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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玄同:真的猛士
钱玄同(1887-1939)原名钱夏,号疑古,浙江吴兴人,北京大学教授,“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
如果钱玄同没有找周树人约稿,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也许不会出现鲁迅这个名字。
那是1917年,钱玄同时任《新青年》编辑,正在为杂志寻找合适的撰稿人。他常到位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劝说居于此处的周树人、周作人两兄弟投稿。此时,周树人因对现实失望,正用抄古碑的方式消磨时光。他婉拒钱的约稿:“这中国好比一间铁屋子,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里面的人们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临死的悲哀。而如果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反倒使他们感到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钱玄同立刻辩驳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绝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这段对话,被周树人如实记录在他的小说集《呐喊》的序言中。从这时起,周树人动笔写了抨击吃人礼教的《狂人日记》,发表在《新青年》1918年4月号上,署名鲁迅,并一发不可收,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钱玄同为人之刚猛,由此可见一斑。新文化运动中,他提倡白话文,打倒孔家店,慷慨激昂。由于年轻气盛,甚至鼓吹过“废除汉字”,称“汉字不死,中国必亡”。他在报上与保守派论战,竟愤言道:“人到40岁就该死,不死也该枪毙。”
但钱玄同绝非有勇无谋,他提出用“国语”作文,文章加西化标点符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数目,采用公元纪年,书写方式改左行直下为右行横迤等,都是中国文化重大改革的首倡。
1918年,钱玄同曾与好友刘半农商议,上演了一出“双簧”。他化名为“王敬轩”,在《新青年》上发表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一文,罗织新文化运动种种罪状。随后,刘半农撰写万余言的《复王敬轩书》,针对“王敬轩”的所有观点一一加以驳斥,将其批驳得体无完肤。其时,这场论战引起各界强烈关注,也标志着改革派的“大胜战”。
有研究新文化运动的学者评论道:“……在搬动一张桌子,改装一个火炉也几乎要流血的旧中国,在跟肉体和精神均已硬化的顽固派作斗争的过程中,非有大力难开新地,非有猛士难摧敌垒。”
但这个猛士却又是一个病夫。如果细细清理钱玄同的日记,可以整理出一本厚厚的病史资料。从早年留日时期的失眠、多汗、发寒热,到晚年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神经衰弱、视网膜炎,他常要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与折磨。
然而,他从不讳言“死”字。1927年,钱玄同年届四十,还打算在《语丝周刊》上发一期《钱玄同先生成仁专号》,他与朋友们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语调幽默。不明内情的人一见目录,信以为真,并相互转告,一时间,钱玄同的朋友、学生纷纷致函吊唁。
钱玄同一生狂放不羁。在北大任教时,上课从不看一眼究竟有无学生缺席,便用笔在点名簿上一竖到底,算是全到。也从不考试,每学期末批定成绩时,便按点名册的先后,起评60分,61分……如若选课的学生共40人,最后一人就得100分;若是40人以上,便重新从60分开始。
随后,他在燕京大学任教,亦不改考卷,直接交与学校。学校退回,他仍是不看,也退回。于是,校方依照制度,称如不判卷,将扣发薪金,钱玄同回复,并附上钞票一包,“薪金全数奉还,判卷恕不能从命。”
这个“走到哪里,哪里就会响起了叫骂声”的浙江人,对人严苛,对己更甚。其文字学课讲义《文字学音篇》,是我国高等院校汉语音韵学课的最早一部教材,但钱对其极为不满,说它“百孔千疮”,“多一个人看见,就使我心中加一分难受”。在1921年重印时,钱在《再版序》中“自打耳光”,列出书中的六大不足。
钱玄同的最大爱好,便是逛厂甸旧书肆,只要前往,必将所喜之书扫荡一空才罢休,被人戏称为“厂甸巡阅使”。而其一生最惧之物,竟是好友刘半农家养的一条黑狗,前去做客,定要躲在刘家孩子身后,等孩子把狗引走,才敢进门。
1939年1月17日,钱玄同患脑溢血辞世。《文献》发表署名乐颜的《悼钱玄同先生》一文,为其盖棺定论称:“在‘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之中,钱玄同的斗争精神,表现几在任何一位同时代的斗士之上……”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A.钱玄同与刘半农上演的“双簧戏”,在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历史上留下重要的一笔,钱玄同与刘半农分别站在新旧文化的立场上激烈辩论,改革派取胜。 |
B.当周树人对现实失望,找不到出路时,钱玄同给了他希望,因此周树人动笔写了《狂人日记》,并一发不可收,从此鲁迅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
C.钱玄同在北大任教时,不看学生是否缺席,从不考试,从不批改试卷,随意批定成绩,不遵守学校的制度,表现了他在工作学术上不严谨的一面。 |
D.钱玄同虽为新文化运动的猛士,却体弱多病,从青年到晚年,一直忍受各种病痛的骚扰和折磨,40岁时,就自己准备了挽联、挽诗、祭文等,看淡生死。 |
E.本文以记叙为主,语言平实,重点突出了钱玄同作为真的猛士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斗争精神,他就是铁屋中最先清醒的几个人之一。钱玄同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传文写了钱玄同许多刚猛的表现,为什么最后写他惧怕刘半农家里的黑狗?请简要分析。
钱玄同被誉为“真的猛士”,有多方面的原因,请从“思想”“性格”“行为”中任选两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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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红烧肉
如果要找一些食物代表中餐的话,红烧肉大概可以排到很靠前的位置。为什么红烧肉有那么大号召力呢?从食品技术的角度,“红烧肉"有两个基本元素:“红烧"和“肉"。这里,我们先说“肉"。在迄今为止的人类发展史中,绝大多数时候人类都是在为了食物而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尤其是在每个人都吃“纯天然、有机、野生"食物的那个久远古代,人们吃的大多数食物应该是野菜草根之类。吃肉就更加困难,现代人拿着猎枪也未必总有收获,只有树枝石头的他们在打猎的时候还得考虑不要被猎掉。即便是能够打到一些动物,天天唱“为了生活,我们四处奔波"的猎物们身上的脂肪也很有限。
对他们说,能够迅速补充体力的糖和能量密度高的脂肪,无疑都是最优质的食物。优质而难得,就越发渴望拥有。对高脂、高糖食物的追求,在互相不通有无的各族人群中都流传了下。从世界各地对婴幼儿食品偏好的调查看,这种偏好或许已经写进基因而成为“先天"的了。
从现代食品科学的角度,脂肪对于食物的风味至关重要。一方面,许多风味物质存在脂肪中。另一方面,许多香味物质本就是油脂分解转化的产物。而油脂产生的细腻丰富的口感也不是纯蛋白、纯淀粉,更不是纤维素所能比拟的。风味和口感,油脂尤其是肥肉中所含的饱和脂肪,都具有巨大的优势。
再说红烧。肉中总是有些蛋白质,而蛋白质与糖加热发生的美拉德反应,是各种肉类香气的。除了烧烤和油炸,红烧大概是最能让美拉德反应发生的“低温烹饪"了。分子美食学的创始人蒂斯探讨过这个问题,发现主要是脂肪中的磷脂容易发生氧化,产物在纷繁复杂的美拉德反应产物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一个实验是用半胱氨酸和核糖进行美拉德反应。在其中分别加脂肪酸或者磷脂,把得到的“肉味香精"用色谱进行分析,着重比较产生肉味的杂环化合物和脂肪氧化产物的谱峰。结果证实,磷脂在美拉德反应产生“肉香"中具有重要作用。于是,在完全不懂化学不懂生物的时代,老祖宗们琢磨出的红烧肥肉又一次被后世的科学证实了合理。
不过,人类折腾了这么久,到底是进入了“营养过剩"比“营养不足"更受关注的时代。“不天然、不野生"的饲养动物,可以轻易地提供极大丰富的脂肪。老祖宗说“物极必反"又得到了例证:比他们更老的祖宗们为之流血乃至牺牲的脂肪,最终变成了健康的敌人。不管你做得再“肥而不腻",只要它还能好吃脂肪就少不了。
同样质量的食物,脂肪的热量最高,是糖和蛋白质的两倍多,所以许多人担心吃了长胖。实际上,如果能做到吃了肥肉就少吃同等热量的其他食物,那么长胖的问题还真不大。肥肉中的脂肪大量是饱和脂肪,会促进“坏胆固醇"的增加,从而影响心血管健康,这才是肥肉真正的问题。
当然,这并不是说红烧肉就不能吃了。毕竟,食物的一大功能是享受,在美味和健康之间,并不需要完全偏向健康。红烧肉虽然不是健康食品,但偶一为之,尤其是吃了之后再减少其他饱和脂肪以及高热量食物,对健康的影响即便是有,也还是可以接受的。
(选自“果壳网”,有删节)下列关于食物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久远的古代,人们获得食物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脂肪的补给就更是难上加难。 |
B.相比野菜草根一类的食物,肉类含有更多补充体力的糖和能量密度高的脂肪,因而也更难得。 |
C.婴儿似乎大多数更喜欢高脂高糖食物,这说明对食物的偏好或许是一种“先天”的习惯。 |
D.肉食不仅在能量方面比素食占有优势,口感也比素食更为细腻丰富。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肉类中的蛋白质在加热过程中与糖发生美拉德反应,烹饪过程中便会散发出香气。 |
B.烧烤、油炸、红烧等烹饪方法最能让美拉德反应发生,这也就是这样烹制的肉类更香的原因。 |
C.通过半胱氨酸和核糖反应的实验,分子美食学创始人蒂斯证明美拉德反应的产物主要是磷脂的氧化物。 |
D.古人虽然不懂得化学生物方面的知识,但靠经验积累的烹饪技法往往是符合现代科学原理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饲养动物使今天获得肉类食物变得十分容易,于是人们对营养过剩的担心渐渐超过了对营养不足的关注。 |
B.“肥而不腻”只是通过烹饪手段改变食物的口感,并不能解决食物脂肪含量过高的问题。 |
C.肥肉中含有大量的饱和脂肪,会对心血管健康产生危害,这要比热量过高使人发胖的危害更大。 |
D.虽然红烧肉热量很高,但只要控制好数量并减少其他高热量食物的摄人,就不会影响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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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究
孙春平
大学新生入学,302室住进八位女生。当晚,各位报了生日,便有了从大姐到八妹的排序,尽管都是同庚。
不久,大姐王玲的老爸来看女儿,搬进了一个水果箱。打开,便有十六个硕大红艳的苹果摆在了桌面上,每个足有半斤重,且个头儿极齐整。王玲抢着把苹果一字摆开,再让大家看,众姐妹更奇得闭不上眼了。原来每个苹果上还有一个字,合在一起是:"八人团结紧紧的,试看天下能怎的!"之后便笑,一幢楼都能听到八姐妹的笑声。王玲得意地告诉大家,说家里承包了果园,入夏时她老爸就让果农选出十六个苹果,并在每个苹果的阳面贴上一个字或标点符号,秋阳照,霜露打,便有了这般效果。这是老爸早就备下的对女儿考上大学的贺礼。五妹张燕是辽宁铁岭来的,跟赵本山是老乡,故意学着那个笑星的语气对王玲老爸说:
"哎哟妈呀王叔,您老可真讲究啊!"众人再大笑,"讲究"从此便成了302室的专用词语,整天挂在了八姐妹的嘴上。
第二个来"讲究"的是三姐吴霞的妈妈,带来了八件针织衫,穿在八姐妹身上都合体不说,而且八件八个颜色,八人一齐走出去,便有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的效果。吴霞说,妈妈在针织厂当厂长,这点儿讲究,小菜一碟。
年底的时候,二姐李韵的家里来了"钦差",是爸爸单位的秘书,坐着小轿车,送给大家的礼物是每人一个皮挎包。女孩子挎在肩上,可装化妆品,也可装书本文具,款式新颖却不张扬,做工选料都极精致,只是都是清一色的棕色。但细看,就发现了"讲究"也是非比寻常,原来每只挎包盖面上都压印了一朵花,或腊梅或秋菊等,八花绽放,各不相同。李韵故作不屑,说一定又是年底开什么会了,哼,我爸就会假公济私。
每有家长来,并带来讲究的食品或礼物的时候,默不作声静坐一旁的是七妹赵小穗。别人喊着笑着接礼物,她则总是往后躲,直到最后才羞涩一笑,走上前去。所以,分到她手上的苹果,便只剩了两个标点符号,落到她肩上的挎包则印着扶桑花。有人说扶桑的老家在日本,又叫断头花,那个桑与伤同音,不吉利,便都躲着不拿它。每次,在姐妹们的笑语喧哗中,默声不语的赵小穗总是很快将一杯沏好的热茶送到客人身边,并递上一个热毛巾。平日里,寝室里的热水几乎都是赵小穗打,扫地擦桌也是她干得多,大家对她的勤谨似乎已习以为常。大家还知道她的家在山区乡下,穷,没手机,连电话都很少往家打,便没把她的那一份"讲究"挂在心上。
一学期很快过去,放寒假了。众姐妹兴高采烈再聚一起的时候,已有了春天的气息。那一晚,赵小穗打开旅行袋,在每人床头放了一小塑料袋葵花子,说:"大家尝尝我们家乡的东西,是我妈我爸自己种的,没用一点儿农药和化肥,百分之百的绿色食品。"
葵花子平常,可赵小穗送给大家的就不平常了,是剥了皮的仁儿。一颗颗那么饱满,那么均匀,熟得正是火候而又没一颗裂碎,满屋里立时溢满别样的焦香。
李韵拈起一颗在眼前看,说:"葵花子嘛,要的就是嗑时那份情趣,怎么还剥了?是机器剥的吧?"
赵小穗说:"我爸说,大家功课都挺忙,嗑完还要打扫瓜子皮,就一颗颗替大家剥了。不过请放心,每次剥之前,我爸都仔细洗过手,比闹'非典'时洗手过程都规范严格呢。"
王玲先发出了惊叹:"我的天!每人一袋,足有一斤多,八个人就是十来斤。这可都是仁儿呀,那得剥多少?你爸不干别的活儿啦?"
赵小穗的目光暗下来,低声说:"前年,为采石场排哑炮时,我爸被炸伤了。他出不了屋子了,地里的活儿都是我妈干……"
吴霞问:"大叔伤在哪儿?"
赵小穗说:"两条腿都被炸没了,胳膊……也只剩了一条。"
寝室里一下静下来,姐妹们眼里都噙了泪花。一条胳膊一只手的人啊,蜷在炕上,而且那不是剥,而是捏,一颗,一颗,又一颗……
张燕再没了笑星般的幽默,她哑着嗓子说:"小穗,你不应该让大叔……这么讲究……"
赵小穗喃喃地说:"我给家里写信,讲了咱们寝室的故事。我爸说,别人家的姑娘是爸妈的心肝儿,我家的闺女也是爹娘的宝贝……"
那一夜,爱说爱笑的姐妹们都不再说话,寝室里静静的,久久弥漫着葵花子的焦香。直到夜很深的时候,王玲才在黑暗中说:"我是大姐,提个建议,往后,都别让父母再为咱们讲究了,行吗?"
摘自《百花园·中外读点》 2005年3期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八包剥了壳的葵花籽仁”是《讲究》里最关键的最感人的“物品细节”。作者在叙述这个“核心细节”时采用了铺垫的手法。 |
B.作者通过语言描写、肖像描写等手段来刻画八姐妹的形象,从她们的“讲究”中突出了八姐妹性格的迥异。 |
C.寒假归来,小穗意外地“讲究”了一回,送了每人一袋葵花籽,还是剥了皮的仁儿,当李韵要追究“嗑时的那份情趣”时,却意外地引出了一位只剩“一条胳膊一只手”的伟大父亲。 |
D.在经历“讲究”的风波之后,此时的八姐妹已明白许多,成熟许多。结尾呼应开头,点明主题。 |
E.在笔者的眼中,小穗送给每人一袋葵花籽的“讲究”已褪去它世俗的面纱,溢满的是爱是情,相对于其他物质化的“讲究”,更显得难能可贵。八姐妹性格各异,请以赵小穗为例概括她的性格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说写的几件“讲究”之事中你认为哪一件最“讲究”,为什么?
小说多处运用对比的方法,请结合文章内容加以概括,并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把匕首藏在哪里
向东
我把匕首藏在怀里。我觉得这样对我不是多安全,到时候动起手来对方要是一推我,匕首就可能刺进我的心脏,我不能这么藏。
我把匕首掖进腰间。这样做我觉得不是太舒服,一个硬邦邦的家伙顶着腰,还没有动手就有一种被别人拿下的感觉。我把双手往上举了举,知道是自己没把匕首掖对地方,就急忙把匕首从腰间拔出来。
我必须把匕首藏在一个又安全又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地方。我往前回忆自己看过的武打功夫片,突然就想到了美国大片《第一滴血》里史泰龙扮演的那个硬汉的匕首是藏在马靴里的。我觉得藏在马靴里比较科学。
我到商场里花五十块钱买了一双过了时的马靴穿上。我把匕首藏在马靴里,把风衣的领子立起来,迈步出了门。
街上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没人注意我,这让我心里很安慰,我既然是个凶手,如果没有人注意我就会安全很多。我想在人群中寻找我要攻击的目标,我知道这是徒劳的。现在是上班时间,马经理一定在他的办公室,再说马经理出入有车,我这么寻找肯定发现不了他。
经过福大爷的修鞋摊,我想远远地绕过去,还是被福大爷喊住了。福大爷从头到脚打量了我一番,那眼神像是在看马戏团里敲锣的猴子。福大爷说小子,打扮得跟绑匪似的在街上瞎溜达什么。
福大爷这么一说把我吓得一怔。我说福大爷你胡说什么,我没事这不溜大街玩吗。
福大爷说你不是在什么大酒店当保安吗,怎么突然就成了大街上的便衣警察了?我说福大爷你不知道,酒店欠我一年的工资不给我,老子不给他干了。
福大爷摇摇头,说把你的马靴脱下来。我一惊,说福大爷,我可什么也没有做呀。福大爷说,这么好的马靴打上掌可以多穿几年,快脱下我给它们钉上掌。
我说谢您了福大爷,我知道您和我爸是老哥们儿,您不会跟我要钱,可我现在有急事。说完赶紧跑了。
我想真是危险,要是让福大爷发现了我的秘密,那我什么也干不成了。看来,把匕首藏在马靴里也不是万全之策。
我拐进了一家医院,我说医生麻烦你给我打上绷带。那个头发脱落殆尽的男医生奇怪地打量着我,眼睛里充满疑惑。我说我给你钱!医生摸了一下我的脑门子,说给钱也不行,这是我们的医德。他随手写了一行字递给我,说你最好到这里去看一看。我认得那行字,是一家治疗精神病的医院。
我花了八十块钱到一家按摩院好说歹说让人把我的胳膊脱了臼。花了三十块钱买了一个准备出院的骨折病人的X光片子。我拿着片子拖着胳膊又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到一家私人诊所上了夹板打了绷带。这一番折腾让我浑身直冒冷汗。这更增加了我的仇恨,马经理,今天我要给你点颜色看看!今天不把拖欠我的工资给我,我就……
我用白布包了匕首,把它放进夹板里,正正好好,不露痕迹,天衣无缝。我觉得自己这么聪明没考上大学,真是白搭了。
进了酒店大厅,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我用另一只手扶了扶挂在胸前的绷带,生怕匕首会反射出光来。服务员点头向我问好。我仰着头说我找你们马经理。服务员到吧台拨了个电话微笑着对我说,马经理不在。
我说我可以等。
我又说我可以等!
一会儿过来四个保安,说马经理有请。
我对走在身边的四个保安说,哥们儿,去年我也和你们一样在这里当保安。他们表情漠然没一个人说话。我想他们怎么和我那时一个德性!
我终于见到马经理了。马经理从老板椅上站起来,有力地握住了我吊着绷带的那只手。我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知道机会来了,只要我把藏在夹板里的匕首突然掏出来,就可以轻松地刺进马经理肥胖的身体。我瞥了一下周围的保安,他们似乎对我没有任何警惕。
我……
(有删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借一个曾经的酒店保安讨要工资的事件,写出了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表现了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主题。 |
B.男医生拒绝了“我”打绷带的请求,可以看出他的医德,但他又恶意地推荐我到精神病医院,又可见其缺德。 |
C.“我”为了能合理地打上绷带不惜花钱施起苦肉计,终于把匕首藏在一个安全又能派上用场的地方。这一情节幽默搞笑,令人放松。 |
D.酒店大厅里“炫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的富丽堂皇的水晶吊灯与我落魄的生活状况形成对比,也引出马经理的出场,为下文做铺垫。 |
E.作者运用了心理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等方法来刻画人物,突出了人物性格,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小说的标题“把匕首藏在哪里”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设置福大爷这个人物有什么用意?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共25分)
怀表,很老很老了
骆文
一块怀表很老了。
它镀铬的壳子已经斑驳,针盘也有好几个地方锈蚀。是带着日月盈亏的刻度么……
某天,我把它拿去找修钟表的师傅。他一看,笑了,“古董啦,不过一般机械表还是106个零件吧……上点油?”我说:“你看哩!”他拧了拧发条说:“只要动个小手术。等着好了。”他打开表,拆了零件。我点烟吸着。给他一支,他急忙阻拦:不是吸烟时候,烟灰掸不得的。于是,他把零件挨个吹一吹,放在玻璃盘子120号汽油中。然后,以极细软的纸吸干,装配。一根微丝就着瘦长的小瓶口滴下点点油滴,上在轴上,上在钻石上,“行喽。”经他一拨弄,怀表复活了,金属簧轻轻响着,像在伴奏一种韵律操。
我把它收进口袋,回到家里。
母亲说,这是爸爸留下的一块表。吃粉笔的人嘛,攒钱攒了半年,才买了这块表。跟他一起走了四十年。他说,他一辈子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知道时辰;只要知道秋冬春夏;只要几件打发寒暖季节的衣裳。就是这样,他起五更睡半夜,改课本,改答卷。还写了两本数学书。他从不讲究吃的,锅塘里埋几个山芋,拿出,拍拍灰放在袋里,往往可以度过一天。虽说他瘦棱棱成了皮包骨头,却像纬梭穿行于岁月的经绷。他学生的鬓角发灰了,他自己的头发也更加银白了。前两年,晚上睡觉睡得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就过去了,灯油熬干,捻子熄掉了一堆灰。他就留下了这块表。他留下的就这平平淡淡的几十年。
怀表在我身上焐得挺热,我时常摸出看看它。我听到的是时间的足音。我不可能是敲木鱼的和尚。应该承认已进入暮年,但还有点晚晴中火红;我还要追赶时间的晨曦哩。
四周的木落,有些蕴藉深沉,然其飒飒之声不是唏嘘叹息,而是和我们蓝色星球搏斗的一种动力。
这块薄薄的圆圆的金属,我揣着好久了。在寒林雪屋看见冬天。在一串串凌霄花下记录的是秋天。水红菱绽开了,春之桃打朵了,我都亲切地感受到。还会有什么抱憾的事么?除非你让秒针、分针在罗马字上寂寞地流转。在人生旅途上,除非你老在惦记:多几个安适的驿站好让我打尖……
“行路人啊,为什么你总显得疲乏呢?”我不知道正在泉路上的父亲,像踏着骤起旋风似的马蹄,会不会这样惊醒我,促使我时常警觉。——精神一点不能萎靡啊。(原载1990年3月号《散文》)
*骆文(1915——2003),曾任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经他一拨弄,怀表复活了,金属簧轻轻响着,像在伴奏一种韵律操。”从全文看,这句话含有人到老年,只要有一种精神动力,仍能充满活力的寓意。 |
B.“他就留下这块表。他留下的就这平平淡淡几十年。”这是说,父亲一生辛劳,但一生清贫,除了这块表,什么也没有留下。 |
C.“在寒林雪屋看见冬天。在一串串凌霄花下记着的秋天。水红菱绽开了,春之桃打朵了,我都亲切地感受到。”这段描写主要是反映作者对四季自然景物的变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 |
D.本文语言较为朴实自然,感情真挚。既有对修表一事较详细的描写,又有满怀深情的对父亲的怀念等,在娓娓道来中引人感叹与思索。 |
E.父亲已经辞世了,“我”也“进入暮年”,“怀表很老很老了”,作品表现出一种时间无情、人生无奈的思绪。根据原文,简要概括并分析父亲形象的内在特点。
从文中看,下面两句话各有什么含义。
(1)我还要追赶时间的晨曦哩。
(2)行路人啊,为什么你总显得疲乏呢?本文以怀表为线索,可以分三个层次,请分析这样安排的作用和好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孩子的力量
列夫·托尔斯泰(俄)
“打死他!……枪毙他!……把这个坏蛋立刻枪毙!……打死他!……割断凶手的喉咙……打死他!……打死他!”人群大声叫嚷,有男人,有女人。
一大群人押着一个被捆绑的人在街上走着。这个人的身材高大,腰板挺直,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
这是一个在人民反对政府的战争中站在政府一边的人。
他被抓获,现在押去处决。
“有什么办法呢! 力量总不在我们一边。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他们的天下。死就死吧,看来只能这样了。”他想,耸耸肩膀,对人群不断的叫嚷报以冷冷的一笑。
“他是警察,今天早晨还向我们开过枪!”人群嚷道。
但人群并没有停下来,仍押着他往前走。当他们来到那条横着昨天在军警枪下遇难者尸体的街上时,人群狂怒了。
“不要再拖延时间!就在这儿枪毙那无赖,还把他押到哪儿去?”人群嚷道。
被俘的人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
但领头的人决定把他押到广场上去,去那里解决他。
离广场已经不远,在一片肃静中,人群后传来一个孩子的哭叫声。
“爸爸!爸爸!”一个六岁的男孩边哭边叫,推开人群往俘虏那边挤去,“爸爸!他们要把你怎么样?等一等,等一等,把我也带去,带去!……”孩子旁边的人群停止了叫喊,他们仿佛受到强大的冲击,人群分开来,让孩子往父亲那边去。
“瞧这孩子多可爱啊!”一个女人说。
“你要找谁呀?”另一个女人向男孩俯下身去,问。
“我要爸爸!放我到爸爸那儿去!”男孩尖声回答。
“你几岁啊,孩子?”
“你们想把爸爸怎样?”男孩问。
“回家去,孩子,回到妈妈那儿去。”一个男人对孩子说。俘虏已听见孩子的声音,也听见人家对他说的话。他的脸色越发阴沉了。
“他没有母亲!”他对那叫孩子去找母亲的人说。男孩在人群里一直往前挤,挤到父亲身边,爬到他身上去。人群一直叫着;“打死他! 吊死他!枪毙坏蛋!”
“你干嘛从家里跑出来?”父亲对孩子说。
“他们要拿你怎么样?”孩子问。
“你这么办。”父亲说。
“什么?”
“你认识卡秋莎吗?”
“那个邻居阿姨吗?怎么不认识。”
“好吧,你先到她那儿去,待在那里。我……我就来。”
“你不去,我也不去。”男孩说着哭起来。
“你为什么不去?”
“他们会打你的。”
“不会,他们不会的,他们就是这样。”
俘虏放下男孩,走到人群中那个发号施令的人跟前。
“听我说,”他说,“你们要打死我,不论怎样都行,也不论在什么地方,但就是不要当着他的面。”他指指男孩,“你们放开我两分钟,抓住我的一只手:我就对他说,我跟您一起去溜达溜达,您是我的朋友,这样他就会走了。到那时……到那时你们要怎么打死我,就随你们。”
领头的人同意了。
然后俘虏又抱起孩子说:“乖孩子,到卡秋莎阿姨那儿去。”
“你呢?”
“你瞧,我同这位朋友一起溜达溜达,我们再溜达一会儿,你先去,我就来。你去吧,乖孩子。”
男孩盯住父亲,头一会儿转向这边,一会儿转向那边,接着思索起来。
“去吧,好孩子,我就来。”
“你一定来吗?”男孩听从父亲的话。一个女人把他从人群带出去。等孩子看不见了,俘虏说:“现在我准备好了,你们打死我吧。”
这时候发生了完全意想不到和难以理解的事情。在所有这些一时变得残酷,对人充满仇恨的人身上,同一个神灵觉醒了。一个女人说:“我说,把他放了吧。”
“上帝保佑,”又一个人说,“放了他。”
“放了他,放了他!”人群叫喊起来。
刚才还在憎恨群众的他,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他是个有罪的人,但从人群跑出去,却没人拦住他。
(选自《哈吉穆拉特》)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步伐坚定,高高地昂起头”“阴沉着脸,只把头昂得更高”等动作和神态的描写,生动地塑造了一个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形象。 |
B.儿子的出现,使事态发生变化,不仅让警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而且也使得愤怒的群众生发悲悯情怀。 |
C.“同一个神灵”是指亲情与爱,同情和怜悯,也正是孩子对父亲的爱使人们改变了先前的态度,唤醒了人们内心的善良与博爱。 |
D.“脸色越发阴沉了”表现了警察内心对周围群众的仇恨和对儿子的担心,“竟双手蒙住脸放声大哭起来”表现了他被谅解后内心的愧疚悔恨以及惊喜之情。 |
E.从警察起初的执拗到最后的落泪,从百姓起初的怒不可遏到最后的宽容谅解,小说在巨大的落差中凸显了人性的力量。小说的开头写人群大声叫嚷的情景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做简要分析。(6分)
小说中的警察是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概括。(6分)
“孩子”的出场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从主题思想、形象塑造和结构安排三个方面探究。 (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