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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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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兹拉特
〔美〕艾·巴·辛格
每年灯节前后,大雪飘飘,天气很冷,从村子通往城里的路也总是覆盖着雪。可今年是个暖冬,只下了很少一点儿雪,田里芳草青青。
经过很长时间的犹豫之后,硝皮匠勒文决定把家里的山羊兹拉特卖了。因为它老了,挤的奶也很少。城里的屠夫费佛尔答应给他八个盾。这样一笔钱足够他买灯节用的蜡烛,以及土豆、煎鸡蛋薄饼的油、给孩子们的衣物和全家过节的种种开支了。于是,勒文叫他的大儿子阿隆把山羊牵到城里去。
听到这事,阿隆的母亲不禁泪流满面。阿隆的小妹妹安娜和米丽昂也哭了起来。阿隆当然也知道把山羊牵到费佛尔家去意味着什么,可他只得听从父亲的命令,将一根绳索套在兹拉特的脖子上。他随身带上两片涂了奶酪的面包,准备路上饿了吃。
在阿隆给山羊套上绳索时,全家人都出来向兹拉特告别。可兹拉特还是像往常一样,显得那么温驯那么可亲。它舔着阿隆的手,摇晃着它下巴上那小撮白胡子,它知道,主人每天喂它,从不伤害它。当阿隆把山羊牵上通往城里的路时,兹拉特才觉得有点奇怪,它用疑问的目光,似乎在问:“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离开村子那会儿,太阳还闪闪发亮。突然一大块乌云从东边涌来,很快地盖满了整个天空,天黑得如同夜幕降临前的黄昏。起先,阿隆还以为又要下雨了,可没想到下起冰雹来。不一会儿,冰雹竟又变成了纷纷扬扬的大雪。
十二岁的阿隆见过各种各样的天气,但他还没见过这么大的雪。顷刻,整个大地被白雪覆盖。通往城里的路本来就又窄又弯。这时根本看不清路了。阿隆已弄不清楚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凛冽的风很快又穿透了他单薄的棉衣。当兹拉特的腿在雪里越陷越深时,它开始转过头去,它那温和的眼睛似乎在问:“这么大的风雪,我们为什么不回家?到底要去哪儿?”阿隆希望有个农民赶车路过,可却连个人影也见不到。
雪越来越大,棉絮般的雪花旋转着飘落下来。透过雪层,阿隆的靴子触到一块新翻过的松软的土地。他敏感地感觉到他们迷路了,他知道,这实在是一场猛烈的风雪,如果找不到个避风雪的地方,他们都将冻死。
突然,他眼前出现了一个大雪堆,他牵着兹拉特,好奇地朝着那一大堆雪走去。当他走近时,发现这是一个极大的埋在雪底下的草堆。
阿隆高兴极了,他费尽力气,在雪中开出一条路。这个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完全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一到干草堆边,他为自己和山羊挖了一个洞。尽管外边极冷,可草堆里却是那么暖洋洋的。再说,干草又是兹拉特的食物。他们钻进去之后,阿隆用干草封住洞口,只留下了一个类似天窗的口。
兹拉特吃饱后,坐在后腿上,阿隆吃完了他那两片涂着奶酪的面包,他仍觉得饿得慌。突然看见兹拉特乳房涨鼓鼓的全是奶。于是,他立即靠着山羊躺下,对准奶头,使他挤的奶直接射进嘴里。兹拉特并不习惯这样的挤奶法,不过它纹丝不动。
外边,大风将雪片堆积在洞口处,四周变得一片漆黑。干草堆里一点不冷。草堆里的野草和野花散发出夏日阳光的温暖。兹拉特上下左右不时地吃着草,它的身子散发出热气,阿隆靠着它缩成一团。他便一边捋着兹拉特的毛一边问它:“兹拉特,我们现在的一切,你是怎么想的?”
“咩——”兹拉特说。
“如果我们没有找到这个草垛,我们俩现在不都得冻僵了?”阿隆说。
“咩——”山羊又答道。
“如果大雪仍继续这样下的话,我们可能要在这儿呆几天。”阿隆解释说。
“咩——”兹拉特叫了一声。
“‘咩——’是什么意思?噢——你不会说话,可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说,我需要你,你也需要我。是吗?”阿隆耐心地说。
“咩——咩——”兹拉特试着要说明白。
……
大雪下了整整三天三夜。第三天夜里,雪停了。但阿隆还不敢摸黑找路回家。他钻出草堆,环顾周围的世界。夜空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圆月在雪地上洒下片片银辉。一切都那么洁白,那么安静,沉浸在宏大天地的梦幻之中。星星显得那么大,又那么近。月亮在苍穹中游弋,就像在大海里一样。
第四天早晨,阿隆听到一辆雪橇的铃铛声。原来,草堆离大路并不远。阿隆牵着兹拉特,向赶雪橇的农民问路。不过,他没有询问通往城里和屠夫费佛尔家的路,而是回村、回家的路。在草堆里,阿隆就决定再也不与兹拉特分离。
……
家里一片欢腾。阿隆讲述了他如何找到那个大草堆,兹拉特又是怎么给他奶吃。阿隆的妹妹们抱着兹拉特,亲了又亲,并给它拿来胡萝卜和土豆皮。兹拉特一边贪婪地吃着,一边咩咩地叫着。
此后,全家人谁也没有再提起卖兹拉特的那件事。现在,寒冷的冬季终于降临了,村民们重又需要硝皮匠勒文来帮忙。在持续八天的灯节里,阿隆的母亲也能每晚做些油煎鸡蛋薄饼给孩子们吃,兹拉特也有一份。吃完煎饼,阿隆、米丽昂和安娜玩陀螺。兹拉特也不离开,坐在炉旁,在闪亮的烛光里,看着嬉笑玩耍的主人们……
有时,阿隆问它:“兹拉特,你还记得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三天三夜吗?”
兹拉特用角搔搔颈背,摇摇长着胡子的脑袋,发出它那惟一的声音:“咩——”  (有删节)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硝皮匠勒文决定把家里的山羊兹拉特卖了就是因为“它老了,挤的奶也很少了”。
B.这篇小说的时代背景模糊,作者借助这种时代背景不明确的写法描摹出人与动物间有可能恒久存在的亲情状态。
C.小说在情节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山羊和主人单向的情感流动,作者不露痕迹地传达出人与动物之间彼此的深情厚谊。
D.为了突出小说的情感主题,在描写山羊兹拉特这一形象时,多处使用了拟人手法,这也给我们留下了温馨的回味。

E.这篇小说构思新颖,富有生活情趣,充满了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情节,风格独特,吸引着我们阅读的兴趣。
请简述小说的情节
请分析文中划线句子的作用。
辛格是一位极具悲悯情怀的作家,悲悯情怀是指人类对外界、他人或生命慈悲怜悯的情怀,是人类最高尚的一种胸怀,请谈谈作品中悲悯情怀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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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约会白桦
张波
⑴好几年前,一位北方朋友问我,你看过冬季里的白桦林么?我摇头。他说,那你一定要看看,否则你算不上真正的北方人。我问他,你看了是什么感觉?他沉默良久后对我说:“当时,我想哭……”
⑵这句话让我无法忘怀。
⑶前年,在新疆,我看到了大片夏季的白桦林。在宽阔的额尔齐斯河的两岸,生长着无数的白桦,浓荫蔽天,如同一道绿色的云将那冷冷的河水覆盖着。远远看去,那些白桦纤弱得令人怜爱,茂密的树冠仿佛随时都会使那苍白的树干折断。走到近前,你会感觉到如同面对着一排倾国佳丽,个个亭亭玉立,风姿绰约——那时,我感觉到,再没有比白桦更能体现女性风采的树木了,也再没有比白桦更能够让男人动心的树木了。
⑷然而,冬季的白桦呢?那让人看了“想哭”的白桦呢?
⑸现在,我终于踏上了黑河的土地。我明白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和白桦在此时此刻约会。没错,是约会——一次企盼已久的相会。
⑹果然,在一片纤尘不染的雪原上,我看到了梦中的白桦林。蓝得纯净无比的天空下面,一大片白桦默默地伫立在雪地上。用白璧无瑕之类的语言形容这片雪地是不够的,因为这雪地尚无一行人和兽的脚印,真的是令人不忍落脚。雪野无言,静谧得令人感到听觉功能的存在已毫无必要。
⑺她们有一种特殊奇异、难以言说的美。她们身处严寒,立足冰雪,躯干纤细却又永远笔挺,枝杈柔弱却从不倒垂。虽叶片全无仍傲然于世,经霜侵雪欺却纯洁如斯。她们经历过无数次与风雪的抗争搏斗,这可以从她们身上爆起的树皮和深深的裂口看出。但她们在严寒中生长得如此从容,如此平静,看不出有任何一点痛苦的表情。她们的全部生命力永远向着蓝天和太阳。
⑻我恍然——“亭亭玉立”并非只是一种婀娜的姿态,“玉树临风”也不尽是一种单纯的潇洒。达到这样的境界,都需要一番经历,一个过程,以及一种磨练。
⑼我缓缓地向她们走去。此时,我已经不敢随便向她们道一声“你好”了,因为我知道,现在的我还没有资格同她们平等对话。与饱经风雪的她们相比,我,只不过是一个未谙世事的小毛头。
⑽我走进她们当中。我能感觉到她们的呼吸、窃笑、私语。我知道,她们此时正在打量着我这个远道而的、冒冒失失的赴约者。从单纯精神意义上说,我和她们前生有缘,今世有约。我定定神,看到了她们身上的无数只眼睛。这些眼睛美丽而有神,多呈鱼形,如那远古的图腾。片刻之后,我心痛万分地发现,她们的每一只眼睛都是一次苦难的证明,都是某一次断裂和夭折的记号。想想吧,这是何等的壮烈和悲怆啊——每经历一次摧残,她们,便睁开一只眼睛!
⑾然而,这些眼睛里没有泪,只有情。你会感觉到白桦林没有恨,只有爱。最苦的是她们,最美的也是她们;最纤弱的是她们,最有生命力的还是她们;最令人怜爱的是她们,最让人肃然起敬的还是她们。
⑿白桦林啊白桦林。面对这雪中的白桦,好男人不能不流泪。
⒀走出白桦林,我回首看去,白桦无语,林梢微动。我已经无法看到她们的眼睛了。但我知道,她们的每一只眼睛都将永不闭合,她们的目光会永远注视我,无论我走到天涯海角,这目光中所传达出的一切都与我同在。我的身后,是两行深深的足迹,那是我前赴约的证明,更是我朝圣的记录。尽管待到春雪融,这足印将消失殆尽;尽管此刻告别白桦,这一别也许就是永远!但有一点是无疑的,那就是,这样的一次约会已足够我受用终生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写冬日白桦处于蓝天下、白雪中,意在用环境烘托白桦的纯洁、美丽,为下文的感叹作铺垫。
B.“我缓缓地向她们走去”中“缓缓”二字,显示作者此时内心的沉重,他的脚步因此变得缓慢而艰难。
C.由初见雪地白桦时向她们问好,到后不敢随便问好,说明作者由初时的随意,变为后的郑重。
D.文章用“想哭”描述看到冬日白桦的感受,显示了冬日白桦的品格带给作者巨大的心灵震撼和冲击。

E.作者认为,白桦树身上的眼睛是她们久经磨难的证明,因为每次磨难,白桦都会睁开一只眼睛。
作者写冬天的白桦树之前,写到夏天的白桦,这样写的用意何在?



统观全文,试分析文章结尾为什么说:“这样的一次约会已足够我受用终生”?




实用类文本阅读(共21分)
大师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福建漳州人,著名文学家。被西方社会誉为除孔夫子外,最广为西方人认识的中国文人。他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的我国近代著名的文化大师。
林语堂说:“我从未有写过一行讨当局喜欢或是求当局爱慕的文章,我也从来没说过讨哪个人喜欢的话;连那个想法也压根儿没有。
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拿着棍子、石头等简单防御工具,与警察展开了肉搏战。他早年苦练的棒球技术发挥了威力,他投起石头来,又准又狠。围观的群众不断叫好,源源不断地给他补充“弹药”。搏斗中,他的眉头被击中,鲜血直往外冒,周围的人劝他回家休息,他坚决不肯。妻子看见林语堂满身是血地回来了,很是心疼,她不许他再上街。可一不留神,林语堂又偷偷地带了一袋石头出门了。
林语堂在美国留学期间受过胡适的资助。后来胡适任民权同盟北平分会的会长,撰文反对“释放一切政治犯”的主张。林语堂认为他违背了民权同盟的章程,不顾与胡适的私人交情,坚决赞成将他开除出会。
林语堂的介直感动了陈友仁,1927年他邀请林语堂到汉口的革命政府担任外交部秘书长,地位仅次于陈友仁这个部长,但半年后林语堂即离开了武汉。这六个月,是林语堂一生中唯一的官场生涯。他说:世界上只有两种动物,一是管自己的事的,一是管人家的事的。前者属于吃植物的,如牛羊;后者属于肉食者,如鹰虎。林语堂说吃植物的不能和吃肉食的在一起共事,于是决定辞官。
林语堂说:“我是农家的儿子,在山里长大,我心思和偏好都简朴。童年时与自然接近,足为我一生智识与道德上的后盾,使我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林语堂是中外闻名的学者,但他的天性中却充满了真稚。
林语堂曾一度心血来潮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只好寄居在朋友家中。妻子非常担忧,每天都重复说:“我们没钱了,我们欠人家钱。”林语堂天性乐观,他说:“我像一个皮球,你把我压在深水里,我还是会浮到水面。你别担心,我写过了不少东西,这支邋遢的笔还可以赚两个钱。”
在上海居住时,幼女林相如七岁生日那天,林语堂一早起来就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写上女儿的名字,高兴地像个小孩子。大家唱“生日快乐”时,他为女儿们甜美的歌声感动不已,流下泪来,他不停地亲着相如,并送给她一元钱,林语堂一家常年在国外生活,但他一直教三个女儿学习中文,亲自为她们讲解中国的历史、文化、哲学等。一次,林为女儿们讲授唐诗,讲到崔护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时,他声情并茂地讲述着诗中的故事,哭得涕泗横流,将书都打湿了。和女儿们一起读《红楼梦》,有时他也哭得眼泪汪汪的。
曾跟随林语堂编撰英汉词典的马骥伸说:“他从不矫饰,极少挑剔;对一切新鲜的人、事、物都充满了纯真的好奇,但大都浅尝辄止,并不耽溺。”
林语堂生活上不拘小节,在宴席上,他弄不清自己的酒杯和邻人的酒杯。经常喝错,看上去常常糊里糊涂。有一次,他和夫人应邀去一个美国朋友家中吃饭,结果弄错了日子,提前一个星期去了,二人知道弄错后还傻傻地一直坐在朋友家的客厅里,朋友的夫人只好马上准备饭食,胡乱给他们做了点吃的。
第一个将英文单词“humour”译成中文的是王国维,翻译为“欧穆亚”,此后,“humour”出现多种译法,林语堂译为“幽默”,最终是林的译法普及开来,他也被称作“幽默大师”。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在《一夕话》中还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1932年底,蔡元培和宋庆龄成立了中国民权保障同盟,林语堂和鲁迅都加入其中。后来林语堂办《论语》,做了“幽默大师”,鲁迅不能理解,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
1934年,林语堂和同行意见不和,离开《论语》,另起炉灶,办起了《人间世》。《人间世》走的也是谈幽默的路子,遭到左翼文人的攻击。鲁迅也说幽默文学是“麻醉文学”。林、鲁两人关于翻译究竟应该“信达雅”还是“直译”发生争执,惹得鲁迅十分不快,林语堂批评鲁迅是“左倾急进主义”,是想“做偶像”。两年之后,林语堂远赴美国,终此一生,就再没有同鲁迅见过面。
1976年3月23日,林语堂病逝于香港,享年八十二岁。
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林语堂研制中文打字机,结果没弄成,几乎倾家荡产,作者是要用此事说明文人不能进行科学研究。
B.1925年底,“首都革命”爆发,林语堂和群众一起,同警察搏斗,头部受伤也不在乎,可见林语堂性格中有好斗的天性。
C.林语堂偏好简朴,鄙视社会中的伪善和人情的势利。他在武汉做官六个月,由于受到别人的排挤,他便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官场生涯。
D.林语堂天性乐观,偏好简朴,生活上不拘小节,从不掩饰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外部世界充满纯真好奇。

E.林语堂生活中不时表现得糊里糊涂,是因为这样的人太多的心思都用到了做学问上,不关心生活中的小事。
林语堂为人正直耿介,请概括这种性格表现在哪些方面?
综观全文,请谈谈林语堂在文化方面的贡献。
林语堂提倡幽默文学,做了“幽默大师”;鲁迅却强烈反对,他认为在血与火的斗争中,是没有幽默可言的,“只要我活着,就要拿起笔,去回敬他们的手枪”。对此你赞成谁的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共26分。
高棉的微笑
在人类自古至今的所有表情中,微笑是最温暖贴切,并且能够到达心灵深处的情感见证。
在我们内心,微笑就是幸福的代词。人生是追求幸福的一个漫长过程,只是这个过程太遥远漫长。科学的发展使人们弃用苦行跋涉,改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奔向前方。然而幸福依然隐藏在宇宙深处。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它被雕刻在与地球同龄的石头上。
在踏上柬埔寨的土地之前,我只知道那是一个苦难而贫穷的国度——这个国家从1945年之后就战争不断。地球上埋设的l亿枚地雷,其中就有1000万枚播种在柬埔寨18.1万平方公里的马蹄形国土上。我已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这不是一次幸福之旅、微笑之旅;最初,我只想试图穿透一片无边的密林,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
但一踏上柬埔寨的土地,我却感到了久违的宁静。当全球化扩张到了世界每一个角落的时候,柬埔寨的丛林仍坚守着土地的原色。此时,高棉的微笑出现在我眼前。
巴戎庙是吴哥古城的中心,公元12世纪吴哥王朝的加亚巴尔曼七世矗立其中。那是一张庄严的脸,展示着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笑容,是这个国家的标志。他在雄伟壮观的巴戎庙的石头上微笑了千年。在阳光雨露下,他将自己的表情化成了高棉的一粒种子,种植在柬埔寨的土地上,最终变成花朵盛开在柬埔寨人沧桑的脸上。
柬埔寨是一个饱经战乱的国家,战争给人类心灵造成的无情创伤是无法用时光抚平的。
我在路边上看到了一群席地而坐的柬埔寨人,他们是一群快乐的演奏者。当我发现这群演奏者席地而坐,旁边都摆放着一只假肢的时候,我才发现路边那块醒目的木牌。木牌上“地雷受害者”几个汉字子弹一般击中了我。地雷受害者,是这一群高棉汉子共同的身份,他们身旁的假肢,是战争残酷和人生不幸的一张证明。然而这群不再年轻的柬埔寨汉子,只是静静地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中。演奏者黧黑瘦削的脸上,有着低垂而沉静的眼神,绝无招揽乞求。只有当我们在他们面前投放不同币种的小额钞票时,他们才会抬起头,用微笑和颔首表示感谢。他们的表情同巴戎庙石头上加亚巴尔曼的高棉微笑如出一辙。
我在路边找了一个水果摊休息。水果摊的摊主是个青年女子。语言堵塞在柬埔寨丛林中的小路上,无法通行。女摊主便始终用微笑同我们交流,她很麻利地斫开了坚硬的椰子,一股清澈甘甜滋润了几个异国游客焦渴的口唇,高棉的味道像微笑一样漫过我们的心田。
就凭着一个廉价的椰子,我们在小摊的木凳上休息了一个多小时。不断有人过来购买饮料和香烟,摊主忙碌着,她总是不忘向坐在一旁聊天的我们展示微笑,她没有因我们久久地占用她有限的几个座位而厌烦和不满。她的牙齿白净无瑕,露齿一笑,仿佛宽容了我们的麻烦和打扰。卖椰子的柬埔寨女人年轻,却并不美丽,但是她的微笑让我感到温暖和亲切。她的表情是高棉的微笑开出的玫瑰。
柬埔寨是一个尚未被全球化侵占的国家,所以它的微笑历经千年依然那么纯真安详。散文家祝勇说:“全球化正在抹平空间的差异,仿佛一切都可以通用和置换,包括人和物,只有大地的面貌除外。后者拒绝参加这一拙劣的游戏,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原有的角色。当我们无法根据口音、人种、商品、建筑甚至风俗来分辨自己所处的空间位置时,我们便需要向大地询问,并通常能够得到准确的答复。”确实如此,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
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这样的微笑,只要见过一面,就会雕刻在你的脑海里,终生不会忘记。它已经倾倒人类千年,让我们从任何一个方向,都能听到了安详的钟声。
(取材自詹谷丰散文《一个男人的微笑》)
下面对文本的解说正确的两项是

A.因为高棉的微笑被雕刻在石头上,它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恒久的微笑。
B.文章对地雷数量的介绍,直接突显了柬埔寨人民长期受战争折磨的苦难。
C.只有经苦行跋涉,而非用高速的火车、飞机乃至火箭,才可以找到幸福。
D.“我”本意是窥视一个古老王朝的隐秘历史,却无意发现了幸福的根源。

E.战争给人类造成无法抚平的创伤,微笑却可以使高棉汉子完全忘记痛苦。
本文写到三种微笑的“高棉人”:加亚巴尔曼七世、快乐演奏者、水果摊女主人,请概括地说出,从这三种人的微笑中,你分别读出了什么?
结合上下文,解释“在全球化疯狂扩张的今天,微笑的高棉,正是这样一块可以给我们指引和答复的大地”一句的含意。
文中说“高棉的微笑,是人类最幸福的表情”,依据文本并结合自己的经验体会,谈谈你对这句话的感悟。字数在150字左右。

阅读《范爱农》选段,完成小题。共6分。
①不久,忽然从同乡那里得到一个消息,说他已经掉在水里,淹死了。
②我疑心他是自杀。因为他是浮水的好手,不容易淹死的。
③夜间独坐在会馆里,十分悲凉,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但无端又觉得这是极其可靠的,虽然并无证据。一点法子都没有,只做了四首诗,后来曾在一种日报上发表,现在是将要忘记完了。只记得一首里的六句,起首四句是:“把酒论天下,先生小酒人,大圜犹酩酊,微醉合沉沦。”中间忘掉两句,末了是“旧朋云散尽,余亦等轻尘”。
④后来我回故乡去,才知道一些较为详细的事。爱农先是什么事也没得做,因为大家讨厌他。他很困难,但还喝酒,是朋友请他的。他已经很少和人们来往,常见的只剩下几个后来认识的较为年青的人了,然而他们似乎也不愿意多听他的牢骚,以为不如讲笑话有趣。
⑤“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时常这样说。
得到范爱农的死讯,作者先“疑心这消息并不确”,却又觉得“极其可靠”,前后表述是否矛盾?请简要分析。
作者写“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一句的用意是什么?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小题。每题3分,共18分。
中国现当代作家写人物的,可谓高手如云,汪曾祺无疑是里面的佼佼者。不过汪曾祺常分不清自己写的是小说还是散文,人家说是什么他就表示同意。比如他写的《故乡人》,你要非说是小说,也未必不可以。好比买千里马,能够日跑千里就行了,不一定非得计较是黑是黄是公是母。我们不妨从它所表现的情致入手,去感悟、去 (品味/品鉴)。忘了名目去看文,再忘了文去看人,最后人文忘,得到一片光明澈的心,这是阅读的 (高尚/高贵)境界。
把人物写好,方法很多。但是挖空心思去磨“方法”,又不一定能够写好。鲁迅和汪曾祺都不是先设计好了方法才去写作的,他们首先是“要写”,然后才是“会写”。鲁迅说“□□□□□□□□”,老舍自称“写家”,他们是何其看重那个“写”啊。如果我们对于笔下的东西没有“要写”的 (迫切/急切)愿望,那种种方法恐怕都无用武之地,最后采用的只能是“挤牙膏”的方法。
心中有东西要写,才能避免没话找话,无病呻吟。“要写”,好比一盏明灯,把你所写的那间屋子照得亮堂堂的,下边具体“怎么写”,就不难纲举目了。
目的明确、充满自信的好文章,根本用不着在写法上故弄虚。巴金先生多次强调自己是“无技巧”作家。“写作目的”明确了,“写作方法”往往会随之涌来,水到渠成。司马迁写了那么些列传,体例、方法都差不多,却不使人因为“雷同”而感到厌烦,这里的关键在于他知道为什么要写,他有让笔下的人物随着文字“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自信。他把一些反抗正统秩序的“自掌正义”的人写入《游侠列传》,这本身就是惊世俗之举。至于具体写法,如同评书里常说的,是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文中加点字的注音或字形都正确的一项是

A.佼佼者(jiāo)
B.磨(zhuó)人文
C.澈(chéng)故弄
D.惊世俗(hài)纲举目

在文中方格处填入下列诗句,最符合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的一项是

A.吟罢低眉无写处 B.文章得失不由天
C.敢遣春温上笔端 D.于无声处听惊雷

在文中甲乙丙处依次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品鉴高贵急切 B.品味高贵急切
C.品鉴高尚迫切 D.品味高尚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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