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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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
日本 川端康成
①一夜寒风。石榴树的叶子全落光了。 石榴树下残留着一圈泥土,叶子散落在它的周围。 纪美子打开挡雨板,看见石榴树变成光秃秃的,不由得大吃一惊。落叶形成一个漂亮的圆圈,也是不可思议的。因为风把叶子吹落以后,叶子往往都凌散到各处。 树梢上结了好看的石榴。
  ②“妈妈,石榴。”纪美子呼喊母亲。
  ③“真的……忘了。” 母亲只瞧了瞧,又回到厨房里去了。从“忘了”这句话里,纪美子想起自己家中的寂寞。生活在这里,连檐廊上的石榴也忘了。这些石榴,和被落叶围在圈中的泥土,都是冷冰冰的。
  ④纪美子走出庭院,用竹竿摘取石榴。 石榴已经烂熟,被丰满的子儿胀裂了。放在走廊上,一粒粒的子儿在阳光下闪烁着。亮光透过一粒粒的子儿。纪美子似乎觉得对不起石榴。 她上了二楼,麻利地做起针线活来。约莫十点,传来了启吉的声音。大概木门是敞着的,他突然绕到庭院,精神抖擞地快嘴说了起来。
  ⑤“纪美子,纪美子,阿启来了。”母亲大声喊道。纪美子慌忙把脱了线的针插在针线包上。
  ⑥“纪美子也说过好多遍,她想在你开拔之前见你一面。不过,她又有点不好意思去见你,而你又总也不来。呀,今天……”母亲说着要留启吉吃午饭。可是启吉似乎很忙。
  ⑦“真不好办啊……这是我们家的石榴,尝尝吧。”
  ⑧于是,母亲又呼喊纪美子。纪美子下楼来了。启吉望眼欲穿似的用目光相迎。纪美子吓得把脚缩了回去。启吉忽然流露出温情脉脉的眼神,这时他“啊”地喊了一声,石榴掉落下来了。两人面面相觑,微微一笑。纪美子意识到彼此正相视而笑时,脸颊发热了。启吉急忙从走廊上站了起来。
  ⑨“纪美子,注意身体啊。”
  ⑩“启吉,你更要……”纪美子话音刚落,只见启吉已转过身去,背向纪美子,同母亲寒暄起来了。启吉走出庭院以后,纪美子还望着庭院木门那边,目送了一会儿。
  ⑾“阿启也是急性子。多可惜啊,把这么好吃的石榴……”母亲说罢,把胸贴在走廊上,伸手把石榴捡了起来。也许是刚才阿启的眼色变得温柔的时候,他自己不由自主地想把石榴掰成两半,一不小心掉落在地上的吧。石榴没掰开,露子儿的那面朝下掉在地上了。母亲在厨房里把这颗石颗洗净,走出来叫了声“纪美子”,便递给了她。
  ⑿“我不要,太脏了。” 纪美子皱起眉头,后退了一步,脸颊急地变得火辣辣的。她有点张皇失措,便老老实实地接了过来。启吉好像咬过上半边的石榴子儿。母亲在场,纪美子如果不吃,更显得不自然了。于是她若无其事地吃了一口。石榴的酸味渗到牙齿里,仿佛还沁入肺腑。纪美子感到一种近似悲哀的喜悦。
  ⒀母亲对纪美子向来是不关心的。她已经站起来了。母亲经过梳妆台前,说:“哎哟哟,瞧这头发乱得不像样子。以这副模样目送阿启这个孩子,太不好意思了。”她说罢就在那里坐下来了。 纪美子一声不响地听着梳子拢头的声音。
  ⒁“你父亲死后,有一段时间……”母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害怕梳头……一梳起来,就不由得发愣。有时忽然觉得你父亲依然等着我梳完头似的。待我意识到时,不觉吓了一跳。” 纪美子想起:母亲经常吃父亲剩下的东西。纪美子的心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难受。那是一种催人落泪的幸福。 母亲只是觉得可惜而已。刚才也许仅仅是因为可惜,才把石榴给了纪美子的吧。或许是母亲过惯了这样的生活,习以为常,不知不觉间就流露出来的吧。
  ⒂纪美子觉得自己发现了秘密,感到一阵 A ,可面对母亲,又感到 B 了。 但是,启吉并不知道这些。纪美子对这种分别方式,似乎也感到 C 了。她还觉得自己是永远等待着启吉的。她偷偷地望了望母亲,阳光射在隔着梳妆台的纸拉门上。对纪美子来说,再去吃放在膝上的石榴,似乎 D 了。
(选自川端康成《掌小说全集》,有删节)
作者在开篇前三段写母女俩忘记了家门前的石榴,有什么作用?
赏析第④段中画横线的句子。
小说中关于纪美子与启吉话别的叙述较简略,而关于纪美子父母的叙述较详细,这样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为什么?
请从下面四个词语(短语)中选择恰当的依次填入第⒂段四个横线处。
①满意 ②喜悦 ③太可怕 ④难为情

A. B. C. D.

优秀的小说往往是多解的,请简要概括本小说的主题(至少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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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捡硬币的男孩
我正坐在街心公园的一把长椅上晒太阳。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声音,我回过身,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正弯着腰,好像在寻找什么东西。
“叔叔,请抬一下脚,”男孩看着我说。我莫名其妙地应声抬起了双脚。男孩把我原来放脚的地方也仔细地检查了一遍。“也没有。”男孩失望地叹了一口气,在我旁边走了过去。
我叫住了他:“你到底在找什么?”
男孩停住脚步,想了想说:“你不会告诉别人吧?”
“嗯,我谁也不告诉。怎么,这是秘密吗?”我吃惊地扬起了眉毛。
“我在捡硬币。要是找对地方的话,有时候能找到很多,一般街心公园的长椅下面有。我去年夏天就在这儿捡到了很多。”
“捡硬币?”我以为我听错了,“这么说,你去年夏天就开始在这儿捡了?”
“对。”男孩的神情非常庄重。“那你今天有什么收获?”我出于好奇,又问。
“等我看看。”男孩从裤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有几枚亮闪闪的硬币。男孩皱着眉头,把纸片上的硬币一枚一枚地捡到自己脏兮兮的小手里,边捡着嘴边动着,显然,他是在仔细地数今天捡了多少钱。“一共48个戈比。”男孩终于数完了,又把那些硬币放回到纸上,包好,装进了裤袋。①
“噢,你已经很有钱了。”我笑着说。
“这还不算多,这个夏天我肯定能捡到很多。”
我想起了儿子和自己的童年,谁小时候没为买几块糖果或者一个心仪的玩具想方设法地攒过钱呢?
“你是攒钱买糖果吗?或者买一把小手枪?”
小男孩皱着眉没说话。看到他如此严肃的表情,我知道我不能再问下去了,这个孩子可能另有隐情。“好了,祝你找到更多的硬币。明天还来吗?”我说完,点燃了一支烟。
男孩低声说:“来。只要不下雨,我每天都来。”
就这样,我和这个叫伊柳沙的孩子认识了,后来还成了朋友。我每天都去那个小街心公园,坐在椅子上等他。他也每天都来,而且几乎是同一个时间。我每次问他有什么收获时,他就蹲在地上打开纸包,认真地把自己捡到的硬币数一遍,但每次都没有超过一个卢布。②
有一次我问他:“伊柳沙,我有几个硬币,你拿去好不好?”
伊柳沙低着头想了很长时间,然后抬起头来说:“不行。妈妈告诉过我,不能白要别人的钱,得拿东西换才行。你有多少硬币?”
我把手里的硬币数了一遍说:“45个戈比。”
“我马上就回来。”伊柳沙说完,跑进了附近的一片树丛里。几分钟后他又跑了回来,小手里握着一小截红铅笔、一张糖纸和一小块绿色玻璃。
这是我们第一次交易。
从那以后,我每天来的时候都给他带一些零钱,而走的时候衣兜里则塞满了他的宝贝,有啤酒瓶盖,有旧打火机,铅笔头,玩具汽车和塑料小人什么的。最后一次,伊柳沙给我带来的是一个断了一支胳膊的变形金刚。这可能是孩子最珍爱的玩具了,我实在不忍心带走,但伊柳沙的态度非常坚决,容不得我拒绝。
那天之后,伊柳沙就说什么也不肯再和我交换了,不管我怎么劝他,他都不答应。在我再三追问下,他才告诉了我实情。原来,他已倾其所有,再也拿不出什么来了。
于是,我耍了个小花招。我比以前早来一点,然后悄悄地往长椅下放几枚硬币。伊柳沙来了之后,捡起来,然后就蹲在我脚边一丝不苟地数他一天来的收获。
我已经习惯每天看见他,我喜欢上这个小男子汉。我欣赏他的懂事和执着。但有一个疑问一直折磨着我:他为什么要捡硬币呢?而且一捡就是一年多?我一直也没找到答案。
后来伊柳沙却突然不来了,整整一个星期没露面。我再次见到他时,他正坐在那把长椅上,低着头,看着地。
“你好啊,伊柳沙,”我高兴得合不拢嘴,“天也没下雨,你怎么一直没来啊?椅子底下的硬币都没人捡了。”
“我不需要硬币了。”伊柳沙的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绝望。
“伊柳沙,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搂住他的小小的肩膀,忐忑不安地问,“你为什么不捡硬币了?”
伊柳沙低垂着头,泪水从眼睛里流了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到了小小的膝盖上。“维拉阿姨说我爸爸酒喝得太多了,把身体喝坏了。可我妈妈说我爸爸能治好,但需要很多钱,所以我就每天出来捡硬币。我已经捡了很多硬币了,但还是没能治好爸爸……”
孩子说话时脸上的泪已经流成了两条小河。
我把孩子紧紧地搂在了怀里。“我爸爸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可我却没来得及救他!”伊柳沙放声大哭。这种情景我一生中还是第一次经历,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这个可怜的孩子,只是流着泪紧紧地抱着他,抚摸着他的头。
伊柳沙突然挣脱了我的怀抱,用又红又肿的眼睛看了我一眼,说:“谢谢你给我硬币,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说究,他就站起身,抹了一把眼泪,沿着一条林间小路跑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中通过小男孩之口,两次提到他的妈妈,间接表现出男孩的妈妈是一个坚强的人,这正是作者不露痕迹地交代男孩拥有良好家庭环境的妙笔。
B.在小男孩再也拿不出东西和我交易时,我便耍小花招,俏悄地在长椅下放几枚硬币,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发现小男捡硬币的秘密。
C.小男孩不肯白要别人的钱多、因而拿出自己心爱的东西来交换,这是来自家庭教育所形成的为人原则和尊严观念使然。
D.小说前半部分一直不肯交代小男孩捡硬币的原因,这样写一方面是造成悬念以吸引读者,另一方面也是为后文写小男孩不再需要硬币,最终也没能治好爸爸这样的情节陡转蓄势。

E.小男孩之所以能够在街心公园椅子底下捡到硬币,是因为生活中有很多具有同情心的人,他们故意在那里放一些硬币,让穷苦的孩子捡去。
文中两处画线句子是对小男孩数硬币行为的描述,请分析这两处细节描写的不同作用。
简要概括小说中的伊柳沙的形象特征。
对于这篇小说的主题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主要是表现伊柳沙的孝心;有人认为是歌颂一个孩子困境中的坚强;也有人认为是突出“我”的善良和同情心。你同意哪一种?请陈述你的观点并作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每小题3分,共9分)
古典音乐是属于过去的音乐,但它的精粹在历史的长河中始终闪烁着异彩。它作为一种健康、明朗的“感情符号”,不但可以维系人的心态平衡,而且可以使人的感情沸腾、升华,达到感情的“高峰体验”(马斯洛语)。荀子早就提出音乐有“入人也深,化人也速”的强烈情感特征。表现真善美的古典音乐,能使心与心之间彼此关照、沟通,就像让·保尔说的:“因为有了你,幽闭的心儿相互呼应起来;因为有了你,在荒漠中遥遥相隔的声音连接了起来。”同时,因为声波的谐振片能调节生物内部的平衡机制和促进新陈代谢,巴洛克时期音乐中的慢乐章,它每分钟六十拍的节律,正好和人的正常心跳一致,因此,常作为“维生素M(music音乐)”来维系人的生理、心理的平衡与和谐。美国在1934年成立了一家专门设计和制作各种场合所用的背景音乐和特种音乐的公司,叫“穆扎克”,它通过人造卫星将音乐传送到十七个国家的几十万用户中去。听了这些音乐,秘书的打字错误可以降低百分之四十,而用于超级市场的音乐可以挽留顾客在店内多留三分钟……
流行音乐是属于现代的——特剐是青年人的音乐,它随着时尚风向不断变换,所以我们得用一只“招风耳朵”来听它。有时,它以高度刺激(撕裂的吼声、震耳欲聋的电声、重低音)与高度单调(单一强拍的重复)相结合的高度自由、高度宣泄的摇滚乐出现;有时则沉醉于轻声唏嘘、低语回荡的“情调音乐”。这是现代人的心理节律的两个极致,也是对人类“原始本体”的追寻和回归——在这里找到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本我。
现代音乐由于它的实验性与超前性,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属于未来的。一方面,它表现了被异化了的现代人的孤独、无助的精神境界,同时反映了音源无限扩大后的光怪陆离、斑斓多彩的一个崭新的音响世界。既然有如此“全信息”与“多功能”的音乐输出,就该有同样“立体声”“多声道”的耳朵来接收。多元文化的“交叉感染”,“轻”“重”音乐之间的鸿沟已非泾渭分明,势不两立,而是相互渗透、彼此补充的了。“超级天才指挥”普列文一面身兼三个交响乐团的指挥,一面却在洛杉矶的夜总会里组织了一个爵士乐队。他说:“我唯一的原则是不论演员们做什么,只要他们不亵渎音乐就行。”美国作曲家格什温将爵士乐融入交响乐之中,创作了轰动乐坛的《蓝色狂想曲》,使他成为“爵士阵营和正统音乐之间的一个纽带”。法国作曲家米约的创作深受流行音乐的影响,在他创作的芭蕾舞曲《世界的创造》中只用了一个十七件乐器的爵士乐队;至于美国“现代音乐之父”科普兰的早期作品,干脆被称作“法国的一爵士的”,在他的《剧场音乐》《钢琴协奏曲》《维特勃斯克》和《交响颂歌》中,爵士乐几乎成了他的“母语”……
世界真奇妙,音乐有多好。让我们竖起三只耳朵来听音乐吧!
(摘自陈钢《三只耳朵听音乐》)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典音乐是属于过去的音乐,作为一种健康、明朗的感情符号,始终在历史的长河中恒久不衰,闪烁异彩。
B.流行音乐是属于现代的音乐,它随着时尚风向不断变换,时而震耳欲聋,时而低语回荡,受到青年人的青睐。
C.现代音乐是属于未来的音乐,这种说法如从其实验性与超前性而言,是可以的,它呈现出一个崭新的音响世界。
D.让我们竖起三只耳朵听音乐,就是要从古典、流行、现代音乐中感受世界的奇妙和音乐的美好。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表现真善美的古典音乐,能使心与心之间彼此关照沟通,这一点,得到了让·保尔很形象的解释。
B.“穆扎克”通过人造卫星将音乐传送到世界各地的用户中,用户听了这些音乐,都收到了预期效果。
C.摇滚乐与“情调音乐”风格迥异,是现代人的心理节律的两个极致,也是对人类“原始本体”的追寻和回归。
D.现代音乐“全信息”与“多功能”的音乐输出,要求我们应该有同样“立体声”“多声道”的耳朵来接收。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马斯洛所谓古典音乐能使人达到感情的“高峰体验”,与荀子所谓音乐“入人也深”的特征相契合。
B.如果人的生理、心理失衡,最好是听听古典音乐,尤其是听听巴洛克时期的慢节奏音乐将大有益处。
C.爵士乐在美国“现代音乐之父”科普兰的早期作品中,几乎成了“母语”,说明爵士乐是其最擅长的表现手段。
D.普列文、格什温、米约与科普兰等音乐家的创作实践,表明了不同音乐之间可以走向相互渗透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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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的成长
①1939年,费因曼进入普林斯顿大学高等研究院深造。麻省理工是一所完全美国化的学院,学生不修边幅,学风自由散漫,但却充满了灵气;而普林斯顿则具有浓厚的美国传统,优雅而严谨。费因曼不喜欢繁文缛节,不过,普林斯顿有些地方很合他的胃口。学校规定晚餐时,学生必须穿上统一的又宽又大的长袍,费因曼很快发现了它的好处,每次打完球回来,大家不用洗澡换衣服,套上长袍就直奔餐厅,从而省了不少麻烦,费因曼觉得穿这样的长袍太方便了。
②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都有回旋加速器。麻省理工的回旋加速器放在一间洁净的房间里,控制室则在另一间房间,那里一尘不染,学生一般是不能接触这台机器的。而普林斯顿的那台回旋加速器,则放在一幢陈旧的大楼的地下室,房间里爬满了电线,许多开关悬在电线上,冷却水从水阀不住地滴出来,各式各样的工具扔得到处都是,世界上没有比它更乱的实验室了。费因曼面对这“一团糟”的实验环境兴奋不已,这里表面上看乱糟糟的,但正说明这台仪器是科学家们自己亲手安装的,每个人都知道这部机器的来龙去脉和每一部分的功能,普林斯顿之所以出了那么多的研究成果,正是因为科学家们真正在使用这台仪器,而不是把这台昂贵的机器做摆设。
③费因曼的导师是著名的物理学家约翰。惠勒。在惠勒的指导下,他开始致力于解决如何消除量子电动力学中诸如电子自能等困扰物理学的老大难问题。他的想法是:一个电子对附近的电子作用,使他们产生效应,这才是辐射反应力的来源。为此,他试图用超距作用来避免自由场,并且使用推迟势和超前势的叠加来建立新的模型。费因曼的这套想法虽然和标准的量子力学理论有很大的差异,但是它却有可能解决古典物理中电子自我作用这一困难,从而展出一套量子理论表达的新形式。
④惠勒觉得费因曼的想法很有创意,因此建议他就这个问题做一次学术报告。尽管这是费因曼生平第一次做学术报告,他仍然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主持报告会的维格纳教授,他才感到了紧张。维格纳教授告诉他,罗素将来参加研讨会。罗素的大名把费因曼吓了一跳。维格纳接着说:“我想冯。诺伊曼教授也会有兴趣的。”诺伊曼教授是当时世界上最著名的数学家,,费因曼吓得脸都黄了。维格纳接着又说:“爱因斯坦很少参加我们地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他也会来。”费因曼这时已是面无人色了。不过,等到真的上了讲台,费因曼却一点也不紧张了,只要一思考物理问题,他就会全神贯注与要说明的问题上,一切杂念都会飞到九霄云外,下面的听众是谁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了。
⑤1941年12月,美国卷入世界大战,从而暂时中断了费因曼的研究工作。军队到普林斯顿校园招聘科学家,特别声明要物理学家。军队招聘物理学家的消息,使费因曼十分兴奋,也激起了他的爱国热情,他毅然放弃了到著名的贝尔实验室工作的机会,参加了研制原子弹的“曼哈顿计划”。在洛斯阿拉莫斯,科学大师云集,而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费因曼只是个无名小卒,但他以大胆和敢提反对意见而著称。费因曼的顶头上司、理论物理部的主管是大名鼎鼎的汉斯。贝特,但和这样的人物谈论问题,费因曼也毫无顾忌地与之展开争论甚至争吵。与读书的时候一样,费因曼只要一谈物理问题,就会全用:“不,你错了”、“你简直疯了”之类的话去刺激对方。费因曼不怕大人物,不怕权威,而许多大人物也因此愿意接近他。一天,尼尔斯。波尔来到了洛斯阿拉莫斯。波尔在接见那些大人物之前,先找来费因曼讨论问题。因为老波尔知道这些大人物个个都怕他,只有费因曼会指出他的想法中的谬误,因此讨论问题时,单找那些只会说“是,波尔博士”的人是不行的,而应该先听听那些会说“你疯了”之类的小伙子的意见。
(摘编自《犹太名人传•科学家传》)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地两项是()

A.费因曼就学于普林斯顿大学,师从著名物理学家约翰。惠勒,由顽童逐渐成长为一位令人赏识的科学家。
B.文中写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大学对回旋加速器实验室的不同设置与管理,目的在于突出两校迥异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C.费因曼致力于决如何消除电子自能等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构想,建立了新的理论模型,其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意义。
D.一谈到物理问题费因曼就会用话语去刺激对方,但许多大人物却愿意与他交流讨论,因为他能给对方学术帮助。

E.本文先写费因曼求学的一段经历,再写参加工作的后的一个片段,选材集中、丰富,富有典型意义和感染力。
第④段对费因曼进行了哪些神态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费因曼的成长得益于哪些有利因素?请简要分析。
费因曼是一位具有什么个性特征的科学家?从他身上,你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每小题3分,共9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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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
①吴作人,安徽泾县人,生于江苏苏州,从师徐悲鸿先生,并参加南国革新运动。在素描、油画、艺术教育方面都造诣甚深,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更是别创一格,自成一家。吴作人是继徐悲鸿之后中国美术界的又一领军人物。
②吴作人于1930年赴欧洲学习,先入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考入比利时布鲁塞尔王家美术学院白思天院长画室学习。入学第二年,即在全院暑期油画大会考中获金奖和桂冠荣誉。他勤奋学习,掌握了熟练的专业技能,创作了数量可观的油画作品,表现出非凡的艺术才能。
③吴作人在接受了西方现实主义艺术思潮的熏陶之后,很自然地形成尊重自然、以造化为师的艺术信念,力图以加强写实来克服艺术语言日益空泛、概念的厄运。因此,他明确提出:“要到社会中去认识社会,在自然中找自然。是自然之微奥、伟大,纷杂于万象之中而隐没,藉艺人之心再映,方显其美和其力。”
④吴作人首先认为大自然是“微奥、伟大”的,其中存在着“美与力”,这是一切艺术创造的源泉。画家要“创造万象”,必须先“深知造化”“师自然”。自然如同艺术的母亲,只有直接吸吮母亲乳汁才是最富营养的。所以,吴先生后来又比喻说: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⑤吴作人认为,一部极好的录像带,经过几次拷贝,色彩退化,影像失真,距原版已经十万八千里,如果以这样的基础再来“创造”,能有什么出息呢?其作品之低下蹩脚就可想而知了。只有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之源中去汲取营养、获得灵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摹仿因袭、一代不如一代的衰落退化局面。
⑥吴作人诚恳地以自然为师,又坚决反对作自然的奴隶,总是充满活力地进行艺术创造,有所取舍、夸张、变形、变调、加工、提炼。熊猫形象的创造,就是吴作人师造化夺天工艺术观念的具体体现。
⑦为了表现一种稚拙的情趣,吴先生大胆舍去那带着血丝的小红眼睛的真实刻画,把熊猫概括为黑白分明的色块组合。充分体现着形式美的构成原则,体现着书法艺术的情趣。这样,从生活到艺术,经历了一次质的飞跃。吴先生笔下的熊猫形象,是其创造的一种表现憨厚可爱、稚拙纯朴之美的典型。
⑧为了再创造,为了夺天工,吴先生把中国画关于立意和意境的观念,融入自己艺术创造体系。他说:“中国画主立意,‘贵乎思’,重‘气韵’,讲究‘意在笔先’,说明画家之‘心’,之‘意’、之‘思’、之‘气’,常常成为是否能‘夺天工’的关键因素。通过这些画,你可以听到隐于画后的画家的心曲,感到溢于画外的画家的激情,也可以体会到画家们在艺术劳动中的甘苦。”
⑨吴作人先生师造化、夺天工,力图融诗书画于一体,追求自然美、形式美、意境美、气质美。在现实主义艺术体系内最大限度的发挥艺术家主体的创造意识,把写实与写意、再现与表现结合起来,从而融合了东方与西方的审美情趣,融合了现代与传统艺术的追求。在具象艺术语系抒发得淋漓尽致,出类拔萃。
⑩早在40年代,吴先生就曾预言:“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正是中国新艺术面目孕育的时代,正是在作风与内容上谋新出路的时代,正是要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而这种接受外来影响建立新生命新形式的观念,因敦煌古壁画的启示而更确信。”
11自从那时以后,半个世纪过去了,吴作人先生当年“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的“新的面目”终于逐渐显现了。这种融汇东西古今而创造的新面目,逐渐为现代的中国接受、欣赏,也已经为西方人士所认可和赞扬。
(选编自2013年3月17日《江南时报》)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作人曾经师从徐悲鸿先生,他在中国画创造方面别创一格,自成一家,成为中国美术界绘画成就仅次于徐悲鸿的领军人物。
B.作者从吴作人早期在欧洲的学画经历与其作品的关系这一角度,以吴作人一系列画作为例,揭示了他的求学经历对其绘画作品的影响。
C.绘画作品中往往能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创作主张,吴作人笔下的熊猫,可以说是他实践自己创作思想的代表作品之一。
D.吴作人本人40年代主张“尽量吸收外来影响来创造自己”,并“建立新生命新形式”,说明他已经看出中国艺术远不如外来艺术,只有学习外来的才能创新。

E.在创作上,吴作人“不断在找,不断吸收,不断在试验”,并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创作思想,并为中西方人士所接受,欣赏和赞扬。
吴作人是怎样在绘画中实践自己的创作主张的?
怎样理解画横线这句话的深刻含意?
艺术家“应该做大自然的‘儿子’,但不是做自然的‘孙子’,不但不要做自然的‘孙子’,也不要做人家艺术的‘儿子’。”
试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探究:吴作人成功之路给我们那些人生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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