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走眼
王伟锋
老街两边,一溜儿开有十多家古玩店。"珍宝斋"的门店在老街的最里面。老板姓赵,做这一行已经有20多年了。赵老板内行,眼力好。据说,好东西只要打他眼前一过,没有看走眼的。
一次,老街有家店收了一件钧瓷,吃不准货色。半条街的人都看过了,但谁也不敢拍板下结论。店主亲自出马,恭恭敬敬地请赵老板赏脸,过去给看一眼。赵老板热心,当即过去,反复把玩了,淡淡地说:"收着。"
店主心中一喜,禁不住颤声问:"能收?"
赵老板朗声道:"能收!"后来,那件钧瓷出手,价钱竟然翻了10倍。自此,赵老板名声日隆。
但是,新近开张的"云芳斋"的李老板却偏不信这个邪。李老板的店原本开在省城,不知怎么一时兴起,在小镇开了一家分店。他初来乍到,想干一件露脸的事,好在老街尽快站稳脚跟。
这天,"珍宝斋"来了个外乡人。看打扮,像是落难之人。一进店,那人便掏出一个精巧的盒子,说盘缠儿不够了,身上有块玉,想换俩钱花。伙计打开盒子,一看,心里一惊,赶忙一溜小跑,把正在后院竹椅上闭目养神的赵老板请了过来。
赵老板拿过那盒子,看了一下玉,又盖上盒子,端详良久,问卖家:"想淘换多少钱?"
卖家说:"少说也得这个数。"说着,伸出五根手指。
赵老板不语,站起身来,踱了几步,站定,对着卖家伸出了三根手指。
卖家摇摇头,固执地伸出五根手指,神色凝重地说:"这可是家传的宝贝,低于这个数,免谈。"
"收了。给客人添茶。"赵老板微微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吩咐道。客人走后,赵老板拿了盒子,低声嘱咐了伙计几句,然后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回后院品茶去了。
卖家出了古玩街,在镇上拐了几个弯,又勾回头,一闪身进了"云芳斋"的后院。伙计远远地看得仔细,回来向赵老板汇报。赵老板低头沉思良久,叹了口气,说:"这个李老板,不怎么地道啊!"
隔天,李老板和街上的几个店主来到"珍宝斋",进门便嚷:"听说贵店新近收了件好东西,拿出来,让大家开开眼!"
赵老板拱手道:"小玩意儿而已,不值一提。"见赵老板不肯拿出玉,李老板暗自得意,忍不住大声嚷嚷:""赵老板,您不让我们开眼,莫非您这一次走了眼,收了个扔货?"
赵老板干咳一下,默不作声。李老板愈发得意起来:"呵呵,想不到,老街赫赫有名的赵老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这可关系到"珍宝斋"的声誉,连伙计都急了,赵老板依旧笑而不答。
李老板恣意取笑一番之后,领着一群人得意洋洋而去。伙计实在忍不住了,说:"老板,您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啊?莫非咱们真的着了人家的道,收了个赝品?"
赵老板粲然一笑,说:"玉的确不怎么样,但盒子实实在在是个好东西。上等的古檀香木,名家雕刻的纹饰。你说,究竟是谁走眼了?"伙计明白过来,心里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解地问:"既然如此,你为何不说,羞辱李老板一番呢?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赵老板长叹一声,说:"都在这个圈子里混饭吃,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一个月后,"珍宝斋"做成了一笔买卖,一个雕工精良的古檀香木盒子卖了个好价钱,整条老街都轰动了。
不久,老街的人发现,"云芳斋"的牌子在夜里悄悄摘掉了,店面转给了一个本地人。
(本文有删改)

1.

赵老板在鉴定钧瓷时,小说先用"淡淡",后用"朗声"来描写他的神态,反映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2.

"买玉"情节中,作者使用了"欧·亨利笔法",试作简要分析。

3.

小说结尾处,李老板为什么会悄悄摘牌走人?

4.

这篇小说为什么要用"走眼"做题目?

5.

结合赵老板这一人物形象分析作品主旨。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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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课外阅读。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共23分)
浙江的感兴
我很想追怀自己在浙江的童年,却只记起了一些片段:随着母亲去一个庙里看初期的电影,去曹娥江头看潮水,随着小舅舅到河埠头石桥边的馆子里吃馄饨,那样好吃的馄饨,后来似乎再也没有吃过。如此等等,连不起来,而且越来越模糊了。
于是我怀疑自己是否配称浙江人。
这一次到杭州,住在西湖旁边,又有幸去了绍兴,看到鲁迅故居,还在咸亨酒店里喝了加饭酒,并且站在店门外吃了一串油豆腐,上面涂了厚厚的一层辣酱,吃着吃着,心里感到不管配不配,我是喜欢这乡土的。
这里主要的色泽是黑与白,黑的瓦顶,白的粉墙,冲洗得发白的石板路,连木柱子也是黑的,谨严、素净,然而空间是庞大的,人有足够的地方可以移动,物件也是厚实可靠的,像那间大大的厨房里的那口大大的腌菜缸,在朴质的生活里有温厚的人情,正如那三味书屋里,既有严厉老师的戒尺,又有那顽皮学童的小小乐园,在门前的石板路下则是潺潺的流水。
水是浙江灵秀所在,是音乐,是想象力。
在鲁迅的艺术素描里不是也有这样的黑泥、白石和绿水的配合么?多么朴质,又弥漫着多大的温情!你看他用笔何等经济,总是短短几句话就勾画出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处境,而同时他又总是把这处境放在一片抒情的气氛之内。他是最严格的,又是最温情的,这就使得他最平常的叙述也带有余音,富于感染力——他的闰土成了我们一切人记忆中的童年好友。他的乌篷船成为我们每个人梦里的航船,他的忧郁、愤怒和向往也成为几代读者难以排遣的感情。
看着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
回到杭州,又是另一番景色。1981年我第一次来,忙于游览名胜,但也抽时间陪一位老友去追寻他年少时代的踪迹,走了一个旧的市区。像是有一家过去很有名的布鞋店,那里依然卖着素净而又雅致的黑面白底的舒服鞋。接着进入一家咸肉店。面前是一条长长的洗得白白的木柜台,上面摆着十几块干干净净的咸肉,随你挑选。这铺子的旧式建筑有高高的屋顶,店堂里空空荡荡的,没有现代肉店那种血淋淋的屠场味道,人们从容选肉,大刀切下去,一段醇厚的咸肉香随之而起。
这次重来,我很想再出去看看那些犹有南宋遗风的街道和店铺,却始终不得空儿,只在汽车里匆匆看了一下中心区的主要街道。在我游历过的城市里,我总觉得杭州是最富于中国人情味的,即使车站旁边的闹市也闹而不乱,人行道上人来人往却不拥挤,同时有一些老铺子老字号还以传统的礼貌待客。
杭州难分市区与郊外。环湖的大道既是闹市,又因西湖在旁而似乎把红尘洗涤了。任何风尘仆仆的远来人也是一见湖光山色而顿时感到清爽。
在阳光下,西湖是明媚的,但更多的时候显得清幽,这次因为就住在湖岸上,朝朝夕夕散步湖畔,总算把湖的各种面容看了一个真切,清晨薄雾下,黄昏夕照里,湖的表情是不同的,沉沉夜色下则只见远岸的灯火荡漾在黑黑的湖水里。千变万化,没有太浓太艳的时候,而是素抹淡妆,以天然而不是人工胜。
在湖岸散步的时候,抬起头来,看到了环湖的群山在天边耸起,也是淡淡的几抹青色。然而它们都引人遐想,给了西湖以厚度和重量。没有人能把西湖看得轻飘飘的。它是有性格的。从而我也看到了浙江的另一面:水固然使它灵秀,山却给予它骨气。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饮食在作者关于故乡的感兴中占有重要地位,根源于作者无法追怀的童年。
B.作者书写的是对故乡的追忆和游历,感物寄兴,表达了对浙江性格的体悟。
C.作者插叙初次游览杭州的经过,揭示了这座城市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特征。
D.“水”既是浙江灵秀风景的精髓,也是本文组织结构展开叙述的核心线索。

E.文章勾勒出一副融汇了自然山水、风土人情、历史传承等因素的江南图景。
文中说:“看看绍兴的街道、店铺和水乡景色,我以为我对这位大作家多一点了解了。”结合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7分)
①作者从鲁迅的故乡环境中看出了哪些特色?(3分)

②作者对鲁迅又多了哪些了解?(4分)

作者从湖光山色中感受到西湖的哪些特点?(4分)

有评论者曾用“一切景语皆情语”来概括本文带给读者的艺术感受,请谈谈你对“一切景语皆情语”的理解,并结合本文具体阐述。(8分)

课内阅读。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题目。(共12分)
生命如四季。春天,我在这片土地上,用我细瘦的胳膊,紧扶着我锈钝的犁。深埋在泥土里的树根、石块,磕绊着我的犁头,消耗着我成倍的体力。我汗流浃背,四肢颤抖,恨不得立刻躺倒在那片刚刚开垦的泥土之上。可我懂得我没有权利逃避在给予我生命的同时所给予我的责任。我无须问为什么,也无须想有没有结果,我不应白白地耗费时间,去无尽地感慨生命的艰辛,也不应该自怨自怜命运怎么这样不济,偏偏给了我这样一块不毛之地。我要做的是咬紧牙关,闷着脑袋,拼却全身的力气,压到我的犁头上去。我决不企望有谁来代替,因为在这世界上,每人都有一块必得由他自己来耕种的土地
我怀着希望播种,那希望决不比任何一个智者的希望更谦卑。
每天,我望着掩盖着我的种子的那片土地,想像着它将发芽、生长、开花、结果,如一个孕育着生命的母亲,期待着自己将要出生的婴儿。我知道,人要是能够期待,就能够奋力以赴。
……
秋天,我和别人一样收获。望着我那干瘪的谷粒,心里有一种又酸又苦的欢乐。但我并不因我的谷粒比别人干瘪便灰心或丧气。我把它们捧在手里,紧紧地贴近心窝,仿佛那是新诞生的一个自我。
富有而善良的邻人,感叹我收获的微少,我却疯人一样地大笑。在这笑声里,我知道我已成熟。我已有了一种特别的量具,它不量谷物只量感受。我的邻人不知和谷物同时收获的还有人生。我已经爱过,恨过,欢笑过,哭泣过,体味过,彻悟过……细细想来,便知晴日多于阴雨,收获多于劳作。只要我认真地活过,无愧地付出过。人们将无权耻笑我是入不敷出的傻瓜,也不必用他的尺度来衡量我值得或是不值得。
在播种的过程中,作者遇到了怎样的困难?她是如何面对的?

怎样理解文中“望着我那干瘪的谷粒,心里有一种又酸又苦的欢乐”这句话的含意?重点扣住加点字作解释。

结合上下文和划线的句子来谈谈你在本文中所体悟到的生命的意义。

阅读下面的散文,完成后面题目。
梧 桐 树
丰子恺
①寓楼的窗前有好几株梧桐树。这些都是邻家院子里的东西,但在形式上是我所有的。因为它们和我隔着适当的距离,好像是专门种给我看的。它们的主人,对于它们的局部状态也许比我看得清楚;但是对于它们的全体容貌恐怕始终没看清楚呢。因为这必须隔着相当的距离方才看见。唐人诗云“山远始为容”,我以为树亦如此。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
②当春尽夏初,我乐见新桐初乳的光景。那些嫩黄的小叶子一簇簇地顶在秃枝头上,好像一堂树灯,又好像小学生的剪贴图案,布置均匀而带幼稚气。植物的生叶,也有种种技巧。有的新陈代谢,瞒过了人的眼睛而在暗中偷换青黄。有的微乎其微,渐乎其渐,使人不觉察其由秃枝变成绿叶。只有梧桐树的生叶,技巧最为拙劣,但态度最为坦白。它们的枝头疏而粗,它们的叶子平而大。叶子一生,全树显然变容。
③在夏天,我又眼看见绿叶成阴的光景。
那些团扇大的叶片,长得密密层层。望去不留一线空隙,好像一个大绿幛,又好像图案画中的一座青山,在我所常见的庭院植物中,叶子之大,除了芭蕉以外,恐怕无过于梧桐了。芭蕉叶形状虽大,数目不多,那丁香则要过好几天才展开一张叶子来,全树的叶子寥寥可数。梧桐叶虽不及它大,可是数目很多。那猪耳朵一般的东西,重重叠叠地挂着,一直从低枝上挂到树顶。窗前摆了几枝梧桐,我觉得绿意实在太多了。古人说“芭蕉分绿上窗纱”,眼光未免太低,只是阶前窗下的所见而已。若登楼眺望,芭蕉便落在眼底,应见“梧桐分绿上窗纱”了。
④一个月以来,我又眼看见梧桐叶落的光景。样子真凄惨呢!最初绿色黑暗起来,变成墨绿;后来又由墨绿转成焦黄;北风一起,它们大惊小怪地闹将起来,大大的黄叶子便开始辞枝——起初突然地落脱一两张来,后来成群地飞下一大批来,好像谁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东西,枝头渐渐地虚空了,露出树后面的房屋来,终于只剩下几根枝头,回复了春初的面目。这几天它们空手站在我的窗前,好像曾经娶妻生子而家破人亡的光棍,样子怪可怜的!我想起了古人的诗:“高高山头树,风吹叶落去。一去数千里,何当还故处?”现在倘要搜集它们的一切落叶来,使它们一齐变绿,重还故枝,回复夏日的光景,即使仗了世间一切支配者的势力,尽了世间一切机械的效能,也是不可能的事了。回黄转绿世间多,但象征悲哀的莫如落叶,尤其是梧桐的落叶。落花也曾令人悲哀。但花的寿命短促,犹如婴儿初生即死,我们虽也怜惜他,但因对它关系未久,回忆不多,因之悲哀也不深。叶的寿命比花长得多,尤其是梧桐叶,自初生至落尽,占有大半年之久,况且这般繁茂,这般盛大!眼前高厚浓重的几堆大绿,一朝化为乌有!“无常”的象征,莫大于此了!
⑤但它们的主人,恐怕没有感到这种悲哀。因为他们虽然种植了它们,所有了它们,但都没有看见上述的种种光景。他们只是坐在窗下瞧瞧它们的根干,站在阶前仰望它们的枝叶,为它们扫扫落叶而已,何从看它们的容貌呢?何从感到它们的象征呢?可知自然是不能被占有的。可知艺术也是不能被占有的。这样想来也就释然了。 (选自《丰子恺散文集》,有删改)
文章第①段说:“自初夏至今,这几株梧桐在我面前浓妆淡抹,显出了种种的容貌。”联系全文看,作者写了梧桐树的哪几种“容貌”?请简要概括。

文章的第③段极力写了梧桐树的什么特点?结合全文分析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全文自始至终表露了作者鲜明的感情色彩,请具体说明作者情感的变化。

本文结尾处,作者借“梧桐树”表达了一种深刻的哲理。请你用自己的话作简要的阐述。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白皮鞋
[苏丹] 阿卜·白克尔·哈里德
天色暗下来了,水汽预示着将有一个不愉快的黑夜。我坐在市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苦苦地思索着下月的日子该怎么过……我在责怪着自己由于一时冲动买了一双白皮鞋。按我这样地位的小职员来说,真不该如此,就是想买也该等下月再说。我埋怨我干的荒唐事儿。正在烦恼的时候,耳旁传来一声声叫擦皮鞋的声音……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约摸十一岁的孩子,披着一件不称体的长衬衣,两条瘦腿活像竖在地上的两根细棍,苍白的圆脸庞上长着一对炯炯发光的、满是孩子气的大眼。或许他早就以为我会坐下来的,所以竟没来得及等我张口告诉他这双皮鞋还是刚上脚的,他的两只小手就已经在身旁的小木箱里匆忙地翻寻着什么了。
他严肃而又小心翼翼地卷起衣袖,从木箱里取出一个铁匣,立刻埋首在这项“艰巨”的工作里。我百般无聊地看着电影院前熙来攘往的人群,现在不比公共假日那天,很少见到中学生的影子。站着的尽是些套“吉尔巴”(注释:一种苏丹民族服装)或穿着形形色色衣衫的童工,男女摊贩杂在人群里跑来跑去兜售吃食。我本以为这个孩子很快就会擦完的,而他不时顾盼着影院前的观众,低声问身旁另一个孩子:
听,开演了吧?”
“我早看过了,你要瞧,你自个儿去吧?”
这孩子一边说着,一边玩弄着手里的木棍,一面又频频抬眼留心一个闲散地等着友人赴约的青年。擦鞋的责备而又痛苦地扫了他一眼,便拿起我那擦好鞋油的一只白皮鞋放在墙脚下,稍晾一会儿再打光。熙熙攘攘的顾客不知是谁在鞋上踩了一下,这一脚几乎使他前功尽弃,他掸掉灰尘,狠狠地骂了一句:“你怎么不长眼哪!”说着又伸出两只小手聚精会神地开始他的擦鞋工作。
片刻间天空里越积越厚的乌云又一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听到他自言自语地在嘟哝:
真主保佑,这场雨下来,看不成电影还没什么,断了我的粮可怎么办?!”
雨说下就下,稀疏的大滴雨点开始落了下来。人们蜂拥地躲进咖啡馆,渐渐把我和孩子的距离越挤越远了。滂沱大雨,倾盆如注,我端着座椅退进屋里,坐下后先忙着把两只光脚丫子塞进桌肚里,但心里止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这孩子哪儿去了呢?准拿走了我的皮鞋……唉,多讨人喜欢的一双新皮鞋,不用费多大劲就可以脱手的。本来嘛,眼看着浓云蔽日,预示着有一场大雨,大街小巷尽是泥水,我干吗还一定要让他再擦呢?真是活见鬼!根本的问题倒还不是对这双丢失的鞋感到特别惋惜,问题是要我光着脚在这么一个漆黑的夜晚步行回家,倒是生平第一遭。
折磨人的整整一小时过去了。在这一小时里,我的心简直是随着表上的分针在移动。而这个小东西看来却毫不在意地计算着这一寸寸蚕食我的耐心、让我神经都快爆裂的时光。希望孩子送回皮鞋的幻想已成泡影了,这个该杀的家伙竟这么拿着我的皮鞋就溜跑了。我开始认真地考虑回去的那条道,当然,最好能雇一辆车,可是车停在大马路上;还有,钱呢?看来惟一的办法只能光着脚在我们那条既窄又危险的巷子里冒上一次险了。又过了一小时,雨仍下个不停,咖啡馆里挤得水泄不通,等着孩子把鞋送回来似乎没什么希望了,抑制不住的气恼和郁闷阵阵袭上心头。播音机响了好长一阵终于静下来了。靠在躺椅上的、捏着帽子站久了的人都活跃起来,坐在一旁长凳上的还在热心地讨论着雨……时间将近午夜,雨势渐弱,最后天空里只飘落着星星点点的雨丝儿,人们可以回家了。人们开始离开咖啡馆,不到半小时,屋里便走空了。侍者动手收拾桌椅,示意说:你也该走了。老实说,我本也打算最末一个离开这儿,因为我不相信我的神经能经受得住自己光着脚在众目睽睽下走回家去。
我低着头走出大厅,刚穿过活动门,冷不丁地一下子怔在那儿了,两条腿似乎瘫陷在淤泥里,半步也提不起来,张大了的嘴不知说什么好,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孩子——好熟的脸哟——光着上身,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倒在墙角里睡着了。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捏着一包东西,我过去轻轻地摇醒了他,他跳起身来,小手揉了一阵眼睛,迷糊中他忆起了我是谁。他连忙打开布包,一边忸怩地向我道歉。我这时才发现他是那么困倦,瞌睡沉重地压着他的眼皮。付了钱,帮他披上那件不称体的、包过我皮鞋的长衬衣,我默默地踏上了归途。
满街的泥水,人们早就进入香甜的梦乡……周围是一片漫长、寂静得怕人的黑夜,电线杆上的街灯散出一团团灰白的光芒,似乎连这个也给雨水浇了个透湿。这种时刻四周见不到一点活的东西,哪怕是一只丧家的狗还是一只迷途的猫。
一幅使我无法入眠的景象萦回在我的脑际,那个孩子——我们的孩子,仿佛就坐在我床边,胳膊肘支着一只小木箱,另一只手里紧握着一双白皮鞋。
选自《世界微型小说佳作选》(非洲·大洋洲卷)春风文艺出版社1998年3月
简要说明这篇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叙述所产生的艺术效果。

从小说情节结构与人物形象塑造两个角度,简要分析小说以“白皮鞋”为题的理由。

小说中的擦鞋孩童讲了两句话,分别写出他说话时的心理。


从小说中找出三个细节分别说明“我”的善良、同情或悲悯情怀。

小说中三次写到“我”怀疑擦鞋孩童拿走皮鞋的心理活动,简要分析这样写的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灯光上网Lifi实验成功
一直以来,在一个人的头顶上画一个闪亮的灯泡,被用来象征一个发明家的灵光乍现,但是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由灯泡本身“点亮”了奇思妙想:依赖一盏小小的灯,将看不见的网络信号,变成“看得见”的网络信号。哈斯和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团队最新发明了一种专利技术,利用闪烁的灯光来传输数字信息,这个过程被称为可见光通讯(VLC),人们常把它亲切地称为“Lifi”,以示它能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可能带来革命性的改变。
这种让人难以想象的网络技术到底离我们有多远?答案是:很近,它正从复旦大学实验室中一步步向我们走来。日前,复旦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传出好消息, Lifi技术在实验室成功实现。复旦大学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教授薛向阳告诉记者,目前的无线电信号传输设备存在很多局限性,它们稀有、昂贵、但效率不高,比如手机,全球数百万个基站帮助其增强信号,但大部分能量却消耗在冷却上,效率只有5%。相比之下,全世界使用的灯泡却取之不尽,尤其在国内LED光源正在大规模取代传统白炽灯。只要在任何不起眼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课题研究人员迟楠教授指出,光和无线电波一样,都属于电磁波的一种,传播网络信号的基本原理是一致的。研究中,给普通的LED灯泡装上微芯片,可以控制它每秒数百万次闪烁,亮了表示1,灭了代表0。由于频率太快,人眼根本觉察不到,光敏传感器却可以接收到这些变化。就这样,二进制的数据就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了有效的传输。灯光下的电脑,通过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有灯光的地方,就有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全无。”迟楠告诉记者,与现有WiFi相比,未来的可见光通讯安全又经济。WiFi依赖看不见的无线电波传输,设备功率越来越大,局部电磁辐射势必增强;无线信号穿墙而过,网络信息不安全。这些安全隐患,在可见光通讯中“一扫而光”。而且,光谱比无线电频谱大10000倍,意味着更大的带宽和更高的速度,网络设置又几乎不需要任何新的基础设施。
当然,作为一种尚在实验室的全新网络技术和产品,其未来潜力也不应被过分高估。“因为,从灯光通讯控制到芯片设计制造等一系列关键技术产品,都是研究人员‘动手做’,要真正像WiFi那样走进千家万户,需要通过一系列的产业化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迟楠认为,Lifi技术本身也有其局限性,例如若灯光被阻挡,网络信号将被切断等等。因此,它并不是WiFi的竞争对手,而是一种相互补充,有助于释放频谱空间。
根据文段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Lifi灯光上网技术最早是由德国物理学家哈拉尔德·哈斯和他在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团队发明的。
B.Wifi通讯的媒介是无线电波,而lifi通讯的媒介是光,两者都属于电滋波。
C.Lifi灯光上网技术给目前以WiFi为代表的无线网络传输技术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D.我国的lifi上网技术因复旦大学实验室的成功试验正朝我们一步步走来。

下列对lifi技术传播网络信号的原理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只要在平常的LED灯泡中增加一个微芯片,便可让灯泡变成无线网络发射器。
B.微芯片能自动控制电灯开关,开表示1,关代表0,所以有灯光的地方,就有网络信号;关掉灯,网络全无。
C.利用LED灯实现网络通讯的技术关键是二进制的数字语言能被快速编码成灯光信号并进行有效的传输。
D.灯光下的电脑只需安装一套特制的接收装置,就能读懂灯光里的“莫尔斯密码”,成功接收网络信号。

lifi通讯与wifi通讯相比具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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