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谈白菜
李 锐
①曾见过齐白石一幅斗方:一棵肥硕的白菜配两枚鲜红辣椒;题曰:“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先,独不识白菜为菜之王,何也?”白石大师勤奋一生,不失农家本色,深知白菜性格,才写得出这样深切的颂辞。
② 对于这个称赞,天下白菜确也当之无愧。白菜即菘。《本草》曰:“菘性冬晚凋,四时常见,有松之操,故曰菘。”除不择时地,易于生长之外,比一般蔬菜,白菜还易于高产,又便于保存,“盖易具而可常享也”(苏轼《菜羹赋》)。然而齐白石的称颂,当有另一层深意。 
③人们大体都有这样的经验,不论什么佳肴美味,不要说天天吃,就是连续多餐几次,也会腻的。如果吃得过分,不是“甘脆肥脓,命曰腐肠之药”(见枚乘《七发》,意思是美味酒肉乃烂肠毒药)吗?白菜却百吃不厌,多吃了决不会倒胃口,更不要说“烂肠”了。这是什么缘故呢? 
④仔细想一想,其故大概就在一个“淡”字。同水一样,白菜的性格——味道是淡的,也即是“有自然之味”(《菜羹赋》)。清淡,自然之味,可说是蔬菜的通性;惟有白菜之淡,淡得更纯正,更接近水性之淡。提到淡,总不免想起“淡而无味”的解释,至少是味道很薄。可是,这正是白菜最值得宝贵的性格。古人说,“大味必淡”。这是指“淡”本身没有什么至极或特殊之味,而是一切味的本原。“淡者水之本原也,故曰天一生水,五味之始,以淡为本。”(《管子》“水地篇”注)这种本味,可以同一切味相谋、相济,而不相侵、相扰;它平淡无奇,不自命不凡;它平易近人,不巧言令色;正像“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老子》),水善于辅助万物,而不跟万物相争。 
⑤至于五味,甜、酸、苦、辣、咸,究竟以何者为上?何者能算“大味”呢?恐怕访遍神州,也得不到一个完满的答案。江浙人做菜喜欢放糖;湖南、四川人要辣(川人是麻辣,尤重花椒);城里人口轻,乡下人口重;苦瓜则只有南方几省熟悉(我在大别山种过苦瓜,皖人不识为何物,北京人早已熟识,是南方人来多了之故);看来只有酸,如泡菜的市场比较广阔,天南地北,男女老少,都爱吃一点,然而决不能多吃,否则就会倒牙。因此很显然,五味之病,就在厚重,即至极、过分;“五味令·人口爽(伤)”(《老子》),它的优点也就是它的缺点,反而不如淡薄无味而能持久不厌了。 
⑥这就是白菜的辩证法:淡薄才会浓厚,无味才会甘美,清淡、自然、平常才会淡而不厌,久而不倦。 
⑦古人很懂得“淡”的道理:“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老子》)人们都熟悉“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此话来自《礼记》:“故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坏。”惟其淡如水,水散于五味,无不相调。米酒虽甜,日子一久,就发酸,败坏了。孔子讲这段话的开首,还有这样三句话:“君子不以辞尽人。故天下有道则行有枝叶,天下无道则辞有枝叶。”这就是说,要“听其言,观其行”;不要上当受骗,光听说得好,就以为行为亦如是。天下有道,由于言行一致,德厚为先,自然潜移默化,遐迩复戴,社会风尚无不受其影响。否则,无非虚辞绞绕,好话说尽,坏事做尽,天下无道。历史总是无情的:花言巧语,哗众取宠,弄权玩术,文过饰非,虽能高论惑人,愚弄一时,终不能长久的。
(选自《随笔》1983.2)
文章从齐白石所画白菜说起,有什么妙处?
第④段与“水”作类比,突出了“淡”的四种特性,请你罗列出来。
第⑤段写“五味”的缺点,是什么论证方法?
结合第⑦段,说说“天下有道则行有枝叶,天下无道则辞有枝叶”是什么意思。
文中讲“白菜的辩证法:淡薄才会浓厚,无味才会甘美”,这是否具有普遍意义?请你从生活中或阅读的作品中举一例加以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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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每天进步一点点赵华]
美国的质量管理大师戴明博士传授了成功最简单的方法——每天进步一点点。
每天进步一点点,听起来好像没有冲天的气魄,没有轰动的声势,可细细地琢磨一下:每天、进步、一点点,那简直是在默默地创造一个意想不到的奇迹,在不动声色中酝酿一个真实感人的神话。
撑杆跳高王子布勃卡的纪录是一厘米、一厘米升高的;110米跨栏飞人刘翔的速度是0.01秒、0.01秒加快的。一个骄人的成就来自于一点一滴的进步,有赖于一步一步地积累。
每天一点点地进步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天天都有目标,时时都能努力,人人都可为之,仅此而言,已弥足珍贵。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最初也许只有一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便产生天壤之别,原因就在于平时进步积累的多与寡。每天自学一小时,一周就是七小时,一年累计365个小时,几年下来就可以完成大学本科课程的学习。每天用5分钟改进自己的工作,每周5个工作日都这么坚持改进,几年下来就会成为这个行业的行家里手。虽然每天只进步一点点,但每天都超越了昨天,如此日有所进、月有所变,用心写好每天进步一点点的加号,不论钻研什么学问、从事什么工作,都能享受胜利的喜悦,达到理想的高峰。
做到“每天进步一点点”并不容易,因为任何丝毫的进步都不会从天而降,都不能唾手可得,必须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贵在每天,难在每天。“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要每天进步一点点,就要耐得住寂寞,不因收获不大而心浮气躁,不因目标尚远而情移心摇,而应具有持之以恒的韧劲;就要顶得住压力,不因面临障碍而畏惧退缩,不因遇到挫折而垂头丧气,而应具有攻坚克难的勇气;还要抗得住干扰,不因灯红酒绿而分心走神,不因冷嘲热讽而犹豫停顿,而应有专心致志的定力。
每天进步一点点,使每一个今天充实而又饱满;每天进步一点点,终将使一生厚重而充实。
本文的论点是什么?如何提出论点的?
促使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三个先决条件是什么?应如何克服所遇到的困难?
先决条件:
如何克服困难:
“每天进步一点点”具有哪些意义?请简要概括。


在论述过程中,作者是如何使中心论点更加鲜明突出的?
读完本文后,你获得了怎样的人生启示?请把它写出来。

大风莫言
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去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割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路的两边长满野草,行人的脚压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机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长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田野里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他带着我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快,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捉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不知何时,无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定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
我们钻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直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他慢慢地放下车子,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粱的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选自《萌芽》 2013年第1期,有删改)
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本文的主要故事情节。
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1)“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句中,“爬行”一词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2)品味“我们钻进风里”一句中“钻”的妙处。
阅读下面三段文字,结合全文说说爷爷是个怎样的人。
(1)“爷爷,那是什么?”“风。”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腰。
(2)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
(3)“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文中画线段描写了大风降临前的情形,请简要赏析。
小说中“我”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作用?

“知入”与“知出”张运辅
①怎样读书才能取得效果?经验表明,处理好阅读中的“入”与“出”是关键所在。南宋学者陈善云:“读书须知出入法。见得亲切,此是入书法;用得透脱,此是出书法。”此论道出了读书的精髓。
②阅读中的“入”,是指对所读之书全身心融入,潜心对其进行研读与探索。就是读者通过文字去触摸作者的内心,与其进行心灵的对话。如此“入书”,方可“见得亲切”,实现双方心情的“契合”。
③在阅读中怎样“入”呢?一个方法是坚持“精思”。朱熹认为:“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意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就是说阅读要慢嚼细咽,通过揣摩语言,达到把握文章内容、体悟作品意蕴与情趣之目的。
在熟读基础上精思,确为“入书”之妙诀。苏轼读陶渊明《饮酒》诗后写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都索然矣。”苏轼发现“望”与“见”虽一字之差,但意境全异。何故?盖因陶诗所表达的是辞官归田后的喜悦之情,故用“见”字来表达悠然自得之感。若改为“望”,变为主动寻求,就不但破坏了全诗的意境,而且也与陶渊明的节操相悖。苏轼的体会,表明他对全诗意蕴和诗人的心境都有了深刻认识;这种认识若离开了对全诗全身心的“入”,离开反复思索,是无法达到的。
⑤阅读中的“出”,是指读者能站在更高层次,对所读之书做出分析判断,能从新的角度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哲学家叔本华就主张读书要与书本拉开距离,不要“入”书过度,要敢于并善于从书本中走出来。这样读书,方可避免“是别人在代替我们思想,我们只不过重复他的思想活动的过程而已 ”;方可在读后能解其意、识其旨、得其要,真正做到“用得透脱”。
⑥鲁迅早年读过不少进化论书籍,曾一度相信社会进化论:“总以为将来必 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年。”后来,他在生活中发现了青年们在阶级斗争中分化的事实,“目睹了同是青年,则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身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就这样,他对这种理论产生了怀疑,并由此发现其诸多偏颇和谬误。于是,他摒弃了从书本中得到的旧认识、旧观点,在斗争中树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他的这段经历和思想转化过程,对于阅读时怎样“出”于书,怎样“用得透脱”,很有启示意义。
⑦阅读,要“入”,也要“出”。“入”是“出”的基础,不“入”则无所谓“出”;“出”是“入”的目的,不能“出”就失去阅读的价值与意义。既能 “入”又能“出”,才是阅读者必须掌握的秘诀。
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请简要分析文章的论证思路。
下面这段文字放在本文的哪一段中最恰当?请说明理由。
叶圣陶认为:“文字是一道桥梁,桥这边站着读者,桥那边站着作者。通过这一道桥梁,读者才和作者会面,不但会面,而且了解了作者的心情,和作者的心情相契合。”
第⑤段加点的词“这样”在文中指代什么?
读了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对第④段画线句子的感悟联想。

那些卑微的母亲
①晚上,和朋友一起去吃烧烤,我们刚坐下,就见一个老妇人提着一个竹篮挤过来。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她弓着身,表情谦卑地问:“五香花生要吗?”彼时,朋友正讲一个段子,几个人被逗得开怀大笑,没有人理会她的问询。她于是将身体弓得更低,脸上的谦卑又多了几分:“五香花生要吗?……”
②她一连问了几遍,却都被朋友的说笑声遮住。她只好尴尬地站在一旁,失望和忧愁爬满了脸庞。我问:“是新花生吗?怎么卖呀?”她急慌慌地拿出一包,又急慌慌地说:“新花生,三块钱一包,五块钱两包……”我掏了五块钱,她迅速把两包花生放在桌子上,慢慢退回去,奔向下一桌。
③每一次去逛超市,都会看到那个做保洁的女人。有五十多岁了吧,头发灰白,晒得黑红的脸膛上布满细密的汗珠,有几缕头发湿湿地贴在脸上。她总是手脚不停地忙碌,在卫生间,在电梯口,在过道。她弯着腰用力檫着地,超市里人来人往,她刚擦过的地,马上就被纷至沓来的脚步弄得一塌糊涂。她马上回过头来,重新擦一遍。
④有一次,我上卫生间,正好碰到她。她的头垂得很低,看不到脸上的表情,只看见她的两只骨骼粗大的手,捏着衣角局促不安地绞来绞去。那双手是红色的,被水泡得起了皱,有些地方裂开了口子,透着血丝。她的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看样子是超市的主管,那人语气凛凛地训斥:“你就不能小心点?把脏水洒在人家衣服上,那大衣好几千块呢,你赔得起吗?这个月的工资先扣下……”她就急了,伸手拉住那人的衣袖,脸憋得通红,泪水瞬间涌得满脸都是。她语无伦次地说:“我儿子读高三,就等着我的工资呢,我下次一定小心……我慢慢还,行吗?可不能全扣了呀……”她几乎是在低声哀求了。
⑤逛街回来,遇上红灯。我们被交通协管员挡在警戒线外,等待车辆通过。这时,马路中间正在行驶的车上忽然有人扔出一只绿茶瓶子。瓶子里还有半瓶茶,在马路上骨碌碌转了几个圈,眼看就要被后面的车辗上。忽然,就在我身旁一个女人猛地冲过去,几步跳到马路中间,探手捡起那个瓶子,迅速塞进身后的蛇皮袋里。她的身后,响起一大片汽车尖厉的刹车声,司机气急败坏地冲她嚷:“抢什么抢,不要命了!”
⑥她一边陪笑着往后退,一边扬起手中的瓶子冲着我们这边微笑。我回头,这才看到,我身后还有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孩儿,也竖着两根手指在冲她笑。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我明白了,她是一个贫穷的母亲。那个瓶子,不过一两毛钱,可对她而言,可能是一包供孩子下饭的咸菜。
⑦生活中,常常能看到这样的女人。天不亮就满城跑的送报工,满面尘土的垃圾工,摇着拨浪鼓收破烂的师傅,被城管撵得到处跑的水果小贩……她们身份卑微,为了一份微薄的收入兢兢业业。她们又无比高尚,为了孩子,胸腔里藏着震惊世界的力量。
⑧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母亲!
文章第①段“她头发枯黄,身材瘦小而单薄,衣衫暗淡,但十分干净”这句话运用什么描写方法?刻画了一位怎样的母亲形象?
下面两句中省略号各有什么作用,请把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4分)
⑴我儿子读高三,就等着我的工资呢,我下次一定小心……我慢慢还,行吗?可不能全扣了呀……()
⑵天不亮就满城跑的送报工,满面尘土的垃圾工,摇着拨浪鼓收破烂的师傅,被城管撵得到处跑的水果小贩……()
通读全文,文章标题“那些卑微的母亲”中的“卑微”有哪几层含义?
请根据括号内的提示赏析下列句子。
(1)她只好尴尬地站在一旁,失望和忧愁爬满了脸庞。(品析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2)母子俩的笑容融在一起,像一个温暖的磁场,感染了所有的人。(从修辞角度品析)
读完文章,你肯定有许多的感慨,谈谈你的感悟。

敬业与乐业(节选)
①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②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冀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
文中作者阐明的主要观点是“要敬业”,请依据提示,完成选文论证思路的填写。
业有什么可敬的
各用四个字概括文段①中所列举的两个事例,并指出两个事例论证了文中哪句话。(4分)
文中画线句采用了什么论证方法?其具体作用是什么?
从选文的语言来看,说说演讲稿的语言有怎样的特点?
我们今天该怎样理解文中的“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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