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足球也能发电
①2012年欧洲杯大幕落下之际,正是发电足球在南非的学校操场上腾空而起之时。课余时间尽兴踢足球,天黑了抱着足球点灯看书。这并非天方夜详,而是一些非洲少年的现实生活。他们踢的那个足球并非是传说中的阿拉丁神灯,而是美国几名大学生发明的可以发电的足球。
②发电足球的发明者是美国哈佛大学4名女生,她们认为这项发明可以帮助偏僻地区的人们在夜晚照明。目前,利用运动的能量发电的发明越来越多,其基本原理都是差不多的,就是把运动时的部分动能转化为电能。当杰西卡·马修斯提出足球发电的设想后,她的3名好友也十分赞同。大家一起查找资料,并利用零花钱购买一些材料在业余时间进行研制。
③女生们利用感应线圈发电技术,把金属线圈、磁铁和蓄电池安装在足球内。当足球无论是在脚下滚动还是腾空飞行时,线圈都会在球中不停地转动发电,所产生的电能被储存在蓄电池内。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让发电机正常工作,要合理安排发电线圈与磁铁的位置,并让发电装置无论足球怎么剧烈运动都不会脱落而乱晃。这花费了女生们不少心思,才让发电线圈固定在一个合适的角度上。
④这款足球由12块六边形的弹性泡沫面板组成,耐用性强,95%的材料都能回收重复利用,且防水防潮,无论是刮风还是下雨,都照样发电。在足球的表面有一个隐形的插座,类似于耳机接口。这个插座安装在一个哑铃形揭盖下,可以为LED灯、手机、MP3 等小电器提供电能。
⑤目前,这款足球已经在南非一些学校进行了实验,效果还不错。一群少年按照通常的方法玩了半个小时足球,结果让一盏10瓦的LED灯亮了 3小时。可见,学生们下午的足球运动完全可以为晚上的学习提供照明。由于安装在足球内的发电装置很轻,额外增加的质量约为150克,不会影响正常的足球运动.少年们拿到这款足球后只是注意到隐藏在一块皮面上的插座,没有感觉它比其他球重,玩起来感觉也和其他球没有什么差异。
⑥哈佛女生的足球发电创意甚至引起了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关注,他评价说:“面对电力资源紧缺的问題,这是一种另辟蹊径的解决办法,它能给缺电地区的人们带来电能,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其实,发电足球除了能给缺电地区送去光明外,也是户外活动和野外探险的好工具,一场激烈的足球赛之后,夜晚的帐蓬就可以靠它照明了。(选自《知识就是力量》2012年第09期)
下列对选文第②、③、④段的主要内容概况正确的是(      )

A.第②段:基本原理。第③段:研制发电足球。第④段:发电足球的构成。
B.第②段:提出设想。第③段:研制发电足球。第④段:发电足球的构成。
C.第②段:基本原理。第③段:研制发电足球。第④段:发电足球的构成及性能。
D.第②段:提出设想。第③段:研制发电足球。第④段:发电足球的构成及性能。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利用运动的能量发电的基本原理都是把运动时的部分动能转化为电能。
B.合理安排发电线圈与磁铁的位置并让发电线圈固定在一个合适的角度操作起来很难。
C.发电足球除了能给缺电地区送去光明,也是户外活动和野外探险的好工具。
D.这种面对电力资源紧缺的问题,另辟蹊径的解决办法,启发我们要善于思考,敢于创新,有服务社会的意识。

“知识就是力量”,请根据文意,设想一下如何制作能发电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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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故乡红叶
香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赏香山红叶,我正上着一所专业院校,适逢红叶盛季,满山皆红遍,同伴便惊叹不迭。
但我只感到亲切,并没有难抑的惊奇。因为我觉得,故乡的秋天,也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远遥的地方,比香山来得有气魄。只因为香山离市区近些,且是一个著名的公园,命运便很阔达了。
故乡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柘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则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迹点点,最终是红得一统了,满山满野就一如火烧。
但这时却是故乡的农忙时节——
庄稼的秸秆被村人铡碎了,厚厚地铺到猪厩中去,再取山上的表土覆盖,以期在来年沤①出一些好肥料来。所以,未上冻前,村人的第一宗要事,便是背土垫圈。而后,有余力的,要在地堰的边上,砍一垛垛的干柴杂草,烧一堆一堆的草木灰。撒上草木灰的土地,蔓菁憋得大,土豆长得足,谷穗也结得沉。
此时,山上的红叶正红得烂漫呢。人们哪顾得多看几眼呢。所以,山里人并未想到,那一丛丛的红叶,便是一团团的激情、一首首的诗,自己正生于美境与福地,正可以坐享一番。红就让其兀自红去吧,我们还有正经的营生干不完呢,他们想。那时,我并没有一丝悲哀,因为身在其中,与村人的感觉相同。
真正醒悟了,感到有些惆怅②了,是看到城里人,居然要爬那么远的路径,到香山专程赏红叶之后。于是,我怀着这么一种情绪,待人们去香山赏红叶的时候,我便回到故乡去,探抚那故乡的红叶。它们被漠视和遗忘得太久了!
我爬到屋后的山上:高远的天,衬以峻拔的山形,那凌风的红叶,簌簌地,便让人极感动。但激动的心,很快就黯然了——
沉默的父亲,正在地堰的边上埋头打柴草,他要多烧几堆木灰啊。于是,观赏红叶的这一份闲雅,就显得多么不合时宜,显得多么奢侈,兀然就生出一丝羞耻,便踅③到父亲的身边,想给他打个下手。
父亲很懂我的心思,笑笑,“去赏你的景吧。”
见我仍迟迟不动,父亲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你高兴赏景就赏景,我高兴做活就做活,不都图个自在么?!”
我知道,要父亲埋头干他喜欢干的活,比要他赏红叶更使他心安与欢悦,这是情理中的事,不关乎我的勤与懒。但我终究不忍在劳作的父亲身边,作赏景的清客,便同他一起干下去了。
这是第一次回故乡赏红叶的情景。
第二年秋深,想到故乡那满山的绚丽,仍有热热的归心。但父亲在地堰上弯曲的身影从脑底晃出的时候,归心就有了几分迟疑,心中就有了一种惆怅。
最后,还是回去了。因为:红叶岁岁依旧,而父亲却要一天天衰老;父亲已经辜负了红叶,儿女还要辜负父亲么?!
回到故乡,父亲很高兴,抱出一坛雄自酿④:“崽呀,知道你要回来,爹特意给你留着呢。”我的眼窝便不由得濡湿了。
从此,每到秋深,我皆毫不迟疑地回故乡去。
每次,我们低头砍着柴草,却都把红叶搁置于一边。但只要我们抬起头来,山上的红叶,便很执著地红到我们的眼眸中来——
红叶没有怨艾,只有默默的守望和多情的注视,一依如山里的人们。
【注】①沤(òu):长时间地浸泡,使起变化。②惆怅:伤感,失意。③踅(xué):中途
折回。④雄自酿:一种自家酿造的酒。
本文以“故乡红叶”为题,为什么在一、二两段中要写“香山红叶”?

指出下列句子中作者“惆怅”的具体原因。
①真正醒悟了,感到有些惆怅了,是看到城里人,居然要爬那么远的路径,到香山专程赏红叶之后。

②但父亲在地堰上弯曲的身影从脑底晃出的时候,归心就有了几分迟疑,心中就有了一种惆怅。

分析“故乡红叶”在文中的象征意义以及在结构上的作用。

“父亲”是个怎样的人?“我”对“父亲”具有怎样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文段,回答问题。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捷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的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惟有朱子解的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见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见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作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惟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里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成蜩的故事,说道:“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惟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作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的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羡慕我,我不羡慕你。怕的是我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做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
概括选文主要内容

谈谈你对“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为劳动而生活”中“为劳动而生活”的理解?

第二段波浪线句子使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论述选文第二段的论证思路。


“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依照作者这一标准来衡量,你能从身边举一个例子吗?

(共11分)
“玉兔”自述:我的6个为什么
大家好,我是“玉兔”号月球车。终于从着陆器肩膀上走下来跟大家见面,心情很激动呢。听说江湖上有很多关于我的疑问,今天就由我来一一解答好啦。
A.是不是只“胖兔子”?
大家都很关心我的长相,我有1.1米高、1.5米长、1米宽,体重嘛,是140公斤。
虽然看起来分量不轻,但我并不是一只“胖兔子”,为了节约燃料,也为了轻柔着陆,我跟小伙伴着陆器都辛苦地进行了“瘦身”,没有一丝“赘肉”。跟其他国家的月球车兄弟相比,我也是非常精致轻巧的:前苏联的“月球车一号”足足有756公斤重,美国有人驾驶的“巡行者1号”重量也超过了200公斤。虽然是只兔子,但我有一对漂亮的翅膀。不过这对翅膀不是为了飞,而是获取和保存太阳能的帆板。到达月球表面后,我就张开翅膀,不断地吸收着温暖能量。翅膀前面,是我的两只“前爪”,可以钻孔、研磨、采样。我的脑袋上还有一个定向天线和几个太阳敏感器。
跟其他兔子不同,我有六只“脚”——六只小小的轮子;我还有四只张望月球的眼睛:一对导航相机,一对全景相机。最丰富的是我的肚子,里面装着红外成像光谱仪、避障相机、机械臂、激光点阵器……
B.
跟我们国家研制的其他航天器相比,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能走动。虽然叫做兔子,但我并没有像兔子跑得一样快。很惭愧,我的移动速度基本上是“龟速”:每小时平均走200米。不管去哪儿,我都得分几步才能到达。走之前要看路、选路,可是导航相机只有在10米的范围内才能看得准,所以我每一步最远也只能走10米。就算路上遇到了小障碍我也不怕,除了接受地面的遥控操作外,我还可以自主处理图像,识别障碍,甚至还能规划路径,说起来,我也算是一只小型化、低功耗、高集成的机器人——哦不,机器兔了。专家说,走得不快不要紧,只要能顺利“翻山越岭”,我就是机智灵巧的“越野兔”。我的活动范围目前设定是10公里。据说除了美国阿波罗号的三辆载人月球车外,前苏联的月球车1号和2号也被留在了月球上。这里还有嫦娥一号英勇撞月留下的痕迹。虽然我也很想去看一看这些几十年前就来到月球的朋友们,但是月亮太大了,恐怕很难跑过去跟它打招呼了。
(选自2013年12月16日《兰州晚报》)
仿照A处小标题在文中B处横线上拟一个小标题。
文章主要介绍了“玉兔“哪两方面的特征?
“玉兔“在月球上遇到小障碍,有哪些解决方法?
文章第二段画线句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下列对本文的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本文的说明对象是我国的“玉兔“号月球车
B.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的写法,使文章亲切自然,生动形象
C.文中加引号的词语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方法,生动形象地介绍了我国月球车的特点。
D.本文是按逻辑顺序进行说明的。

(共16分)
母亲
洪烛
①荠菜成了春天的一个符号,最讲求新鲜的,现采现摘,现炒现吃。我小时候,
母亲领我去紫金山踏青,总要随手拎一把小铲刀,挎一只竹篮子,不时蹲下身子,挖路边的荠菜。这样的活儿,我也爱抢着干。母亲站在一旁,边夸我眼尖、手巧,边承诺回家后给我好好地打牙祭。和母亲一起挖荠菜似乎比真把荠菜吃进嘴里更令人陶醉。事隔多年之后,我在异乡想念母亲,头脑中浮现的,仍是她教我挖荠菜时那年轻的面容与身姿。荠菜,因为我亲手挖过,而且是母亲教我挖的,所以从感情上,它离我最亲近,同时也标志着一段不可复得的儿时时光。
②海带被我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我之所以热爱海带,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
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骨,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等。我感觉,幸福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菜最好吃。”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方面年少时人的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刻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味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菜最有家常味了,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别人根本模仿不出来。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且有时效性,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
③我出门在外整整二十年,每次离开家都乘坐夜间的火车,母亲早早就上床睡了,
希望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再离开。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睡着,至少假装睡着了,熄灯后的卧室没有任何动静。我探头看了一眼,隐约看见她盖着棉被仰面躺着的轮廓,于是在内心里喊一声妈妈,就蹑手蹑脚地走了。如果她真睡着了,是否梦见准备离开的我?如果她假装睡着,在黑暗中会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后她面对的将是少了一个我的家。母亲说她越来越畏惧和我的离别,既担心我一去不复返,又害怕我下次回来已找不到她。希望我在她睡着后再离开,可以把分别当作一个梦来对待,或者根本就不曾察觉儿子已离开。后来才知道:每次我离开的晚上,母亲都要靠吃点催眠药才睡着。这哪里是催眠药,分明是母亲的止痛药,控制她隐隐作痛的心,因为那一刻,我的心也在痛。
④我最怕听见从故乡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就是在那个晚上,我被故乡的长途电
话惊醒,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失去母亲就等于失去了半个故乡,就等于失去了半个自己。远离母亲的二十多年流浪岁月都像梦境,一个电话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与母亲有关的生活是我全部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是假的。原来母亲这个词汇,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易碎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啊 !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了,才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曾把唯一的母亲抛弃到了时空的另一端。虽然她从没责怪过我,但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如此自私地对待母亲。我所追求的那些所谓名啊利啊,全与母亲无关。母亲需要的仅仅是爱,而我付出的爱很明显是有限的,与那无限的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⑤母亲走了,我头顶的天空一次次黑了,又一次次亮了。可母亲头顶的那一小块
天空再也亮不起来。她睡得那么熟,那么安静,失去了做梦的力气。母亲,你是否也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正如你干干净净地忘掉自己?如果说我比你多一份痛苦,那是因为还无法忘掉你。你确实已睡去了,可在我脑海中,为什么总有一个醒着的你?
(本文获“中国散文年度金奖”,有删改)
选文中与母亲有关的事,都带给“我”深刻的感受。请补全下面的表格。

与母亲有关的事情
带给“我”内心的感受
母亲领我去紫金山挖荠菜


幸福
母亲在我离家时靠吃催眠药入睡

我接到母亲去世的长途电话

选文第②段画线内容能否去掉?请说出你的理由。
选文第③段画线语句运用了哪些描写方法?有什么作用?
请品析选文第④段画线语句的表达效果。
结合选文内容,请简要分析作者是如何把无形的母爱描写得具体可感的。(不超过100个字)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电子时代的阅读
① 你们还会读书吗?这是上一代对我们的忧虑。比起印刷媒体,我们读的更多的是电视与计算机的显示屏,我们阅读的更多的是图像,而不是文字。阅读正在发生变化,我们还无法确定它的优劣。印刷品的文字出现速率,铅字对于我们的眼睛与大脑的刺激程度,都证明了它是一种适合思考的,它给予大脑以足够的从容去解构它。电子媒体似乎颠覆了这一切,跳跃的文字,不断出现的画面,它在抑制我们的思考机制吗?一个有关电视的实验,让我们这些被电视哺育大的人忧虑。加拿大的两位科学家将观看电视的人大脑神经与测试仪器连在一起,得出结论:电视主要是在和我们的身体而不是心智对话。具体来说,人类的心智至少需要半秒钟才能为复杂的刺激提供适当的感觉闭合。而电视拒绝给我们这半秒钟。媒体研究专家克卢格曼早在70年代就认为,书籍是与我们左脑交流,而电视是与我们的右脑交流,而左脑通常是负责理智的部分,电视使我们头脑中理智的部分休眠。因此,对于习惯电视画面的孩子来说,阅读印刷媒体是痛苦的,几乎令人无法忍受,它无法适应我们目光跳动的习惯。
②电视使我们肤浅,为了迎合我们短暂的注意力,电视节目必须抛弃深度。一位评论家傲慢的结论无疑正戳中了我们的痛处:“电视正在向我们以前占统治地位的、有文化修养的精神气质发起挑战,并代之以自身触觉的和集体的口语状态。它威胁到了我们通过读写获得的神圣不可侵犯的自主权。”
③阅读是高贵的,这已经是上千年的传统了。在中世纪,高高的城墙将教土的生活与民众区分开,那些高贵的教士知道如何阅读,如何直接与上帝的训诫沟通。阅读的能力象征着权利。谷登堡的发明打破了这一切。经过谷登堡印刷术印刷出漂亮整洁的《圣经》,打破了教会对于上帝的专一的诠解权。它或许还直接促进了中世纪的结束。但是阅读的高贵性和会阅读者自以为是的特权却保留了下来。无疑这种传统是重要的,它保持了我们历史中最精华的东西得以流传下来。
如今,电视正对这种传统进行一场几乎是颠覆性的嘲讽,并且大获成功。电视是一种口语化的,是更接近于我们日常生活的,也是更琐碎的。我们靠着“还珠格格”这样的东西成长,这是一个快乐却令人忧虑的成长过程。而接着呢,计算机将培养我们新的阅读习惯。这是世界上空前强大的图书馆,你可以找到各种五花八门的资料。它们参差不齐,同时你又没有足够的时间去鉴别它。比我们更小的孩子将依靠这些庞杂的资料成长。据说,计算机是对电视的一次逆反,计算机是互动的,它不像电视一样单向的流通信息,它可以让使用者有所反应。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互联网上的阅读是传统意义上阅读的一次真正革命,它融入了参与性。但这一切变化的前提依旧是,我们正从占支配地位的识字文化返回到口语文化。而传播学巨擘马歇尔·麦克卢汉则更加推断,在未来的电子社会中,对于由口语控制的信息体系来说,无知将成为一种有价值的商品。因为无知者更具有可塑性,他们不受过去的规范来限制,所以他们有更大的发挥空间,可以更容易地学习新技术。
⑤我们习惯上的阅读可能即将被唾弃。尽管,我们可能依旧在昏黄的灯光下,懒懒地躺在床上,拿着一本印刷精美的书籍,去享受印刷文字的快乐。但是,我们可能不得不承认这幅动人的图景可能即将像那些已经消失的古董一样让我们留恋。而我们的那些孩子们呢?我们还可能理直气壮地去指责他们,为什么不好好读书,为什么不读一读古典名著?
(选自《 那些优伤的年轻人》
通读全文,说说我们习惯上的阅读为什么可能被唾弃?
从本文看,印刷品文字、电视和互联网上的阅读各有什么特点?
第④段划线句中的加点词语“这种传统”指代什么内容?其价值体现在哪里?(用文中语句回答)
文章第①段使用了作比较和举例子的说明方法。请任意选择一种,写出例句并分析其作用。
根据传播学巨擘马歇尔·麦克卢汉的观点,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无知将成为一种有价值的商品。”你是否赞成这种观点?请结合文章与生活实际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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