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萧功秦教授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大体上经历了六次政治选择,其中前两次是:19世纪60年代到1911年清王朝的开明专制化运动; 1911年到1913年孙中山的议会民主政治模式。请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
(1)萧功秦教授评价晚清的开明专制化模式是“旧瓶装新酒”,其中“旧瓶”是指什么?“新酒”又是指什么?
(2)概括孙中山的议会民主政治模式有哪些内容?
(3)孙中山的议会民主政治模式主要借鉴了美国的经验。美国的近代民主政体确立的标志是什么?其基本原则有哪些?
历史图表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信息。阅读下面图表,从中分别提取古代宰相统计表的两项相关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
近代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各种城市用地需求的递增,城市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势必加快。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9世纪50年代以后,伦敦出现了改善住房的团体。……致力于为工人建造康价住房;但收效甚微。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产生了由建筑商乔治·皮鲍迪和悉尼·沃特姿发起的“模范住宅”运动。由于在伦敦中心不可能人人自己有一幢房屋,而且工人也负担 不起,因而他们大约同时开始建造成排的杂院房屋。……从1860年开始,英国政府共制定和实施了托雷斯法、克罗斯法…...1880年议会修改并通过了新的《工人阶级住房法》,“授权地方政府占有土地,建造或者改造一些建筑以适合工人阶级居住;公共工程借贷管理局被授权为此目的而垫款。”
——吴铁稳、张亚东《19世纪中叶至一战前夕伦敦工人的住房状况》
材料二:19世纪切年代,房地产业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在上海迅速崛起。……1860年至1862年,太平军三次逼近上海,又对租界房地产起了推动作用。有洋枪队保护的上海租界成了避难所,士绅和平民大量涌入。……到1911年,外国房地产商已有三十家,携巨资来沪定居的地主、官僚、富商也纷纷加入。
——李扬《上海房地产的百年动荡》
材料三:上世纪20年代,美国一股炒卖房地产的狂潮越来越汹涌澎湃。其中1925年,佛罗里达州的迈阿密市居然出现了2000多家地产公司,一向保守冷静的银行界也纷纷加入炒房者行列。不久美国房地产市场趋于姜缩,许多人拖欠货款。1929年10月,美国房地产市场骤然滑坡。
——龙福永《中美房地产及房地产金融业概论》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析上述现象出现的原因,列举民间和政府分别解决上述现象的措施。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19世纪X10年代至20世纪初上海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的原因。
(3)据材料三概括20世纪20年代美国房地产业产生巨大泡沫的原因。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罗斯福如何解救那些受房地产泡沫冲击的行业?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李鸿章所办洋务,综其大纲不出二端,一曰军事,二曰商务,其间有兴学堂派学生游学外国之事,大率皆为兵事起见,否则以供交涉翻译之用者也。海陆军事,是其生平全力所注也。盖彼以善战立功名,而其所以成功实由与西军杂处,亲睹其器械之利,取而用之,故事定之后,深有见夫中国之兵力,平内乱有余,御外侮不足,故兢兢焉以此为重,其眼光不可谓不加寻常人一等,而其心力之瘁于此者,亦至矣。
——梁启超著《李鸿章传》
材料二北洋官场风气之坏,鸿章不能无责。盖察吏用人,渐重华饰,国藩贞朴之风稍替矣。……袁世凯杨士骧继督畿辅,踵事增华,北洋官场,风气日趋浮靡,皆号为宗法鸿章焉。
——苏同炳著《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
(1)根据材料一、二,分别指出对李鸿章的评价及理由。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评价李鸿章的方法。
【战争与和平】
材料一 1947年,美国驻苏联代办乔治·凯南对国家战争学院的学生说:“事实上,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与那么一点极权主义的倾向,因为我们有自信和安全感,所以我们能够将我们身上的极权主义罪恶倾向压下去……如果我们没有了自信和安全感,恐怕我们身上的极权主义倾向就会冒出来。”
材料二“已经发生的每一件事都绝不应该以一种消极的观点来看待,”戈尔巴乔夫在1989年12月于马耳他同布什举行的第一次峰会上说,“45年来,我们一直设法避免发生大规模的战争……源自于意识形态信念的冲突并没能证明自身的合理性……对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之间不平等交换的依赖也是一个失败……从战略角度而言,冷战的方法……已经败北。我们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而普通人或许已经更好地明白了这一点。”
——约翰·刘易斯·加迪斯《冷战》
(1)材料一中,乔治·凯南的话表明了什么?
(2)材料二中,戈尔巴乔夫表达的观点是什么?该观点对世界历史进程有什么影响?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材料 1906年清朝大臣载泽在《出使各国大臣奏请宣布立宪折》中写道:“窃维宪法者,所以安宇内,御外侮,固邦基,而保人民者也……且夫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考各国宪法,皆有君位尊严无对,君统万世不易,君权神圣不可侵犯诸条,而凡安乐尊荣之典,君得独享其成,艰巨疑难之事,君不必独肩其责。民间之利,则租税得乎平均也,讼狱得控诉也,下情得上达也,身命财产得保护也,地方政事得参预补救也。之数者,皆公共之利权,而受制于法律范围之下。至臣工则自首揆以至乡官,或特简,或公推,无不有一定之责成,听上下之监督,其贪黑疲冗、败常溺职者,上得而罢斥之,下得而攻退之。东西诸国,大军大政,更易内阁,解散国会,习为常事,而指视所集,从未及于国君。此宪法利君利民,不便庶官之说也。而诸国臣工,方以致君泽民,视为义务,未闻以一己之私,阻挠至计者。”
——叶曙明著《大变局1911》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清政府“实行立宪”的意图。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清政府“实行立宪”不能成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