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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她 张爱玲
秋天的晴空,展开一片清艳的蓝色,清净了云翳,在长天的尽处,绵延着无边的碧水。那起伏的海潮,好像美人的柔胸在蓝网中呼吸一般,摩荡出洪大而温柔的波声。几只洁白的海鸥,活泼地在水面上飞翔。在这壮丽的风景中,有一只小船慢慢的掉桨而来:船中坐着两个活泼的女孩子,她们才十岁光景,穿着紧紧的小游泳衣服,赤着四条粉腿,又常放在船沿上,让浪花来吻她们的脚。像这样大胆的举动,她俩一点也不怕,只紧紧的抱着,偎着,谈笑着,游戏着,她俩的眼珠中流露出生命的天真的诚挚的爱的光来。
她俩就住在海滨,是M小学的一对亲密的同学。这两朵含苞的花是差不多浸在蔚蓝的水中生长的。今天,恐怕是个假期,所以划到海心游乐的吧!“雍姊!你快看这丝海草,不是像你那管草哨子一样吗?拾它起来,我吹给你听!”她一面说,一面弯转了腰,伏在船沿上去把手探到水里。雍姊忙着挡她,“仔细点!跌下去不是玩的。你不看见浪很大吗?”她不言语了,只紧靠在雍姊的怀里,显出依傍的神气。
夜暮渐渐罩下来,那一抹奇妙的红霞,照耀得海上金波似的。在那照彻海底的光明中,她俩唱着柔美的歌儿,慢慢地摇回家去。暮色渐渐黯淡了,渐渐消失了她俩的影子。
五年之后,她母亲带她到上海去依靠她的姨母,雍的父亲也死了,她俩就在热烈的依恋中流泪离别了。
在繁华的生活中又过了几年,她渐渐的大了,像一朵盛开的玫瑰一样。她在高中毕了业,过着奢华的生活。城市的繁荣,使她脑中的雍姊,和海中的游泳,渐渐的模糊了。
她二十一岁,她母亲已经衰老,忽然昏悖地将她许聘给一个纨绔子弟!她烧起愤怒烦恨的心曲,毅然的拒绝她,并且怒气冲冲的数说了她一顿,把母亲气得晕了过去。她是一个孤傲自由的人,所以她要求自立——打破腐败的积习——她要维持一生的快乐,只能咬紧了牙齿,忍住了泪痕,悄悄地离开了她的母亲。
飘泊了几年,由故友口中知道母亲死了。在彷徨中,忽然接到了童时伴侣雍姊的消息,惹她流了许多感激、伤心、欣喜的眼泪。雍姊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商界服务了几年,便和一个旧友结了婚,现在已有了一个美丽活泼的女孩子,正和她十年前一样,在海滨度着快乐的生活。几度通信后,雍姊明了了她的环境,便邀她来暂住。她想了一下,就写信去答允了。
她急急的乘船回来,见着了儿时的故乡,天光海色,心里蕴蓄已久的悲愁喜乐,都涌上来。一阵辛酸,溶化在热泪里,流了出来。和雍姊别久了,初见时竟不知是悲是喜。雍姊倒依然是那种镇静柔和的态度,只略憔悴些。
“你真瘦了!”这是雍姊的低语。她心里突突地跳着,瞧见雍姊的丈夫和女儿的和蔼的招待,总觉怔怔忡忡的难过。一星期过去,她忽然秘密地走了。留着了个纸条给雍姊写着:“我不忍看了你的快乐,更形成我的凄清!别了!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无论怎样,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日!“
她坐在船头上望着那蓝天和碧海,呆呆地出神。波涛中映出她的破碎的身影——啊!清瘦的——她长吁了一声!“一切和十年前一样——人却两样的!雍姊,她是依旧!我呢?怎么改得这样快!——只有我不幸!”
暮色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空中。她只是细细的在脑中寻绎她童年的快乐,她耳边仿佛还缭绕着那从前的歌声呢!
注:这篇小说发表于作者12岁。简要分析划线句子在文中的作用。
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小说的情节。
小说中的“她”是一个怎样的形象?
关于这篇小说,有人认为首次流露出张爱玲对女性命运的关注,是张爱玲小说女性意识的起点;有人认为是张爱玲对人生的终极悲剧的探索与慨叹,是一个“天才的起步”。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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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
张晓风
湖极小,但是它自己并不知道。由于云来雾去,取名梦幻,关于这一点,它自己也一并不知。
云经过,失足坠入,浅浅的水位已足够溢为盈盈眼波。阳光经过,失足坠入,暖暖的火种也刚好点燃顾盼的神采。月色经过,山风经过,唯候鸟经过徘徊伫足之余竟留下 三千公里外的孢囊,这是后话,此处且按下不表。
有人说日据时代旧名鸭池的就是它,有人说不然。有当地居民说小时候在此看到满池野鸭。有人说今天虽不见水鸟,但仍拾到鸟羽,可见千年来追逐阳光的候鸟仍然深深眷爱这条南巡的旧时路,有人在附近的其他池子里发现五十只雁鸭,劫余重逢,真是惊喜莫名。这被相思林和坡草密密护持钟爱的一池清凉,却也是使许多学者和专家惊讶困惑而不甚了然的小小谜团。我喜欢在众说纷纭之际在小湖守着自己那份置身事外的闲定。
湖上遍生针兰,一一直立,池面也因而好看得有如翠绫制成的针插。但湖中的惊人情节却在水韭,水韭是水生蕨类,整场回肠荡气的生生死死全在湖面下悄然无息地进行。
有学者认为它来自东北,由于做了候鸟免费的搭乘客,一路旅行三千公里,托生到这遥远的他乡。想它不费一文,不功一趾,却乘上丰美充实的冬羽,在属于鸟类的旅游季出发,一路上穿虹贯日,又哪知冥冥中注定落在此山此湖,成为水韭世界里立足点最南的一族。如果说流浪,谁也没本事把流浪故事编制得如此潇洒华丽。如果说情奔,谁也没有机会远走得如此彻底。但这善于流浪和冲激的生命却也同样善于扎根收敛。植物根系的教授钻井四公尺,湖底的淤泥里仍有水韭的遗迹。湖底显然另有一层属于水韭的“古代文明”,推算起来,这一族的迁移也有若干万年了。水韭被写成了硕士论文,然后又被写成了博士论文——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在哪一年秋天,在哪一只泛彩的羽翼中夹带了那偷渡的情奔少年,从此落地繁殖,迁都立国。
使我像遭人念了“定身符咒”一般站在高坡上俯视这小湖而不能移足的是什么呢?整个故事在哪一点上使我噤默不能作声呢?这水韭如此曲折柔细像市场一根不必花钱买的小葱,却仍像某些生命一样,亦有其极柔弱极美丽而极不堪探索碰触的心情。如此大浪荡和大守成,岂不也是每个艺术家梦寐以求的境界?以芥子之微远行三千里,在方寸之地托身十万年,这里面有什么我说不清却能感知的神秘。
水韭且又有“旱眠”,旱季里池水一枯见底,但在晒干的老株下,沼泽微润,孢子便在其中蓄势待发,雨季一至,立刻伸头舒臂,为自己取得“翠绿权”。
诗人或者可以用优雅的缓调吟哦出“山中一夜雨,树抄万重泉”的句子,但实质的生命却有其奔莽剧烈近乎痛楚的动作。一夜山雨后,小小的湖泊承受满溢的祝福。行人经过,只见湖面轻烟绾梦,却哪里知道成千上万的生命正在作至精至猛的生死之搏。只有一个雨季可供演出,只有一个雨季可恣疯狂,在死亡尚未降临之际,在一切尚未来不及之前,满池水韭怒生如沸水初扬——然而我们不知道,我们人类所见的一向只是澄明安静浑无一事的湖面。这世界被造得太奢华太繁复,我们在惊奇自己的一生都力不从心之余,谁又真有精力去探悉别种生命的生死存亡呢?谁能相信小小湖底竟也是生命神迹显灵显圣的道场呢?
梭罗一度拥有瓦尔登湖,宋儒依傍了鹅湖,而我想要这鲜澄的梦幻湖,可以吗?我打算派出一部分的自己屯守在此,守住湖上的寒烟,守住寒烟下水韭的生生世世,且守住那烟织雾纺之余被一起混纺在湖景里的自己。
(选自《张晓风散文集》)综观全文,本文标题“三千里远的一场情奔”的含义是什么?
文章开头作者用三段笔墨描写梦幻湖,请简要分析有什么作用。
对于梦幻湖,“我”的态度发生了什么变化?你认为造成态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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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诗
[德]弗里德里希•黑格尔
诗的目标不在于表现事物的面貌,相反是事物的实际情况在主体心情的反映。
诗还有一个更高的任务:那就是诗不仅使心灵从情感中解放出来,而且就在情感本身里获得解放。
与史诗相反,抒情诗的情景从来不会是普遍的整个的客观世界,而是个别的特殊的情境和对象。当诗人面临外在事物时,把事物在他心中引起的情感和判断——喜悦、惊羡和苦痛之类表现出来。一纵即逝的情调,内心的欢呼,闪电似的无忧无虑的谑浪笑傲,怅惘、愁怨和哀叹,总之,情感生活的全部浓淡色调,瞬息万变的动态或是由极不同的对象所引起的零星的飘忽的感想,都可以被抒情诗凝定下来,通过表现而变成耐久的艺术作品。
史诗是把民族精神的整体及其各种实际现象都纳入同一部作品中,抒情诗却只涉及这一整体的某一特殊方面,不能像史诗那样包罗万象。正式史诗只能出现于原始时代,而抒情诗却在民族发展的任何阶段中都可以出现。在内容方面,它可以涉及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
抒情诗也可以描述故事。最简单的形式是传奇故事诗。这种故事诗把一件事迹分成若干景,对每一景都附上一首短诗略述其中要点表现诗人的同情。
事实上,真正抒情诗人是生活在他的自我里,按照他的诗性的个性去掌握他的内心世界与外在世界的情况、纠纷和命运以及内外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种种关系。
第二种表现方式就是抒情诗人在作应景诗时还完全保持住他的自由。因为他的真正对象不是单纯的外在机缘,而是他自己和他的内心生活。所以他只有凭他的特殊意图和诗的心情,才能抉择对象的某些方面,某种进展程序。
总之,我认为,抒情诗的基本特点在于主体心灵观照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心灵本身的观感和情感,不同于史诗持纯粹客观态度描述对象的外在形象。抒情诗所依据的是主体性原则。主体反躬内视,察觉了原来混沌一团的朦胧的情感和观感,因而可以用诗的语言把它表现出来。这样就使心灵从情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感到舒畅。
外在的机缘只是触发点,是诗人掌握世界的起点,但并不是主要的中心。
另一种情况是,真正的抒情诗人并无须从外在事件出发,满怀热情地去叙述它,也无须用其他真实环境和机缘去激发他的情感。他自己就是一个主体的完满自足世界。所以无论是作诗的推动力还是诗的内容都可从他自己身上去找,不越出他自己的内心世界的情境、情况、事件和情欲的范围。抒情诗人凭他的内心世界本身成就了艺术作品,不像史诗作者那样须用素不相识的英雄及其事业作他的诗的内容。
不过在抒情诗里也用得着叙事的因素,一般说来,诗人表现自己所用的情境也不应局限于单纯的内心生活,而应该是具体的,因而也应显示出外在的整体。
综上所述,抒情诗与史诗迥然有别。当然,抒情诗虽说表现的是诗人自己,但特殊总是与一般结合,个人的观感和情感可以反映带有普遍意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抒情是飞跃的,从一个观念不经过中介就跳到相隔很远的另一个观念上去。它不遵循按部就班的知识理解,趁着沉醉状态的灵感在高空飞转时,仿佛被一种力量所控制,诗人不由自主地被它的一股旋风卷着走。
(选自弗里德里希·黑格尔《美学》,有删改)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诗的目标是表现事物的实际情况在主体心情的反映。 |
B.使心灵从情感中解放出来是诗的更高任务。 |
C.单纯的外在机缘不是抒情诗人写作的真正对象。 |
D.抒情诗是对客观事实的真实而恰当的反映。 |
E.诗人在创作抒情诗时,便被不明力量控制。根据文意,下列对“抒情诗”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抒情诗表现的内容只是零星的飘忽的感想,它一旦被抒情诗凝定下来,通过表现就很有可能变成耐久的艺术作品。 |
B.抒情诗的出现一般不受时代局限,在民族发展的任何阶段都有可能产生抒情诗,其内容可涉及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 |
C.真正的抒情诗需要一个这样的作者,他生活在自我的世界里,以自己的诗性和个性把握自己的内心世界和外在世界。 |
D.抒情诗可以叙事,甚至可以描述故事,但诗中叙述的事件不必是抒情的起点,也不必成为诗人满怀热情叙述的对象。 |
结合文章,请分析作者为什么说“抒情诗人凭他的内心世界本身就成了艺术作品”。(4分)
根据文意,请分点概括抒情诗和史诗的区别。(4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粗鄙时代
①前一段,冯小刚狠狠地批了“屌丝”这个词。他发微博:一位讲中文的老外问我:“屌丝”是什么东西?我答:是对境遇不堪者的蔑称。老外困惑,问:为什么你们的电视和报纸大量使用这个词?听上去像是在赞扬。我告诉他,我们这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老外彻底蒙了:文化差异、文化差异。我们那虽然言论自由,但媒体绝不敢用这么恶心的词形容弱势群体。
②这条微博引发了两极评论,有人认为冯小刚完全不懂这一流行词汇中的自我解嘲,想把底层人士开自己玩笑的权利都剥夺;有人觉得这词粗鄙至极,本不应该流传。
③中国民众有自谦甚至自轻自贱的传统,以前自称草民、贱民,后来自称屁民,“屌丝”发明后,自我解嘲这条路,算是走绝了。“屌丝”一词,固然有着玩笑的色彩,可也交织着自嘲、自我矮化与自我麻木。其背后,是对表面神圣庄严的一种反抗和解构,也是对合理生活欲求而不得的绝望。
④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流行话语。
⑤太多人自认“屌丝”的时代,是粗鄙的时代。十多年前,学者邵燕祥即著文指出:粗鄙化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病。
⑥而现在,这个病愈加沉重。多年以前,体面、尊严、斯文,在“大老粗”面前,不是被踏入尘土,就是沦为自轻自贱。嘲弄知识分子,鄙视文明的传统,并没有随着这个国家的改革而断绝,甚至高考热,现在看来,不过是现在公务员热的前传——人们真正想得到的,不是知识、文明和服务人民的机会,每个人都在下一盘功利主义的大棋。
⑦在真正的文明不能大行其道的地方,丛林规则和粗鄙的举动便茂盛起来。在电视节目录制现场,干露露和母亲可以破口大骂;在三万英尺高空上,国人也可为一桩桩小事,在飞机上大打出手。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生活的粗鄙化尾随相生。3月底,佛山一辆货车司机投诉遭到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交警的殴打。执法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矢口否认。不料,货车上的视频装置分明拍下殴打的过程。还有什么比公然撒谎、糊弄公众更粗鄙的?更往前,“表叔”的教训,是让一些领导干部把名表藏起来;“房姐”事发后,公权力关闭了通过名字查询房产信息的通道。还有什么比权力的傲慢更加粗鄙的?当文明一步步退让,当社会公信力一点点丧失,当正常的社会价值观不能建立时,体面就不再成为追求,丢脸也成了随意的事情。
⑧最糟糕的,是那种“强者愈粗,弱者愈鄙”的粗鄙,它如同病毒一般,自我复制,不断扩散。
⑨而很多年以前,还不是这样。1966年9月3日的凌晨,翻译家傅雷和妻子,不堪折磨,在家中自缢。为防止踢倒凳子影响楼下的邻居,他们在地上垫上厚厚的棉被。
⑩无论强者还是弱者的体面与教养,都已变得遥远陌生。而对体面与教养的摧残,或是开启“屌丝”时代的遥远的推手。
(选自《中国周刊》2013年第4期,有删改)根据文章的内容简要概括“粗鄙时代”形成的原因。
请简要分析第⑦段的论证思路。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看不见的邮差
迟子建
①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②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
③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④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⑤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2005年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⑥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⑦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⑧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⑨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选自《迟子建散文》)结合文章内容,试简要概括网络邮件的特点。(4分)
文中画线的句子是如何表现山村邮差性格的,请简要分析。(6分)
试分析文章第6段在全文中有何作用。
结合全文,试探究文题“看不见的邮差”的深刻意蕴。(6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以下小题。
我的老师严侨
李敖
我在台中一中,最难忘的一位老师就是严侨。
严侨是福建福州人,是严复的长孙。身材瘦高、头生密发、两眼又大又有神。三十一岁时到台中一中,那是1950年8月间,他比别的老师稍晚来,但却很快使大家对他感到兴趣。他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和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好奇、佩服的印象。
有一次高班生踢足球,足球踢到场外,正巧严侨经过,此公也不走路了,突然直奔此球,奋身一脚,就给踢了回来。大家为之叫好,他也趁机加入,大踢特踢起来了。
1951年到了,我十六岁。暑假后进了高一上甲。正好严侨教数学,这样他就正式成了我班上的老师。
这时我的知识成长已经极为快速,在班上喜放厥词,好争好辩,颇为张狂。当时班上同学很吃我不消,王文振甚至写匿名信丢在我书包里痛骂我;施启扬(后来做了国民党的“司法院长”)喜欢同我辩,但他实在很笨,又做少年老成状,令我总要用口舌修理他。由于我张狂好辩,在严侨课堂上,也就常常在数学以外,扯到别处去。
严侨上课,才华四溢,大而化之,许多机械的题目,他自己干脆不做,反倒自己坐到学生座位上,叫吴铸人等数学极好的同学“站板”(站到黑板前)去做。
他常在课堂上聊天。有一天居然说:“我要把你们的思想搅动起来!”还有一次为了证明他说得对,他近乎打赌地说:“我若说错了,我就把我的名字倒写!”说着就用极熟练的笔画,把倒写的严侨两字写在黑板上,俨然是“镜子书法”(mirror writing)专家,我们鼓掌呼啸,师生之情,融成一片。
那个时候,我们的数学作业有专门印好的“数学练习簿”,我在练习簿中做习题不在行,但扯别的倒有一套。我来了一段“簿首引言”,引用 Oscar W.Anthoy的一段话,说:“数学是人类智力的灵魂……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领域,告诉我们宇宙是这样的悠远,光线曾经历百万年的行程,方才照射到大地上……”后来,“数学练习簿”发回来了,在“它超越了空间与时间”的一行下,被严侨打了一条红杠子,下有朱笔批曰:“我想它超越不了空时!”——这就是严侨的可爱处,他是数学老师,但他在精改习题以外,还会跟学生的引文打笔仗!
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
我花了几天的时间,写了一封长信,信中细述我成长的历程、我对现实的不满、我对国民党的讨厌等等,交了给他。严侨看了,对我有所劝慰。他跟我的交情,自然也就不同一般师生了。1952年我升高中二年级后,编到高二戊,数学改由黄钟老师来教。
严侨虽然不再教我数学,但他和我的交情却与日俱深。
他家住在一中斜对面宿舍,就是育才街五号,是一栋日式木屋,分给两家住,前面住的是郭大傅老师,他是江西兴国人,国立中正大学毕业。二十年后,在景美军法处坐牢,和我见过面。真没想到他还有这样迟来的红帽),后面就是严侨家。因为一栋房子硬分成二户,所以变得狭长阴暗,不成格局。
严侨约我去他家看他,我有时去。在黄钟住院后,一天严侨正好去探望,碰到我,我告诉他医生说黄老师恐怕已没希望了,严侨颇多感触。那时已是晚上,严侨要回家了,约我同行。在路上,他低声而神秘地告诉我:“你不要回头看,我感觉到好像有人跟踪我,是蓝色的。”(国民党特务源出蓝衣社,他指蓝色,当然是指“国特”。)我顿时若有所悟。
隔天黄钟死了,严侨再去医院,感触更多。当天晚上我送他回家,他约我进去坐,在昏暗的灯光下,他劣酒下肚,终于告诉我,他是“那边来的”——原来他是共产党!
黄钟的死,给严侨带来了极大的感触,他似乎感到人生无常、好人难长寿。
黄钟死后,严侨的酒好像愈喝愈多了。因为没有钱,严侨喝的酒是烟酒公卖局出品的最劣等米酒。他喝酒的方式是粗犷的,没有情调、没有小菜,用牙齿把瓶盖一口咬下,就咕嘟咕嘟,大喝起黄汤来。严侨喝酒虽多,但我从没看过他有泥醉的现象,他只是喝得很兴奋而已。黄汤下肚后,往往大背和醉酒有关的诗词。他最喜欢:背辛弃疾的那首《西江月》(遣兴)
醉里且贪欢笑,
要愁那得工夫?
近来始觉古人书。
信著全无是处。
昨夜松边醉倒,
问松:“我醉何如?”
只疑松动要来扶。
以手推松曰:“去!”
每背到最后一句的时候,他也总是伸开十指,双手向前推去,郑重表示不要“松”来扶他。中国国学非严侨所长,他“以手推松曰‘去!’”,自然不知道《汉书·龚胜传》中这一典故,也不知道龚胜七十九岁成了殉道者的悲剧,但他那醉后一推曰“去!”的真情,如今事隔半个多世纪,却使我记忆犹新,永远难忘。
(摘自《经典美文》)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严侨有一股魔力似的迷人气质,洒脱、多才、口才好、喜欢喝酒,还有一点点疯狂气概,令人一见他就有对他爱慕、佩服的印象。 |
B.文章写严侨采用了多种手法,有肖像的简笔勾勒,也有语言、动作的形象描述,还融入了严侨上课、生活的细节,有力突出了人物个性。 |
C.文章的标题是“我的老师严侨”,但却用许多笔墨写接替严侨教数学的黄钟老师,这些“节外生枝”的内容,冲淡了主题思想。 |
D.作者对严侨上课时表现出的“才华四溢”、课堂艺术的“大而化之”、率真迷人的个性、认真负责的精神是十分敬佩和赞赏的。 |
E.文章结尾写严侨“喝酒”的细节很值得玩味,既表现出他生活的窘境、内心的苦闷.也反映出他玩世不恭的生活态度。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作者笔下的严侨性格的特点。
文中说“严侨真是迷人的老师,我愈来愈欣赏他”,请联系文章内容,指出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作者对自己的老师严侨,怀念、赞赏、同情兼而有之,请你结合文意就其中某一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