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15~19题。(21分)
赞歌唱给马儿听
巴图要给一匹马过生日的消息像一枚炸弹,很快在马力克牧场传得沸沸扬扬。不少人猜测巴图老人可能疯了,纷纷让他的儿子把老人送到乌鲁木齐的大医院去查一查。
马力克牧场的牧民大多是蒙古族的土尔扈特人,过生日对他们来说是件奢侈的大事,因为他们一生只会在80岁的时候过一次生日,大多数人甚至一辈子一次生日都过不上,而巴图居然要给一匹马过生日!
巴图是个固执又古怪的老头,爱马爱到走火入魔的地步。谁胆敢在他面前对马不敬,必定会被他狠狠抽鞭子。因为马的事情,整个牧场的年轻人几乎都被巴图“教训”过。巴图是牧场里最年长的老者,被他教训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何况,他年轻时,套马、驯马、骑马的好身手在草原上远近闻名。
要过生日的马叫“追风”,是巴图养的一匹老马,它长年累月享受着无微不至的关怀。巴图随身带着马刷,一得空就给“追风”刷身子、刮马汗,还用彩带把它额头上的鬃毛扎成一只朝天辫。牧场上,只有参加赛马的马匹才会这副打扮。
“追风”名不副实。别说追风了,它甚至很少奔跑,总是睫吞吞地吃草,慢吞吞地喝水,步伐缓慢且拖拖拉拉,和它的主人一样古怪和骄傲,除了巴图,谁也休想骑到它的背上。
这就给我们年轻人留下了话柄。巴图对我们的质疑向来不屑,总是说:  “你们懂什么,它年轻的时候曾是一千匹马的首领!在它跟前,你们都是小辈哩……”
“一千匹马的首领?”我们装出惊讶的表情,然后大笑。草原上所有的马加起来还不到五百匹呢!时光一年年过去,草原上的新鲜事物日益增多:牧民定居,用上太阳能和移动电话,骑摩托车放羊……马的数量越来越少,且大多数时间被拴在圈里。过去,判断一户牧民贫富的标尺是看他家养了多少匹马,现在,则是看他家有几辆摩托车。马成了可有可无的家畜,可巴图竟然要为一匹马过生日!
我确定巴图没有疯,因为他郑重其事地给我家送了生日会的请柬,还体贴地把请柬上的蒙古语翻译成汉语给我爸听:“首领马‘追风’30岁生日会,敬请光临!”
巴图脸上绽放着喜悦:“牧场上的老住户我都邀请了,到时请一定来呀!”
给一匹马送什么礼物呢?一捆春天里的香嫩的青草,还是蒙古人热爱的烈性白酒?我觉得父亲才是疯了,他竟然决定给“追风”送一个巨大的生日蛋糕,还一本正经地向蛋糕店索要了30根生日蜡烛。
生日会那天一大早,我和父亲便来到巴图的家。巴图身着崭新的蒙古袍,指挥儿女布置生日会场、准备食物。快到中午了,很多人依旧没来。巴图开始焦急起来,他一次次走出蒙古包朝远方眺望,却连摩托车的影子也看不到。
父亲偷偷给相识的牧民打电话,得到的回答都是“正在路上”。这让父亲十分生气,算算距离,即使住得最远的牧民,骑两个小时摩托车也能到了,都快中午了,怎么可能还在路上?
不一会,突然传来一阵马匹的嘶鸣声和人的吆喝声。远处的地平线上,黑压压的一群人骑在马上朝我们奔来——原来客人们都是骑马赶来的,所以才耽搁了时间。
巴图老人脸上的皱纹一下子舒展开来,站起来迎接客人。我们则赶紧准备拴马长绳,以使六十多匹马能整齐列队。
生日会场设在蒙古包外,人们坐在马群对面。 “追风”被牵到中间,巳图把一条洁白的哈达系在它脖子上,又轻轻抚摸了它凡下,反复说着“谢谢你给予的恩德”,然后用马头琴演奏一首关于马的赞歌。“追风”注视着巴图,一动也不动,仿佛在认真聆听。
巴图向人们讲述“追风”的功德:连续多年获得赛马会冠军;载着巴图放了几十年羊;无数次把醉酒的巴图驮回家;曾是一千匹马的领头马……因为功劳又多又大,二十年前,巴图向它许诺,作为报答,要为它隆重地唱首赞歌,为它养老送终。
“可是,每一户牧民家里的马,不都为主人家立过功劳吗?”我仍觉得因此而给马过生日难以理解。
“是呀,所以我们约好,今天都骑马来,让我们的马也参加一场生日会,……”一位老者接过我的话。
人们围着“追风”与那些马,又唱又跳,各式各样的赞歌响彻草原上空,直到天黑了,他们才跨马离去。
一个月后,“追风”死了,是老死的。巴图亲手把它埋葬在与自家蒙古包遥遥相对的山坡上,完成了自己对一匹马的承诺。    (选文有删改)阅读一至七自然段,概述“巴图要给一匹马过生日的消息像一枚炸弹”的原因。(6分)
联系语境,回答下列问题。(4分) 
(1)体会“巴图老人脸上的皱纹一下予舒展开来”一句中“一下子”一词的表达效果。
(2)本可骑摩托的客人们为什么都骑马来参加“追风”的生日宴会?对本文主旨理解最恰当的一项是(3分)
| A.提醒我们年轻人要爱护马。 | B.告诉我们要理解和尊重老人的心理需求。 | 
| C.让我们明白,人要懂得怀念与感恩。 | D.赞扬了马对人类的功德。 |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4分)
“追风”注视着巴图,一动也不动,仿佛在认真聆听。“我”这个人物在文章中有哪些作用?(4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读书是风雅乐事
 鲁先圣
 ①我十分钦佩杨绛先生关于读书的观点: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
 ②把读书看成了拜师访友,是那种没有任何功利的读书,优雅而闲适。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像杨绛那样去看待读书,把读书当做是去拜访高人名流,那读书就纯粹是一件风雅乐事了。
 ③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读书却没有这份风雅的。读书是为了寻找黄金屋、千钟粟和颜如玉的,因而就要头悬梁、锥刺股。这里,读书是为了入仕博名的,读书的快乐当然就荡然无存了,反而让人生出几分胆怯和畏惧。今天我们中的许多人,多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读书不过是一种装潢而已。
 ④林语堂认为读书的主旨在于摆脱俗气。黄山谷说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说的有些过头了。淳朴的乡村农夫目不识丁,并未见其面目可憎,但是说读书摆脱俗气,使人优雅,倒是确切的。
 ⑤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读书会使人生充实,读书会让我们了解我们不知道的过去的世界,也能够让我们了解我们无法到达的遥远的地方。譬如我们都知道历史中很多的故事,熟悉几千年前的著名人物,我们还知道冰封的南极和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这些毫无疑问都因为我们读书的缘故。因此说,读书会丰富我们的学识,读书会使我们的认识深刻,读书还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
 ⑥读书是有功用的,这毫无疑问。当然,如果能够达到像杨绛先生那样犹如串门访友的达观,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了。
 (选自《语文报》,有删改)请说出第①段“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这句话中“隐身”的含义。
 答:请分别说出林语堂和黄山谷对待读书的观点,作者对他们的观点持什么态度?
 答:请结合②③段分析文章是怎样证明“读书是风雅乐事”这一观点的。
 答:
阅读鲁迅《雪》中的几段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蝴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主,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第一段中划线句子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请作简要分析。
作者描写朔方的雪花“绝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能否把句中的“撒”字改成“飘”字?
雨雪本无生命,文中却用了“孤独”“精魂”等字眼加以描述,结合下面的链接材料,说说朔方的雪寄寓了作者怎样的精神品质。
 【链接一】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鲁迅《记念刘和珍君》)
 【链接二】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自题小像》)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问题。
 父爱陷阱郑成南
 那年,他随父亲去狩猎,不慎掉进陷阱。突如其来的一阵黑暗,使他无法适应。他拼命挣扎,拼命呼喊父亲,但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清楚,不久前,父亲出猎时,耳朵受了伤,一直没康复。他所有的呼喊,父亲可能真的听不到。
 可是,他居然看见井口边,父亲正在伸头探望。他喜出望外,挥动双手,大声地喊着,爹,我在这儿!爹,我在这儿!父亲还是没听见。也许是陷阱内的光线太暗,父亲看了一会儿,没发现他,就转身离开了。那一刻,他急得哭了。
 他沿着井壁走了一周,没发现任何能攀援的地方,要想离开陷阱,凭他的能力,几乎是不可能的。他绝望地坐在地上,等待救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期待着父亲能早点再找到这里,并能发现他。
 井下昏暗潮湿,坐在井底,他感到了阵阵寒意。更糟糕的是,他感觉肚子前所未用地饥饿。父亲一时找不到他,可能回村里喊救兵了。他意识到,即使父亲能以最快的速度赶回来,也需要两天的时间,那么,他能坚持两天吗?而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耐心地等待。
 周边非常安静,他知道,夜幕开始降临了。忽然,他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好像是井边的草丛在响,可能是危险动物向井边靠近了。他无法想象,即使是一只常见的獾子,跟他同时窝在一个陷阱内,后果也难以接受。更何况在森林里,危险的动物不计其数。
 他提起警觉,掏出那把猎刀,作好了随时跟动物拼命的准备。幸运的是那声音一会儿又消失了——动物可能转个方向离开了。他松了一口气,再次坐到地上。
 没多久,困意向他袭来,他闭上了眼睛。忽然那声音再次响起,他重新提高了警惕。他意识到,在井内比在任何地方都危险,他没有退路,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但是坚持不了多久,他又松懈了,只有听到井口的声音,他才又振作起来。
 夜深了,他不再指望父亲能来救他。如果父亲真的不来,那么,他将永远被困在井内。对于他来说,等待或许才是最危险的。想到这里,他再次站起来,沿着井壁寻找出路。他发现,井壁其实都是些松软的泥土,他掏出猎刀,在井壁上挖出阶梯,挖一步,向上爬一步。他相信,只要他能坚持住,不久就可以爬出陷阱。
 他终于成功了!当他爬到井口时,黎明的霞光正照射过来,明亮而美丽。他几乎耗尽了所有力气,一屁股坐在草地上。
 突然,他一跃而起,好像踩上了毒蛇一般——他发现了父亲!父亲竟然就站在一棵大树后面,静静地看着他,身边的草丛凌乱不堪。那一刻,他几乎气晕了——父亲竟然一直守在井口,任由他在井内痛苦地挣扎。他没想到父亲竟然如此冷漠绝情。
 父亲满脸憔悴,看到他,显得非常兴奋,赶忙跑过来拥抱他。
 他一把将父亲推开,气急败坏地说,我没有你这个见死不救的父亲!
 父亲伸出的手僵住了,愣了愣,显得很愧疚。父亲说,对不起。
 他说,你知道,我在井里多么期盼着你来救我;而你,竟然就一直守在井口看着我痛苦。
 父亲说,我知道你掉入陷阱,但是,我也知道,凭你的能力,能顺利爬出陷阱。因为井壁的土质很松软,只要有把猎刀就能顺利爬出来,而你身上就有一把猎刀。整个晚上,我守在井口,一步不敢离开,因为随时会有动物靠近陷阱。为了提醒你,我不得不用脚踩草丛,制造声音,幸运的是,昨天晚上一直没有任何动物出现。我知道,你习惯了等待救助,但是,更多的情况下,你等不到救援你必须学会自救!这便是我挖这口陷阱的初衷。
 他的双眼湿润了,他理解了父亲的苦心。他扑进父亲怀里,说,爹,对不起!父亲拥抱着他,开心地笑了。
 那年,他才十三岁,却一夜间成熟得像个老猎人。从“不慎掉进陷阱”到“爬到井口”,“他”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请根据提示简要概括。
 __________ _______——警觉地应对危险——____________________文中说,第二天早晨父亲已是“满脸憔悴”,结合故事情节说说父亲“满脸憔悴”有哪些原因。
父亲说, “为了提醒你,我不得不用脚踩草丛,制造声音”,文章在前面为此埋下了哪几处伏笔?
文中父亲教育孩子采用的是什么态度?结合文章内容和生活实际,说说你对这种教育方式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读书惟“勤奋”二字冯其庸
 ①谈起读书,我觉得无非是“勤奋”二字。勤奋是最为质朴又颠扑不破的读书之道。记得小时候读书,先生要求我们的,不仅是读文章,而且还要背下来。中国文学史上的诸多优秀篇章,小时候但凡花了功夫的,有很多至今都刻在脑子里。也许你要问:脑子里记住这么多文章有什么用? 那么我告诉你:至少它能够给你的写作带来灵感。人脑仿佛是一个宝库,多少东西都能装进去,脑子里的东西越多,下笔就越快,写文章就越丰富、越灵动、越容易碰见灵光迸现,左右逢源的情况。古人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讲的正是这个道理。“破万卷”的“破”字,已经告诉了我们,读书不是点到即止,而是需要勤奋,需要下功夫。读书如果只是浮光掠影,浅尝辄止,收益是不大的。
 ②我们不仅要勤于读书,还要勤于实践。求之于书,证之于实,在实践中检验知识、完善知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至理名言。我们不能因为进入了网络社会,很多知识可以方便地从网上获取,就忽略了行万里路的重要性。我的感受是,很多东西都需要进入到具体的实践调查中,才能去伪存真,才能真正领会与理解。以我自己为例,玄奘是中国历史上了不起的一个人,为了弄清楚他取经之后,到底由哪一条路回来,我10次赴新疆等地考察。当时心中有个疑问,为什么玄奘东归时要到公主堡去? 公主堡既非寺庙,也非顺路,他没理由绕远路跑去拜谒。后来在当地牧民的带领下,我们来到公主堡,当地人说,公主堡下才是真正的瓦罕古道! 我这才明白,原来玄奘从明铁盖下来时走的其实是这条道,所以必经公主堡,然后到塔什库尔干。而此前,我误将一条由部队开辟的道路认作“瓦罕古道”了——它与公主堡下的瓦罕古道还远隔着一条大河!类似的情况,我经历的不少,这也让我更坚信:实地调查,走万里路,能够让一个人的知识变得更加准确,更加可靠。.作者关于读书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3分)
根据文章内容说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道理。(4分)
请从文中找出第②段的中心句。
第②段中作者讲述自己赴新疆考察的事是运用了什么的论证方法,其作用是什么?(3分)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眼球追踪让你有“特异功能”
 ①也许你已经看到身边的科技迷有了神奇的“特异功能”:动动眼珠,屏幕就会翻页;眨一下眼,手机就能拍照;开车时犯困眼皮耷拉,马上就会响起语音提示……这可不是因为他们的眼睛被改造了,而是因为他们使用的设备搭载了一项名为“眼球追踪”的技术。
 ②眼球追踪技术的原理并不复杂:当人的眼睛看向不同方向时,眼部会有细微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产生可以提取的特征,计算机可以通过图像捕捉或扫描提取这些特征,从而实时追踪眼睛的变化,预测用户的状态和需求,并进行响应,达到用眼睛控制设备的目的。
 ③现阶段所采用的主要设备包括红外设备和图像采集设备。在精度方面,红外线投射方式有比较大的优势,大概能在30英寸的屏幕上精确到1厘米以内,辅以眨眼识别、注视识别等技术,已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鼠标、触摸板,进行一些有限的操作。此外,其他图像采集设备,如电脑或手机上的摄像头,在软件的支持下也可以实现眼球跟踪,但是在准确性、速度和稳定性上各有差异。
 ④在日常生活中,眼球追踪技术最热门的载体是手机。比如,三星上一代旗舰机GalaxyS3就可以通过检测用户眼睛状态来控制锁屏时间,只要检测到用户正盯着手机屏幕,即使用户没有进行任何操作,屏幕也不会关闭。而GalaxyS4的发布,则将这一功能进一步延伸:可通过眼球来控制页面上下滚动。
 ⑤有没有什么办法让旧的设备也能实现眼球追踪呢?一家瑞典公司Tobii今年计划推出一款产品,让旧电脑也能接入这项新技术。这款设备名叫Rex,是一个电脑外设设备,只要把它放置在屏幕顶部,再通过USB接口接入,用户就能利用视线来控制电脑完成部分操作,比如操控IE页面滚动、使用Windows8地图应用等。
 ⑥除了电脑和手机,汽车也很有可能是你最早接触到眼球追踪技术的 地方。通用和丰田都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不小的投入。它能实时模拟驾驶员的视野,提醒驾驶员视线盲区可能存在的危险;当驾驶员眼皮下垂(犯困)或眨眼次数减少(走神)等,它还会发出声音提醒。澳大利亚一家名叫Seeing Machines的公司,最近也开发了类似产品,只要司机闭眼超过1.6秒,警钟就会响起,座位还会震动。
 ⑦眼球追踪技术的发展目前还存在不少困难。比如,让机器对人类眼睛动作的真实意图进行有效识别,以判断它是无意识运动还是有意识变化,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这项技术在短期内难以成为人类和机器互动的主要方式,但是它对于鼠标、键盘以及触摸等比较成熟的人机交互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而且在医疗健康、在线教育、心理研究乃至刑事侦查领域等,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本文的说明对象是什么?作者是围绕哪几个方面对其进行说明的?
文章第④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画线句子加点词语“可能”是如何体现说明语言特点的?(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