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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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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科学独行者
卡迈什瓦尔·C·瓦利
难以想象,如此优雅的美感,竟能在一个物理学家身上得到完美的演绎。
他总是无瑕疵地穿着做工考究的西装,其颜色在秋冬季变化于深黑和深灰之间,而在春夏季则变化于浅灰和棕黄色之间。他爱好文学和音乐。他是世界上唯一在方程式中使用哥特体字符的科学家。据说在所有用英语写作的科学论文书籍中,他的语言是最优美的。
他叫钱德拉塞卡,原本是个有点羞涩的印度青年。19岁那年,他因成绩优异获得政府奖学金,只身乘船前往英国剑桥求学。在长达十几天的漫长航行中,他奇迹般地初步计算出一个结果:在当时,恒星的白矮星阶段被认为是一切恒星演化过程的最终阶段,但是钱德拉塞卡的计算表明,当恒星质量超过某一上限时,它的最终归宿将不会是白矮星。
经过在剑桥的学习,钱德拉塞卡逐步完善了自己的发现。在1935年皇家天文学会的会议上,这个24岁的青年终于得到宣读自己论文的机会。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年纪轻轻便将功成名就。然而,事情的发生并不如他所愿。
当钱德拉塞卡在会上宣读完自己的论文,当时天体物理学界的权威爱丁顿走上讲台。他当众把钱德拉塞卡的讲稿撕成两半,宣称其理论全盘皆错,原因是他得出了一个“非常古怪的结论”。听众顿时爆发出笑声。会议主席甚至没有给这位年轻人答辩的机会。
会议结束后,几乎所有人都走到钱德拉塞卡跟前,说:“这太糟糕了,太糟糕了……”
“世界就是这样终结的,不是伴着一声巨响,而是伴着一声呜咽。”多年后,钱德拉塞卡仍然记得自己当时的自言自语。
与爱丁顿的争论持续了几年,没有一个权威科学家愿意站出来支持钱德拉塞卡。最后,他终于明白应该完全放弃这个研究课题。在1937年到了芝加哥大学以后不久,他把自己的理论写进了一本书里,然后不再去理会它。差不多30年后,这个后来被称为“钱德拉塞卡极限”的发现得到了天体物理学界的公认。然后又过了20年,钱德拉塞卡获得了诺贝尔奖。1983年,当他从瑞典国王手中接过诺贝尔奖章时,已是两鬓斑白的垂垂老者。
此时,回顾年轻时的挫折,钱德拉塞卡却已有了不同的看法。“假定当时爱丁顿同意自然界有黑洞……这种结局对天文学是有益处的。”他说,“但我不认为这对我个人有益。爱丁顿的赞美乏词将使我那时在科学界的地位有根本的改变……但我的确不知道,在那种诱惑的魔力面前我会怎么样。”
钱德拉塞卡的结论是,这些成功的人“对大自然逐渐产生了一种傲慢的态度”。这些人以为自己有一种看待科学的特殊方法,并且这种方法一定是正确的。但实际上,“作为大自然基础的各种真理,比最聪明的科学家更加强大和有力”。
因此他的一生都是谨慎、谦逊和勤奋的。每当投入工作时,他就会坐在一张非常整齐、清洁的书桌前,寻觅数学的秩序。每天至少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天,花费10年左右,得到了“某种见解”以后才罢休—一也就是说,直到宇宙的某一个方面已经完全约化为一组方程时才罢休。然后,他总是把研究的结果写成一本书,就不再关注这个领域,而去寻找天体物理学中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课题,重新埋头研究下去。直到60多岁,钱德拉塞卡仍能定期把精力转向以前从未涉足的新领域。
他的教学同样以严谨和一丝不苟著称。据说,他的板书和讲稿是那样整洁和优美,以至可以直接拿去印刷。一个有名的故事是,在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钱德拉塞卡每星期从叶凯士天文台驱车数百英里到芝加哥大学为只有两名学生的班级上课(另一种说法是包括费米在内的其他几个人偶尔也来插班听课),而195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就授予了这个班级仅有的两名学生——杨振宁和李政道。
钱德拉塞卡的一生注定是孤独和寂寞的。远离自己的祖国,研究不被认可,还因肤色遭受歧视。但他不以为意,并以始终如一的优雅默默回应一切。1999年,一只以“钱德拉塞卡”命名的天文望远镜升空。尽管它经常因做出新的发现而出现在世界各地的新闻报道中,钱德拉塞卡却并未因此更多地被人提及和了解。
因孤独而优雅。或许,只有一个物理学家,才能拥有如此优雅的美感。
(参照《孤独的科学之路:钱德拉塞卡传》,卡迈什瓦尔·C·瓦利 著,何妙福、傅承启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12月第1版))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这篇文章写了钱德拉塞卡的看似平凡却是非凡的一生:学术上有了成就却不被肯定,被肯定的时候已经垂垂老矣。文章平实晓畅却字字注入力量,让读者感受到这位伟大科学家的“优雅”。
B.“他就会坐在一张非常整齐、清洁的书桌前,寻觅数学的秩序”,说明钱德拉塞卡不仅是物理学家,也精通数学。
C.“但我不认为这对我个人有益”中的“这”指的是当时爱丁顿同意自然界有黑洞。
D.回顾年轻时的挫折,钱德拉塞卡想到,假如当年自己的发现得到承认,在诱惑的魔力面前,自己势必会止步不前。

E.钱德拉塞卡在研究成果不被认可的情况下仍能继续一项项的研究,是缘于他有清醒的认识和坚定的信念,他深刻懂得“作为大自然基础的各种真理,比最聪明的科学家更加强大和有力”。
“世界就是这样终结的,不是伴着一声巨响,而是伴着一声呜咽。”这句话中的“巨响”和 “呜咽”,有什么含义?请根据文本谈谈你的理解。(4分)
钱德拉塞卡的“优雅”体现在哪些方面?请根据文意进行归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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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异想天开的生涯
乔布斯1997年重返苹果公司不久,他为苹果公司做了一个题为“异想天开”的广告。当接近生命黄昏之年的乔布斯说起这则广告时,居然极其激动地流下眼泪:
“这则广告让我流泪。每过一段时间,我都会沉浸在一种纯情之中,那种对于精神和爱的纯情。这种纯情渗透我心,并震慑我。这则广告体现的纯情使我永生难忘。”
这则名为“异想天开”的广告用了爱因斯坦、甘地、列侬、狄伦、毕加索、爱迪生、卓别林、马丁·路德·金,以及法国歌剧演唱家玛丽亚·卡拉斯、美国摄影家安索尔·亚当斯等人的肖像,左下角仅写了“异想天开”几个字。然而更加气势磅礴的是那段乔布斯参与拟就的广告辞:
“让我们告慰于那些疯狂之人,那些格格不入者、反叛者和肇事者。圆的螺丝钉打在方的洞孔里。那些从不同角度看事物的人,他们不喜欢规则。他们对现状也毫无敬意。你可以引用他们的话,不同意他们的观点,赞扬或蔑视他们。然而你唯一做不到的事则是忽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事物。他们推动人类朝前迈进。尽管某些人可能把他们视作疯狂之人,我们看到的则是天才。正因为那些足够疯狂之人以为他们可以改变世界,到头来恰恰是他们改变了世界。”
在这个广告中的都是乔布斯心目中的偶像,广告的核心是创造性,这种创造性所象征的是追寻自由探索的个体精神和敢于冲破常规的叛逆性格。
如果说那种几乎有点偏执倾向的追寻创造性的纯情是解答“乔布斯现象”的一条重要线索的话,那么乔布斯自大学时代开始便着迷于东方文化中的直觉体验,则可以说是另一条线索。乔布斯在雷德人文学院读大学时,结识了几位修炼禅坐的朋友。18个月后,19岁的乔布斯退学到印度朝拜印度教圣人,寻找一种创造性生活的灵感,乔布斯相信,创造性主要来自于非理性的直觉,这种直觉在东方文化中挖掘得更深。在印度漫游了7个月,乔布斯回到加州跟从一位日本禅学大师研习坐禅,每日晨晚练习,此后终生未间断。
在乔布斯看来,禅坐让他的心灵能够专注于某一件事和意念之上,让他的种种创造性想法拥有一种巨大的强度和爆发力。
以上是“乔布斯现象”的两条个人性情和性格上的线索,虽然这样的性情和性格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文化的土壤上才能形成,然而更加重要的无疑是文化技术上的线索。从长远历史的角度看,个人电脑的出现是巨大的创新,然而从当时硅谷的技术氛围看,个人电脑的涌现却并不是十分显眼的大发明:组成个人电脑的主要部件在70年代初的美国已经进入了大批量的生产。个人电脑所体现的发明,只是把电脑主要零部件都安放在主线板上,再接上键盘和荧屏;当然,更主要的是写出一个驱动所有硬件运作的操作系统。
发明这一电脑主线板和操作系统的人是乔布斯的商业伙伴瓦茨尼亚克。乔布斯天才式的商业头脑,追求完美的艺术趣味,同瓦茨尼亚克的发明家头脑,仿佛是天作之合。瓦氏不断改进苹果的电路设计和操作系统,乔布斯则应用他的艺术灵感设计苹果电脑的外型和部件安装的整体结构,由此创造了一个奇迹:1976年苹果公司成立,1980年公司上市,乔布斯在短短4年里一跃成为身价两亿五千万美元的商业巨头。
作为一个个人,乔布斯的性格中具有异于常人的粗糙一面。苹果公司的早期雇员屈布尔曾用美国科幻电视剧《星球旅行》中一个外星人的特殊功能来形容乔布斯的超人性格,这外星人能够用自己的意志力使得现实变形。屈布尔说,乔布斯也具有这样的能力,他的意志力有时不仅会让他所看到的现实变形,而且也能迷魅别人,让他人也看到一个经过他的意志变了形的“现实之场”。“他在场的时候,现实是可以塑造的。他可以说得让别人信服差不多任何事情。”说这番话时他既是出于恭维,也是一种告诫:卷入乔布斯的现实变形之场是相当危险的。但也正是这样的变形场促使乔布斯最终得以改变现实。
很多雇员受不了乔布斯待人的粗鲁和冷酷,以及他所给出的完成产品的限期,但是那些能够在乔布斯的现实变形场中生存下来的人,最终则都变得更为强大和应变自如。
作为苹果公司总裁,乔布斯从来没有研究过尼采,要是他研究过的话,一定会说:“This guy is real great!”(这伙计太了不起了!)在乔布斯身上,尼采精神也从冷漠无情和偶尔无视传统伦理价值而走向了疯狂的创新和自我超越,这也是理解乔布斯创新精神的第四条线索。
(选自《书屋》2012年第4期,有删改)
联系上下文,说说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综观全文,文章从哪四个方面探究了“乔布斯现象”?
乔布斯曾说:“使用人类的已有经验和知识来进行发明创造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请结合文本,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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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云寺的木鱼声
余显斌
清云寺是一个小寺,一院一殿,供一尊大佛。庙里有个僧人,叫灵上人,不知来自何处,整天一钵一杖一药篓,来往于山里人家中,或念经,或诵佛,或化斋,或医病。
庙中,除了上人,还有一个小弟子。
一天早晨,弟子洒扫院子,突听寺门“咯嘎”一响,忙跑去看,一个人倒在寺门外,头朝里,浑身浴血,显见受伤很重,已经昏迷。
弟子大惊,忙喊师父。
灵上人走出来,见汉子已昏迷,扳过他的身子,这是一个满脸胡子的人,身上有几处伤口。灵上人望着汉子的脸,突然,汉子左手引起了他的注意:汉子左手小指断了,而且是旧伤。他轻声念道:“阿弥陀佛,快抬到禅房中。”师徒二人动手,抬了汉子进了禅房,熬了米粥,一勺一勺喂下。慢慢的,汉子醒了,睁开眼,看来是饿得太狠了。
见那人醒来,灵上人合十问道:“不知施主因何受伤?”
汉子摇头,闭目不语。
灵上人轻声劝汉子好好休息,这儿地处大山深处,等闲人等不会来打扰的。说完,轻轻出了门,叫来弟子,嘱咐他好好照看病人,自己去采药医治。说完,拿着一个药锄背着一竹篓走了。
大山深处有一种草药,叫柴参,能够治血疗伤,但是,柴参所长地方多在山崖,而且扎根很深。
灵上人准备去采挖柴参。
望着灵上人背着竹篓一步步隐入云雾深处,弟子才进了房。
下午,上人没回来;傍晚,上人仍没回来。弟子急了,忙到山里寻找,在一个崖下,灵上人坐着,竹篓四边散落着柴参。原来,灵上人挖了柴参准备回时,脚没踩稳,摔了下来,生命虽无大碍,可一只胳膊断了。
弟子扶着师父,背着药材,回了寺里。
灵上人匆匆夹好胳膊,又忙着给汉子疗起伤来。
以后每天,灵上人都用绷带挂着受伤的胳膊上山采药,在灵上人精心治疗下,半个月后,汉子的伤终于好了。他跪在灵上人面前,请求剃度,愿作弟子。
灵上人微微一笑,摇着头。
“大师,你给了我生命,我愿从此一心向佛。”汉子苦苦哀求,弟子也在旁边代为求情。灵上人摇摇头,轻轻走出禅房,回到自己房内,端坐在那儿,一下一下敲着木鱼。但是,弟子听得出,师父的木鱼敲得缓慢而沉重。
几天后,灵上人从外面回来,将汉子和弟子叫入禅房。汉子又一次请求剃度为僧。灵上人双指缓缓数着佛珠,一脸平静,良久道:“你不是想当和尚,是想避祸吧?”
汉子一惊道:“大师这话什么意思?”
灵上人不回答,默默数着佛珠,许久,脸色凝重起来,对弟子说:“师父给你讲个故事吧!”然后闭着眼,缓慢而清晰地叙说起来——
在遥远的商州府洪垣县,有一个姓白的医生,医术很高,心地善良,年纪轻轻就成了一方名医。不久,他娶了个妻子,这女人不但善良而且漂亮,如一朵雨中的荷花一样。更让他高兴的是,妻子也出身中医世家,两人无事时,谈着医理,辩解疑难病症,生活幸福得就像天上一轮圆满的月亮。
说到这儿,灵上人声音由深情一变激愤:“可是,美,有时也是一种灾祸啊。”
“为什么?”弟子疑惑地问。
许久,灵上人脸上恢复了平静,接着道,这位医生妻子太美了,以至于名声远扬,引来了一场大祸。原来,离他们所住地方不远处,有一伙土匪,土匪头子叫王行独,是个色中恶狼,在一天夜里,他带着一群土匪闯进白医生家中,架起白医生妻子就走。
白医生来救,被王行独一刀插在腹部,倒了下去。
白医生的妻子急了,一口咬住王行独的手,咬掉了他左手小指。王行独疼得暴跳如雷,一刀杀了白医生的妻子,临走,又一把火烧了白医生的房子。
“你——你——是那个医生?”那汉子惊道。
灵上人缓缓地点点头,道,自己被乡亲救出,怕王行独报复,就远走他乡,出家为僧,没想到,二十多年后,仇人遭官军围剿,独自受伤逃出,来到这儿。虽多少年过去了,两人都容貌大变,可那天一看到汉子左手,他就知道,汉子是王行独。
王行独哈哈大笑,道:“你趁我受伤时报仇还有机会。现在,晚了。”说完,去抽怀里藏着的刀。房门突然一开,一群差役扑了进来,一拥而上,捆住了王行独。
一个无恶不作的巨盗落网了。
事后,弟子疑惑地问:“师父,他是坏人,你为什么救他?”
灵上人敲着木鱼,一脸平静道:“行善!”
“那,救了他,为什么又让官差抓他?”弟子挠着后脑勺。
“行善!”灵上人仍敲着木鱼,静静地说。
(选自陈永林编《2011年中国小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联系上下文,文中画线句子的细节描写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
结合全文,分析灵上人的形象特点。
小说结尾处,灵上人对弟子两个不同问题均以“行善”作答,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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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批评家在划分文学史时期时,通常采用年号、朝代的名称,或诸如“初”“中”“晚”等朝代细分期名称。可是,当他们回顾唐代时,却将一个源于植物生长周期的新名称插入“初唐”和“中唐”之间。这一名称的采用,是文学史家超出平常的冷静而惊叹不已的表现:“盛唐”——“唐朝的黄金时代”,没有一个朝代的诗歌曾经如此称呼。在后世读者看来,以玄宗朝为中心的这一时代,闪耀着独一无二、辉煌壮丽的光彩,是文化繁盛和文学天才幸运地巧合的时刻。然而,这种特别的光彩也遮盖了这一时期文学史的庐山真面目:一个持续变化的复杂过程,却被看成是天才和多样化风格如同雨后太阳突现,而且其消失也如同出现一样迅速,留下后来的时代为获取其余辉而努力奋斗。
将盛唐看成中国诗歌顶峰的信念,出现于九世纪,发展于宋代,牢固地植根于所有后来者的心中。但如果我们想对这一时代及其诗歌进行严肃认真的探讨,就必须将这种辉煌绚丽的神话撇在一旁。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从远处观察它,就不能充分赏识其蓬勃生机和多彩丰姿:诗人之间的内在联系被曲解了,这一时代深植于过去诗歌中的根被切断了,一系列简单化的、陈旧的词语被用来描绘这一时代的风格特征。
要坚持盛唐是诗歌黄金时代的神话,就必须对三个重要方面加以注意。首先,不能将这一时代等同于李白和杜甫,两位被后代读者看成是这一时代占主导地位的诗人。文学史并不能包括主要天才的全部,较为谨慎的做法是将天才安置于其基本背景之下。如果我们撇开盛唐神话,就会发现李白和杜甫并不是这一时代的典型代表。后代读者往往满足于李白和杜甫的这一形象:他们不仅被视为诗歌的顶点,而且被视为诗歌个性的两种对立典范。但是,同时代诗歌的背景却使我们对李白和杜甫有了殊为不同的眼光,这种眼光能使我们看出他们的独创性的本质和程度。我们的目标不是用主要天才来界定时代,而是用那一时代的实际标准来理解其最伟大的诗人。
其次是关于时代风格的一般问题。保守的文学史家幻想时代风格是一种完全一致的实体,具有明确的固定年代。另外一些人则不相信任何时代的标志,认为其中存在着不利于真正的诗歌鉴赏的东西。但时代风格是实际存在的;然而,时代风格又是无形的、多侧面的、相互渗透的实体,并不容易界定。它们在分界处体现得最明显:新的观念、有影响的诗人或各种再发现能够在短短几年的过程中引起诗歌的普遍变化。这些分界线是高度渗透的:新风格的起源和旧风格的延续在这里最清晰地显现。大约在715年至725年间初具规模的盛唐诗,显然衍生于初唐风格;同时,这一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变化,正是基于许多初唐诗人对自己时代诗歌的不满。在分界线的另一端,盛唐最后一位主要天才杜甫去世后,盛唐风格仍余音不绝。直到八世纪九十年代初,对复古的关注重新兴起,这才真正进入了中唐。但这一分界线决不是绝对的:保守的诗人继续写着王昌龄风格的边塞诗,而激进的革新者在形成新诗歌的同时,仍然盯着李白和杜甫。
其三,盛唐神话的最严重危险是被切断其内在发展历程,变成一个光辉灿烂、多姿多彩的瞬间。盛唐诗的丰富多彩一部分确实是由于诗人个性的不同造成的,但另一部分却是七十多年历程中文学演变的结果。成熟于八世纪二十年代的诗人对于诗歌和诗歌传统的观念,与成熟于八世纪四十年代的诗人是迥然不同的。在八世纪二十年代,诗歌是一种优美圆熟的技巧,从理论上说可以用来激发深刻的道德和文化意义。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几世纪来没有出现过无可争议的大诗人,这就给天才的出现留下了宽广的空间。而成熟于八世纪四十年代的诗人,却面对着二十年来所创造的宏丽遗产。因此,杜甫面对其直接前驱者的特殊体验,是年辈较早的孟浩然从未有过的。
(选自[美]宇文所安著,贾晋华译《盛唐诗》,三联书店,2014年,有删节)
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下列对于时代风格的说法,不属于作者在本文中的观点的两项是

A.时代风格是一种具有明确的固定年代的完全一致的实体。
B.时代的标志并不存在,如果存在则不利于进行诗歌鉴赏。
C.时代风格具有无形、多侧面、相互渗透而又不容易界定的特征。
D.时代的分界线是高度渗透的,新旧风格在一定时期会并存。

E.时代风格并不是虚无缥渺的,而是实际存在的。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在文学史时期划分的问题上,中国的批评家们给予唐代有别于其它朝代的名称。
B.从九世纪开始,盛唐就被视作中国诗歌的巅峰,这个观点一直被延续至现代。
C.李白和杜甫并不算是盛唐时最伟大的诗人,他们只是两种诗歌个性对立的典范。
D.盛唐的诗歌同样具有其发展的历程,它是文学演变的结果,并不只是一个瞬间。

文中第一段的“特别的光彩”和“庐山真面目”各指什么?(4分)
结合文中观点,谈谈你对下面所述现象的理解。
王维和孟浩然都生活在盛唐,由于对隐逸主题的共同爱好而经常被后代读者联系在一起,但两位诗人在才性、诗风等方面其实都很不相同。王维年青时中进士,官至尚书右丞,一生好禅奉佛;他的诗风清新淡远,自然脱俗,以“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诗中有禅”著称。孟浩然前半生居家侍亲读书,以诗自适,40岁后应进士不第;他的诗不事雕饰,简朴真实,生活气息浓厚,富有超妙自得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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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冰心
霞,是我的老朋友了!我童年在海边、在山上,她是我最熟悉最美丽的小伙伴。她每早每晚都在光明中和我说“早上好”或“明天见”。但我直到几十年以后,才体会到:云彩更多,霞光才愈美丽。从云翳中外露的霞光,才是璀璨多彩的。
生命中不是只有快乐,也不是只有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相互衬托的。
快乐是一抹微云,痛苦是压城的乌云,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边重叠着,在“夕阳无限好”的时候,就给你造成一个美丽的黄昏。
一个生命到了“只是近黄昏”的时节,落霞也许会使人留恋,惆怅。但人类的生命是永不止息的。地球不停地绕着太阳公转。东方不亮西方亮,我窗前的晚霞,正向美国东岸的慰冰湖上走去……
文章的第一自然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生命中不是只有快乐,也不是只有痛苦,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相互衬托的”这一句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请分析一下“这不同的云彩,在你生命的天际重叠着”一句中的“生命的天际”的象征意义。

现代文阅读(共3小题,第1、2小题每题3分,第3小题4分,共10分)
晚秋
亚美尼亚 埃.格林
瓦萨卡在一所大学对面的网球场旁停下了脚步。
秋季里的这一天阳光明媚,风和日丽,但这却让瓦萨卡的心情更加烦闷。温暖晴和的晚秋好像在故意戏弄他,嘲笑他,鄙视他……
一阵已有几分凉意的秋风吹了过来,几片金黄的叶子在空中划着美丽的弧线轻盈地飘落到了地上。两个身材娇好的姑娘从瓦萨卡的身边走了过去,飘过一阵沁人的香水的芳香。这样的姑娘瓦萨卡连想都不敢想,即使在年轻的时候,他也没敢奢望过。她们对他来说来自另一个世界。他和孤儿院长大的玛妮克结了婚。但那个曾经安安静静、勤快能干的玛妮克现在却好像换了一个人,每天唠唠叨叨,不停地数落他,甚至连在床上也是一肚子怨气,所以他越来越不愿碰她的身体了。想到这儿,瓦萨卡感到了一阵良心的责备,仿佛侮辱了自己的妻子。毕竟他们一起忍受了失去第一个孩子的伤痛,后来又生育了一个女儿。最近玛妮克不幸伤了胳膊,肿得很厉害,大概是骨折了,他需要尽快筹到钱给玛妮克拍x光片和治疗……
瓦萨卡的心底一阵绝望。现在他就是在到处找工作,对他来说,时间非常紧迫,每一分钟都很重要!
以前不管怎么说他还能干粗活,当搬运工,可现在却得了疝气,粗活干不了了。可要治好疝气也得一大笔钱哪!
又是一阵略带凉意的微风吹了过来,一种像翠菊似的黄色小花随风摇动着小小的脑袋。这片开满黄色的小花、撒着一片片树荫的草地让瓦萨卡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他们家住在市中心,后来他们的房子被拆掉了,他们只得到了一点点少得可怜的补偿金。他和父母颠沛流离,几经辗转,最后才在邻近市郊的一个地方落下了脚,生活也随之落到了贫困线之下。
瓦萨卡低低地骂了一句。是啊,他以前真的很喜欢学习,他可不像那个复读生梅鲁日。梅鲁日当年和他同桌,可现在这个梅鲁日已经是大富翁了……
一个穿着绿风衣的女人轻轻地碰了一下瓦萨卡,侧着身子从沿着人行道停着的两辆汽车间穿了过去,急着过马路。瓦萨卡迅速瞥了这个女人一眼:她也来自另一个世界。于是瓦萨卡马上就把目光移到了别处。突然他被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和令人恐怖的尖叫声吓了一哆嗦。他顺着声音望了过去,那个穿绿风衣的女人一动不动地躺在了一辆大客车的车轮下。第一个从汽车驾驶室跳出来的是已经吓得半死了的司机,随后乘客们也慌慌张张地从车上走了下来。有一个姑娘第一个跑到了躺在地上的女人跟前。她动作敏捷、手脚麻利地摘下受伤女人耳朵上那对亮闪闪的耳环,迅速放到自己的上衣兜里,然后大声地喊了起来:“快来人啊!快来人啊!”
瓦萨卡把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看在了眼里,他愤愤地叹息了一声:“这条母狗!偷了人家的耳环,还像没事似的!”
突然,瓦萨卡发现了一个绿色的东西,就放左边,离他只有一、二十米远。瓦萨卡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好像是一个女式小包,崭新的,样式非常精巧。这个小包最有可能就是那个受伤的女人的。现在众人正要把那个女人抬起来。瓦萨卡的注意力现在已经不能集中了。他要留意那个女人,又要留意这个包。这时候救护车开过来了,车上下来几个穿白大褂的救护人员,把受伤的女人放到救护车里拉走了。出事地点只剩下了一片发黑的血迹。
阳光照到了那个小包上,包上的小锁扣和装饰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小包正漂亮,肯定价格不菲!它就这么神奇地被抛到了瓦萨卡的的眼前,离他只有一、二十步远……
瓦萨卡心里一阵紧张,他屏住呼吸,朝那个小包的方向走了过去。他刚走了两步,马上又停住了:他心砰砰跳地想等身后响起的脚步声走远。同时,他又忍不住朝那个小包的方向看了一眼,结果他惊恐地发现,一个体态臃肿、手里拿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快速地倒着两条腿,像跳舞似的径直朝小包走了过去,一把捡起小包,然后又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似的,依旧迈着跳舞似的脚步朝着一个小花园的方向走去了。
瓦萨卡心里一阵慌乱,额头上立刻渗出了汗珠。这简直就是当着他的面把他偷光了!
那个胖男人已经从瓦萨卡的视野中消失了,但他还站在原地发愣,眼睛呆呆地盯着一个地方。
但过了一会儿,瓦萨卡突然又感到了一阵轻松,如卸重负。“我鬼迷心窍了,”他心烦意乱地嘟囔了一句,“真是鬼迷心窍了……”
凉爽的秋风轻拂在他的脸上,他的呼吸也变得自如了。
他信步在街上走着,孤身一人,漫无目的。只是当他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从前的老同学梅鲁日正在建的那个小独楼的工地上时,他才明白,其实他的双脚一直在朝这个他早就该来的地方走。
请指出小说开头画线部分的景物描写的主要作用。
简要概括瓦萨卡发现小包后经历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说的高潮是中年男人捡走了小包。如果这个人物没有出现,瓦萨卡会不会将小包据为己有?为什么?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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