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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崇文与文明传承
沈祖炜
强化历史记忆、重视历史记载、尊重历史事实,乃是中华文明的优良传统。现代科学主义的张扬,强化了科技的能量,却在无形之中弱化了人文精神的追求。对某些城市来说,相应的后果还在于城市精神的流逝。有时,根据某种需要,随心所欲地解释历史的事情也比比皆是。与此相对应的是,承载历史记忆与城市精神的人,特别是一代又一代的老年人受到了忽视甚至遭到无情打击。如此这样,难道还有敬老崇文可言吗?
敬老崇文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对历史与传统表示礼赞的一种文化。老者往往是文明的承继和传播的载体。不尊重老人的社会一定很肤浅、很冷漠。所以,我们说的“敬老”,是同尊重历史、尊重传统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说的“崇文”,不仅仅是崇尚文史,而且是崇尚广义上的人文。中华民族一向把黄帝尊为人文始祖,把文明传播的边界列为夷夏之辨的标尺。生生不息的民族传统从来都是强调人文精神的,而人文精神的核心则是以人为本,是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创造力。儒家所谓的“仁者爱人”,说到底也是这个意思。
近代文明史说明,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人的创造力的解放。在欧洲发生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所激发的人文精神,曾经大大地解放了人的创造力。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太平盛世,也就是封建社会的繁荣期,都同文化发展存在着互为因果的关联性。唐朝的开元盛世、汉代的文景之治、清代的康熙乾隆时期,都是如此。即使在所谓乱世,如春秋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化的繁荣同样催生了社会的大变革。社会进步需要文治武功,当今中国的和平发展要求强盛的国力,包括经济、军事实力等等,同样需要文化发展所体现的软实力。在此重要的历史关头,历史记忆将唤起民族的文化认同,一座城市所特有的城市精神可以激发出这个城市的创造力。凡此种种,都会转化为人民大众的人文精神,变成文明进步的推动力。
中国人历来推崇“读书明理”“通情达理”。对这个“理”的领会和践行,就是“明理”和“达理”,常常同强化历史记忆和弘扬城市精神相一致。从历史记忆中汲取智慧,叫做以史为鉴;从城市精神中获得激励,叫做增强软实力。从中我们可以悟出许多道理,也会变得更加理性。唯有理性,才能体现道理、伦理。这样的道理和伦理属于人文精神的范畴,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民族如果忘记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就不可能深刻地了解现在和正确地面向未来。只有加强文史研究、保存历史记忆、洞悉历史规律,才能鉴史知今、熔铸古今,开辟新的未来。”我们宣传敬老崇文的理念,就是要更好地传承文明,续写中华民族的文明史。
下列关于敬老崇文的说法,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敬老崇文就是要尊重老者和崇尚广义上的人文,是对历史与传统表示礼赞的一种文化。
B.“敬老”主要因为老者是文明的承继和传播的载体,因此它又同尊重历史和传统联系在一起。
C.“崇文”主要还是指一种人文精神,是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与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关系不大。
D.民族传统中敬老崇文的核心则是以人为本,是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尊重人的创造力。

依据文中内容,对敬老崇文与文明传承关系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敬老崇文能够使一座城市的创造力激发出特有的城市精神,进而变成文明进步的推动力。
B.中国历史上,由于重视了敬老崇文才使得文化获得大发展,进而出现了所谓的太平盛世。
C.敬老崇文是一个社会传承人类文明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不断走向更加文明的标志。
D.敬老崇文的目的是为了发挥老者的智慧和经验,特别是在文明传承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A.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弱化了人文精神,这种现象是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事情。
B.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极大地促进了欧洲近代的产业革命和技术革命的进步。
C.一座城市特有的城市精神可以转化为大众的人文精神,从而推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D.人文精神范畴中的道理和伦理是我们这个社会新时期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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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不明病原体”
唐·休伯博士是我的校友,比我高了32届,年近八旬了。他曾经是美国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的教授,已退休多年。他最惊人的一个“发现”,是退休后做出的。2006年,他声称在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中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微生物,它不仅引起了大豆、玉米成批死亡,还能导致牲畜大批流产和人类疾病。据他说,这种病原体只有病毒大小,但是又长得像真菌。他唯一的证据是用电子显微镜拍下的照片,模模糊糊的一团东西,据称就是这种不明病原体。
如果这是真的,这将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发现。转基因作物能够产生新的病原体,这用现有的生物学知识无法解释,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而这种病原体能够同时感染植物、动物和人,而且都导致严重的后果,这也是前所未有的。2010年有人发现辣椒轻斑驳病毒能让一些人出现发烧、腹痛等症状,认为是第一种能感染人的植物病毒,但也没有获得学术界的公认。所以休伯的发现如果能被证实,那是一种全新的微生物,该成果毫无疑问能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即使休伯淡泊名利,既然这种病原体对农业、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如此重要,他也该尽快让学术界承认其发现,促使政府采取紧急措施防止这种病原体的蔓延,例如严禁种植转基因作物。
一项科研成果要获得学术界的承认,首先应该写成论文,经过同行评议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如果是重大的成果,还应该争取在著名的国际期刊上发表。然而,七、八年来,休伯只是热衷于向没有专业识别能力的媒体、公众宣布其发现,在世界各地(包括到中国)到处向非专业人士做演讲(这些活动往往由有机食品商资助,目的是为了抨击转基因作物的危害),却从不写成论文发表。到了2011年,休伯才想到要报告政府部门,给美国农业部写了一封公开信,简略地叙述其惊人发现,说这是紧急事件,要求美国农业部不要批准转基因苜蓿的种植,美国农业部没有理他,批准了。爱荷华州农业部官员找他要病原体样本做鉴定,却被他拒绝了。休伯声称他有自己的研究团队,但拒绝透露成员名单,说是怕自己的合作者受到打击报复。休伯的这种做法,连他的同事都看不下去了。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系的主任说:“这根本就是荒唐的。如果这是真的,而且你能证明它,那就是一张诺贝尔奖的单程票。证据在哪里呢?他在隐瞒什么呢?”
今年11月,休伯到佛罗里达州做演讲继续向公众讲他的惊人发现,最爱揭穿反转基因骗局的佛罗里达大学副教授凯文·佛尔塔跑去听,当场向其发难,请休伯把那种神秘病原体的样本交给他做测序,一个月后就可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佛尔塔愿承担全部费用)。休伯拒绝了,说担心把样本交给佛尔塔会给佛尔塔人身带来危险。佛尔塔说他不怕被灭口,休伯还是不愿意给他,要佛尔塔自己去找病原体。佛尔塔请他提供分离该病原体的步骤,休伯也拒绝了。佛尔塔录下了他和休伯交锋的整个过程,并发起签名要求休伯将其神秘病原体交给科学界研究,已有470多名科学家签名。
最近崔永元等人去美国“调查转基因”,也带回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中国质检的科学家证实了休伯的发现,用电子显微镜在转基因大豆中发现了“不明病原体”,而且可能正是它导致5000万中国人不育、女童性早熟、儿童哮喘发病率增加、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缺陷上升、自闭症剧增、肝癌增加、多种慢性病增加……有人要求他们告知这名中国科学家的名字以便了解详情,被以保护该科学家不受打击报复为由拒绝。要求他们提供病原体样本供做鉴定,也被拒绝。这一点他们学休伯倒是学得很像,没把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回事,听任“不明病原体”肆虐而不愿配合学术界将其搞明白。
靠模模糊糊的电子显微镜照片是难以鉴定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的,甚至连是否是生物都很成问题。很可能,那不过是无生命的杂质、晶体。如果有病原体样本,就可以知道它究竟是不是生命,含不含核酸。如果含核酸,就可测定其基因组序列,把序列与已知的微生物序列做比较,就可以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按现在的技术,几星期就可得到结果。然而休伯和那个不知真假的中国科学家都号称手上有该病原体样本,却都不愿拿去做基因组测序,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科学研究有一条原则,不寻常的主张需要不寻常的证据。休伯的主张本来已经够不寻常的了,传到了中国,又无限膨胀,仿佛一切的疾病都因这种“不明病原体”引起,转基因作物成了万恶之源。而全部的证据,就是真假不明的电子显微镜照片。难怪此事在美国成了笑柄,那些联名向休伯索要病原体样本的科学家,无非是想让休伯出丑,谁会真的相信他手上真有病原体样本?连去听休伯演讲的农民,也觉得他不靠谱。但中国就不同了。看看网上评论,很多人是真的相信在转基因作物中有让人断子绝孙的“不明病原体”。在他们看来,不寻常的主张只需要一点点经不起推敲的证据,甚至不需要任何证据,敢说就行。
(《新华每日电讯》2013.12.26)
标题中称“不明病原体”为“神秘”的,请结合文本,简述其“神秘”是如何体现的?
文中引用了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系主任的话并提到在休伯演讲时“最爱揭穿反转基因骗局的佛罗里达大学副教授凯文·佛尔塔跑去听”这件事,都有何作用?试简析。
有人认为本文不仅仅是在写休伯的“发现”,更是在写我国也存在的某种现象,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是一种什么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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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有删改)
“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这句话写出了季陶民怎样的性格特点?这对叶三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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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
费孝通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土气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一位外国学者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有删改)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

A.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了解,没有隔阂,相比现代社会,更容易获得一种从心所欲的自由。
B.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也是人们处理具体事务时目的与手段间的普遍联系。
C.乡民之间的交往是基于彼此的熟悉和信任来进行的,法律不是调节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基本依据。
D.乡土社会的信用产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

E.在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过程中,原有生活方式暴露出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弊端,“土气”一词因而有了贬义。
下列对“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乡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以种地为基本生存方式,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因此与土地分不开,为土地所束缚。
B.人与人在空间排列上的不流动性,造成乡土社会里乡村之间彼此的孤立与隔膜,形成了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C.乡土社会里的个体为了谋生这一共同目标,分工协作,有机地聚合在一起,于是形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
D.由于受地方性的限制,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所接触的人,对乡民而言都十分熟悉,于是终老乡土便成为一种生活常态。

文末说:“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谈谈“流弊”在文中具体指的是什么。
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父母活着时,就依礼侍奉;父母死了,就依礼安葬、祭祀。”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为父母的疾病忧愁。”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不只是养活父母,更要对父母恭敬。”孔子通过列举具体行为答复了学生的问题,这体现了乡土社会在认识问题的方式上的特征,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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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科学
田 松
数理科学的代表是牛顿的经典物理学,它建立在机械论、决定论、还原论的世界图景之上。牛顿时代有种说法——“上帝是一个钟表匠”,整个宇宙被看成一架机器,由一系列机械连接的构件组合而成,它是物质的,没有内在的生命,这是机械论;这架机器可以分离,拆卸,也可以重新安装,重新组合,这是还原论;只要掌握每一个部件的细节,就可以对整个机械的运行做完全确定性的计算和预期,这是决定论。按照这种机械自然观的世界图景,整部宇宙机器的运行遵循既定的、统一的物理规律;这些规律能够被人获知,写成数学方程;这些方程可以计算。数理科学试图通过计算,对大自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预言;进而,通过其技术,直接对自然进行干预。于是,大自然成为人类研究、分析、计算、控制、改造、重构的对象。大自然失去了其曾经的主体地位,变成了纯粹的客体,人类则相信自己有能力、有权力对自然进行控制和改造。
然而,基于数理科学的技术与大自然有着根本上的冲突。数理科学的实际操作方式是:从自然之中切割出一个局部,忽略这个局部与其它部分之间的关联,建立理想化模型,再用数学方程来描述这个局部,此所谓科学规律。美国科学哲学家约瑟夫•劳斯认为,科学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实验室中的地方性知识。人们把基于实验室的科学技术强行应用于大自然(“大自然的实验室化”),必然要对自然的整体性进行破坏。大自然也不会甘于“被”的命运,在整体上不会服从人类从局部的简化的自然中获得的规律。人类行为在长时段导致的后果,就是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
如果我们从有机自然观来看待这个世界,对于当下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会有一个更加简单的描述。
地球生物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各种生物共同演化,彼此相连,地球上的物质相互转化,达成动态平衡。从寒武纪算起,生命的历史大概有五亿年,生物圈里各种物质的相互转化、相互作用,则有五亿年之久;从人类出现算起,也有大概一百万年。
在传统社会,人类所用的材料都是大自然已经有的物质,从自然中来,也能回到自然中去。进入工业文明,则越来越多地依赖于人造的物质。尤其是在化学工业产生之后,人类大大地改变了地球上的物质的化学组成。而这些人造的东西,比如苯和甲基叔丁基醚这样的物质,从来不是大自然物质循环的一部分,也无法正常地加入大自然的物质循环,并且必然会干扰和破坏大自然本身的物质循环。
人类目前大量生产的化工产品,有些是自然中从来没有过的,有些在大自然中只以特定的量存在于特定的场合。人类的身体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物质,人类的身体之中,也没有消解这些东西的酶;大自然中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物质,大自然中也不存在对应的消解这些东西的微生物群落。所以它们注定会危害生物体的健康,危害环境,最终造成全球生态系统的紊乱。
一项科学的技术在应用之初,它的好处是当下可见的。而其负面效应则很难马上就被人知晓。原因大致如下:有时候,负面效应要很长时间之后才能被人认识到;有时候,负面效应是分散的,并不集中表现为单一的效应,难以找到责任者;还有很多时候,负面效应的承担者与正面效应的享受者不是同一个人群,比如享受者是城市白领,承担者在生产第一线;更有很多时候,负面效应的承担者并非是人,而是自然环境,不会说话;最后,还有一种可能,承担者尚未出生,因为其影响在很久以后才会显现。由于负面效应显现的迟滞性,它一旦显现,就已经晚了。并且,一经显现,就不可逆。
当我们对科学及其技术的认知发生变化之后,当我们对科学及其技术的整体判断发生变化之后,我们对科学的态度,自然而然地要发生变化。
要警惕科学,要警惕科学家!当科学家告诉我们他们发明了一个什么新奇的玩意儿,我们的第一反应不应该是欢呼,不应该是歌颂,而应该是警惕。惟此,才有可能把科学及其技术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危害,阻拦在其尚未发生的时候。
(选自《读书》2012年第11期,有删节)
请简要分析下面句子中加点词语的表达效果。
大自然也不会甘于“被”的命运,在整体上不会服从人类从局部的简化的自然中获得的规律。
本文最后一段是文章的核心观点,如果把这一段放在文章的开头,你认为可以吗?为什么?
我们一贯倡导“热爱科学”“献身科学”,作者却让我们“警惕科学”,对这两种观点你怎么看?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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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三毛
缪 进 兰
我的丈夫一向沉默寡言,他的职业虽然不是写作,可是有关法律事务的讼诉,仍然离不开那支笔。他写了一辈子。
我的二女儿在公共场所看起来很会说话,可是她在家中跟她父亲一样,除了写字还是写字,她不跟我讲话。他们都不跟我讲话。
我的日子很寂寞,每天煮一顿晚饭、擦擦地、洗洗衣服。我也不是想抱怨,而是,好不容易盼到丈夫回家来了,吃完晚饭,这个做父亲的就把自己关到书房里面去写公事。那个女儿也回到她房间里去写字、写字。
他们父女两人很投缘——现在。得意的说,他们做的都是无本生意,不必金钱投资就可以赚钱谋生。他们忘了,如果不是我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他们连柴也没得烧。其实我就是三毛的本钱。
以前她写作,躲回自己的公寓里去写。我这妈妈每天就得去送“牢饭”。她那铁门关得紧紧的,不肯开,我就只好把饭盒放在门口,凄然而去。有时第二天、第三天去,那以前的饭还放在外面,我急得用力拍门,只差没哭出来。她写作起来等于生死不明。这种情形,在国外也罢了,眼不见为净。在台湾,她这么折磨我,真是不应该。
最近她去旅行回来之后,生了一场病,反而突然又发痴了。我哀求她休息,她却在一个半月里写了十七篇文章。现在报纸张数那么多,也没看见刊出来,可是她变成了完全不讲一句话的人。以前也不大跟朋友交往,现在除了稿纸之外,她连报纸也不看了。一天到晚写了又写。以前晚上熬夜写,现在下午也写。电话都不肯听。她不讲话叫人焦急,可是她文章里都是对话。
她不像她爸爸口中说的对于金钱那么没有观念,她问人家稿费多少毫不含糊。可是她又心软,人家给她一千字两百台币她先是生气拒绝的,过一下想到那家杂志社是理想青年开的,没有资金,她又出尔反尔去给人支持。可是有些地方对她很客气,稿费来得就多,她收到之后,乱塞。找不到时一口咬定亲手交给我的,一定向我追讨。她的确有时把钱交给我保管,但她不记帐,等钱没有了,她就说:“我不过是买买书,怎么就光了,奇怪!”
对于读者来信,我的女儿百分之九十都回信。她一回,人家又回,她再回,人家再来,雪球越滚越大,她又多了工作,每天大概要回十七封信以上。这都是写字的事情,沉默的,她没有时间跟我讲话。可是碰到街坊邻居,她偏偏讲个不停。对外人,她是很亲爱很有耐性的。
等到她终于开金口了,那也不是关心我,她在我身上找资料。什么上海的街呀、弄呀、舞厅呀、跑马场呀、法租界英租界隔多远呀、梅兰芳在哪里唱戏呀……都要不厌其详的问个不休。我随便回答,她马上抓住我的错误。她这么怀念那种老时光,看的书就极多,也不知拿我来考什么?她甚至要问我洞房花烛夜是什么心情,我哪里记得。这种写书的人,不一定写那问的题材,可是又什么都想知道。我真受不了。
我真的不知道,好好一个人,为什么放弃人生乐趣就钻到写字这种事情里去。我叫她不要写了,不要写了。她反问我:“那我用什么疗饥?”有时候她也叫呀——“不写了、不写了。”这种话就如“狼来了!狼来了”,她不写,很不快乐,叫了个一星期,把门砰一关,又去埋头发烧。很复杂的人,我不懂。
对于外界的应酬,她不得已只好去。难得她过生日,全家人为了她订了一桌菜,都快出门去餐馆了,她突然说,她绝对不去,怕吵。这种不讲理的事,她居然做得出来。我们只有去吃生日酒席——主角不出场。
这一阵她肌腱发炎,背痛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还哭了一次。医生说:“从此不可伏案。”她说:“这种病,只有写字可以使我忘掉令人发狂的痛。”她一字一痛的写,一放笔就躺下沉默不语,说:“痛得不能专心看书了,只有写,可以分散我的苦。”那一个半月十七篇,就是痛出来的成绩。我的朋友们对我说:“你的女儿搬回来跟你们同住,好福气呀。”我现在恨不得讲出来,她根本是个“纸人”。纸人不讲话,纸人不睡觉,纸人食不知味,纸人文章里什么都看到,就是看不见她的妈妈。
我晓得,除非我飞到她的文章里也去变成纸,她看见的还只是我的“背影”。
(节选自缪进兰《我有话要说》)
请品味下面语句的含义。
①其实我就是三毛的本钱。②她看见的还只是我的“背影”。
三毛母亲非常疼爱三毛,文章却满纸是怨,请结合文本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根据文中描述的三毛的生活方式,概述在某一领域内作出优异成绩之杰出人士生活方式的基本特征,并对这些特征进行简要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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