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高高的玉米》,完成后面小题。
高高的玉米
【美】加里·卡特
吉姆·卡尔顿坐在厨房的窗边,望着烈日照射下的玉米地。今年的庄稼长得特别好,他家屋子的周围满眼都是高高的玉米。
他的妻子休伊站在水槽边,用凉水洗胡萝卜。她时不时看一眼外面的天空。她巴望着天上出现云块,但还是烈日当空,看上去令人不安。已经二十七天没有下一滴雨了。
吉姆抬头瞧一眼不见一丝云彩的蓝天,叹一口气。“旱得太久了。眼睁睁地看着叶子被晒得卷起来,真拿老天爷没办法。”顿了一顿,他又说,“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心情变得更糟。”
休伊是个壮实的女人,今年四十出头。她把胡萝卜放入水槽,然后擦干双手,向她的丈夫走过去。吉姆坐在轮椅里,一只脚往前伸着。
一个月前,他翻修谷仓的时候,不小心从高处摔到了地面上,造成腿部骨折。X光检查显示他的脊椎骨也受到了损伤。至于受损程度、吉姆以后是否还能行走,大夫当时还说不准。
休伊站在轮椅一侧,轻轻抚摩着吉姆的脖子。“你说的有道理。”她低头看着他说道,“确实,干旱太让人焦心了。”
她瞅着窗外自家的菜园。他俩曾商量不去管园子里的蔬菜,让它们在烈日下自生自灭。
但他们家那三百英亩的玉米地,不管不行啊。
她弯腰吻了一下他的头。“咱们会没事的。”她平静地说。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吉姆的邻居帕皮·迪克森家的玉米叶子开始发黄、卷曲。
一天,休伊刚从菜园干活回来。吉姆告诉她,他刚刚跟帕皮通过电话。帕皮家的玉米不行了,几乎看不到穗子,连梗都被晒黄了。
“帕皮说,如果这个周末还不下雨的话,他要把他地里的玉米全部犁掉。”吉姆显得忧心忡忡。
“全部犁掉?”休伊看了吉姆一眼。
“他是那样打算的。可能他过分操心了。我们家的玉米种子跟他家是一样的,又是同时种下去的。可是我觉得我们家的玉米眼下还长得好好的。”
又过了几天,休伊从镇上办事回来。吉姆听到她开门的声音。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她打招呼。
她走进屋里,目光中满是疑惑。吉姆正襟危坐,但脸上满是笑容。她放下背着的包。“你不会是要告诉我,”她说,“天就要下暴雨了吧。”
“比那个好多了。刚才医生打电话来,说我后来的X光片看起来很好,比预想的要好。”
吉姆顿了一下。他笑得更灿烂了。
“医生估计我下个月就能走动了。”
“能走?”她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真的说你还能走?”她弯下腰,双手捧住吉姆的脸颊。
“这个消息真是太好了!”她含笑说道,忽然跳了起来,在屋子里轻快地转了几个圈。
“这个消息是不是比下暴雨还要好?”
“啊,是的,亲爱的。比下暴雨好上一百倍。”
“你知道,”他握住她的双手,“一个月前,我不知道今后咱们怎么生活,净朝坏处想了。然后来了好消息,干旱一下子变得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是啊。那以后我就不用夜里偷偷摸摸去浇水了。”
“你是说,给菜园浇水?”
“菜园,还有从这屋子能看到的所有玉米地。”
“玉米地?”吉姆两眼盯着她看。
“面对天灾,我还能做什么呢?我改变不了天气,只能让你眼睛能看到的玉米长得好些。”她微笑着说。
屋外,依然是满眼的高高的玉米。小说多次写到“烈日”“干旱”,有什么作用?
品味下面句子,揣摩人物说话时的心情。
(1)“旱得太久了。眼睁睁地看着叶子被晒得卷起来,真拿老天爷没办法。”顿了一顿,他又说,“不过,担心也没什么用,只会让心情变得更糟。”
(2)“能走?”她直盯着他的眼睛,“他真的说你还能走?”她弯下腰,双手捧住吉姆的脸颊。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休伊这个人物形象。
小说以“高高的玉米”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
阅读本文和链接材料,用一句话写出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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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四川雅安发生7.0级地震,其中一位受伤的小女孩,尽管身上有血迹,但她仍微笑着说:“我没事,我不哭,我很坚强。”
材料二:因病致残的巴雷尼,在母亲的鼓励和帮助下练习走路,做体操,终于经受住了命运的严酷打击。后来,他致力于耳科神经学的研究,最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阅读《小院吟》
关中农村,总喜欢用泥巴打墙,围起一个院儿。我家的小院在村的正中。母亲每天早早起来,将院子一遍一遍地扫干净,不允许我们扔下一片纸屑,一根柴棍。村里的人见一方小院竟收拾得这般模样,便与母亲开起玩笑来:“王妈,您这是准备在地上带面条了吧?”说得大伙直乐。
小院是母亲用四五年攒下的鸡蛋钱,请了小工,打墙围起来的。得之不易,母亲便格外地宠它,爱它:冬天埋下一截葡萄枝条,春天里长起来了,嫩嫩的叶,像一只刚出壳的雏鸟,昂着头,望着这新鲜的世界;春天种下一行豆,夏天里蔓爬上土墙,花便密密地排成队儿,立了起来。
小院,是母亲精心编织的花蓝。它盛着农家艰辛而又多彩的生活,也使我稚嫩的心成熟起来。
父亲早年在外地工作,家中无劳力,地里的活儿早早地搁在了母亲和我的肩上。天长日久,我在外面受了气,便独自坐在院子的石头上发呆。母亲过来了,她最知道我的心思,便()了小凳,()到我的跟前,东南西北地比划,仿佛一切智慧的东西都从那粗布裹着的胸口倒出,就像放飞了一只鸽子,携我振奋起来。
更多的时候,我同母亲一起,在小院里筹划着生活,筹划着以后的事情。或者跟了母亲的眼神,走进一个个带着泥土味儿,又十分生动的传说之中。什么姑家婆、王老六,什么堤埂神、杨柳女,这些故事总如钩子一般地勾着我,让我至今忘不了。
小院南侧有几棵香椿树,那是母亲赶庙会时从近百里的山里挖来的苗,三年便长得胳膊般粗细,并举起一树的叶子。香椿虽是野树,但那香却十分细腻,风来也罢,风去也罢,香便充满了小院,香便传遍了村落。左邻右舍的只说多了这香,整个村子也便多了新鲜,三天两头有人带了孩子来看,小院也因此多了一种情感。慢慢地,小院成了大伙的小院了。文段表面写什么?实际上写什么?
文段抒发了什么感情?
第4段括号里应填的两个最恰当的词是()和( )。
第一自然段突出了小院的什么样特点?表现了母亲的什么品质?
横线上的话写出了小院的什么特点?请用一个成语来概括。
文中起承上启下的段落是第几自然段?
是什么使“我稚嫩的心成熟起来的?
①我们的毛发为什么会有颜色呢?毛发的色调主要由两种黑色素构成:真黑色素和类黑色素。真黑色素呈黑色或棕色,类黑色素呈黄色或红色。两者都是在黑色素细胞中的酪氨酸酶的作用下,经一系列反应由酪氨酸生成的。两种黑色素的相对含量决定了毛发的颜色。
②人老了头发变灰白是一个生理过程。一根根头发就像一根根管子,其中充满了细胞和色素,细胞和色素之间的空隙全是液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头发越长越慢,黑色素细胞的活动开始减弱,酪氨酸酶促使的一系列反应逐渐缓慢。接着,生出的头发因含有的黑色素减少而变浅。头发中的液体也越来越少。最后,黑色素细胞完全停止生产黑色素,头发中的空隙全那为空气所充满,头发也就变白了。
③头发变白是毛发正常的老化,但是影响毛发变白还有其他的一些因素c遗传、疾病和精神因素也会使头发变白。在我国,头发早白具有家族集聚的特点,一个家庭的父母头发早白,其遗传基因使子女的头发十有八九也会早白。许多疾病会打破人体内原有的平衡,使内分泌紊乱,导致人过早地产生白发。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以及贫血、营养不艮等都可能使人头发变白。不少人由于极度紧张、忧愁、悲伤而引起体内发生一系列急剧变化,造成内分泌严重失调,在很短时间内出现白发,有如民间传说的“伍子胥过昭关,一夜愁白了头”。 (选自《科学画报》2005年第12期,有删改)请给本文加一个标题: (2分)
文章第③段说“头发变白是毛发正常的老化”,这里为什么要强调是“正常”的?请结合上下文加以分析。(4分)
答:班上一位同学才15岁就已经有不少白发,而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一头黑发。请你根据本文内容分析她早生白发的原因。(4分)
答:
(1) 离平桥村还有一里模样,船行却慢了,摇船的都说很疲乏,因为太用力,而且许久没有东西吃。这回想出来的是桂生,说是罗汉豆正旺相,柴火又现成,我们可以偷一点来煮吃的。大家都赞成,立刻近岸停了船;岸上的田里,乌油油的便都是结实的罗汉豆。
(2)“阿阿,阿发,这边是你家的,这边是老六一家的,我们偷哪一边的呢?”双喜先跳下去了,在岸上说。
(3)我们也都跳上岸。阿发一面跳,一面说道,“且慢,让我来看一看罢。”他于是往来的摸了一回,直起身来说道,“偷我们的吧,我们的大得多呢。”一声答应,大家便散发在阿发家的豆田里,各摘了一大捧,抛入船舱中。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
(4)我们中间几个年长的仍然慢慢的摇着船,几个到后舱去生火,年幼的和我都剥豆。不久豆熟了,便任凭航船浮在水面上,都围起来用手撮着吃。吃完豆,又开船,一面洗器具,豆荚豆壳全抛在水里,什么痕迹也没有了。双喜所虑的是用了八公公船上的盐和柴,这老头子很细心,一定要知道,会骂的。然而大家议论之后,归结是不怕。他如果骂,我们就要他归还去年在岸边拾去的一支枯桕树,而且当面叫他“八癞子”。文段写了什么事情?
文中哪两个词语生动地描写出了“罗汉豆正旺相”?
文中横线上的句子写出了阿发是一个怎样的孩子?
从文中可以看出,双喜具有什么品格?在这群孩子中他处于什么地位?
“不久豆熟了,便任凭航船浮在水面上,都围起来用手撮着吃。”这句话写出了怎样的情趣?
带点的句子表现了孩子们的什么品格?
我的小学生活
(1)我上小学是半个世纪以前的事了,说起来很遥远,几乎是一个空白,但有几件事,至今记忆犹新--
(2)先说打架。我生性是外温内热,平常少言寡语,对看不惯的事便要说便要骂,憋急了还会动拳头——一次姐姐被同学欺了,我不顾一切就去和他打架,谁赢谁输已经记不得了,甚至和我打架的同学叫什么名字也忘记了,只是后面的事是记得清清楚楚的:有人把我们打架的事报告给老师,和我同姓的老师把我叫去,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骂了个狗血喷头,这还不算,他又用食指狠狠地在我头皮上锉,我头皮发胀发麻,疼得眼泪不住流了出来,可我没哭,更没有认错。
(3)再说逃学。夏天很热,太阳黄黄地晃眼,我就逃学,去稻田里掏螃蟹。那时候田里螃蟹很多,田埂边有蟹洞,只要看洞口的泥土颜色是不是新鲜就知道里面有没有螃蟹了,我钓鱼不行,掏螃蟹还是很得手的,没用多少时间,就掏了一串,怕也有十几只吧,然后就摆渡过了四叉河,走一个多小时,到泰南镇上玩,中午没饭吃,当然也不可能有零花钱,就拿一串螃蟹换两个烧饼,算是午餐。这事父母不知道,还以为我上学读书了,后来校长家访告了状,不过,父母并没有责备我,连一句话也没说,因为我念小学时的成绩一直很好。
(4)偷书看也是在小学的事。因为家贫,除了学校发的两本书,连一张纸片都没有,而我家的邻居是个地主,老太太嘴巴很啰嗦,老头比较严肃,却有一点书生气,他们的两个儿子是村里仅有的读书人,家里就有不少的古书,我在他家玩耍时看见,出于好奇,就拿(偷)了一本《列国志演义》回家看,小学的我居然也把这本书生吞活剥地啃完了,而且啃得津津有味,其实这也是我生平所看的第一本文学著作,我对文学的爱好就是从看这本书开始的。
(5)有了第一次偷书看的“乐趣”,后面就一发而不可收了。那时的农家孩子是不可能不干活的,我放学回家书包一丢就出门,主要是挑草沤肥什么的,所以也不可能在家里看书,晚上是早早就睡觉的,因为连煤油灯也是要节省了用的,可是对偷来的书又急不可耐地想看,便动了个坏主意——我的课桌很破很旧,桌面蛀蚀不堪,我就用小刀剐了一个洞,是上课时装着听课的样子,实际上在偷偷地看书,所幸的是老师始终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也没有哪个同学打小报告。于是我在邻居家偷了一本看完了还回去,然后再偷一本——始终只拿一本,所以老先生一直没有发觉……
(6)小学的生活无疑是贫苦而单纯的,但并不觉得乏味,即便穷,也过得无忧无虑,所谓少年不识愁滋味吧——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说起来既好笑又有些心酸:一次父亲给人家装豆饼(做肥料),我剥了一块啃了吃,那个香啊,至今还在口舌盘旋……根据上下文,推测一下第四段加点的两个词语的含义。
①生吞活剥:
②津津有味:本文围绕“我的小学”生活,选取了哪几件事来写?请加以概括。
第三段写到作者小时候逃学去掏螃蟹,家长为什么没有责备他?你怎样看待这件事?
文章最后一段说“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说起来既好笑又有些心酸”,为什么“既好笑”,“又有些心酸?”
本文写到作者所看的第一本文学著作《列国志演义》引发了他的文学爱好。你还记得你读的第一本文学作品吗?书名是什么?你为什么会记得它?
作品名:
记得的原因:在回忆小时候的几件事里,重点写了“偷”书看书这件事。今天,我们已不需要“偷”书看了,假如作者此时来到你面前,你会对他说些什么呢?
天气那么暖和,那么晴朗!
画眉在树林边宛转地唱歌;锯木厂后边草地上,普鲁世兵正在操练。这些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
我一纵身跨过板凳就坐下。我的心稍微平静了一点儿,我才注意到,我们的老师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打着皱边的领结,戴着那顶绣边的小黑丝帽这套衣帽,他只在督学来视察或者发奖的日子才穿戴。而且整个教室有一种不平常的严肃的气氛。
……
我听了这几句话,心里万分难过。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公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
……
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
接着,韩麦尔先生从这一件事谈到那一件事,谈到法国语言上来了。他说,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又说,我们必须把它记在心里,永远别忘了它,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法语课完了,我们又上习字课。那一天,韩麦尔先生发给我们新的字帖,帖上都是美丽的圆体字:“法兰西”,“阿尔萨斯”,“法兰西”,“阿尔萨斯”。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面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屋顶上鸽子咕咕咕咕地低声叫着,我心里想:“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
……
忽然教堂的钟声敲了12下。祈祷的钟声也响了。
……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然后,他呆在那儿,头靠着墙壁,话也不说,只向我们作了个手势:“散学了,--你们走吧。”按划线句子的先后顺序,分别写出所采用的描写方法:、、
。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用着重号圈划出朗读重音)
这些字帖挂在我们课桌的铁杆上,就好像许多小国旗在教室里飘扬。(用/线划出朗读的节奏)
在最后一节中找出能反映韩麦尔先生心理活动的词语:
为什么“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