在《论汉语的险境和诡谬》一文中详细论述了汉语的表意局限和方块字的传播困境。
“汉字叔叔”理查德·西尔斯曾因创建了“汉字与词源”网站而走红网络,尽管对汉字情有独钟,但他依然觉得在互联网和全球化的冲击下,总有一天汉字会被彻底遗忘,就像曾流传3000年的古巴比伦文字一样。
毛喻原和“汉字叔叔”的预言都源于汉语语音和字形的严重隔阂。如今,当我们通过各种拼音输入法在电脑上敲着“ABCD”书写汉字时,方块字成了“转码”,是种需要经过拼音媒介才能抵达的存在。
和大多数对汉字危机忧心忡忡的学者不同,毛喻原为这种借路的文明鼓掌叫好。“我从80年代早期开始使用中英文打字机,英文打字机只有26个字母,小小的键盘,而中文打字机有上千个按键。”毛喻原庆幸有拼音输入法的存在,把汉字的传播从繁复低效中解救出来。
在《汉字英雄》总决赛的赛场上,人气选手“璺字哥”段智程止步在“海晏河清”的“晏”字上。成语中另外三个字给了他极大误导,他给“晏”字加了三点水。“象形文字严重局限了人们的思维。象形文字是重视觉的,拼音文字是重声音的,图像把人的思维局限于形象本身,而声音会引导人去寻找背后的逻辑和所指。”毛喻原觉得,多数人引以为傲的象形文字正是令中国人思辨能力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
“親不见,愛无心,產不生,廠空空……”曾有网友以解构繁体字的方式来讽刺汉字简化后的文化流失,引起广泛共鸣。毛喻原不以为然:“汉字的真正危机并不是象形文字背后的文化溯源,而是它的传播困境。”“拼音文字因其字形的简单,语言输出的意义和逻辑得到重视,而汉语的字形复杂,我们对汉字本身文化内涵的钻研竟然超越了对它传播效率的追求。”
理查德·西尔斯对汉字追根溯源20多年,他觉得,“繁体字具有表意功”很可能是个伪命题:“象形文字存在于5000年前,2000年前人们用的篆体字还可以看到文字的来源,规范化的繁体字是几乎看不到象形文字来源的。”追踪汉字是理查德的爱好和事业,但他也的确认为,拼音文字优于简化字,而简化字优于繁体字:传播的便捷和精准程度才是衡量一种语言是否先进的首要标准。
《汉字英雄》热播时,节目所考察的汉字难易程度尚可接受,到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生僻字一度引发争议:写出“黉桥”、“瘰疬”、“袼褙”这样一辈子用不到几次的字究竟有什么用?
“汉字就像祖母,我爱她,但她总有一天会变老,变没用,然后死掉。”理查德深情地说。
汉字也许不会死掉,至少眼前不会。但显然,汉字的存亡无关书写方式,这些复杂的字形和单薄的语音足以传承厚重的文化才是汉字的未来。
             (选自2013年11月《新周刊》第407期,有删改)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汉字以综艺形式走红,成为综艺节目时段最大的黑马,俨然已经让大家重新发现了方块字所承载的文化内涵。
B.段智程在《汉字英雄》总决赛中给“海晏河清”的“晏”字误加了三点水,这个例子表明了象形文字严重局限了人们的思维。
C.象形文字是重视觉的,多数人认为,中国人引以为傲的象形文字正是令中国人思辨能力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
D.理查德·西尔斯预言“总有一天汉字会被彻底遗忘”,因为汉字的书写方式不足以传承厚重的文化。

为什么“汉字听写”会成为受热捧的综艺节目?
文中说:“毛喻原为这种借路的文明鼓掌叫好。”这里所说的“借路”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毛喻原要为之鼓掌叫好?
依据文意,“汉字听写热”背后反映了什么“文化误区”?

离太阳最近的树
(1)这世界的第三极,平均海拔五千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皱褶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枝干,凤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谷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寒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到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曾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
(2)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 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我大惊,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3)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它的根像一只巨大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至沙丘逶迤的边缘。
(4)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长在沙丘上,是因为有了这棵红柳,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的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得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5)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它们在灶膛里像闪电一样,转眼就释放完了,炊事员说它们一点后劲也没有。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如盘卷的金属,坚挺而硬韧,与沙砾黏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能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出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一颗傲然不屈的英魂。
(6)把红柳根从沙丘中掘出,蕴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枝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时需请来最有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
(7)连年砍伐,易挖的红柳绝迹,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精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科技的法子——用炸药! 只需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探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
(8)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做了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旧大睁着空洞的眼眶,怒向苍穹。但这触目惊心的景象不会持续太久,待到第三年,那沙丘已烟消云散,好像此地从来不曾生存过什么千年古木,堆聚过亿万颗沙砾。听最近到过阿里的人讲,红柳林早已掘净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
(9)有时深夜,我会突然想起那些高原上的原住民,它们的魂魄,如今栖息在何处云端?会想到那些曾经被固住的黄沙,是否已飘洒到世界各地?从屋顶上扬起的尘雾,通常会飞得十分遥远。
文章开头交代红柳丛生长的环境有何作用?(4分)
请联系文章内容,赏析第1段中加点的“微笑”一词。
文中对红柳的描述具体而形象,特别是第4-6段,说说这样描述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请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结尾蕴含什么深意。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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