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大地上的读书人
有人说,读书最好的年龄是十五六岁,那时记忆力好。但那时我没有书读。我生活的村庄离书店有几十公里,再说家里也没有钱。我借书看。《西游记》连环画、金庸和古龙的武侠小说、三毛的散文……抓紧分秒地读。
假期在家里做农活,书随身带着,挑一担谷或柴草,歇息时就摸出来看几页,到家时天都黑了。上中学是在镇上,来回几十里。放学时,同学们叽叽喳喳蹦蹦跳跳,我落在后面,图个清静,能够摸出书来看。
大地之上没有书桌,没有书房,只有无限的风景。我捏着印有方块字的纸,缓缓走在山路上,心情随文字一路铺陈。看累了,就眺望镶着金边的云,落日远远地挂在山头。我忍不住想奔跑,想歌唱,和我的书。天黑透了,这才拔足狂奔。少年时代的书,都是在路上边走边读的。村里的人常常会在路上看到这样一个孩子,眼睛勾在书上,走走停停,有时微笑,有时皱着眉头。总之是村里的书呆子,永远成不了庄稼地里的一把好手。
在贫乏的乡村,走在荒芜的山路上,有一本书在你面前打开,有不同世界的人和你作伴、对话,是一件多么甜蜜的事情。虽然不是在温暖的书房读书,而是在田间山头、在匆匆的脚步度量中读完的,书上的每一个字句都跳跃着进入视线,但因此更加带着热腾腾的气息,可以拿到生活中掂量,可以在天地草木间寻找注解,可以以最强劲的频率和心灵发生共振。
几年前,我去了宜宾李庄,小镇偎依在长江边。风景恬静平淡,一如我成长的村庄。一大群白鸭在池塘里自由自在地凫水,觅食,抖翅膀,嘎嘎乱叫;再向远,是浓淡迤逦的一道道山岭一朵朵白云……
其实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小镇。
上个世纪抗战硝烟弥漫,中国似乎摆不下一张书桌。无数的文化单位开始西迁,迁向中国的腹地,迁向有深山大河屏障的僻远城乡。一大批赫赫有名的读书人如傅斯年、李济、董作宾、金岳霖、梁思成、林徽因等,选择了这个贫穷而偏僻的小镇蜗居,保存学术的薪火。
在这样的环境中,读书人都寄居于庙宇、祠堂、农舍、仓库,空气潮湿,缺医少药,很多人因此染上沉疴。最要命的是,没有书,没有实验器材。唯一带有存书的机构是当时的中央研究院史语所,让读书人稍微得以慰藉。但是,要到这里殊不容易,我曾经在李庄镇外寻索,穿过一大段弯弯曲曲的田埂,还有一片树林,然后爬500多个台阶,才找到山峰顶部的一个山庄,这就是当年的史语所办公遗址,现在已改为学校。
就是在这样的山路上行走,我突然回到了少年时代。
不同时代的读书人,都是在大地上读书,天作幕,地做席,人立天地间,携一书,与千年的精神脉络相守。外面的风雨雷电都化作这一画面的背景,渐渐消隐,而在书间、在人间印证过的心灵之音却渐次成为主角。
这样的生活苦吗?我翻遍那个时代的读书人在李庄留下的文字,看到的只有读书、研究、做学问的丰满记忆,更多的是对国运、天下事的远视,而不见对物质困苦的埋怨。
如果可以穿越,我说不定能看到这一幕:在如豆的煤油灯下,考古学家董作宾躬身简陋的斗室,手写考古史上开天辟地的煌煌巨著《殷历谱》,每写一句,三搁其笔,往返于古籍和甲骨文标本之间,核对求证;同济大学的生物学家童第周和夫人、儿女以及学生,携带大盆小盆,兴致勃勃地到野外捕捉青蛙并收集蛙卵做实验。在李庄的田野沟渠间,人跑蛙跳,你追我赶,泥水四溅;中国营造社的梁思成兴致勃勃地画下李庄旧旧的东岳庙的建筑构式图,旁边是同济大学学子的琅琅书声……
在彼时的李庄,世界很喧哗,有人做了高官,有人发了国难财,也有读书人因此眼红,放弃书桌,奔向豪门之间。剩下的那一群读书人,面带菜色走在大地上,孜孜埋首于卷册笔墨之间,自得其乐。
在每一个时代,在每一个当下具体的境遇中,肯定有比读书更好的选择。历史会知道,什么才能真正留存。 (文/陈全忠,选自《中国青年》,有删改。)为了突出自己是“大地上的读书人”,作者在文章的前4段里表达了哪几个方面的内容?请根据提示简要概括。
第1段:交代自己年少时无钱买书借书阅读的艰难环境。
第2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段:揭示自己在大地上读书的益处和意义。仔细读下面这个句子,我们能体会到作者对“那一群读书人”怀有一份深情,说说作者是如何把这种感情明确地传达出来的。
剩下的那一群读书人,面带菜色走在大地上,孜孜埋首于卷册笔墨之间,自得其乐。文章的题目是“大地上的读书人”作者以‘大地上”修饰“读书人”,结合全文,说说“大地上”这一修饰语包含哪几层含义。
文章结尾,作者写道:“在每一个时代,在每一个当下具体的境遇中,肯定有比读书更好的选择。历史会知道,什么才能真正留存。”“真正留存”的到底是“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简要说明。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小题。
母 亲莫言
①我5岁的时候,正处于中国历史上一个艰难的岁月。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用一根洗衣用的紫红色的棒槌,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地紧缩。
②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以忘却的是,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我母亲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我在母亲生前,一直想跟她谈谈这个问题,但每次我都感到没有资格向母亲提问。
③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时候我们家正是最艰难的时刻,父亲被人诬陷,家里存粮无多,母亲旧病复发,无钱医治。我总是担心母亲走上自寻短见的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时,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时,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一次下工回来已是傍晚,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急忙跑到牛栏、磨房、厕所里去寻找,都没有母亲的踪影。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地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母亲对我的哭泣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含糊其词,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这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忧心忡忡的儿子做出的庄严承诺。现在,尽管母亲已经被阎王爷叫去了,但母亲这句话里所包含着的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④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为饥饿而丧失了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一群孩子围着村里的粮食保管员学狗叫。保管员说,谁学得最像,豆饼就赏赐给谁。我也是那些学狗叫的孩子中的一个。大家都学得很像。保管员便把那块豆饼远远地掷了出去,孩子们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这情景被我父亲看到眼里。回家后,父亲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也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都是一样的,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他们的话,当时并不能说服我,因为我知道山珍海味和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并不一样!但我也感到了他们的话里有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也是人的风度。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⑤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使我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使我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也正是文学的灵魂。(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母亲捶打野菜情景的描写很有特点,试作赏析。
理解文中两处划横线句子的含义。
(1)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
(2)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第③段中,画曲线句子“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在文章结构和内容上有何作用?
根据文意,请补写出第④段中父亲严厉批评我的话。(不超过40字)
本文题目为“母亲”,但文中又用了不少文字写了父亲和爷爷,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原因。(可选两个角度回答)
闲话白菜
白菜是南北方一种极其普通的蔬菜。别看它普通,闲暇时,弄一桌“白菜宴”,既解馋又养生。
白菜栽培历史悠久,种类繁多。据考证,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其种类北方有胶州白、北京青白、天津绿、东北大矮白菜、山西大毛边等;南方有乌金白、蚕白菜、鸡冠白、雪里青等。
白菜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有“菜中之王”美称。用于炖、炒、熘、拌以及做馅、配菜都可以,故俗语云:“肉中就数猪肉美,菜里唯有白菜鲜。”
白菜除作为蔬菜供人们食用之外,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古代医书《名医别录》里记载:“白菜能通利胃肠,除胸中烦,解酒毒”。清代《本草纲目拾遗》中说:“白菜汁,甘温无毒,利肠胃,除胸烦,解酒渴,利大小便,和中止嗽”,并说“冬汁尤佳”。
白菜食法颇多,从烹调方法上看,无论是炒、熘、烧、煎、烩、扒、涮、凉拌、腌制,都可做成美味佳肴,如果同鲜菇、冬菇、火腿、虾米、肉、栗子等一起烧,还可以做出很多富有地方特色的菜肴。用新鲜猪肉末制成丸子,再加大白菜红烧,这是河南地区有名的“大白菜烧丸子”。把干辣椒节过油炸,然后用醋与白菜块同炒,这是有名的“醋溜白菜”。东北有道名菜就叫“栗子烧白菜”,这道菜的特点是汁鲜味美,酥烂适口,红白黄三色相间,色、香、味兼备。此外,还有“奶汁靠白菜”、“如意白菜卷”等等一系列菜肴。
总之,白菜食用方法很多,仅入书的就有数百种,在东北,吃得最普遍的还是炖白菜汤和炖酸菜。东北人喜欢把白菜渍成酸菜,酸菜炖火锅、炖大骨头成为了东北人引以为豪的家常菜。酸菜炖大骨头端上桌后,香气缭绕,热气腾腾,骨头肉颤巍巍,丝丝缕缕,泾渭分明;酸菜晶莹剔透,油花闪烁,让人举箸之际,耳边油然想起东北腔席卷四方的断喝:“翠花,上酸菜!”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白菜的三种特征。
文中画线句子采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结合语境,说说句中加点词语的作用。
“据考证,自从有人类以来,它就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句中的“据考证”能否删掉,为什么?
民工父亲的"幸福"
(1)刚搬入新居的一天,外面响起一阵敲门声。从猫眼里往外看:一个陌生人。他的头发蓬乱,脸上的灰尘和着汗水,眼里露出一种焦灼和茫然。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问道:"你找谁?"只见那人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他从口袋里哆哆嗦嗦地摸出一包皱巴巴的香烟递过来,用一种近似乞求的语气说:"同志,我是在您住的这片小区干活的民工。我想请您帮个忙,不知您能不能同意?"
(2)"什么事?你说吧?"我推开他递过来的香烟,一脸狐疑地看着他。
(3)见我态度缓和,他一激动,脸涨得更红了,语速急促地说道:"是这样的,我的儿子马上就要放寒假了,他就要从老家到城里来看我了。孩子说,他想亲眼看看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的漂亮房子。我想,孩子来了后,我能带他到您家看看吗?房子盖了许多,可我从来不知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对孩子说清楚。"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然后,一脸企盼地望着我。
(4)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位民工父亲是为了让乡下的孩子亲眼目睹自己在城里的"杰作",真是一个心细的父亲!我点头答应了。
(5)他见我爽快地答应了,激动地说:"谢谢!谢谢!您可真是个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人家一听我要带孩子来看看他们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就将门关上了,有的说我脑子有问题,还有的跟踪我,以为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民工棚……今天,我可遇到大好人了啊!"这位民工的脸上满是喜悦,眼神里也荡漾出一种快乐。
(6)几天后,他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那男孩十三四岁的样子,皮肤黝黑,身体结实,还有一双很亮的眼睛。见到我,小男孩有一种怯怯的神情。
(7)父子俩套上我递过来的鞋套,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也许是第一次踩木地板,他们的步子迈得格外的轻缓。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两人的目光中有一种扭捏的拘谨。做父亲的好像在努力显示出一种老练和成熟,只见他边弯下腰,边对儿子讲道:"叔叔家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所在的建筑公司盖的。当时盖这栋楼房时,我负责砌墙,你别小看了这砌墙的活,必须做到心细、手细、眼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你看,这面墙上原来还留有一个洞口,为的就是运送砖块、水泥方便,待房屋建好后,再将这洞口堵上,哦,对了,我的中级工考试也通过了,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
(8)他竭力地想向孩子描绘出自己在城里打拼时的细节,让儿子感受到自己在城里工作的情景。儿子听了,不停地望着他的父亲,眼睛里流露着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同时他又用另一只手握了握父亲的手,父亲的腰板瞬间直了许多。
(9)一会儿,这对父子看完了我的新居,他们几乎是一步步挪着退到门边向我告别。突然,这位民工父亲一下子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激动地说:"今天,是我进城打工以来过得最幸福的一天,我能进入城里人家,感受到了一种城里人家的温暖,这种幸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眼睛里一片晶莹。
(10)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只不过让这对父子进了我的新房看了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就这一下子,我感到,我和这位民工父亲心的距离拉近了许多。周遭氤氲着一种温暖。
(11)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只听到孩子对他父亲说:"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您盖的这么好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可能呢?不要乱想了。我想,你只要在家里把书念好了,帮爷爷、奶奶多干点活就行了。"
(12)孩子仰起稚气的脸,掷地有声地说道:"怎么不可能?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了,我一定要让您和妈妈住上您在城里盖好的房子,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民工父亲的"幸福"具体表现在哪里?请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下列句子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父子俩套上我递过来的鞋套,小心翼翼地迈着步子。也许是第一次踩木地板,他们的步子迈得格外的轻缓。请简要梳理那位孩子参观"我"房子时的情感变化过程。
请对"父亲"这一人物形象作赏析。
阅读《动物眼中的色彩》,完成小题。(12分)
动物眼中的色彩
(1)在正常人的眼中,能看到红的花,绿的树,蓝的天,白的云……人眼中的世界是多姿多彩、五彩缤纷的。那么,大自然中其他动物眼中的色彩是什么样的呢?科学家在此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研究证实,大多数哺乳动物是色盲。如我们常见的马、牛、羊、狗、猫等,几乎不会分辨颜色,反映到它们眼睛里的色彩,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如同我们看黑白电视一样单调。观看斗牛表演时,斗牛士用红色的斗篷向公牛挑战,人们会以为是红色激怒了它,而实际上是因为斗篷在公牛面前不断地摇晃,使它受到烦扰而发怒,如果换上别的颜色的斗篷,公牛也会出现同样的反应。狗也不能分辨颜色,它看景物就像一张黑白照片。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我们人类的“近亲”猿猴也是色盲,天天过着平淡无奇的灰色生活。田鼠、家鼠、黄鼠、花鼠、松鼠、草原犬等也不能分辨颜色。
(3)值得一提的是斑马,虽然它也是地地道道的色盲,但它却能利用色彩来保护自己。斑马和其他动物混在一起吃草,黑白条纹可以引起注意,因此在出现危险时,只要领头马一动,所有斑马会迅速逃走。当斑马奔跑时,黑白两色条纹的晃动使得捕食动物难以快速测定距离,斑马便可以借机安全逃脱。
(4)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鹿对灰色的识别力最强。长颈鹿能分辨黄色、绿色和橘黄色。
(5)鸟类的情况便好多了。除了某些过惯了夜生活的鸟类,如猫头鹰等,因为视网膜中没有锥状细胞,无法认色以外,许多飞禽都有色的感觉。鸟在高空飞行,颜色会帮助它们判断距离和形状,这样它们就能够抓住在高空中飞行的虫子,在树枝上轻轻降落。鸟类的辨色能力也有利于它们寻找配偶。雄鸟常用艳丽的羽毛吸引异性,试想,如果它们感受不到颜色,那雄鸟还有什么魅力呢?
(6)多数水生动物都其有辨色能力。鲈鱼能感知颜色,生物学家用染成红色的幼虫喂它们,待其习惯后,改用红色羊毛喂它们,鲈鱼竟然照吃不误。龙虾、小虾以及爬行动物里的甲鱼、乌龟和蜥蜴等,也都有色的感觉。
(7)昆虫虽然属低等动物,但是它们的辨色能力比哺乳动物高明。
(8)据悉,蜻蜒对色的视觉感最佳,其次是蝴蝶和飞蛾。苍蝇和蚊子也能看见颜色。家蝇最讨厌蓝色,因而不愿接近蓝色的门窗、帐幔。蚊子能够辨别黄、蓝和黑色,并且偏爱黑色。勤劳的小蜜蜂生活在万紫千红的花丛中,却是红色盲,红色和黑色在蜜蜂眼里没有什么区别。蜜蜂能分辨青、黄、蓝三种颜色,但橙、黄、绿在它们看来是一样的,它们也搞不清蓝与紫有何不同。可是,蜜蜂能看见人所看不见的紫外线,并能把紫外线和各种深浅不同的白色和灰色准确地区别开来。从全文看,文中介绍的几种动物对色的感受能力有何不同?请完成下表。(3分)
文章的开头为什么写到人眼中多姿多彩的世界?(2分)
我的理解:从文中看,某些过惯夜生活的鸟类为什么不能辨别色彩?(2分)
我的理解:下列语句中的加点词语能去掉吗?为什么?(2分)
“狗追捕猎物除了靠四条腿外,主要靠嗅觉和听觉。”
我的品析:阅读下列材料,然后写出你的探究结果。(3分)
材料一:鹰眼的敏锐,由其特殊的结构得以保证。鹰眼有两个中央凹:正中央凹和侧中央凹,它们分别集中在眼睛的不同区域。前者能敏锐地发现前侧视野里的物体;后者则接收鹰头前面的物体像。在鹰头的前方有最敏锐的双眼视觉区,是由两个侧中央凹的视野交盖而成,这样,鹰眼的视野便近似于球形,所以鹰能看到非常宽广的地域。
材料二:蛙的眼睛有这样一种奇特的功能:凡是静止的东西它什么也看不见,但若只要有东西稍微一动,它立马就能敏锐地感觉到。正是靠了这一奇特的本领,小小的青蛙能以静制动。人们利用蛙眼的功能开发研制出一种称作“电子蛙眼”的雷达,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及民用、军事等领域,极大地提高了科学发展水平。
材料三:安徽五河县的领导也有着这样一双蛙眼:好好的第一中学却硬安插进一个不懂教学业务的外行领导,学校教学质量因而迅速滑坡,管理混乱,且有人多次反映情况他看不见,但却对教师的“短信上访诗”却如临大敌,伸出国家机器这根“舌头”,把他“吞”进狱中。还要在电视上示威似的宣告“成功破获一起诽谤案”,发出“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的“蛙声”。
我的探究:
阅读理解与欣赏(共24分)
(一)《一个婴儿的拥抱》 (12分)
一个婴儿的拥抱
(1)我们是餐馆里唯一带孩子就餐的顾客,我把伊瑞克放进一把高高的婴儿椅里。突然,伊瑞克高兴地尖叫起来:“嗨,嗨……”并兴奋地用手拍打着椅把。当伊瑞克高兴地咯咯笑着扭动身体时,他的眼睛笑得起了皱纹,嘴巴咧开着,露出了没牙的牙床。我环顾四周,找到了让他快乐的根源。那是一个穿着肥大裤子的老头,脚趾头从鞋子里戳出来,衬衫很脏。我们离他比较远,但我相信他身上一定很臭。
(2)那个老头的手挥舞着,“嗨,我看见你了,小家伙。”我和丈夫交换了一下眼神,“我们该怎么办?”伊瑞克继续大笑着回答:“嗨,嗨。”餐馆里的每个人都看着我们,脸色古怪。
(3)我们点的饭菜来了,那个老头大喊:“你们点小馅饼蛋糕了吗?你们知道躲猫猫(一种把脸一隐一现以逗小孩的游戏)吗?嗨,瞧,他知道躲猫猫。”没有人认为那老头是可爱的,他显然喝醉了,我和我丈夫感到很困窘。我们默默地吃着饭,伊瑞克则在为那个欣赏他的流浪汉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那个老头把他大大地赞美了一番。
(4)我们终于吃完了饭,丈夫去结账,我抱着伊瑞克去停车场等他。那老头就稳稳地坐在门口。“上帝,让我在他对伊瑞克说话之前顺利地走出去吧。”我在心里祈祷着。当我走近那个老头的时候,我转过身,试图横跨一步躲过他,避免他呼出的空气吹到我们脸上。但是,当我这么做的时候,伊瑞克努力把小小的身体向外斜伸出去,张着胳膊,做出“抱抱我”的姿势。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伊瑞克就已经从我的怀里向那个老头扑过去了。
(5)一刹那间,一个身上带着臭味的老人和一个充满乳味的小婴儿的爱达到了完美的极致。伊瑞克表现出来的是完全的信任和爱,他温顺地把他的小脑袋靠在老人肩膀上。老人的眼睛紧闭着,我看见泪珠在他的睫毛上闪烁着。他用他充满污垢、痛苦和艰辛劳作的手托着婴儿,抚摸着他的后背。这么短的时间里他们建立起这么深厚的爱,我站在旁边,肃然起敬。老头抱着伊瑞克,轻轻地摇着,用一种坚定的、命令的口吻对我说:“你要好好照顾这个孩子。”我的喉咙里像卡着一块石头,好不容易才说:“我会的。”他颇不情愿地将伊瑞克递给我,看起来非常伤心。我接过伊瑞克,那老头又说:“愿上帝保佑你,大太,你已经给了我一份最珍贵的礼物。”
(6)我除了低声说“谢谢”之外什么也说不出来。我抱着伊瑞克,向汽车跑去。丈夫看到我哭,并且把伊瑞克抱得那么紧时,他感到莫名其妙,只有我知道为什么。我刚刚亲眼目睹了一个看不见罪恶、不懂得评判的小婴儿表现出来的爱。我的伊瑞克看见的是一个人的内心,而我,他的妈妈,看到的则是一套衣服。这是我的小婴儿给我上的最好的一课。从全文看,本文告诉人们一个怎样的道理?(2分)
我的理解:从文中看,一个衣衫褴褛,满身污垢的老人为什么会获得伊瑞克的“拥抱”?(2分)
我的理解:当文中的老人与伊瑞克开心的逗笑时,为什么“餐馆里的每个人都看着我们,脸色古怪”? (2分)
我的理解:你觉得文中最令你感动的细节是什么?试说说理由。(3分)
我感动的细节:
我的理由:阅读本文,我们心中涌动一个字眼,那就是“爱”,假如你由此想办一期以“蓝天下的至爱”为主题的手抄小报,请给小报的前言栏目写几句“爱的感言”。(3分)
我的爱的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