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一代怪杰辜鸿铭
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各种新思想如潮涌动,各色新派人物也纷纷登场,整个校园充满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是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副不和谐的图景:一位老者头戴瓜皮小帽,身穿枣红长袍天蓝青褂,斑斑油腻浸染其上,脑后拖着一根又细又长的辫子。此人便是民国闻人、一代怪杰辜鸿铭。他精通西学而又极端保守,其异行怪言,常常出人意料,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一
辜鸿铭是个语言奇才,他的语言天赋,在近代中国无出其右。孙中山说:“中国有三个精通英文者,一个辜鸿铭,一个伍朝枢,一个陈友仁。”林语堂的赞誉更高,称“其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出其右者”。辜鸿铭还精通其他语种,诸如法、德、俄、日文和拉丁、希腊两门古语。
在德国留学时,他的德文水平便在当地传为佳话。一次,辜鸿铭乘坐火车由维也纳前往柏林,与他同车厢对面而坐的三个德国青年,看他一身东方人的装束,且抱着一条小辫,便对他挤眉弄眼,窃窃评论。辜鸿铭佯装不懂,顺手抄起一份德文报纸,倒着看了起来。这下好了,那几个洋青年立即起哄:“瞧,这个土里土气的中国佬,竟然把报纸都拿倒了,哈、哈、哈……”在一阵阵嘲笑声中,他慢腾腾地挪起身,悠闲而又庄重地吐出一串字正腔圆、正宗地道的德语:“德国的文字太简单了。不倒着看有意思吗?就是你们的圣人歌德的《浮士德》,我也能倒背如流。”那几个洋青年已被羞得无地自容,火车一到站,便赶紧溜之大吉了。
还有人说,辜鸿铭居住在哪个地方,就能说那个地方的方言,张口即是,与当地人毫无二致。这种语言天分,实在令人钦羡。
二
青年时期的辜鸿铭是在西方世界度过的,曾饱受白人世界的冷遇。这种精神压迫的反作用力,使他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
在张之洞幕府工作的第一天,辜鸿铭在一份致外国人的商务公文中,看到把中国货写native goods(土货)时,顿时沉下脸来,将native改为Chinese。他说,native有蔑视的成分,非洲、美洲、澳洲的土著可以用native,我华夏文明古国所产货物怎能以native相称呢?应当堂堂正正地标之为Chinese goods(中国货)。同事中有人提醒说,native goods习用日久,乍一改写成Chinese goods,洋人难以接受。辜鸿铭不听则已,听了后更是怒不可遏,瞪着眼睛斥道:“积非成是,奴隶思想!就算抚台把它改成native,我照样要翻译成Chinese goods。”
1917年7月,他应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英国古典文学。在课堂上,他常常借题宣讲中国的传统文化。当年的北大学生阎震瀛回忆说,他常常教我们翻译四书,又教我们念英文《千字文》,音调很整齐,口念足踏,全班合唱,现在想起来也很觉可笑。辜鸿铭把英国诗分为国风、大小雅,凡所授的英国作家作品,都要找出一个对应的中国作家作品,以比较中西文化。比如,他把密尔顿的长诗Lycidas比作“洋《离骚》”,把杜甫说成是“中国的华兹华斯”。他要让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那就是华夏文明优于世界上其它的文明。这种盲目自尊的心理,在辜鸿铭的身上已发挥到极致,甚至演变为蔑视和捉弄洋人。
三
1930年,辜鸿铭的法国朋友、学者弗兰西斯·波里在纪念文章《中国圣人辜鸿铭》中称其为“中国怪人”、“疯老头”,说他“滞留在陈旧过时的年代”“具有喜作谬论的独特个性”。弗兰西斯·波里对辜鸿铭印象最深的是:他穿着中国长袍;在北京人都已剪掉辫子的时刻,他却留着那条象征性的发辫。
那条“象征性的发辫”使辜鸿铭尤为得意,他曾经大言不惭地对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了的一个代表。”辜鸿铭拖着这条辫子走街串巷,自然遭到一片非议。可是,他却如秋风过耳,若无其事。他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很多人剪掉辫子后喜欢戴上顶帽子,他就骂人家: “沐猴而冠!”有个外国人直截了当地问他:“你为什么不把脑后的辫子剪掉呢?”他立即反诘:“你为何非要在下巴留有胡须呢?”一句话噎得洋人无言以答。
辜鸿铭有许多癖好,其中一大雅好,就是醉心于女人的三寸金莲。此癖由来已久,他的正室夫人淑姑,就拥有地道正宗的三寸金莲。他对此还有一番高论: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第一段划线处的作用是什么?(4分)
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辜鸿铭作为一代怪杰的形象特点。(5分)
文中说,辜鸿铭“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对此你是怎么理解的?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6分)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滋 润
刘醒龙
生活在南方,对湿润有着别样的感情。
去年十一月,我去西北某地时,突然接到朋友的邀请,从干涸到十几个人共用一盆水洗脸的黄土坡上的窑洞,直接飞到宁波。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由于是深夜到达,直到第二天早起,才产生对她的第一感觉。一个在长江边玩水长大的人,去到那种干旱得对水都麻木了的地方,自然更加怀念天设地造的江河湖泊了。
我是一个对水怀有不舍之心的人,偏偏宁波读懂了我。在我抵达宁波的第一个早上,就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好雨。那一天,只要在户外,自己就坚持不使用任何雨具。并说,自己是从西北来的,那里的人将打伞当成一种罪过。
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人在室内时,她便下得激越而豪迈。一旦发现我们走到门口,那雨马上变得温婉而抒情,细细密密地从空气中弥漫下来,比打湿脸庞多一点,比浇透衣服少一点,让人实实在在地放心地走在雨中。
说来很怪,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机会来宁波,来过一次后,不算因故没有成行的那几次,仅成行的,半年之内竟达三次。
第二次从武汉自驾来宁波,时值四月,沿途都是艳阳高照。一到宁波,天就下起雨来,待我离开宁波,出城区不远,那雨就消失了。所以,第三次来宁波时,心里已经不可能有其他假设了。从武汉开出的动车到上海后,不出站依然是动车转到宁波,七小时的动车车程,我一直在入神地看一位藏族肢残作者写的长篇小说打印稿。一但放下书稿,朝着车窗外若有所思时,一定会在心里重复地问:宁波会再下雨吗?
宁波后来用我所喜欢的湿润回答说,会,一定会的。
事实上,在我前往的路上,宁波正下着一场少有的豪雨,只是当我们走近时,那雨才变得温情脉脉。对于外来者,走马观花是其永无休止的真理。第一次来宁波,只与浙东古代雕刻艺术最集中、最精致、内容最丰富的建筑之一林宅有一些接触,它仿王羲之《兰亭集序》中“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的诗意而建造。第二次来宁波,也只看了赫赫有名的天一阁。坦率地说,第三次宁波之行,所了解的是比天一阁的存在更让人为之心动的另一种事实,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的《宁波日报》说: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八十四家,其中国办七十一家,民办十三家;由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三十一家;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十家;向社会免费开放六十六家。让人觉得惊讶,同时又更觉得欣慰的是,文章所说的十三家民间博物馆,馆舍总面积有四万四千八百余平方米,藏品总数已逾一万九千六百件。这样的事实如何不让人心动,如何不使人觉得,这是一场无声细雨在湿润这座城市!
在宁波的最后一天下午,去阿育王寺,瞻望佛顶骨舍利。一行人一边排着队,一边听管事的僧人细说瞻望之要领与心得。说是自从佛顶骨舍利供人瞻望以来,无数得到佛祖引领的人,所看到的景象,再没有任何重复的,人所各异,异所各人。终于轮到我们一行,并终于轮到我自己,诚惶诚恐地上前去,尽可能地贴着阿育王塔的小小飞檐,放飞自己的视野。或许只有十秒钟,这样短的时间,想要看清一种影像该是何等的不易,更何况是在金碧辉煌的背景之中。所以,我只能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一种感觉。但至于是什么,则不敢轻易地说定。
从寺庙里出来,上了车,迷迷糊糊中像是又遇到一片雨雾。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词:滋润!
在阿育王寺内的阿育王塔中,我所看到的正是一种滋润,将人的渴望还给人,让人的渴求满足人的滋润。
正如宁波的雨,可以轻浥心尘,却不会寒侵筋骨。作者为什么说“宁波的雨,竟然如此深得我心”?(4分)
文章前半部分详写宁波的雨有什么作用?(4分)
作者三次到宁波的感受各是什么?请加以概括。(6分)
文章的题目是“滋润”,结合全文,探究 “滋润”的丰富内涵。(6分)
材料概括分析题
慢词长调是中晚唐以来就在社会上流传的一些俗曲,是配合当时新兴音乐歌唱的里巷俗歌。《花间集》所收的是诗客曲子词,这些诗人文士所写的词,大半都是小令。小令的格式与诗比较接近,因此诗人文士插手写词后,习惯于写小令。而且,诗人文士常常自己觉得比较高雅,而慢词长调当时是流行于市井之间的,所以,他们不肯去写慢词长调。慢词长调的填写,要配合音乐的曲谱,它的格律要求更加严格,不像五七言的字句那么简单。因此,一般的诗人文士也不能为。柳永的出现就像一座里程碑。他的创作突破了小令的范畴,而以慢词长调为主。写慢词长调就要铺排,铺展开来叙述,就不能够只以一个重点的感发为主。它不像欧阳修的词,也不像李后主的词,也不像冯延巳的词。他们是在语言文字之外,有很高深的意境、境界,教你去联想想象。柳永的长调呢?因为铺陈,就好像都明白地说出来了,没有可发挥的余地。所以有些文人诗客评价柳永词浅俗,比如王灼在《碧鸡漫志》中就批评柳词:“唯是浅近卑俗,自成一体,不知书者尤好之。”值得注意的是,柳永所写的相思离别之情,不再是女子的口吻,而是从一个客子身份来写,他开创性地选取高远的景物,并在词作中融入了自己的追寻和感受,这是柳永词最大的特色。
(选自叶嘉莹《唐宋词十七讲》,有删改)文中说柳永之前诗人文士不写慢词长调的原因有哪些?请加以概括。
请具体解释“里程碑”一词在文中的含义。
你是否同意王灼在《碧鸡漫志》中对柳词“浅近卑俗”的评价,试以《雨霖铃》为例分析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为什么我们会如此平庸?
刘铁芳
①一个人的成长应该是终身性的,我们本应在年少时期充分地舒展人的精神和心智,提高我们对世界的敏感性,从而给人生的创造性发展提供基础。正是过早遭遇的技术化的教育形式,特别是高度体制化的应试的渗透,导致我们的人生发展很难避免平庸化。
②杰出的大家,包括各行各业杰出的人物,无不在年少时就打下良好的基础。这种基础实际上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丰富的情感;(2)发达的想象;(3)对知识的兴趣。他们杰出的人生往往直接奠基于年少时期与自然的广泛接触、对艺术的爱好、从小就开始的广博的阅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自由探究的习惯。
③丰富的情感无疑是人生发展最重要的推动力,自幼形成的对自然、他人,对人世间的爱,是一个人创造性的最重要的基础。这种深厚的、广博的爱源自自幼形成的个人与自然、他人与世界的丰富而生动的联系,只有当个人稚幼的生命开始了一种与周遭世界共同存在的意向,一个人才有可能免于孤立的生存,而培育起对他人和世界的无比的爱。伟大的心灵总是与伟大的爱连在一起的,在某种意义上大学就是大爱。
④发达的想象力乃是提升人生创造品格的羽翼。一个人的生命空间是通过想象力来拓展的,想象的边界实际上就是一个人存在的边界。个人在与自然、艺术接触,以及在广泛的阅读中开启的这种发达的想象力,实际上拓宽了人生存的边界,当然也是创造的边界。这就是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的原因。提出一个新问题,本身意味着我们的精神空间开出新的疆域。想象力乃是创造性人生最重要的基础,无疑,从小就开始的与自然、文学艺术的亲密接触,是夯实这一基础最重要的途径。
⑤自由探究与求知的兴趣则是创造人生的根基。杰出的创造实践依赖于持久的兴趣与专注。在人生历程中,一种兴趣的绵延,一种韧性的坚持,很显然只有来自年少时期就奠定下的这种强烈的兴趣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习惯。
⑥回过头来看我们的现实,狭隘的知识训练,以及个人主义的生活取向,正在一步步地削弱教育中个体的心灵生活空间。技术化的教育对个人与自然接触、以及文学艺术爱好的挤压,浓烈的功利主义倾向的应试化的教育模式,这些都并不指向儿童心灵世界的丰富与扩张。儿童在教育中过早遭遇的深度体制化,大大地削减了儿童的自由,或者说削减了儿童发展与儿童天性中的自然与自由发展的内在联结,这直接导致个体生命中很难出现持久稳定的兴趣、求知探究的生命姿态和伟大创造所需要的持久高度的专注。
⑦这意味着我们的学校正越来越多地用一时的、可见的成绩取代对人生整体成就的关注,用小爱取代大爱,用私己之爱挤占了对他人、对世界的广博的爱。当一个人更多地停留在自我的想象世界中,他要对人类作出卓越的贡献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怎样走出狭隘的自我,是当代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甚至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⑧为什么我们会如此平庸?因为我们年少的教育已经打下了平庸的烙印,早期的教育决定了一个人发展的方向。带有浓郁功利性的奥林匹克竞赛的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成功地把一批优秀学生送入优秀的大学,而他们对其所选择的学科从此不再有任何兴趣。奥林匹克竞赛体制实际上是我们今天这种功利化的、平庸的教育最典型的表现形式。由此可知,判断一种教育是否平庸,实际上就是看教育中人的存在或人的生命的丰富性和广延性、一种生命的高度,而不仅仅是当下的、世俗化的、基于功利的评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简要说明文中画线句的含意。
简要说明第②段和③④⑤段论述上的关系,⑥⑦两段的论证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行脚人·黄昏
师陀
那汉子拄着行杖,走下山来,已是申末时分。山顶反耀着橘红的光,浓紫间夹着浑灰,明暗相映。天色确实不早了。
那是头戴牛毛红毡笠,身着短褐,也不怎么干净,一条百衲战带束腰,步伐坚定落实的人。因为鞋下是钉着钢钉的,所以走动藁藁地响。行杖捣着碎石,也咯咯有声。那装束,一看便知是涉过千山万水的老行脚。但所带行李却万般轻简,肩际仅斜佩了尺把长的一个小包,其中不过是些薄衣单袜。另有一双半旧的鞋,照所有跋涉路途的旅客的样子,打在包裹的外面,以备不虞。
不远笃笃声起处,是对面山坳间一座林子。抬头一望,看不见什么。知道是啄木鸟。于是拔步又往前走。脚下是半涸的溪涧,他走到水边,身体正乏得很,这就解下包裹,把行杖倚了,拣一块大石坐下。清洌的溪水在涓涓泻流,碰着石块,激起明亮的水花。水花分散作泡沫,映着霞光,宛如玑珠。玑珠夹流而下,一碰着石头就又跳到空中,有的竟跳到这人脚边,有的则落在所坐的石上。
晚空弥漫着落日的余光,烂霞如火似烟,织遍了天空,与静静的溪水相辉耀。悄寂的壑谷,是已充满了苍茫的暮色。
那汉子脱下鞋,在石上摔了两下,回头望着山岭,也不见有人下来。接着就去了毡笠,顺手扔到包袱上,取出火吸起烟来。
这人生得好一副紫檀色瘦生的脸相。为风雨残蚀的顽强的颜面,好像是生着一层锈。这样的脸,任谁都看得出是漂过大海,走过崇山,见过大的世面,因为经过风浪,被风霖摧老了的。那锁在眉宇间的,也许不妨说是淡淡的哀愁,但也许竟是跋涉的疲倦。瞧那双眼睛,那纯黑的眼睛,定住时能自己发光,若是一霎,唔,简直是在打闪。
他一面吸烟,一面浏览着景物。啄木鸟仍在林子里敲击,只因天色向晚,异常急促。山谷里也更觉荒寂。树林上面是万丈峭壁。峭壁的顶,像一座平台,上面树立石柱数株,无凭无藉。他又回头望着过来的岭,日光已被峭壁遮掩,云叆叇起来,石色也难以辨识的了。
他咳嗽了一声,把痰啐到溪里,看着它在水面上打了一个盘旋,夹在水花中间流去。那脸色的平静,赛过岩石,好像对于过夜的下处极有把握,全不放在心上。
林子里叹息似的响了一声。一阵夜晚的风,正从峭壁下经过。
他望着脚边的溪流。溪水静静的流着,发出低语,水面像油一样,起着旖旎的小绉。那淡淡的最后的霞,仍旧在小绉间发光。好像被水吸住了似的,他的两肘支着膝盖,凝视着奇幻的波溜。四围暮色,青空玄渺。那烟袋里冒出的青色的烟,在温暖的空中卷舒,悄然消散。
暮色中忽然响来叮叮的铃声,狗的吠嗥震动着溪谷。这客人惊讶的回过头去,抬起满溢倦意的眼。
一个牧羊女正沿着溪走了下来。在她的前面,肚儿便便的山羊们懒懒的鸣着,或左或右,跑着一只牧羊狗。
“请问大姐,前去可有落脚地方吗?”他拔下嘴里的烟袋,打着问讯。
那姑娘从旁边跑过,向空中甩了一个响鞭。小狗则冲下溪去,溅起水花,快活的洗了一个澡。上得岸去,抖下水滴,接着惬意的打着喷嚏。
她过了溪,用鞭一指道:“那边。”
这样说着,就伴了羊和狗扬长去了。一面唱着山家的歌。歌声越唱越远,好像是引诱着人到过夜的下处。
这人堆起寂寞的笑脸,望着那牧羊女的影子,渐渐的消失在和溪流并行的小径上。他喃喃地自语道:“这丫头!”
天色渐渐昏暗,峡谷更加静寂。他收起烟袋,掮起包袱,拿了行杖,起身去了。那丢下的烟灰,被风吹到溪里,同泡沫一齐流去……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底请简要概括文中行脚人有什么性格特点。
请简要赏析文中画线句的修辞特色。
“暮色中忽然响来叮叮的铃声,狗的吠嗥震动着溪谷。”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有人认为本文具有一种富有诗意的“和谐美”,请联系全文,探究这种“和谐美”体现在哪几个方面。
材料概括分析题
与鲁迅相遇
程振兴
与鲁迅相遇,是与我的学生———中国当代80后、90后青年的相遇。
年过三旬的我,“身内的青春”已经逝去,“身外的青春”固在。是鲁迅,让我与世上的青年,保持着精神的联系。当代中国,社会病象依然存在,“潜规则”有时超越“显规则”,阻碍青年上升的通道。青年感慨“世界如此险恶,你要内心强大”,但如何才能强大?
时至今日,鲁迅式的“铁屋中的呐喊”,早已打破黑夜的沉寂,并已穿透“无声的中国”。国人不再沉默,他们竞相追逐着“中国好声音”。然而,娱乐界的“中国好声音”,绝非鲁迅式的“真的恶声”。
青年需要一个真正的、精神上的父亲。“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鲁迅,是在“大时代”里,一个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青年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的父亲的形象。今天的青年,遭遇的是一个“小时代”。他们或许有一个“小爸爸”,但“小爸爸”并非真正的父亲。青年们需要一个精神上的父亲,一个勇敢无畏的父亲,唯有鲁迅能当此重任。鲁迅告诉青年,要敢说,敢笑,敢哭,敢怒,敢骂,敢打,在这可诅咒的地方,击退了可诅咒的“小时代”!作为一个旷代的全智者,铁屋中的鲁迅,早已洞彻了人心的隐秘与幽微: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即便如此,他依然选择了倔强地反抗,反抗绝望。
于是,在遥远的南中国,一所最偏远的大学校园里,70后的我,向一群80后、90后的青年开讲鲁迅。因为鲁迅,我们相遇,见证精神生命的延续。
(选自《中华读书报》2013年12月4日)鲁迅式的“铁屋中的呐喊”与国人追逐的“中国好声音”有何不同?
作者为什么说今天的青年遭遇的是一个“小时代”?
你是如何看待作者向80后、90后青年开讲鲁迅这一做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