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徐学平的《母亲那碗腊八粥》一文,回答后面题目。
①儿时的记忆中,每当迈进了腊月的门槛,母亲便开始扳着手指数起日子来,念叨着:“快到腊八了,又该给你们熬腊八粥喝了……”
②我小的时候,乡村还是比较贫困的,粥可谓是庄户人家的主食了。那年头,稠粥是不敢奢望的,生活不宽裕的家庭,因为舍不得多放米,有时稀得能照出人影儿。只有富裕点的人家,那粥才浓些,是真正的大米粥,人们就夸张地说成“竖勺子不倒”了。这粥,最好喝的当然还得数腊八粥,但除了过腊八节,寻常的日子里更是难得吃上一顿的。
③据老辈人说,朱元璋小时候家里很穷,为了度日,便给一家财主放牛。有一天放牛归来时牵牛走过一座独木桥,牛一滑跌下了桥,将腿摔断了。老财主气急败坏,便把朱元璋关进一间房子里不给饭吃。朱元璋饿得够呛,忽然发现屋里有一鼠洞,扒开一看,原来是老鼠的一个粮仓,里面有米、有豆,还有红枣。他把这些东西合在一起煮了一锅粥,吃起来香甜可口。后来朱元璋当了皇帝,过上了好日子,为了铭记当年被财主关进房子忍饥挨饿的痛苦经历,便叫御厨熬了一锅各种粮豆混在一起的粥。吃的这一天正好是腊月初八,因此就叫“腊八粥”。
④传说故事在小孩子心中总是神奇的,因此,在清晰地记下了这个美好故事的同时,也记住了那年那月腊八粥的诱人甜香。
⑤每到腊月初八,母亲就会早早起床熬腊八粥。腊八粥的食材是很丰富的,除了可以选用豌豆、黄豆、红豆、绿豆、高粱等粮食作物之外,还可加入青菜、茨菇、荸荠、红枣、白果等蔬菜和干果。听母亲说,据“腊八”一词中的“八”字,一般在配料时都是以凑齐八样为宜,搭配可随各人喜好而定。
⑥熬腊八粥是很费时的,但母亲却总是很有耐心。她先将豆油在锅里烧热,再放进葱花和盐爆锅,然后逐步加入水和配料,待锅烧开后才会放点菜叶进去搅匀。其中,花生米是母亲用菜刀在面板上挨个切成碎块的,喝着母亲的腊八粥,每当嚼到里面的花生米时,感觉那味道真是格外的香。
⑦当浓浓的香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母亲便开始喊我们起床。腊月正是呵气成雾、滴水成冰的季节,每当从被窝里钻出来,浑身早已冻得发抖。母亲把那香味扑鼻、色泽鲜艳的腊八粥盛到碗里时,我们激动的心情便再也按捺不住,会敞开腮帮子大嚼大吃,因为粥烫得厉害,“吸吸溜溜”的声音响成一片。每当嚼到里面细碎的花生米时,感觉那味道真是格外的香。一家人你一碗我一碗,一边品尝着香稠的美味,一边称赞着母亲的厨艺。母亲端着碗坐在一边也不管我们,只用那充满了爱的目光凝视着我们。待到额头上、鼻尖上沁出细密的汗珠时,那心窝里就别提有多温暖了!
⑧冬去春来,物换星移,近三十年的时光一晃而过。如今,腊八粥也不再是孩子们垂涎的美食了。虽然现在城市粥店里腊八粥的用料已与以前大相径庭,什么桂圆、莲子、枸杞、蜜饯等既营养又保健,十分讲究,但我吃来却总感到吃不出当年的味道了。
(选文有改动)第③段插叙有关腊八粥的传说故事有哪些作用?
答: 赏析下边的语句。
(1) 每当迈进了腊月的门槛,母亲便开始扳着手指数起日子来,念叨着:“快到腊八了,又该给你们熬腊八粥喝了……”
答:
(2) 她先将豆油在锅里烧热,再放进葱花和盐爆锅,然后逐步加入水和配料,待锅烧开后才会放点菜叶进去搅匀。(请结合加点词赏析)
答: 与小时候的腊八粥相比,现在城市粥店里的腊八粥用料又多又好,可作者“总感到吃不出当年的味道了”,这是什么原因呢?请简要分析。
答: 阅读下面的链接文字并结合选文回答问题。
【链接】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栗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刘绍棠《本命年的回想》)
选文划线句子和链接材料都写到了吃腊八粥的情景,两者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答:
阅读《故宫博物院》选段,完成后面小题。
太和殿俗称金銮殿,高28米,面积2380多平方米,是故宫最大的殿堂。在湛蓝的天空下,那金黄色的琉璃瓦重檐屋顶,显得格外辉煌。殿檐斗拱、额枋、梁柱,装饰着青蓝点金和贴金彩画。正面是12根红色大圆柱,金琐窗,朱漆门,同台基相互衬映,色彩鲜明,雄伟壮丽。
大殿正中是一个约两米高的朱漆方台,上面安放着金漆雕龙宝座,背后是雕龙屏。方台两旁有六根高大的蟠龙金柱,每根大柱上盘绕着矫健的金龙。仰望殿顶,中央藻井有一条巨大的雕金蟠龙。从龙口里垂下一颗银白色大圆珠,周围环绕着6颗小珠,龙头、宝珠正对着下面的宝座。梁枋间彩画绚丽,有双龙戏珠、单龙翔舞,有行龙、升龙、降龙,多态多姿,龙身周围还衬托着流云火焰。
三大殿建筑在紫禁城的中轴线上,这条线也是北京城的中轴线,向南从午门到天安门延伸到正阳门、永定门,往北从神武门到地安门、鼓楼,全长约八公里。选文第1段写太和殿“高28米,面积2380多平方米”,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选文第2段在介绍太和殿内景时,用了七个方位词,请找出其中四个:___________。由这些词语判断该段的立足点是什么?说明顺序是怎样的?(1分 )
“大殿正中是一个约两米高的朱漆方台”一句中“约”字能否删去?为什么?(2分)
作者在介绍太和殿建筑在中轴线上,其用意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章。
窗前的树
张抗抗
我的窗前有一棵树。
那是一棵高大的洋槐。树冠差不多可达六层的楼顶。粗壮的树干与三层的阳台相齐,碧绿而茂密的树叶部分正对着我的四楼的窗户。坐在我的书桌前,一树浓荫收入眼底。从春到秋,由晨至昏,任是着意的或是不经意抬头,终是满眼的赏心悦目。
那树想必已生长了多年。我们还没有搬来的时候,它就站立在这里了。或许,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它就已成为一棵树了。就因为它的缘故,我们曾真心希望能拥有这个单元的一扇窗。后来果真如愿,我们从此天夭享受着它的清凉与恬静,很是满足,很觉幸福。
洋槐在春天,似乎比其它的树都沉稳些。杨与柳都已翠叶青青,它才爆出米拉般大的嫩芽,只星星点点的一层隐绿,悄悄然绝不喧哗。又过了些日子,忽然就挂满了一串串葡萄似的花苞,又如一只只浅绿色的蜻蜓缀满树枝——当它张开翅膀跃跃欲飞时,薄薄的羽翼在春日温和的云朵下染织成一片耀眼的银色。那个清晨你会被一阵来自梦中的花香唤醒,那香味甘甜淡雅、撩人心脾却又若有若无。你寻着这馥郁走上阳台,你的精神为之一振,你的眼前为之一亮,顿时整个世界都因此灿烂而壮丽:满满的一树雪白,袅袅低垂,如瀑布倾泻四溅。银珠般的花瓣在清风中微微飘荡,花气熏人,人也陶醉。
便设法用手勾一串鲜嫩的槐花,一小朵一小朵地放进嘴里,如一个圣洁的吻,甜津津、凉丝丝的。轻轻地咽下,心也香了。洋槐开花的日子,是我们的槐花节。
槐花开过,才知春是真的来了。铺在桌上的稿纸,便也文思灵动起来。那时的文字,就有了些许轻松。
夏日的洋槐,巍巍然郁郁葱葱,一派的生机勃发。骄阳下如华盖蔽日,烈焰下送来阵阵清风。夏日常有雨,暴雨如注时,偏爱久久站在窗前看我的槐树——它任凭狂风将树冠刮得东歪西倒,满树的绿叶呼号犹如一头发怒的雄狮,它翻滚,它旋转,它战栗,它呻吟。曾有好几次我以为它会被风暴折断,闪电与雷鸣照亮黑暗的瞬间,我窥见它的树干却始终岿然。大雨过后,它轻轻抖落身上的水珠,那一片片细碎光滑的叶子被雨水洗得发亮,饱含着水分,安详而平静。
那个时刻我便为它幽幽地滋生出一种感动,自己的心似乎也变得干净而澄明。雨后清新的湿气萦绕书桌徘徊不去,我想这书桌会不会是用洋槐木做成的呢?否则为何它负载着沉重的思维却依然结实有力。
洋槐给我一春一夏的绿色,到秋天,艳阳在树顶涂出一抹金黄,不几日,窗前已被装点得金碧辉煌。秋风乍起,金色的槐树叶如雨纷纷飘落,我的思路便常常被树叶的沙沙声打断。我明白那是一种告别的方式。它们从不缠缠绵绵凄凄切切,它们只是痛痛快快利利索索地向我挥挥手连头也不回。它们离开了槐树就好比清除了衰老抛去了陈旧,是一个必然,一种整合,一次更新。它们一日日稀疏凋零,安然地沉入泥土,把自己还原给自己。他们需要休养生息,一如我需要忘却所有的陈词滥调而寻找新的开始。所以凝望这棵斑驳而残缺的树,我并不怎么觉得感伤和悲凉——我知道它们明年还会再回来。
冬天的洋槐便静静地沉默。它赤裸着全身一无遮挡,向我展示它的挺拔与骄傲。或许没人理会过它的存在,它活得孤独,却也活得自信,活得潇洒。寒流摇撼它时,它黑色的枝条俨然如乐队指挥庄严的手臂,指挥着风的合奏。树叶落尽以后,树杈间露出一只褐色的鸟窝,肥硕的喜鹊啄着树枝喳喳欢叫,几只麻雀飞来飞去到我的阳台上寻食,偶尔还有乌鸦的黑影匆匆掠过,时喜时悲地营造出一派生命的气氛,使我常常猜测着鸟们的语言,也许是在提醒着我什么。雪后的槐树一身素裹银光璀璨,在阳光还未及融化它时,真不知是雪如槐花,还是槐花如雪。
四季的洋槐便如一幅幅不倦变幻的图画,镶入我窗口这巨大的画框。冬去春来,老槐衰而复荣、败而复兴,重新回来的是原来那棵老槐;可是,我知道它已不再是原来的那棵槐树了——它的每一片树叶、每一滴浆汁,都由新的细胞、新的物质构成。它是一棵新的老槐树。
年复一年,我已同我的洋槐度过了六个春秋。在我的一生中,我与槐树无言相对的时间将超过所有的人。这段漫长又真实的日子,槐树与我无声的对话,便构成一种神秘的默契。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洋槐在一年四季的不同特征。
从文中提供的信息看,你觉得洋槐最可贵的品质是什么?
作者写夏日的洋槐,为什么要着力写暴风雨中的洋槐?
自选角度品析划线语句。
从洋槐的身上,你获得了怎样的生活启示?树的家族较大,你最敬佩的是什么树?(5分)
阅读下面文章。
一场奇迹式的表演
⑴十年前的某天早上,奥地利维也纳的某条街道热闹非凡,因为一个名叫杰克·爱德华的记忆神童将在下午到达此地,为人们进行一场表演。
⑵听到神童表演的消息,琼斯急急忙忙赶回家大喊着:“巴雷尼,去吧去吧去吧,下午有场精彩的演出!”可她叫了半天,巴雷尼也没有回话。
⑶巴雷尼是个苦命的孩子。从幼年起,巴雷尼就饱尝生活拮据之苦。他还患了骨结核,由于得不到很好的治疗,膝关节变得很僵硬。今年,15岁的巴雷尼虽然坐上了母亲自制的轮椅,却想放弃学业。
⑷母亲好说歹说,巴雷尼终于答应出去逛一逛。
⑸台下挤满了观众,巴雷尼在琼斯的陪伴下坐在一个角落里。
⑹主持人开始宣布表演的内容以及规则:“大家知道获得8次世界冠军的记忆专家多米尼克·奥布莱恩先生的记忆纪录吗?他能一次性记住54副正在玩的扑克牌。但是,我们今天的主角杰克·爱德华比记忆专家还要厉害,因为他能记住20世纪里的任何一天是星期几。要做到这一点有多难呢?记忆日子需要70%的记忆以及30%的数学运算。今天,我们将采取互动的形式,即你们任意报出一个日子,小杰克回忆当天是星期几。如果他是随意乱猜,那么连续猜中十次的几率是2800万分之一。现在大家看到,杰克坐在长桌的一侧,而我们的电脑操作员本杰明坐在长桌的另一侧,他的任务是在你们提问之后立即搜索正确答案,让电脑验证杰克的答案是否正确!”
⑺在一片欢呼声中,表演开始了。一个长发女性首先问道:“第一个试管婴儿是1978年7月25日出生的,请问那天是星期几?”
⑻围在电脑操作员本杰明旁边的观众看到,电脑里显示的是“星期二”。
⑼“星期二。”杰克回答。
⑽本杰明宣布答案正确,场下一阵骚动,继而响起一片掌声。
⑾在近一个小时里,数十名观众都向小杰克报出了不同的日期。每次提问之后,杰克不出十秒就会给出正确答案。
⑿“太棒了!”“真是记忆神童!”每个人都觉得这太不可思议了。就连一向不爱说话的巴雷尼也忍不住问母亲:“这太神奇了,妈妈,他是怎么做到的?”琼斯摇摇头说:“我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为了记住这些日子,小杰克费了很大的功夫,他瘦弱的身材足以证明这一点!”
⒀散场时,观众为了表示对小杰克的敬意,纷纷向他送去硬币、礼物。巴雷尼把自己佩戴的十字架取下来,郑重地戴在小杰克的身上,紧紧地握住小杰克的手,浑身颤抖着。
⒁从那以后,巴雷尼变了。他每天主动练习走路、做体操,直到累得满头大汗为止。他的病情因体育锻炼得到了控制,能站起来缓慢行走了。在学业上,他更是异常刻苦。五年后,他以优异成绩考进了维也纳大学医学院;十年后,他已经能用高超的医术去解除千千万万残疾孩子的痛苦了。
⒂当然,这还不是故事的最终结局。2013年冬天,在伦敦街头,巴雷尼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巴雷尼忍不住上前去问:“你是不是杰克·爱德华?”
⒃青年诧异地问巴雷尼怎么会认识自己。巴雷尼把十年前的事说了出来。杰克当即惊呼起来:“天哪!我以为躲到伦敦,人们就能忘记我这个小骗子,但事实不是这样。”
⒄接下来,杰克揭开了一个惊天秘密:“10年前,我被两个骗子多拉和本杰明收留,就是你当年看到的主持人和电脑操作员。他们了解到一个事实:19岁以上的人几乎都听不到超过16千赫的高频率声音。当时我只有12岁,所以他们就利用我能听到高频率声音这个生理特征行骗。每次,本杰明搜索出答案之后,就会敲击键盘上一个能发出高音调的按键,向我提示正确答案。响一声就代表星期一,响两声就代表星期二,以此类推。在现场,成年人听不到这个声音,而一些小孩子虽然能听到,却不易识破我们的骗局……”
⒅巴雷尼感慨不已,自己一直认定的奇迹竟隐藏着一个天大的谎言!但是,如果没有这个谎言,自己也不会创造出今天的奇迹! (选自《知识窗》2014年4期,有删改)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标题“一场奇迹式的表演”的含义的理解。
请分析第⑶自然段在文中的作用。
联系上下文,品味文中画线句子,简要分析其表达效果。
(1)听到神童表演的消息,琼斯急急忙忙赶回家大喊着:“巴雷尼,去吧去吧去吧,下午有场精彩的演出!”(从修辞的角度)
(2)巴雷尼把自己身上佩戴的十字架取下来,郑重地戴在小杰克的脖子上,并紧紧地握住小杰克的手,浑身颤抖着。(从描写的角度)巴雷尼后来在学业上和事业上都获得了成功,请结合全文分析,巴雷尼获得成功的原因有哪些?
阅读是人与文本交流对话的过程。请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从本文的故事中获得怎样的人生启示?
两片秋叶
我悲秋,我亦恋秋。
秋意渐浓,一阵风过,光秃秃的树干上颤颤地缀着几片不肯离去的 枯叶,瑟缩地打着旋儿。倏地,一片落叶飘进了我摊开的书页。颜色黑黄,边儿早已碎败,身子蜷曲着,不知被什么虫子咬得满是疮洞。我突然想到愁,不正是心上搁了个秋吗?
每当第一片落叶从浓密的绿中飘飞下来,每当凉凉的秋雨无声地润湿了我的窗帘。那种夹杂着甜味的秋就袭上来,牵出一线忧思。唇边也会滑出一声长长的“唉”,落进心底,滑作一丝莫名的悲哀。
有一阵风过,叶在书页上颤了颤,想要飞去,我捂住了它,想把它嵌入书中,又觉得摊开的这本书词语太热,容不得这冰冷的形体,须得另寻一本。从枕旁的书堆上取到一封未拆的信,想是同寝室的给带回来搁在那儿的,一看那刚劲的字,立刻就像看到了那双闪亮的眼睛,一股热热的生命的力量关不住般地从那里面溢了出来。于是,我的搁上了秋的心顿然感到一阵麻酥酥的暖意。他是我最要好的大学同学,深深挚爱着大山——大学毕业时,放弃了待遇优厚的工作职位,毅然选择了大山。
拆开封口,抽出信来,一片红红的什么被带了出来,掉在地上。定睛一看,腾地涌起一股热,热,从心窝里往外冒的热——那是一片火一般红的枫叶。
我木然地站着,下意识地将两片秋叶搁在一处。顿时,那片枯叶在红枫的映照下愈发显露出它的可憎可怜!我迷惘起来,自己先前为何竟会产生了要将这片已枯死的冷了人心的叶儿珍藏起来的雅兴!
“你爱这大山的红枫吗?”那双洋溢着炽热生命力的眼睛好像在心中盯住我说,“是的,它也坠落于肃杀的秋风之中,然而,它却是拼尽了热, 将自身烧得通红,用自己最后的生命,给寒冷的世界 装点上一片红于二月花的色彩……
我慢慢觉得,心上搁个秋,并不是愁。因为,即使到了秋,不是也还有这烧红的枫叶吗?
我于是将那片枯叶弹出窗外,将那片来自大山的红枫嵌进了书页。本文以两片秋叶为线索,写出了“我”情感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是
作者笔下的两片秋叶各自具有怎样的特点。
第一片:
第二片:作者在写第二片秋叶时,由物及人,向我们展示了赠叶者怎样的精神世界?
请把你对“我于是将那片枯叶弹出窗外,将那片来自大山的红枫嵌进了书页”这句话的理解写在下面。
作者将两片秋叶放在一起写又什么好处?
蓝色的蓝
丁立梅
①她报出她的姓时,我们都讶异极了。“蓝,蓝色的蓝。”她笑着说,红唇鲜艳。继而介绍她的名,居然单单一个字,蓝。她的名字,蓝蓝。那会儿,我们正站在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倒映在湖中,如一大块蓝玉。她的名字,应和了眼前的景色。如此诗意,真是让人妒忌。
②我们一行人游西藏,她是半道上加进来的。之前,她一个人已游完拉萨,还在一家医院里做了一天的义工。“也没做什么啦,就是帮人家拿拿接接的。”她满不在意地大笑起来。
灿若一朵木棉花。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明丽得很。小导游喊同团稍上年纪的女人阿姨,却叫她,蓝蓝姐。她乐得眉毛眼睛都在笑。
③我们都羡慕她的明媚和精神气。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大家,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精神饱满得如枝叶葱茏。“你真不简单!”我们由衷地夸她。她听了,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④她爱笑,热情,说话幽默。一团的人,分别来自不同地方,彼此间有戒备,一路上都是各走各的,少有言语。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众人受她感染,都变得活泼起来亲切起来,有说有笑的。原来,大家都不是生来冷漠的人哪。很快地,她跟全团的人混熟了。这个头疼,她给止疼药;那个腹泻,她给止泻药;有人削水果,不小心被刀划破了手,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掏,就掏出几块创可贴来。仿佛她会变魔术。大家对她敬佩和感激得不得了,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我只不过多备了点常用药。”
⑤西藏地广路遥,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往往相距几百公里,要翻过许多座山,涉过许多条河。天未亮,我们就摸黑上路,所有人都睡眼惺忪,根本来不及收拾自己,只把自己囫囵塞进车子了事。她却披挂完整,眼影、眉线、口红,样样不缺,妆容精致。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心里生出无限的感喟与感动来。
⑥知道她的故事,是在纳木错。面对变幻无穷、风光诡异的圣湖,她孩子一样欢呼奔跑,然后,突然双膝跪下,泪流满面。我们都吓了一跳,正愣怔着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听到她喃喃地说:“感谢上帝,我来了。”
⑦原来,她身患绝症已两年。医生宣判的那会儿,她只感到天崩地裂。她在意过很多,得失名利,都曾是她主题曲。她玩命地去争,甚至因此忽略了家庭,让自己憔悴不堪。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个月时,双手曾经紧握着的那一些东西,都成了浮云,她只要自己能活。
⑧她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养花种草,出门旅游,还常常去做义工,生命变得充盈起来。每天清晨睁开眼,看到窗外第一缕阳光,她的心里都会腾起一阵欢喜:感谢上帝,我又拥有了一天!她把每一天都当作是崭新的,是自己的重生。所以,心中时时充满感激。她活过了医生预言的三个月,活过了一年,活过了两年,还将活下去。
⑨我们听得涟漪四起。生命本是如此珍贵,当爱惜。我们不再说话,一起看湖。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
⑩那是湖的蓝,天的蓝,广阔无垠。文章③④⑤着重描绘了“她”与“我们”的不同,请根据文章,参照示例,完成下表。(每空4字,可选用文中词语或自己概括作答)
“我们” |
“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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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小节 |
灰头土脸 |
明媚精神 |
第4小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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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小节 |
2011年3月18日的《扬子晚报》刊登这篇文章时,删去了第①②小节中划线的三个句子,请你比较阅读,你觉得删去好还是保留好,为什么?
文中第⑨小节划线句含义丰富,试做分析。
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丁立梅曾经说过:“什么是奇迹啊?对于我们绝大多数寻常人来说,奇迹就是你没有被打败,你战胜了你自己。”(引自《生命是用来爱和珍惜的》),结合这句话,说说文中的“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这篇文章引发了同学们对“我想要的生活”的一场讨论,以下是部分同学的观点:
观点一:生活就应该像文中的“她”一样,“养花种草,出门旅游”“去做义工”,这才是丰盈的生命。
观点二:在追求事业和成就的时候有得失名利之心,无可厚非,只要合情合理合法,就不能苛责。
观点三:追求事业和成就应该是人生的主旋律,“她”的生活是在生命只剩下三个月的情况下“非常态”的选择。
观点四:功名得失、事业成就都是浮云,生活在于把每一天当作最后一天来享受。
你是怎么看的?你可以赞成上述某个观点,也可以反对某个观点,或者提出自己的新观点。请阐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