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 (共20分,共4小题)
善 人
老舍
汪太太最不喜欢人叫她汪太太;她自称穆凤贞女士,也愿意别人这样叫她。她的丈夫很有钱,她老实不客气的花着;花完他的钱,而被人称穆女士,她就觉得自己是个独立的女子,并不专指着丈夫吃饭。
穆女士一天到晚不用提多么忙了,又搭着长的富态,简直忙得喘不过气来。哪个集会没有她,哪件公益事情没有她?换个人,那么两条胖腿就够累个半死的。穆女士不怕,她的生命是献给社会的。她永远心疼着自己,可是更爱别人,她是为救世而来的。
穆女士还没起床,丫环自由就进来回话。“自由,我嘱咐你多少回了!”穆女士看了看钟,已经快九点了,她消了点气,不为别的,是喜欢自己能一气睡到九点,身体定然是不错;她得为社会而心疼自己,她需要长时间的睡眠。“说,有什么事!别磨磨蹭蹭的!”
“方先生说他的太太死了!”自由似乎很替方先生难过。“不用说,又是要钱!”穆女士从枕头底下摸出小皮夹来:“去,给他这二十,叫他快走;告诉明白,我在吃早饭以前不见人。”
自由轻快的走出去,穆女士想起来:方先生家里落了丧事,二少爷怎么办呢?无缘无故的死哪门子人,又叫少爷得荒废好几天的学!穆女士是极注意子女们的教育的。她不只是太太,母亲;她是大家的母亲,一切女同胞的导师。她在外国读过书,知道世界大势,她的天职是在救世。
可是救世不容易!二年前,她想起来,她提倡沐浴,到处宣传:“没有澡盆,不算家庭!”有什么结果?人类的愚蠢,把舌头说掉了,他们也不了解!可是她灰心不得,要牺牲就得牺牲到底。
穆女士先弯下腰,她得意她的手还够得着脚尖,腿虽然弯着许多,可是到底手尖是碰了脚尖。俯仰了三次,她然后直立着喂了她的肺五六次。“自由,开饭!”
穆女士最恨一般人吃的太多,所以她的早饭很简单:一大盘火腿蛋两块黄油面包,草果果酱,一杯加乳咖啡。她曾提倡过俭食:不要吃五六个窝头,或四大碗黑面条,而多吃牛乳与黄油。没人响应;好事是得不到响应的。她只好自己实行这个主张,自己单雇了个会作西餐的厨子。吃着火腿蛋,她想起方先生来。方先生教二少爷读书,一月拿二十块钱,不算少。她就怕寒苦的人有多挣钱的机会;钱在她手里是钱,到了穷人手里是祸。她不是不能多给方先生几块,而是不肯,一来为怕自己落个冤大头的名儿,二来怕给方先生惹祸。
穆女士想,方先生既丧了妻,没人给他作饭吃,以后顶好是由她供给他两顿饭。她总是给别人想得这样周到;不由她,惯了。供给他两顿饭呢,可就得少给他几块钱。他少得几块钱,可是吃得舒服呢。方先生应当感谢她这份体谅与怜爱。她永远体谅人怜爱人,她只能去为别人服务,可是谁感激她,同情她呢?
她不敢再想这可怕的事,这足以使她发狂。她到书房去看这一天的工作;工作,只有工作使她充实,使她疲乏,使她睡得香甜,使她觉到快活与自己的价值。
她的秘书冯女士已经在书房里等了一点多钟了。冯女士才二十三岁,长得不算难看,一月挣十二块钱。穆女士给她的名义是秘书,按说有这么个名字,不给钱也满下得去。穆女士的交际是多么广,做她的秘书当然能有机会遇上个阔人;假如嫁个阔人,一辈子有吃有喝,岂不比现在挣五六十块钱强?穆女士为别人打算老是这么周到,而且眼光很远。见了冯女士,穆女士叹了口气:“哎!今儿个有什么事?说吧!”她倒在个大椅子上。
冯女士把记事簿早已预备好了:“今儿个早上是,穆女士,盲哑学校展览会,十时二十分开会;十一点十分,妇女协会,您主席;十二点,张家婚礼;下午……”
“先等等,”穆女士又叹了口气,“哼!甭告诉我,我记不住。等我由张家回来再说吧。”
冯女士早知道方先生是自己来见汪太太,她不见,而给了二十块钱,可是她晓得主人的脾气:“方先生真可怜!可也是遇见女士这样的人,赶着给他送了钱去!”
穆女士脸上有点笑意,“我永远这样待人;连这么着还讨不出好儿来,人世是无情的!”
“谁不知道女士的慈善与热心呢!”
“哎!也许!”穆女士脸上的笑意扩展得更宽心了些。
(选自《老舍作品集》,有删节)下列对本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
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小说以“善人”为题有双重含义,从正面是说穆女士本质是一个善良的人,从反面是说穆女士的善 是空虚与伪善的产物。 |
B.穆女士是一个有见识,有教养,有先进的生活观念的人,她注重对孩子的教育,也注重对世人的引 导,但也有些一厢情愿。 |
C.小说用细节表现了穆女士的自视清高、生活懒散、自私自利等特点,也用语言描写表现了穆女士对 穷人的鄙视和做事的专横。 |
D.虽然穆女士并不能算的上是一个正面人物,但她也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赢得了一定的社会地位,从 |
这个角度讲她值得尊敬。
E.无论穆女士的奔走呼告能否取得效果,她为别人服务,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将理想付诸实际
行动的做法都应加以肯定。小说多次写穆女士给自己的定位,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引入冯女士这个人物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穆女士认为“她的天职是在救世”,你觉得她的所作所为对“救世”有无正面作用?
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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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行渐远的村庄
黄辉
一个人的夜晚,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
茅草、镰刀、乌鸦和月亮,一叶瓦,半块砖,数缕轻薄的寒烟,几棵擎天的大树,那里栖满了我心灵的诗意。多年之后,当我在某一个城市的冬天的黄昏里独倚栏杆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我的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我看见在高楼之间漫天的雪花间飞翔着孤独的鸟,它已找不到归程和巢穴,它将在这样一个充满寒冷的浓黑的夜晚里死去吗?在那生命将尽的一刻它能梦到母亲雪白且温暖的胸膛吗?
我想起了在那个寒冷的冬天里,栖居在我家低矮的草房里的一群纯洁的鸽子。它们在我和父亲用木材点燃的温暖的火炉旁欢快地歌唱,它们落在我和父亲的肩头,落在我的小妹妹伸开的小手掌上,没有寒冷和孤独,只有温暖和幸福。父亲打开那一坛母亲为他酿制的高粱老酒,醇香浓郁的酒味把我们熏醉,把雪白的鸽子熏醉,把我们的草房熏醉,把整个村庄的冬夜熏醉了。而门外正飘着大雪。父亲从墙角抱了一抱干草推开门走进马厩,我看见橘黄的灯光随着他的身影远去,跟着他拐进马棚,那儿隐约传来父亲和那一匹温驯的老马的窃窃私语。父亲开门的那一刻我看见大雪瞬间把他覆盖,把我们温暖的草屋覆盖,白鸽子睁大滴溜溜的圆眼睛看着像飞花般飘落的雪片,想入非非。
那是一群冬天里幸福的鸟。栖居在村庄里的鸟都是幸福的鸟,即便是一群乌鸦。它们一起在冬天晃眼的阳光下飞起飞落,舞蹈,鸣叫和欢宴;傍晚,当夜幕下沉,它们又一起喊叫着归巢。它们没有迷失和孤独。村边的那一片树林,夜色已经来到,鸟们已经归巢,四周充满了如水的静谧和安详。在树林的上方,有星星和月亮。
空气开始逐渐地冷下来,虫子们也停止了鸣叫,只剩下泥土和树木的呼吸渐渐清晰,只剩下隐私和秘密充满柔情。树林旁的错落的房舍在银灰色的月辉下隐约可见。高高的屋脊上蹲着一两只眼光雪亮的猫头鹰,而檐下石台上满布青苔的小石洼里储满了上一场下的未干的雨水,白天里有鸡和鸟噘着小嘴来喝,到夜晚就都盛满了一枚枚晃动的水晶般的月亮。
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
它是诗人心中纯洁的纤尘不染的蓝月亮,它只能在诗歌里出现,只能在多年前的村庄夜晚的上方出现,只能在我的梦里和我的小妹的呓语中出现,它属于童年和梦,属于心灵和灵魂。
史蒂文斯说:“月亮就折叠到大衣里了。”这让我想象在一个有月亮的村庄的夜晚,月辉是那么皎洁,我们在晚饭后信步到村边的树林旁散步,我们的孩子睡在家里,出来时,她告诉我们要把月亮带给她,然后,等我们回家,一轮月亮就折叠在我的大衣里抖落在她的小手里了。这样的孩子是幸福的。她可以看到乡村最纯洁和最完美的月亮,她有一颗童稚的心。
当我背叛了村庄走进华灯闪烁的城市,在晚饭后漫步在人流熙攘的广场上,我牵着孩子的小手想在城市的上空指给她看哪是星星哪是月亮时,我失败了,我们的视力被刺眼的霓虹灯遮挡。我们的周围不再拥有寂静和月华,充满耳朵的是流行的噪音和声嘶力竭的喊唱。我知道也许我的这种言说带有某种矫情的成分,因为我现在已无法离开城市,但我的心灵承受的是背叛的煎熬和对那一轮出现在村边树林蓝月亮的无穷无尽的思念。
我知道,当我在广场上能时时看到白色的大理石雕塑和五颜六色喷泉的时候,那一枚属于村庄的蓝月亮已渐行渐远。
可怜的孩子!你不能认识月亮,还能认识什么?
我累了,疲惫已极。那一间童年村庄的低矮草房已成为我精神的天堂。
我在那一个春天出走,母亲赶着她洁白的羊群把我送到村口;然后,我离开羊肠小道,走向城市的方向,母亲转身赶着她的羊群走进草原。她知道有一天她的儿子还会回到她的身边吗?村庄,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为何年龄愈大我愈对它魂牵梦绕?
其实,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它是我的灵魂和根。我的根扎在村庄里,扎在乡野的有一搭无一搭的狗吠声里,扎在长满鸟群和月亮的天空、长满树木的大地上。第二段中,作者“眺望西北故乡的方向”时,为什么“睫毛被从故乡赶来的雪花打湿”?
文章的二、三、四段写到了鸽子、老马、乌鸦、虫子、猫头鹰等生物,说说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
作者说:“我的心灵已承受不起这样的村庄上空的月亮。”为什么?请简析。
文章开头说“我的思绪常常从村庄开始”,而结尾又说“许多个夜晚我都不敢触摸这样一个烫手的词语”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谈吟诵
陈向春
吟诵是什么?或者,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吟诵是什么?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着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
初次接触到吟诵的人们,新奇之后,往往会问:古人是这么“吟”的么?这是原汁原味的古调子么?事实上,现在所有古典诗词的吟调,包括出自那些已经八九十岁、曾经接受过私塾教育的老人之口的吟调,都非古调。理由很简单,一是数千年语音变迁,所谓的“正宗”古音并不存在。其次,古人吟诵皆口耳相授,声音实况没有记载。古调绝响,无从谈起。但是,语音变迁之中,仍有不变的因素。比如“入声”被认为是一种“原生态”,华东、华南、西南以及台湾地区的方言就有入声,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当地一些八九十岁老人还能以此为我们传递唐诗宋词微妙的声情韵味。
吟诵这个词,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或者两者兼有,泛指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吟诵合称,表明至少有两种方式,即吟和诵。从有利于传承的角度说,概念或者叫法还是统一为好。台湾统一叫吟唱,大陆统一叫吟诵。吟诵的叫法,好在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吟唱的“唱”也并非一般的歌唱,是从吟读之中自然生发出来的,且不受固定乐谱束缚的自由唱。或许,比较方便简单的分类有三:诵、吟、唱。这当中,“诵”为基础,“吟”是结果,“唱”是升华。一个现代人,要想得到古人那种自由吟诵的境界,一是要吟出自己的调;二是要随“调”而出,想吟就吟;三是音情并茂,韵味十足。
其实吟诵的根并不是一般说的古诗词文,而是传统蒙学注经典。传统蒙学的本意在于“播种于心,求其日后自己发芽”,用“经典”打底,扎根在童心之内,故所读所诵必为精挑细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中华文明,日积月累,不断生发,产生了众多的人文经典。多且文字繁难的经典,须经过“中介”的智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这个转化的结果,便是各种蒙学教材的诞生。于是,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化作朗朗上口的韵读文字,随着熟诵、吟诵渗入人心。
古人把作诗称之为“吟咏情性”,诗在性情里,把诗从情性里吟咏出来,即为诗。而诗的鉴赏,则是从相反方向进行,靠吟咏作出来的诗,还须回到声音里体会。所以,“吟咏”的作用,不单是所谓“语言的艺术”问题,或艺术的审美问题,最根本的是它内涵着传统的“性情”。
【注】蒙学,即蒙馆,启蒙的学塾,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或小学。关于“吟诵”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吟诵是传统文化、古典诗词不可或缺的一种美的表现形式,有其独特内涵。 |
B.吟诵,其意既可指吟,也可指诵,就是用抑扬顿挫的声调有节奏地诵读。 |
C.大陆“吟诵”的叫法,把吟和诵组合在一起,提醒人们吟是从诵之中来的。 |
D.台湾“吟唱”的“唱”,是从吟读中随意生发出的不受固定乐谱约束的自由唱。 |
7.对于吟诵具有“独特的文化和艺术内涵”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语音变迁中有不变的因素,我国一些方言中还保留了某些中古语音的特征。 |
B.儿童吟诵精选出来的好书好文好诗,播种“经典”以“求其日后自己发芽”。 |
C.中华“经典”的核心思想凭借蒙学教材化作韵读文字,通过吟诵渗人人心。 |
D.鉴赏诗歌要反向而行,通过吟咏(诵)在声音中体会其情感美和艺术美。 |
8.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不能吟诵出原汁原味古调的原因是数千年的语音变迁使正宗古音已不存在。 |
B.吟诵比较简便的分类为诵、唱和吟,这三类可以分别看做基础、结果和升华。 |
C.今人学吟诵,一要吟出自己的调,二要想吟就吟,三要有声有情,韵味十足。 |
D.吟咏(诵)不是语言的艺术,也不是审美的艺术,而是内涵着传统性情的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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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
史铁生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一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每逢有人问到小汽车的来历,我为什么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
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
(1)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
(2)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第三段引用惠特曼诗歌《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中诗句,请分析其在文中作用。
很多年后,作者多次寻找“成了我的一部分”的那排老屋而不得,当最终发现它时,那排屋子却“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其原因是什么?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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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社会化是历史知识由生产者向社会大众传播,并为社会大众所选择与接受,从而作用于社会的过程。它在史学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历史研究得以走出象牙塔,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建立起联系,既可以充分发挥史学的社会功能,也可以为史学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史学社会化需要娱乐化吗?这是很多人都会产生的疑问,也道出了人们对学术娱乐化倾向的担心。确实,近年学术娱乐化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央视“百家讲坛”栏目为平台,易中天、于丹等一批学术明星,在整个社会掀起了一阵阵热潮。对这股热潮,有人歌颂,说它为历史文化的普及发挥了专业人士无法企及的巨大作用;有人批判,说它的媚俗降低了历史文化的品格,将历史文化低俗化了,损害了学术的神圣与尊严。走学术娱乐化道路,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2004年,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一书在中国出版,他认为,后现代社会是一个娱乐化的时代,文化的严谨性、思想性和深刻性正让位于娱乐和简单快感。
毫无疑问,史学的社会化需要娱乐化,但必须以科学性为前提,娱乐化只是一种传播策略。就一般民众的历史文化水平和接受特点而言,娱乐化是他们最喜欢、最容易接受的传播方式,至于所接受信息的正确与否,根本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也就是说,他们接受史学社会化的主要目的在于娱乐,虽然这种接受也有学习知识的功能。既然客体有娱乐的需求又有选择的权利,那么史学社会化只有尊重这种需求和权利,采取娱乐化的方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如果主体一味迎合客体的需求,就会丧失主体的地位,变成了媚俗,难以达成史学社会化教育和启迪大众的基本目标。但是,要真正达到双赢,史学社会化主体需要具备很高的素质,能够很好地把握娱乐化与科学性的尺度。一个现实的证据,就是最为学者们所批判的宫廷秘史、历史传奇类题材常常是节目收视率最高的,而专业水准较高的节目,如“叶嘉莹讲诗词”、“周汝昌评四大名著”等反而少有观众叫好。这说明,主体要在娱乐化与科学性之间寻找平衡、把握尺度是何等困难。
史学的娱乐化是有限度的,不是所有的学术问题都可以通过娱乐化方式进行传播。万卫在谈到“百家讲坛”的选题时就曾谈到,合适的选题往往是既结合主讲人的专业方向,又符合电视传播的特点。有些话题不是不能讲,而主要是离观众太远,大众完全不了解。还有些题目是不好讲的,比如《易经》,曾被讨论过很多次,但最后,主讲人还是觉得没把握。这种情况说明,史学社会化的内容需要经过科学的选择,有些史学问题可以通过娱乐化方式进行传播,有些史学问题则只能通过小众的精英学术进行研究,不一定非要走向大众化。关于“史学的娱乐化”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史学娱乐化使得史学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建立起联系,为史学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
B.史学的娱乐化是其社会化过程中必经的途径,涉及三方面:生产者、社会大众,社会。 |
C.主体如果一味迎合客体的需求,就会丧失主体的地位,难以达成史学社会化教育和启迪大众的最终目标。 |
D.对史学娱乐化的批判,是对史学科学性的尊重和支持,也是对当前学术娱乐化倾向的担心。 |
关于史学“科学性”与“娱乐化”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史学的社会化需要娱乐化,但必须以科学性为前提,娱乐化只是一种传播策略。 |
B.易中天、于丹等人对史学的娱乐化传播,使得学术娱乐化现象愈演愈烈,远离了史学的科学性。 |
C.史学社会化如果不尊重民众的娱乐化需要,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
D.史学娱乐化是史学社会化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已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学术娱乐化中,文化的严谨性、思想性和深刻性正让位于娱乐和简单快感。 |
B.即使史学社会中传播主体有很高的素质,现在仍无法把握其中娱乐化与科学性的平衡。 |
C.史学娱乐化是有限度的,观众不了解的话题不适合以娱乐方式传播。 |
D.史学娱乐化要符合三个条件——主讲人的专业方向、电视传播特点,话题观众须了解。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题。
我的兄弟王小波
小波的出生正赶上我父亲遭受贬黜的时候。一场风波,这就是他的名字的由来。我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当时他尚在母腹中,无法不直接承受这种悲哀的影响。他生下来就严重缺钙,他后来把钙片当炒豆吃,这与他最终长成一个一米八四的大个不无关系,骨骼都长得与人不同,而且看起来有点傻头傻脑,我母亲常溺爱地叫他傻波子。小时候,我发现他的思想常定格在一个东西上,陷入冥想,中断了对外界的反应,很不像他那个年龄应有的样子,站在其他活泼的祖国花朵之间,似乎是一个异类,因此受到了一些误解。
后来他上了学,但似乎从来没成过一个好学生,总是怀着不服管教的叛逆之心。有一次老师把他叫起来回答问题,他站起来,但两眼平视,一声不吭,弄得老师无奈他何。他就这样,不关心课业,所以成绩单根本看不得,因此挨了不少揍。他那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玩,玩得忘情而投入。剩下的就是看书,不管什么纸片捡起来就看,连农作物栽培手册都看得津津有味。
虽然落了个傻名,功课也不好,但兄弟姐妹都知道他绝不傻。他看书奇快,和我比快时回回占先。据他说,他一小时能看一百多页,而我充其量能看六七十页光景。
小波自小和我投契,一块捣乱,一块挨揍。说来我们俩都不是什么好鸟儿,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平日里偷鸡摸狗,无恶不作,给我爸妈气得不善。那时,革命的重头戏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对我们来说,那是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们生活在革命的层次之外。倒是花树泥土的气味,自然中的光影转换,景物中隐藏的异种气氛,像谜一样令我们着魔。
诙谐是小波的另一天性。他喜欢笑谑,经常能敏捷地抓住可笑的东西。饭桌上是他驰骋谈锋的地方,时常妙语如珠,以马克•吐温式的幽默,惹得众人喷饭。他对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当时叫《顽童历险记》大为倾倒。他把这本书翻了又翻,直到它成为一堆碎片。在我看来,他就是那个顽童。
当时的北京郊区,有不少白杨夹道的大路。春日的早晨,我和小波在笔直的大道上驾车东行。驾的当然是自行车。当时我们在有节奏的锵锵声中骑车东进,眼前大道如弦,两边的旷野向远方伸延,真是大块烟景,不禁心旌荡漾。我想起古人的诗句,就大声念起来:“大道直如发,春日佳气多;五陵贵公子,双双鸣玉珂。”小波在旁边纵情大笑。比起诗中的境界,我们眼前的景致差不了什么,只是身穿补丁衣服,骑着破车,与五陵贵公子有一定差距,但这点可以用想象来补足。我们想象自己鲜衣怒马,玉面绮貌,在长安大道上行进。随着马背的颠簸,玉珂轻叩,发出有节奏的清音,若合符节。而脚蹬子有规律的撞击,把我们的想象与现实弥合得天衣无缝。
脚下的路好像永远走不到头,我们也愿意永远这样走下去,好像可以一直走到天国。那是一个令人沉溺的境界。我们在不息的穿越空间中陷入梦境,一切都没入薄暮之中,空气也变得粘稠而滞重……当从梦境中醒来的时候,我们发现了一个不传之秘,那就是天国和人间、王子与贫儿、古代和现代的间距其实其薄如纸,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在两重世界间自由穿行。这种意思,好像成为小波的一个思维习惯。在他的历史小说里,他把现实和历史自由铰接,用二者之间的反差和气氛变换制造出一种特殊韵味,传达出他内心的感觉。
那时的小波,因为年纪尚幼,没有写过什么东西,但却在积累着美的印象,孵育着自己的趣味,或者说,一颗趣味的内丹。
在我看来,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颗自己的内丹。他们行住坐卧,都如蚌含珠,默默孵育着这颗内丹,像练气士一样呼吸沉降,萃取天地间的精气,使这颗内丹在感觉的滋养中成长。当内丹大成时,它会以一种奇异的方式与外界发生感应,此时艺术家趣味大成,进入一种高超的境界,谈笑咳唾,皆成珠玉。这种内丹实际上就是一种对纯美境界的把握,一种至高的品位。人们喜欢小波的作品,实际上是喜欢他的品位。
(摘自《我的兄弟王小波》,有删改) 在作者眼中,王小波是一个怎样的人?
这篇传记在材料的选取使用上有什么突出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本文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请结合文本举例分析。
文章结尾处说,“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都有一颗自己的内丹”,结合全文谈谈你对这一看法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