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的题。
寒 色
龙应台
⑴“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
⑵当场被读者问倒的情况不多,但是不久以前,一个问题使我在一千多人面前,突然支吾,不知所云。他问的是:“家,是什么?”
⑶家是什么,这不是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吗?和“我的志愿”、“我的母亲”、“我的暑假”同一等级。
⑷问者的态度诚诚恳恳的,我却只能语焉不详蒙混过去。这么难的题啊!
⑸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天若下雨,他坚持你要带伞。烫的便当盒塞在书包里,书包挎在肩上,贴在身上还热。周末上街时,一家四五口人可以挤在一辆机车上招摇过市。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听见锅铲轻快的歌声,饭菜的香气一阵阵争前恐后地钻进我的鼻子里。晚上,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夜晚的甜蜜时刻。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松软的被褥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缎般的栀子花香,就幽幽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⑹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⑺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沓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还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后,往窗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上,被推出去,也可能是被一张白布盖着,抬出去的。
⑻和一个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用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厨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的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因为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⑼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⑽很多,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但更多的是,很快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一定要亲眼看着他喝下才安心。天若下雨,少年总不愿拿伞,因为拿伞有损形象,于是你苦口婆心几近哀求地请他带伞。他已经走出门,你又赶上去把滚烫的便当盒塞进他的书包里。周末,你骑车去市场,把两个女儿贴在身后,一个小的夹在前面两腿间,虽然挤,但是女儿的体温和迎风的笑声甜蜜可爱。从上午就开始盘算晚餐的食谱,黄昏时,你一边炒菜一边听着门外的声音,期待一个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⑾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⑿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选自《读者》2013年第21期,有删改)作者引用两句诗作为文章的开头,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全文,回答“家,是什么?”
请赏析第⑸段划线句子。
文中三次写到了“栀子花”,请你说说它分别代表什么?
文中反复出现“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最后也以此结尾。其实,不管明天家会怎样,我们都要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今天。把握幸福,活在当下。请联系实际,谈谈你的感受。
(二)阅读下面文章,完成11-12题。
 上海世博会总接待人数将达7000万人次,平均日接待游客约40万人次。若按照每人每天产生0.38公斤垃圾计算,世博园每天产生垃圾约为150吨至160吨。这么多垃圾将如何处理呢?一套新型的垃圾气力输送系统将展示它们的本领。
 相比于传统的垃圾投放,垃圾气力输送系统的优点十分明显。首先是垃圾流密封、隐蔽,与人完全隔离,有效地杜绝了收集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包括臭味、蚊蝇、噪音和视觉污染。其次,提高收集效率,优化环卫工人的劳动环境。再者,消除了人力车、垃圾桶等传统垃圾收集工具,基本避免垃圾运输车辆穿行于居住区,减轻了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此外,垃圾收集、压缩可以全天候自动运行,垃圾成分受气候影响小,有利于填埋场、焚烧厂的稳定运行。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垃圾气力输送系统必将在国内掀起一个高潮。这是城市发展、提高环境质量的一个必要手段,也是一个城市发展成熟的标志。
 (本文有删改).“若按照每人每天产生0.38公斤垃圾计算,世博园每天产生垃圾约为150吨至160吨。”句中加点词能否删去?为什么?
.请简要概括垃圾气力输送系统的优点。
(三)阅读下面文章,完成21——25题
 最精彩的一课
 诺比斯的父亲是当地一位有钱的绅士,因此诺比斯便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他父亲身材魁梧,蓄着浓密的黑胡子,表情十分严肃,他几乎每天送儿子上学,接儿子放学。昨天上午,诺比斯跟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烧炭工的儿子倍梯吵架。诺比斯自知理亏,无法辩解,就冲着倍梯气急败坏地说:“你父亲是个乞丐!”倍梯委屈得要命,顿时面红耳赤,默不作声,热泪夺眶而出,回到家里他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
 午饭过后,全身黑糊糊、个子矮小的烧炭工领着孩子来到学校,向老师抱怨。大家都不吱声,只是静悄悄地听着。跟往常一样,诺比斯的父亲正在门口给儿子脱外衣,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走进教室,问是怎么回事。
 “是这位先生在抱怨您儿子,您儿子对他儿子说:‘你父亲是个乞丐!’”老师回答。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他问儿子:“你说那句话了吗?”诺比斯站在教室中间,低着头不言不语。父亲紧紧抓着儿子的胳臂,把他拉到倍梯的面前说:“快道声对不起。”
 烧炭工以和事老的口吻连声说:“算了吧,算了吧。”
 可绅士不理睬他,依然谆谆劝导儿子说:“照我的话这样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的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烧炭工做了个果断的手势,好像在说:“我不愿意。”绅士不听他的话,逼儿子照他说的办。他的儿子头也不抬,轻声细气而断断续续地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去,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然后,烧炭工捅了儿子一把,儿子心领神会,他扑到诺比斯怀里,两人紧紧拥抱。
 “老师,请您帮个忙,让他俩坐在一起好吗?”绅士问老师。于是,老师把倍梯安排到诺比斯旁边坐下,待他俩坐好后,诺比斯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就告辞了。
 烧炭工若有所思地站了片刻,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靠近坐好的两个孩子,然后,他来到课桌前,带着爱怜和歉意的表情端详着诺比斯,仿佛想说什么,但却什么也没说出来。他想伸手慈爱地跟他亲热一下,但似乎又没有这个胆量,只是用他那粗大的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诺比斯的额头,走到教室门口,他又回头瞥了诺比斯一眼,才迈着慢慢的步子走开了。
 “孩子们,你们要牢牢记住今天看到的事情。”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30字左右)(3分)
.结合上下文,品析加点词或短语的含义,指出其表达效果。(4分)
 (1)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
 (2)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第(10)段中说“(烧炭工)仿佛想说些什么,可什么也没说出来”。请揣摩烧炭工当时的心理活动,用第一人称把它表述出来。(30字左右)(3分)
.结合全文,分析文中绅士的形象。(2分)
.小说的结尾,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你认为“精彩”在哪里?(3分)
(二)阅读下面文章,完成 14——20题。
 “苦”、“乐”读书谈
   中国传统的读书法有两种:一曰“苦”,二曰“乐”。苦读的代表是孙敬和苏秦,一个头悬梁,一个锥刺股。乐读的倡导者是孔子,“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两种方法本互为补充,不过现代人多认同后者而不愿效法前者。 
   这种选择自有其道理,用一句最流行的名言来说就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带着浓厚的兴趣去读书,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因为有了兴趣,读时精力集中,心无杂念,所以感受深,记忆牢,且联想丰富。“心骛八极,神游刀仞”的情况多半是在对所读之书有浓厚的兴趣时发生的。既沉醉其中,也就不以为苦,并且乐此不疲,流连忘返;这样读书好处虽多,但也有弊端。胡适“幼时酷嗜小说”,后来回忆说:“所得小说良莠不齐,中多淫书……害余不浅。”可见读书全凭兴趣,不加选择是不行的。但如果兴趣狭窄,读来读去就是那么几种书,这样“偏食”的结果极有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呈畸形发展。欲除此病,当多吃“五谷杂粮”,即所读的书应驳杂些。 
   既然要读自己“厌恶”的书,当然不免觉得“苦”,但是如果不放弃,“苦”上一阵子,自然会有所收获。兴趣并非凭空而来,是可以培养的。这培养的途径就是“硬啃”,先“苦”上一阵子。 
   然而林语堂极不赞成“苦读”,他对苏秦锥刺股的做法进行了批判,指明利害:“不睡觉,只有读坏身体,不会读出书的精彩来。”林氏之言并非毫无道理,但他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这位“苦读”的代表苏秦最后并非一无所成,而是“终以酬酬壮志,功名传千古”了;“苦读”的另一位代表孙敬最终也学有所成。由此可见,“苦读”并非要不得。孙敬和苏秦的做法或不可取,但精神值得学习。 
 其实,对于一个有志于学的人来说,乐读固然好,苦读也没什么。“读书莫畏难”,他早早有心理准备的,而且只要不是冥顽透顶的人,他从“苦”中是一定可以读出快乐的。正如梁启超所说:“趣味总是慢慢的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中心论点。 
.本文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
.去掉下面句中加点的词可以吗?为什么?
 这样“偏食”的结果极有可能会导致“营养不良”.读第二自然段,请找出过渡句和本段的中心句。
 过渡句:
 中心句:.画线句子中“偏食”“营养不良”的含义分别是什么?
.第二自然段中引用林语堂、胡适、鲁迅的名言分别证明了什么?
.第三自然段中“苦”上一阵子用朱光潜先生的话说是什么?“有所收获”如何理解?
小鸟,你飞向何方(节选)
 赵丽宏
 ①在黄昏的微光里,有那清晨的鸟儿来到了我的沉默的鸟巢里。
 ②我喜欢泰戈尔的诗。还在读中学的时候,泰戈尔就把我迷住了,一本薄薄的《飞鸟集》,竟被我纤嫩的手指翻得稀烂。那些充满着光彩和幻想的诗句,曾多少次拨动我少年的心弦……
 ③《飞鸟集》破损了,我渴望再得到一本。然而,“文化革命”一开始,这个小小的愿望,竟成了梦想。我的那本破烂的《飞鸟集》,也被人拿去投入街头烧书的熊熊烈火中,暗红色的灰烬在火光里飞舞,飘飘洒洒,纷纷扬扬。我仿佛看见老态龙钟的泰戈尔在火光里站着,烈火烧红了他的白发,烧红了他的银须,也烧红了他的朴素的白袍。他用他那冷峻而又安详的目光注视着这一切,看着,看着,他的神色变了,似有几许惊恐,几许不安,也有几许愤怒,几许嘲讽……
 ④我还是喜欢泰戈尔。在动乱的岁月里,我默默地背诵着他的诗,以求得几分心灵的安宁。“诗人的风,正出经海洋和森林,求它自己的歌声。”我陶醉在他所描绘的大自然中了——那宁静而又浮躁的海洋,那广袤而又多变的天空,那温暖而又清澈的湖泊,那葱郁而又古老的森林……
 ⑤有一天,我忽然异想天开了:到旧书店去走走,看能不能找到几本好书。结果,当然叫人失望。但,我发现,有时还会有几本“罪当火烧”的书出现在书架上,或许,这是出于店员的粗心吧。于是,我抱着几分侥幸,三天两头往旧书店跑。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我又走进冷冷清清的旧书店。我的目光,久久地在一排排大红的书脊中扫动,突然,我的眼睛发亮了:一条翠绿色的书脊,赫然跻身在一片红色之间,呵,竟是《飞鸟集》! 
 ⑥该不会有另一种《飞鸟集》吧?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仔细一看,果真有泰戈尔的名字。随即,我又紧张了,是的,这年头,得而复失的太多了。挤压着《飞鸟集》的一片红色,又使我想起街头那一堆堆焚书的烈火,那漫天飞扬的纸灰……我赶紧向书架伸出手去。
 ⑦几乎是同时,旁边也伸出一只手来,两只手,都紧紧地捏住了《飞鸟集》。这是一只瘦小白皙的手,一只小姑娘的手。我转过脸来,正迎上两道清亮的目光——一个中学生模样的小姑娘站在我身旁,抬起脸看着我,白圆的脸上,一双清秀的眼睛眨巴眨巴地闪动着,像一潭清澈见底的泉水,微波起伏,平静中略带点惊讶。
 ⑧我愣住了,手捏着书脊,不知如何是好。(A)还是她开了口:“你也要它吗?那就给你吧。”声音,清脆得像小鸟在唱歌。
 ⑨我的脑海里忽然旋起个念头:在这样的时候,她还会喜欢泰戈尔?莫非,她根本不知道这是怎样一本书?于是,我轻轻问道:“你知道,这是谁的书?”
 ⑩“谁的书!”(B)小姑娘抬起头来,颇有些惊奇地看着我,秀美的眼睛睁得滚圆,转而,开心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做了个鬼脸:“这是一个老爷爷的书,一个满脸白胡子的印度老爷爷。我喜欢他。”说罢,用手做着捋胡子的样子,又格格地笑了。如同平静的池塘里投进了一颗石子,笑声,在静静的店堂里荡漾……
 (11)啊,还真是个熟悉泰戈尔的!我多么想和她谈谈泰戈尔,谈谈我所喜欢的那些作家,谈谈几乎已被人们遗忘了的世界呵!然而,这样的年头,这样的场合,这样的谈话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即便年青,我还是懂得这一点。(C)小姑娘见我呆呆地不吭声,刷地一下把《飞鸟集》从书架上抽下来,塞到我手中:“给你吧,我家里还藏着一本呢!”没等我作出任何反应,她已经转身去了。我只看见她的背影:(D)一件淡紫色的衬衫,上面开满了白色的小花;两根垂到腰间的长辫,随着她轻快的脚步摆动…… 
 (12)她走了,像一缕轻盈的风,像一阵清凉的雨,像一曲优美的歌…… .《飞鸟集》是作者非常喜爱的书,文章也是围绕这一线索展开的。在下面的横线上填上恰当的词语,概括事件发展的过程。(2分)
 失书 → → →得书.作者在第③段中展开想象,描写了泰戈尔老人面对《飞鸟集》被焚烧时的神情,其作用是什么?
. 阅读⑦~(11)段,找出文中A、B、C、D的语句,按要求完成下表。

.圈点评注:从意义和作用两方面给文中框定的词语作注,并品评赏析画线的
 句子。
 (1)一条翠绿色的书脊,赫然跻身在一片红色之间,呵,竟是《飞鸟集》!
 (2)她走了,像一缕轻盈的风,像一阵清凉的雨,像一曲优美的歌…… . 十年之后,作者与小姑娘在旧书店再次相遇。请发挥想象,写出他们相遇时的情景。(100字左右)
指纹——未来的万能钥匙(共15分)
 (1)世界上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虽然唇纹、眼睛里的虹膜视网膜也人人不同,但指纹识别是生物识别技术中最常用最方便的一种。
 (2)指纹识别技术其实分警用和民用两大类,思路是很不同的。派出所里给犯罪嫌疑人录指纹,不但要十个指头都录,而且都要旋转180度,因为犯罪现场找的指纹往往只是残缺不全的小片,所以指纹算法上用残缺指纹在指纹库里找嫌疑人,往往会找到很多个“可能是”的结果,需要专家一一比对排除。民用指纹则不然,录指纹只录一个或两个平面指纹用于身份识别,用的时候也要要求完整无缺的平面指纹,算法比对只有“是”或“不是”两种结果。但民用指纹库也可以为刑侦破案服务,比如广州市外来人口指纹库就为抓通缉犯作了不少贡献,有的还是在广州隐藏了几年的重案犯呢,改了名字改了相貌却改不了指纹。
 (3)指纹识别技术最核心的是算法,通过分析指纹的全局特征或局部特征,如脊、谷和终点、分叉点或分歧点,就可以从特征值中非常可靠地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指纹虽然从出生到老不变,但小时候的成长发育会使指纹变长,中年发福会使指纹变宽,所以指纹算法是一种高难度的技术。目前我国已经有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指纹算法,在处理指纹变形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美国一公司前不久还花了十万美元购买了该算法的使用权呢。
 (4)指纹识别的另一关键技术是指纹图像采集技术。以前基本上用光学技术,即用一个光源从棱镜反射按在一个取像头的手指,光线照亮指纹从而采集到指纹。现在越来越多采用的是电容方式的半导体技术,按压到采集头上的手指的脊和谷,在手指表皮和芯皮之间产生不同的电容,芯片通过测量空间中的不同电容场得到完整的指纹。
 (5)这种方式也叫“活体指纹”,采集时你把手指头涂黑了也一样可以取到清晰的指纹,但只能手和身体连着才有生物电流,否则就无法采集到。前不久西安天气很冷,某单位装了这样的指纹系统做考勤,有个女员工骑单车上班,结果指纹仪不认她那“冰冷的小手”,后来用温水洗了洗手再来,指纹仪就认得她了,别人都笑她被冻得不是“活体”了。这种采集技术的设备比光学方式小了几十倍,甚至可以做进你的手机里,使用很方便。
 (6)现代人身上现金少了,因为信用卡得到了广泛应用。信用卡是采用密码和签名方式确认身份的,每年犯罪分子窃取信用卡号和密码造成卡主的损失非常惊人。现在指纹技术成了电子商务的“金钥匙”,美国最大的银行美洲银行最近开始为一些用户提供指纹识别服务,一些美国的国际贸易公司也正在积极试用指纹识别软件进行交易身份确认,国内也有银行等部门在积极试用。
 (7)好好保护你的手指吧,你的指纹在未来社会用途将越来越广泛。、阅读全文,你认为作者在文中主要说明了什么?(3分)
、第4段中带点的“基本”能不能去掉?为什么?
、联系上下文说说“活体指纹”是怎样采集的。
、第5段中划线句有什么作用?
、请你根据文章内容,展开合理想像,从“日常起居”、“经济生活”、“社会活动”等方面,设想指纹在未来社会中有哪些用途?(试举三例,表述要简洁、清楚、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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