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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科学家邓叔群

经过清华学堂八年苦读,邓叔群于1923年经考试公费留学美国.两时去的同学大多选择学习外交、银行、军事、法律等专业,只有他不听别人劝告,为了解救贫困的中国农民,一心入读康奈尔大学的农林专业。留学期间,目睹同胞受到种族歧视,这激发了他为国争光的民族自尊心,决心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他不仅主科成绩都是A,而且荣获了全美最高科学荣誉学会颁发的两枚金钥趣证幸。正当他博士论文接近完成时,国内岭南大学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导师惠凑推荐了他,但建议他完成论文后再回去。邓叔群却认为,学到先进知识报效祖国,正是自己求学的真正目的,于是当即回国。

在回国后的十年中,为搜集我国第一手真菌资料,他手提竹篮,攀山入林,一样一样地采集,逐一鉴定,定名分类。他先后研究鉴定的真菌种类达一两千种,分隶于数个属,其中首次发现的新属5个,新种121个,为世界真菌资源宝库增添了新标本,在世界真菌学史上为我国的真菌科学谱写了重要的第一章,向世界宣告了中国有自己的真菌科学。在世界著名真菌分类学家考尔夫教授总结的康奈尔大学120年来作出突出贡献的41位真菌学家中,他是唯一的东方人。

抗战开始不久,为了使自己的研究与国计民生关系更为直接,邓叔群转向了林业研究。他带领助手深入云南、西康、四川一带,勘察森林资源状况。他们冒风雨,顶烈日日,忍饥寒,摸清了该地区森林资源的组成、分布、蓄积量及病虫害等情况,给制了中国的早期林型图,并提出了合理经营、开发和管理原始森林的研究报告,为大后方建设提供了必要的参考。其中森林的材积估算、轮伐期、更新方法、造林方针等,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后来,邓叔群拒绝就任农林部副部长,而在甘肃省建设厅厅长张心一的支持下,举家奔赴甘肃,开始黄河上游水土保持的研究。经过几年艰苦奋斗,成功创办洮河林场及三个分场,建立了一整套保证森林更新、营造量大于采伐量的制度,创建了以科学的方法经营和管理森林的新模式。邓叔群认为,水利和林、牧之间具有密切关系,要根治黄河水患,就必须三者并重。为保持黄河上游水土、减轻下游灾害:他提出了森林生态平衡理论。

1948年,邓叔群当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随后,中央研究院要求全体高级研究人员迁往台湾或去美国。他不仅自己明确表示决不离开,还动员其他同宁共同抵制。他对家人说:"别忘了自己是中国人,要为民族富强而奋斗终生,我决不跟腐败的国民党去台湾,也不去美国。"其实在他内心深处,对共产党抱有希望和向往,愿与民族同甘苦,共命运。后来,他早年的学生沈其益受东北解放区领导委托,特地到上海邀请他去东北筹办农学院,他欣然接受邀请,并在半年的时间内,带病编写出一整套农林大学的教材钢要。作为沈阳农学院创建总指挥,他辛勤工作,调度有方,快速、高效地完成了建设设务。

邓叔群生活俭朴,不图物质享受,新中国成立后,他把抗日战争前在南京购建的花园洋房捐献给国家,还三次主动提出减薪,抗美援期时,他将自己的积蓄捐作军用。1960年,他受林业部委托,举办森林病理学培训班,为各省培训出教十名专轰技术骨干。培训结束后,他谢绝巨额酬金,只留一张结业合影作纪念。邓叔群一生的选择,都从人民和祖国的需要出发,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报国的埋想。

(摘编自《中03真菌学先驱--邓叔群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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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邓叔群(1902-1970),中国真菌学家.福建福州人。曾任岭南大学、金酸大学、中央大学等校教授,中央研究院研究员。新中国成立后,任沈阳农学院和和东北农学院院长、中科院微生物研究所副所长。中科院学部委员(院士 )。主要著作有<中国的高等真菌》《中国的真酋》等。(摘自《辞海》第六版〉

②我自幼被外祖母严氏收养。她教我劳动,晓我勤俭,并以民族英雄岳飞、成继光、林则徐等人的事迹勉勘我;教我做人要坚贞不屈、清正廉洁、光明磊落,这一切促使我从小就立志为中华民族的强盛奋斗终生。(摘自《中国科学院院士自述邓叔群》)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因为种族歧视使邓叔群深受伤害,激发了他的民族自荨心,他决心用最短的时间学到最精湛的科学知识,为国争光。

考虑到岭南大学开学在即,急需一位植物病理学教授,邓叔群听从导师的建议当即回国,全然不顾自己即将得到的博士学位。

邓叔群采集、鉴定的中国真菌标本,填补了世界真菌研究领域的空白。他本人也因为在真菌学领域的卓越贡献而得到世界同行认可。

抗战时期,邓叔群与助手开展森林勘察,其研究成果不仅支持了当时的大后方建设,其中不少内容至今仍有参考价值。

邓叔群基于水利和林、牧并重的思想而提出的森林生态平衡理论,使得黄河上游的水土得以保持,并减轻了下游的水患灾害。

邓叔群不愿意去台湾,也不去美国,而欣然接受邀请去东北筹建农学院。他这样做,既有现实因素,又有思想基础。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在国家需要时,邓叔群是如何主动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分忧的?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作为一位爱国科学家,邓叔群有哪些突出表现?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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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史蒂文森
就现象而言,在这样一个婚姻嫁娶、征战杀伐充扩其间的世界之中,在一个每天我们都要不止一次以绝大的兴味与速度把相当一部分食物坚决而无悔地贮入我们这副皮囊之内的世界之中,能够获取的成就似乎是相当多的。对许多人而言,匆匆观之,尽量获取,多多益善,似乎便是这充满斗争的人生的惟一的目的。然而,如果涉及精神,这一切终不过为幻象而已。快乐的生活乃是前进的生活,其中每件事物都要导向更高的阶段,而且永无止息。在一个具有奋进意识的人的面前,时刻会有新的天地。因而,尽管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并不扩大,尽管我胶所陷溺于其间的那种种灾难也都不会历时很长,但早由于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愿望多如繁星一般,而且常是生命不息,欲望不止。真正的快乐在于我们开始得怎样,而不在于我们结束得如何。在于我们希求什么,而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一个理想便是一份永久的快乐,一份像地产那样实实在在的家业,一生取之不竭,年年像收获那样给你携来大量的快活的财富。人生有如剧场,除非我们对上演的剧目兴趣,否则那个地方必然枯燥乏味,一无是处。而对那些在科学艺术上全不在行的人们,这个世界不过是一场空幻的色相而已,或者像一条灾厄密布的崎岖野径。正是因为人们具有欲望的好奇心理,他们才能心平气和地生存下去,才能对人生世相产生迷恋,才能在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对工作与娱乐重新产生兴趣,欲望与好奇正是使世界在人的面前变得五彩缤纷的一双神奇眼睛:正是这两者才使女人那么迷人,化石那么有趣。另外,一个人也可能倾家荡产,沦为乞丐,但只要这两件法宝不丢,他便仍不失为一位富者——富在一切乐趣的可能性上,设使一个人能把所有的饭盒以高度浓缩和综合的形式而一餐吃下,从此再无饭食的欲望;设使他能把世上的万般于一顾之下饱览无遗,从此再无求知的渴望;设使他能在人生的任何一个领域中做到诸如此类的事物——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人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幸好我们的种种虚妄不实的追求倒也很少得遂;我们常把希望过多集中在高不可攀的幻想上面,致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很少有成。需要人操心的事真如芥子一般,生生不已,永无止期。你也许以为只要孩子一旦呱呱落地,一切就会完事大吉,殊不知这只是新的忧虑的开始;而当你费尽艰辛把他养大,经过长牙换牙,读书入学,最后达到嫁娶年龄,唉!这无非是再增添一些新的忧虑、新的担心罢了。你何尝一天能够松懈放心?你那孩子的健康状况,会像你对自己的情形一样,放心不下。再如,当你完婚之后,你也许认为你的辛劳已经到了顶峰,往后的日子便会像下坡路一样,一切顺利轻松。其实,这还仅仅是恋爱的结束与婚姻的开始。著书是永无完结的事情,其实实验、旅行乃至聚敛财富,也都没有完结。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我们即使攻读一生一世,也未必会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渊博。我们从未塑出过一尊尽符我们梦想的完美雕像。当我们发现了一块大陆或越过一重山峦之后,另外一片海洋或一带草原又会遥遥在望。这个浩翰无垠的宇宙是任凭我们何等疾速也周游环顾不尽的。这并不像卡莱尔的书那样,可以从头到尾把它读完。即使其中区区一个角落,例如一座私家花园,或某个村效野进,那里的物候气象也常常变化多端,尽管我们毕生出入其间,种种意想不到的新鲜事物或令人高兴的事情还是不断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世上只有一个愿望可以获得实现,只有一桩事物可以完全达到:这便函是死亡。但是由于种种关系,至今还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告诉我们,这事是否值得达到。
一个人沦为乞丐,但“只要两件法宝不丢”,他便不失为一位富者,“这两件法宝”指的是什么?
分别回答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意义。
人生有如剧场,除非我们对上演的剧目兴趣,否则那个地方必然枯燥乏味,一无是处。
当我们发现了一块大陆或越过一重山峦之后,另外一片海洋或一带草原又会遥遥在望。
读了文章后,你认为作者所说的“人生乐趣”是什么?
你认为作者所说的死亡是否值得达到?为什么根据文意,简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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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充满痛苦和抉择的测验,像一个渐渐缩窄的闸孔,将激越的水流凝聚成最后的能量,冲刷着我们的纷繁的取向。当那通道变得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时,生命的重中之重,就简洁而挺拔地凸现了。
感谢这一过程,让我清晰地得知什么是我生命中的真爱——就是我手中的这枝笔啊。它噗噗跳动着,击打着我的掌心,犹如我的另一颗心脏,推动我的一腔热血四肢百骸。
我安静下来,突然发现周围此时也很安静。人们在清醒地选择之后,明白了自己意志的支点,便像婴儿一般,单纯而明朗了
我细心收起这张白纸,一如收起一张既定的船票。知道了航向和终点,剩下的就是帆起桨落战胜风暴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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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人们在清醒地选择之后,明白了自己意志的支点,便像婴儿一般,单纯而明朗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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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题:这种生命存在意义的追问也同样适合每一个读了这篇文章的人,每一个阅读者都要正面回答这一灵魂的叩问——我为何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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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的辉煌殿堂对每一位有志者都敞开着,谁也不必对它收藏之丰富而望洋兴叹,因为问题不在于数量。有的人一生中只读过十来本书,却仍然不失为真正的读书人。还有人见书便生吞下去,对什么都能说上几句,然而一切努力全都白费。因为教养得有一个可教养的客体作前提,那就是个性或人格。没有这个前提,教养在一定意义上便落了空,纵然能积累某些知识,却不会产生爱和生命。没有爱的阅读,没有敬重的知识,没有心的教养,是戕害性灵的最严重的罪过之一。
当今之世,对书籍已经有些轻视了。为数甚多的年轻人,似乎觉得舍弃愉快的生活而埋头读书,是既可笑又不值得的;他们认为人生太短促、太宝贵,却又挤得出时间一星期去泡六次咖啡馆,在舞池中消磨许多时光。是啊,“现实世界”的大学、工场、交易所和游乐地尽管那么生气蓬勃,可整天呆在这些地方,难道就比我们一天留一两个小时去读古代哲人和诗人的作品,更能接近真正的生活吗?不错,读得太多可能有害,书籍可能成为生活的竞争对手。但是尽管如此,我仍然不反对任何人倾心于书。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己能够理解和喜爱的作品开始阅读吧!但单靠报纸和偶然得到的流行文学,是学不会真正意义上的阅读的,而必须读杰作。杰作常常不像时髦读物那么适口,那么富于刺激性。杰作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需要我们在读的时候花力气、下功夫……
第一段文字的中心是(  )

A.世界文学是向每一位有志者敞开的。
B.获得教养不一定要读很多书。
C.获得教养必须要以个性或人格作为前提。
D.读书要仔细咀嚼,不要囫囵吞枣。

作者倡导怎样一种读书观?试分条概括。
作者认为,获得教养必须以个性或人格作为前提,“个性或人格”具体指什么?为什么通过读书获得教养要和“个性”“人格”联系在一起?
“不错,读得太多可能有害,书籍可能成为生活的竞争对手。但是尽管如此,我仍然不反对任何人倾心于书。”请问,怎样理解这段话的意义?
第二段中,作者为什么认为读书必须读名著(经典),而不应只读报纸和流行文学?(联系全文回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绵绵土
牛汉
那是个不见落日和霞光的灰色的黄昏。天地灰得纯净,再没有别的颜色。
踏上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我恍惚回到了失落多年的一个梦境。几十年来,我从来不会忘记,我是诞生在沙土上的。人们准不信,可这是千真万确的,我的第一首诗就是献给从没有看见过的沙漠的。
年轻时,有几年我在深深的陇山山沟里做着遥远而甜蜜的沙漠梦,不要以为沙漠是苍茫而干涩的,年轻的梦都是甜的。我的心灵从小就像有血缘关系似的向往着沙漠,我觉得沙漠是世界上最悲壮最不可驯服的野地方。它空旷得没有边沿,而我向往这种陌生的境界。
此刻,我真的踏上了沙漠,无边无沿的沙漠,仿佛天也是沙的。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没有模仿谁,我情不自禁地五体投地,伏在热热的沙漠上。我汗湿的前额和手心,沾了一层细细的闪光的沙。
半个世纪以前,地处滹沱河上游苦寒的故乡,孩子都诞生在铺着厚厚的绵绵土的炕上。我们那里把极细柔的沙土叫做绵绵土。“绵绵”是我一生中觉得最温柔的一个词,词典里查不到,即使查到也不是我说的意思。孩子必须诞生在绵绵土上的习俗是怎么形成的,祖祖辈辈的先人从没有解释过,甚至想都没有想过。它是圣洁的领域,谁也不敢亵渎。它是一个无法解释的活的神话。我的祖先们或许在想:人,不生在土里沙里,还能生在哪里?就像谷子是从土地里长出来一样的不可怀疑。
因此,我从母体降落到人间的那一瞬间,首先接触到的是沙土,沙土在热炕上焙得暖呼呼的。我的润湿的小小的身躯因沾满金黄的沙土而闪着晶亮的光芒,就像成熟的谷穗似的。接生的仙园老姑姑那双大而灵巧的手用绵绵土把我抚摸得干干净净,还凑到鼻子边闻了又闻,“只有土能洗掉血气。”她常常说这句话。
我们那里的老人们都说,人间是冷的,出世的婴儿当然要哭闹,但一经触到了与母体里相似的温暖的绵绵土,生命就像又回到了母体里安生地睡去。我相信,老人们这些诗一样美好的话,并没有什么神秘。
我长到五六岁光景,成天在土里沙里厮混。有一天,祖母把我喊到身边,小声说:“限你两天扫一罐子绵绵土回来!”“做甚用?”我真的不明白。
“这事不该你问,”祖母的眼神和声音异常庄严,就像除夕夜里迎神时那种虔诚的神情,“可不能扫粗的脏的。”她叮咛我一定要扫聚在窗棂上的绵绵土,“那是从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别处的不要。”
我当然晓得。连麻雀都知道用窗棂上的绵绵土扑棱棱地清理它们的羽毛。
两三天之后我母亲生下了我的四弟。我看到他赤裸的身躯,红润润的,是绵绵土擦洗成那么红的。他的奶名就叫“红汉”。
绵绵土是天上降下来的净土。它是从远远的地方飘呀飞呀地落到我的故乡的。现在我终于找到了绵绵土的发祥地。
我久久地伏在塔克拉玛干大沙漠的又厚又软的沙上,百感交集,悠悠然梦到了我的故乡,梦到了与母体一样温暖的我诞生在上面的绵绵土。
我相信故乡现在还有绵绵土,但孩子们多半不会再降生在绵绵土上了。我祝福他们。我写的是半个世纪前的事,它是一个远古的梦。但是我这个有土性的人,忘不了对故乡绵绵土的眷恋之情。原谅我这个痴愚的游子吧。
1988年10月
本文描写的“绵绵土”有哪些特点?
从全文看,为什么作者一踏上大沙漠,就 “全身心激荡着近乎重逢的狂喜”?
除了以“沙漠——绵绵土——沙漠”为思路安排的文章结构,本文还另有一个隐喻性的表达结构,请写出体现这一线索的三个关键词语。
作者对绵绵土的回忆和对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抒写,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情感?请简要分析。

阅读课文《我的四季》中的第四部分冬日一节(即从“到了冬日”至文章末尾),完成小题。
这里的“冬日”比喻什么?作者认为在“冬日”里可以做些什么?
作者为什么说“在生命的黄昏里,哀叹和寂寞的,将不会是我”?
仿照“聪明的人也许会说这是多余;刻薄的人也许会敷演出一把利剑,将我一条条地切割”再写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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