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16分)
宽以待人
①有人说:“假如我们都知道别人在背后怎样谈论我们的话,恐怕连一个朋友也没有了。”这并不是一句否定人与人之间友情的话。
②要知道,人们背后一时兴之所至,谈到了你的过错或缺点,说了对你不利的话,这是人之常情。即使他是你的朋友,偶尔一两次顺口说的话,也并不证明他不够朋友。
③假如你不知道,这事情就会和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
④可是,假如你时常担心别人背后对你的谈论,而要千方百计地去打听的话,传话的人可能会把事情夸张些或歪曲些。这样一来,本是无意之间的闲谈,就会成为相当严重的有意的中伤,当然就会影响到朋友之间的感情。
⑤我认为在这一方面是大可不必过于认真的;假如你喜欢你的朋友,在传话的人面前,你反而应该替他辩护一下或洗白一下才对。因为这是换得朋友对你的信心及杜绝闲话的最好办法。
⑥朋友之间的感情本不是短时间可以建立得起的,而在漫长的时间中朋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小矛盾。在彼此交往期间,不计较小的恩怨,适当地消除小的误会,原谅对方有意或无意的错误等等,都是使友谊巩固和增进的最好办法。许多人一生交不到一个朋友,那就是因为他太斤斤计较了。要知道,世间有几个人没有缺点和没有粗心大意的时候呢?假如别人也同样计较我们的错失的话,我们不是也会成为孤立可怜的人了吗?
⑦我一向喜欢快乐和气的气氛。不管是家庭里,邻里之间、朋友之间、同学同事之间,假如大家见了面都是一团和气,彼此心中没有成见,没有意气用事的地方,嘻嘻哈哈,有说有笑,那该多好!而这种快乐气氛的造成,就是靠着每一个人从本身做起的一种宽厚、容忍的功夫。
⑧对人抱持一个“恕”字,欣赏别人的好处,记着别人的好处,忘掉别人的错处,这就可以获得一种心安理得的快乐。
⑨常见有人说话方面不饶人,你损我一句,我必定要报复你三句,认为是精神上莫大的胜利。可是事实上,我们知道,无论所争执的事是大是小,既有争执和意见,心里就不会舒服,无论自己是胜是败,精神上总难免受相当的损失。为琐屑小事争强好胜的结果,必定会把无意变为有意,把小事扩大为大事,以后就更难和平相处了。
⑩“恕”并非软弱,一个懂得“恕”字用处的人,“恕”会成为他的无形武器;它消极的可以避免卷入无益争论的漩涡,积极的可以克服对他有所不利的敌人,而且可以更进一步把敌人化为朋友。在第①段中,作者通过引用想表达什么看法?
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⑥段的论述层次。
作者提出的“恕”的含义是什么?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如何才能真正捕获光线?英国科学家的一项最新研究,从理论上提出了让光减速到停滞的方法。在2007年11月15日出版的《自然》杂志上,英国萨里大学的物理学家欧特温一赫斯与其同事公布了他们的这项最新成果。
赫斯称.要将运行速度为6.7亿英里每小时的光截住绝对是一件壮举,科学家们为此已经进行了数年的研究。为了应对这个挑战,赫斯与其同事一道设计出了一个理论方法,使用一种属性由结构而非成份决定的“超材料”将光截留住。
“超材料”是一种人造的电磁一光学材料,即在透明材料中置入一些微型的金属包含物。凭借其“负折射率”的特性,“超材料”成为了截留光的理想材料。绝大部分材料,如玻璃和水的折射率为正,意味着光基本上还是朝同一方向运动。“超材料”的负折射率特性使得光在一定程度上按原方向折回.这样一来,光的运行速度就慢慢地减缓下来,直至停止。
实验研究中,赫斯等人模拟研究了一种特殊模式的光在穿过一种波导(将光波引向特定方向的结构)时会受到怎样的影响。该波导是将这种“超材料”夹在两种普通材料中间形成的“三明治”结构,且一端宽一端窄,以使光的不同波长停留在不同点上,实现“当每个频率成分都被截留时,所有光波的分布呈立体状”,在“超材料”上形成一道“彩虹”。结果发现,该光波的波群速度(不同频率的波的合成在介质中传播的速度)依赖于波导的厚度。该发现意味着可以通过改变波导厚度来控制光线的波群速度。如果波导厚度恰好达到令波群速度为零的临界点,那么光线就会停下来。
毫无疑问,波导临界厚度是随着光线波长改变而改变的。研究人员提出,对日光来说.一个合适的楔形波导就能满足各种波长。波长较短的蓝光可以被波导较厚的地方捕获,波长较长的红光则由较薄的地方负责。研究人员表示.一个55微米长、厚度从0.8微米到1.4微米的楔形波导就可以实现“捕获彩虹”。
目前.赫斯的设计还只停留在理论阶段,要真正实现光的截留,科学家们就必须努力研发并使用纳米材质的“超材料”。尽管这样一种材料听起来有些“科幻”,但奇异的“超材料”发现都是从一些看似不可思议的理论诞生出来的。比如,负折射率材料从提出到发现仅用了短短6个月的时间.
赫斯表示.一旦光可以被截留住,就将掀起数据流和数据储存领域的革命。目前,因特网在面临如何加速数据流方面能力有限,因为“过量的数据常常在同一时候抵达某些点”。假设数据是通过光子而非电子传输,那么根据赫斯的理论,就可以通过给光子设置限速,使某些频率的数据传输减速,以便其它数据通过。这样一来,就可以提高数据处理效率,使因特网具有更大的数据容量。由于光学装置天生就具有难以置信的高带宽,因此。截留光的方法使得光子可以被储存,从而芯片上可以储存海量数据。
使光子停止.操纵光子以便把信息输入光子,然后根据需要再将光子发往某地以及某时再发。这种可能性使人们看到了新一代计算机的曙光,可以预见它比目前计算机的功能要强大几千倍,这就是所谓的量子计算机。此外,利用它可开发将不可见的红外线转换为肉眼可识别的可见光的技术、减少通信系统中的噪音以及研制性能更好的视频显示和夜视装置等。根据文意,下列关于“捕获彩虹”的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A.“捕获彩虹”,是由英国科学家欧特温一赫斯与其同事共同实现的一项最新研究成果。 |
B.“捕获彩虹”,就是指用人工的方法将光线减速到停滞。 |
C.在具备“超材料”因素的条件下,“捕获彩虹”还要求波导的形状和厚度适中。 |
D.如果能让多种频率的光线减速并停留在波导的不同点上,就可以实现“捕获彩虹”。 |
下列对实现光的截留将会带来的技术应用,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将给因特网的数据传输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即变电子传输为光子传输,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
B.将使得光子可以被储存,芯片上可以储存海量数据,从而带来难以置信的高带宽。 |
C.将给开发出新一代功能强大的计算机一一量子计算机带来可能。 |
D.将使不可见的红外线无可遁形,使通信系统中的噪音大幅减少,使视频显示性能更好等。 |
下列说法,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是
A.电子传输数据,使过量的数据常常在同一时候抵达某些点,限制了因特网在加速数据流方面的能力。 |
B.光的传播速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不同的介质中有着不同的速度。 |
C.波导的临界厚度就是使光线速度为零的临界点,它是随光线波长的长短而改变的。 |
D.“超材料”的属性是由结构而非成份决定的,也就是将“超材料”夹在两种普通材料中间形成“三明治”结构,从而将光截留住。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古代黄土高原的另一种居民
戎狄,在古代是与华夏不同的族群,长期生活在黄土高原的北部地区,华夏文人称他们为"蛮族",因为他们不行"礼乐",不修文字,不念诗书,却养太多的牲口。华夏的文明人,庙堂列鼎中盛满了牲口肉做的肉腊、肉糜,但他们从来低视养牲口的戎狄。戎狄是黄土高原的另一种居民,但被把持历史记录大权的汉族士大夫给抹杀了,我们今人,也受到了古代文人的影响,在歌颂黄土高原是"大地母亲"的时候,却忘了黄土高原上的另一个兄弟。
在新石器时代,气候比今天温湿,整个黄土高原是原始农业的"一统天下"。后来气候变得干冷,黄土高原的南部问题不大,先民照样种地;但黄土高原的北部,环境逐渐恶化,庄稼生长得越来越差。家猪要吃人的剩饭,而人已经没有剩饭了,所以猪这类东西也不易喂养了。这里的先民,在艰苦的环境中摸爬,终于找到另外一种维持生活的方式:多养到野外食草的牲畜。这些牲畜不与人争食,人还可以从其身索取生活资料。于是,人们一手握锄,一手执鞭,开创了大范围的半农半牧的生活方式。
这样,在黄土高原的人文地理格局上,便出现了不同的区域。在南部地区,水热条件好,农业持续发展,人口与时俱增,城郭壮大,文人滋生。而在北部地区,人们要艰苦得多。他们"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各分散居蹊谷,自有君长,往往而聚者百有余戎,然莫能相一"。处在这种状态下,社会进化当然缓慢得多。于是,南、北之间在政治、文化方面的差别日益增大。后来,南部的人叫做华夏,而北部的人称为戎狄,相互反目,关系紧张了很久.
在华夏人撰写的史书中,戎狄主要是"反面角色",除了侵犯抢掠、祸乱华夏,便没有什么正面的历史贡献。我们说,这种看法是不公平的。
戎狄正是古代处于中国北方的过渡地带(或曰边缘地带,生态敏感地带)的一个主角,而戎狄的起源与自然环境变化引起的整个生态变化有关。戎狄起源的过程就是中国古代北方畜牧业大面积产生的过程,我们关于戎狄的概念离不开畜牧业。戎狄的兴起反映了人类对环境变化的一种适应方式,在"适应"中也伴随着创造,畜牧业就是一个创造性的成果。
在中国历史上,戎狄社会的贡献不仅是发展了畜牧业的规模、技术,将其抬升到生活的主要基础地位,还为后来草原大规模游牧经济的产生打下了必要的基础。
跳出农业社会历史的局限,放眼中国北方的辽阔大地,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人文发展的丰富性。这些人文的丰富性,是对多样地理环境适应的结果。而所谓"适应",对人类来说绝不是消极的。人类文明中的许多重要内容,都是在能动地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农业是一种创造,畜牧业也是一种创造。下列对 "另一种居民"含义的解释,不符合作者观点的一项是()
A.是指长期生活在黄土高原北部而政治、文化不同于华夏的族群。 |
B.是指不行礼乐,不修文字,不念诗书,却大量畜养牲口的族群。 |
C.是指地域与华夏相邻、有历史贡献却被汉族士大夫贬斥的族群。 |
D.是指生活在我国西北部地区并开创出半农半牧生活方式的族群。 |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在新石器时期,黄土高原上的戎狄族群就开创了大范围的半农半牧生活方式。 |
B.华夏与戎狄出现文化、政治、生活等方面差异的根本原因是自然环境的不同。 |
C.相互反目,关系紧张,最终导致黄土高原出现了华夏与戎狄两个不同的族群。 |
D.畜牧业是戎狄族群在改造自然环境中的一个创造,是他们对中国历史的贡献。 |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戎狄创造性地发展了畜牧业的规模与技术,因此,没有戎狄世上便没有畜牧业,也就没有后来大规模的游牧经济。 |
B.戎狄的兴起与畜牧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因此,要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畜牧业的发展史,就必须了解戎狄的历史贡献。 |
C.华夏士大夫历来低视戎狄,在撰写的史书中对戎狄作了不公平的评价。所以,有关戎狄侵犯的说法应纠正。 |
D.迫于环境的变化,戎狄开创了半农半牧的生活方式,可见,自然环境的恶化,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诞生的前提。 |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文姬归汉”佳话质疑
东汉大名士蔡邕之女蔡文姬,在兵荒马乱中“为胡骑所获”,成了匈奴一个贵族的妻子,后来蔡邕的故交曹操在汉廷秉政,对老友没有子嗣感到很痛心,“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这就是一直被传为佳话的“文姬归汉”,很多文人都称其为“千古盛事”。
称这件事为“佳话”当然有足够的理由:蔡文姬不但出于名门,本人也是一个才女,史称她“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不希望才女沦落异域是一种大众心理;作为政坛新贵的曹操,日理万机之余,还能为一个小女子操心,不惜重金,更使“佳话”添色。
但最近重读蔡文姬自述遭遇的《悲愤诗》,以及记载她零星事迹的《后汉书》,不禁有了点异样的感受,并突然想起了一个千百年来似乎被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盛赞某事为“佳话”、“韵事”时,是否应该更多考虑当事人的心理和情感?
坦率地说,我们在艳称“文姬归汉”是“千古盛事”时,对当事人蔡文姬的心理和情感是关注得相当不够的。蔡文姬在曹丞相派人赎她之前,已在“胡地”生活了十二年,并生下二子。作为一个深受汉文明薰陶而今沦落异域的女子,她对故土和亲人的思念肯定是真诚的,这在其《悲愤诗》中有清晰的表露,但我们能不能说,她对栖息达十二年之久的“胡地”,对朝夕相处的家人,尤其是她的两个儿子,就没有丝毫感情上的依恋呢?从人性的角度,自不难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因为无论如何,蔡文姬首先是一个女性,是一个母亲。而文姬归汉是只身而回的,也就是说,当我们在一旁鼓掌叫好时,承担女性、母亲双重角色的蔡文姬实际上面临着非常痛苦的抉择:一边是故土,一边是自己年幼的儿子,蔡文姬却要必须从中选择一个!《悲愤诗》中描述蔡文姬和儿子离别的场面时说:“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真是一字一泪!在这样的人生大痛面前,我们称赞它是“佳话”似乎残忍了一点。
蔡文姬返回故土后,嫁给了一个叫董祀的男子。此人的品行大概是有问题的,在曹操手下做一名小官,“犯法当死”,还是蔡文姬于寒冬里赤着脚、蓬头垢面地去向曹操求情,感动了曹操和当时在座者,才得免死。对蔡文姬来说,更要命的还不止于此,因为她曾托命于异族,还育有儿女,难免被世俗偏见所不容,而其丈夫很可能也曾给过她人格上的歧视,《悲愤诗》中记述文姬婚后生活有两句诗颇耐咀嚼,说“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颇能看出她在家庭生活中如履薄冰的心境。可以认定,文姬归汉以后,生活是并不幸福更不美满的。
“文姬归汉”,当事人有与儿子生离死别之痛,而且她并未因此换来幸福的生活,怎能称其为“佳话”?如果说它是佳话,只于曹操是佳话,因为烘托了这位当朝宰相的爱惜人才、珍重友情的美德;只于旁观者是佳话,因为满足了一种大众心理。
文人们喜欢制造、流传佳话和韵事,如爱妾换马、美婢易书之类,当时或后世的许多读书人提起来都神采飞扬,至于“佳话”、“韵事”中的当事人的痛苦和血泪,哪里在其考虑之列呢?下列不属于“文姬归汉”被传为佳话的理由的一项是
A.文姬归汉,使得蔡邕得以父女团聚,消解了痛苦的心情,享受到天伦之乐。 |
B.蔡文姬出于名门,并且是一个“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的才女。 |
C.文姬归汉,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符合不希望才女沦落异域的大众心理。 |
D.文姬归汉,体现了曹丞相爱惜人才,珍重友情的高尚美德。 |
对文中画线句子意思的解说,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千百年来的人们,都更多地考虑了当事人的心理和情感。 |
B.“胡地”生活了二十年,文姬对汉朝故乡和亲人的思念是真诚的。 |
C.“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 |
D.文人们喜欢制造、流传佳话和韵事的嗜好,并且重物轻人。 |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姬之所以能够归汉,一方面的原是可能是“金璧”等重礼的作用,另一方面的原因可能是曹丞相强大的政治军事力量的威慑作用。 |
B.文姬在与“胡地”家人分别时,从人性的角度看,极有可能对“胡地”,对丈夫儿子,有一定的感情上的依恋。 |
C.文姬归汉后遇人不淑,董祀品行不端,犯法闯祸,而且在家里给过文姬人格上的歧视。 |
D.文姬归汉,对于曹丞相,对于旁观者的文人们是佳话;但是对于文姬本人,对于胡地的丈夫儿子,可能是残忍一些的人生大痛。 |
浮冰上的两者
哈夫·B·卡威
饿到第三天的晚上,诺尼想到了尼玛克。在这座漂浮着的冰山上,除了他们两个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有血有肉的生灵了。
冰块裂开时,诺尼失掉了他的雪橇、食物和皮大衣,甚至失去了他的小刀。冰山上只留下他和他那忠实的雪橇犬——尼玛克。现在,他们两个卧在冰上,睁大眼睛注视着对方——双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诺尼对尼玛克的爱是真实的——就像这又饿又冷的夜晚和他伤腿上的阵痛一样真实。但是,村里的人在食物短缺的时候,不就毫不迟疑地杀犬充饥吗?
“尼玛克饿久了也要寻觅食物的。我们当中的一个很快就要被另一个吃掉。”诺尼想。
空手他可杀不死尼玛克,这畜牲身强体壮,现在又比他有劲,所以,他需要武器。
诺尼脱去手套,解下了伤腿的绷带。在几个星期以前,他摔伤了腿,用两块小铁片和绷带捆扎固定。
他跪在冰上,把一块小铁片插入冰块的裂缝中,把另一块铁片紧贴在上面,慢慢地磨。
尼玛克看着他。诺尼觉得犬的两眼似乎闪着异光。
诺尼仍然磨着铁片,尽量不去想磨铁片干什么。铁片的边缘磨薄了,天亮时分,小刀磨好了。
诺尼从冰块中拨出小刀,用拇指轻轻试着刀锋。太阳光照在小刀上,折射到他眼里,使他一时看不见东西。
“来,尼玛克。”他轻声叫犬。
尼玛克迟疑地看着他。
“过来。”诺尼叫道。
尼玛克走上前来。诺尼从那畜牲盯着自己的眼神里看到了恐惧,从它的喘气声中和缩头缩脑的样子感觉到了饥饿和痛苦。他的心在流泪,他痛恨自己,又竭力压制这种感情。
尼玛克越走越近,它已经意识到了诺尼的意图。诺尼感到喉咙梗塞,他看到犬的眼里充满了痛苦。
一声痛苦的抽咽使诺尼跪立着的身体一阵震颤。他咀咒小刀,紧闭两眼,摇摇晃晃地把刀子扔得老远。然后,他张开空空的双手,蹒跚着扑向尼玛克,他倒下去了。
犬围着诺尼的身体打转,嗥叫着。这下诺尼感到极度的恐惧。
他已经扔掉了小刀,解除了武装。他太虚弱了,再也不能爬过去取刀子。现在只有听任尼玛克的摆布了,而且尼玛克也非常饥饿。
犬围着他转,然后从后面扑了上来。诺尼可以听到这畜牲喉咙里的吞咽声。
诺尼闭上眼睛,祈祷犬的攻击快一些结束。他感觉到犬的爪子踩着他的大腿,犬呼吸时喷出的热气冲击着他的脖颈。他随时都要放声尖叫。
然而,他感觉到犬滚烫的舌头直舐他的脸。
诺尼睁开眼睛。他张开手,抱住尼玛克的头。头靠着头,他轻轻地哭了……一小时后,一架直升飞机出现在北边天空。飞机上一个海岸巡逻队的小伙子俯视着下面,他看到了漂移着的冰山,发现冰山上有什么东西在闪光。
这是太阳光折射在什么东西上面,而且一闪一闪的在动。他让飞行员降低飞机,看到冰峰的阴影下,有一个黑而不动的像人一样的黑影。怎么,还有两个黑影?
他把飞机降落在一块较平的冰面上,然后上了冰山,黑影是两个——一个小男孩和一条爱斯基摩雪橇犬。小男孩已经昏了过去,但还活着。那条犬无力地哀叫着,已经衰弱得一动也不能动了。
1、作者为什么频繁更换雪橇犬的称谓为“犬”、“尼玛克”、“畜性”?
2.请简要分析文中两次提到“太阳光折射”的作用。(4分)
3、这篇小说构思精巧,开头结尾颇有特点。
(1)请简要分析本文第一段的特点及妙处。
(2)作者这样安排结尾有何深意?
4、请你就本文的主人公(诺尼和尼玛克)或主题作一点赏析。
多疑症
(美)埃德·华莱斯
奥特·索里夫人,这位几乎生了一打孩子的妇人,似乎总不在睛朗的天气或者白天里分娩。现在,本森医生连夜开车又去出诊。
离索里农庄还有一段路。这时,小车前的灯光里出现了一个沿着公路行走的男性的身影,这使本森医生感到一阵宽慰,他降低车速,注视着这位吃力地顶风行走的人。
车子贴近夜行者的身边,本森刹住车请他上车。那人钻进了车。
“您还要走很远么?”医生问。
“我得一直走到底特律。”那人答道。他非常瘦小,那双小黑眼被顶头风吹得充满泪:“能给我一支烟么?”
本森大夫解开外衣扣子后记起自己的香烟是放在大衣的外口袋里,他把烟盒递给正在自己衣兜里摸火柴的生人。烟燃着了,那人拿住烟盒愣神片刻,然后向本森说:“也许您不会介意?先生,我想再拿一支呆会儿抽。”他晃晃烟盒又取出一支来,不等主人回话。本森大夫感觉到,有只手触到了他的口袋。
“我把它放回您的衣兜吧。”这个瘦小的家伙说。本森急忙伸手想接住烟盒,但他不无恼怒地发现,烟盒已经装在他的衣兜里了。
片刻之后,本森说:“到底特律去?”
“到一家汽车工厂去找份活干。”
“战时您在军队里干过么?”
“在前线开了四年救护车。”
“是么?我就是医生,我叫本森。”
“这车子里充满药味。”那人笑起来了,然后又郑重地加了一句,“我叫埃文斯。”
沉默。本森注意到生人猫一样的瘦脸颊上那道深长的疤痕,像是新近才有的。
他想起索里夫人并伸手掏表,他的手指摸向衣兜的深处,这才发现他的手表不见了。
本森医生慢慢地移动着手,小心翼翼地伸向座位上,摸到了那支自动手枪的皮套子。
他缓慢地抽出手枪,借着黑暗把它贴在自己身体的一侧。然后疾速刹住车,把枪口冲着埃文斯:“把那只表放进我的衣兜!”
乘客惊吓得跳起来并慌忙举起手。“上帝!先生……”他嗫嚅着。
本森先生的枪口冲着生人顶得更紧了:“把那只表放进我的衣兜,否则我要开枪了。”
埃文斯把手伸进了自己的背心口袋,然后颤抖着把表放进医生的衣兜,本森医生用空着的那只手将表收好,然后逼迫对方滚下车。
“我今晚出门是为了救一个妇人的性命,然而我还花费时间去帮助你!”他怒气冲冲地对那人说。
本森迅速发动车子,奔向农庄。
索里夫人的关于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来的许多经验,显然帮了她自己的忙。接生孩子没费多少事儿。
“今晚,路上搭我车的一个家伙想抢劫我。”他对奥特说,带着几分得意,“他拿了我的表,可我用手枪顶着他,他只好把表还给我作罢。”
“我真高兴,他能把表还给你。不然,还真没法知道孩子的出生时间。”
“孩子是半小时以前生的。此时此刻是……”他凑近桌前的灯光。
他惊奇地盯住自己手中的表。表面玻璃是破裂的,柄把也断了。他把表翻过来,紧挨着灯。他读出那上面镌刻着的磨损了的字:“赠给列兵T·埃文斯,救护车队员,1943年11月3日晚,在靠近意大利的前线,他一个人勇敢地保护了我们全体的生命。护士内斯比特,琼斯,温哥特。”(选自2008年第4期《视野》)
1、是什么原因让本森掏出了手枪?请分条概括。
2、作者为何反复描写埃文斯的外貌和本森的感觉?
3、小小说的结尾往往出人意料,但因前文多有暗示或伏笔,才显得合情合理而不唐突。你认为本文的结尾唐突吗?为什么?
4、你认为本文的主人公是谁?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其性格。