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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14分)
吴冠中的“艺术之路”   陈鲁民
①刚刚仙逝的著名画家吴冠中在央视《大家》上谈艺术时说,“艺术只有两条路:小路,娱己娱人;大路,震撼人心。100个齐白石抵不了一个鲁迅。”
②吴冠中先生的见解很新颖,很有见地,对我们颇有启发。按他的分类,大部分的艺术家都是在走“小路”,用其艺术作品来娱乐大众,给人以美的享受,譬如像齐白石那样的画家,花鸟虫鱼栩栩如生,诗、画、篆合为一体,巧夺天工,美不胜收。还有一些艺术家在走“大路”,他们的艺术作品也很美,但更重要的是能震撼心魄,感动心灵,譬如像鲁迅那样的作家,读他的作品能引起我们思想的共鸣,能在我们心中掀起波澜,能激起我们反抗旧恶势力的勇气。平心而论,这两类艺术家都不可或缺,其艺术成就都是值得景仰的,我们既喜欢齐白石的花鸟虫鱼,更欣赏鲁迅的匕首投枪。
③相比较而言,走艺术小路要容易一些,一个投身艺术者,只要潜心钻研技艺,坚持不懈,假以时日,总是会成功的;而走艺术大路,除了需要同样的钻研、苦练、博采众长、殚精竭虑外,还需要思想的激烈斗争,观念的猛烈冲击,理性的高度升华,有一个痛苦的煎熬过程。走“大路”的鲁迅先生谈到自己的写作时就说过:“在生活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以为快活。”
④用吴冠中先生的标准来衡量,如果说画家陈逸飞的《侍女图》,齐白石的《垂钓图》是娱己娱人的“小路”作品;画家蒋兆和的《流民图》,列宾的《伏尔加纤夫》就是震撼人心的“大路”作品。如果邓丽君的《甜蜜蜜》、《小城故事》是“小路”作品,那么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命运交响曲》就是震撼人心的“大路”作品。
⑤推而广之,小说《激流三部曲》、《青春之歌》、《红岩》,交响乐《黄河大合唱》、《红旗颂》,油画《愚公移山》、《开国大典》、《父亲》,都是曾经“震撼人心”、广有影响的“大路”作品,对于鼓舞士气,凝聚民心,催人奋进,都产生过积极作用和巨大影响,是当代中国艺术的经典作品,彪炳史册,源远流长,不怕其多,唯嫌其少。
⑥虽说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艺术家们走娱己娱人的“小路”,还是走震撼人心的“大路”,都是其自由,都很需要,都有价值。但纵观中国艺坛,不论是时下的小说、绘画、音乐还是其他艺术界,风花雪月的东西都太多,“震撼人心”的作品则偏少。就说小说吧,虽然每年光是长篇小说就有一千多部出版,但真正能“震撼人心”的作品却寥寥无几。一味地吟花咏月,固然能娱己娱人,但缺乏震撼人心的作品,没有思想的力量,艺术就有“缺钙”之虞,阴柔有余,阳刚不足,就无法完成“用优秀作品鼓励人”的历史使命,也不足以支撑我们的现代化大厦。
⑦因而,我们欢迎“小路”作品,更呼唤“大路”作品;我们欣赏齐白石,更崇敬鲁迅!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请从文中找出来。
请具体解释第⑥段中三个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义。
(1)缺钙:
(2)阴柔:
(3)阳刚:
“小路”作品与“大路”作品各自的特点是什么?
你读过“大路”作品吗?请说说自己阅读一部“大路”作品后的感受。
吴冠中说“100个齐白石抵不了一个鲁迅”,这话是否有些偏激?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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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考江苏苏州卷】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小题。
安静的阅读
潘凯雄
①当阅读居然需要鼓与呼.这个社会是有问题的。
②当读书变得嘈嘈杂杂,这样的阅读是有问题的。
③当深度阅读近乎成为一种奢侈品,这个时代是有问题的。
④回想起来,我的青少年时光有10年是在浩劫年代度过的。即使是在那个文化短缺、读书无用之风弥漫盛行的荒唐时代,没有任何号召,更谈不上什么强求,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依然是削尖脑袋挖空心思地找书看。无论平日里如何淘气,到了那个时刻就只剩下两个字儿:安静。
⑤忆往事绝无今不如昔之叹.而只是想说阅读本是正常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安静的读书本是阅读的常态和最有效的汲取。
⑥安静之美其实何止于闽读。仔细想想:人生最美好的境界又何尝不是丰富的安静?只是这又谈何容易。莎士比亚曾经对那种张扬的生命状态发出过这样的嘲讽:“充满了声音和狂热,里面空无一物。”摆脱了尘世间虚名浮利的诱惑才有可能静得下来,而拥有了心灵与情感的宝藏才可谓之丰富。步入这样的境界需要人生的历练和阅读的滋养,而这种滋养最大程度的汲取惟有安静的阅读。
⑦安静的阅读首先是一种状态。这样的状态与读什么无关,无论是人文还是科学,无论是高雅还是通俗;这样的状态与阅读的工具和媒介无关,无论是纸介还是数媒,无论是整体还是碎片。读总比不读好,读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读好。
⑧安静的阅读更是一种境界。这种境界的抵达自然需要时间,一旦抵达了,读什么、如何读的问题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什么当快读?什么当慢读?什么可不读?什么必须读?诸如此类的问题届时都会在不知不觉中烟消云散。
⑨社会可以热热闹闹地为阅读创造条件、营造氛围,社会可以轰轰烈烈地倡导以阅读为荣、不阅读为耻的风尚,但社会之于阅读所能发挥的任何作用终究都只能是外力.并不能改变阅读终究是个体行为与选择的本质;社会为阅读所做的一切热热闹闹与轰轰烈烈都是为了回归最终的安静。
⑩会有那样的未来吗?人类的文明不再需要通过阅读去延续和传承.人类的智慧不再需要通过阅读去积累与丰富,如果真有如此时刻,那也一定是人类生生不息的阅读所换来。而在那一刻来临之前,阅读不死,安静的阅读永存。
(11)静下来,读进去,快乐与幸福长相随。
(选自2014年4月19日《文汇报》,有删改)
文章开头段有什么作用。
文章第⑧段中为什么要引用莎士比亚的话?
作者在第⑩段中要表达的主要意思是什么?

【2014中考湖北十堰卷】阅读《品味瑕疵》,根据要求回答后面问题。(12分,每小题3分)
品味瑕疵
①我国有“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的谚语,英谚也有“世上没有不长杂草的花园”之说。由此看来,任何事物都有缺点,都有瑕疵。如何对待这些瑕疵,却因人而异:有些人斤斤计较,换得的是不满和不快乐,而有些人却学会品味瑕疵,从而收获了很多。
②瑕疵铸就了别样的美。最美女神维纳斯,成就其美的,不是无瑕绝伦的美貌,不是艺术家高超的技艺,而是一双无法修复的手臂。两只残缺的手臂,却激发了人们无穷的想象力,从而成就了一种撼人心魄的艺术美。月缺是瑕疵,但是“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中那一弯如钩的月,却把李煜的国破家亡之恨、孤独寂寞之情渲染得如此传神,从而写出了深深触动我们内心的凄清之美。正是瑕疵,酝酿出这些别样的风景。
③瑕疵也能超过完美,创造奇迹。在美国有个叫拉里恩的玩具商人开办了一家玩具娃娃公司,设计了一个可爱的娃娃名为Bratz,却总是无法超越完美的经典——诞生于1959年的芭比。当他为此苦恼时,他那只有7岁的孩子不小心把几滴墨水溅到娃娃脸上,令他感到意外的是,对这个脸上有瑕疵的娃娃,孩子反而更喜欢了。“你不觉得他跟我很像吗?看他那一脸的雀斑,很可爱!”他的孩子指着娃娃脸上的污渍说。拉里恩得到启发,大胆地设计了有五位成员的娃娃组合,最主要的是她们脸上都有一些雀斑,这就是如今的Bratz。经过十年的发展,拉里恩用持续市场销量说明了Bratz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受欢迎的玩具娃娃。美国《时代》杂志这样评价说:“拉里恩创造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用瑕疵超越了完美的经典!”
④品味瑕疵,能战胜挫折,获得更大成功。司马迁身受大刑之辱,成为了他人生中抹不去的瑕疵,可他并没有因此消沉,却将此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奋笔疾书,夜以继日,终于完成了《史记》而声誉斐然。卓别林因为相貌丑陋而被很多工作拒绝,但在喜剧方面逐渐显露出了他的优秀之处,从此,一位著名喜剧大师诞生了。正是他的瑕疵成就了他的事业。然而也有一些人却不是这样,比如一些运动员在自己事业上升时期,为了有个完美的结局,想方设法回避该有的挑战,早早结束运动生涯,失去了获得更大成功的机会。因此,有时瑕疵虽然使我们的人生不完美,却激发出更大的能量,绽放出更美丽的花朵。
⑤尼采说:“追求完美是正常而有缺憾的人性。”允许瑕疵的存在,是人生淡然的大智慧。学会品味瑕疵,才能感受到不完美的完美,才能创造奇迹,才会收获更大的成功。
阅读全文,请你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下面是对本文的有关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引用两句谚语,目的是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会有瑕疵,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些瑕疵,从而逐步走向“完人”。
B.用最美女神维纳斯的例子,是为了证明“两只残缺的手臂,产生了撼人心魄的艺术美”这个观点。
C.本文采用“先总说,后分说,再总说”的论证结构,有力地证明了作者的观点。
D.第③段的事例说明了一个道理:有瑕疵的玩具,就能超越完美的经典。

第④段运用了多种论证方法,请你指出一种,结合具体内容,谈谈它的作用。
我们生活当中也会有 “瑕疵”,你肯定有感受。请你举出一例,运用文中的观点,谈谈你的看法。

【2014中考黑龙江龙东卷】阅读《谈自立》一文,回答小题。(共9分)
谈自立
①常言说:大树底下好乘凉。然而庇护在大树底下的小树苗是长不成参天大树的。同样,人也是如此,要想成才,先得自立。
②自立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只有自立才能有发展的前途。世界著名的大发明家爱迪生的自立本领就很强。他十三、四岁时为了建造实验室,常常到车站卖报,同时还在自己的后院里种植蔬菜,收获时再拿到市场上去卖。他用这些钱为自己建造了一间实验室,在此基础上他的发明也层出不穷。由此可见,自立对一个人的成功多么重要。
③相反,一个人如果不自立,样样都依赖别人,那么他是不会成大器的。球王贝利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我能成为球王,而我的儿子是不会成为球王的。”他说的话是有道理的。贝利能成为球王是因为他有很强的自立本领,而他的下一代却在富足的环境下产生了依赖的心理,缺乏吃苦的精神,这就决定了球王的儿子永远成不了球王。
④球王贝利认识到了这一点,可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庇护子女的现象却十分严重。含辛茹苦的家长们为子女样样操心,尽力为子女减轻一切负担,然而这却使不少少年养成了过度依赖的坏习惯。殊不知我们当代的少年是跨世纪的一代,肩负着历史的重任。视子如宝的家长们,你们应该还自己子女一份自由,让他们自立,为他们将来建设祖国打下基础。
⑤自立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想成才的青年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摆脱别人的庇护去自立吧!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②段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第④段中加点的词语“这一点”在文中具体指什么?
根据作者的观点,联系生活实际,谈一谈我们怎样做才能够“自立”?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小题。
黑暗中的花香
石兵
五岁那年他失明了,起初,他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停地问母亲,为什么总是黑夜,为什么不打开灯?
母亲告诉他,他头顶有一块乌云,挡住了太阳和所有的灯光,不过不用害怕,虽然不能见到光明,但乌云挡不住太阳散发的温暖,用心感受世界还是暖烘烘的。
他似懂非懂,却突然雀跃了起来,妈妈没有骗我,天上真的有乌云呢,有雨落在我手背上了。母亲的身体微微颤抖着,紧接着,有更多的雨落在他的手背上、脸颊上,雨水咸咸的、涩涩的,那是母亲的眼泪。
黑暗中,他的听觉变得异常灵敏,甚至能听到一朵花开放的声音。有一天,他听到角落中传来细微的“噼叭”声,于是摸着墙壁走到角落,他伸手轻轻触摸,发现那儿有一盆植物,一股香气随着他的触摸在空气中弥漫开来,那是一种淡淡的无可名状的味道,像是光明的味道。
母亲告诉他,那是一盆菊花。从此后,他爱上这盆花,他触摸它的枝叶,会感到凉润沁心,聆听花开,则会在心中打开一扇门,恍惚中,有一束光注入他黑色的世界。时光的流逝静寂无声,他渐渐顺从了黑暗,没有了最初的恐惧,反而变得有些依恋起来。直到有一天,父母告诉他要上学了,那个学校很好,虽然仍然黑暗,却充满了花香。
随着父母跌跌撞撞走出家门,听到大街上车水马龙的声音时,他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他感到强烈的阳光照射在自己身上,那温暖有些燥热,令他平静的心剧烈地跳动。
他进入的是一所盲人学校,果然如父母所说,这儿充满了淡淡的花香味道,在穿过一段坑洼不平的林阴道时,他感觉到阳光忽明忽暗,他紧紧握住父母的手,害怕自己会迷失方向。那一天,他不知走了多少路,最后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然后,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在叫他的名字,你好,请坐下吧。
他坐了下来,父母不知何时松开了手,他无所适从地四处摸索着,突然摸到了一个四四方方的桌子,这时,他嗅到了一股熟悉的花香,循着花香探去,果然,家中角落里那盆菊被放在了桌子的一角,在熟悉的花香环绕下,他的心渐渐平静了下来,然后,他听到四周传来了他异常熟悉的声音,那是一种呼吸的声音,只有身处黑暗之中的人才会那样呼吸,细微、悠长、平静……
在这里,他遇到了很多与他一样身处黑暗的年轻人,他学会了许多,生活能自理了,可以用盲文阅读书籍,甚至可以在操场跑道上与人赛跑。他逐渐长大了,有了很多朋友,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他热爱上了生活,感受到了生活的温暖与另一种源自灵魂深处的光明。
每天的课程很多,但他每天都会雷打不动地伺候桌上的菊花,老师告诉他,这种菊花叫作墨菊,虽然朴质无华,却端庄稳重,在花的世界里,墨菊惬意舒缓、洒脱娴静、隽永鲜活、醇厚如酒,将其融汇到心境中,会凝聚起一份自然天成,飘逸出一份清绝品格。
他听得悠然神往,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自己也要做一朵墨菊,在黑暗中散发出淡淡的花香,把平凡的生命沉淀成一杯醇香的酒。(摘自《当代青年》2014年 第2期)
标题中“花香”除了指菊花的香味之外,还有什么特殊含义?
面对生活的遭遇,“他”经历了哪些情感上的变化?
“最初的恐惧”
文中有三件事体现了父母对“他”的精心呵护,请简要概括。



本文着重从触觉、听觉和嗅觉对“他”的内心展开描写,请从文中举一例简要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为什么“他觉得黑色不再是单调而封闭的,相反,黑色是深邃而包容的”?你从“他”的故事感悟到什么?

阅读下文。
①直到16岁,他仍是懵懵懂懂地在学校混日子,打架斗殴抽烟逃学,十足的坏学生,连教师都有些怕他,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好。16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那年他喜欢上了班上一个女同学,他给她写了一封情书,她鄙视地看了他一眼,竟然把他的情书贴到了学校的宣传栏里。虽然他的检讨书在宣传栏贴过不下20次,但这一次,不知为什么他感到一种刺心的痛。第二年,他就转学了,在后来的那两年的时间里,他像变了个人似的,拼命地学习,竟然考上了湖南大学。
②22岁,他大学毕业,顺顺利利地进了政府机关。每天一杯茶一张报地在机关混日子,他觉得这日子过得也不错。有一回,他到乡下去访亲。亲友竟然把一头狼像狗一样地养在家里看家护院,他惊问其故,亲友告之,这狼自幼就与狗一同驯养,久而久之,这狼连长相都有些像狗,更别提狼性了。他当时看着那狼,想想自己,顿时有些心惊。没多久,他就在别人的惋惜声中辞职了,去了深圳。
③他专找那些有名的外资公司去求职,而且他总能想方设法直接地向外方经理面送自荐信。搞得那些外方经理一个个莫名其妙的:“我们现在没有招聘需要啊!”他微笑着告诉对方:“总有一天你们会需要招聘的,真到那时,那么我就是第一个应聘的人。”还别说,他真的被其中一家公司录用了。那一年,他24岁。
④27岁,他因为成绩突出,被调到地处丹佛的美国总部。上班的第一天,他按国人的习惯请美国的新同事共进午餐,然而,就在他准备买单的时候,同事们却一个个不合情理地坚持自己买自己的单,他当时觉得很是尴尬,但同时也明白到了些什么,于是更加努力地工作。
⑤这是一个人的真实经历,他叫王其善,现在是位于美国丹佛市的全球第四大电脑公司的技术总监。
⑥他告诉我们:16岁时的经历让我明白,一个人要想被他人接受,并且被他人尊重,首先得自己尊重自己;22岁我开始明白,狼之所以失去狼性,是因为它没有学会自立;24岁我知道,要想求职成功,首先自己要自信;而27岁在美国上班的第一天,我知道了美国人为什么要实行AA制:因为每个人都不能指望别人会为自己的人生买单,要想获得成功,你就得自己努力,根本就不能指望别人,这就叫自强。自尊加自立加自信加自强就等于成功,这是成功的公式!
阅读全文,你认为第一自然段中“不知为什么他感到一种刺心的痛”到底是为了什么?
请用自己的语言说出第二自然段“在别人的惋惜声中”一句,众人惋惜的内容。
第四自然段 “国人的习惯”在本文具体指什么?请简要谈谈你对这种习惯的看法。
季羡林先生说“成功=天资+勤奋+机遇”,本文认为“自尊加自立加自信加自强就等于成功”,你能否列出你的成功公式?请写出来,并做一定的解说(3分,有创意的适当加分)。
公式: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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